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部门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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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4
工作拖拉、推诿扯皮的每次扣1分;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1分;不能按时完成党组织安排任务的每次扣1分。
4、积极参与定期走访并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4
?不参与联系走访的扣2分,走访中不能及时反映或解决问题的扣3分。
5、积极参与单位特色活动
4
酌情加分
8
不热爱、不熟悉本职工作的扣4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4分。
2、积极参加“京口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认领党员群众“微心愿”
10
?按一个加一分。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参加爱心捐款、缴纳特殊党费等活动。
2
未订阅扣2分。
4、参加书香进机关、自学读书活动
2
每年至少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未完成不得分。
5、认真配合填写《党员手册》
2
未填写或填写不规范,每次扣2分。
6、廉洁办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8
?利用工作岗位、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每次扣2分。
5
参与封建迷信、邪教、赌博性质等活动影响较坏的每次扣2分;本人及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及其他违反政策行为的扣5分。
12、主动作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5
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3分;党员或家庭成员参与非正常上访的,每次扣5分。
贡献积分
(30分)
1、敬业爱岗,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9、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党内条规。
15
党员违纪违法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纪律处分的,按下列规定扣分:受提醒谈话者、信访谈话者、批评教育者扣5分;受通报批评者扣10分;受诫勉谈话者扣15分。

最新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精选

最新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精选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基本指数(60分)考评制度内容及要求(“8项义务”)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正向指数(20分)考评内容及要求(“6带头”)1.带头服务中心。

主动认领并提前完成任务的,每次加2分,主动提出建议并被采纳后取得实效的,每次加2分。

主动参与“五水共治”、征迁拆违、见义勇为、救火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的,每次加2分。

2.带头创先争优。

岗位业绩突出,个人或单项工作获得镇及以上先进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分。

获得县级及以上“最美家庭”、“家庭整洁户”、“文明户”的,每次加2分。

3.带头学习提高。

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上为党员上党课的,每次加2分。

4.带头遵章守法。

在网上“当战士不当绅士”、勇于制止不良言论的,每次加2分,勇于制止违法违纪行为的,每次加2分。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手册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手册

党员基本情况年度党员民主测评情况社区党(总支)委督查记录注意事项:①督查一年不少于四次,每季度一次;②督查党支部是否落实和严格执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具体详见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说明);③一年要确保一到二次与党员面对面进行交流,了解并记录其亮点与不足。

社区网格联络员督查记录注意事项:①督查一年不少于四次,每季度一次;②督查党支部是否落实和严格执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具体详见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说明);③一年要确保一到二次与党员面对面进行交流,了解并记录其亮点与不足。

社区联系领导督查记录注意事项:①督查一年不少于四次,每季度一次;②督查党支部是否落实和严格执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具体详见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说明);③一年要确保一次与党员面对面进行交流,了解并记录其亮点与不足。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综合评定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说明一、目的和意义为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农村、两新组织)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激发党员主体意识,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指导意见》(浙组通[2012]63号)和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城乡社区(农村、两新组织)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决定在全街道城乡社区(农村、两新组织)党员中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

二、考评对象组织关系在我街道的各城乡社区(农村、两新组织)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年龄60 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评的党员,如本人提出不参加考核,经支部会议研究,报社区党总支批准,并报街道党工委备案,可不列为考核管理对象。

三、考评内容党员先锋指数考评主要针对党员在学习提高、服务社会、遵纪守法、弘扬正气、创业致富等方面的带头示范行为设置先锋指数,定期公开考评,促使党员切实增强宗旨意识, 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主要内容包括:(一)学习提高方面。

岱山县党员先锋指数党性体检评价指标考评细则

岱山县党员先锋指数党性体检评价指标考评细则
7分
在外遵纪守法,合理劳动致富,尊重当地风俗(在当地有不良反映扣2分)。
7分
及时向原党支部提供联系方式,并与党支部每季度至少联系1次(没提供联系方式扣2分,没保持联系每次扣1分)。
8分
提出发展家乡经济的参考建议,配合家乡拓宽发展经济的路子,带领家乡群众共同致富。
8分
机关在职党员
带头敬业奉献,带头勇于担当,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
3分
6、个人获乡镇(机关单位)以上各种荣誉(获镇(机关)级荣誉加1分、县级荣誉加2分,市级荣誉加3分,省级荣誉加4分,另外两新组织党员获得公司荣誉加1分,此项最高加分为4分)。
4分
注:对违反计划生育及违法违纪正在处分期内等情形的实施一票否决,不参加考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6分
参加“一句话承诺”活动,积极承诺、履诺、践诺(未开展承诺活动的不得分,未完成承诺事项的扣3分)。
7分
认真执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主动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不参与网格服务团队不得分,参与但作用发挥不到位扣2分)。
7分




