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十三章银行保证书和备用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备用信用证编辑词条B添加义项备用信用证简称SBLC (standby letters of credit) 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
它是集担保、融资、支付及相关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金融产品,因其用途广泛及运作灵活,在国际商务中得以普遍应用。
但在我国,备用信用证的认知度仍远不及银行保函、商业信用证等传统金融工具。
鉴此,认识备用信用证的法律性质及功能所在,并予以合理应用,无疑有助于企业更有效率地参与国际竞争。
简介备用信用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的凭证。
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
备用信用证只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的部分条款,现在为UCP600部分条款。
在借款人可能无法偿债时,贷款人凭备用信用证主张担保人向贷款人偿债;一般用于投标、履约、还款、预付赊销等业务。
条款1995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起草的《独立担保和备用信用证公约;1999年1月1日,国际商会的第590号出版物《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简称《ISP98》)作为专门适用于备用信用证的权威国际惯例,正式生效实施。
根据《ISP98》所界定的“备用信用证在开立后即是一项不可撤销的、独立的、要求单据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作为专门规范备用信用证的ISP98,除了让其独立存在之外,修订时要考虑的反而是UCP600是否仍有必要涉及备用信用证。
最终多数意见是备用信用证仍然可依继续适用UCP600。
性质1.不可撤销性。
除非在备用证中另有规定,或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开证人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在该备用证下之义务。
2.独立性。
备用证下开证人义务的履行并不取决于:①开证人从申请人那里获得偿付的权利和能力。
国贸 银行保证书和备用信用证及合同支付条款

第: 1. 客户信用 2. 经营意图:即企业的经营状况 3. 贸易术语 4. 运输单据 二、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1. 信用证和汇付 2. 信用证和托收
3.跟单托收和预付押金:押金最好要包括往来运 费、保险费、利息和合理的损失费用。 4. 备用信用证和跟单托收: 1)在备用信用证项下,由卖方开立汇票以及签发 拒付声明书 2) 备用信用证必须晚于托收付款期限后的一段 适当时间。
押金最好要包括往来运费保险费利息和合理的损失费用在备用信用证项下由卖方开立汇票以及签发拒付声明书备用信用证必须晚于托收付款期限后的一段适当时间
第十三章 银行保证书和备用信用证
一、银行保证书 1. 含义 2. 基本内容 3. 当事人 4. 种类:1)投标保证书 2)履约保证书:进口保证书 出口保证书 提货保证书等
5.保证书和信用证的区别:
1)付款责任 2)使用情况 3)付款依据
6.特点: 1)以 银行信用为基础的担保文件 2)保证书担保的是委托人的履约能力、信 用;而不是为了支付。 3)保证书是独立的文件
二、备用信用证 (一) 1. 含义:准备在开证申请人不履行合同义 务时备用。 2. 用途 3. 内容:除了单据条款外,其余和跟单信 用证相同。 (二) 1. 与银行保证书的异同 2. 与跟单信用证的异同
备用信用证与银行保函异同

备用信用证与银行保函异同
相同点:银行信用、在申请人发生违约情况下使用
不同点:1、惯例。
UCP500 ISP98
URCG325(合同保证统一规则)
URDG458(见索即偿保证书统一规则)
2、与合同关系。
备用信用证是开证行和受益人之间的一项独立的约定而与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之间的合同无关;开立保函的银行,须经调查证实委托人违反合同而又不予赔偿时才进行偿付,在调查证实过程中,有可能被卷入商业纠纷。
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的异同
相同点:1、独立于合同之外2、银行负第一性责任3、凭单付款
不同点:1、使用情况。
正常履约/出现违约2、适用范围。
货物买卖/所有国际间经济往来3、开立条件。
申请开立/主动开立
4、是否跟单。
跟单/汇票和相关文件
5、开证行风险。
较小,因为有押金和单据/较大,因为主要依据申请人信用与履约能力,随机性较大。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七版)思考题及案例参考答案30章全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七版思考题及案例答案第一章商品的名称和质量 (2)第二章商品的数量 (5)第三章商品的包装 (8)第四章贸易术语 (12)第五章商品的价格 (16)第六章出口成本核算与佣金和折扣 (19)第七章交货时间和地点 (21)第八章运输方式 (23)第九章货物运输保险 (31)第十章票据 (36)第十一章汇付和托收 (39)第十二章信用证 (46)第十三章银行保证书和备用信用证 (52)第十四章不同结算方式的选择使用 (54)第十五章买卖合同中的支付条款 (56)第十六章货物的检验 (58)第十七章索赔 (62)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65)第十九章仲裁 (67)第二十章出口交易磋商合同的订立 (69)第二十一章出口合同的履行 (76)第二十二章进口交易前的准备 (87)第二十三章进口交易磋商和合同订立 (88)第二十四章进口合同的履行 (90)第二十五章经销和代理 (92)第二十六章招标与投标 (94)第二十七章拍卖和寄售 (96)第二十八章对等贸易 (98)第二十九章加工贸易 (101)第三十章商品期货交易 (104)第一章商品的名称和质量一、思考题1.在进出口贸易中,如何把握商品质量?答:商品质量的高低不仅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益,还关系到商品、企业以至国家的声誉,因此,有必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商品质量:(1)对进口商品质量的把握总的来说,进口商品的质量应顺应国内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国防建设、人民生活、安全卫生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具体而言,对进口商品质量的把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①在洽购商品时,应充分了解国外卖家所提供的商品的质量等级,分析该商品与我国同类商品的质量差异,拒绝进口质量低劣的商品;②在选购进口商品时,应考虑我国的国情和国内现实的消费水平,不应盲目追求高规格、高档次、高质量而造成不必要的消费损失;③在订立合同时,应注意对商品品质要求的严密性,避免因疏忽而造成损失;④在货物到达时,严格质量检验,杜绝不符合合同规定、不符合国家法规规定质量的商品进入国门。
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

