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管理规定

医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管理规定
医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管理规定

医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的管理工作,合理利用好医院的继续医学教育经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范围

(一)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药学会及其专科学会主办的国家级学术会议和培训班。

(二)本省内医学会、本市内医学会及其专科学会举办的学术会议和培训班。

(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指令性学术会议和培训班。

(四)对于邀请性的学术会议和培训班,在邀请方负责一切费用的前提下,可报审批;超出规定参加会议次数的,需利用个人假期参加,不得占用工作时间。

二、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条件及要求

(一)外出参加学术会(培训班)的内容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

(二)原则上不能因外出参加学术会(培训班)而影响科室正常工作。

(三)科主任及正高职称的医、药、技、护人员,每年可参加二次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学术会议(培训班)。

(四)副高职称的医、药、技、护人员,每年可参加一次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学术会议(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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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医、药、技、护中级职称人员,每2年可参加一次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学术会议(培训班)。

(六)参加国家级、省级的同一会议原则上1人参加。

(七)医、药、技、护人员在不影响工作、无需交会务费的情况下,可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学术会议(培训班)。

(八)在风景名胜区、旅游区、特区举办的学术会(培训班)均不予参加。

(九)参加医、药、技、护学术年会的委员、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指令性学术会议(培训班)、因医院急需开展的业务,需按程序审批,或由医务部、护理部指派,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三、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审批程序

(一)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或培训班的人员先通过OA系统下载《XX医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审批表》。

(二)本人持会议正式通知及《XX医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审批表》办理审批。审批完成后到科教科进行学术会议(培训班)登记备案。按照学术会议(培训班)通知报到时间离院参会,否则一切费用自理。

四、外出参加学术会(培训班)报销程序

(一)学术会(培训班)会议结束后,必须立即返院,不得无故滞留游览,不得绕道,严格按照学术会(培训班)日程返院,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学术会(培训班)会议结束后,须在回院第一周内,将学术会(培训班)的会议资料、学习汇报材料和继续教育学分复印件上交科教科;- 2 -

第二周将学术会(培训班)的所学到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写成书面材料,在本科室、相关科室或全院进行学术汇报。并按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主讲人及参会人继续教育学分。

(三)学术会(培训班)会务费全额报销,差旅费须在回院一周内凭学术会会议资料、学习汇报材料和继续教育学分复印件,由科教科审核后,财务科按照《XX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给予报销。

(四)学术会(培训班)的费用须列入所在科室支出。

(五)本管理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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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外出培训管理制度

塔城地区师范学校教师外出培训制度 教师外出培训是提升教师素质的有效途径,随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启动,教师通过各种培训和学习掌握先进职业教育管理科学知识,通过专家讲座、学校考察、研讨交流、公开课等多种学习形式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和管理理论,提高实施教学改革的理论和水平。为了规范各学部和处室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维护教师研训机会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使教师培训规范化、制度化, 特制定塔城地区师范学校教师外出培训细则: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原则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有计划派出教师参加各类学习、研讨、培训。遵循按需培训、学以致用、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并用的原则,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学习的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参加。 二、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的有关程序 1.通知:根据负责培训学习部门下发到学校文件,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培训人员,人员未定的培训由各学部协同教科处推荐。 2.推荐:外派培训人员的选拔应根据培训内容与教师的专业特点综合考虑,遵循教师以培训学习专业对口和骨干教师为主、轮流外

出的原则。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和请假: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由个人先向教科处领取《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凭证》并填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并与学部自行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好外出期间的教学和工作岗位事宜。若不再教科处填写登记表格和领取凭证的,费用不可报销。若因外出学习,本人没有安排好工作,导致的一切教学影响,由本人负责。 4.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由教科处进行登记,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作为晋级、评优等活动的主要依据。 三、外出培训、学习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凡外出学习、培训归来的教师,返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将学习情况向分管领导口头汇报、对相关学科或处室提出可行性建议。培训学习满三天的将书面总结报告或心得体会及《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凭证》证书复印件等书面材料交教科处,并登记备案,若不满三天培训的可直接上交《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凭证》由教科处备案同时教科处出具可报销证明,办理报销手续。 2.教科处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存档,并根据《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凭证》和相关培训学时证明登记教师培训学时。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技术水平,拓宽专业知识视野,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给医务人员提供更广阔的学习平台,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现对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做如下规定: 一、每年11月份前科室必须制定并上报本科室医务人员下一年度外出进修计划,当年未实施者,第二年须重新上报,逾期不上报的原则上不准予外出进修;科室必须在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前提下,根据科室专业发展需要择优选派进修人员。临时派出进修者需经院长办公会讨论才能外出进修。 二、进修人员条件: 1、从事临床工作满三年以上(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但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人员或承担各级立项科研课题需进修学习的人员,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院长办公会批准可提前安排进修学习。 2、有明确的进修目的,所进修内容必须与本专业密切相关,进修结束后能学以致用。 3、再次外出进修人员必须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是本科室的主要业务技术骨干。 三、进修时间:本规定中的进修是指外出学习≥1个月的学习。 四、进修申请程序:凡安排进修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科主任签字,上报医务部部长把关,经主管副院长批准后,按进修医院要求时间提前一周到医务科办理外出进修学习相关手续,并签订《医院外出进修合同书》,一式二份,人事科、当事人各一份留存; 五、外出进修人员必须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事请假必须经进修单位同意; 六、进修期间待遇: 1、进修3个月以内者(含3个月),每月按医院综合奖金的1.0系数发放奖金;