(20)
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能自觉履行党员权利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未按时缴纳党费1次的扣1分,未足额缴纳党费1次的扣1分)。
2分
积极参加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或不服从党组织分配的扣3分)。
5分
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
6分




(20)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主动加入乡镇、社区(村)党员义工队伍或各类服务性社会组织,积极参加社会捐助、扶贫济困、支援灾区等活动(不积极参加义务劳动1次扣1分)。

西组〔2018〕15号--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定稿

西组〔2018〕15号--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定稿

西组〔2018〕15号--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定稿西组〔2018〕15号关于印发《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区属各党委(组)、工委、总支,区直各部门:经组织部部务会同意,现将《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西工区委组织部2018年5月15日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洛阳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指导意见》(洛组通〔2018〕6号)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是指党组织着眼于党员“四个合格”标准,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性,激发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性,对党员日常行为进行如实记录、量化积分,并根据积分结果开展评先推优的一项日常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党的组织关系在本区范围内的所有党员(含预备党员)。

对于年龄较大(原则上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行为能力等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支部批准,报基层党(工)委审核备案,可不纳入积分考评范围。

入党积极分子参照党员参加积分管理。

第四条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是以年度为周期、量化为依据,实行管理与考核、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项目分别设置为基础积分、先锋积分、违规扣分和一票否决4项指标。

第六条本区流出党员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党内组织活动,凭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证明进行积分;外地流入我区党员,也可参加我区党内组织活动,并进行积分。

第二章基础积分第七条党员基础积分按80分计算。

重点突出党员政治素质、学习培训、遵规守纪、服务群众、开展组织生活、参与党内活动、履职尽责、承诺践诺、作用发挥等方面,总分80分。

第八条党员基础积分是衡量党员各方面综合表现的基本标准,结合实际党员总体划分为村(社区)干部、村(社区)无职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两新党组织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等6个领域,各领域党员积分考评参考标准详见附件。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机制研究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机制研究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机制研究作者:张伟闯来源:《课程教育研究》2019年第13期【摘要】构建党员“先锋指数”考评体系,对师生党员的考评内容和模式进行优化,通过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的考评,能够实现对党员的全面、客观评价,以此激励其创先争优。

本文从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机制的具体内容、程序及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阐述,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是对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的有效探索。

【关键词】党员 ;先锋指数 ;考评机制【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9)13-0242-02一、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机制内涵1.党员“先锋指数”的具体内容党员的“先锋指数”主要包括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和反向扣分指数,以年度为周期考评,本文重点就基本指数内容进行点评。

1.1教工党员“先锋指数”内容主要包括党性修养、师德先锋、育人先锋、纪律先锋、业绩先锋等内容。

其中党性修养是指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师德先锋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学生成长路上的领路人;恪守师德师风,关爱学生,做“四有”好老师;廉洁自律,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态度。

纪律先锋指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依规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风廉洁建设要求,廉洁自律;按要求参加“三会一课”,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等。

育人先锋是指树立高尚师德,争做育人表率,坚持“四个相统一”,践行“三全”育人要求;以生为本,潜心教学,因材施教;积极参加春风行动、点亮微心愿、结对帮扶等活动;专任教师担任班主任、综合导师、党支部书记、兼职辅导员等开展育人工作,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科学研究、社团实践等。

业绩先锋则依据教学、科研、管理、教辅、工勤等具体岗位的职责,结合年度绩效考核情况评定。

党员先锋指数测评实施方案

党员先锋指数测评实施方案

新建街社区党员先锋指数测评活动实施方案为提升党员教育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以强化激励约束、综合考评、先锋引领为主旨,制定基层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办法,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任务要求1、量化评价党员。

采取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的办法,从学习提高、服务群众、争创佳绩、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等方面设置评价标准,赋予量化分值,常态化地对党员的思想行为表现进行考核评价。

2、激励创先争优。

定期分析评价党员的思想行为表现,进行量化计分,形成党员先锋指数积分,采取定期公示、综合点评、树立典型等形式,激励党员不断创先争优,在基层党组织中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3、纯洁党员队伍。

结合党员先锋指数量化考评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将党员先锋指数积分作为确定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形成加强党员队伍纯洁性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评价对象新建街社区党总支全体共产党员。

其中,年老体弱、长期病休或者卧床不起等无行为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不列入考评范围。

三、评价内容党员先锋指数包括基本素质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三项内容,总体评价量化分值为100分。

1、基本素质指数(80分)。

主要包括党员政治素质评价和岗位素质评价两方面内容。

(1)政治素质评价(30分)。

包括四个方面10项内容。

学习提高方面:按要求参加组织学习和培训,有效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认真进行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

服务群众方面:立足岗位,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积极参加送温暖、献爱心、结对帮扶和认岗创星、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遵纪守法方面:严格要求自己,遵章守纪、依法办事,不得参与非正常上访活动,不得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积极履行党员义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服从领导听指挥,严格执行上级决定决议和部署。

