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第三章WTO的组织机构与决策机制
WTO法第三章-WTO的运行机制

本章内容
一、加入和退出机制 二、决策机制 三、谈判机制 四、贸易政策审查机制
一、加入和退出机制 (一)WTO成员
根据《建立WTO协定》,WTO成员可以是主权国家,也可 以是作为国际组织的欧共体以及独立的对外商业关系地 区(单独关税区),如香港和澳门等。
截止到2011年12月,WTO现有成员156个。 WTO规定来两种成为WTO成员的方法。一是“创始成员
(二)产生背景
1947年关贸总协定最初并没有建立一项约束缔约 方贸易行为的一般监督机制,它主要通过有关公 布和通知的规定来促进各缔约方贸易政策措施的 透明度,从而监督多边贸易规则的实施。
20世纪60、70年代,通知和公布义务往往被漠视, 缔约方之间的相互监督变得异常困难。
(二)产生背景
东京回合《关于通知、协商、争端解决和监督问题的谅 解》。谅解重申了缔约各方贸易法规和措施的公布和通知 义务,授权缔约国全体“经常、系统地审议贸易体制的发 展情况”。
(三)互惠式谈判的利弊
多边贸易谈判的核心是“互惠”。 “互惠”谈判是在自由贸易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
间进行平衡的一个可行的方法。 另一方面,多边贸易谈判是商业外交的典型表现
形式,集中反映了国际贸易关系的政治色彩。 互惠谈判既是构筑自由贸易大厦的砂石,也可能
是自由贸易前途上的绊脚石。
四、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三)加入
《建立WTO协定》第12条(加入)第1款规定:任何国家 或……单独关税区,可按它与WTO议定的条件(on terms to be agreed between it and the WTO)加入本协定。然而, 《建立WTO协定》和WTO多边贸易协定并没有对哪些事项构成 “议定的条件”做出规定。所以,从理论上说,任何事项 都可能在加入“入门费谈判”中谈判,谈判结果写入新成员 的加入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书,而新成员在加入议定书和 列明的工作组报告书条款下所承担的义务将构成“议定的条 件”。即使这些义务可能高于现有成员的义务而成为“额外 义务”(WTO-plus obligations),它们也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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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协商一致
协商一致(Consensus),也叫“共识”,在国 际法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 WTO决策中的协商一致是指如果在做出决定时, 出席会议的WTO成员无人提出正式反对,即通过 有关决定。缺席、弃权、不表态均不妨碍决定的 做出。
(三)投票表决
根据《建立WTO协定》第9条(决策)、第10条(修 正)和第12条(加入),WTO部长大会和总理事会在 对所议事项做出决定时,需要投票并需要特定多数通过 的四种具体情况是: (1)对多边贸易协定的任何一项解释; (2)豁免特定成员所承担的多边贸易协定下的一项义 务; (3)关于多边贸易协定的有关条款的修正案; (4)接受新成员的决定。 讨论:协商一致的利弊
在WTO中,除争端解决机制的决策(采取“反向 协商一致”)外,其决策体现了下列特点:协商 一致与投票表决相结合,协商一致为常规和先导, 投票表决为例外和后盾。也就是说,除明确规定 的事项外,WTO各机构的决策均采取协商一致方 式。 即便是需要投票的事项,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以 先采取协商一致决策方式,只有在无法协商一致 时才通过投票表决决定。
(三)加入
《建立WTO协定》第12条(加入)第1款规定:任何国家 或……单独关税区,可按它与WTO议定的条件(on terms to be agreed between it and the WTO)加入本协定。然而,《建 立WTO协定》和WTO多边贸易协定并没有对哪些事项构成“议 定的条件”做出规定。所以,从理论上说,任何事项都可 能在加入“入门费谈判”中谈判,谈判结果写入新成员的加 入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书,而新成员在加入议定书和列明 的工作组报告书条款下所承担的义务将构成“议定的条 件”。即使这些义务可能高于现有成员的义务而成为“额外 义务”(WTO-plus obligations),它们也具有法律约束力。
世界贸易组织的运行机制

PART FOUR
促进国际贸易:降低关税,消除贸 易壁垒,促进全球贸易增长
提高生活水平:降低商品价格,提 高消费者福利,提高全球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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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经济发展:提高生产效率,促 进技术创新,推动全球经济发展
