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版)劳动合同法

合集下载

2023年最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年最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年最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和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法。

劳动合同法遵循基本原则:1.平等自愿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应当依法实行平等自愿原则,不得有强迫、欺诈等非法手段。

2.公平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符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保护性原则: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保护,限制雇主的权力滥用情况。

4.安全性原则:劳动合同法保障劳动者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

5.合同诚信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在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行为。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是确定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主要条款: 1. 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

2.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明确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3. 劳动报酬:约定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奖金等劳动报酬方式和标准。

4. 工作时间和休假: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休假制度。

5. 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6. 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和终止条件。

7. 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在具体劳动合同中可约定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签订。

为了保证劳动合同权益的有效行使和保障,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通过方式订立劳动合同:1.双方当事人面谈并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通过招聘广告、公开招聘等方式,向劳动者发出录用通知书或者签订劳动合同书。

3.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劳动合同。

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用版)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用版)正规范本(通用版)

劳动合同法(实用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和谐,特制定本法。

本法适用于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解除合同的劳动关系。

第二条定义1.劳动者:是指在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并且受其管理、招用的,以提供劳动力为主要目的,无论国籍、种族、性别、职业、教育程度等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的劳动者。

2.用人单位:是指依法以各种形式录用劳动者,并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享有、履行劳动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合同自由原则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及协商一致的原则,自由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通过书面形式记录。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劳动合同的形式1.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

口头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约定书面确认的时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书面形式的;–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上岗工作的。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内容1.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条款:–劳动合同的期限或者工作期限;–工作地点;–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的程序和条件;–双方当事人协商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劳动合同的内容还可以包括补充条款:–试用期的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奖罚的约定;–保密的约定。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明确约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及书面记录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其委托的主管人员与劳动者订立。

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应当具备下列要件:劳动合同的名称;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管人员的姓名;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以及其他有关劳动合同的事项。

最新劳动合同法:2024年全文版

最新劳动合同法:2024年全文版

最新劳动合同法:2024年全文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遵循劳动者的意愿,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劳动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第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具备以下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低于本法规定的最低劳动报酬。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前,向劳动者说明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制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者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023劳动合同法(完整版)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劳动合同法(完整版)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劳动合同法(完整版)引言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劳动合同作为保护劳动者权益和维持用人单位秩序的重要法律工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进一步确保劳动者的权益,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针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了修订,将于2023年正式实施。

本文档将全面介绍2023劳动合同法的完整版内容,旨在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充分了解并正确执行新的劳动合同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原则本法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劳动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公平、自愿、公正的原则。

第二条: 定义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关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事项达成的协议。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第四条: 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更具法律效力。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 包含内容劳动合同应包含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保险福利等相关内容。

第六条: 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明确的劳动合同书面草案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订立、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

第七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期间,劳动者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权益,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评估。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八条: 劳动条件的保护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九条: 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提供工资支付凭证。

第十条: 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一条: 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必须符合法律和国家规定。

第十二条: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情况解除。

2023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和稳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活动。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约定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国家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维护劳动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社会稳定。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用工文件存入劳动者人事档案。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自由约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包括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内容。

第八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九条劳动合同未约定试用期的,视为无试用期。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期满,经劳动者同意,可以续订。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除非续订,否则自动终止。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或者劳动条件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中提供的劳动条件不得低于法律、法规和国家职业分类标准、行业各项规章规定的最低劳动标准。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条件,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八条劳动报酬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物品、服务等其他形式抵充或者克扣。

第十九条劳动者取得的法律性权益不得降低。

第二十条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照约定时间支付。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的工资、福利费、补偿金等给付给劳动者。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应当申请支付尚未支付的劳动报酬。

第四章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二十四条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2023劳动标准合同法全文(完整版)

2023劳动标准合同法全文(完整版)

劳动合同法全文(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和解除的行为标准,公平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争议处理的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设立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劳动保护、劳动就业、工资、社会保险、工时、休假、劳动报酬分配、职工教育和培训、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工作能力,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一般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

但是,下列劳动关系除外:(一)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采用临时性工作人员的。

(二)实际工作时间不满四十四小时的。

(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订立前已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并继续存在的。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条款:(一)劳动合同的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三)劳动合同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五)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六)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

(七)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目录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订立目录劳动合同。

目录劳动合同是为满足用人单位用工数量多、工种、工作岗位相对固定、需经常变动劳动力的需要,统一约定某些劳动合同条款和待遇。

目录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约定相应的条款。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第一款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二款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明确变更的内容、时间和生效条件。

第八条目录劳动合同的变更目录劳动合同的变更,除遵循劳动合同的变更程序外,还应当经劳动者认可。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

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完整版(实用)(2024精)

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完整版(实用)(2024精)

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劳动合同法完整版(实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调整劳动力市场,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在境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其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争议。

第三条【平等自愿的原则】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公平公正的原则】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平公正地确定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五条【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

第六条【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依法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害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保险性】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附加的保险。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约定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继续使用劳动者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报酬不低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包括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解雇、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期满等情况。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五条【劳动报酬的确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确定劳动者的报酬标准。

第十六条【劳动报酬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报酬。

用人单位变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或者工作任务,不得降低劳动者的报酬。

第十八条【劳动报酬与劳动质量的关系】劳动者的报酬应当与其劳动的数量、质量、效益等相适应。

劳动合同法2023年完整版正规范本(通用版)[1]

劳动合同法2023年完整版正规范本(通用版)[1]

劳动合同法2023年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境内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劳动关系法律事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终止第三条劳动合同订立应当采取订立书面形式,当事人应当在劳动合同订立前15日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实行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包括主要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2.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3.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4.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5.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解除办法;6.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六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且需要提前30日通知对方一方。

第八条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合同期满或者达到解除条件;3.用人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撤销;4.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5.发生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九条劳动报酬应当按照国家的工资支付制度,实行同工同酬原则。

第十条劳动报酬应当及时支付给劳动者,支付方式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

第十一条劳动报酬的支付周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报酬时,不得扣发劳动者的工资。

第四章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条件,防止职业危害的发生。

第十四条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保护用人单位的劳动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知识产权侵犯用人单位的利益。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

第十六条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发生职业病或者工伤的,有权获得医疗救治和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且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通用版)劳动合同法
Labor Contract Law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通用版)劳动合同法
前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本文档根据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
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xx年
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下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新版本,希望能够帮到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新版本
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
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
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
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
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
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
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
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订立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
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
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
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
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
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
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
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
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
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
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
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
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
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
理由。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
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
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
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
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
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
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
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
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Designed By JinTai College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