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是一种重要的货物运输凭证,是中国远洋运输公司向托运人提供的一种确认货物收发的凭证。
它是货物运输的基本证明文件,它的内容包含有交易双方的基本信息,货物的基本信息,运输的路线和运费等重要信息。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
一、提单的定义和作用提单是指承运人向托运人出具的货物运输凭证。
也就是说,在国际海运中,提单是船方为证明货物已被装上船舶,从而进行货物转移和付款等交易流程所发的单证。
它是托运人放货的凭证,也是物流企业运输服务的基本书面证明材料。
提单作为海运单证的主要作用是确认货物的承运和交付。
提单既是货物交易的基本证据,也是货物承运的书面凭据。
当货物到达目的地并经过验收后,持有承运人发出的正式提单的收货人就成为合法的货物所有权人。
其次,提单还是银行开立信用证的重要依据。
对于以信用方式支付运费和货款的贸易,信用证的开立和议付必须依据正确认可的提单。
二、提单的种类1.货舱收据提单:是指航运公司的货舱收据凭证收集到的提单,原则上是无效的。
2.装货过程提单:是指在装货过程中由承运人出具的,它的内容是货物出发地、目的地、托运人、收货人、运费等。
3.海运提单:是装船后航运公司所出具、由船长或代理签发、载有托运人、收货人、货物以及航运条件等项目的凭证。
4.空运提单:是指承运人拥有的货物运输凭据,在航空运输中是一份非常重要的货物凭证。
三、提单的结构一份完整的提单必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1.提单号:由航运公司编制并打印在提单上的编号,通常是由数字和字母组成的,也有些面单上还载有其他识别码。
2.船名航次:详细说明承运该货物的船名和编号。
3.发货人/托运人:指依据运输合同向海运公司交付货物的人,即卖方或货主。
4.收货人:即买方或收货方。
5.装货港和卸货港:明确指出起运地和运往地。
6.货物数量和品名:告知收货人所运送的货物的品种名称和数量。
7.运费/费用:标明承运公司的运费和费用以及其结算方式。
提单--中国远洋运输公司 (8)

提单--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是国际贸易中用来证明货物所有权和交付货物的重要电子或纸质单证。
对于中国远洋运输公司而言,提单无疑是公司经营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
下面从提单的定义、种类、使用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几个方面,对提单进行探讨。
一、提单的定义提单,即海运单据,是货物运输过程中承运人为证明提货人已经装货并按照合同规定交付给船舶承运人的货物,而签发的单证。
提单这一货物交付单据,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使用,被视为货物所有权和货权转移的标准签证。
二、提单的种类根据《海洋货物运输公约》规定,中国远洋运输公司发放的提单种类主要有以下四种:1、直接提单:是指货物经过受托船舶承运人直接签发的提单。
2、转船提单:是指货物在中转港经过另一船舶承运人签发的提单。
3、海运多式联运提单:是指连续至少通过两种不同运输方式(如铁路、公路等)进行货物的运输,并采用同一提单的货物运输方式。
4、空运提单:是指将货物运输方式转换成航空运输的提单。
三、提单的使用流程1、货物装箱及提单准备阶段:发货人将货物装箱并填写海运货物装箱单,并根据提单要求填写提单相关内容。
随后,将货物装箱单和提单一同交付给承运人。
2、货物运输阶段:货物进入承运人的管理范围。
承运人将真实的货物实际运抵目的港,并与收货人签收。
3、提单交付及核销阶段:承运人将提单交付给收货人,并在其签字确认之后,对提单进行核销。
此时,收货人即可凭借提单对货物进行卸载。
四、提单使用注意事项1、正确填写提单信息:提单信息的填写必须准确无误,避免造成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任何问题和误解。
如果提单内容和货物实际情况不符,将会影响货物的运输和卸货。
2、提前申请提单:提单申请需要提前进行,否则可能会影响货物的正常发运。
3、提单的安全存储:提单是货物交收过程中最重要的单证之一,必须妥善保管。
一经遗失,将会给货物的运输和收货带来麻烦。
综上所述,提单是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经营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单据之一。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正确使用提单,对于保障货物的安全、快捷运输和货权的确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 (4)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是一份重要的运输文件,它是货物运输的凭证,用于证明货物的所有权以及运输的合法性。
在海运、空运和联运等多种运输方式中,提单都是必备的重要文件之一。
