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灯房的规章制度汇总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灯房的管理,确保矿灯房的正常运行,依法维护矿灯房的安全和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矿灯房及其管理人员。
第三条矿灯房是矿山或工业企业用于提供安全照明的设施,必须安装和使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的矿灯和配件。
第四条矿灯房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矿灯房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矿灯房的正常运行、有效预防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发生,保持矿灯房的设备和环境安全。
第二章管理人员第六条矿灯房应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矿灯房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安全运行。
第七条矿灯房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矿灯房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知识,具有相关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证书。
(二)具备安全意识和责任心,能够正确判断风险和危险,能够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
(三)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
第八条矿灯房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负责矿灯房的设备维护和日常检查。
(二)制定和执行矿灯房的应急预案,及时处置事故和灾害。
(三)对外提供安全咨询和协助,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工作。
(四)定期组织矿灯房的演习和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九条矿灯房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和运行的正常。
第十条对于存在损坏或失效的设备,应及时修理或更换,在修理或更换期间应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一条矿灯房的配电设备和线路应定期进行巡视和检修,防止电气故障引发火灾和其他事故。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制定矿灯房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管理措施。
第十三条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的学习和宣传,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矿灯房的安全监测和预警体系,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
第十五条落实矿灯房的应急救援措施,确保及时、有效的处置事故和灾害。
第十六条定期组织矿灯房的安全培训和演习,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置和自救能力。
矿灯房管理制度

矿灯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矿灯房的管理工作,确保矿灯房的正常运行,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矿灯房是指为采矿工人提供照明设备的场所。
第三条矿灯房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矿灯房管理的目标是保证采矿工人的照明需求,保证矿灯房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采矿工人的安全。
第五条矿灯房管理的任务是制定矿灯房使用和维护规程,组织矿灯房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制定矿灯房工作计划并进行实施,开展矿灯房安全检查,及时处理矿灯房安全事故。
第六条矿灯房管理的原则是科学管理、公开公平、严格执行、安全第一、依法治理。
第七条在采矿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矿灯房的管理,组织员工进行矿灯房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矿灯房的使用应按照规程进行,不得私自调动矿灯房设备,不得饮酒、吸烟和点火。
第二章矿灯房设备安装和维护第九条矿灯房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工作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矿灯房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设备的选择应考虑照明充足、防爆以及呼吸系统等因素。
第十一条矿灯房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设备故障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二条矿灯房设备的保养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矿灯房设备出现故障时,管理人员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确保采矿工人的安全。
第三章矿灯房工作计划和实施第十四条矿灯房管理人员应制定矿灯房工作计划,包括设备的安装、维护,以及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等。
第十六条矿灯房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和安全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违反规定进行个人行为。
第十七条矿灯房工作计划应按时完成,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推迟或修改,应提前向上级报备,并取得相关批准。
第四章矿灯房安全检查第十八条矿灯房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矿灯房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矿灯房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矿灯房设备的完好、故障情况,以及员工的安全操作情况等。
第二十条矿灯房安全检查应形成检查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矿灯管理制度

第一章矿灯管理制度(材料管理)第一节矿灯的领用第一条新矿灯出库领取, 由机电一队开具领料单, 经机电科审批登记后领取。
