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结款管理制度(完整版)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供应商结算管理是指企业与供应商之间进行结算的管理活动,主要包括订单管理、发票管理、付款管理和对账管理等环节。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是为规范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结算行为,提高结算效率、降低结算风险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下面是一个1200字以上的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的模板供参考:一、总则1.本制度旨在规范供应商结算管理,建立有效的结算流程,确保供应商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供应商进行结算的相关人员。
3.供应商结算管理分为订单管理、发票管理、付款管理和对账管理四个环节。
二、订单管理1.供应商接受采购订单后,应及时确认订单,并按照订单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
2.供应商应按时交付货物或完成服务,并在交付后及时提供相应的发票和相关证明文件。
3.如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发票和证明文件,企业有权扣减相应的付款金额。
三、发票管理1.供应商应在交货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发票和相关证明文件,并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发票应包含正确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货物或服务明细、价格和税额等信息。
3.供应商应及时修正错误发票,并重新提交给企业。
四、付款管理1.企业应在收到供应商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和审批,并及时进行付款。
2.企业可通过银行转账、支票、电汇等方式进行付款,供应商应提供正确的收款账户信息。
3.如供应商提供错误的收款账户信息导致付款失败,企业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
五、对账管理1.企业应定期对供应商的应付账款进行核对和对账,确保结算的准确性。
2.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有误或存在疑问,企业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解释和修正。
3.如供应商出现恶意提价、虚开发票等行为,企业有权停止与其的合作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六、违规处理1.如供应商因故意违规行为导致企业损失的,企业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2.如供应商多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企业有权随时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
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在与供应商之间进行业务往来时,对供应商的付款和结算事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的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管理供应商的付款事务,确保供应商和企业之间的合作顺利进行。
一、付款方式的规定1.预付款:对于合作时间较短或合作初期的供应商,可以要求提前支付预付款作为合作保证金。
2.货到付款:对于履约良好且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可以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
3.月底结算:对于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可以约定每月底结算一次,避免频繁的付款操作。
二、结算周期的规定1.供应商结算周期:设定供应商结算周期,明确要求供应商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交结算申请和相关发票,以确保结算及时进行。
2.企业结算周期:规定企业内部结算周期,明确要求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付款操作,以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三、发票管理1.要求供应商提供发票原件:确保付款的合法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虚假发票和重复报销情况。
3.发票录入:将审核通过的发票录入财务系统,确保发票信息准确无误,方便后续的结算管理和报表统计。
四、付款控制1.制定付款审批流程:明确付款审批流程,确保财务部门对于付款申请的审核严格、合理、及时,避免资金浪费和风险。
2.付款授权:明确财务部门对于付款的权限和授权范围,避免未经授权的付款行为。
3.付款限额控制:设置付款限额,超过限额的付款需要经过高级管理层的审批才能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风险控制。
五、账务查实和核对1.对账:定期进行供应商对账,核对应付账款与供应商提供的对账单的一致性,及时解决账务差异。
2.账务核对:与供应商进行账务核对,核对付款金额与供应商应收账款的一致性,避免错误付款和漏付款。
3.异常账务处理:对于发现的账务异常,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并进行调整处理,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的宣传与培训1.制度宣传:通过内部通知、培训等方式,向全体员工宣传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供应商对账结款管理办法模板

供应商对账结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应商结算管理,规范结算流程,提高结算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供应商。
第二章结算原则
第三条及时结算。
财务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与供应商的结算工作,不得无故拖延。
第四条准确结算。
财务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和结算金额进行结算,确保结算准确无误。
第五条廉洁结算。
财务部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保证结算过程的公正、透明。
第三章结算流程
第六条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结算方式和
结算周期。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在合同约定的结算日期前,将供应商提供的结