本文将从提单的定义、种类、内容、使用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提单的定义提单(Bill of Lading)是海运、空运或联运时,承运人或代理人向货主(或收货人或船东)发给的货物收据、提货单和运输合同的三合一文件。
提单可以被认为是一份货物的凭证,以及运输的证明。
二、提单的种类提单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海运提单:在国际海运中,以海运提单为主要文件,海运提单的一般运输条款为FOB、CIF、CFR等。
海运提单一般由船东、船务公司或承运人颁发,内容主要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装运港和卸货港等。
2.空运提单:在航空运输中,以空运提单为主要文件,空运提单的一般运输条款为FOB、CIF、CFR等。
空运提单一般由航空公司、空运代理或承运人颁发,内容主要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装货港和卸货港等。
3.联运提单:在运输中使用多种运输方式的组合,以联运提单为主要文件,联运提单一般由主承运人、联运代理或承运人颁发,内容主要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起运地、目的地、承运人等。
三、提单的内容提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主要内容:1.提单编号:提单编号是唯一标识一份提单的编号,一份提单只能有一个编号。
2.出货人和收货人信息:包括出货人和收货人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
3.装货地和卸货地:提单中包含了具体的货物装运地和卸货地,包括港口、机场、火车站等。
4.运输货物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货物名称、数量、包装方式、重量、体积、运输方式等信息。
5.提单上的声明:提单中的声明包括货物的性质、运输期限、货物价值等信息。
6.提单的签署和盖章:提单必须有承运人或代理人的签字和盖章,以证明提单的合法性。
四、提单的使用提单是海运、空运或联运时,承运人或代理人向货主发给的一份货物收据、提货单和运输合同的三合一文件。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 (5)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是指在中国远洋运输公司运输货物时所使用的一种货运单据,是货主向承运人提出货物运输请求并确认运输条件的记录。
下面将从提单的种类、签发程序、功能及作用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提单种类目前,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主要分为两种:海运提单和空运提单。
海运提单是指货主委托中国远洋运输公司运输货物时,由承运人签发的一种海运货物运输单证,包括正本和副本,属于公有制运单,在货权转移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而空运提单则是货主委托中国远洋运输公司进行空运货物运输所使用的一种单证。
二、签发程序在货物装船前,货主将货物、提单、保险单等文件交给承运人,承运人在履行规定程序后签发提单,然后将提单同货物运出口,并交运输代理公司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在货物到达目的地时,收货人凭提单向承运人或代理人领取货物,并办理进口清关手续。
三、功能及作用提单是一种货运单据,也是一种货物所有权转移证明。
其在货物运输业务中的种种功能和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货权证明的作用:按照贸易惯例,凭提单能够证明货权归属情况,因此提单是非常重要的货权证明手续,能够确保货权转移的完整性。
2、货物交接的作用:提单是货物运输时的货权证明,同时也是货物交接的凭证,收货人凭提单领取货物,承运人则根据提单上记载的装运量来确认承运人的运输义务,确保收货人可以在时间上得到货物。
3、质押融资的作用:提单是国际上流通性强的信用凭证,可以作为质押的信用工具,具有非常重要的监管作用,有助于银行开展货物销售融资业务。
4、承运人的运输义务的最后确认:提单上记载了承运人的负责范围和运送约定,记录了收货人、发货人、承运人和代理人等有关负责人的信息以及货物的数量、品种、净重、毛重和体积等详细信息,确保货物的有效运输和完整性。
总体而言,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是国际贸易运输及相关组织的基础文件之一,是海运或空运货物进出口时必须采取的一项手续。
在货物运输的整个流程中,提单可以帮助航运承运人管理海上运输业务,促进航运业务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为货运市场顺利运转保驾护航。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
提单号:
托运人:
收货人:
通知方:
电传:
中文文本
提单条款(正面)
上列外表状况良好的货物(另有说明者除外)已装在上列船上
并应在上列卸货港或该船动所能安全到达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点卸货。