医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管理规定

医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的管理工作,合理利用好医院的继续医学教育经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范围 (一)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药学会及其专科学会主办的国家级学术会议和培训班。 (二)本省内医学会、本市内医学会及其专科学会举办的学术会议和培训班。 (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指令性学术会议和培训班。 (四)对于邀请性的学术会议和培训班,在邀请方负责一切费用的前提下,可报审批;超出规定参加会议次数的,需利用个人假期参加,不得占用工作时间。 二、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条件及要求 (一)外出参加学术会(培训班)的内容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 (二)原则上不能因外出参加学术会(培训班)而影响科室正常工作。 (三)科主任及正高职称的医、药、技、护人员,每年可参加二次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学术会议(培训班)。 (四)副高职称的医、药、技、护人员,每年可参加一次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学术会议(培训班)。 - 1 -

(五)医、药、技、护中级职称人员,每2年可参加一次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学术会议(培训班)。 (六)参加国家级、省级的同一会议原则上1人参加。 (七)医、药、技、护人员在不影响工作、无需交会务费的情况下,可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学术会议(培训班)。 (八)在风景名胜区、旅游区、特区举办的学术会(培训班)均不予参加。 (九)参加医、药、技、护学术年会的委员、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指令性学术会议(培训班)、因医院急需开展的业务,需按程序审批,或由医务部、护理部指派,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三、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审批程序 (一)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或培训班的人员先通过OA系统下载《XX医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审批表》。 (二)本人持会议正式通知及《XX医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审批表》办理审批。审批完成后到科教科进行学术会议(培训班)登记备案。按照学术会议(培训班)通知报到时间离院参会,否则一切费用自理。 四、外出参加学术会(培训班)报销程序 (一)学术会(培训班)会议结束后,必须立即返院,不得无故滞留游览,不得绕道,严格按照学术会(培训班)日程返院,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学术会(培训班)会议结束后,须在回院第一周内,将学术会(培训班)的会议资料、学习汇报材料和继续教育学分复印件上交科教科;- 2 -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优耐达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培训目的 通过外派培训,使优耐达公司人员学习业界先进技术、专业技术技能。 第三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海外交流考察;国内外MBA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第四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 第五条培训计划 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需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人力行政部经理、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外派培训人员资格 第六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优耐达公司。 第七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应为有长期服务于优耐达公司的意愿。 第八条根据外派项目的具体要求,制定对外派人员关于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资格要求,必要时进行考试选择。 第三章外派培训处理程序 第九条外派培训人员分为指定、推荐及个人申请三种情况。

第十条凡参加外派进修培训人员均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培训通知),由人力行政部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第十一条学历教育须根据优耐达公司人才培训计划和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或相关专业的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招生简章》),由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进行资格审查及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并签定员工培训协议书。 第十二条外派培训人员与优耐达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后,其人事关系归人力行政部管理,工资待遇按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外派培训结束后,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优耐达公司七日内将外派培训期间所填写的学习日志交公司人力行政部。参加培训学习结束后,须持结业证、考试成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到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须在返公司七日内汇总填写明细,由人力行政部审核登记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外派培训工资 第十五条进修人员若申请半脱产、全脱产进修,期间的薪金发放标准依优耐达公司相关薪金制度执行。

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办法

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外出培训管理,汲取外部先进管理方式及专业知识,促进“精英”团队建设,有效推广学习经验、达到外培内训、全员共进的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2.原则 员工外出培训坚持“与外训人员工作职责与职业发展一致、与公司人才梯队建设一致、与岗位任职资格及激励晋升机构相结合”的原则。 3.外出培训的项目范围 外出培训的项目包括:培训机构公开课、参观考察、出国培训、学历提升学习等。 3.1公司员工外出参加培训机构开设的短期公开课,内容需与自身工作相关,并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方可执行。 3.2出国培训或者国内培训超过5万元的需报沙漠生态集团总裁审批。 3.3学历提升学习相关规定请参考《关于派送优秀中高级管理人员及优秀员工参加MBA和其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习的通知》(2011年8月21日发)。 4.外出培训审批流程 详见附件《员工外出培训审批流程》 5.培训要求

