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第六七八章LG备用信用证国际保理和福费廷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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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福费廷业务

国际结算福费廷业务

二、福费廷业务的特点
1.福费廷业务中对合格票据的购买无追索权 2.福费廷业务融资金额较大 3.福费廷业务主要提供中长期资本物品贸易融资 4.福费廷业务的包买票据通常由进口方银行担保 5.福费廷业务一般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货款 6.福费廷业务的融资成本高 7.福费廷业务通常按固定利率融资
三、福费廷业务与国际保理业务的比较
面值 100 000 100 000 100 000 100 000 100 000 100 000 100 000 100 000 100 000 100 000 1000 000
贴现息 3 833.33 7 604.17 11 479.17 15 208.33 19 062.50 22 854.17 26 666.67 30 437.50 34 270.83 38 041.67 209 458.34
• (三)融资期限与金额大小不同:保理融资属于短 期零售性融资业务,贸易背景一般为消费品小批量、 多批次、多客户的进出口交易。融资期限通常在半 年以内,融资金额较小。而福费廷融资属于中长期 批发性融资业务,通常适用于为中长期的资本性货 物出口提供具有几年期限的资金融通,融资金额较 大。此外,保理融资通常是部分融资,融资额一般 为核定应收账款的80%-90%,而福费廷融资则是 全额融资,一次性贴现全部票面金额。
• 第二张远期汇票的贴现净值为938 665.84 美元。以此类推,贴现上述一系列票据后 的净值为5 080 542.87美元。
二、选择费
选择费又称选期费,针对选择期收取的费用。
选择期是指从包买商提出报价到与出口商签订 包买协议之间的天数。这段时间,包买商可能 承担利率或汇率变动的风险,因此要收取一定 的费用作为风险补偿,该费用即为选择费。
选择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一般只有几天,两天之

第八章国际结算福费廷与保理业务

第八章国际结算福费廷与保理业务

第八章福费廷与保理业务第一节福费廷业务一、发展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东西方贸易。

当时,东欧各国从西方进口大量建设物资、日用品和粮食。

进口商因为外汇资金短缺而向银行申请贷款,而当时银行的融资能力有限,于是中立国瑞士的苏黎世银行协会便以美国向东欧国家出售谷物为背景,率先开创了福费廷业务。

从1965年开始福费廷业务在西欧国家推行开来,其主要经营者是法兰克福的财务公司和苏黎世瑞士联合银行。

进入70年代,国际债务危机的加深使许多买主由于自己支付困难形成违约,从而导致保险单和保函项下的索赔案大量增加,一些官方出口信贷保险机构数年所积累的盈余由于索赔的增加而消耗,这样不得不缩小承保的险别和陪付范围,这使得保险和担保业务减少,但也为福费廷业务发展提供了空间。

80年代以来,许多发展中国家受到债务危机的困扰,传统的融资方式凸现出局限性。

尽管福费廷业务起源于消费性商品进出口贸易,但其融资期限长、金额大以及无追索权的贴现方式等特点,更适合资本商品的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二、概念和当事人(一)概念以及特点1.概念福费廷(forfaiting):又叫票据包买或者票据买断,是指包买商队贸易项下未到期的银行汇票或者本票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从而为出口商融资的一种方式。

具体而言,福费廷是指在延期付款的国际贸易中,出口商把进口商承兑并经过进口地银行担保或者进口银行承兑的期限在半年以上(一般为5-10年,现在期限为1月-10年)的远期汇票或本票,以贴现方式无追索权地售给包买商,以实现提前取得现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2.特点(1)以资本性商品为主。

福费廷业务办理后,出口商即解除经济责任,只在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上对进口商负责,而包买商则要负责收款,而且对出口商无追索权。

