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信用卡恶意透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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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如何定性——案例

借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如何定性——案例

借⽤他⼈信⽤卡进⾏恶意透⽀如何定性——案例【案例要旨】实践中信⽤卡申领⼈与实际使⽤⼈不⼀致的情况渐趋增多。

当信⽤卡申领⼈将信⽤卡出借于实际使⽤⼈,实际使⽤⼈恶意透⽀时,是属于冒⽤他⼈型信⽤卡诈骗还是恶意透⽀型信⽤卡诈骗?申领⼈和实际使⽤⼈的⾏为分别如何评价,能否都适⽤刑法规定?这些都是本案例亟需解决的问题。

【案件索引】起诉:东检刑诉(2012)1358号起诉书⼀审:(2012)东检初字第1342号判决书【基本案情】公诉机关:浙江省东阳市⼈民检察院。

被告⼈何某,⼥,1980年12⽉24⽇出⽣,汉族,⾼中⽂化,农民,住浙江省东阳市东阳江镇五星村⽥畈84号。

因本案于2012年4⽉26⽇被东阳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何某因周转资⾦需要,请求表弟楼杰申领信⽤卡供其使⽤。

楼杰表⽰同意,以⾃⼰名义向中国农业银⾏东阳市⽀⾏申领⾦穗信⽤卡1张,激活后交何某使⽤。

2009年7⽉,楼杰为便于何某接收银⾏关于消费、还款等信息,将银⾏预留号码改为何某的⼿机号码。

何某累计透⽀使⽤信⽤卡20多次,前期都能按时归还卡内⽋款。

后在经营亏损,不具备偿还能⼒的情况下,仍然透⽀信⽤卡⽤于还债、⽀付⽇常⽣活开⽀等,累计透⽀本⾦⼈民币20034.09元。

银⾏多次以电话、信函⽅式向何某进⾏催收,但其始终未归还银⾏⽋款本息。

2012年4⽉17⽇,中国农业银⾏东阳市⽀⾏向东阳市公安局报案。

4⽉21⽇,何某家属代为归还银⾏所有本息。

4⽉26⽇,何某到东阳市公安局投案。

【分歧意见】近年来,出现了多例⾏为⼈借⽤亲属或朋友信⽤卡并恶意透⽀的案例,如本案。

在借⽤关系下,信⽤卡申领⼈与实际使⽤⼈不⼀致,实际使⽤⼈恶意透⽀信⽤卡时,如何进⾏评价,成为本案办理过程中的争议焦点:第⼀种观点认为,实际使⽤⼈不能单独构成犯罪,只有当申领⼈构成信⽤诈骗罪时,实际使⽤⼈才能以共犯论处。

根据中国⼈民银⾏《银⾏卡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信⽤卡仅限申领⼈持有并使⽤,持卡⼈不得出租或转借信⽤卡及其账户。

论信用卡恶意透支及其防范

论信用卡恶意透支及其防范
W W W . Igz s. n m z z cor
论信 用卡 恶意透支 及其 防范
◎ 徐 栋
( 华侨 大学 法学 院2 。 级 在 职法 律硕 士 ,福 建 泉 州 3 2 0 D7 6 8 1)
中 图 分 类 号 : D F 3 .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 1 7 -0 9 2 1 91 4 8 22 3 9 2( 0 6 0)0 —0 4 2 1 5 —0
算 摘要:信甩卡是由银 行或非银行机构向持卡人发行的具有多种 功能的结算凭证,是 目前我国广泛使用的一种支付结
. .
工具 。近 年来 ,我 国信 用 卡 市 场 发 展迅 速 , 随着 信 用 卡在 我 国 越 来越 广泛 的 应 用 ,信 用 卡被 恶意 透 支 的情 况 也 1 严 3益 重 。 信 用 卡 恶 意 透 支 是 违 反 信 用 卡 章 程 和 信 用 卡 协 议 的 行 为 , 指 持 卡 人 以 非 法 占 有 为 目 的 , 超 过 规 定 限 额 或 规 定 期 限 透 支 ,并 且 经 发卡 银 行 催 收 后仍 不 归 还 的行 为 。 利用 信 用 卡 恶意 透 支 不仅 直接 危 害 国 家 、集 体和 公 民个 人 的 利益 ,而 且严 重 影响 了银 行 的声 誉 ,阻碍 了信 用 卡 业务 的发 展 ,具 有 很 大 的危 害 性 。本 文 通 过 指 出信 用 卡 恶意 透 支 的 几种 常 见 手段 , 分 析信 用 卡被 恶 意 透 支 的原 因 及其 危 害 结果 ,提 出 了针 对 信用 卡 被 恶意 透 支 的对 策 , 以保 护 国 家和 银 行 的 利益 。 关 键 词 : 信 用 卡 ; 恶 意 透 支 ; 原 为 人 主 观 上 具 有 “ 法 占有 为 目的 ” 的 故 意 即 . 非 有 非 法 占有 发 卡 行 资 金 的 故 意 。