促进国际合作:加强各国之间的经 济联系,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
促进国际贸易:降低关税,消除贸易壁垒,促进全球贸易增长 推动经济发展:提高生产效率,促进技术创新,推动经济发展 提高生活水平:降低商品价格,提高消费者福利,提高生活水平 促进国际合作:加强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
争端解决机构: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 争端解决程序:包括咨询、调解、仲裁等 争端解决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争端解决结果:对成员国的贸易政策进行审查和调整
目的:确保成员国遵守WTO规则
审议方式:定期审议和特别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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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内容:成员国的贸易政策、法 规和措施
审议结果:提出改进建议,促进成 员国遵守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WTO)由部长级会议、 总理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秘书处组成。
部长级会议是最高决策机构,由所有成员 国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和修改WTO规则。
总理事会是日常决策机构,由所有成员国代 表组成,负责监督WTO规则的执行和实施。
专门委员会负责处理特定领域的贸易问 题,如农业、纺织品、知识产权等。
秘书处负责WTO的日常行政事务,包括 组织会议、提供技术支持等。
决策机构:世界贸易组织理事会 决策程序:通过协商一致原则,达成决策 决策内容:包括贸易政策、争端解决、技术合作等方面 决策执行:由各成员国共同执行,确保决策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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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在乌拉圭回合中作出关税与非关税减让,以及服务 贸易的减让。
三、加入成员(Acceding Member)
任何主权国家或在对外商业关系上拥有充分 自主权的单独关税区,均可以向WTO提出加 入申请,进行全面谈判,按谈妥的条件加入 该组织,成为一般成员。
组织的欧盟,以及具有独立的对外商业关系、但 不具有独立主权的单独关税区(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WTO成员分创始成员和加入成员。
二、创始成员(Original Member)
须具备的条件:
• 一、在1995年1月1日《建立WTO协定》生效时,已是关 贸总协定缔约方;
• 日本1955年加入时,曾有大批国家(40余国) 引用,宣布对日贸易关系不适用GATT,主要 是担心日本纺织品对本国市场的冲击。这样就 大大降低了日本作为GATT成员的价值。后来 缔约方全体经过多方努力,一部分缔约方才撤 销对这项条款的引用。但截止到1982年,对日 本引用此条款者仍有21个缔约方之多。
第三节 争端解决机制
一、WTO争端解决机构的构成:
• 争端解决机构(DSB) • 专家组(panel); • 常设上诉机构(SAB); • 秘书处及总干事。
二、WTO 争端解决机制的管辖范围
• 《建立WTO协定》 • 附件一:多边贸易协定,包括《关于货物贸易
的多边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 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
(三)关于修正案的投票表决
WTO成员可向部长大会提出修正提案,部长大会 应在90天或更长期限内,先协商;逾期未果,则 由成员的2/3多数通过,但对重要条款的修正(如 决策、最惠国待遇、减让表等)必须经所有成员 接受方可生效。
第三章 世界贸易组织的运行机制 (《世界贸易组织概论》)

[复习思考题]
• 1. 介绍世贸组织决策机制的具体安排。 • 2. 为什么是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具有约束力和强制性? • 3. 论述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特点。 • 4. 简述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专家小组的设立、组成及
其职权。 • 5. 描述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程序。 • 6. 世贸组织的政策审查机制的目的有哪些?