(2)无追索权的贴现。

包买商在下列情况下保留追索权:第一,开证行因止付令不能偿付到期票据;第二,出口商涉嫌诈骗。

(3)一种固定利率的中长期出口贸易融资方式,而且涉及金额大。

融资期限的长短,主要取决于有关国家的地区的风险。

第八章_福费庭与保理

第八章_福费庭与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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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福费廷的的益处
对出口商的益处 1、福费廷融资不影响出口企业的债务状况,不受银行信贷规模和 国家外债规模的影响。 2、福费廷业务是无追索权方式的贴现,出口企业一旦将手中的远 期票据卖断给银行,同时也就卖断了一切风险,包括政治、金融和商 业风险,免除了后顾之忧。 3、出口企业通过采用福费廷方式在商务谈判中为国外买方提供了 延期付款的信贷条件,从而提高了自身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4、出口企业可将全部或部分远期票据按票面金额融资,无需受到 预付定金比例的限制。 5、出口企业在支付一定的贴现费用后,可将延期付款变成了现金 交易,变远期票据为即期收汇,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扩大了业务量, 增强了企业活力。 6、由于福费廷采用固定利率,出口企业可尽早核算出口成本,卖 断以后的一切费用均由贴现银行承担。 7、福费廷融资操作简便、融资迅速,不需要办理复杂的手续和提 供过多的文件,可以节省时间,提高融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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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形式
担保行的担保形式有两种: (1) 作背书担保,即担保行在已承兑汇票 或本票上加注“保证”(Per Aval)字样, 写上担保行的名称并签章,从而构成担保 行不可撤销的保付责任。 (2) 由担保行出具独立的保函或备用证, 保证对汇票或本票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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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单
根据福费廷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口商在发货 之后应立即将全套的装船单据交银行议付, 议付行将远期票据寄开证行/担保行承兑后 退给出口商。出口商在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 或本票上背书并注明“无追索权”字样后, 正式连同其他的单据在承诺期内交贴现银行 审核。一般须提交的单据有以下几种: 本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等;提单副本;发票 副本;合同副本;信用证或保函副本;出口 商对其签字及文件真实性的证明;出口商债 权转让函。
Per Aval

第八章国际结算福费廷与保理业务

第八章国际结算福费廷与保理业务
3.出口商在确认报价后,与包买商签订福费廷融资协议,此后与进口商签署贸易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使用福费廷。
4.出口商发货以取得福费廷所需票据,并向福费廷包买商申请贴现。
5.包买商将贴现金额付给出口商,同时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以及结汇税单,以便出口商办理售汇核销和申请退税。
6.票据到期日,包买商向票据的承兑银行或者担保银行提示,请求付款。
1.福费廷业务对出口商的好处
(1)增加贸易机会。出口商能以延期付款的条件促成与进口商的交易,既可以增加出口商品的竞争力,又可以避免因进口商资金短缺无法开展贸易的局面,从而增加贸易机会,扩大出口。
(2)避免各类风险。出口商在办理福费廷业务后,不再承担远期收款可能产生利率、汇率、客户信用、国家甚至不可抗力等产生的风险。
(4)业务比较复杂,收费较高。福费廷的费用主要包括贴现利息、承诺费、宽限期贴息。贴现率一般分为复利贴现率和直接贴现率两种,直接贴现就是单利计算。宽限期贴息是包买商为了补偿票据到期日与实际收款日之间可能出现的付款延期带来的损失而向出口商收取的费用。
(二)福费廷业务的当事人
福费廷业务作为出口融资方式,涉及四方当事人,即出口商、进口商、包买商、进口地银行(担保行或者承兑行)
三、操作过程
1.进出口双方在洽谈资本货物交易时,如要使用福费廷,应事先与其所在地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磋商,以便做好各项信贷安排,此时,出口商可以向多个包买商询价,因为不同包买商对不同国家、地区的介入深度不同,其相应的风险评估和掌握是不同的,因而报价不同。
2.包买商就出口商提供的资料(如融资的金额、货币、期限以及贴现的票据、担保条件和进出口的具体情况等)进行审查,在此基础上,包买商提供贴现率、承诺费、宽限期等报价。
2.特点
(1)以资本性商品为主。福费廷业务办理后,出口商即解除经济责任,只在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上对进口商负责,而包买商则要负责收款,而且对出口商无追索权。

