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方式
民生工程督办督导检查制度

民生工程督办督导检查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民生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民生工程的实施质量和效果,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制定本督办督导检查制度。
二、督办机构1. 设立民生工程督办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督办各项民生工程的实施。
2. 督办机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各项民生工程的进展,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三、督导方式1. 定期召开督导会议,对各项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和讨论,及时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问题。
2. 指定专人负责每个项目的督导工作,负责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各类问题。
3. 制定督导计划,定期对各项民生工程进行检查和督导,确保工程实施按计划进行。
四、督办内容1. 审核民生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确保设计方案符合要求,满足群众需求。
2. 审核工程施工图纸,确保施工图纸合理、完整、准确。
3. 监督工程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施工进度按照计划进行。
4. 审核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确保工程质量合格,达到预期效果。
五、督导措施1. 制定督导检查表格,明确每次督导的内容、对象、标准和要求。
2. 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督导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提出督导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
六、督导记录1. 对每次督导检查进行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
2. 形成督导报告,对督导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督导意见和建议。
七、督导效果评估1. 设立督导效果评估机制,对督导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衡量督导效果的重要依据。
2. 定期对督导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改进督导工作方式和方法。
八、监督和责任1. 加强对督导工作的监督,确保督导工作的客观、公正。
2. 对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问责制度。
结语通过建立健全的民生工程督办督导检查制度,可以有效提高民生工程的实施质量和效果,保障工程按时、按质完成,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社会工作督导方式的技巧

社会工作督导方式的技巧(一)个别督导的技巧个别督导是一个一对一会谈的过程,其会谈技巧主要有:一是聆听:督导者要从头到尾仔细聆听被督导者的谈话,以便在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作出判断。
二是补充:督导者要以资料、知识或归纳重点的方式补充被督导者谈话的信息。
三是提出疑问:督导者适时向被督导者提出问题,帮助其开阔思想与视野,激发其走向新的境界。
四是进行评价:督导者通过检查被督导者的工作情况,与其分享工作经验和想法。
五是提出建议:对被督导者提出处理服务对象问题和需求的具体建议和策略,协助被督导者拟订有效的工作计划。
在个别督导过程中,督导在态度和工作内容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一是督导者要诚恳地倾听被督导者的表述;二是督导者应仔细研究和批阅被督导者的工作记录、服务报告,以便发现被督导者的不足,提出教育的重点;三是督导者应采取接纳的态度,接纳被督导者的感受,经常鼓励被督导者对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求进行评价和判断,培养其自主思考和批判反思能力,最终实现推动被督导者自我学习和自我训练的目的;四是督导者在提出评价和建议时语气应委婉,以免被督导者出现抗拒心态;五是督导者要根据自己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理论知识基础,及时提供示范,建议可行的方法和技术,帮助被督导者更直接处理客观情境下服务对象的需求和问题。
(二)团体督导的技巧团体督导技巧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督导团体组成与运作技巧(1)督导团体的规模。
团体督导通常是由一名督导者与数名被督导者,以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下也有由数名督导者针对一名被督导者进行的团体督导。
督导团体通常由2~7 人组成,其规模大小主要根据机构性质、督导的目标、被督导者的特性、督导内容的性质来决定。
(2)督导团体的成员。
督导团体的督导者与被督导者一般是来自同一工作团队或同一个项目团队的成员,其服务目标、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法和服务成效要求基本相同。
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会组成由不同的部门或单位成员参与的跨领域或跨部门的督导团体。
教师教学督导方法

教师教学督导方法引言教师教学督导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对于提高教学质量、激发教师的创造力和潜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几种常见的教师教学督导方法,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以便提供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一、课堂观察法课堂观察法是一种常用的教师教学督导方法。
通过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观察和记录,督导人员可以了解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并根据观察结果给予教师相应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1. 观察内容在进行课堂观察时,督导人员应关注以下内容:•教师的教学目标是否明确;•教学内容是否充实、有针对性;•教学过程是否生动、活跃;•教学方法是否灵活多样;•学生是否参与积极;•教师在教学中是否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的错误;•教学效果是否达到预期。
2. 观察方法观察方法可以采用直接观察和间接观察相结合的方式。
直接观察是指督导人员亲自到教室进行观察,记录教师的教学情况;间接观察是指督导人员通过听取学生的反馈、查阅教学材料和成绩单等方式进行观察。
两种观察方法相互补充,能够提供更全面的教学信息。
3. 分析和反馈观察结束后,督导人员应根据观察结果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并向教师提供具体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反馈要客观、准确,并注意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以促进教师的进一步发展。
二、教学设计评估法教学设计评估法是一种通过评估教师的教学设计来进行教学督导的方法。
教学设计评估主要关注教学目标的设定、教学内容的编排、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评估方式的设计等方面的情况。
1. 评估内容在进行教学设计评估时,督导人员应关注以下内容:•教学目标的合理性和明确性;•教学内容的组织性和系统性;•教学方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评估方式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2. 评估方法教学设计评估可以采用文件审查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
文件审查是指督导人员评估教师的教学设计文件,包括教案、教学计划、教材等;面谈是指督导人员与教师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教师的设计思路和实施情况。
执法监督专项督导方式