重量、尺码、标志、号数、品质、内容和价值是托运人所提供的,承运人在装船时并未核对。
托运人、收货人和本提单的持有人兹明白表示接受并同意本提单和它背面所载的一切印刷、书写或打印的规定、免费事项和条件。
请托运人特别注意本提单内与该货保险效力有关的免责事项和条件。
提单条教(背面)
一、定义
货方包括托运人、受货人、发货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
二、管辖权
凡根据本提单或与其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法院解决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
三、承运人责任
有关承运人的义务、赔偿责任、权利及豁免适用海牙规则,即
在布鲁塞尔签订的关于统一提单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是一种重要的运输文件,也被称为海运提单。
这个文件在海运货物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包括货物交接、财务结算,以及保险理赔等方面。
它概括了货物的基本信息、起始站和目的站信息、运输方式、货主信息、承运人信息等,具有权威性和合法性,可以作为货物交接的凭证和财务结算的基础。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具有多种类型,包括正本提单、副本提单、空白提单以及电放提单。
其中,正本提单是最常用的一种提单类型,是由承运人直接面对货主或托运人签发的文件。
这个文件一般由货主发起申请,承运人会将货物详细信息列于正本提单上,然后通过港口代理人(如码头集装箱公司)向货主交付。
在正本提单上,会记录货物的数量、品质、包装、毛重、体积等信息,以及货物的起始站和目的站信息,以及托运人和收货人信息,以确保货物交接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副本提单是由承运人在正本提单签署后制作的一份提单副本,通常有两份或三份,用来分别交给船东、货代和银行使用。
这些副本提单的作用是为了实现多方交流和结算,确保货物的安全、准确和及时的交付。
如果货主需要向银行申请信用证来支付货款,那么银行会要求准备提单副本,以作为有效凭证。
空白提单是一种未说明具体货物信息的提单,一般由承运人在正本提单签署后签发的,因为在货物还没有确定的时候就需要发运的情况下使用。
空白提单通常具有很高的灵活性,但也带来一定的风险:如果未将具体的货物信息列于提单之上,货物的所有权就会变得难以确定。
所以,在使用空白提单时,需要确认双方对于货物权属的约定以及货物信息的确定,以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
电放提单是使用电子方式生成的提单,提供了直接交付于货主以及货代的方便,也避免了邮寄等不便的环节。
电放提单通常由承运人使用托运人提供的信息创建,然后将其发送给托运人。
这个文件还可以直接从制单人手中交付给货物承运人或代理人,从而实现更快捷和更加高效的交付。
总结来说,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运输文件,在海洋运输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是指中国远洋运输公司颁发的一种货运单证明文件。
该提单是货物装船后的收据和证明。
在货物未到达目的地前,提单是货权的代表。
提单是货运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证明文件,可被认为是船运和商业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是中国最具有代表性的班轮公司之一,旗下拥有200多艘船舶。
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着航运、码头、物流及国际贸易等多元化业务。
在中国的外贸业务中,公司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
提单是货物装船后由运输公司发给托运人或指定接收人的货运证明单据。
提单可分为三种类型:海洋提单、铁路提单和公路提单。
其中,海洋提单是最为常见的类型。
海洋提单是托运人将货物交给运输公司(船舶)、收到运输公司发放的货物证明。
由于提单的重要性,合理使用提单是企业安排商品交收过程、防范货物出现异常情况的关键因素。
提单的作用包括:证明货权、说明货物状态、提示协议条款、规定运费及款项结算方式等。
提单的重要用途在于证明货权,是托运人对货物和接收的权利的证明。
从货权证明的角度看,提单是通常采用的证明货权的手续之一。
在货物发运时,托运人(货物所有人)将货物交给运输公司,凭运输费用和规定的费用,取得货权。
这个过程中,运输公司给出的海运提单是证明其货物权利的依据。
除了作为证明货权的有效手续外,提单还可以充当货物状态的说明。
提单中可以标示货物的重量、体积及数量等信息,以此说明所承运的货物,更为方便运输和仓储的工作。
提单中通常会标示运输协议条款、规定运费及款项结算方式等信息。
