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路电源和不并网自备电源客户(doc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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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用户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用户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用电管理,确保供用电双方的安全生产,防止双电源倒送电造成人身、设备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凡一个用户的同一供电点,由两路及以上不同电源供电或是由我公司一路电源供电,另一路由用户自备电源(包括逆变电源)者,均属双电源用户。

2、装设双电源用户的条件是:突然停电或间断供电,会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和有重大政治影响,或造成生产和财产重大损失。

3、凡需装设双电源用户,应事先向电力公司营业所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现有供用电状况,申请备用或保安电源的容量。

自备发电机组装置容量和台数、变配电室双电源一次主结线设计图、防止倒送电及防误并列的措施等),电力公司应严格审核,严加控制。

经审查后,答复用户。

4、双电源用户均应签订《双电源(自备电源)供用电协议书》后,方可投入运行。

对未曾申请或虽已申请(且已安装好),但未经我公司正式批准而擅自使用双电源者,一经发现,则予停止供电,并按违章用电论处。

5、任何用户(包括双电源用户),都无权私自转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拉乱接,改变原来供电电源的接线,而构成双电源。

6、未经办理正式手续,电力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私自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接用双电源,也无权私自改接线路而使之成为双电源,否则,一经发现,予以严肃处理。

7、为确保供用电双方人身及设备安全,防止倒送电和误并列,特对双电源切换装置规定如下:7.1常用、备用电源切换装置应安装于同一配电室内。

7.2低压双电源应采用双投刀闸切换电源,低压三相四线供电用户,应采用低压四极双接刀闸,如因条件限制(距离过远或总屏刀闸容量在1000安以上时),可采用电气闭锁,但切换电源时,不允许有合环和并列的可能。

7.3高压双电源供电的用户,电源侧的断路器,应尽量采用机械联锁装置,如开关柜距离过远,可采用电气闭锁,但应保证任何情况下,只有一路电源投入运行,而无误并列、误合环的可能。

在进户终端杆装置隔离刀闸,该刀闸操作权属电力公司。

《天津市供电用电条例》

《天津市供电用电条例》

《天津市供电用电条例》《天津市供电用电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电用电活动和相关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市经济委员会是本市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力供应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电力供应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受市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公安、建设、规划、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监督、价格、国土房管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电力供应和使用应当遵循安全、节约、有序的原则,合理配置资源。

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

供电设施建设、电力供应和使用,应当服从电网安全运行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妨碍电网调度。

第五条供电企业应当履行社会普遍服务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供电服务水平。

第二章供电设施第六条城乡电网的建设和改造规划应当纳入本市城乡总体规划。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安排城乡供电线路走廊、电缆通道、区域变电所、区域配电所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第七条建设、交通、规划、国土房管、园林、水利、林业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时,涉及供电设施安全运行的,应当事先征求电力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城乡电网的建设和改造规划,进行供电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供电企业对用户投资建设的供电设施,在符合城乡电网的建设和改造规划以及保证原用户用电容量、用电质量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该设施向其他用户供电,供电设施移交供电企业维护管理。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容量比例对原投资的用户先行给予补偿,补偿费用由新用户承担。

第九条供电设施与受电设施的分界以及责任分界点,由供电企业与用户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10千伏及以上架空线路供电的,以公用电力设施与用户专用支线连接处的引线搭接点为分界点,分界点及以上电源侧属于供电设施。

(二)电缆供电的,以公用电力设施与用户专用支线相连接的电缆头接线端子为分界点,分界点及以上电源侧属于供电设施。

浅议双电源及自备电源用户的管理

浅议双电源及自备电源用户的管理

·196·项目管理2015年7月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工程技术浅议双电源及自备电源用户的管理王志伟国网宁夏电力公司银川供电公司 宁夏银川 7500021 为什么用户需要配置双电源和自备电源所谓双电源,即两条线路对用户供电,降低停电的风险。

当一条线路出现故障停电后,另一条线路开始对其供电。

在现实生活中,因停电会引起人身伤亡、环境严重污染、中毒、爆炸,甚至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经济损失。

因此,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中相关规定,将客户用电负荷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三级负荷三类。