5.1参加外出培训人员的岗位或专业必须和培训内容相对应,同时必须符合培训机构所要求的培训条件。 5.2外出培训人员应遵从公司安排,在参训前做好工作交接,保证工作的按时按质完成。 5.3外出培训人员应遵守培训纪律,严禁做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5.4外出培训人员根据授课方安排,认真听讲、记录,学习回来30日内,将学到的经验、体会或成果在本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交流、推广和知识共享,并建立包括学习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学习内容等详细信息的培训学习相关记录上报总管理中心,对未进行经验交流的单位或部门在当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6.外出培训费用管理 6.1课程费用 员工参加公务培训或考试的相关费用经审批后,由公司承担,培训费用报销时必须凭正规发票、外出培训审批单,和在本公司/部门进行的培训收获分享总结等申请报销。 6.2培训期间差旅 培训期间差旅管理请参照《亿利资源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 7.外出培训续签劳动合同的规定 7.1员工外出培训前一周,需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具体要求如下:

医院学术会议交流管理规定资料讲解

医院学术会议交流管理规定 为加强医院学术活动的管理,提高科研学术水平,进一步活跃学术交流气氛,特修订学术会议交流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医院人员参加和举办各类学术会议的管理。 一、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管理程序 (一)参会条件 1.医院原则上只认可由中华系列学会、中西医结合系列学会等中国科协下设并在国家民政部正式注册的学会举办的一、二级学术会议及专业学会、协会会议、卫生行政部门会议。 2.为扩大对外交流,获取科技信息,对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者,如被国内外的学术会议选中该课题论文的均可放宽条件,其费用从课题经费中支付。 3.凡医院需要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研讨会,经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参会,但各学术杂志、本地区以外的省地市举办的研讨会不予批准。 4.引进的特殊人才,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各级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医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博士在参加学术会议及新技术、新项目学习等,同等情况下给予优先支持。 5.在国内召开的正式国际性学术会议,大会发言的正式代表准予参会。 6.境外召开的正式国际会议,被邀请的正式代表,经科教科审批后报分管院长,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参加会议。 7.一篇论文只能参加一次学术会议并只限一名作者参加;同一科室的同一学术会议上有数篇论文入选,只能派代表参加。已发表的论文原则上不得再参加学术会议交流。 8. 国家级学会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同一会议参会人数原则上医院派员不超过2人;本市医学会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同一会议参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各专业分会的换届会议可适当放宽参加会议的人数。 (二)审批程序

参加上述学术会议,必须坚持专业对口的原则,且本人为大会发言或有文章交流者,先在科教科领取并填写“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持“申请表”、开会正式通知或邀请函,经科主任初审同意后,至少提前一周报科教科审查、登记。按照程序经科主任、科教科和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方可参加会议。 临床、医技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经医院同意参加学术会议后,离院前须到医务部登记备案,以便统筹安排医疗业务工作。党务、行政、后勤人员参加学术会议时须经各部门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三)费用审核和报销程序 凡参加学术会议者,回院后应将参会资料、会议论文等报科教科审核备案,并附上已签字批准的“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财务科根据会议通知规定的费用审核,按照医院差旅费报销办法进入报销程序(详见差旅费报销办法)。报销费用原则上计入科室支出,如有重点学科、科研项目等专项经费的从专项经费支出。 凡超过差旅费报销办法中乘坐交通工具规格的人员,必须在离院前经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报销。如有重点学科、科研项目等专项经费支出的可适当放宽报销额度。 (四)效果评价 外出参会人员应将会议情况、学术动态、新技术、新项目等向所在科室汇报或开展学术讲座,有重要内容者可在院内举行学术报告会。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后不到科教科备案会议论文资料,或不在科室内传达会议精神;或借开会之机参加与学术会议无关的活动者,一经查实不予报销外出参加会议的相关费用,并取消其两年内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资格。二、举办学术会议管理程序

公司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范围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工作,增强外出培训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保证外出培训质量,提升公司员工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以满足公司现实业务和未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员工。 第二条名词解释 外出培训,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或员工为了满足自身学习发展的需要,与公司达成协议之后,参加公司外的一切培训、学习活动。 培训费用,指在培训活动中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差旅费、杂费以及培训期间的工资等的总和。 第三条外出培训员工的资格条件 (1)热爱BY,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好学上进; (2)爱岗敬业,努力工作,能较好地完成公司或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3)外出培训应基于工作需要,满足外出培训项目对人员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4)如无特殊批准,外出培训的资格人员都应为已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有意愿在公司长期工作的员工,其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 第二章外出培训需求及申请审批程序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工厂每年12月份,将下一年度的外出培训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审后,统一纳入公司的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培训计划执行时,所属各部门需按计划提前15天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并递交培训人员名单。若因工作需要,培训需求部门临时选派员工外出培训时,需提前7天向公司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依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逐级办理,最后经总经理核准方可生效。 第六条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的员工应事先填写《BY员工外出培训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1),并附培训有关信息资料,申请表及培训相关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归档管理。 第三章外出培训形式