协议条款中一般包括运输方式、接货地点、装货港口、运费结算方式、运输期限、索赔方式等内容,这些都是购买方和销售方的交易差异点,必须充分重视。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运用提单作为证明货权的有效手续,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同类型提单的作用差异不大,主要差异在于使用的场合和具体要求。
总之,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在商业贸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 (6)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是指一种货物运输凭证,是物流作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之一。
提单是指运输公司按照货主的委托,将货物承运到指定地点并签发的确认单据,也是货运契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提单起源于十八世纪,最初是海运货物的凭证,由于长期以来在国际贸易中应用广泛,因此成为国际货运最为重要的凭证之一。
在中国远洋运输公司中,提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货物运输的凭证,同时也是物流、保险及金融等一系列交易的证明。
一份完整的提单通常包括船名和航次、出发港口和目的港口、运输公司名称、收货人信息、到达时间和货物描述等信息。
在开立提单时,货主应当认真核对提单上的货物描述、地址、价格、数量等内容的准确性,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首先,它是货物运输的凭证,货物只有持有提单才能进行交接和领取。
其次,提单还具备可转让的功能,货物持有人可以在提单上加盖转让章,将货物所有权转让给其他人。
最后,提单上的各项内容都需要经过仔细核对,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以避免因信息错误而导致的物流延误或纠纷。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对于货主来说也具有很大的优势,它可以作为货主的权益证明,一旦发生货物缺失或损坏等情况,提单可以作为货主的证明材料,争取相应的赔偿。
提单还可以作为货主的融资工具,货主可以将提单质押给银行用于获得贷款,同时也可以作为货物质量和出货时间的保证。
在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使用过程中,也需要特别注意保密工作。
提单作为货物的所有凭证,一旦泄露就会给货主带来很大的损失,因此必须注意信息保密,避免向外界透露有关的货物运输信息。
总之,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运输凭证,对于货物运输和国际贸易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提单的开立和使用过程中,货主和运输公司都需要认真对待,并保证信息准确和保密,以确保物流顺畅、交易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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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YB-HT-005600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COSCO B / L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精品文档/ Word文档/ 文字可改编订:YunBo Network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提单号:____________托运人:____________收货人:____________通知方:____________电报: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中文文本提单条款(正面)上列外表状况良好的货物(另有说明者除外)已装在上列船上并应在上列卸货港或该船动所能安全到达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点卸货。
重量、尺码、标志、号数、品质、内容和价值是托运人所提供的,承运人在装船时并未核对。
托运人、收货人和本提单的持有人兹明白表示接受并同意本提单和它背面所载的一切印刷、书写或打印的规定、免费事项和条件。
请托运人特别注意本提单内与该货保险效力有关的免责事项和条件。
提单条教(背面)1.定义货方包括托运人、受货人、发货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
2.管辖权凡根据本提单或与其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解决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
