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两新”组织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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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和开展度民主评议

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和开展度民主评议

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和开展20XX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县委所属各党委、党组: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基层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党内规定和《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现就下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做好全面实施渔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相关准备工作根据《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指导意见》(浙组通〔2012〕63号)文件精神,决定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全面实施渔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

渔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就是根据党员的身份、从业情况、健康状况等特点,按照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和作用发挥的原则,将渔农村党员划分为任职党员、普通党员、流动党员等类别。

党员先锋指数主要分为:党员先锋基本指数、正向加分和反向扣分三大类指数,基本指数分值为80分,主要内容为学习提高、服务群众、创业致富、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等方面。

正向加分指数内容主要包括积极向党组织提合理化建议,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热衷社会公益事业等情形;反向扣分指数内容主要包括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所在党组织布置的任务,搞不团结活动,参与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外出三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报告等情形;正向加分和反向扣分指数分值由各乡镇从实际出发确定,加分后的党员先锋指数总体评价最高分为100分,扣分后的总体评价最低分为0分。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由党员所在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对流动党员的考评要征求其工作所在单位的意见,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亮分公示的方法进行,最后根据党员先锋指数评选出优秀党员、先锋党员、合格党员、警示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等五个等次,进行星级管理。

党员“先锋创绩”量化考评实施方案设计

党员“先锋创绩”量化考评实施方案设计

党员“先锋创绩”量化考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关于下发<关于在全县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提升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巩固扩大科学发展观活动实践成果,推进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在全县开展党员“先锋创绩”量化考评。

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模式,将党员义务明细化、先进要求具体化,对全县党员进行考评,进一步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帮助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激发广大党员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的热情,调动广大党员参加我县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双带”能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全力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速、提质、提效,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促进发展的原则。

实行全县党员量化考评是适应新形势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有益探索,其工作重点是通过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把党员量化考评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全县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党员教育管理与推动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是坚持创新载体、联系实际的原则。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工作载体,通过形式灵活的考评方式,根据各地、各单位不同类型党员干部的特点确定具体考评细则,增强考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完善考评体系。

三是坚持与时俱进、务求实效的原则。

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调整充实工作内容,确保党员量化考评工作常抓常新。

同时,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途径,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第一篇: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基本指数(60分)考评制度内容及要求(“8项义务”)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正向指数(20分)考评内容及要求(“6带头”)1.带头服务中心。

主动认领并提前完成任务的,每次加2分,主动提出建议并被采纳后取得实效的,每次加2分。

主动参与“五水共治”、征迁拆违、见义勇为、救火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的,每次加2分。

2.带头创先争优。

岗位业绩突出,个人或单项工作获得镇及以上先进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分。

获得县级及以上“最美家庭”、“家庭整洁户”、“文明户”的,每次加2分。

3.带头学习提高。

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上为党员上党课的,每次加2分。

4.带头遵章守法。

桐乡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双先指数考评办法

桐乡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双先指数考评办法

桐乡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双先指数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夯实党的基层基础,建立健全党员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可持续、动真格”的党建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双先指数即党组织先进指数、党员先锋指数。

双先指数考评,是指依托党务信息管理平台,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教育培训、志愿服务等经常性教育管理服务情况以及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情况,按照一定规则量化累积成党组织先进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并以此作为衡量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依据,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动态、精确、刚性管理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双先指数考评的对象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行政村、社区、市级“双重管理”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60周岁以上(即2014年度考评中195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党员)或长期卧病在床、丧失劳动能力的年老体弱党员经本人申请、党组织同意、上级党委审批后,可不纳入考评。

考评以年度为单位。

年中转入的党员纳入积分管理,当年度可以不评星定级。

第二章内容和标准第四条党员先锋指数由岗位分、基本分、奉献分和加减分组成。

岗位分项目是对党员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性要求;基本分项目是对党员的普遍性要求,主要体现在组织生活和教育培训方面;奉献分项目是对党员的先进性要求,主要体现在服务群众和作用发挥方面。

加减分为正向加分和反向减分。

1.岗位分的内容和标准:①遵守职业道德,扎实完成本职工作岗位任务;服从组织安排,扎实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全年积40分。