第二条新矿灯领出后, 由机电一队负责编号、充电和发放。
第三条新矿灯编号后, 应逐一登记灯号、初充电时间、矿灯去向、用灯人姓名及相关信息, 并报机电科备案。
第二节旧矿灯的报废第一条旧矿灯需要报废的, 由机电一队提出申请, 机电科组织鉴定, 经矿分管领导同意后, 进行处理。
第二条矿灯不到使用期限报废的, 对机电一队罚款50元/盏;使用期限超过19个月的, 每盏奖励机电一队50元。
第三条机电科每季度对矿灯数量进行一次检查。
根据领用数量、报废数量, 查清在用矿灯数量。
因管理不严, 造成矿灯丢失的, 对机电一队按矿灯原值进行罚款。
第三节在用矿灯的管理第一条在用矿灯由机电一队矿灯房集中统一管理。
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管理。
第二条对充电工要划分责任区, 实行“五包”, 即: 包矿灯完好、包矿灯维修、包矿灯架卫生、包收发、包矿灯架上矿灯摆放整齐。
第三条矿灯领用办法: 按固定的充电架及编号进行自取, 自放。
第四条用灯人要爱护矿灯, 严禁摔打和私自拆卸矿灯及人员定位识别卡, 否则按“三违”处理。
第五条充电工应经常检查矿灯完好情况, 发现因使用不善造成灯头或灯线局部损坏或不完好的, 对使用人罚款50元;电池盒破裂的, 对使用人罚款100元(由灯房将开具罚款单, 报机电副矿长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用灯人领用矿灯时, 应检查矿灯是否完好, 发现不完好或红灯的, 应及时交充电工处理或更换。
第七条用灯人在矿灯规定的使用时间(12h)内出现红灯或灭灯时, 上井后要及时通知充电工进行修理。
连续2天出现红灯得不到处理时, 应向机电科或安检科汇报。
第八条矿灯丢失的, 责任人按领用新灯程序补交费用(按矿灯原值处罚), 按程序领用矿灯。
第九条取灯钥匙丢失需补办钥匙时, 由灯房负责人出具证明到机电一队开具补办钥匙费20元的通知单后, 可补发新钥匙。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4篇)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矿灯使用权限管理:确定哪些人员有使用矿灯的权限,一般只有经过培训和持有相应证书的人员才能使用矿灯。
2. 矿灯配发管理:对于有使用矿灯权限的人员,根据其实际需要,统一配发矿灯,并签署使用协议。
3. 矿灯使用时限管理:矿灯通常是有使用寿命限制的,需要设定使用时限并进行定期检修和更换,确保矿灯的使用安全和效果。
4. 矿灯使用记录管理:使用矿灯的人员需要详细记录矿灯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时间、使用地点、使用时长等,以备后续的维护和管理。
5. 矿灯维护管理:定期对矿灯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使用,修理有问题的矿灯,以免影响工作安全。
6. 矿灯归还管理:等借用人员完成使用后,需及时归还矿灯,并进行相应的清洁、维护和保养。
7. 矿灯违规处理管理:对于违反矿灯使用规定的人员,要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如警告、罚款、暂停使用权限等。
总之,矿灯使用管理制度是保障矿工在矿山工作过程中的安全的重要一环,通过制度的规范和执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矿灯的误用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与健康,规范矿灯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矿灯的使用效率和持久性而设立的制度。
以下是一份矿灯使用管理制度的示例:1. 矿灯的申领与归还:a. 矿工在进入矿井前,需向矿灯管理部门申领矿灯,并登记个人信息。
b. 矿工应对所领取的矿灯负责,并妥善保管。
c. 离开矿井时,矿工需将矿灯归还给矿灯管理部门,并在登记册上签字确认。
2. 矿灯的使用规范:a. 矿工在使用矿灯前,应先检查矿灯的电量和亮度,确保正常工作。
b. 在矿井内,矿工应始终佩戴矿灯,并确保矿灯稳固牢固地固定在头盔上。
c. 使用矿灯期间,矿工应遵守矿灯的使用说明书,不得随意拆卸或修理矿灯。
d. 矿工不得私自将矿灯借给他人使用,不得滥用矿灯,确保矿灯的正常使用寿命。
3. 矿灯的充电与维护:a. 矿灯管理部门应建立矿灯的充电和维护制度,定期对矿灯进行充电和检修。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4篇)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灯房的管理工作,确保矿灯房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矿灯房是指用于照明煤矿井下的设施,包括照明设备、电缆、开关、插座等配套设备。
第三条矿灯房的管理责任由矿长、矿灯房管理员、矿灯房维修人员共同承担。
第四条矿灯房管理员应具备一定的岗位资历和技能,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矿灯房的安全使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矿长负责矿灯房的总体工作安排和管理,包括矿灯房的建设、改造、维护、保养等工作。
第六条矿灯房管理员负责矿灯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 确保矿灯房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2. 监督和检查矿灯房使用情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乱动电器设备。
3. 负责对矿灯房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4. 负责矿灯房设备的清洁和消毒工作,严禁私拉乱拉电缆。
5. 负责领取和发放矿灯具,确保全体矿工的照明需求。
6. 协助矿长完成矿灯房的建设、改造、维护、保养等工作。
第七条矿灯房维修人员负责矿灯房设备的维修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 及时响应矿灯房管理员的维修请求,解决设备故障。
2. 定期对矿灯房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制定设备维修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维修工作。
4. 负责矿灯房设备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设备的卫生安全。
5. 参与矿灯房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确保设备的合理使用。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八条矿灯房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煤矿井下,严禁在其他场所使用。
第九条矿灯房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进行违规操作。
第十条矿灯房设备的使用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操作,严禁擅自修改设备参数。
第十一条矿灯房设备的开关和插座必须保持干燥,严禁进水。
第十二条矿灯房设备的电缆必须被正确连接,严禁乱拉乱接。
第十三条矿灯房设备的定期维护工作必须按时进行,严禁懈怠。
