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外出培训管理细则
外出教师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包括在编教师、合同制教师、临时聘用教师等。
第三条外出教师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原则: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教师个人职业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2. 效益优先原则: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益,实现培训资源的合理配置。
3. 灵活多样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满足教师个性化需求。
4. 管理规范原则:建立健全外出教师培训管理制度,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培训计划第四条学校每年制定外出教师培训计划,包括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
第五条培训计划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 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需要;2. 教师个人职业发展规划;3. 市场对教师专业素质的要求;4. 教师实际工作情况。
第六条教师根据自身情况和培训计划,提出培训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培训。
第三章培训实施第七条学校为参加培训的教师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等。
第八条教师参加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积极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第九条教师参加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培训总结,内容包括:1. 培训内容概述;2. 学习心得体会;3. 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
第十条学校对教师培训总结进行审核,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培训考核第十一条学校对参加培训的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培训出勤情况;2. 培训学习效果;3. 培训总结质量;4. 培训后工作表现。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三条对参加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应措施。
中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中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学教师的素质提升和专业发展成为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关注。
为了不断提高中学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水平,学校制定了中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中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流程和要求,确保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效果和质量。
二、目的和原则1.目的:通过外出学习培训,提高中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增加教育教学资源,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2.原则: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精确许可、综合评价。
三、申请和审批流程1.申请流程:(1)教师填写《中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申请表》,说明学习培训的目的、内容、时间、地点等。
(2)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审批流程:(1)学校教务处、行政部门组成的外出学习培训评审组对申请表进行初审。
(2)初审通过后,评审组向校长提交评审意见,并由校长进行最终审批。
四、外出学习培训安排1.学习培训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参观学习、进修培训、学术交流、教科研讨等。
2.学习培训内容:按照教师的专业需求和学校的教育发展需求来确定。
3.学习培训时间: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师工作安排,合理安排学习培训时间。
4.学习培训费用:学校根据学习培训的类型和内容,为教师提供相应的培训费用。
五、教师学习培训回访和评估1.学习培训回访:教师在学习培训结束后,需进行一次回访,向学校汇报所学知识和经验。
2.学习培训评估:学校教务处会委派专人对教师的学习培训进行评估,对教师的学习成果进行考核并记录。
六、外出学习培训管理规范1.学校将建立一个中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档案,包括教师的申请表、审批表、培训记录、评估结果等。
2.学校将定期组织教师学习培训交流会,分享学习成果和经验,并提供相应的反馈和指导。
3.学校将通过教师学习培训对教师进行工作绩效考核,并将其纳入绩效评估体系中。
七、外出学习培训管理的监督与支持1.学校将成立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小组,负责对外出学习培训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教师外出培训管理制度

教师外出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师外出培训的组织管理事项,包括教师短期培训、长期进修、学术交流等各类培训活动。
第三条学校教师外出培训应当坚持“自愿申请、学校统筹、规范管理”的原则,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四条学校领导对教师外出培训活动具有决策权,负责对培训计划的审批和管理。
第二章培训计划第五条教师外出培训活动应当充分考虑学校教学工作需要和教师个人发展规划,注重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第六条教师外出培训计划应当提前向学校领导提出申请,包括培训的目的、地点、时间、经费预算等。
第七条学校领导应当根据教师申请情况和学校实际情况,审批教师外出培训计划,并确定培训的具体内容和安排。
第八条教师外出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在教师个人档案中留存备案。
第九条教师外出培训计划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培训地点、时间、内容等要素。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教师外出培训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教师外出培训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和记录。
第三章培训经费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教师外出培训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经费预算,保障教师培训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十二条学校领导应当明确教师外出培训经费的审批程序和管理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经费使用合乎规定。
第十三条教师外出培训的经费应当专项用于培训费、差旅费、食宿费等与培训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外出培训经费的监督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教师外出培训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学校领导提交培训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对培训经费的使用进行总结和汇报。
第四章培训成果评估第十六条教师外出培训结束后,应当进行培训成果的评估和总结,包括教师学习成绩、培训效果、实际收获等方面。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教师培训成果的考核与奖惩机制,对培训成果显著、实际应用效果好的教师予以表扬和奖励。
学校外出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外出人员培训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外出参加培训的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外出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学校发展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二)注重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三)合理分配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效益;(四)加强培训过程管理,确保培训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章培训计划与审批第四条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制定年度外出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时间、地点、人数等。
第五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和学校培训计划,向所在部门提出外出培训申请。
第六条各部门对申请外出培训的人员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培训条件。
第七条审核通过的外出培训申请,由学校综合管理部统一报校长审批。
第三章培训实施与考核第八条外出培训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参加培训,不得擅自更改培训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九条培训期间,外出人员应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培训组织者的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第十条学校设立培训考核小组,对外出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培训态度;(二)培训成果;(三)培训纪律;(四)培训效果。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外出培训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培训经费管理第十二条学校设立外出培训经费专户,用于支付外出培训人员的交通、住宿、培训费等费用。
第十三条外出培训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挪用、侵占。
第十四条外出培训经费的报销,需提供相关票据,经学校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销。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教师外出培训制度第十七条教师外出培训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教师提出外出培训申请;(二)所在部门审核;(三)学校综合管理部报校长审批;(四)参加培训;(五)培训结束后,向学校提交培训总结。
第十八条教师外出培训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学校能够及时了解培训情况。
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5篇)