04
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开立流程
申请与审核
01
02
03
客户提交申请
客户向银行提交保函或备 用信用证申请,并提供必 要的资料和文件。
银行审核
银行对客户的申请进行审 核,包括对申请人的资信 状况、经营状况、项目可 行性等进行评估。
审核通过
如果客户的申请符合银行 的要求,银行将同意开立 保函或备用信用证。
直接备用信用证是指由开证行向受益人开立的,在备用信用证有效期内, 当开证申请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时,由开证行履行义务的承诺文件。
直接备用信用证通常用于担保开证申请人在基础交易项下履行义务,如 提供货物、服务或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等。
直接备用信用证的特点是受益人可以直接向开证行索偿,无需通过开证 申请人。
02
银行保函的种类与作用
投标保函
总结词
投标保函是银行或保险公司应申请人的请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保证承诺。
详细描述
投标保函主要用于担保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履行承诺,防止投标人中标后不 签约或违约。如果投标人未能履行承诺,招标人可要求银行或保险公司承担相 应的经济责任。
预付款保函
总结词
预付款保函是银行或保险公司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出 具的保证承诺。
开立银行风险
流动性风险
开立银行可能面临资金流动性问 题,无法及时履行保函或备用信
用证项下的承诺。
操作风险
开立银行在处理保函或备用信用 证业务时可能出现操作失误或违
规行为。
声誉风险
开立银行可能因保函或备用信用 证业务遭受声誉损害,影响其市
场地位和客户信任度。
受益人风险
单据风险
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可能存在虚假或不符合要求的 情况,导致保函或备用信用证无法正常兑现。
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教学课件

评估风险发生的概率,如客户违约、 欺诈等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确定银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以便采 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影响程度
评估风险发生后可能对银行造成的损 失程度,包括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
风险控制
客户信用管理
建立客户信用评估机制,对客户进行 信用评级,以降低客户违约风险。
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审查
加强对保函和备用信用证的审查,确 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欺诈风险 。
商业备用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或其他 机构出具的担保文件,用于担保借款 人履行其义务。
商业备用信用证通常包括开证申请人 、受益人、金额、有效期和支付条件 等要素。
它通常用于国际贸易中,作为卖方或 承包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
在操作流程上,开证申请人向银行申 请开立备用信用证,银行审核后出具 该文件,受益人凭此文件向银行索偿 。
详细描述
某建筑工程业主为确保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要求承包商提供预付款保函。承包商向银行申 请开具预付款保函,银行在审核承包商资质和合同条款后,出具了预付款保函。在承包商未能按期完 成工程的情况下,业主凭保函向银行索赔,银行按照保函约定支付了赔偿金。
案例二:履约保函的纠纷解决
总结词
履约保函旨在担保合同履行,当被担保人未履行合同时,受益人可凭履约保函向银行索赔。
投标备用信用证
投标备用信用证是一种特殊的 备用信用证,用于担保投标人
在投标过程中履行其义务。
它通常在招标过程中作为投标 人的资质证明和信誉担保。
投标备用信用证通常包括招标 人、投标人和开证银行等要素 。
在操作流程上,投标人向招标 人提交投标文件,并附上由开 证银行出具的投标备用信用证 ,作为投标保证。
不同点
国际贸易实务(5.7)--银行保证书和备用信用证

本章要点
银行保证书的定义和特点 银行保证书的当事人和使用流程 备用信用证的定义和特点 备用信用证的的当事人和使用流程 银行保证书、备用信用证和一般跟单信用证
的异同点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本章难点
银行保证书、备用信用证和一般跟单信用 证的异同点
国家精品课程国际贸易实务
本章 学习目标
使学生了解银行保证书和备用信用证的含义; 熟悉银行保证书和备用信用证的特点; 掌握银行保证书、备用信用证和一般跟单信用
证的异同点
国家精品课程国际贸易实务
本章章节安排
第一节 银行保证书 第二节 备用信用证
国家精品课程国际贸易实务
第一节 银行保证书 1 、银行保证函( Letter of Guarantee, L/G )
出口保函: 出口人 -------- 银行 ---------- 进口人
国家精品课程国际贸易实6 务
• 银行保函 ---- 银行信用; • 银行保函与信用证的区别:
– 信用证 ---- 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 保函 ---- 开证行的付款责任有第一性,也有第二
性,主要取决于保函中的索偿条件; – 受益人 --------------------------- 开证行 – 规定受益人可凭申明书( statement )或证明书
– 备用信用证是一项不可撤销、独立的、跟 单的及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国家精品课程国际贸易1实1 务
• 备用信用证与其他支付方式结合使用 : – 跟单托收和备用信用证; – T/T 后付与备用信用证;
– 买方
卖方
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理论讲解