(4)专家组的审理程序 (5)专家组报告的通过 3.上诉机构审理
(1)上诉机构的组成 (2)上诉机构的职权范围 (3)上诉机构对案件的审理 (4)上诉机构报告的通过 4. 争端解决机构裁决的执行及其监督 (1)裁决的履行 (2)补偿(3)授权报复(4)监督执行
第二节 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八)
磋商、调解等
第二节 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五)
2. 世贸组织秘书处 责任的具体内容包括: (1)秘书处有责任协助专家小组工作,特别是在被处理问 题的法律、历史和程序方面向专家小组提供资料和帮助,并在 文秘和技术方面提供支持。 (2)应各成员方请求在争端解决方面提供协助,特别是为 发展中国家成员方提供额外的法律咨询和协助。 (3)秘书处应开设有关争端解决程序和实践的培训班,以 使各成员方中研究与解决贸易争端问题的专家更加了解这方面 的知识。
第三节 世贸组织的政策审议机制(二)
三、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作用 首先,它是世贸组织全体成员对某一成员贸易政策的所 有方面进行审议的唯一场所。 其次,接受审议的成员也可以从中受益。 四、中国利用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对策 第一,在接受定期经贸政策审议时,我国所呈交的经贸 政策报告应全面反映我国的现行经贸政策措施,并重点阐明 我国为经贸政策逐步向世贸组织法律制度靠拢所作的努力和 取得的成绩。 第二,我国政府还应积极参与贸易政策审议活动。 第三,我国的企业应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秘书处出版的 《贸易政策审议报告》。
2、WTO的组织结构

WTO的组织结构WTO是属于W TO成员的,由成员国政府管理。
所有重大的决定都是由全体成员共同作出的,或是由各国部长在每两年召开一次的会议上,或是由各国官员在日内瓦定期召开的会议上。
WTO的决定通常是经过协商一致作出的。
在这方面,WTO不同于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其他国际组织。
在WTO 中,权利并没有授予董事会。
虽然在定期举行的贸易政策审议中,秘书处可以提出一些分析性的评论,但秘书处对各国的政策没有影响。
如果说WTO的规则将纪律强加于各国政策之上,那就是指WTO成员间通过谈判达成的结果。
成员自己根据谈判议定的程序执行WTO规则,有时执行还包括采取贸易制裁。
但这些制裁都是由有关成员国实施的,而不是WTO本身。
这一点与其他机构十分不同,其他机构是不会允许各国这样做的。
通过协商一致在135个或更多的成员之间形成一项决定可能是很困难的。
但这样做的主要优点是形成的决定更容易被所有成员接受。
尽管困难很多,还是达成了一些非常重要的协议。
1.WTO最高权力机构:部长级会议各国通过各理事会和委员会作出决定,理事会和委员会的成员由全体WTO成员组成。
部长级会议是W TO最高权力机构,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
首届部长级会议于1996年12月在新加坡举行,第二届部长级会议于1998年在日内瓦举行,第三届部长级会议于1999年11月在美国西雅图举行。
部长级会议可以就任何多边贸易协议所涉及的所有问题作出决定。
2.第二层:三种形式的总理事会在两届部长级会议之间,日常工作由以下三个机构负责处理:✍总理事会✍争端解决机构✍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建立WTO协议》规定,它们都是总理事会,只不上述三个机构实际上是一个,过是根据不同的职权范围召开会议而已。
第二节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法律地位和机制

第二节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法律地位、机制和加入与退出一、WTO的组织机构世贸组织的机构主要有部长级会议、总理事会、委员会、总干事和秘书处等(一)部长级会议:WTO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成员主管外经贸的部长、副部长级官员或其全权代表组成(Ministerial Conference)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可以就人和多边贸易协议的任何问题做出决议。
权力:1、立法权:对其协定协议做出修改和权威性的解释;2、准司法权:对其成员之间所发生的争议或其贸易政策是否与WTO相一致等问题做出裁决;3、豁免某个成员在特定情况下的义务;4、批准非WTO成员方所提出的取得WTO观察员资格申请的请示;(二)总理事会:由所有成员组成并对部长级会议负责。
权力:1、代表部长级会议开展日常工作;2、作为争端解决机构审查争端解决程序;3、作为贸易政策评审机构审查各成员的贸易政策;分理事会:总理事会将职权分授给3个主要机构1、货物贸易理事会:负责监督实施货物贸易多边协定,即《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及其它有关货物贸易的协议和决定的实施和运作,下设机构向货物贸易理事会负责;2、服务贸易理事会:负责《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实施和运作,下设机构向货物贸易理事会负责;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负责《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实施与运作,其中包括关于冒牌货的贸易和任何其他由理事会所赋予的职责,尚无下设机构;(三)各专门委员会和临时机构1、专门委员会职责:负责处理三个理事会的共性事务(预算、财政、行政委员会)以及三个理事会管辖范围之外的事务(贸易与发展委员会、贸易与环境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对理事会负责2、临时性机构(通常称为工作组)任务:是研究和报告有关专门事项,并最终提交相关理事会做出决定(加入WTO工作组、专业服务工作组)(四)争端解决与上诉机构1、争端解决机构:主要负责世贸成员间的贸易争端,是一个常设组织机构。