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达到共享,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
同时也为了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特制定教师外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1、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____,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同意,教导处安排,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
2、优先派遣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研活动的中青年教师参加。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所任课程必须由自己与相关年级、学科的教师协商调课,一天内由本人安排课时,上报教务处登记;一天以上由学校安排代课。
4、各级学会或者协会通知会员参加的相关业务活动,视具体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课程按外出学习规定执行;学校没有同意的,按旷课处理。
5、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汇报。
通过汇报课、讲座等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
具体汇报方式安排如下:凡参加国家、省、市级或县级两天及以上听课学习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向年级组或教研大组的老师反馈学习、听课情况(几位老师同时参加同一活动,推荐一位或几位老师进行汇报),并将汇报材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上交教导处存档,听课的教师推荐一位或几位必须上一节汇报课。
凡参加千课万人听课的教师,必须上交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同时上一节汇报课,出差报销上限控制在____元以内。
6、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与交流讨论。
7、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8、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登记备案后,方可报销。
教师外出培训管理规章制度

教师外出培训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培训行为,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师外出参加培训的管理。
第三条外出培训应当根据学校的教学需要和教师个人发展需求进行合理安排。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培训管理机制,加强对教师培训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确保教师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教师外出参加培训,应当履行申请、审批、备案等程序。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第六条教师参加培训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填写《教师培训申请表》。
第七条教师培训申请应明确培训的目的、内容、地点、时间、学校所需教学资源等详细信息。
第八条学校应在收到教师培训申请后,及时组织对申请进行审批。
第九条学校应根据教师培训的重要性、紧迫性、合理性等因素,对教师培训申请进行评估,决定是否同意。
第十条学校应在教师培训申请审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教师和培训机构发出审批结果通知。
第三章备案与报销第十一条教师参加培训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备详细的参训情况。
第十二条教师参加培训活动应保留相关的培训材料和证明,以备备案和报销用途。
第十三条学校应及时对教师培训活动的参训情况进行备案,并归档保存至少两年以上。
第十四条教师培训费用报销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
第十五条教师培训费用报销申请应当提供相应的培训材料、报销证明和费用明细等。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十六条学校应加强对教师培训的监督和评估工作,确保培训效果的达到和教师的专业成长。
第十七条学校可通过培训后问卷调查、教师日常教学观察等方式,对教师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八条学校可以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教师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形成相应的评估报告。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九条对于不按照本规章制度规定参加培训、未及时向学校报备等违规行为的,学校可以给予批评、通报批评、书面警告等处罚。
第二十条对于积极参加培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学校可以给予表彰、奖励等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对于涉及学校重要教学任务、学校公共事务等特殊情况下的教师培训,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特殊管理措施。
教师外出学习管理规定(3篇)

教师外出学习管理规定教师外出学习是教师提高自身专业素质的一种重要方式,有助于提升教学水平、更新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方法。
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学习行为,以下是一些管理规定。
1. 外出学习必须符合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经过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教师需提前向学校提出外出学习申请,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
2. 外出学习期间,教师应按照学校安排认真学习,不得私自离校或中途放弃培训。
教师应积极参与学习活动,完成学习任务。
3. 学校将为外出学习的教师提供必要的行程安排和费用支持。
教师应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参加培训或学习活动,并做好学习记录和反馈。
4. 外出学习结束后,教师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学习情况,并提供学习成果或培训证明。
5. 教师外出学习期间,对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影响应尽量减少。
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教师的工作安排。
6. 教师外出学习后,学校应充分利用其获得的学习成果,鼓励其在教学实践中运用,并给予相应的鼓励和支持。
7. 若教师外出学习期间发生意外或其他特殊情况,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与学校保持联系。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教师外出学习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重要的是教师外出学习应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同时尽量减少对正常教学工作的影响。
教师外出学习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学习的管理,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教师外出学习的管理。
第三条外出学习是指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各类学术研讨、培训班、会议等专业学习活动。
第四条外出学习应当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个人成长和专业发展为目的,注重培养教师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第二章外出学习的申请和审批第五条教师参加外出学习活动前,须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教师外出学习申请表》。
第六条外出学习活动的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7天,特殊情况下可适度延长,但不得超过14天。
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规定(3篇)