弘扬正气方面: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和政策法规,不讲不传诋毁党和国家的言论;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主动维护社会稳定;孝敬父母、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和谐。

2020年在职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2020年在职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作者:空青山
作品编号:89964445889663Gd53022257782215002
时间:2020.12.13
在职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试行)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
所在支部:姓名:考评时间:
类别
内容
标准
评议标准
计分







(100分)




(55分)
学习教育
(15分)
积极参加不参加学习、培训每次扣10分,学习、培训迟到、早退、请假每次扣5分,学习笔记少一次扣5分。因工作岗位特殊不能离岗学习的情况除外。
缴纳党费(10分)
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不按标准、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扣10分。
参加组织生活
(15分)
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及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
组织生活会、“七•一”表彰会、民主评议党员、以及其他形式的组织生活,迟到、早退、请假每次扣5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每次扣10分。因工作岗位特殊不能离岗学习的情况除外。
季度
得分
(季度得分=基本义务分+模范作用分+季度加分)
是否
评星
(季度得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可评星。)
□是□否
备注:各单位党组织可以根据此考核评分表,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考核项目,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同意予以实施。
作者:空青山
作品编号:89964445889663Gd53022257782215002
时间:2020.12.13
旅游
综治
(20分)
自觉遵守经营秩序、自觉维护市容景貌、交通管理秩序。不违反旅游综治相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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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机关部门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实施细则员姓名:
指数考评内容扣分项目党员
自评
党员
互评
组织
总评
基本指数(80分)带头学习提高
(15分)
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记5分。

认真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和
所在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并带头贯彻执行的,记3分。

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等
各类集中学习、教育培训活动的,记2分。

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的,记2分。

自觉加强业务
学习,认真掌握本职工作业务知识和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的,记3分。

带头服务群众
(20分)
积极投身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记2分。

勤下基层,经常走访农户,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
众的愿望和要求的,记2分。

结合实际设岗定责,主动认领服务岗位的,记2分。

积极开展年度承诺履职,按
时完成承诺事项的,记2分。

主动结对帮扶联系困难群众的,记2分。

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服务活动,发挥自身
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每次记2分。

自觉帮助困难群众提供创业致富信息的,每次记2分;帮助失业群众
提供就业信息或解决就业岗位的,每次记3分。

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每人次记3分。

带头争创佳绩
(15分)
创新管理机制和工作方法,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机关工作上台阶的,记3分。

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
动,在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工作岗位上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的,记3分。

爱岗敬业,认真履职,较
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记3分。

严格执行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秉公办事,群众满意的,
记3分。

完成既定目标任务成效显着,所负责的工作被确定为县级示范单位、观摩单位,或在市、县考核中排
在前三名的,记3分。

带头遵纪守法
(15分)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记3分。

勤政廉政,认真开
展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效能的,记3分。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记3
分。

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热情服务,没有接到群众投诉、信访的,记2分。

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
的,记2分。

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文明礼貌的,记2分。

带头弘扬正气
(15分)
自觉履行党员、公民的职责和义务,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记3分。

积极参与破除封建迷
信活动,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的,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的,记3分。

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尚,带头移风易
俗,破除迷信,抵制“黄赌毒”的,记3分。

带头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坚守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的,记3分。

积极带头参加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等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营造健康文明积极
向上的社会氛围的,记3分。

正向加分指数(20分)敢于创新、乐于奉献,就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单位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每次加2分;提出的建议助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的,加5分。

在抗击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的,每次加5分。

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有突出表现,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每次加10分。

积极参加公益事业、义务劳动或党员服务队的,每次加2分;为困难户、灾区、贫困地区捐款1000元以下的,加2分;1000-5000元的;加5分;5000元以上的加8分。

被评选为市级及以上“闪光言行每月之星”的,加2分;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每次加3分;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次加5分;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次加8分;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每次加10分。

其他各项工作走在前、作表率,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的,酌情加2-10分。

反向扣分指数(20分)不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所在党组织布置的任务的,扣5分。

个人参与组织闹事的,每次扣10分;家庭成员参与组织闹事的,每次扣5分。

参与非正常上访的,每次扣10分;家庭成员参与非正常上访的,每次扣5分。

子女(直系亲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次扣5分。

子女(直系亲属)违反生育政策的,每例扣10分。

在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关键时刻,故意推诿和消极应对的,扣5分。

参加邪教组织、迷信活动或支持、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扣10分。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外出三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报告的,扣5分。

作风不正,在党员中搞不团结活动的,扣10分。

制造、传播谣言,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5分。

有精神懈怠、工作消极、能力不足、脱离群众等其他情形的,酌情扣5-20分。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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