而例如医院、学校、政府、国防机构、通讯单位、重要企业等均属于一、二级负荷,必须配置双电源,以确保其正常用电。

而自备电源,则是科研单位、医院等重要客户为了保证重要负荷供电的可靠性,而配备的应急发电设备,作为意外停电情况下的备用电源。

如今,除了上述场所,一些商场、饭店、体育场等单位为安全起见,均会配备自备电源,来保障安全可靠用电。

2 双电源和自备电源的现状以国网宁夏电力公司永宁县供电公司为例,截止到2014年12月,该县供电公司管理的容量在1000KV A以上用户共有46户,其中一般工商业用户14户,双电源用户为11户。

居民类用户为12户,双电源用户为11户。

大工业用户为20户,双电源用户为17户。

具体数据如下:国网永宁县供电公司2014年1000KVA以上用户统计表用户分类 用户数量 变压器容量 双电源用户数量 所占比例 一般工商业 14 50220KVA 11 78.57%居民类 12 45740KVA 11 91.67%大工业 20 346510KVA 17 85.00%该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南部,是非常重要的产粮区和工业区。

以上数据仅是2014年12月的统计数字,目前该县在市区正大量建设房地产项目,而这些项目将100%采用双电源供电模式。

此外,在该县望远工业园、杨和工业园、闽宁工业园,正进行大规模建设,根据该县公司业扩报装资料统计,截止到2015年1月底,已经申请电源并正在建设的企业达65家,其中双电源用户达48家,所占比例为73.84%。

多路电源及自备电源用户管理制度

多路电源及自备电源用户管理制度

xx供电分公司多路电源及自备电源用户管理制度1、总则l.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及有关规章、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双电源用户是指供电部门直接以双回路电源供电、装表送电的各类用电单位。

1.3 各双电源用户必须指定一名领导(经理或厂长)主管电力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有关业务。

各供电企业应明确一个职能部门负责双电源用户供电管理工作,具体指定用电检查专人负责。

供、用电双方均应建立严格的层级管理。

1.4 各双电源用户应积极维持应有的供电优越性,按有关条件、要求做好用电安全工作,用电性质发生了重大变化的,要及时报告其所属供电部门,各供电企业应对所辖区双电源用户每年进行一次严格审核。

对用电性质发生变化而不需双电源供电者或用电管理差、不满足双电源管理条件者,报主管领导批准予以降级供电,各供电企业每年1月20日前将双电源用户的情况报xx供电分公司。

1.5 对未能遵守《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有关法规,以及未能按有关供用电合同和供电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而导致事故者,各供电企业有权取消其双电源供电。

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由用户负责,供电部门不承担责任。

1.6 本制度解释权属xx供电分公司。

2 双电源用户申报、审批及查验送电2.l 双电源用户在申请永久用电时,必须向供电部门提供属一类负荷必须由双电源供电的真实性文件,明确必须确保供电的范围,容量及性质,用户所具备的保证供用电安全的条件。

经供电部门批准后,方可接用双电源,并由供用电双方签订供用电合同。

2.2 双电源用户在办理新装增容后,用户必须将设计图纸送供电部门审批,批准后,双电源用户方可按图订货、组织施工。

所用产品必须属经鉴定的合格产品。

2.3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批准后的图纸施工。

涉及中间查验,双电源用户必须通知供电部门的用电检查进行中间查验。

该业扩工程报竣工后,用户应将有关文件、资料、图纸及试验报告,送用电检查进行竣工查验。

双电源用户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双电源用户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双电源用户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1双电源用户及目前的状况(1)属下列情况者,称为双电源用户:1)用户由供电部门提供2个不同电源供电;2)用户由供电部门提供1路电源供电,而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3)用户由供电部门提供1路主供电源,又从不同电源供电的另一用户处取得备用电源。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批准双电源供电:1)突然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者;2)突然中断供电将引起环境严重污染者;3)突然中断供电将造成城市生活瘫痪或连续生产过程长期不能恢复者;4)突然中断供电将在政治上造成重大影响者;5)上级指定的供电不能中断者。

(3)双电源用户目前有2种:1)拥有自备发电机;2)具备2路10kV电源进户,其中1路作为备用电源。

(4)拥有自备发电机的用户,使用自备发电机时,将双头开关手动切换到自备电源侧,断开与公用电源的连接;采用自动装置的用户,装置会自动切换到自备电源侧,同时断开与公用电源的连接;无双头开关和自动切换装置的用户,须断开公用电源进线开关,再将自备电源接到自己的用电回路中。