第四章安全责任第十四条矿长对矿灯房的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应当加强对矿灯房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矿灯房管理员对矿灯房设备的安全状况负有直接责任,应当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隐患。
矿灯房管理制度优秀7篇

矿灯房管理制度优秀7篇矿灯管理制度篇1一、下井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带着灯牌,到充灯房窗口领交矿灯,而且要求专人专灯,灯牌对号。
二、灯时认真检查矿灯是否符合矿灯的完好标准要求,如有电池漏液亮度不足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太圈松动玻璃碎裂电池盒有裂缝等情况,可要求灯房修理和更换,否则责任自负。
三、领去的。
矿灯要爱惜,不准敲打乱摔拆开,一经灯房有关人员发现,检查有损坏现象者要照价赔偿。
四、出井后,必需立刻将灯交回灯房,再去做其他事情,如有当班不交者,又没有正当理由,必予以严厉处理。
五、交回矿灯要完好无损,使用中如发现故障,交灯时应自动向灯房说明,以便即时检修。
六、交灯后要检查灯牌是否给错,并及时矫正,否则用灯人员负责,灯牌丢失应及时增补,否则不给发灯。
煤矿管理制度篇2(一)为加强煤矿关键场合的管理,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订立本制度。
(二)关键场合入口处必需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外来人员必需持有关工作证明,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登记后进入机房、硐室。
(三)关键场合内必需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关键场合的入口处和关键场合内必需在明显地方悬挂“高压不安全”字样警示牌。
(四)关键场合值班人员应熟识本场合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图,熟知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工作。
假如发生事故必需妥当保护现场,如实汇报情况,及时联系处理。
(五)关键场合值班人员严格现场交接班,值班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六)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
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需关门加锁,有特地人员巡回检查。
(七)煤矿的配电房、通风机房必需有专人24小时值班管理,值班人员必需经过相关资质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八)关键场合内的设备必需分别编号,标明用途,有停送电标志。
矿灯的领用、发放、考勤制度(5篇)

矿灯的领用、发放、考勤制度一、每盏灯都要有编号、固定使用人员,凭灯牌领取。
二、临时用灯必须领临时牌,或单位借条(条上有单位领导签字)方可领取。
三、各用灯单位新增人员,需用灯要提前写出用等申请,然后发给灯。
四、发灯时必须将灯盖盖好,灯锁锁好,发出的矿灯要完整,零部件全有,____小时以上发电能量,灯线长度不得低于1m。
五、矿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使用:1.电解液漏液;2.灯头锁灯盖锁不灵;3.充电时间不足;4.灯头圈松动;5.灯线破裂接触不良。
六、收回矿灯有下列检查:1.灯锁、灯头、灯线、玻璃部件是否损坏;2.灯箱是否漏液、电液浓度是否合适,检查放电情况是否良好;七、如矿灯因公损坏,要写出经过,由单位领导、安全科和调度室证实,然后再补发矿灯,对下班二小时后未交回矿灯者,灯房应追查并向调度汇报。
八、应认真做好矿灯考勤和填写各种记录。
九、灯房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必须根据矿灯考勤,核实灯房内矿灯数量和发出矿灯数量,如因不负出现差错,交班者没走由交班者负责,交班者走后由接班者负责。
矿灯的领用、发放、考勤制度(2)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领用:矿灯的领用可以通过预约、申请或者流程审批的方式进行。
员工可以提前向相关部门或负责人提出申请,说明领用的原因和时间,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2. 发放:经过审核批准后,矿灯可以由仓库管理员或相关工作人员发放给员工。
在发放时,应检查矿灯的数量和状况,确保矿灯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3. 使用:员工在使用矿灯前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了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根据工作需要使用矿灯时,应将矿灯带在身上或放置在安全位置,确保使用时能够正常照明。
4. 归还:矿灯在使用完毕后,员工应及时归还。
可以设立专门的归还点或者归还箱,方便员工归还。
在归还时,应对矿灯进行检查,确保矿灯的状况良好。
5. 维护和保养:维护和保养矿灯是保证矿灯长期可用的重要环节。
员工可以定期进行矿灯的清洁和检查,确保灯光亮度和电池寿命等方面的正常运作。
矿灯房管理制度

矿灯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灯房管理行为,提高矿灯房管理水平,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面向全体矿工,并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矿灯房管理应严格遵循矿灯房管理流程,依法、科学合理地开展管理工作,并不断完善矿灯房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及相关矿灯房。
第五条矿灯房管理制度必须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符合。
第六条矿灯房管理制度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审批和实施,煤矿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七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矿灯房管理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八条煤矿应当加强对矿灯房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技能。
第二章矿灯房设备管理第九条矿灯房设备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包括电气设备的绝缘测试、照明设备的亮度测试等。
对于发现的设备故障和损坏,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条矿灯房设备运行时,必须严格遵守设备使用说明书,禁止擅自更改设备参数。
