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到底能不能够签劳动合同,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吗?
劳动合同法对实习生有什么相关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实习⽣有什么相关的规定很多时候我们去公司上班,⼀般会有⼀段时间的实习期,这个时候员⼯就属于实习⽣,那么关于实习⽣有没有法律进⾏保护,是否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实习期⼤概有多久?店铺⼩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实习⽣劳动合同法有什么相关的规定实习⽣是指,在校学⽣利⽤业余时间,勤⼯助学,不视为就业,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这属于劳动者,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所以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关于实习⽣的规定。
(⼀)实习期是什么意思实习期是指在校学⽣充分结合⾃⼰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作,以充分提⾼⾃⾝综合素质和⼯作适应能⼒的⼀段时期。
它有助于学⽣将来找到⼀份适合⾃⼰的职业;或是提前熟悉即将就职单位的基本情况,给本⼈和聘⽤单位相互熟悉、了解的机会。
实习期也指,想达到某种实战效果或技能,但是不太熟悉或熟练,通过实践和学习这个阶段,达成预期的⽬的。
实习期⼀般为约定⼯时的90⾄180天,但这段时间根据个⼈的实习情况,或单位组织的不同也有所不同,尤其像医疗⾏业尤为特殊,⼀般实习期最少为半年,长的有时会超过⼀年半时间。
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劳动法若⼲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利⽤业余时间勤⼯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学⽣在实习期间发⽣伤害事故,不属于⼯伤,不能享受⼯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以雇佣关系向⽤⼈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实习期只适⽤于在校学⽣。
⼀些⽤⼈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在校学⽣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效的。
实际上即便签订实习协议,⽤⼈单位和⾮在校学⽣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作为⽤⼈单位,应该与实习⽣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实习⽣所在的学校签订三⽅协议,明确实习⽣的实习时间、⼯作时间、实习费、实习内容等细节。
同时⽤⼈单位可以为实习⽣购买商业保险,避免实习过程中发⽣因⼯受伤后产⽣经济赔偿纠纷。
大学生兼职签劳动合同

大学生兼职签劳动合同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和约定,确定从事劳动的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劳动关系、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劳动双方的利益关系的合同。
在大学生兼职的情况下,由于时间短,工作强度小,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一样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谁需要签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雇佣劳动者,都应当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大学生兼职也属于雇佣关系,所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此外,在大学生兼职中最常见的雇主一般是公司或者是企业,因为以个人名义雇佣人员时,存在工作量少、工作时间不稳定的问题,因此一般不建议以个人名义雇佣兼职学生。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劳动合同中应当注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
2. 劳动内容和劳动条件劳动内容应当准确明确,包括职务、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等。
劳动条件应当与劳动内容相适应,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量、劳动保护条件、福利待遇等。
3. 计算和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指用单位货币对劳动者的劳动做出的衡量,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应当明确计算和支付劳动报酬的方式和标准。
4. 制定工作制度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必要的工作制度,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强度、休息休假、节假日安排等。
5. 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方面劳动合同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方面。
大学生兼职签劳动合同的优势1. 维护自身权益劳动合同的签订,能够有效地维护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未按时支付工资、超时加班等问题。
2. 增加工作稳定性劳动合同的存在,可以为大学生兼职的工作带来基本的稳定性,可以减少流动性。
3. 提高工作积累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时间、报酬等需要劳动者进行批准,可以减少工作人员的临时性,并且可以逐步积累工作经验。
试用期可以签订劳务合同么

在我国,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一种特殊合同期限,用于考察双方是否适合长期合作。
那么,在试用期内,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吗?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
一、试用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期限,用于考察双方是否适合长期合作。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合同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 合同内容:试用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包括试用期、岗位、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条款。
3. 合同效力:试用期内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试用期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吗?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是有一定争议的。