(5)具备2路10kV电源进户,其中1路作为备用电源的用户,都有自己的供电所、固定的专业运行维护人员、配套的运行设备和健全的运行管理制度。

当使用备用电源时,按照规定的倒闸操作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与正常供电线路断开,接入备用供电线路。

2双电源用户存在的问题(1)用户的自备电源保安措施如自动装置、双头开关,并不归供电部门管理,自动装置、双头开关能否保证可靠动作,能否在投入备用电源时将与公用电源连接的开关断开,避免反送电,是供电部门关心的一个问题。

(2)有些用户不熟悉有关用电的法律法规内容,为了保持自己的生产作业和商业经营正常进行,遇有停电情况,就临时借用一台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使用,他们不与当地供电部门签订《双电源(自备电源)供用电协议书》,在启用自备发电机时,又不与供电单位联系,而供电单位也无法对这些用户进行登记、管理。

他们缺乏必要的用电安全知识,能否在使用自备发电机前,将公用电源进户开关断开,确保不反送电,是供电部门关心的另一个问题。

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修订)第一条本办法对双回路供电、客户自备电源的安装以及投入运行的管理进行规定,适用于营业、用电检查受理客户申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以及投入运行的管理。

第二条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营业窗口负责受理客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的申请,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客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投入运行的管理。

第三条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窗口按客户负荷重要性、用电容量和供电可能性,受理下列客户的双回路供电申请: (一)中断供电将会造成人身伤亡;造成环境严重污染;造成重要设备损坏,连续性生产企业长期不能恢复;造成重大的政治和社会影响的单位。

(二)重要科研单位、军工企业、医疗单位,电气化生活小区。

第四条因受电网供电条件限制,暂不可能向上列客户提供双回路供电,客户可以自备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

第五条营业窗口受理双回路供电或者自备发电机组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限内通知勘测人员或用电检查人员现场勘测,双回路供电应由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会同生技、调度共同审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客户的保安电源由客户自行解决。

第七条公司营销部应就双回路供电、自备发电机组投入运行的安全事项与用电客户签订双电源(自备电源)协议书,明确责任。

协议书正、副本由公司和用电客户各执一份。

第八条双电源(自备电源)的切换装置和接线要求。

(一)常、备用电源切换操作装置,原则上应安装于同一变电室内;(二)高压双电源供电的,电源侧的刀闸应尽量采用机械闭锁装置。

(三)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可采用电气联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只有一路电源投入运行而无误并列的可能。

(四)低压双电源供电的,应在双电源进线端(包括零线),装设四极双投刀闸,由此转换电源。

如双电源的进户点距离过远,四极双投刀闸前的电源进线,应采用电缆,防止误接用电设备而造成电源倒送。

(五)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的,不得同时使用电网电源和自备发电机电源。

如发电机装设地点较远,应采用电缆布线,严禁在四极双投刀闸前接用任何电器设备。

客户自备电源协议书

客户自备电源协议书甲方(供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因特殊需求,需使用自备电源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使用自备电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自备电源:指乙方自行购置、安装的发电机组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电力供应设备。

1.2 用电设备:指乙方使用自备电源供电的设备和设施。

第二条自备电源的安装与维护2.1 乙方负责自备电源的购置、安装,并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环保要求。

2.2 乙方应定期对自备电源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条用电管理3.1 乙方应确保自备电源的使用符合国家电力法规定,不得影响甲方的电网安全和正常运行。

3.2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用电管理制度,确保用电安全。

第四条用电费用4.1 乙方使用自备电源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2 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应的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使用自备电源,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因乙方使用自备电源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6.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6.2 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双电源(自备电源)安全用电协议(2篇)

2024年双电源(自备电源)安全用电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全社会在2024年双电源(自备电源)的安全用电中的权益,提高用电安全意识,加强用电管理,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拥有双电源(自备电源)的用电单位、个人,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电力企业等。

第二章双电源(自备电源)的定义第三条双电源(自备电源)是指在正常电网供电状态下,具备自我供电能力的设施或设备。

第四条双电源(自备电源)具备应急供电、备份供电、独立供电等功能,可以在电网停电或电网质量不稳定时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