浅谈信用卡恶意透支与善意的不当透支的严重后果

浅谈信用卡恶意透支与善意的不当透支的严重后果

期和超限额 , 限期 为超过还款规定的 5 超 6天期 限要 收取
超限费 , 限额 为超过 透支 额度 的要收取 超限 费, 超 比如 ,
一 一
】 31 —
赵明荣: 浅谈信用卡恶意透支 与善意 的不 当透支 的严重后果 透支额 度 为 20 0元 , 00 透支超过 2 00元 的就要 收取 超 00
的附加条件来发行银行信用 卡。 三 、 用卡恶意透支与善意的不当透支 的严重后 果 : 信
仍不 归还的行为。根据 其危 害程度 不 同, 为违法 型 恶 分 意透 支和犯罪型恶 意透支 。前 者是 指透 支数 额小 , 情节 显著轻微 ,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 后者则指 数额较 大或情节 恶劣 , 应予 以刑事处罚 的。 2 信用 卡善意透支的界定 . 信 用卡善意透支 , 包括 完全合 法 的善意透 支 和善 意 的不 当透支 , 而后 者为其 主要 表现形 式。前 者是指 持 卡 人遵 照信 用卡章程及有 关协议 的规定 , 规定 的限额 和 在
过规 定限额或者规定期 限透支 , 且经发 卡银 行催 收后 并
4 .银行与客户之 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
5 .办理银行 信用 卡 的过 程 中银行 内部 人员 参与 作
假。
6 .缺乏启动资金 的个 体户在 进行透支后 , 由于资金
周转 困难而无力还款 。
7 .银行为了稳定和扩 大 自己的客户群 , 出各 种优 推 惠条件来吸引客户 , 并且上门服务 , 有的甚至作为其 贷款
赵 明 荣
( k T业职业技术学院 , 扬'  ̄ I 江苏 扬州 25 2 ) 2 17
[ 摘
要]信 用卡透 支包括恶 意透 支和善 意透支 , 一旦 恶意透支或善 意的不 当透 支, 面临超 限与提现 将

信用卡“分期付款”恶意透支数额的认定

信用卡“分期付款”恶意透支数额的认定

信用卡“分期付款”恶意透支数额的认定信用卡“分期付款”恶意透支数额的认定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把信用卡作为生活消费的必备品,因为使用信用卡能够省去很多麻烦。

但是,信用卡也会成为恶意透支的工具,给银行和消费者带来巨大损失。

一种常见的恶意透支方式是通过信用卡分期付款,使透支数额变得不可控制。

如何认定信用卡“分期付款”恶意透支数额呢?一、什么是信用卡“分期付款”?信用卡“分期付款”是指信用卡持卡人在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时,向信用卡发卡行提出分期付款要求,将所需付款金额分为若干期进行偿还。

因为大多数信用卡公司收取还款利息或手续费,所以使用分期付款方式可以一定程度上减轻持卡人的压力,但这也给信用卡持卡人带来了一些财务风险。

二、什么是信用卡“分期付款”恶意透支?信用卡“分期付款”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通过利用信用卡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非法违规透支,欺骗银行获取利益。

恶意透支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骗取信用卡授权码的恶意透支:持卡人在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后,向商家或服务方要求开具刷卡单据,并故意向银行提供不实信息,骗取授权码后进行恶意透支。

2、恶意操作的恶意透支:持卡人通过恶意操作信用卡进行透支,如重复购买商品,退款不退卡等。

3、恶意透支套现的恶意透支:持卡人通过循环套现或者利用信用卡分期付款的机制进行套现。

三、如何认定信用卡“分期付款”恶意透支数额?1、信用卡授权码申请表:信用卡授权码申请表是银行和商家之间约定的一种交易机制,用于确认商品销售或服务的真实性。

对于被认定为恶意透支的分期付款情况,银行可以通过授权码申请表中的交易时间、金额等数据,进行查询和核对认定。

2、持卡人的银行账单和交易记录:持卡人的银行账单和交易记录可以确定分期付款恶意透支的具体数额和时间,这对于银行审查和认定来说非常重要。

银行可以通过持卡人的银行账单和交易记录,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恶意透支数额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与商家签订的相关合同:在信用卡分期付款的交易中,商家和持卡人之间经常存在购买合同或分期付款协议,这些合同对于认定恶意透支数额也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信用卡恶意透支及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信用卡恶意透支及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信用卡恶意透支及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信用卡,又称贷记卡,是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支付工具。