算资料提交财务部审核。
第八条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
手续。
第九条财务部应在付款后及时将付款信息通知采购部门和供应商,以便供应商查询和核对。
第四章结算管理
第十条财务部应建立供应商结算台账,详细记录供应商名称、结
算日期、结算金额、付款方式等信息。
第十一条财务部应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和联系,及时解决结算过
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结算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财务部应定期与采购部门核对供应商结算情况,确保结算信息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财务部应加强对供应商结算的监督和检查,防止出现拖延结算、重复结算等问题。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供应商结款财务制度

供应商结款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与供应商的结款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结款事宜。
三、结款方式1. 电汇:采用电子转账的方式将款项直接划转至供应商的账户;2. 支票:公司出具支票,由财务部门向供应商支付款项;3. 现金:少额结款可以选择现金支付的方式。
四、结款流程1. 采购部门提出结款申请,明确结款对象及金额,并填写《供应商结款申请表》;2. 财务部门审核结款申请,确认资金情况后,进行结款准备工作;3. 结款时,财务部门核对款项及相关文件,确认无误后进行结款操作;4. 结款完成后,将相关结款文件进行归档,并保存至少5年。
五、结款管理1. 定期对供应商结款进行核对,确保账务准确无误;2. 建立供应商档案,定期进行供应商资信评估,确保结款对象的信用状况;3. 根据实际结款情况,制定不同的结款政策和期限,合理规划资金使用;4. 对结款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例如供应商拒绝签收结款、账号错误等问题。
六、风险管理1. 建立健全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的风险评估和监控;2. 加强对结款操作权限的控制,确保结款行为规范和合规;3. 加强资金监管和风险防范,严格控制结款金额和频率,避免资金风险;4. 加强内部人员的培训,提高员工对结款风险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七、监督检查1. 定期对结款流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对结款业务进行评估,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水平;3. 加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对结款流程进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违规处理1. 对违反供应商结款财务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扣减绩效、暂停资金使用等;2. 对造成经济损失的严重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纪律处分、终止合同等。
本制度经公司相关部门讨论通过,并于XX年XX月XX日正式施行。
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1.简介本文档旨在制定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以确保供应商的付款及结算流程的规范化和高效性。
这将有助于维护公司与供应商的良好关系,并避免潜在的纠纷。
2.结算流程2.1 采购订单确认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后,采购部门将向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确认。
供应商收到采购订单确认后,应立即核对订单内容,并在24小时内将确认结果反馈给采购部门。
2.2 交付验收供应商按照采购订单要求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
我方业务部门在收到商品或服务后,根据质量、数量等要求进行验收。
2.3 结算单据准备供应商提供结算单据,包括、送货单、验收单等必要的文件。
结算单据应包含正确的价格、数量和其他相关信息,并符合国家税务法规要求。
2.4 结算审核我方财务部门对结算单据进行审核,核对结算金额、税费、付款条件等内容是否与采购协议一致,并确保单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5 付款财务部门根据结算审核结果和付款条件,及时安排付款。
付款应按照协议约定的付款周期和方式进行。
3.争议解决3.1 协商解决如出现供应商与公司之间的结算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提交给高级管理层进行进一步处理。
3.2 法律诉讼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双方有权依法向相关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接受法律程序的裁决。
4.风险管理4.1 定期评估公司将定期评估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信用状况等风险因素,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4.2 合同管理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以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5.合规要求供应商在结算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税收规定以及公司内部的合规要求。
公司将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合规审核,并对合规问题进行追踪和整改。
6.生效和修订本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任何对本制度的修改和修订,须经高级管理层批准,并将修改后的内容通知全体相关部门和供应商。
以上为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确保结算流程的规范和高效,维护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良好关系,促进合作共赢。
公司供应商货款管理制度

公司供应商货款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货款结算流程,确保货款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防范财务风险,促进双方长期合作。
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供应商货款结算的业务部门及个人,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