执法监督专项督导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我们需要采取多种督导方式对执法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
以下是我们常用的几种督导方式:现场巡查现场巡查是指对执法现场进行实地检查,了解执法过程和实际效果,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案卷审查案卷审查是对执法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包括案卷材料是否齐全、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以确保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是指针对某一特定领域的执法工作进行集中整治,如打击黑恶势力、治理环境污染等。
通过专项整治,可以集中力量解决一些突出问题,提高执法效果。
综合执法综合执法是指在多个执法领域内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如联合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开展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综合执法可以形成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案件评查案件评查是指对已结案件进行评估和审查,发现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优点和不足,以便对今后的执法工作进行改进。
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指通过社会组织、媒体和公众对执法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价。
社会监督可以促进执法的公开和透明化,增强公众对执法的信任感和参与度。
内部考核内部考核是指对执法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其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
通过内部考核,可以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公众满意度调查公众满意度调查是指针对公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进行调查,了解公众对执法的评价和意见。
公众满意度调查可以帮助我们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提高公众对执法的满意度。
上级督查上级督查是指由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纠正。
上级督查可以提高下级部门对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促进其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
信息化监管信息化监管是指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执法过程进行监管和评估,如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及时发现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效率。
以上是我们常用的几种督导方式,根据实际需要,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合适的督导方式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社会工作督导的方式

社会工作督导的方式社会工作督导方式在传统上以个别督导为主,后来逐步发展出团体督导和同辈督导。
(一)个别督导个别督导是最传统的督导方式,由一名督导者对一名被督导者用面对面的方式,定期、定时(每周或每两周一次,每次半个小时至一个小时)举行讨论。
另外视情况需要,也会有一些不定期的督导会议。
个别督导的优点有:一是督导者和被督导者能够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决定和解决服务对象的某一问题,督导者也有充分的时间与被督导者就服务个案进行充分的讨论,督导过程有较高的隐秘性。
二是督导者可以比较仔细地检查被督导者的工作记录,掌握工作进度,同时也可以概括地了解被督导者的情况,确定被督导者能承受服务的数量。
三是个别督导本质上也是个别咨询的过程,所以督导者可以向被督导者提供充分、有效的服务示范。
个别督导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被督导者仅仅接受一名督导者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有时无助于被督导者的服务,甚至这些指导信息是有偏差的。
二是督导者和被督导者过于紧密地分享彼此共同的观点,容易在不知不觉中发展成共同谋划的关系。
三是被督导者没有机会接触其他的督导者,因此无法比较同一服务阶段、不同督导者的处理策略和技巧。
(二)团体督导团体督导是一名督导者和数名被督导者以小组讨论的方式,定期(通常是每周、每两周或每个月举行一次,每次一至两个小时)举行讨论会议。
小组人数两三人至七八人不等,原则上人数不宜过多,否则不方便讨论。
团体督导讨论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每个被督导的社会工作者在专业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每次由小组中的一人或两人提供书面或口头记录或讨论要项,督导者和小组人员事先或当时详尽阅读或听取有关信息,并根据掌握的情况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团体督导的优点有:一是对每一名被督导者的服务个案都会有大量的信息传递和不同观点的碰撞,而各种不同的观点可以矫正单一督导可能产生的偏见和盲点。
二是被督导者可以有机会向其他被督导同事学习如何处理他们的服务个案,可以有机会聆听、分享和学习其他被督导同事处理各种服务对象问题时的工作经验。
督导的方式、模式及运用