以下是对此问题的分析: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未明确规定试用期内是否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因此,从法律层面来说,试用期内签订劳务合同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 实践操作: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用人单位会在试用期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以规避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然而,这种做法存在一定风险:(1)劳动者权益受损:劳务合同往往不如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大,试用期内签订劳务合同可能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2)用人单位风险: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一旦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用人单位可能面临无法追回培训费、竞业限制违约金等风险。
综上所述,在试用期内,虽然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是否可以签订劳务合同,但从保障劳动者权益和规避风险的角度考虑,不建议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法合规。
总结:试用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试用期内是否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从保障劳动者权益和规避风险的角度考虑,不建议在试用期内签订劳务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法合规。
实习学生不受《劳动法》保护

实习学生不受《劳动法》保护
实习学生不受《劳动法》保护
近段时间公司招收了大量的学生工,即实习学生,对于企业而言,实习学生可以作为临时用工的及时补充,也是降低人力成本的一个途径,南方企业大量启用实习学生,就是看重了这一点。
实习学生进入公司后可以和公司签订《实习协议》,但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因为目前身份是“学生”,还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所以是不受《劳动法》保护的',一旦发生纠纷或争议,只能通过《民法》或其他相关规定进行解决,比如说工伤就不能按照工伤的相关规定处理。
而《民法》对于劳动者来说,远远不及《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多。
所以对于制定法律的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对此处空白进行完善,便于企业操作,也增强对实习学生的保护。
大学生实习有工资吗

大学生实习有工资吗实习的类别实习分两种:一是实习人员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实习单位通过实践进行一定的专业训练,如律师。
在这种实习中,实习人员必须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目的在于增强从事这些专业工作的熟练度,以便将来能够较地从事这样的职业。
另外一种是实习人员出于学习或者以后工作的需要在单位进行社会实践的行为,如大学生的毕业实习等(我们就说这种)。
实习生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实习生与实习单位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实习生虽然与实习单位有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但只是简单的管理,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管理,主要是以学生的身份受学校的管理。
实习生的身份是在校生而非劳动法上的劳动者。
实习期出现意外伤害怎么办具体说来,在校实习生在实习中受伤的责任归属应当区分为三种情况认定:1、实习是学校安排、推荐的。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用人单位作为实习生进行劳动的劳动条件提供人,劳动工作的安排指挥者和其中一种程度劳动成果的获得者,应当为实习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当实习生在劳动中受到伤害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一方面,学校作为学生的施教者、监护人和实习活动的推荐者应当预见实习生在实习劳动中必然存在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因此,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当对实习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实习生可以选择要求其中一方或者两方承担赔偿责任。
2、实习过程未经学校安排或者推荐。
同时,学校毕竟对学生负有监管的义务,应当尽可能的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基于此种监管责任,学校要对在校生在实习中受伤承担补充责任。
即在用人单位不能支付全部赔偿费用危害到受伤学生的或康复时,由学校先行垫付相关费用。
3、参与实习的在校生是未成年人。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该学生的实习活动是否有学校的参与,学校都应与实习单位一起对该学生在实习中的受伤负连带责任。
因为,学校作为其学生的监护人,对未成年的学生应当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更严格的管理。
未成年学生的行为能力有限,学校对其承担较之其他成年学生更重的监管责任。
最高法关于学生实习期劳动关系的解释

最高法关于学生实习期劳动关系的解释实习是以学习为目的,到相关单位参加社会实践,没有工资,不存在由实习生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报酬、福利待遇等情形,学生实习打工不构成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要求大学生必须成为公司编制之内的一员,且须缴纳五险一金。
不属于劳务关系,因为劳务关系是指两个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提供劳务一方提供的是劳动成果,例如演出,会计,提供劳务一方本身不备支配。
而雇佣关系是指大学生受雇于公司,受公司的支配和管理,公司为大学生提供一定的劳动条件,故该法律关系是雇佣关系。
教学实习与带薪实习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对于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理论和实物界目前争议很大,尚无定论。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之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同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议纪要(二)》第23条规定,在校生在用人单位进行实习,应当根据具体事实情况进行判断,对完成学校的社会实习安排或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实习,不认定劳动关系。
但用人单位与在校生之间名为实习,实为劳动关系的除外。
据此,笔者个人认为教学实习和带薪学习两种实习方式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因为实习是一个继续学习的过程,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因此,实习状态下的学生不是劳动者。
在校生属于学生身份,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因此,实习生并非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件》规定,学生不在征缴范围,因此不能缴纳社保。
实习是以学习为目的,到相关单位参加社会实践,没有工资,不存在由实习生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报酬、福利待遇等情形,学生实习打工不构成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
将毕业实习生法律身份的界定
将毕业实习生法律身份的界定摘要:近年来,在校实习生的权益不断受到侵害。
