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社区教育中心]
社区教育规章制度范本

社区教育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绪论1.1 前言本社区教育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和推动社区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促进社区居民的全面发展和提高社区文化素质。
依法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社区教育工作的统一管理和规范操作,提升教育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社区教育管理体制2.1 社区教育委员会的设立与职责为了健全社区教育管理体制,设立社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规划、协调、监督社区教育工作。
委员会由社区居民和相关教育专业人士组成,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年度教育工作计划、统筹教育资源配置、评估教育工作成效等。
2.2 社区教育工作人员管理社区教育工作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和资格认定,并定期进行继续教育,以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对于优秀的教育工作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章社区教育活动管理3.1 教育活动策划与组织社区教育活动应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和特点,制定具体的活动计划。
活动组织者要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活动的策划、组织和执行,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3.2 教育活动场所管理社区教育活动场所应符合卫生、安全和教育要求,确保参与者的人身安全和教育效果。
活动场所的选择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第四章社区教育资源管理4.1 教育资源的收集与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应广泛收集和挖掘,包括社区内外的专业教育机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
通过有效的信息渠道和资源共享机制,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
4.2 教育资源的管理与使用社区教育资源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明确资金投入、支出和使用的程序和要求。
教育资源的使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效果的最大化。
第五章社区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5.1 教育质量监控社区教育机构应建立教育质量监控系统,定期进行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提高教育服务质量。
5.2 教育评估社区教育活动应定期进行评估,包括对活动内容、教学效果、参与者满意度等的评价。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问题解答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问题解答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人才工作决定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义务教育法的重要任务,是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
为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3号)有关政策进行解答。
一、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认定问题。
职称认定政策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包括“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对口或相近。
从事本专业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主管部门认定审批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审批县(区)属及以下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直接认定仅限首次认定,对于已认定过或者经评审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次认定。
皖人社发〔2016〕13号取消了对中小学教师进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进行直接认定的条款,二级和三级教师仍然可以认定。
二、关于“鼓励中小学教师向农村和基层薄弱学校流动,经所在学校(单位)和拟聘学校(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中小学教师可跨校申报、竞聘”理解问题。
跨校指的是人员的工资、编制、组织人事关系均调动到拟聘学校(单位)。
比如,市重点学校A校没有空缺岗位,而该市下属某县农村B校有空缺岗位,A校教师申请到B校教学,需经A、B校同意,并经教育局批准,经市人社局备案,A校教师将工资、编制、组织人事关系全部转到B校,并在B校任教,则该A校教师可以通过B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竞聘。
三、借调教师如何申报职称无论申报哪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都必须从组织人事、档案关系所在的学校进行申报,不可以随意跨校、超编、超岗位结构比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借调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需从组织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学校推荐。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党委办公室。 负责处理局党委的日常事务;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 位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教育 (二)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行政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有关政务、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电、信息、会务、接待、机要、保密、综合档案、信访、 督办、机关财务管理、办公信息化、福利和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工作; (三)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人事保卫科。 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区教育系统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公费医疗等工作;指导区教 育系统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四)教育督导室(挂越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越秀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人员编制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5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正科级领 导职数1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6名。
所获荣誉
2020年10月,被授予“广东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谢谢观看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部门
01 职能
03 人员编制
目录
02 内设机构 04 所获荣誉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根据《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越字〔2009〕15号),设立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简称区教育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职能
一、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 (三)加强对本区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军事训练的组织。 (四)加强教育宏观指导和规划,以建设区域文化教育中心城区为定位,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增强教育核 心竞争力,构建体现教育公平、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与“首善之区”典范建设相适应的教育发展格局。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统筹和指导,加强教师教育工作,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加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七)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保障、激励和监督作用。 项目启动仪式二、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中心学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模版