4、保留金保函或留置金保函 (Retention Money Guarantee) 什么是保留金?:买方或业主在支付货款或工程款时留 置的一定比例(5-10%)
但是卖方希望提前拿到。保留金保函或留置 金保函是银行应出口方申请,向进口商发出的, 保证如果货到后发现品质不符,将买方预先支付 的保留金退还买方的归还保证书。
(一)补偿贸易保函 (Compensation Guarantee)
在补偿贸易中,进口设备的一方向供应设备 的一方提供银行担保,向其保证:如进口方在收 到与合同相符的设备后,未能以该设备生产的产 品,按合同规定返销出口给供应设备方,或由其 指定的第三者以偿付进口设备的价款,又不能以 现汇偿付设备款及附加利息,担保行即按保函金 额加利息赔付供应设备的一方。这种保函,即为 补偿贸易保函。 (保函金额+利息)
■通知行(Advising Bank) 负责保函表 面的真实性;收取转递费用。
■反担保行(Counter-Guarantor Bank) :向担保行保证申请人会履行合同义务及 偿付责任。
■转开行(Reissuing Bank):将境外担保变 成境内担保;新的担保人。
■保兑行(Confirming Bank):第二担保人 ,必要时对受益人履行付款义务。
(二)来料加工保函及来件装配保函
在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业务中,进料或进件方 向供料或供件方提供银行担保,向其保证如进料或 进件方收到与合同相符的原料或元件(有时还包括 加工或装配所需之小型设备及工具)后,未能以该 原料或元件加工或装配,并按合同规定将成品交付 供料或供件方,或由其指定的第三者,又不能以现 汇偿付来料或来件价款及附加的利息,担保行便按 保函金额加利息赔付供料或供件方。这种保函,即 为来料加工保函及来件装配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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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银行保证书和备用信用证
第一节银行保证书
•银行保证书(B A N K E R‘S L E T T E R O F G U A R A N T E E)
•又称银行保函,是银行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文件。
•一、银行保证书的基本内容:
•1.基本内容。
2.责任条款。
3.保证金额。
4.有效期。
5.索偿方式。
• 二、银行保证书的种类
• 1.投标保证书(TENDER GUARANTEE)
• 2.履约保证书(PERFORMANCEGUARANTEE)
• ①进口保证书(IMPORT LETTER OF GUARANTEE)
• ②出口保证书(EXPORT LETTER OF GUARANTEE)
• 三、银行保证书的当事人
• 1.委托人(PRINCIPAL)
• 2.保证人(GUARANTOR)
• 3.受益人(BENEFICIARY)
• 四、银行保证书和信用证的异同
• 1.信用证是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银行保证书是银行承担第二性付款责任,只有在委托人不履约或不付款,银行才付款。
• 2.信用证用于履约。
银行保证书在违约时才使用。
• 3.信用证付款与合同无关。
银行保证书付款与合同有关连。
第二节备用信用证
• 一、备用信用证的含义
• 备用信用证(STANDBY L/C)是指开证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独立的、第一项义务的凭证,在开证申请人不履约和不付款时,保证为其支付的凭证。
“备而不用”
的信用证。
• 二、备用信用证的用途和内容
• 主要用于成套设备、大型机械、运输工具的分期付款。
一般国际贸易中延期付款的履约保证,以及国际投标保证、加工装配、补偿贸易、技术贸易的履约保证等。
• 三、备用信用证适用的国际惯例
• 1.《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1998》IPS98(THE
INTERNATIONALSTANDBYPRACTICES1998)
• 2.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 四、备用信用证与一般信用证的异同
• 1.相同点:
• ⑴基于合同开立,但独立于合同。
• ⑵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义务。
• ⑶只要提交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银行必须付款。
2.不同点
• 一般信用证
• ⑴履约后的支付。
• ⑵主要用于国际买卖合同。
• ⑶应开证人申请开立。
• ⑷要求提供装运单据。
• ⑸开证行承担分险较小。
• 有押金或货运单据作抵押。
• 备用信用证
• ⑴违约后的支付。
• ⑵用于所有国际经济往来。
• ⑶根据自身需要,主动开立。
• ⑷只要提供申请人违约申明以及远期承兑汇票。
• ⑸开证行承担分险较大,没有抵押,凭申请人的信用与履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