国际结算第八章福费廷业务

国际结算第八章福费廷业务
国际结算
第八章福费廷业务(包买票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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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福费廷 ( Forfeiting ) 业务综述
▪ 福费廷源自法语“A Forfeit”的“forfeiting”的音译,意思为“让权利 予他人”、或者“放弃权利”、“放弃追索权”。具体地说,福费廷 是票据的持有者(通常是出口商)将其持有的并经进口商承兑或进口 方银行担保的票据无追索权地转让给票据包买商(福费廷融资商)以 提前获得现金,而福费廷融资商在票据到期时向承兑人提示要求付款。 福费廷融资商通常是商业银行或其附属机构,所使用的票据通常是由 出口商开立的汇票,或者进口商开立的本票。若是汇票,需要进口商 承兑和进口方银行的担保;若是本票,则只需要进口方的银行担保。 票据的付款期限一般为半年到3至6年。
▪ 在融资商需要加速自己资金周转,或者减少所承担的风险, 或市场利率水平下降致使原先购入的票据价格上涨,及时 出售可获得较好收益的情况下,融资商也可能转让原先购 入的票据。这种情况下,转让出票据的融资商就被称为初 级包买商(Primary forfeiter),而受让票据的融资商就 被称为二级包买商(Secondary forfei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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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包买商:(Forfeiter)
▪ 提供福费廷融资业务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商 在无追索权地买进出口商提交的票据以向出口商融资后, 即获得届时向进口商追讨票款的权利,同时也承担了届时 无法从进口商得到偿付的风险。若一项福费廷业务金额很 大,单一融资商无力承担,或者顾虑风险太大,则可能联 系多个融资商组成福费廷辛迪加(Forfeiting Syndicate), 联合承担该项福费廷融资业务,按商定的比例、各自出资、 获得收益和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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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福费廷业务流程
▪ 福费廷业务的主要流程可以通过下列流程 图予以概括说明,从流程图中不难发现, 初始调查阶段、基础合同和福费廷协议签 订阶段、生产备货和交单阶段、贴现和付 款阶段、到期结算阶段成为福费廷业务的 主要实施阶段。

国际结算操作项目七、八:国际保理与福费廷

国际结算操作项目七、八:国际保理与福费廷

出口保理商 (EF)
1、出口方向保理商提交保理申请,并将需要核定信用销售限额的进口方清 单提交保理商; 2、出口保理商根据进口方的分布选择进口保理商,并把相关客户资料交付 进口保理商,由其核定信用销售限额; 3、进口保理商对进口方进行资信调查,逐一核定信用销售限额,并通过出 口保理商通知出口方执行; 4、出口商在信用限额内发货, 5、商业单据直接寄交进口方,并在商业发票上注明,货款直接付给进口保 理商; 6、发票副本提交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通知进口保理商有关发票详情 7、出口保理商立即向出口方提供不超过发票金额80%的无追索权融资; 8、出口保理商将应收帐款转让给进口保理商; 9、进口保理商于发票到期日前若干天开始向进口商催收,款项到期,进口 方将款项付给进口保理商;如果进口商在发票到期日 90天后仍未付款, 进口保理商做担保付款 10、进口保理商将款项汇交出口保理商; 11、出口保理商扣除垫款利息和费用之后,将余款支付出口方 。
4 Collection of receivables
意指保理商在出口商做以信用为基础做 销售时向出口商提供的一系列金融服务. 1 、买方信用担保 2 、出口贸易融资 3 、销售分户账管理 4 、收取应收账款 二 保理的服务范围
(一)保理当事人
Buyer/importer
买方/进口商
Importer’s factor 进口保理商Biblioteka 益处对出口商对进口商
增加营业额
对于新的或现有的客户提供更有竞 争力的O/A、D/A付款条件,以拓 展海外市场,增加营业额
利用O/A、D/A优惠付款条件,以 有限的资本,购进更多货物,加 快资金流动,扩大营业额
风险保障
节约成本
进口商的信用风险转由保理商 承担,出口商可以得到100%的 收汇保障