(具有司法裁决权)2、上诉机构:常设机构,7人组成,代表世贸组织各成员,任期四年,是国际贸易和法律方面公认的权威(五)总干事领导下的秘书处(总部设在日内瓦)总干事:由部长级会议任命,并明确总干事的权力、职责、服务条件和任期;秘书处人员:由总干事任命并确定其职责和服务条件;职责:1、为WTO的代表机构进行谈判和执行协议提供行政和技术支持;2、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不发达国家提供技术援助3、WTO的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对贸易实绩和贸易政策进行分析4、在涉及WTO规则和先例解释的贸易争端解决中,由法律雇员提供帮助;5、处理新成员的加入谈判,为准备加入的国家提供咨询。
世界贸易组织的运作

20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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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世贸组织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一、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含义与目的 二、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要点 三、国别审议的程序 四、对世界贸易环境的评议 五、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作用
一、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含义与目的
贸易政策审议机制是指,世贸组织成员集体对各 成员的贸易政策及其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影响,定期进 行全面审议。实施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目的,是促使 成员方提高贸易政策和措施的透明度,履行所作的承 诺,更好地遵守世贸组织规则,从而有助于多边贸易 体制平稳的运行。
二、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要点
1.贸易政策审议职责由WTO总理事会承担,即总 理事会同时也是贸易政策审议机构。
2.贸易政策审议对象主要是WTO各成员的全部贸易 政策和措施,审议范围从货物贸易扩大到服务贸易和 知识产权领域。
3.贸易政策审议机制还要求对世界贸易环境的发展 变化情况进行年度评议。
4.贸易政策审议结果不能作为启动争端解决程序的 依据,也不能以此要求成员增加新的政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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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评
价
• (一)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
• 1.鼓励成员通过双边磋商解决贸易争端
• 2.以保证WTO规则的有效实施为优先目标
• A.在未能达成各方满意的解决办法时,争端解决机制 的首要目标是确保成员撤销被认定违反WTO有关协定或协 议的措施;
• B.如该措施暂时未能撤销,应申诉方要求,被诉方应与 之进行补偿谈判;
案例分析:委内瑞拉与美国汽油 • 请阅读案例并说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 争端案 • 案件中各阶段的时间表如何
三、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的基本程序
(一)磋商 (二)专家组审理争端 (三)上诉机构审理 (四)争端解决机构裁决的执行及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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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一致性决策机制
反向一致性在争端解决中的应用: ①在专家小组的设立上:对于申诉方提出设立专家小组的请 求 ②在专家小组报告的通过上: ③在上诉机构报告的通过上: ④在报复授权的请求上:
反向一致性决策机制
反向一致性决策机制和协商一致决策机制的区别: 反向一致性决策机制要求在否决某项决策时,必须所有成 员方协商一致表示不赞同,这样就把通过权置于一个或少数 人手里; 协商一致决策机制要求在通过某项决策时,必须所有成员 方协商一致表示赞同,把否决权置于一个或少数人手里。
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
必须通过协商一致做出决定的情况 ①对《WTO协议》及多边贸易协定的修改; ②豁免义务; ③对《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DSU)的修改; ④争端解决机构依照DSU做出的决定; ⑤对《WTO协议》附件4诸边贸易协议的增加。