何为“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是信用卡业务中的主要风险形式,属于信用卡诈骗的一部分。

“恶意透支”的构成要件
1、
2、
3、
“恶意透支”将受到的刑事处罚
1、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犯罪行为,办卡需谨慎,消费要适度】。

详解新型恶意透支案

详解新型恶意透支案

二是采用“以卡养卡”的方式,在一张信用卡透支过限时,卡的资金填补资金空缺,刘某自2006年以来,的信用卡,支,最后因资金链断裂,经银行多次催缴仍不归还。

人为便于循环透支,办信用卡并同时透支使用的情况,行少则三家,多则七八家。

造成银行的损失。

但更多集中于中小型民营银行。

逃避银行催收根据2009年两高《解释》定,持卡人透支后逃匿、避银行催收,目的。

在司法实践中,分为三种情况:以联系到行为人,住址的方式以逃避催收。

骗案,其以个其间累计消费、提现20余万元,霍。

当开卡银行多次催收时,在未通知银行的情况下,及住址,以此来逃避银行的催收。

占有银行资金的目的,时就填报虚假的联系方式。

催讨。

和联系方式,行,有效催收。

在具体办案实践中,透支功能,银行大量资金,如若再拖延不还,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详解新型恶意透支案文/李国忠(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POS 机非法套现近年来,出现越来越多的利用POS机套现的恶意透支案件,且套现金额日益增加,前在互联网上可查询套现案件最高涉案金额竟高达43亿元。

所谓“套现”,是指行为人成功申领信用卡后,为套取卡内资金,以付一定手续费的方式联系所谓特约商户帮助其采用虚假(图/CFP)现状分析使得骗领信用在银行工,就同时具有如在一起信1月至使得提供虚无固定收入、资待银行发扣除办卡和杨某通过但未能为获取资金,但申领到的利用信用卡进,以填补公司从银行透支信用卡上海后将该信用卡人消费,并从公,共某将单位使用的信用卡用于自身消费,由于单位不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主体,应由信用卡持有人对此承担刑事责任。

而法院认为,本案中涉嫌的信用卡已在公司入账并为公司使用,乐某利用职务便利使用该卡个人消费,其性质与职务侵占行为相同,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该案是一例典型的转为公司经营型恶意透支,为给公司融资,乐某使用公司员工身份办理信用卡并进行透支,将资金投入公司运营,最终导致恶意透支。

还有一种情况是利用个人信用卡大额信用额度,套现后用于公司经营,致银行巨额资金损失。

信用卡恶意透支原因剖析与防范措施

信用卡恶意透支原因剖析与防范措施
头 上加 以控 制
在 各 行对 发卡 对象 的选 择过 程 中 ,往往 无 法判 断信 用
卡 申请 人是 否存 在信 用不 良记 录 。这种 缺陷 造成 部分 恶意
( )对 于持 卡人 不满 足上述 要件 的恶 意透 支行 为( 要 1 主
4 【l 信 用 卡 0 l国
20 . 0 608
银行 卡恶 意透 支现 象呈 快速 增长 趋势 。恶 意透 支长 期 占用
银行 资金 , 对银 行的 业务经 营会 造成 相 当大 的影 响 , 银行 而 的防 范手 段却 非常有 限 。本文 剖析 恶 意透 支产生 的 主要 原
用 了电话催 收 、 函催收 、 信 上门催 收 、 纸公告 催收 或司 法 报
因 ,并提 出一些防 范措 施 。 信 用卡 恶意透 支现 象 的出现 , 有外部 因素 的影 响 , 但也 暴露 出 了商业 银行在 管理 上普 遍 存在 的一 些 问题 。内外 因
素 的双 重作 用 ,导致 发生 在部 分地 区 的信 用卡恶 意透 支行 为有蔓 延的趋 势 。