三、账户管理1. 公司应为每个供应商设立独立的账户档案,记录供应商的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历史交易记录等。
2. 供应商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账户档案,并通知相关部门。
四、货款结算1. 货款结算应根据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应明确货款的支付条件、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
2. 采购部门应在收货确认无误后,及时发起货款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收货凭证、发票等结算文件。
3. 财务部门应对结算文件进行审核,确保金额准确无误,并按照公司流程进行款项划拨。
五、付款审批1. 货款支付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
审批权限应根据支付金额的大小分级设定。
2. 大额货款支付需由高级管理人员审批,小额货款可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六、逾期支付处理1. 如因特殊情况导致货款无法按时支付,应主动与供应商沟通,说明原因,协商解决方案。
2. 对于逾期支付的情况,公司应根据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
七、风险管理1. 公司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估,对于信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应采取严格的货款支付控制措施。
2.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货款支付情况进行审计,防范财务欺诈行为。
八、信息保密1. 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货款结算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未经授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 员工应对供应商账户信息、交易记录等信息严格保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结算原则1.1经营部门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根据财务部结算要求,明确结算日期与支付方式,并在合同中载明。
1.2在资金允许得前提下,财务部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并控制不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得支付申请;无合同条款或在合同中无明确付款约定得,按财务部规定得相关日期结帐。
1.3与供应商明确支付时间期限,供应商未在规定得时间内提交相关结算资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足额交纳相关费用,造成财务部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得,一般不允许临时签字结款,一律延后一个月,与下一个月款项合并结算与支付。
1.4代销商品得资金结算必须已销完并在规定得付款期支付为原则,严禁超付或提前支付货款;经销商品必须谨慎采购,从紧采购,以免形成存货积压,产生问题商品,并造成公司大量资金沉淀。
1.5对于不按照合同条款执行支付货款得供应商,特别就是借款、预付、提前结帐等,需按公司付款得相关审批流程办理。
1.6一般不允许供应商随意变更企业名称、开户行、帐号;确需变更得供应商,财务部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变更申请得次月起,按照新得企业名称,开户行或帐号进行支付,当月仍按照原有得企业名称、开户行、帐号进行支付。
不符合当月支付条件得,一律延后到下个月进行支付。
1.7财务部应加强付款前稽核,保证款项支付得正确性;重点关注货品就是否到达,发票就是否入帐,货品就是否销完,就是否有退货,供应商帐面结余情况,就是否符合合同付款条件,用款申请前道审批就是否完整等。
第二章结算时间与方式2.1会计上采用上月26日-本月25日为一个月份得核算周期,每年12月份结算到月末最后一天,即12月31日。
2.2一般月份,上月销售期指上上月得26日-上月得25日,根据合同条款承诺得具体结帐期在本月进行支付,每月付款期规定在16日-20日之间。
2.3资金结算日接待时间,每月16日---20日,上午9:30---11:00 ,下午13:30---16:00 ,公司作息时间如有改变,则相应调整。
供应商结款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款管理制度1. 引言为规范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经济往来,加强供应商结款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资金流动,特制定《供应商结款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供应商,并适用于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各种经济交易。
3. 供应商结款程序3.1 发票认证供应商向公司提供的发票应当是真实、合法的、符合我国税务规定的。
公司应当在收到发票后及时对发票进行认证,包括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符合税务规定的情况。
3.2 确认结款公司在确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后,应当及时确认结款。
确认结款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金额确认:结款金额应当与发票金额一致2.截止日期:结款日期应当在发票截止日期之前3.结款方式:应当根据供应商的情况,选择合适的结款方式4.审批程序:结款应当经过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3.3 结款记录公司应当对每笔结款进行记录。
记录应当包括以下信息:1.结款日期2.结款金额3.供应商名称4.结款方式5.审批人员结款记录应当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管理,供应商也可以查询自己的结款记录。
4. 供应商结款相关费用4.1 费用类型与供应商结款相关的费用包括:银行手续费、汇率差额等。
公司应当及时将这些费用告知供应商,或者在结款单据中说明。
4.2 费用责任对于因公司原因导致的费用,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
对于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费用(如供应商提供错误的账户信息),供应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
5. 其他事项5.1 供应商评估公司应当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以评估其供应能力、协作能力、诚信度等方面的情况。
评估结果应当作为决定是否继续与该供应商合作的依据。