中心学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为加强中心学校教育人事管理,规范教育人事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学校的教育人事管理工作。
3.中心学校的教育人事管理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招聘与选拔1.中心学校教育人事管理工作应根据岗位需求制定岗位招聘计划,并将计划进行公开。
2.岗位招聘应采取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择优录用。
3.在招聘过程中,应明确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和选拔标准。
4.招聘工作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有任何歧视性行为。
三、任免与调整1.中心学校教育人事管理应建立健全任免与调整工作机制。
2.任免工作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3.任免和调整决定应经过相应程序,及时向相关方面通报并记录。
四、考核与激励1.中心学校教育人事管理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
2.绩效考核应客观、公正,综合考虑教育质量和教育管理水平。
3.考核结果应及时向被考核者反馈,鼓励优秀教育人才,激励其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五、职业发展与培训1.中心学校教育人事管理应为教育人员提供职业发展和继续教育机会。
2.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培训,提高教育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3.鼓励教育人员参与学术研究和教育实践,提升整体教育水平。
六、纪律与处分1.中心学校教育人事管理应建立健全纪律与处分制度。
2.对于违反工作纪律、职业道德的教育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查并给予相应处分。
3.在处理纪律问题时应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确保公正和公平。
七、监督与评估1.中心学校教育人事管理应建立健全监督与评估制度。
2.建立监督员队伍,对教育人事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3.监督和评估结果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提供,并制定改进措施。
八、附则1.中心学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中心学校所有。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需要,可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
总结:中心学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中心学校的教育人事管理工作,确保教育人事管理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中心学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中心学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心学校教育人事管理工作,保障教师队伍稳定和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根据国家有关教育人事管理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学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适用于中心学校的所有教育人员,包括教师、辅导员等。
第三条中心学校将坚持科学、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建立健全的教育人事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教师权益,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第四条教育人事管理工作由教育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
第二章人事岗位设置与选拔第五条中心学校按照教学科研需要和管理职能的要求,设立教育人事岗位,并依据学科特点和教学需求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第六条教育岗位的选拔采取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通过岗位竞争考试、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
第七条拟选拔人员上岗前,需经过资格审查和考察,确保其具备相关的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并且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态度和职业操守。
第八条拟选拔人员一经确定上岗,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和权益,同时享受学校提供的各项教育资源和培训机会。
第三章人事工资及激励机制第九条中心学校教育人事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等,具体金额由学校根据经费预算确定。
第十条教育人事绩效考核按照学校制定的考核标准和程序进行,定期进行绩效评估,激励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的优秀表现。
第十一条中心学校建立教育人事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嘉奖和晋升,并提供晋级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四章人事培训与发展第十二条中心学校注重教育人事的培训与发展,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和体系,提供系统、全面、多层次的培训内容和方式。
第十三条培训内容包括教学方法、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科研等方面,满足教育人事的不同需求。
第十四条中心学校设立专门的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和管理培训活动,并与各部门合作,提供培训资源和支持。
第五章人事奖惩与纪律第十五条中心学校建立健全的人事奖惩机制,对教育人事在教育教学中的突出表现给予嘉奖,对违反教育纪律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16•【字号】陕政发[2008]64号•【施行日期】2008.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8〕6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省城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较快,网络体系初步形成,政策框架基本建立,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在促进群众健康、减轻群众医疗负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34号)和《陕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陕政发〔2007〕67号)精神,加快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辖区卫生资源状况,按照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服务站为辅的原则,合理布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每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应有明确的服务区域和服务人口,不应重叠设置。
中心覆盖的地方不设站,中心不覆盖的地方,一般以中心下设站为主,业务上实行中心和站一体化管理。
二、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按照中、省有关要求,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建设项目,落实配套资金,列入民生工程。
对率先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标准化改造的,应优先安排建设立项。
全省各地要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审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减免相关规费,特事特办,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新建和改扩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需土地由区级政府无偿划拨。
对租赁业务用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区级政府通过划拨、购买、支付租金、以租代购等形式予以解决。
完善社区教育经费筹集机制的探讨——以常州社区教育为例

的经费 投入必 须 以政 府 投 入 为 主 , 果 这 一 主渠 如 道 不保 , 那么社 区教 育就会 出现 严重 的经 费危机 ,
社 区教 育将难 以 为继 , 区教 育 的规 划 目标会 成 社
为纸上谈 兵 , 民学 习 、 身学 习 的学 习型 社会建 全 终