反向一致性决策机制
反向一致性机制是指以协商一致方式作出否定表示,否则 决议算通过。这种机制主要应用于WTO争端解决机制中。 在争端解决中,只有当所有成员方协商一致表示不通过专 家小组的报告,该报告才能被否决;如果有一个成员方表示同 意,该报告就算通过。 这种机制的应用也是WTO对GATT的一大进步:GATT在 争端解决中采用协商一致的机制,很多决策被否决;而WTO 在争端解决中采用反向一致性机制,有利于争端迅速有效的解 决。
第三节 世贸组织成员加入和退出机制
中国入世过程 市场经济,开放市场
中国入世过程
提出申 请与受 理 外贸制度审 多边市场准 议 入谈判 起草加 入文件 1993年到1999 和表决
年11月,解决 问题“开放市 场” --谈判难 点“中国以发 展中国家身份 入世”
1987年到1993 1986年提 年,解决问题 “市场经济” 出申请到 --重大转折, 1987年开 1992年邓小平 始谈判 “市场经济” 的理论突破
第一节 WT0的组织结构
3 总干事和秘书处:
总干事是世贸组织的最高行政长官,他的权利、义务、 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都由部长级会议决定;秘书处的工作 人员、职责、任职条件由总干事决定,并且没有做决定的权 利,主要是为各个理事会、委员会提供技术和专业支持。 总干事的正常任期是4年。 秘书处的每个司都由副总干事或直接由总干事负责。
投票表决机制
(2)2/3多数通过规则 2/3多数通过的事项属于一般程序性或事务性的事项: ①对《WTO协议》附件1中的《货物贸易多边协定》和《与 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修改建议; ②对《服务贸易总协定》及附件的修改建议; ③对《WTO协议》和多边贸易协定的某些条款修改意见提交 成员方接受的决议; ④新成员方加入世贸组织; ⑤财务和年度预算决议。
投票表决机制
(4)全体成员方一致接受规则 在涉及修改世贸组织基本原则的决议上,只有所有成员方明 确表示同意,决议才能通过。(注意与协商一致的区别)。 主要包括下面人格方面: ①对世贸组织决策制度的修改; ②对GATT1994最惠国待遇和关税减让条款的修改; ③对GATS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修改; ④对TRIPS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修改;
第一节 WT0的组织结构
1 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
(2)总理事会
总理事会是除部长级会议之外的WTO最高权力机构,由WTO全体成员 的代表组成,主要在部长级会议休会期间履行部长级会议的职责,负责日 常对世贸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每年召开6次左右。 职能:①促使WTO的争端解决机构按协定规则履行职责;②促使贸易 政策审议机构履行职责;③下设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与贸 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④为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预 算、财务与行政委员会安排工作;⑤了解诸边贸易协议执行机构的活动情况;⑥与 有关的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间组织进行有效的协商和合作;⑦批准WTO的年度预 算和财务报告;⑧对WTO协议和多边贸易协议进行解释。
第二阶段:对外贸易制度的审议和双边市场准入谈判。 第三阶段:多边谈判和起草加入文件。 第四阶段:表决和生效。 在WT0接到申请加入方表示接受的文件之日起第30天, 有关加入文件开始生效,申请加入方成为WT0正式成员。
第三节 世贸组织成员加入和退出机制
影响加入过程的因素
经济体制因素 经济发展阶段与经济发展水平 申请者谈判成员的谈判水平
第三章 WTO的组织结构与决策机制
第一节 WTO的组织结构
一 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 二 理事会及下属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 三 总干事和秘书处
第二节 WTO的决策机制
一 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 二 反向一致性决策机制 三 投票表决机制
第一节 WT0的组织结构
1 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
(1)部长级会议
部长级会议是世贸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由WTO所有成员组成,并且 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 职能:下设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预算、财务与行 政委员会;任命总干事并制定有关规则;对《WTO协议》及其附件做出解 释和修改;决定加入世贸组织的国家或地区,等等。
经济体制因素
• 世贸组织是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的国际组织, 因此,申请者市场经济体制确立的程度对加入时 的权利与承诺的义务带来深远的影响。 • 一般来讲,计划经济类型的国家或从计划经济体 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的申请者较市场经济的申请 者所承诺的义务要多。