会议室、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

图书馆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图书馆会议室的管理,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利用率,现对学院会议室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图书馆 212 会议室由图书馆办公室管理协调安排使用,并负责卫生、安全以及对室内设备物品的管理和维护。 二、校级会议党政领导联席会议、院长办公会和办公室牵头承办召 开的各类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做好各项会前准备、会中服务和会后整理事宜。 三、部门承办会议或分管院领导组织的会议,须由承办部门或分管 校领导指定人员,在会议前两个工作日与学院办公室联系(内线电话2494),办理会议室的使用预约手续。 四、办公室按照“系部、处室会议服从院级会议,先定先使用”的 原则统一安排,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保证会议准时召开。 五、使用会议室时,未经办公室和技术部的同意,不得改变会议室 设备、家具的位置,不得将会议室物品携出室外,不得擅自动用室内音响、功放、投影等设备,如需使用应在预约时一并申请,由办公室派技术部人员开启调试。 六、会议室为会议和接待来宾常规备有饮用开水,内部会议一律不 配茶叶、纯净水和纸杯;承办重要会议需要茶水等,须在预约使用会议室时一并申请;有其他需要则自行准备。部门会议请自行做好会务服务

工作。在会议室悬挂、张贴标语条幅,需在办公室专人指导下开展,并在用后及时清除,以保持墙面整洁。 七、会议期间会议室的卫生、照明、空调、设备的使用由承办部门 负责,使用时要爱护各种设施,如有损坏,按照规定赔偿。 八、会议承办部门应提前到达会场,做好会场布置及准备工作。 九、会议所需的笔记本电脑等设备由图书馆技术部提供,也可以由 会议承办部门准备。 十、凡使用会议室的承办部门负责人即为会议期间的防火负责人。 若出现安全问题及其他隐患,学校将追究使用部门的责任。 十一、会议期间请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会后应及时清理会场,关好 门窗、空调等设备,通知办公室查验设备,并由承办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十二、对于未按规定要求预约、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学院办公室有 权不予适用,并提出批评或通报。 十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图书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O—五年七月二十日会议室现有设备:音响设备一套,投影设备一套。开启顺序是:进门电闸,灯,夏季和冬季可以开空调(温度一般设定为 26 度),投影仪,连接电脑设备,打开音响。 关闭的顺序:音响设备,投影仪,电脑设备,空调,灯,电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 (一)外出进修 1.外出进修人员必须是科内要求进步、工作积极主动,注重业务学习、在专业学术上有一定开拓精神的职工,年限掌握在本科毕业参加工作满3年以上;专科毕业参加工作满4年以上;中专毕业参加工作满5年以上。 2.根据科室业务发展需要,必须对口专业进修,年初由科室写出计划,填写进修申请表,报医护管理部审批。 3.进修医院必须是省级及以上医院,进修次数原则上为每人一次,医院为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进修除外,由办公会研究决定。 4.为保持医院专业技术的发展和人员的稳定性,外出进修人员五年内不许调动,外出进修前须与医院签订合同。 5.进修人员学业完成后,以书面形式向医护管理部汇报。并将学到的新技术、新业务应用于临床。年内副高级以上人员有一篇专业性论文在国家级以上刊物发表,中级及以下人员有一篇专业性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并在全院进行一次专业学术讲座。 6.外出进修人员必须遵守其所在进修医院的一切规章制度,在进修期间由于人为因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本人自负,医院将酌情作出相应处理。 7.若出现组织上已经安排进修计划,而本人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者,以后不再安排进修学习和短训班培训。

8.外出进修学习需要考试的,一律不安排复习时间。 (二)来院进修 1.凡来院进修人员条件按市卫健委统一规定,医疗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毕业工作满3年,医技科室、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工作满3年。 2.来院进修学员须持单位介绍信、毕业证书、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护士注册证来院联系,符合条件者填写医务人员进修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交科教科。科教科负责对进修人员的文化程度、工作简历、业务基础、身体状况进行综合考试、考核,合格后签发报到通知书或电话通知。 3.进修医疗专业时间为一年,医技、专科进修可半年,每年3月份和9月份为接收进修人员时间。 4.学员接通知后按时到医护管理部报到,自带工作服、帽子、口罩、听诊器等,并办理相关手续。 5.进修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安排,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节约物资器材。 6.进修人员不得向病人出具各种病情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如发生此类情况,严肃处理,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负并终止进修。 7.严格执行进修计划,中途不得随意调换科室,不得延长进修时间,如有提前或延长进修时间时由选派单位出具介绍信,说明其原因,医院根据情况研究决定。 8.进修期间不按排探亲假﹑婚假、成人教育期间的面授上课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由选派单位出具请假证明信,办理正式请假