5.2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供应商结款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应当及时处理,包括经济处罚、终止合作等措施。
6. 结束语本制度的实施是公司管理规范化的重要体现,也是保障公司与供应商之间良好合作关系的必要措施。
公司应当认真贯彻本制度,加强对供应商结款管理的监督和控制。
供应商月结账期管理制度
供应商月结账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账期管理,保障公司的资金周转和供应商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供应商签订的月结账期合同。
三、账期管理原则1.公平合理原则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月结账期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稳定可靠原则公司在与供应商签订月结账期合同时,应当考虑自身的资金周转情况,不得轻易改变账期,确保供应商能够稳定地收款。
3.风险可控原则公司应当对供应商的资信情况进行评估,避免与信用不良的供应商签订月结账期合同,降低公司的付款风险。
四、账期管理流程1.供应商资信评估公司在与新供应商签订月结账期合同时,应当对其进行资信评估,了解其经营状况、偿付能力等情况,确保合作的稳定可靠性。
2.合同签订公司与供应商达成月结账期合同后,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合同内容,不得擅自修改账期。
3.付款审批公司在收到供应商的月结账期清单后,应当进行审批流程,确保付款符合公司的资金周转情况。
4.付款执行经过付款审批后,公司应当及时向供应商付款,并在合同约定的账期内完成付款。
五、账期管理措施1.建立供应商档案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供应商档案,记录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合同内容、付款记录等情况,便于日后的管理和查询。
2.定期评估供应商公司应当定期对供应商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及时了解其偿付能力,以便做出相应的账期管理决策。
3.加强内部培训公司应当加强内部员工的账期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账期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4.签订风险补偿协议对于信用状况较差的供应商,公司可以要求其签订风险补偿协议,对付款风险做出相应的保障措施。
六、违约处理1.供应商违约对于未能按月结账期合同要求收款的供应商,公司应当及时进行催告,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并采取相应的违约处理措施。
2.公司违约如果公司未能按月结账期合同要求付款,应当向供应商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并确保尽快完成付款。
七、其他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其他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供应商结算管理工作,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合用范围本管理制度合用于公司所有供应商结算管理工作,包括供应商的进货、销售、结算等一系列业务。
三、供应商的申请所有供应商必须到公司财务部办理开具的供应商申请表并提交必要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 供应商的全称、地址、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2. 供应商负责人的复印件;3. 其他必要证照或者资料。
四、供应商的资质审核1. 财务部门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子细审查其证照是否齐全、资金是否充足、信誉是否良好等。
2. 对于新的供应商,财务部门应当在审核通过后,编定供应商档案,并向供应商发放供应商编码。
五、采购合同及结算1. 采购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合同。
2. 供应商按合同要求供货,财务部门审核后进行结算工作。
3. 供应商可以选择货到付款或者月底结算的方式。
4. 财务部门会核对发票与供货情况,如有问题,将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解决。
六、付款1. 月底结算的供应商,公司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付款。
2. 货到付款的供应商,将在验收合格后进行现金付款或者支票付款。
3. 对于纳税人供应商,应根据税务规定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
七、供应商的考核与评价1. 公司将以供应商的交货质量、服务质量、定单履约、投诉处理等指标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2. 根据考核结果,公司将对供应商进行评级,并制定出相应的奖惩措施。
八、违规处理1. 对于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2. 对于供应商在结算过程中存在造假等行为的,公司将取销其供应商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1. 供应商申请表2. 供应商编码表3. 结算对账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公司法》:国务院颁布的规定公司法律职责的法律。
2. 《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的商标登记与保护的法律。
3. 《税收法》:规定经济、个人税种及税收缴纳程序等方面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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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应付账款的管理,达到账目清晰、合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供应商的结算管理。
(包括现金厂家和代销厂家)
第三条职责
财务部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采购部经理负责结算单的制作。
分管会计负责付款单的制作。
第二节供应商结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交卡时间。
现金供应商交结算卡的时间分别为每月10日和每月20日。
代销供应商交结算卡的时间为每月10日。
月清供应商交结算卡的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二。
合同中有其他约定的,按照合同执行。
以上时间遇节假日顺延。
第二条付款时间
(一)现金供应商付款时间分别为每月14日和每月24日。
(二)代销供应商付款时间为每月18日。
(三)月清供应商付款时间为每月28日。
(四)预付款每月1日和15日两次.