设 将缺 失最重 要 的阵地 。而事 实上有 些地 方政府
制 的双重 作 用 , 取 “ 府 拨 一 点 , 会 筹 一 点 , 采 政 社
和 乡镇 自筹 , 对 于 财力 本 就 十 分 紧张 的大 部分 这 街道 和 乡镇而 言 困难 不 小 , 因此 各基 层 地 方 财政
投 入 社 区 教 育 的 经 费 比较 有 限 , 者 不 能 及 时 或
得 了显 著成 效 , 是通 过深 入调研 , 但 我们发 现社 区 教 育 的政策 和经 费保 障方 面与社 区教 育 的发展 需
求还 存 在较大 差距 , 主要 问题 如下 :
《 区教 育示 范 区评估 标 准 ( 行 ) 又进 一 步要 社 试 》
求 区 ( 、 ) 政 按 常住 人 口每 年人 均不 低 于 2 县 市 财
足人 民群众 多元 化 的社 区教育需 求 。
一
其次 , 是作为社区教育主战场的街道和乡镇 , 社 区教 育经 费 投入 少 且 很 不 稳 定 。早 在 2 0 0 4年 教育部《 关于推进社区教 育工作 的若 干意见》 已 经 明确 了政 府投 入 社 区教 育专 项 经 费 的标 准 , 国 家和省 级社 区教 育实 验 区应 努力 按照社 区常住人
作者简介 : 周月蓉 , 常州市广播 电视 大学计划财务处 副教授 , 注册会计师 , 主要从 事财政科 学、 行政事 业单位财务 管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1.03.07•【字号】晋人社厅发[2011]27号•【施行日期】2011.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27号)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卫生局:经省医改领导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办法。
附件: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厅二O一一年三月七日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意见为进一步增强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生机与活力,加快全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实现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医改总体目标,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满足人民群众卫生需求出发,以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资源配置、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为核心,以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引入竞争机制,激发内在活力,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我发展能力,为加快推进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2、总体目标: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基本建立起符合我省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特点的政事职责分开、政府依法监督、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科学分类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人事管理体制,努力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人才结构合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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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社区教育中心]根据《##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的办法》和《##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文件的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区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议精神为依据,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符合社区教育中心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
通过改革实现用人上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工资能升能降、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适应社区教育中心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中心各级领导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加强领导、深入宣传,营造有利于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良好氛围。
为保障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圆满完成中心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中心成立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㈠成立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主要职责:领导中心全面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最终决定岗位设定、岗位待遇,并对改革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确定中心机关科长、学校校长的聘任,审批中心机关副科长、学校副校长等工作。
下设办公室:主任:**成员:*** *** *** *** *** ***主要职责:制定中心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相关制度,制订聘用合同书,确定中心科长和各直属学校校长的岗位设定、岗位职责,督察人事制度改革进展,收集各种意见和建议,调解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中出现的争议等。
㈡中心机关要成立由主任任组长,电大分校、一职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领导本部门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聘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内部机构及岗位设定,负责本部门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的制定;确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人员的聘任,聘任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核,人员的聘任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负责本部门的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三、基本原则㈠公开、平等的原则。
聘用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
㈡合理高效原则。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编制,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进行聘用。
㈢竞争择优原则。
从工作实际出发全面考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健康状况,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㈣稳中求进原则。
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准备,周密策划,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工作与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关系,保证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四、改革范围和对象本方案适用的范围是:社区教育中心系统在区人事局备案的国家正式机构,各事业单位的国家正式教职工。
五、改革的实施步骤㈠制订改革方案社区教育中心领导小组提出改革方案征求教职工意见,经社区教育中心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报区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㈡实施阶段⒈宣传动员阶段召开动员大会,学习、宣传中心改革方案,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教育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改革。
⒉竞聘阶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步实施改革。
⒊签订聘用合同本着聘用双方自愿的原则,按管理权限分别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签订《XX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合同有效期3年;与内部退休和离岗待退人员签订《##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内部退休协议书》和《##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待退协议书》。
做好聘用合同鉴证服务工作。