②被党组织评为“岗位闪光之星”,积10分。

2.基本分的内容和标准:①按要求参加“三会一课”、组织(民主)生活会和党日活动,每次积1分。

②按要求参加党组织安排的主题学习、讲座报告、远程教育等集中教育培训活动,每次积1分。

党员领导干部教育新干线、桐乡大讲堂等纳入积分范围,由市红云平台系统统一实施。

③积极参加网上自主学习,按相关规则积分,全年最多积8分。

党员“两先指数”量化评价办法

党员“两先指数”量化评价办法

XXX党支部党员“先锋指数”量化评价制度(试行)为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党员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比较准确、客观、公正、公平地评价每个党员教职工的教学和工作业绩,切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先锋指数”量化评价办法.一、政治思想表现,支委会评价(20分)1、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自觉执行上级党政部门和学校决定,服从党组织安排。

(5分)2、不听信、不散布错误言论,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学校及上级部门保持一致。

(5分)3、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尊敬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全面负责。

(5分) (有歧视差生的行为,一人次扣2分)4、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水平。

(5分)二、教育教学(60分)1、能按学校要求,积极探索、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努力完成教学任务。

工作勤奋,作风严谨,服务意识高,教学效果好。

(20分)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注重个人业务进修,教学水平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

(20分)3、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掌握现代教学手段,课堂效果良好,教学成绩显著。

(20分)三、党员互评。

(20分)四、党员教职工表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记零分。

1、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2、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工作分配。

3、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不安全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的。

4、教案、作业检查、出勤在同教研组最后一名的。

5、违法乱纪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

6、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各种商品(包括学习资料)。

7、搞有偿家教。

五、具体考核办法1、本考核将通过问卷调查、看学习记录、常规检查、综合考察等方法进行。

2、本考核满分为100分,扣完为止。

3、党员教职工在各级各部门获得奖励的将给予加分: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市级(10分),县级(5分),校级(2分)。

党员先锋岗考核细则

党员先锋岗考核细则

学校“党员先锋岗”标准“党员先锋岗”是党员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出色履行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得到广大职工群众普遍赞誉的党员。

“党员先锋岗”的标准:一、本职工作完成好。

立足本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永不满足现状,出色地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作风务实好。

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勤奋严谨,一丝不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在群众中起到良好的影响和带动作用。

三、先锋模范作用好。

忠诚教育本职,勤勤恳恳,爱护学生,勇于承担重任,在完成工作任务中成绩突出。

四、廉洁从教自律好。

严于律已,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不利于大局和整体的事情不做。

五、政治学习坚持好。

自觉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增强知识储备,努力成为本专业领域的骨干、带头人、专家。

六、团结同志协作好。

自觉维护学校整体利益,令行禁止,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与配合,同志间相互关爱、相互支持,服从分配,努力促进形成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七、敬业奉献品德好。

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对学生一视同仁,办事公正、服务意识强、勇于奉献社会。

八、劳动纪律遵守好。

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示范,自觉执行学校决议、决定。

党员“党员先锋岗”管理及考核办法根据教育局党委统一部署,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共产党员要做“一粒种子、一面旗帜、一道脊梁”的要求,不断地促进党组织对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具体内容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激发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创业热情,为办人民满意的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在学校大力培养和提倡党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讲奉献、讲大局的良好风尚,使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勤奋工作的作风有一个极大的提高,进一步提升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4
工作拖拉、推诿扯皮的每次扣1分;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1分;不能按时完成党组织安排任务的每次扣1分。
4、积极参与定期走访并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4
?不参与联系走访的扣2分,走访中不能及时反映或解决问题的扣3分。
5、积极参与单位特色活动
4
酌情加分
8
不热爱、不熟悉本职工作的扣4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4分。
2、积极参加“京口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认领党员群众“微心愿”
10
?按一个加一分。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参加爱心捐款、缴纳特殊党费等活动。
2
未订阅扣2分。
4、参加书香进机关、自学读书活动
2
每年至少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未完成不得分。
5、认真配合填写《党员手册》
2
未填写或填写不规范,每次扣2分。
6、廉洁办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8
?利用工作岗位、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每次扣2分。
5
参与封建迷信、邪教、赌博性质等活动影响较坏的每次扣2分;本人及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及其他违反政策行为的扣5分。
12、主动作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5
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3分;党员或家庭成员参与非正常上访的,每次扣5分。
贡献积分
(30分)
1、敬业爱岗,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9、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党内条规。
15
党员违纪违法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纪律处分的,按下列规定扣分:受提醒谈话者、信访谈话者、批评教育者扣5分;受通报批评者扣10分;受诫勉谈话者扣15分。