(五)合同中有其他约定的,按照合同执行。
(六)以上时间遇节假日顺延。
第三条供应商的有效结款凭证。
以受托代销形式入库的,合格的《供应商结算卡》为结算依据。
以采购入库形式入库的,合格的《供应商结算卡》和采购入库单、采购退货单、差价退补单为结算依据。
并且将所有的入库单和退货单按照送货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好,不在本次结款账期内的单据不要交回来,否则丢失责任自负。
第四条税票的开具
(一)现金供应商根据上月的送货金额减去退货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交卡时将结算卡和税票一并交回。
以前在仁和有预留税票的,下次开税票时,用结款金额减去预留税票的金额。
把以前的税票消化掉之后,以后每次结款金额必须等于开税票金额,上下不得浮动10元,这是系统的要求。
如果税票未交回,本月将不能结款。
(二)代销供应商的发票开具金额,由往来会计于每月供应商交卡前打印出上月结款明细表交出纳,出纳在收卡小票上标注开票金额,供应商据此开具发票,在结款时将税票交回。
如果税票未交回,本月将不能结款。
第五条出纳在收卡次日上班将结算卡送采购部,采购部收到结算卡的一个工作日完成结算单制作,有退货需要储运部填卡的,储运部要在收到结算卡半天时间完成填卡后转采购部,采购部于当天下午转财务部做付款单。
由此延误结款的不得结算。
代销供应商付款完成进度时间要求:11日出纳将卡交采购部,13日前采购部完成结算单,14日上班交储运部将退货填入结算卡中午12:00前完成,转采购部;采购部于14日
下午上班前将签好字的结算单交财务部做付款单;16日前财务部完成付款单制作,17日前审核完成,相关人员签完字。
第六条采购部做结算单时要看入库单、退货单是否齐全。
入库单未交的本次不结款,退货单无论是否有无,只要在本月结款范围内的全部扣除,不全的单据采购部负责通知供应商在结款时补全。
并将不在本次结款范围内的单据交给供应商。
第七条差价退补单要在收卡前请经办人、采购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齐全后送财务做账。
并在做结算单之前在结算卡上填入此笔业务,在经办人栏中填写姓名。
第八条采购部在规定时间内将结算单打印出来,经办人签字、采购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后移交财务,交接时双方要签字确认卡和单据的正确性。
第九条分管会计做付款单时要核对结算卡的上次结款日期,结算卡的余额是否正确,结算卡的发生明细及余额与业务系统和账务系统的金额是否一致,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是否体现,供应商的其他遗留账务是否核查,审核入库单、退货单是否齐全等,如有问题,必须查明原因,重新对账之后方可制作付款单。
第十条综合会计要按照制单人员的制作顺序一一审核付款单的正确性,如有其它说明,要在签字时写清。
第十一条出纳于收卡后当天将现金供应商付款总数报财务经理及财务总监;往来会计于16日前将代销供应商付款总报报财务经理及财务总监。
第十二条付款单上要有制单人、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和总经理的签字才能付款。
第三节结算卡管理
所有供应商必须使用结算卡,无结算卡的不能办理往来业务。
结算卡由出纳保管,供应商交10元工本费即可购买。
旧卡填满后供应商要及时到财务办理购卡、换卡业务。
结算卡在使用前必须填写:供应商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经办人姓名、“新卡”或“接上卡”“挂失”等字样以及公司业务专用章戳记。
旧卡必须由财务部往来会计收回,并加盖作废章,整理归档,以备查对。
结款时如未付款,出纳须收回付款单,并在结算卡相应行的备注栏中标明“付款单已收回”。
并将未付款的付款单转往来会计。
《供应商结算卡》的填写规定。
结算卡入库金额、退货金额、差价退补单由储运部入库微机员填写;结款金额、结算卡余额由分管会计填写。
结算卡上入库微机员必须在经手人栏中的第一列签名,采购部核对业务系统后在相应经手人第二栏签名、标明日期,以示核对;制作付款单的分管会计在相应经手人的第一列签名,出纳付款后在填结款余额的行内经手人第二栏签字、标明日期,证明已付款。
新供应商结算卡由采购部填写“供应商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标明“新卡”后签名。
更换卡时由分管会计填写“供应商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并在余额相应的备注栏中标明“接上卡”后签名。
结算卡上的“业务专用章”戳记统一由采购部经理加盖。
结算卡中所填写的金额一律保留两位小数,不足两位的以零补齐,并用人民币符号在金额前面拦截。
填写结算卡时,须在“单据号”栏或者“备注”栏中填写单据编号日期后的所有号码,结款金额相应的栏目中填写付款单的编号。
厂家退货时微机员计算出结算卡余额并确定退货金额,电脑数与卡完全一致,余额充足时方可办理退货手续。
退货时须在结算卡上用红色碳素笔填写退货日期、退货金额、单据编
号以及日期后的号码,并在相应的“经手人”第一栏中签名。
对账时分管会计必须在结算卡上标明付款单号、付款金额、结出余额并在经办人第一栏中签名。
结算卡统一用黑色碳素笔填写,相应人员须签写全名。
(十一)结算卡填写错误的必须由财务部经理用红色碳素笔将错误的一览划掉(一红横线),黑色碳素笔签名后再在下一栏填写正确内容,不许涂改、刮擦。
第四节罚则
以上规定中有时间要求的,未按时完成对相关责任人执行失误提醒
第二条在做结算单或付款过程中出现错误,处罚10元/笔,审核人10元/笔,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未及时填卡或填错的处罚5元/笔。
第四条违反以上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罚款10-100元或行政处分。
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