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解释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解释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解释一、引言工伤赔偿标准是用于确定工伤事故中雇主应该给予受害员工的合理补偿的一套规定。
本文件旨在明确广东省的工伤赔偿标准及相关解释,以帮助相关方在处理工伤事故时有一个清晰的依据。
二、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1、工伤赔偿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境内的工伤事故。
2、本标准适用于各行各业的雇主和员工。
三、工伤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包括受害员工接受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康复费用等全部费用,并按照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进行赔偿。
2、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害员工的伤残程度及所工龄确定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残疾赔偿金 = 月工资×伤残等级×伤残赔偿比例其中,伤残等级根据伤残鉴定委员会的评定结果确定,伤残赔偿比例在广东省内统一规定。
3、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是用于支付受害员工因工作伤亡所产生的丧葬费用,具体数额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确定。
4、护理费对于因工作伤亡而致残的受害员工,雇主应支付其日常生活护理费用,并根据护理程度和护理时间确定具体数额。
5、一次性补助金一次性补助金适用于因工作伤亡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受害员工,具体数额在广东省内统一规定。
6、被扶养人生活费若受害员工因工作伤亡而造成残疾或死亡,雇主应负责支付其合法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并根据被扶养人的情况确定具体数额。
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工伤事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受害员工因与工作相关的意外事故导致身体伤害或死亡的事件。
2、雇主: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并支付劳动报酬的单位或个人。
3、员工:指雇主在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约定下,为其提供劳动力的个人。
4、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指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由工伤保险或其他合适的机构对工伤受害员工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的比例。
5、伤残等级:经过伤残鉴定委员会鉴定后对受害员工伤残程度的等级评定。
6、伤残赔偿比例: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对不同伤残等级的受害员工所规定的赔偿比例。
2023年广东省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最新规定

2023年广东省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最新规定近年来,广东省一直在不断加强工伤保障制度建设,致力于为工伤职工提供更加完善的保障,并不断完善和调整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
预计到2023年,广东省将会有一系列的新规定,以确保工伤职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一、工伤赔偿项目的调整1. 医疗费用赔偿:广东省将继续扩大工伤医保范围,提高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
在2023年之前,工伤职工将享受到更高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大大降低了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的医疗费用负担。
2. 康复费用赔偿:广东省将进一步加大对工伤职工康复费用的资助力度。
设立专项资金,帮助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提供必要的康复设备和服务,并对康复费用予以全额赔偿。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广东省将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提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确保工伤职工能够得到更多的赔偿。
同时,对于残疾人士提供更多的就业创业和培训机会,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
二、工伤赔偿标准的调整1. 被承认的工伤职工将享受到更高的赔偿标准。
根据2023年前的工资水平和通货膨胀情况,适时提高工伤赔偿标准,确保工伤职工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金额。
2. 对于工伤导致的死亡,广东省将进一步提高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标准,加大对遗属的经济和精神支持。
同时,增加对工伤遗属的教育资助,帮助其完成学业。
3. 对于工伤职工的工资补偿,广东省将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机制。
以工伤职工的实际工资水平为基准,提高工资补偿标准,并加大对长期工伤职工的补偿力度。
三、工伤赔偿申请流程的简化广东省将进一步简化工伤赔偿申请流程,提高赔偿的便利性和高效性。
设立专门的工伤赔偿申请窗口,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加快审核和赔偿流程。
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确保工伤赔偿费用按时足额支付到位。
为了确保广东省2023年的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广东省将加大对用人单位的宣传力度,提高其对工伤保险制度的认知和理解。
同时,加大对工伤保险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力度,确保赔偿金的支付准确、及时到位。
最新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明确了工伤的鉴定标准和赔偿认定标准。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导致的身体损害,包括工伤死亡、残疾和工伤医疗费用等。
在工伤鉴定和赔偿认定中,广东省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进行判断,并提供相应的赔偿金额。
二、工伤医疗费用标准:广东省规定了工伤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
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为工人提供必要的工伤医疗救治,并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广东省制定了详细的费用支付标准,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检查费等,以确保工伤者能够得到合理的医疗救治。
三、工伤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标准:对于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者,广东省制定了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的支付标准。
根据伤残程度和工资收入等因素,确定了不同等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以提供给工伤者相应的赔偿和救济。
四、工伤丧葬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对于发生工伤死亡的情况,广东省规定了工伤丧葬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支付标准。
工伤丧葬费用用于支付工伤者丧葬的相关费用,供养亲属抚恤金用于支付工伤者家属的生活费用。
根据工伤者的工资收入和家属的人数等因素,确定了相应的支付标准。
五、工伤赔偿金的支付方式和程序:广东省对工伤赔偿金的支付方式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工伤赔偿金,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支付凭证。
工伤者和其家属可以通过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和劳动保障部门等途径,申请工伤赔偿金的支付。
六、工伤赔偿标准的更新和调整: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的,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工伤保障制度的完善,工伤赔偿标准也会进行更新和调整。
规定了监督和检查工作的职责,确保工伤赔偿标准的正确执行。
综上所述,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进行制定的,旨在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工伤者提供必要的赔偿和救济。
通过明确的标准和程序,确保了工伤赔偿金的合理支付和使用,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广东省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