诉 , 直接 影 响其业 绩考 核 , 将 所以 公安机 关主 观上 不愿对 此
类案 件立 案侦查 。 最后 , 在法 院 系统 内部对是 否应 以信 用卡
诈骗 罪追 究恶 意透 支持 卡人 刑事 责任 存 在分歧 。虽 然法 律
明确规 定 可以 追究 恶意 透支 持卡 人 的刑事 责任 ,但 部分 法 官认 为 , 因几千或 几万 元透 支款 而追 究持卡 人 的刑事 责任 ,
恶意透支的外部原因
对恶 意透 支 行为 立案 侦查 ,如果 无 法破 案并 向检 察机 关 公
1 银 行对 恶意 透 支法律 责任 的追 究 落实 不到 位 ,导致 . 恶 意透支 蔓延 根据 我 国 刑法 及有 关 司法解 释的规 定 , 意透 支是 恶 指持 卡人 以非 法 占有 为 目的 ,超 过规 定 限额或 者规 定 期限 透 支 , 且经发 卡行 催收 后仍 不 归还 的行 为;恶意 透支进 行 并

浅析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四个问题

浅析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四个问题


银行催收 的; ( 四) 抽逃 、 转移 资金 , 隐匿财 产 , 逃 避还款 的 ; ( - f) 使 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 动的 ; ( 六) 其他非法 占有 资金 , 拒不 归 还的行为 。 ” 这六种情形不可谓不详细 。但是实践 中对 主观 目的 的认定还 应该综合 其他多个 方面 的因素加 以判 断 , 应 该具体 问题 具 体分析 , 视具体情 况而定 , 不 能一概 而论 。 三、 什么是“ 经 发 卡 银 行 两 次 催 收 后 超 过 三个 月 仍 不 归 还 ” : 恶 意 透 支 型 信 用 卡 诈 骗 罪 的 客观 要 件 当信用卡账户发生超过规定 的限额 或者 规定 的期 限透支 的情 况后 , 发卡银行为 了有 效 回笼 资金 , 控制信 贷风 险 , 会 将信用 卡账 户 转入“ 逾期账户 ” , 这 即意 味着催 收程序 开始 了 。而两高 解释 中 明确的 “ 经发卡银行 两次催 收后超 过三个月仍 不归还 ” , 无 疑方便 了司法 实践 中的判断和把握 。但仍然有一些 “ 催收” 相关 问题需要 细致认 定和严谨操作 。 关于催收方式 的认定 。在司法 实践 中 , 一般 需要 收集 银行催 收记 录作 为证据 。银行的催收方式实践 中并 没有 特定 的要求 。银 行 一般会采用短信催 收、 电话 催收 、 信件 催收 等方式 , 其 内部也有 专 门的电脑 程序对整 个催 收 过程 进行 记 录 。那 么两 次催 收 的方 式, 是否仅限于书 面催 收 , 还是可 以包括其他催 收方式 ?因为刑法 第 1 9 6条和两高解释都没 有严格 限定 , 且 两次催 收 的 目的在于促 使 持卡人 能在限定 的三个月 内还款 , 所 以两 次 催 收 可 以 是 书 面 催 收, 也可 以是 电话 、 邮件等其他形式 的催 收。因为发卡银行 使用其 他 方式进行 催收后 持卡人仍 不归还 的, 银行 方面也 同样造成 了经 济 损失 , 依然能 同样 推定出持卡人具有非法 占有为 目的 , 构成恶意 透 支行 为 。 关于还款期 限的起算 。两 高解 释为持卡人设定了三个月 的展 期, 但这个展期究竟何 时开始起 算?依字面解释 , 三个 月宽限期应 当从 银行第 二次催 收完成时起算 , 只要持卡人 在第二 次催 收后至 立 案之 时超 过三个 月仍未还 款 , 便 可继续考 量金额 与作为主观违 法 要素的非法 占有 目的等 问题 。但在实 践 中, 银行 在完成 两次催 收后往 往继续对持卡人 催收 。所 以 , 计 算三个 月期 限的起 算点就 很 重要 , 如果从最后 一次催收结束开始计算 , 就会不合理地延长 了 认 定恶意透支 的时间 , 更 可能使银行失去主动催收欠款之积极性 。 关 于 两 次 催 收 间 隔 的 认 定 。两 高 解 释 规 定 了 “ 两 次催 收” , 显 然是强化 持卡人对 欠款透支 情况 的知 晓程度 , 也是 给持卡人设定 个合 情 、 合理 的反应期 间 , 在两次催 收之间增加 宽限期 。催收 间 隔过短或过长 , 对银行 和持卡人都不利 , 只间隔一两天就进行第二 次催收 , 没能 真正 给持卡人必要 的还款时 间; 如两三个月过后才进 行 第二次催收 , 透 支人 可能早 就逃 之 天天 , 起 不 到打击 犯 罪 的作 用, 也给银行带来 不必 要 的经济损 失。一般 发卡行 透支期 限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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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以其携带方轻便、使用方便为广大市民所青睐。