12第六七八章LG备用信用证国际保理和福费廷.pptx


三、通过转开行转开
当受益人只接受本地银行为担保人时, 原担保人要求受益人所在地的一家银 行为转开行,转开保函给受益人。这 样,原担保人变成了反担保人,而转 开行则变成了担保人。
1 订立基础合同
申请人
受益人
6赔付 5索赔 4转开保函
10赔付 9索赔 2申请开立保函
指示行
3 反担保函并要 求转开行转开
2 通知行对保函内容是否正确、保函在寄递 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延误、遗失等均不负责。
银行保函图式说明
订立基础合同
申请人
受益人
保函 申请开立保函
担保行
可有 可无
通知行
保函
(五)转开行(Reissuing Bank)
接受原担保行(在申请人所在国)的要求, 开立以原担保行为申请人及反担保行、以 自身为担保行的保函的银行。
三、根据担保行付款责任的不同
申请人 1 订立基础合同
受益人
6赔付 5索赔 4通知保函
8赔付 7索赔 2申请开立保函
担保行Leabharlann 3 保函5 索赔 6 赔付
通知行
特点
1、真假易辩。这种开立保函的方式较为普 遍;
2、索赔不便。在该方式下,受益人索偿不 方便的问题仍然存在。受益人只能通过通 知行或转递行向担保行索赔。而通知行或 转递行只有转达义务,他们本身不承担任 何责任。因此,实际上还是受益人向国外 担保行索赔。
(二)无条件保函
主要是指“见索即付”保函。在这类保函项下,担 保行在受益人的简单书面索赔面前承担了无条件的 支付义务,不论基础交易合同的执行情况如何,也 不论受益人本身是否履行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只 要担保行在保函的有效期内收到了受益人所提交的 符合保函条款规定的书面索赔,就应该立即付款。 在这种保函项下,申请人及担保行所承担的风险很 大,有时可能会在受益人的无理索赔面前陷入极其 被动的境地。不过,从目前国际银行保函业务来看, 无条件保函占到了较大的比例。

第六七八章LG备用信用证国际保理和福费廷


不同 备用信用证
银行保函
要求 的单 据
要求受益人在赔付时 提交即期汇票和证明 申请人违约的书面文 件
不要求提交汇票,但要求受 益人除了提交证明申请人违 约的文件外,还需要提交证 明自己履约的文件。(有条 件L/G)
付款 的依 据
遵循 的规 则
只要受益人能够提供 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 据,开证行即验单付 款。
一、定义
国际保理在我国又称为承购应收账款业务 。它是由保理商(Factor)(银行或其他 金融机构)经过资信审查, 为短期赊销 出口供货商提供信用管理、帐务管理、坏 账担保以及应收帐款融资等结算—融资服 务业务。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出口商
货物
进口商
催 收 帐 款
保理商
二、当事人
1、出口方(Exporter) 对提供货物或服务出具发票的,并其应收
对价
付对价
3、跟单L/C项下的支付在 3、SL/C项下的支付有时
正常情况下必然发生
具有或然性
4、多为非己付信用证 4、多为己付信用证
5、有可转让信用证
5、一般为不可转让信用 证
第八章 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与福费廷(Forfaiting)
第一节 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
相同之处: 1、都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都是用于补充
商业信用的不足而又独立于交易合同的自 足性契约。 2、开证行均负有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3、二者均遵循《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不同之处:
跟单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
1、主要用于贸易货款的 1、主要用各种信用担保
结算
或非贸易货款结算