公司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完整篇.doc

公司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1 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范围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工作,增强外出培训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保证外出培训质量,提升公司员工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以满足公司现实业务和未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员工。 第二条名词解释 外出培训,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或员工为了满足自身学习发展的需要,与公司达成协议之后,参加公司外的一切培训、学习活动。 培训费用,指在培训活动中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差旅费、杂费以及培训期间的工资等的总和。 第三条外出培训员工的资格条件 (1)热爱BY,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好学上进; (2)爱岗敬业,努力工作,能较好地完成公司或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3)外出培训应基于工作需要,满足外出培训项目对人员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4)如无特殊批准,外出培训的资格人员都应为已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有意愿在公司长期工作的员工,其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 第二章外出培训需求及申请审批程序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工厂每年12月份,将下一年度的外出培训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审后,统一纳入公司的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培训计划执行时,所属各部门需按计划提前15天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并递交培训人员名单。若因工作需要,培训需求部门临时选派员工外出培训时,需提前7天向公司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依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逐级办理,最后经总经理核准方可生效。 第六条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的员工应事先填写《BY员工外出培训申请审批表》(详 见附件1),并附培训有关信息资料,申请表及培训相关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归档管理。 第三章外出培训形式 第七条外出培训可选择专业教育培训机构的讲习、大专院校学历或专业课程进修与交流、参加专家学者专题讲座和交流会、赴国外参观、受训或访问考察、到其他公司或工厂进行访问交流等方式,如下图所示:

外出进修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院总体目标、科室发展、新项目开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进修计划。 二、由进修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个人表现等情况,择优选拔,制定培训目标和计划,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汇总科室申请,按照重点学科、业务骨干优先的原则,审核上报申请材料,经业务院长批准后,作为年度计划予以落实。 四、进修人员外出进修前到医务科、院办公室备案,进修期间须遵守学习医院的制度,服从管理。 五、外出进修人员必须按照进修计划完成学习任务,不得擅自延长或提前结束进修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改变进修时间,则需本人提出申请,报科室主任,医院批准。 六、外出进修人员进修期间须遵守学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医院的各项活动,服从管理。 七、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科室汇报进修情况。 八、进修学习一年以上者,应写出进修专业学术论文及返院后开展工作计划,交科室和医务科,纳入个人技术档案。 九、进修结束时,进修人员要作出书面鉴定,经学习单位签字、盖章后,交医务科备案。 十、医务科不定期跟踪了解进修人员的进修情况、个人表现,如不能达到预定目标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或撤回进修人员并做相应处理。

十一、进修人员的各项费用,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如因个人不合理原因造成未能完成进修计划者,费用自理。 在职教育管理制度 一、医务科负责对各层次、各形式的在职教育统一规划和管理,注重医院重点人才的培养。 二、医务科负责根据医院医疗特色积极筹备继续教育医学项目,组织继续教育学习。继续医学教育采取学分制的管理办法,医务科负责学分造册、分类登记、归档,全面了解医院继续教育开展总体情况,督促医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三、定期安排组织院内各层次、各专业的讲座,邀请院外专家来院进行学术讲座,医院人员应积极参加相关科目学习。 四、凡经医院批准外出学习、参加学术活动者,返回后,应在相应范围内汇报学习内容。 五、医护人员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三基”训练、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医务科定期考核,并记录。 六、鼓励全院人员参加业余学历教育,但不得影响工作,脱产研究生学历教育人员应签署有关合同,交医务科、院办公室备案。

医院关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规定

医院关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是了解、掌握国内外 最新知识及学术动态、交流临床经验的重要途径。为合理利用医院的继续教育经费,达到既节约开支,又能收到继续教育的目的,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关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规定》。 第二章参加会议人员资格 第二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业绩突出者。 第三条原则上在本院工作 5 年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职称(含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获得者。 第四条有以下问题者不予批准参加学术活动或短期学习 1、有较严重的医德医风问题,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及恶劣影响者。 2、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不到位,引致纠纷给医院造成损失和影响者。 3、院内培训学分不达标者。 4、年度三基考核不达标者。 第三章参加学术会议范围 第五条由中华医学会总会及中华医学会各学科分会主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由中华医学会各学科分会与地方医学会(或学科分会)合作主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此类学术会议的通知上必须盖有中华