3.承运人责任有关承运人的义务、赔偿责任、权利及豁免适用海牙规则,即1924年8月2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关于统一提单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
4.责任期间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应从货物装上船舶之时起到卸离船舶之时为止。
承运人对于货物在装船之前及卸离船舶之后,发生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5.包装和标志在装船之前,托运人应对货物加以妥善包装、货物标志必须正确、清晰,并须以下不小于五厘米长的字体将目的港清晰地标明在货物的外部,上述标志须能保持到交货时仍然清楚易读。
由于包装和标志的不足或不适当所产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应由货方负担。
6.运费和其它费用(1)预付运费应在装船时连同其它费用一并支付。
运费和其它费用,如已有约定而未预付,则应由货方支付,并自通知缴付运费和其它费用之日起按年息5%加付利息。
装运的货物如系易腐货物、低值货物、活动物、舱面货、以及货物的目的港无承运人的代理人时,其运费和所有其它费用必须在装船时全部付清。
到付运费连同其它费用应在船舶抵达目的港时一并支付。
预付运费和(或)到付运费,无论船舶和货物或其中之一遭受任何灭失或损坏,都应毫无例外地全部付给承运人,不予退回和不得扣减。
(2)一切同货物有关的捐、税或任何费用应由货方支付。
7.错误申报承运人有权在装运港或目的港查对托运人申报的货物数量、重量、尺码与内容。
如提单上所载的重量、尺码和(或)内容与实际装船的货物不符,而所付运费低于如果申报确实本来应付的运费。
则承运人有权向货方收取按实际装运货物与错误申报货物运费差额的两倍作为货方对承运人的违约赔偿金。
货方应对由于不正确申报货物的名称或其数量、重量、尺码或内容而对船舶和(或)货物所造成的灭失和损坏负担赔偿责任,而且货方应偿付承运有关衡量货物的重量、尺码和核对货物一切费用。
8.装货、卸货和交货无论港口习惯是否与此相反,货方都应以船舶所能装卸的速度尽快昼夜(如承运人需要),包括星期日和假日,无间断地提供和提取货物。
货方对违反本款规定所引起的开始损失或损坏,包括滞期应负担赔偿责任。
承运人可以不预先通知就开始卸货。
如受货人不能及时将货物迅速从船边提取或拒绝提货,或发现无人认领货物,承运人有权将货物卸在岸上或其它适当场所,而由货方负担全部风险和费用,承运人应认为已经履行其交付货物的责任。
无论港口习惯是否与此相反,在船上衡量货物的重量,需经承运人特殊许可方能进行。
滞留费和卸货的特别费用,应由受货人或收货人负担。
如果在一合理的时候内无人认领货物或者货物将变质、腐烂或失去价值,承运人可按其其留置权自行予以变卖、抛弃或处置该货物而不负担任何责任,全部风险和费用由货方承担。
9.驳船费在装货港或卸货港内或港外的任何允船费均由货方负担。
10.留置权承运人得因未付运费、空舱费、滞期费和任何其它货方应付的款额、无论何人应付的共同海损分摊费用以及收回此项费用的开支而对货物以及任何单证行使留置权,并有权出售或处置货物。
如果出售货物所得不足抵偿应收款额和引起的费用,承运人有权向货方收回其欠额。
11.灭失或损坏通知、时效除非在货物移交给根据运输合同有权接收货物的人的保管之前或当时,将灭先或损坏及其一般性质的通知,用书面提交承运人或其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否则这种移交应作为承运人已按提单所载明的情况交付货物的初步证据。
如果灭失或损坏不明显,则通知应于交付货物的三天内提交。
如果货物状况在其收受时已经联合检验或检查,就无须提交书面通知。
除非从货物交付之日或应交付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承运人和船舶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被免除对灭失或损坏所负的一切责任。
遇有任何实际的或预料会发生的灭失或损失时,承运人和受货人应为检验和清点货物相互提供一切合理的便利。
12.赔偿金额当承运人对有关货物的灭失或损坏负赔偿责任时,该赔偿金额应按货方的净货价加运费及已付的保险费计算。
尽管有本提单第三条规定,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损坏的赔偿责任应限制在每件或每计费单位不超过人民币700元,但承运人受货物前托运人以书面申报的货价高于此限额,而又填入本提单并按规定支付了额外运费者除外。
如果每件或每一计费单位的货物实际价值超过上述申报价值,则其价值按申报价值、而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将不超过申报价值,而且任何部分灭失或损坏均应按申报价值比例计算。
13.转运、换船、转口货物和转船如有需要,承运人得任意将货物交由属于承运人自己的船舱或属于他人的船舶,或经铁路或以其他运输工具直接或间接地驶往目的港,转船、驳动、卸岸、在岸上或水面上储存以及重新装船起运,以上费用由承运人负担,但风险则由货方承担。
承运人的责任仅限于其本身经营的船舶所完成的那部分运输。
14.危险品、违禁品(1)在事先未向承运人提出货物性质的书面通知,并按运输中可能适用的任何法律或规章的规定,在货物、集装箱或其它包装的外部加以标明之前,货方保证不交运具有危险性、易燃性、放射性和(或)任何有害性质的货物。