第五条双电源(自备电源)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组、太阳能发电系统、储能设备等,通过与电网连接或独立运行,为用户提供电力。

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第六条双电源(自备电源)使用单位、个人应制定健全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或相关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第七条双电源(自备电源)使用单位、个人应每年组织用电安全培训,提高用户的用电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双电源(自备电源)使用单位、个人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及时消除隐患。

第九条双电源(自备电源)使用单位、个人发现电力设备异常时,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或单位,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双电源(自备电源)使用单位、个人不得私自改变设备功能和运行参数,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一条双电源(自备电源)使用单位、个人应定期与电力企业进行用电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第四章电力企业责任第十二条电力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向双电源(自备电源)使用单位、个人提供电力服务,保障其正常用电需求。

第十三条电力企业应定期对用电设备和电力设施进行巡查和检修,确保电力供应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电力企业应根据用户的需求,提供合适的电力用电方案,优化电力供应结构。

第十五条电力企业应及时响应用户报修请求,尽力减少停电时间和影响。

第十六条电力企业应加强与双电源(自备电源)使用单位、个人的沟通合作,共同推进用电安全工作。

双电源及用户自备电源管理

1 、用户确实需要采用双电源(自备电源)供电,应正式向用电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批准手续,签订协议,调度应参与审批。

未经书面批准而私自接线造成的后果由该用户负责。

用户提供运行技术资料、图纸及安全措施,方可投入运行,运行中若有变动,应及时书面报告。

2 、双电源(自备电源)用户必须有严格可靠的防倒送电技术措施,原则上不得合环运行。

用电检查必须加以督促检查,并报调度备案,以保安全。

3 、双电源用户的运行方式应听从调度命令,不得擅自转电,否则造成超负荷导致停电等后果,由违者负责。

4 、重要用户因供电中断会造成损失或危及人身安全、产生重大政治影响等,需要合环转电,则应经调度许可后才能进行合环转电操作,并保证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客户自备电源“四级”反措典型模式

客户自备电源“四级”反措典型模式在现代社会,电力已经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的必需品之一,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遇到突发的停电情况,这就需要我们自备电源来应对。

为了应对不同程度的停电情况,人们逐渐形成了客户自备电源“四级”反措,即备用电池、燃气发电机、太阳能发电和新能源电池车等。

备用电池是客户自备电源“四级”中的第一级,也是最基本的一级。

备用电池可以提供短时间的电力供应,如充电宝、家用不间断电源等。

这些备用电池具有小巧便携、充电快速、使用方便等特点,使得用户在短时间内获得了紧急电源供应。

备用电池的使用范围广泛,不仅可以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的电池充电,还可以在停电时为家庭中的电视、电脑、热水器等家用电器提供临时的电力支持。

备用电池虽然容量较小,供电时间有限,但是它的便携性和使用方便性使得它成为了人们在紧急情况下的首选电池备用方案。

燃气发电机是客户自备电源“四级”中的第二级,也是备用电池之后,供电时间更长的一级备用方案。

燃气发电机可以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或汽油等燃料来发电,它不受供电周期的限制,可以通过及时加油或补充燃料来延长使用时间。

燃气发电机具有供电稳定、容量大、使用时间长等特点,适用于停电时间较长的情况。

燃气发电机可以为家庭中的大功率电器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如空调、电热器、冰箱等大功率设备,使得家庭生活在停电的情况下能够正常进行。

燃气发电机在停电时可以通过接通开关来切换到备用电源模式,从而实现自动供电,使用方便快捷。

太阳能发电是客户自备电源“四级”中的第三级,它通过太阳能电池板将阳光转化为电能来供电。

太阳能发电具有清洁、环保、可再生、稳定性高等特点,可以在停电时提供长时间的电力供应。

太阳能发电系统一般包括太阳能电池板、电池储存系统和逆变器等设备,通过阳光的电能转化来为家庭提供电力。

太阳能发电对于家庭来说是一项比较大的投资,但是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可以节省了家庭的电费支出,减少了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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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路电源和不并网自备电源客户(doc 4页)
多路电源和不并网自备电源客户
管理办法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重要客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多路电源(自备电源)客户日益增多,为了加强管理,保障安全供用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凡中断供电后,有下列后果之一的重要客户,可向供电部门申请双路电源:
(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的;
(2)中断供电将造成环境严重污染者;
(3)中断供电将造成重要设备损坏,连续生产过程长期不能恢复者;
(4)中断供电在政治上造成重大影响者;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装设自备电源:
(1)凡重要客户的电力系统发生特殊情况而终止供电时,仍需用电者;
(2)供电线路检修或限电确需维持生产或用电者。