第十一条矿灯房设备的维修、检测等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矿灯房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矿灯房设备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掌握矿灯房设备的使用规程和事故处理方法。
第十三条矿灯房管理人员在使用矿灯房设备时,应当保持警惕,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
第十四条矿灯房管理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确保矿工在使用矿灯房设备时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在炼煤作业中,矿灯房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矿工的安全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灾害应急处置第十六条矿灯房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完善的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灾害发生时的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七条在灾害发生时,矿灯房管理人员应当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汇报,随后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八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应当进行模拟演练,并不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矿灯房管理人员在履行管理职责过程中,若发生不符合本制度要求的行为,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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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灯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矿灯工必须熟知矿灯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能独立操作,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矿灯应统一编号,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治理。
3、矿灯充电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
二、操作前的预备工作
1、矿灯充电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5—25℃之间,并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
灯房内设有灭火设备,室内禁止烟火。
2、充电架应保持清洁,每天应擦拭一次。
三、操作
1、充电范围
该KL4LM(A)型矿灯无需初充电,正常充电后即可使用。
该型矿灯安装有充电转换电路,可使用恒压型充电设备充电,充电电压范围为4.5V-10V,最合适电压应操纵在5.5V左右。
充电开始时,电流表指示不大于0.8A,充电结束时,充电架电流表指示
应小于0.1A。
2、充电步骤
(1)将矿灯灯头充电插孔插到充电架上的充电插头上,按顺时针旋转180度,直到固定位置,电路接通。
如充电指示器有指示,则表示充电正常。
充电开始时电流表指示不大于0.8A。
(2)日常充电时刻:正常充电时刻约8-10小时,充电结束时,充电电流指示应小于0.1A。
现在可将灯头逆时针旋转180度,然后将矿灯从充电架上拿下。
2、注意事项:
(1)在充电过程中充电电压比LED光源工作电压高,容易烧坏LED光源,因此充电时应关闭灯头开关。
(2)对一般通过正常放电的矿灯,在充电开始时,其充电电流约在0.8A,由于放电情况不同,因此充电电流会有所差异。
但如个不蓄电池的充电电流特不小,则应认真检查充电回路内各接触点是否接触不良。
(3)在充电过程中,如电源突然中断,应立立即每个灯的灯头逆时针旋转,切断充电回路,以防自动放电。
四、其它要求:
1、班长应经常组织检查矿灯情况,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查清井下人数及姓名。
2、矿灯的领用、发放、借用必须严格执行矿灯房相关制度。
3、工作结束
(1)按要求及时、清晰、完整、正确的填写好各项记录,并将工具、记录及其它用品摆放整齐。
(2)清理卫生,对未完成的工作做详细记录,并向接班人交代清晰。
矿灯房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要交清下列内容:
1、当班矿灯出勤情况、充电情况以及备用灯外借情况。
2、当班介绍信、借条和借条统计表与所借矿灯是否一致。
若不一致,接班方有权不予接班,并立即报告班组长,查明缘故,落实责任。
3、当值已完成或由于专门缘故未能完成地工作。
4、工具、仪表、备品、配件、钥匙等的使用和变化情况。
5、设备整洁、环境卫生的打扫情况。
6、交清矿灯房各种记录薄是否填写齐全。
7、双方交接班完毕,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必须由本人亲自签,不能代签。
二、接班方应认真检查各项内容,并与交班方逐一对比,待双方共同查清后,接班方方可接班。
三、有下列问题不予交接班:
1、发觉接班人有喝酒或精神不正常情况应拒绝交接班,并向领导汇报;
2、到接班时刻接班人员未到要向领导汇报,并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卫生打扫不完全,没达到规定要求的或有任何疑问的。
4、交接双方人员经检查后,确认无问题,双方在交接班薄
上签名,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接班人员一旦接班,就应当承担一切责任,如发生推诿扯皮现象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各班互创条件,共同搞好灯房治理。
矿灯工岗位责任制
一、矿灯工必须有强烈的责任心,爱岗敬业,及时处理当班发觉问题。
二、负责当班矿灯的日常充电和维修保养工作。
三、对上下井的借灯人员进行登记,待人文明礼貌。
不完好矿灯、失爆矿灯不得发出。
四、持证上岗,组织搞好矿灯房文明生产工作。
认真填写各种有关记录。
五、所有职工按作息时刻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工作时刻要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脱岗、岗位睡觉。
在岗不得干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六、认真执行《矿灯工操作规程》,最大限度消灭红灯现象。
七、熟知操作规程和各项治理制度,能够达到实际工作的要求。
八、能够熟练进行矿灯的拆装。
做到“三知四会”(知设备的结构、性能、
安全设施的原理,会操作、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九、按照巡回检查制度认真进行巡检。
并按时正确填写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