医学会公章(学术会务部章)或者中华医学会各学科分会公章;中华医学会各分会公章以及地方医学会公章(学术会务部章)或者地方医学会各学科分会公章。 第六条由省市级医学会/医师学会各学科分会主办的医学年 会或学术会议。此类会议的通知上必须盖有省级或市级学会各学科分会公章。 第七条行管及工勤管理人员所参加的学术会议必须是中华医 院管理学会及中国医院管理学会的各专业学会举办的学术会议,或对应的本省(市)学会在本省内召开的学术会议。 第八条上述各级医学会/医师学会召开的委员(理事)工作会议;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会议属继续医学教育范围内的可获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会议,医院报销会议费用。 第九条由国家、省、市或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包括专科医院)的法定或指定培训。 第十条担任医学学术刊物的编委会成员(编委委员及以上职务)可参加该杂志召开的学术会议。 第十一条获省级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学科带头人)三年可参加一次境外国际学术会议。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者,必须持正式国际邀请函和大会发言通知,视专业发展需要情况,经医院审核同意后,方能参加。 第十二条原则上不批准参加短期培训班。根据医院的学科建设规划及重点人才培养计划,可有选择地批准相关人员参加短期培训

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管理规定

在职医务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管理规定 为不断提高我院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有计划、有目的的培养各方面人才,加强我院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特对外出学习、进修人员作如下规定: 一、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原则 各科室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必须坚持工作急需、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工作一致以及保证正常工作秩序不受影响的原则,。 二、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种类 短期进修学习:进修学习时间不超过3个月; 长期进修学习:进修学习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 三、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基本条件 1.品质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工作责任心强,安心在医院工作,具有一定的培养前途,年度考核优秀者、先进工作者优先。 2.新调入我院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除按以上要求外,原则上满一年后方可准予外出学习、进修,因科室或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例外。 四、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相关规定 1. 凡需要外出进修学习的人员,必须由所在科室提出进修学习申请,到医务科领表填写《医师(护士)进修申请

表》,经科室负责人审阅同意后上报主管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主管职能科室同意后,由医院主管领导及院长批准。 2.经进修医院同意接收后,外出学习、进修人员需到医务科签进修合同等相关手续,方可离职学习、进修。 3. 进修人员必须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按时返回单位上班。不得随意更改进修专业、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或延期进修。 4.外出学习、进修人员学习期满返院后,将结业证书、鉴定表复印件等材料交医务科存档,办理销假相关手续。 5.进修学习期间费用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后的责任 1.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结束回院后,要积极把所学专业技术运用于我院临床工作中,并将学习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医务科,内容包括:所学知识及技术;拟开展何新业务;开展新业务需要医院、科室提供何种支持等情况。 2. 在市内医院进修的每月回单位开展一次院内学术专题讲座,把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及时传授运用到工作中。 3. 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期满后,要为医院服务(按其所学专业)一定时间,方可申请调离或变换专业;服务时间,视其学习年限长短决定,具体规定如下:

医院外出培训学习制度

员工外出培训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外出培训管理,保证外出培训学习质量,有效推广学习经验、促进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制定本制度。 1、外派培训人员要按应当医院规定填写外出培训表; 2、员工外出培训由院长批准,院长批准后,科室主任要书面明确指定外出培训人员外出时的工作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如果科室主任不指定代理人,那么外出培训人员的所有工作就有科室主任负责处理。 3、外出培训人员凭院长批准的文件在财务部借款,无批准文件的,财务部不给办理借款手续。 4、外派培训人员培训都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注意维护个人和企业形象。 5、外派培训人员必须与医院人力资源部签订《员工培训协议》。 6、外派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做好记录,争取做到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最大收获。 7、外出培训期间要保持24小时开机(上课、开会时要保持静音),接到服务方电话后明确告知对方自己不在医院,但是自己要把他们的问题转告给医院的代理人,并由代理人给他们处理,并且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代理人有关事项; 8、外派培训人员在学习结束后,必须及时(24小时内)向科教科汇报,回医院3天内送交一份学习报告至科教科。由科教科根据学习(培训)内容,安排合适的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结束后,外派培训人员须在合理时间内返回公