最新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精选

最新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精选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基本指数(60分)考评制度内容及要求(“8项义务”)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正向指数(20分)考评内容及要求(“6带头”)1.带头服务中心。

主动认领并提前完成任务的,每次加2分,主动提出建议并被采纳后取得实效的,每次加2分。

主动参与“五水共治”、征迁拆违、见义勇为、救火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的,每次加2分。

2.带头创先争优。

岗位业绩突出,个人或单项工作获得镇及以上先进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分。

获得县级及以上“最美家庭”、“家庭整洁户”、“文明户”的,每次加2分。

3.带头学习提高。

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上为党员上党课的,每次加2分。

4.带头遵章守法。

在网上“当战士不当绅士”、勇于制止不良言论的,每次加2分,勇于制止违法违纪行为的,每次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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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扣分指数
(20分)
不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所在党组织布置的任务的,扣5分。每出现一起损失万元以上的设备责任事故或其他事故的,每起扣5分。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每次扣5分。未正确佩戴劳保用品的,每次扣2分。执行车间降低成本、能耗等相关措施未达标的,扣3分。在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关键时刻,故意推诿和消极应对的,扣5分。参与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每次扣10分参加邪教组织、迷信活动或支持、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扣10分。子女(直系亲属)违反生育政策的,每例扣5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外出三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报告的,扣5分。作风不正,在党员中搞不团结活动的,扣10分。有精神懈怠、工作消极、能力不足、脱离群众等其他情形的,酌情扣5-20分。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5分。
正向加分指数
(20分)
在本职岗位做到“三高”和“三无”(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高、工作效能高;无安全事故、无设备事故、无质量事故)的,酌情加1-3分。敢于创新、乐于奉献,就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单位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每次加2分。在急、难、险、重冲锋在前,以实际行动在企业和员工中树良好形象的,加3分。主动参加义务献血的,每次加3分。在抗击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的,每次加5分。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有突出表现,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每次加10分。积极参加公益事业、义务劳动或党员服务队的,每次加2分;为困难户、灾区、贫困地区捐款1000元以下的,加2分;1000-5000元的;加5分;5000元以上的加8分。被评选为市级及以上“闪光言行每月之星”的,加2分;受本单位表彰的,每次加1分。受到基层党委、政府表彰的,每次加2分;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每次加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次加8分;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次加10分;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每次加20分。其他各项工作走在前、作表率,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的,酌情加2-10分。
带头争创佳绩
(15分)
爱岗敬业,有主人翁意识,在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的,记5分。积极带领企业员工改变落后的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的,记2分。刻苦钻研岗位业务技能,努力成为部门或班组业务骨干的,记3分。完成既定目标任务成效显著,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所负责的工作为本单位作出较大贡献的,记5分。
XXX“两新”组织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实施细则
党员姓名:
指 数
考评内容扣分项目
党员
自评
党员互评组织 Nhomakorabea总评基本指数(80分)
带头学习提高
(15分)
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等各类集中学习、教育培训活动的,记5分。认真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和所在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并带头贯彻执行的,记3分。在生产攻坚、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管理创新等方面刻苦钻研的,记5分。刻苦钻研,自觉加强业务学习,认真掌握本职工作业务知识的,记2分。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总分
带头服务群众
(20分)
党员宗旨意识强,积极践行党员服务承诺,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记4分。关心身边员工,主动开展谈心活动,帮助员工解除思想问题,调解纠纷、缓解矛盾的,记4分。热心参加结对帮扶、扶贫济困活动,主动为需要帮助的人进行资助的,记4分。发挥自身特长为企业员工、社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记3分。结合实际设岗定责,主动认领服务岗位的,主动帮助新进员工提高工作技能的,记3分。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性活动的,记2分。
带头遵纪守法
(15分)
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记5分。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记3分。听从指挥,严守秘密,注意维护单位形象的,记2分。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的,记3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文明礼貌的,记2分。
带头弘扬正气
(15分)
自觉履行党员、公民的职责和义务的,记5分。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尚,带头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坚守职业道德的,记5分。不打牌赌博,不信谣传谣,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的,记3分。严于律己,自警自励,自觉加强自身修养的,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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