然而,有这么一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透支期限三个月以上,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就是不归还。

8月3日,随着石狮市某民办成人中专学校常务副校长纪某被福建省石狮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今年5至7月,石狮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已受理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件11起,有10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45岁的王为财,是石狮市鸿山镇人,原是石狮市邮政局合同制工人,因工作出色,被提拔为乡镇邮政支局的局长。

但由于该人有赌博的恶习,每当“手气”差,他就想到自己的信用卡。

由于经济入不敷出亏空很大,他在2008年5月开始,利用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恶意透支37967元。

银行多次催讨,他拒不归还。

后来,由于欠债越来越多,他准备离职,在离职前王为财利用自己的单位条件,接连办了四家银行五张信用卡,总计透支10多万元后逃往外地务工。

“银行的钱就是国家的钱,国家的钱那么多,不差这一点。

”他认为银行找不到自己。

接到银行报警后,石狮经侦大队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立案侦查。

王为财今年5月在逃往龙岩地区的莲城县时被警方抓获。

警方揭密银行卡违法犯罪行为多发原因
据承办该案的民警介绍,由于在银行卡犯罪中,其使用是以持卡人的个人信用为基础,不可避免的,从其诞生之日起信用风险即随之而来。

石狮经侦大队所受理的信用卡犯罪案件,使用恶意透支手段进行诈骗的占据了非常高的比率。

在实践工作中,经常碰到的恶意透支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明知道自己没有还贷能力而有意进行恶意透支。

如将透支的钱偿还其它债务,最常见的就是办理多张信用卡;或用于赌博等违法行为,一旦相关部门催透则大言不惭明确表示“没钱可还”。

犯罪嫌疑人当时存在侥幸赖账和法盲的心理,认为拖欠银行的钱款不及时还,银行一般也不会起诉,更不会认为构成犯罪。

如石狮经侦民警破获的王为财、纪某信用卡诈骗案即属于该类型。

2、使用假的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将信用卡骗领到手,恶意透支后消失。

如甲利用其朋友的个人信息在银行以他人名义申请办理信用卡,然后进行恶意透支。

3、用甲地身份证在乙地办卡,恶意透支后消失。

采用该种手法进行恶意透支的这类人群通常是流动性较大的人员,如保险业务员,私立学校的外地应聘教师,原外贸单位下现已名存实亡的空壳单位的工作人员,收入情况不明或无还贷经济保证的无业人员等等。

一但事发后追查起来已不知去向,无从查找。

4、虽具有还贷能力,但信用意识差,对银行催收抱无所谓的态度,或躲闪回避或推委拖延,甚至干脆否认透支,赖帐不还。

警方对防范银行卡违法犯罪进行支招
石狮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许峰柏大队长介绍说:打击信用卡犯罪是经侦民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之一,只有加强打击此类犯罪,才能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加强部门协作,从严予以打击。

经侦民警要加强与各大商业银行的银行卡业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信息。

针对结合境内外银行卡犯罪的最新动态,从重从快打击,查处一批,打击一批,以震慑罪犯。

2、开展专项整治,协助催缴。

恶意透支的不法分子往往会产生一种侥幸心理,能拖则拖,能赖则赖,很不情愿将侵害的财物吐出来,银行在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会上报公安经侦部门,而经侦部门应从“教育面要广,打击面要窄”的角度,通过协助通告催缴、电话催缴、信函催缴、上门催缴等催缴方式进行催缴。

3、及时建立预警机制,实行资源共享,严防多家连环被骗。

当前,银行业竞争加剧,为了争取客户,各银行非常重视维护各自的形象,对涉及恶意透支犯罪行为,互不通气,相互保密,致使在一家银行恶意透支被发现,仍可毫不费劲地到另一家银行重新办卡,进行再度行骗。

因此,公安经侦部门要与各银行卡业务部门联手建立银行卡预警情报中心,首先实行信息共享,并针对银行卡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就银行卡犯罪在未来一段时期的演变趋势做出预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打击和防范对策,在其尚未形成气候时就加以有效遏制,确保银行资金的安全运转。

4、加强打击信用卡犯罪的普法、宣传力度。

公安机关要会同金融部门充分发挥金融主管部门、司法部门、新闻媒体的职能作用,在广大群众中广泛宣传信用卡的业务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培养市民的诚信意识,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为信用卡健康有序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既大力宣传诚信宏扬正气又对信用卡犯罪进行曝光,打击犯罪以达到教育群众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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