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规定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是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可以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以下是关于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一些规定:1. 外出学习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质量,促进教师的个人成长和发展。
2. 外出学习培训的主题可以包括教学法、教育理论、教育心理学、教育管理等方面,根据教师个人需要和学校发展需求进行选择。
3. 外出学习培训的方式可以是参加研讨会、教学交流会、培训班、进修学习等,也可以是参观实践、考察调研等。
4. 教师参加外出学习培训需要提前向学校请假,并提交请假申请和培训计划。
学校审批通过后,教师可以按照计划外出学习。
5. 外出学习培训期间,教师需要认真听讲、参与讨论、交流心得,并将所学知识和经验运用到实际教学中。
6. 外出学习培训结束后,教师需要向学校提交学习心得报告,并将所学成果分享给其他教师。
7. 学校可以根据教师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于取得良好成绩和效果的教师,可以给予相应的鼓励和奖励。
8. 学校和教师共同承担外出学习培训的费用,可以由学校提供经费支持或者报销教师的培训费用。
总之,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是一项必要的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和教师应共同重视,注重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为教师专业成长提供支持和保障。
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规定(2)为了提高北小教师教育教学的理念和课堂教学的能力和水平,学校尽可能多派教师参加高水平、高质量的培训学习。
为了加强外出培训学习教师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出培训由学校根据上级安排的培训名额统筹安排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研组长、年级等优秀教师参加。
二、凡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主动安排好自己的课程,并报告教导处备案,如果没有安排好自己所教课程,一律取消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
三、外出培训、学习期间认真遵守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不得旷课、旷工,遵纪守法,不得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
注意安全,特别是往返路中不得搭乘无证、无安全保证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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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外出培训管理细则
(试行)
教师的专业化成长永远在路上,教师外出培训学习是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教师不断完善自我的需要。
XX实验学校按计划启动班主任教师的三年一轮大培训,任科教师的五年一轮大培训、大提升活动;为了规范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 完善相关制度, 增强外派教师研训学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公平性,使教师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XX实验学校教师外出培训管理细则。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原则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有计划派出教师参加各类学习、研讨、交流和培训。
遵循按需培训、学以致用、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并用的原则,派出培训、参赛、参会、交流或学习的教师,由教科室依据有关规定具体安排,经校长(分管副校长)批准后方可参加。
二、教师外出培训、交流、学习的有关细则
1.通知:学校按照上级教研师培门下发到学校文件要求通知相关人员;如文件未定具体人员,由教科室统筹安排推荐相关人员。
其他部门或社会团体发送的培训文件、通知和教师个人接收到的培训信息均不作为教师培训学习的派遣依据。
2.推荐:外出培训人员的选拔应根据培训内容与教师的专业特点综合考虑,遵循教师以培训学习专业对口和全员培训、轮流外出的原则。
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和请假: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由个人先向教科室领取《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凭证》并填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和《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纪律安全承诺书》,并自行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好外出
每一份资源都精雕细琢
期间的教学和工作岗位事宜。
若不在教科室填写登记表格、领取凭证、填写承诺书,以及不按相关规定上交培训资料的,费用不可报销。
若因外出学习,本人没有安排好工作,导致的一切教学影响,由本人负责。
4.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由教科室进行登记,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作为晋级、评优等活动的依据。
5.经费:外出培训学习教师在参培过程中产生的培训费、车旅费、误餐费等费用按学校公务费用报销标准执行,在相应标准内全额报销,超出报销标准的,由参培教师自付。
特殊情况下的培训花费由学校行政会讨论研究决定。
6.资料:外出学习活动中发放的所有资料,参培教师归校后上交教科室进行统一资料管理。
外出学习活动中如有购买其他书籍的需要,须经学校同意后,教师可选择性购买,要求出售方开具发票,教师归校后须将所购买的书籍交教科室审验方能报账,所购书籍移交学校图书室,供教职工借阅。
三、外出培训、学习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 凡外出学习、培训归来的教师,返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将学习的书面总结报告或心得体和相关文件、软件、图片(至少一张培训现场并带培训主题的资料照片)、视频、PPT等培训资料交教科室,登记备案,领取教科室出具的报销证明,办理报销手续。
2. 教科室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或心得进行审阅、存档,并提醒督促教师根据相关培训学时证明在绵阳市继续教育网上登记规范学时。
3. 教科室有权安排相关培训教师利用合适时间在教研组、备课组或全校中就相关培训成果做交流汇报、业务讲座,或把教师的培训成果发布在学校网站、微信平台、网络教育平台。
4. 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上交学习报告体会等相关材料后,由教科室开具证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相关报销工作由后勤处负责。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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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专家、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
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时,若凡缺勤达总课时数 1/3 以上者,考核不合格者,或者给培训学员通报的,学校不给予报销学习费用(以培训方反馈的信息为准)。
6.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行程(旅途)平安,并随时保持通信工具畅通。
7.外出教师回校后,在教育教学行为上和思想观念上要有一定的变化和起色,若培训后依然维持原状,今后将减少外派的机会。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