广东省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广东省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工伤是指在职工从事劳动岗位时发生的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身体伤害、职业病或者因工作遭受事故的,依法享受的一项权益。
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广东省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
一、工伤赔偿项目1. 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者因职业病需要治疗时,各级医疗机构应及时提供相关医疗服务。
工伤职工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住院费、手术费、药费、康复费等。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工伤职工被评定的伤残等级和其月工资基准确定的一次性补助金。
根据评定结果,广东省将工伤职工的残疾分为十级,等级越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越高。
3. 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是根据工伤职工被评定的伤残等级和其月工资基准确定的每月生活补贴。
根据评定结果,伤残津贴分为十级,等级越高,伤残津贴越高。
4. 护理费工伤职工经医疗鉴定需要长期卧床、半卧床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其月工资基准确定。
5. 确定失劳费确定失劳费是指因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者职业病致残后,丧失劳动能力而给予的一次性补偿。
确定失劳费的发放标准由广东省人社厅确定,根据职工的月工资基准与伤残等级相对应。
二、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工龄、月工资基准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 一级伤残一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受伤或职业病致残,伤残等级为一级的情况。
一级伤残的工伤赔偿标准为:伤残津贴为月工资基准的60%,支付期限为三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月工资基准的60倍。
2. 二级伤残二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受伤或职业病致残,伤残等级为二级的情况。
二级伤残的工伤赔偿标准为:伤残津贴为月工资基准的55%,支付期限为三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月工资基准的55倍。
3. 三级伤残三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受伤或职业病致残,伤残等级为三级的情况。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工人职工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工伤赔偿标准适用于在广东省范围内发生的工伤保险事故,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第二章工伤待遇标准第三条根据工人职工所在工伤保险缴费年限和工伤等级,确定工伤待遇标准如下:1. 一级工伤:根据工人职工的实际工资和工伤等级,给予月度失业工伤津贴,津贴金额为实际工资的80%;同时支付伤残津贴,津贴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50%;并按照残疾程度给予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50%。
2. 二级工伤:根据工人职工的实际工资和工伤等级,给予月度失业工伤津贴,津贴金额为实际工资的70%;同时支付伤残津贴,津贴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40%;并按照残疾程度给予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40%。
3. 三级工伤:根据工人职工的实际工资和工伤等级,给予月度失业工伤津贴,津贴金额为实际工资的60%;同时支付伤残津贴,津贴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30%;并按照残疾程度给予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30%。
4. 四级工伤:根据工人职工的实际工资和工伤等级,给予月度失业工伤津贴,津贴金额为实际工资的50%;同时支付伤残津贴,津贴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20%;并按照残疾程度给予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20%。
第三章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第四条根据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实际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按照广东省公务员医疗费用报销标准规定,给予报销。
1. 一级工伤:按照实际工伤医疗费用的80%给予报销。
2. 二级工伤:按照实际工伤医疗费用的70%给予报销。
3. 三级工伤:按照实际工伤医疗费用的60%给予报销。
4. 四级工伤:按照实际工伤医疗费用的50%给予报销。
第四章护理费标准第五条对于全残工人职工,按照月度基础护理费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如下:1. 一级工伤:按照月度基础护理费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表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表在广东省,工伤保险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工伤保险待遇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为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提供经济补偿和相关帮助。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内容。
一、工伤医疗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按照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待遇1、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三、伤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职工的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伤残津贴一级至六级伤残的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3、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四、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工亡待遇1、丧葬补助金为 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偿标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偿标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偿标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 引言本文档旨在介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补偿标准。
旨在保障受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使其得到妥善照顾和关怀。
2. 伤残等级划分2.1 一级伤残描述一级伤残的具体标准和评定方法。
2.2 二级伤残描述二级伤残的具体标准和评定方法。
2.3 三级伤残描述三级伤残的具体标准和评定方法。
2.4 四级伤残描述四级伤残的具体标准和评定方法。
2.5 五级伤残描述五级伤残的具体标准和评定方法。
3. 补偿金计算方法3.1 一级伤残补偿金计算方法描述一级伤残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和公式。
3.2 二级伤残补偿金计算方法描述二级伤残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和公式。
3.3 三级伤残补偿金计算方法描述三级伤残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和公式。
3.4 四级伤残补偿金计算方法描述四级伤残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和公式。
3.5 五级伤残补偿金计算方法描述五级伤残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和公式。
4. 补偿金发放程序4.1 申请材料准备描述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所需的材料清单和要求。
4.2 申请流程描述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偿金的具体流程和办理方式。
4.3 审核和审批描述一次性伤残补偿金的审核和审批程序。
4.4 发放方式描述一次性伤残补偿金的发放方式和具体操作流程。
5. 附件附件一: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材料清单附件二: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发放申请表附件三: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发放审批表6. 法律名词及注释6.1 工伤保险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法》。
6.2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6.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指工伤保险制度下,对受伤劳动者一次性提供的经济补偿。