二、受理与许可制度
1、凡符合条件需要装设多路电源或自备发电客户,都应向客户中心或当地供电所办理书面申请手续,用电部门应予受理。

2、客户应根据供电部门批准的供电方案或认可书要求,向供电部门报送下列资料:
(1)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2)电气主接线及有关参数;
(3)各电源回路间的连锁装置图;
(4)供电范围及厂区平面布置图;
(5)自备电源的额定容量等参数;
(6)调度通讯设施;
上述图纸、资料经供电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3、电气装置的投入运行前,应向供电部门报送以下竣工资料:
(1)工程竣工说明书;
(2)电气设备及保护的试验、整定报告;
(3)隐蔽工程的施工记录;
(4)运行操作的规章和制度;
(5)通讯设备及持证电工名单。

4、供电部门在接到竣工报告后,用电检查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订或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合同生效后方可投运。

5、多路电源(自备电源)客户的验收、审批、日常检查范围按照业扩工作流程所规定的范围。

三、装置技术要求
1、多路电源(自备电源)客户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及电力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2、对一路常供,另一路作为备用的双路供电客户,如采用“先通后断”运行方式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建立调度关系,满足系统要求。

3、自备电源与电网电源之间必须正确装设切换装置和可靠连锁装置,确保在任何情况下,自备电源均无法向电网倒送电。

(1)自备电源与电网必须采用“先断后通”的切换方式。

(2)所有用电负荷应同步切换,一般可采用四极双投刀闸。

较大容量的发电机组,电流较大确有困难的可用一组多极单刀闸控制自发电切换,另一组多极单投刀闸控制电网切换,但两组刀闸之间必须采用可靠的机械(或电气)连锁,保证一组刀闸都处于分闸位置时,另一组刀闸才能合上。

(3)自备电源和电网电源的零线与相线必须同步切换。

(4)自备电源客户必须具备低压配电柜,切换点必须装设在低压配电室的总柜处,不得装设在用电设备终端。

(5)具有两台以上自备发电机组时,也必须具备可靠的机械(或电气)连锁,“实行多并车,一点切换”的方式。

4、自备电源不得向厂区围墙外供电,确需供电的,需经当地供电部门批准后,必须采用电缆供电。

5、厂区内自备发电机和切换点之间的连线不得使用裸导体;厂区内的自备电源供电线路,与供电部门线路有交叉跨越时,不得使用裸导电体,施工前必须报供电部门批准。

6、自备电源的接地网独立设置,接地电阻应符合规程规定。

7、严禁使用移动式自备发电机;严禁以流动方式给由电网供电的客户提供临时、备用电源。

四、运行管理
1、客户必须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电业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运行操作和规章制度。

2、客户必须配备经电力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电工操作自备电源。

3、多路供电客户,凡操作调度许可设备必须根据调度命令进行,不得擅自操作。

4、经验收合格的客户,不得随意更换接线方式。

拆除联锁装置或移位,确需变更,应按新装程序办理有关申请手续。

5、客户拆除自备电源应向供电部门备案,同时修订供用电合同相关内容。

五、安全检查
1、经用电检查验收合格、认可的多路电源和有自备电源的客户,都应列入正常的用电检查范围,将装置情况记入用电检查档案,按规定周期到现场检查,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2、接自公用变的城镇低压动力客户,应从严控制装设自备发电机,确需装设的,装置技术必须达到“第四条”要求,城镇供电所应严格审批,日常监督、检查由城镇供电所进行。

3、接自农村综合变下的农村低压动力客户,应从严控制装设自备发电机。

确需装设的,装置技术必须达到“第四条”要求,各供电所应严格审批,日常监督、检查由各电工组进行。

4、农村综合变照明原则上不装设自备发电机。

个别村确需装设自备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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