司报到。否则,因此产生的费用自理,同时按逾期报到的天数做旷工处理。外派培训人员如有逾期不归、培训学习期间从事超越培训学习范围的业余活动或擅自更改培训学习方向与内容等行为时,若涉及法律责任,应由外派培训人员自负,与医院无关。 9、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在学习结束后,必须将携带回来的资料交至科教科签收,以利于医院科教科培训使用。 10、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应珍惜此次培训机会,认真参加培训,自觉遵守培训单位的纪律。凡因违规违纪受到培训单位处分的,医院将视同在本医院内的违规行为,按医院制度追加惩处。 11、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应在医院指定或与医院约定的学校或培训单位及专业进行培训学习。如需要变更,应事先通知医院,并得到医院的批准,否则,以旷工论处,并赔偿医院已支付的全部培训学习费用。 12、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在培训学习期间患有不能继续学业的疾病时,应接受医院指令,终止培训学习,返回医院,并依有关规定处理。 13、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如在培训学习期间辞职或擅自退出,应向医院交纳医院所负担的全部培训学习费用的二倍赔偿。 14、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参加培训后,未合格通过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的成绩单、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按医院相关制度从外出学习(培训)人员薪酬及工作保证金中扣除

关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培训班的管理规定(1)

关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培训班的管理规定 讨论稿 为加强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培训的管理,形成一套规范、统一、高效的管理和办事程序,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人员资格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培训的人员,须是取得中级技术职称以上(含中级)的在职在岗人员,且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内容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一致;参加各级学术年会的人员必须是该学会的委员(参加国家级学会年会必须是该学会的省委员或以上)。 ㈠学术会议、短期培训班的类别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参加的学术会议必须是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针灸学会、康复学会等国家一级学会举办的三级学科以上的学术会议、中南六省学术会议及湖北省医学会在本省举办的学术会议,且属继续医学教育范围内的可获得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议。短期培训班须是国家、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㈡每年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班次数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班一般1年不得超过1次(凡担任省级以上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者,或学术刊物的编辑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可酌情增加会议次数,下同); 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班一般2年不得超过1次;

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班一般3年不得超过1次; 4、担任医学学术刊物的编委会成员(编委委员及以上职务)可参加该杂志社召开的学术会议。 5、重点专科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参加的会议如协作组成员单位会议、重点专科工作会议,另作具体安排。 二、申请及报销程序 ㈠申请程序: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须持会议通知或培训班邀请函,经医务科或护理部同意,业务院长审核,再到科教科备案,报分管领导、院长审批。 ㈡报销程序:经费的报销经所在科室主任同意,科教科核实,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同意,财务科根据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 三、内容相同或者相似的会议或者培训班,原则上1次只派1人参加。在本省、本市举办的学术会议或者培训班参加人次数可适当放宽。 四、差旅费报销项目不得超标,交通不得绕道,严格按照会议日程返回。 五、会议结束回院一周内,应向所在科室及科教科提交一份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包括学习内容、学习收获及体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复印件。必要时向科内或者全院作反馈报告。 六、未尽事宜由科教科和财务科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生效,原《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暂行规定》自行废止。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1

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文件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员工素质,增进知识、技能,开发员工潜能,使员工具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素质、业务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培训分外出培训和内部培训两种。外出培训包括脱产培训、外出培训、外出考察学习与交流等;内部培训包括集团内部、事业部内部、公司内部和部门内部培训等。 第二章培训职责 第三条管理部是公司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与集团、事业部培训工作的业务衔接,并指导、协调、督促公司各部门开展部门内部培训工作。 2.负责公司培训和学习平台的建立和管理。 3.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培训制度体系及培训整体方案的设计与规划。 4.负责组织调研员工培训需求,协助员工个人制订职业发展规划,制订公司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考核、评价公司培训管理,建立、维护公司培训档案。 第四条各部门培训职责

1.负责调研本部门员工培训需求,制订本部门员工培训的年度/月度计划。 2.组织部门内部培训。根据特殊岗位需要,组织岗位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并进行考核与评价。 3.协助公司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培训计划 第五条年度培训计划 1.部门根据发展目标和员工职业发展需求,于每年12月15日前制定下年度培训需求和计划,报管理部。 2.管理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培训目标,结合各部门培训需求和计划,于每年12月底制订公司下年度培训计划。 3.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由管理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年度培训计划表》,附表一),送事业部备案,并发至各部门。 4.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调整由管理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月度培训计划 1.各部门负责总结本部门上一个月的培训计划执行情况(《月度培训统计表》,附表二),同时制定下一个月的培训计划(《月度培训计划表》,附表三),并于每月26日前与相关的培训资料一起提交管理部。 2.管理部对各部门的培训计划及统计进行分类、汇总、整理,编制《月度培训计划汇总表》(附表四)、《月度培训统计汇总表》(附表五)管理部部长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事业部备案,并发OA给各部门。 第四章培训项目实施