经济发展阶段与经济发展水平
• 经济发展阶段与经济发展水平。申请者的经济发 展阶段和经济发展水平对加入条件的谈判有重大 影响。在加入谈判中,对发展中国家的加入条件 的要价一般低于较发达国,而对最不发达国家的 谈判要价更优于一般的发展中国家。
投票表决机制
(3)3/4多数通过规则 对非常重大事项,如果成员方不能达成一致同意,则采用3/4 多数通过的方法。主要应用于: 首先,关于条款解释的投票表决。根据WTO协议规定, 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拥有对《WTO协议》和多边贸易协定 作出解释的专有权利,并获得WTO成员3/4多数支持才能通过。 其次,关于义务豁免的投票表决。在特殊情况下,成员 方可以就某些应承担的义务向部长级会议提出义务豁免请求。 在部长级会议审议中,如果不能按照协商一致原则作出决定, 则进行投票表决,由WTO的3/4多数表决通过。
负责监督TRIPS的实施
第一节 WT0的组织结构
2 理事会及下属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
(2)各专门委员会
贸易与发展委员会: 定期审议多边贸易协定中有利于最不发达成员 的特殊条款
总 贸易与环境委员会:协调贸易与环境措施之间的矛盾 理 监督审查协议中涉及国际收支平衡条款 事 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 会
预算、财务与行政委员会:接受总干事提交的世贸组织年度概算和决 算,并提出建议 区域贸易协议委员会: 审查所有双边、区域和诸边优惠贸易协议, 并审议此类协议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影响
创始成员(Original Members)
• 根据《建立WT0协定》,WT0创始成员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在1995年1月1日《建立WT0协定》生效之日前, 已经成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缔约方,并在《建立WT0协定》 生效后两年内接受该协定及其多边贸易协定。 第二,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领域作出关税减让和承诺。 • 几乎所有符合条件的缔约方,都在1996年底前成为WT0的 创始成员,惟一的例外是刚果(布)到1997年3月才成为创 始成员。 • 我国香港和澳门都是1947年关贸总协定缔约方,按WT0上 述规定,1995年1月1日,他们都成为世贸组织原始成员。
WT0历任总干事
姓名
皮特•萨瑟兰
国籍
北爱尔兰
任职年限
1994-1995
瑞纳托•鲁杰罗
迈克•穆尔 素帕猜•巴尼巴滴 帕斯卡尔•拉米
意大利
新西兰 泰国 法国
1995-1999
1999-2002 2002.9-2005.8 2005.9至今
第三章 WTO的组织结构与决策机制
第一节 WTO的组织结构
一 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 二 理事会及下属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 三 总干事和秘书处
第一节 WT0的组织结构
1 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
(3)争端解决机构和贸易政策审议机构 二者都直接隶属于部长级会议或总理事会。 争端解决机构下设专家组和上诉机构,负责处理成员方之 间的贸易争端。 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定期审查各成员方的贸易政策、法律 与实践,以增加透明度,并督促成员方遵守WTO协议及其附 件的规定。
投票表决机制
投票表决机制是无法通过协商一致作出决策时的一种方法, 主要包括:
简单多数规则 2/3多数通过规则
3/4多数通过规则 全体成员方一致接受规则
投票表决机制
(1)简单多数规则 《WTO协议》规定:若某一决定无法取得协商一致时, 则由投票决定,在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上,每一成员拥有 一票。欧盟投票时,票数与欧盟成员方的数目相等。另外, 部长级会议和理事会的决定应以投票的简单多数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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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世贸组织成员加入和退出机制
加入世贸组织的程序 提 出 申 请 与 受 理
双 外边 贸市 制场 度准 审入 议谈 判
多起 边草 谈加 判入 文 件
表 决 和多 生数 效
2/3
加入世贸组织的程序
第一阶段:提出申请与受理。
– 申请加入方首先要向WT0总干事递交正式信函,表明加入WT0的 愿望。 – WT0秘书处负责将申请函散发给全体成员,并把审议加入申请列 入总理事会会议议程。 – 总理事会审议加入申请并设立相应工作组,所有对申请加入方感 兴趣的WT0成员都可以参加工作组。总理事会经与申请加入方和 工作组成员磋商后,任命工作组主席。
第三节 世贸组织成员加入和退出机制
世贸组织成员的来源
世贸组织的加入
世贸组织成员退出 世贸组织成员的互不适用
第三节 世贸组织成员加入和退出机制
创始成员 加入成员
世贸组织成员
世贸组织已有153名成员,贸易额占世界总贸易额的 95%以上 亚洲34个、欧洲37个、北美洲3个、中南美洲31个、 非洲42个、大洋洲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