立法的不明确使得许多实习生无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类案件的判决,有的适用民法中的侵权责任的规定,有的则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实习生的法律地位。
关键词:实习生劳动者劳动法2006年2月,江苏省海门市一家空调设备公司招聘一名办公室文员。
2006年4月21日,陈某上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伤愈后,陈某多次与公司交涉,认为双方既然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应该享受工伤待遇,但遭到公司的拒绝。
随后,陈某向海门市劳动部门提出认定劳动工伤申请。
公司知道后,也于同日想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认为陈某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仍未在校学生,不符合就业条件,要求双方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之后作出裁决:陈某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仍为在校学生,不符合就业条件,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因此支持公司的请求,认定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书》无效。
陈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的焦点在于:原告陈某是否具备劳动主体资格,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是否有效。
一审法院的判决认为:原告陈某已年满18周岁,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其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也非《劳动法》规定排除适用的对象。
而且,陈某在求职时并没有向公司隐瞒其是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公司也审核通过,方才录用。
双方所达成的劳动合同,不存在欺诈隐瞒事实或威胁等情形,也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因此,法院支持原告陈某的主张。
公司不服,遂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同样认为原告陈某的在校大学生身份与劳动者的身份并不冲突,完全具有劳动者资格,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有效。
二审法院审理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要讨论的是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在选定工作单位后,为了将来能在该单位继续工作而提前进入该单位实习,以求缩短毕业后的试用期,尽早成为该单位的正式员工。
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要一刀切,认定即将毕业的大学实习生也不是"劳动者"?一、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概念《劳动法》第十五条有一条关于劳动者的禁止性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详解实习生劳动的关键要素与法律规定
详解实习生劳动的关键要素与法律规定实习生劳动的关键要素及法律规定是企业和实习生必须遵守和了解的事项。
本文将从实习生的定义、实习合同、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等方面详细解析实习生劳动的关键要素以及法律规定。
一、实习生的定义实习生是指以提高实践能力、获取工作经验为目的,在用人单位或者社会组织内从事一定期限的岗位实践活动的人员。
二、实习合同实习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实习生达成的协议,明确实习的内容、期限、责任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习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明确规定以下内容:1. 实习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等;2. 实习的内容和期限:详细说明实习的具体工作内容,以及实习的开始和结束时间;3. 保险和福利待遇:明确实习期间的社会保险以及其他福利待遇;4. 实习生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纪律、积极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等内容;5. 实习报酬:明确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形式和金额;6. 解除实习合同的条件:规定实习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三、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实习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劳动报酬。
具体劳动报酬的计算方式如下:1. 学生实习生:根据实习生和用人单位达成的协议确定报酬,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非学生实习生:根据实习生和用人单位达成的协议确定报酬,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工作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劳动时间实习生的劳动时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规定,一般工作时间不超过每日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此外,实习生应当享有合法的休假权利,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其休假申请。
五、劳动条件1. 安全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其人身安全;2. 培训指导:用人单位应当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培训指导,确保其能够完成实习工作任务;3. 实习评估: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实习生进行评估,及时反馈实习表现;4. 职业发展:用人单位应当为实习生提供合理的职业发展机会,鼓励其继续提升自身能力。
实习生可以签劳务派遣合同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实习生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保障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探讨实习生是否可以签劳务派遣合同,以及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实习生可以签劳务派遣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实习生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合同属于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支付劳务派遣单位报酬的一种用工形式。
实习生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1. 实习生已取得学校同意,并取得实习证明。
2. 实习生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合同内容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3.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其工作内容与所学专业相关。