外出培训管理规定

外出培训管理规定 为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更好地 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 让全体教师达到共享,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 目的。特制定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交流讨论。 4.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6.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7.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一周内将学习情况向教导处进行口头汇报。教导处再安排合适时间通过汇报课(每位学习的教师上 一节汇报课)、讲座或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听课)心得在 学校汇报交流等,通过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 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 9.学校尽可能多的创造条件安排教师外出学习或培训,有名额限制时,按对应年级安排,优先考虑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师德高,师能强的中青年教师及骨干教师参加学习或培训,轮 流指派。 10.学校安排教师外出学习或培训,既是一种福利,也是一种任务,希望各位教师正确对待,认真执行。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维护教师培养、培训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 效培养教师,遵照教体局和纪委纪检组联席会议要求,现对大武口 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原则 1.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考察的领导和教师,经学校或教体局同意方可参加。 4.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教体局批准,学校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学校一律不得参加。 5.同一名教师一年之内最多只能参加一次省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省内(市外)的培训学习每年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二、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的有关程序 5.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要进行登记,并上报教研室备案,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避免重复外出或多次外出。 三、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或有关部门销假。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和讲座后,才能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关于外出进修、培训和学习的管理规定 为了不断的引进和学习医学及其管理的先进知识和技术,为推动医院的发展和进步,为了满足医务工作者的求知欲望和要求,从而更好为病人服务,现制定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培训和学习的管理规定。 一、主管部门 院长、分管副院长、主管科室、人力资源部(人事科)、财务科。 二、外出进修和培训的类别 1.从时间上分为长期进修(三个月以上),短期培训(一个月以内,含临时一周以内的学习)。 2.从费用负担上分三类,分别是公费外派类、医院支持类、自费类。其他的视为短期培训(一般每次最长不超过1个月)。 三、办理程序 1、长期进修:医院高层管理委员会确定进修或培训项目→由科主任结合积分和业务需要推荐人选→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院长批准→报院委员会批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核对后签订《进修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出。 2、短期培训:医院根据需要派出或科室选拔推荐→主管院长审批→办公室审核后填写《参加培训协议书》→参培。( 3、临时学习类,报主管领导同意后可参学。 四、进修培训和学习人员的条件 (一)医院支持类: 1、诚信有德,无重大违纪行为,无法律和经济纠纷,勤奋好学,积极上进,有培养前途。 2、工作能力或工作业绩稳居前列,在学习期间工作不受影响或工作任务有人接替。 3、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在本院连续工作满二年;属专业技术人员的,具备基本资质;所学内容与本职工作相同。 4、属于劳动合同制员工或可以与医院签订长期劳动合同;能够遵守《进修协议》,愿意履行进修管理办法规定的义务。 5、经指定医院查体:身体健康。 五、费用负担和进修培训期间的待遇 (一)公费外派类 1、进修费用的分担(长期) (1)开始去和结束回的往返交通费(汽车、火车硬座、轮船四等舱,下同),时间超过3个月的,每3个月一次的往返交通

医院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医院学术会议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医院学术会议流程,提高医院学术研究水平,扩大医院的学术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举办(承办)学术会议的相关规定 (一)医院鼓励各部门积极举办(承办)各类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学术会议。学术会议是指同行专家一致公认的、由权威学术机构组织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全国性或国际性专业学术会议。如中华学会及其各专业委员会等组织的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以及国外、境外学术机构在国内举办的学术会议或全国性的医学继续教育项目。 (二)面向全国的大型学术会议,由医院统筹举办(承办);各专业方向的学术会议由医院办公室统筹,各部门牵头举办(承办)。 (三)举办(承办)学术会议需提前3个月持学术会议举办或者承办的书面函,填写《医院举办(承办)学术会议申请表》经主管院领导审批,报医院办公室备案,提交至医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四)学术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向学校等相关部门进行会议报备、场地协调、接待安排等工作;宣教科负责会议宣传。学术会议的其他工作由申请部门全权负责。 (五)学术会议相关费用参照《会议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邀请专家讲座 (一)医院鼓励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每半年邀请1位国内外知名专家举办学术讲座,在每年3月1日、9月1日前填写《医院专家讲

座申请表》,经主管院领导审批,以部门为单位向宣教科备案,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临时性的专家讲座需要提前7天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经医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二)审批确定的学术讲座由科室按照《医院专家讲座宣传素材模板》提供材料,办公室负责专家接待安排,宣教科负责场地联系、宣传工作、人员组织,所在部门负责专家协调联系和具体接待工作。 (三)学术讲座相关费用参照《会议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讲课费标准(税后): ①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不超过1000 元; ②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不超过2000 元; ③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 元。 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教职工参加学术会议管理规定 (一)医院鼓励教职工参加各种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专业学术会议。这类会议是指同行专家一致公认的、由权威学术机构组织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全国性或国际性专业学术会议。如中华学会及其各专业委员会等组织的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以及国外、境外学术机构在国内举办的学术会议。 (二)凡收取高额会务费的会议以及在各旅游点举办的各类高收费培训班或学习班,一般不派员参加。特殊情况需要参加会议的,由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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