国际保理与福费廷的区别


第二节福费廷的操作流程
三节 ::[际保理与福费廷的比较
1・相同点
(1) 都是与贸易融资相关的产品;
(2) 都是对应收账款的购买;
(3) 都是固定利率融资;
(4) 都是出口商将应收账款的风险转嫁给保理商
或包买商。
啓e
::[际保理与福费廷的区别
比较项目
福费廷
国际保理
业务本质
票据贴现
债权转让
贸易背景
买方信用风险
风险转移或控制方式 二级市场转让、辛迪加购买 核准信用额度
气第一节福费廷的定义、产生及性质
买票据债权凭证的种类 (1) 承兑的远期汇票。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有 银行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或有银行独立性保函/备用 信用证担保的商业承兑汇票。 (2) 远期商业本票。主要包括有银行保证的商业本 票或有银行独立保函/备用信用证担保的商业本票。 (3) 发票等其他远期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哼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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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福费廷的定义、 产生及性质
3.福费廷债权转让的形式和性质 (1)记名转让 (2)匿名转让
第二节福费廷的操作流程
1・福费廷的主要当事人 (1) 出口商(Exporter) (2) 进口商(Importer) (3)包买商(Forfaiter) (4)担保人(Guarantor)
2.福费廷业务的操作流程 远期信用证项下福费廷业务的操作流程
一节福费廷的定义、产生及性质
1.福费廷的定义 2.福费廷的产生与发展 3.福费廷债权转让的形式和性质
气第一节福费廷的定义、产生及性质
1.福费廷的定义
福费廷(forfeiting )又称包买票据业务,是一种
中长期票据融资方式,即指包买商(forfeiter)从本 国出口商那里无追索权(Without Recourse)的买断 经外国进口商银行承兑或担保的中长期汇票、本 票或其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的金融交易。

国际保理、福费廷和出口信用保险比较

2010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了29,727.6亿美元,其中外贸出口15,779.3亿美元,增长31.3%;进口13,948.3亿美元,增长38.7%。

但据有关专家估计,中国出口收入中迄今至少有1,000亿美元的海外应收账款逾期无法收回。

如何在扩张海外业务、扩大出口的同时,实现安全、及时收汇,减少坏账损失,并且为下一步出口进行低成本融资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从现有的产品来看,信用保险、福费廷和国际保理都具有保障出口商及时收汇、进行融资的功能。

一、国际保理(一)国际保理简介。

国际保理业务,又称保付代理业务,是指出口商以赊销、承兑交单等方式销售货物时,保理商买进出口商的应收账款,并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商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

(二)国际保理业务模式。

国际保理业务的开展主要有两种模式:1、双保理商模式。

在该模式中,出口地的出口保理商与进口地的进口保理商合作,共同为客户提供服务。

其中,出口保理商负责客户资源的开发和维护,并与客户签订保理合约。

进口保理商负责进口商资信的考察、核定风险承担限额,通过出口保理商向客户提供风险担保服务。

在该模式中,出口保理商完全依赖进口保理商的信息服务和风险担保为客户提供无追索的保理服务。

两家保理商的服务水平、财务实力以及合作的质量对业务的成败至关重要。

因此,这种模式最先是通过一些关联保理商之间的合作发展起来的。

但由于集团成员所掌握的客户以及买家的资源和信息比较有限,业务发展受到一定限制。

1968年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成立,为众多独立保理商提供了国际保理业务合作的平台。

为规范成员间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关系,FCI制定了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简称GRIF),各成员必须遵守。

目前,我国银行都是通过加入FCI,以双保理商模式开展国际保理业务。

由于缺乏专业的人员和经验,一般只充当出口保理商的角色。

2、单保理商模式。

在该模式中,保理商通过购买进口地征信公司或信保公司的产品,相对独立地完成风险的评估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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