⒋妥善安置未聘人员根据区安置未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妥善做好未聘人员安置工作。
㈢总结备案阶段对聘用合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写出工作总结,报##区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备案,同时做好人员职务、岗位变动和档案工资调整手续;做好文件、材料、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
㈣深化改革阶段社区教育中心领导小组继续抓好人事制度的深化改革,完善与之相配套的人员录用、考核、奖励、工资分配等方案;对聘后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和管理等,确保中心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六、机构及岗位设置㈠中心系统机构设置中心系统设有法人单位8个,分别是##区社区教育中心、##区社区教育中心教学研究室、XX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区第一职业学校、XX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区分校、XX 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区分校、XX广播电视大学##分校、##区成人教育学校。
㈡岗位设置各单位根据中心核定的编制,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合理的设置岗位。
岗位分三类,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
⒈管理岗位的设置根据文件标准,按照中心规定的职数设置,严格控制。
⒉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凡属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岗位均属于专业技术岗位。
实行岗位总量控制与专业职务结构比例控制相结合,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岗位聘任的统一。
⒊工勤岗位的设置从事学校后勤服务工作的岗位属工勤岗位。
对于职能相近相似,工作量不足的要精简合并。
可以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工勤岗位,要逐步实现社会化管理。
中心系统机构、岗位及职数见下表:机构岗位及职数##区社区教育中心中心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员4名社区教育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科员2名学校管理科科长1名、科员1名教育需求调研科科长1名、科员1名##区社区教育中心教学研究室副主任1名、科员 4名XX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 1名、科员 1名##区第一职业学校校长1名,副校长3名,科室主任、科员及教师、工勤人员108名XX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区分校校长1名、副校长1名、教师9名##区成人教育学校XX广播电视大学##分校校长1名,副校长2名,科室主任、科员及教师、工勤人员42名七、聘任办法㈠严格执行竞争上岗的办法。
㈡聘任程序:先聘管理人员,再聘专业技术人员,最后聘工勤人员。
在参加竞争后,由法人代表聘任,并签订《XX 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报中心备案。
㈢聘任中可以打破原有干部工人身份、专业技术职务等限制,依据德、能、勤、绩,按岗位需要选聘人才。
㈣校长、科长参加竞聘后,领导小组确定校长、科长岗位人选,社区教育中心签发干部聘任书。
㈤学校副校长、中层干部、机关副科长及科员参加竞聘后,由领导小组审批,校长、科长再行聘任。
㈥中心系统聘用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受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㈦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并明确违约责任(一式二份,甲、乙方各一份)。
㈧劳动合同制职工,改签聘用合同,社会保险不能间断。
㈨法人代表公布聘用结果,受聘人正式上岗。
实行聘用制后,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和复退军人,不因编制名额和岗位限制影响聘用,首次聘用时间原则上在3年以上。
㈩按设置的岗位和条件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约定1年试用期,实行试用期工资,1年期满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本人与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存档协议,中心为其提供人事服务。
从外埠引进毕业生,双方应签订5年聘用合同,并明确违约责任。
八、干部聘任㈠实行任前谈话制度。
领导小组对聘任前的学校副校级以上、机关副科长以上干部实行任前谈话制度。
㈡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合理流动机制各学校、机关科室在职干部凡达到以下规定离岗年龄履行职务任免。
⒈校长、机关科长男57岁,女53岁一般不再继续任实职,改任调研员职务。
⒉副校长、机关副科长,男55岁、女52岁不再继续任实职,改任副调研员职务。
九、工资分配办法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逐步建立和实施岗位工资制度,依据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实际聘用岗位核定教职工档案工资。
研究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成多样的分配激励机制。
十、未聘人员安置㈠未聘人员的安置原则未聘人员原则上由单位内部安排,不得擅自将未聘人员推向社会。
各单位可根据未聘人员的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㈡未聘人员的安置办法⒈转岗安置各聘任单位对因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身体状况等条件限制,未能竞聘上岗人员,要坚持内部安置为主的原则,合理调整单位内部岗位设置。
对未能上岗人员转岗安置,转岗安置人员享受转岗后的待遇。
⒉合理流动各单位鼓励、引导未聘人员在本系统内跨单位流动。
⒊内部退休至聘用合同签订之月,工龄满30年或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且连续工龄满20年以上的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同意后,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实行内部退休,双方签订《内部退休协议书》,办理内部退休手续。
其待遇按照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当年的退休费标准核定本人退休费凡遇每二年晋升一档职务工资,国家调整工资标准和在职人员增加职务补贴时,按在职人员标准相应调整,重新核定退休费。
内部退休期间的工龄连续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单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其它待遇及管理办法与本单位退休人员相同。
⒋离岗待退至聘用合同签订之月,参加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又不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未被聘用上岗的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同意后,经领导小组批准,可以保留与单位的人事关系,实行离岗待退,签订《离岗待退协议书》报中心办公室备案。
离岗待退期间的待遇执行本市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凡遇每两年晋升一档职务工资、国家调整工资标准和在职人员增加职务补贴时,只按在职人员标准相应调整档案工资,不再重新核定离岗待退工资。
离岗待退期间的工龄连续计算,至符合内部退休条件时,按内部退休办理。
待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时,按档案工资计发退休费,其它待遇及管理办法与本单位退休人员相同。
⒌待岗择业对于未聘上岗又未能按照上述办法安置的教职工,单位要给以半年的待岗择业期,并安排适当工作,待岗期间工资待遇为本市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待岗期满仍未上岗人员,单位给予不低于《##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中规定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中心将其档案转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中心或区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
按照本市规定办理有关的社会保险手续。
其养老保险办理的办法按照##区《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的办法》中规定执行。
档案关系存放在当地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享受养老、失业、医疗等项保险。
在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由本人全部缴纳。
⒍病退经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工龄满10年的,个人提出申请,单位同意,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办理病退手续。
㈢相关规定⒈内部退休、离岗待退人员,仍然占原单位编制,参加原单位考核,不参加单位职称评定;无违纪、违法、违规记录的年度考核给予称职等次。
⒉内部退休、离岗待退人员,工龄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