4.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等符合国家规定。
二、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1. 明确合同期限: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在签订合同时,实习生应明确合同期限,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2. 明确工作内容:合同中应详细规定实习生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等,避免出现争议。
3. 明确工资待遇:合同中应明确实习生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待遇,确保实习生的收入稳定。
4. 明确社会保险:合同中应明确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5. 明确合同解除条件:合同中应明确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如实习生违反合同约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等。
6. 明确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如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实习生违反合同约定等。
7. 明确争议解决方式: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
三、结语实习生可以签劳务派遣合同,但在签订合同时,实习生应注意以上问题,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企业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实习生提供良好的实习环境和待遇,共同促进实习生与企业的发展。
实习生劳动的要点和法律要求
实习生劳动的要点和法律要求实习生是指在校学生或毕业生在完成学业前或求职期间,在相关单位或组织进行实践和工作体验的人员。
实习生劳动既涉及到实习生的权益保障,也涉及到用人单位的义务和准则。
本文旨在介绍实习生劳动的要点和法律要求,以保障实习生的权益,并促进实习制度的健康发展。
一、实习生的权益1. 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第14条的规定,实习生享有劳动报酬的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生支付工资,并签订劳动合同。
实习生劳动报酬的计算应符合最低工资标准。
2. 工作时间:实习生的工作时间应当符合《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单位不得超过每日8小时或每周40小时的工作时间。
同时,实习生也有权享受法定的休息和假期。
3. 劳动安全保护:用人单位应当为实习生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
实习生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4. 知情权和参与权:实习生有权了解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培训计划等相关信息,并参与公司内部的培训和交流活动,以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
5. 人身尊严和人身安全:用人单位应尊重实习生的人身尊严和安全,不得进行人身侮辱、欺凌或性骚扰等行为。
实习生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侵害时,有权向用人单位投诉和寻求帮助。
二、实习制度的法律要求1. 实习协议:用人单位与实习生应当签订实习协议。
实习协议应明确实习生的相关权益和义务,实习任务和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和工作时间等要点。
实习协议应书面签订,双方应保留一份协议副本。
2. 保险保障要求:用人单位应为实习生购买工伤保险和其他必要的保险。
在实习期间,实习生发生工伤或意外事故时,有权享受相应的保险赔偿和医疗救助。
3. 实习期限:实习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实习生实习期限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应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正式员工的权益。
4. 签订劳动合同:实习期满并录用为正式员工的实习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工作职责、工资福利、工作时间等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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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到底能不能够签劳动合同,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吗?
基本分两种情况:
一是实习人员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单位通过实践进行一定的专业训练,如《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中规定,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的人员,应在一个律师事务所连续实习一年。
在这种实习中,实习人员必须与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目的在于从工作中增强从事这些专业工作的熟练度,以便将来能够较为独立地从事这样的职业。
另一种是实习人员出于教学需要在单位进行社会实践的行为,如大学生的毕业实习。
这种实习的明显特点是用人单位与实习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因为实习人员与其他机构有关系的缘故无法建立劳动关系。
还是以大学生的毕业实习为例,实习的大学生与学校有着高等教育的关系,大学生的档案等个人履历文件也放在学校,单位根本无法与实习大学生建立劳动关系。
而且这种实习的目的也没有第一种情况的专业性,大学生可以从事与未来工作不相同的实习内容。
所以这种实习本身的目的在于接触社会,实践自己在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而不是专业训练,其根本目的在于教学。
同时,实习生在校期间一般每学期都会有一次实习,其并不能确定毕业后是否一定在被实习单位工作,如果每次实习时都和被实习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就可能会出现签订多份劳动合同、多次缴纳社会保险以及如何解除每次所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的衔接等一系列实践中难以解决的问题。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勤工助学的,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你说的是第二种实习,那么由于双方之间并不建立劳动关系,所以也就无需签订劳动合同。
关于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目前我国并没有法律强制性规定单位在实习期间应当向在校实习生支付报酬,这个仍然要双方协商。
实践中有很多的被实习单位向实习生发放生活费,但通常都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在实习期间出了安全事故受伤,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但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提出人身损害赔偿。
如果发放生活费的,可以认定双方之间成立民法上的劳务雇佣关系,根据该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不发放生活费的,可以认定双方之间成立无偿帮工关系,根据该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