督导的方式、模式及运用L督导的主要方式及运用社会工作督导目标的实现有赖于社会工作督导体制的建立和督导训练的实施。
社会工作督导的过程中,往往会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某些特定的督导方式。
不同的督导训练方式的灵活运用对于督导功能和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工作督导的方式主要有个别督导、团体督导和同辈督导三种。
(1)个别督导个别督导(individual supervision)是社会工作督导训练中较为常用的一种方法,也是最早使用的一种督导训练方式。
该方式一般是以督导者与被督导者一对一、面对面地定期举行讨论会的方式进行。
讨论的内容主要涉及工作者实际对案主提供服务时的各种专业程序和技术上的课题,也包括业务学习、行政及社会政策方面的难题。
过去这类督导讨论通常是督导者在被督导者处理案主的问题之后进行的。
后来,由于单面镜等视听设备的运用,这种督导活动可以现场进行。
不过,受各种限制,现场进行的督导毕竟只能在少数机构进行。
督导者与被督导者之间的讨论一般是双向交流式的,从而保证讨论取得最好的效果。
这种讨论会一般每周举行1次,每次1小时左右,持续1〜2年,直至被督导者成为一个能够独立思考、综合判断、熟练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和技巧的社会工作者。
采取个别督导方式的一般程序是,被督导者先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督导者提供一周以来的工作记录或工作中碰到的主要问题,督导者根据这些记录和要点,以引导的方式启发被督导者独立思考,主动探索各种不同的解决方式,并与之讨论不同的解决途径,促使其选择或决定比较适宜的解决方法。
在这个过程中,常涉及专业意识与伦理、知识体系、技术的运用、自我学习和自我引导等一系列问题,这就要求督导者要有坚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敏锐的洞察力,要循序渐进地把督导引向深入。
督导者和被督导者之间的讨论,必须是一种双向的反应式的教与学的活动,才能达到社会工作者专业成长的目标。
即经过1〜2年的督导训练后,被督导者能成为一个富有独立思考能力、综合判断能力、熟悉社会工作技巧和自我认识完善的专业人员。
督导工作是一种的方法

督导工作是一种的方法引言督导工作是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确保组织目标实现的关键之一。
通过督导,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引导干部队伍正确方向,推动工作落实,提高组织效能。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督导工作的概念、作用以及督导工作的方法。
督导工作的概念督导工作是组织监督、指导干部和团队工作的过程。
它通过监督干部的日常工作,了解干部的问题和困惑,及时给予指导和解决方案,以确保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
督导工作同时也是对组织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种监督和评估。
督导工作的作用1. 发现问题和盲点:通过督导工作,可以及时发现组织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避免形成盲点。
督导工作可以帮助干部发现自己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而加以解决。
2. 引导和激励干部:督导工作可以为干部提供正确的方向和指导,帮助他们了解组织目标,激励他们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 推动工作落实:督导工作可以通过监督干部的工作进展和结果,推动工作的落实。
通过督导,可以及时发现工作延误和问题的原因,采取适当的措施解决,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4. 提高组织效能:督导工作可以促进组织的内外协调,加强组织内部各部门和干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提高组织效能。
督导工作的方法1. 定期督导:督导工作应该是定期进行的,可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重点的变化,制定督导计划。
定期督导可以帮助干部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 随机抽查:督导工作可以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通过随机抽查,可以避免预先通知导致的工作表现和结果不真实的情况,更加客观地了解干部和团队的工作情况。
3. 综合评估:督导工作可以通过综合评估的方式进行。
综合评估将干部和团队的工作成果、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等方面综合考虑,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和评估干部和团队的工作情况。
4. 报告反馈:督导工作应该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同时向下级反馈督导结果和改进建议。
通过报告反馈,可以形成工作闭环,及时纠正问题,确保督导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教育督导问责方式

教育督导问责方式
1.督导评估: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文件等方式对学校和教师的专业技能、教学质量、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估,从而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
2. 监督检查:通过对学校和教职工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3. 调查取证: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查找证据,以便更准确地认定责任和采取措施。
4. 反馈通报:将监督评估、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的结果向相关人员反馈,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以促进问题的整改和工作的改进。
5. 追责问责:对于在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学校和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如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暂停执业等。
需要注意的是,教育督导问责方式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坚持依法治教,保证公正、公开、透明。
同时,教育督导问责应当注重引导和帮助,促进学校和教职工的改进和发展,为提高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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