(2)无论何时发现承运的货物未能遵照上述(1)款的规定,或发现货物属于违禁品,或在运输中为装货港、卸货港、挂靠港或任何地方、水域的任何法律或规章所禁止,承运人有权将该货物予以处置使其不能为害,或投弃海中或卸下,或由承运人任意处置而不予赔偿、货方应就任何种类的灭失、损坏或赔偿责任,包括运费损失和直接或间接的由该运输所引起的或造成的任何费用担负责任并向承运人赔偿。
(3)如果遵照上述(1)款的规定承运的任何货物对船舶或货物造成危险时,则应同样予以处置使其不能为害,或投弃海中,卸下或由承运人任意处置而不予赔偿,但如有共同海损则不在此限。
15.舱面货、活动物和植物舱面货、活动物和植物的接受、装载、运输、保管和卸载均由货方承担风险,承运人对其灭失或损坏了负赔偿责任。
16.集装箱货物(1)货物可以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或受雇人装入集装箱。
上述承运人装载的集装箱或接受的满载某装箱均可装在舱面或舱内,无须预先通知。
虽然有本提单第15条的规定,又尽管货物装在舱内,承运人对此种运输的赔偿责任仍应按照本提单的各项条款处理,货物应承担共同海损分摊并应获得其同海损赔偿。
(2)如果集装箱非由承运人装箱或装载,则承运人对箱内所载货物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而货方应对由下列原因造成承运人的任何人身伤害、灭失、损坏、责任或费用负责赔偿。
1)集装箱的装箱或装载方式:或2)集装箱内的货载不适宜集装箱运输:或3)集装箱不适宜或条件不良,而此种状况在集装箱装箱或装载之时或之间,货方只要进行合理检查本来是明显的。
如果集装箱非由承运人装箱或装载,而承运人以铅封完好交付,则此种交付应视为完全和全部履行了承运人的义务,则承运人对集装箱内所载货物的任何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在装箱之前,托运人应检查集装箱,而集装箱既经使用,即是完好和适宜使用的初步证据。
17.冷藏货冷藏货舱在装货之前,承运人除必须取得船级证书外,还应取得船舶检验机构的验船师或其他合格人员的证书,表明该冷藏舱位和冷藏机适于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冷藏货物。
受货人应在船舶备妥交货时立即接收冷藏货物,否则,承运人可以将货物卸在岸上,其风险和费用均由货方负责。
18.木材本提单内关于木材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的任何记载,并不表示承运人承认该木材没有沾污、裂缝、洞孔或碎块。
承运人对上述木材的沾污、裂缝、洞孔或碎块不负责任。
19.铁和铜货方应将每件铁和钢明显和持久地以油漆做出标志,每捆并须捆扎牢固,明显,持久地以油漆做出标志并控以金属标签,以便能在卸货港对每件或每捆分辨认明。
如果货方未能按上述要求做到,则承运人既对正确交付又对由此发生的费用不负责任。
20.散装货、一个以上收货人的货物(1)由于承运人无适当方法核对散装货物的重量,提单上所列的重量仅能做为参考,不能构成不利于承运人的证据。
(2)如果散装货或无标志的货物或标志相同的货物的收货人超过一个人,则收货人或货主应共同和单独承担将货物或货件按比例分成数量所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如有短缺,其短缺量应按承运人,其受雇人或代理人决定的比例向他们分摊。
21.重货和笨件每件货物的重量满2000公斤,和任何笨件其长度满9米时,托运人必须清楚的标明其重量、体积及长度。
承运人得自行决定使用港方起重设备或使用其它方法,其风险和费用均由货方负担。
由于没有申报重量、体积及长度或者错误申报致使船舶、驳船、码头、起重机、绞车或不论何物或有关工作人员遭受或引起任何损害、损失或赔偿责任,均应由货方负担。
22.薰蒸无论何种原因货物在船上熏蒸,只要没有实际证明属于承运人的疏忽,也不应推定属于他的疏忽,承运人对货物的损坏不负赔偿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应由货方负担。
23.选港货选港货的卸货港必须在船舶到达列名为选港的第一个港口四十八小时之前向船舶代理人宣布。
如未宣布,承运人可以选择在第一个或任何一个选港卸货,即应认为运输合同已经履行。
任何选港货必须为本提单项下货物的总数量。
24.共同海损和新杰逊条款(1)共同海损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1975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共同海损理算规则进行理算。
(2)如果在航次开始之前或之后,由于无论是疏忽与否任何原因而引起意外、危险、损坏或灾难,而根据法令、合同或其他规定,承运人对此类事件或此类事件的后果都不负责。
则货物托运人、收货人或货物所有人应在共同海损中与承运人一起分担可能构成或可能发生的具有共同海损性质的牺牲、损失或费用;并应支付关于货物方面所发生的救助费用和特殊费用。
如果救助船舶为承运人所有或由其经营,则其救助费和应犹如该救助船舶系为第三者所有一样。
全额支付。
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认为足以支付货物方面的预计分摊款额及其救助费用和特殊费用的保证金,如有需要,应由货物、托运人、收货人或货物所有人有提货之前付给承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