2: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偿标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 引言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补偿标准。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表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表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广东省制定了相应的工伤赔偿标准表。
下面是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表的内容:一、因工负伤、生物性病原体污染或者职业病患者工资待遇根据工伤程度不同,工伤保险金的给付标准有所不同。
以下是广东省的工伤保险金给付标准:1. 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待遇:- 一级残疾:一级伤残津贴及生活护理费每月给付国家最低工资标准;- 二级残疾:二级伤残津贴及生活护理费每月给付国家最低工资标准60%;- 三级残疾:三级伤残津贴及生活护理费每月给付国家最低工资标准50%。
2. 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待遇:- 一级残疾:一级伤残津贴及生活护理费每月给付原工资标准;- 二级残疾:二级伤残津贴及生活护理费每月给付原工资标准80%;- 三级残疾:三级伤残津贴及生活护理费每月给付原工资标准70%。
3. 丧失劳动能力的待遇(待遇给付期限不超过60个月):- 丧失劳动能力:给付底薪的60%作为一级丧失劳动能力伤残津贴;- 丧失劳动能力65%以上:给付底薪的80%作为一级丧失劳动能力伤残津贴。
二、工亡待遇1. 工亡待遇标准:- 工亡丧失生活来源的家庭:给付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倍数;- 工亡丧失生活来源的个人:给付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倍数。
三、职业病患者工资待遇1. 工亡待遇标准:- 特殊工种特殊病种:按照国家规定给付一定比例的薪金。
四、其他待遇1. 医疗费用:- 享受工伤保险期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费用补助;- 包括住院医疗费、门诊医疗费等。
2. 目前暂无工伤保险金、工亡待遇、职业病患者工资待遇、医疗费用补助的相关标准。
以上为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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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具体赔偿项目、标准如下所示: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
2、要求:住院期间。
3、备注:广东省统筹地区为地级以上市。
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备注:广东省统筹地区为地级以上市。
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要求: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进行康复且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符合规定的费用,才可报销。
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广东省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康复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3、备注:辅助器具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
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1)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2)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五级至十级伤残,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七、护理费1、标准:(1)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2、要求: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
八、生活护理费1、标准:一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二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三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四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工伤职工已经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3、备注:生活护理费每年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同步调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
九、伤残待遇(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特殊标准:(1)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户籍从单位所在地迁回原籍的,其伤残津贴可以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标准每半年发放一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给六个月的安家补助费。
所需交通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等,由用人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户籍不在统筹地区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并享受一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一般标准执行;伤残津贴按照一般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照相应等级依照生活护理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备注:(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本人要求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伤残退休手续,伤残津贴享受至本人死亡;(2)伤残津贴每年参照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调整办法调整。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1、标准:(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经伤残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为50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40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备注: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
缴费工资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1、标准:(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1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备注: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
缴费工资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十、工亡待遇标准1、标准:(1)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1 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供养亲属范围1 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3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4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5)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1 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 就业或参军的;3 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4 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5 死亡的。
(6)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7)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 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 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2、备注:(1)供养亲属抚恤金每年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调整,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2)被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应当退还已发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十一、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1、标准:(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