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产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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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保健工作制度

产科保健工作制度

产科保健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母婴安全,提高产科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产科保健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领导、产科负责人、护士长、助产士等组成,负责产科保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产科保健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资料整理等。

三、工作内容1. 孕前保健(1)开展孕前健康教育,普及孕前保健知识,提高孕妇自我保健能力。

(2)对准备怀孕的妇女进行全面的婚前医学检查,了解其健康状况,提供个性化的孕前指导。

(3)对有特殊健康状况的孕妇,制定个体化的孕前保健方案。

2. 孕期保健(1)开展孕期健康教育,普及孕期保健知识,提高孕妇自我保健能力。

(2)定期进行孕期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孕期并发症,确保母婴安全。

(3)对有特殊健康状况的孕妇,制定个体化的孕期保健方案。

(4)鼓励孕妇进行产后康复训练,促进身体恢复。

3. 产后保健(1)开展产后健康教育,普及产后保健知识,提高产妇自我保健能力。

(2)进行产后访视,了解产妇身体状况,提供针对性的保健指导。

(3)对有特殊健康状况的产妇,制定个体化的产后保健方案。

(4)开展产后康复服务,帮助产妇尽快恢复身体健康。

四、工作流程1. 孕前保健(1)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进行全面的婚前医学检查,了解其健康状况,提供个性化的孕前指导。

(2)孕前保健咨询:对准备怀孕的妇女进行孕前保健咨询,了解其健康状况,提供个性化的孕前保健方案。

2. 孕期保健(1)孕期检查:定期进行孕期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孕期并发症,确保母婴安全。

(2)孕期保健咨询:对孕妇进行孕期保健咨询,了解其健康状况,提供个性化的孕期保健方案。

3. 产后保健(1)产后访视:对产妇进行产后访视,了解产妇身体状况,提供针对性的保健指导。

(2)产后保健咨询:对产妇进行产后保健咨询,了解其健康状况,提供个性化的产后保健方案。

围产期门诊保健工作制度

围产期门诊保健工作制度

围产期门诊保健工作制度一、工作目标:二、工作职责:1.门诊保健医生负责对孕妇进行健康检查和指导,包括基本体格检查、血压测量、体重测量、尿常规检查、心电图检查等。

2.提供妊娠期健康指导和生活习惯指导,包括适当的饮食安排、合理的运动锻炼、避免接触有害物质等。

3.指导孕妇进行孕检,包括抽血检查、B超检查、羊水穿刺等,及时发现和预防可能存在的问题。

4.监测孕妇的孕期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高血压、贫血、妊娠糖尿病等疾病。

5.对孕妇的心理状态进行关注和支持,提供情绪调节和心理疏导服务。

6.提供孕妇的家庭计划和避孕指导,解答相关问题。

三、工作流程:1.孕妇登记:孕妇在怀孕早期到医院门诊登记,填写相关资料,包括孕妇个人基本信息、家庭状况、孕产史等。

同时,进行初步的体格检查和记录相关指标。

2.个人健康档案建立:根据登记资料建立孕妇个人健康档案,记录每次门诊的健康状况和相关检查结果。

3.孕妇健康指导:医生根据孕妇的健康状况和孕周,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指导,包括饮食、运动、休息、心理等方面,帮助孕妇维持良好的健康状态。

4.孕妇体格检查:定期进行孕妇的体格检查,包括血压测量、体重测量、尿常规检查、心电图等。

根据检查结果,及时处理异常状况。

5.孕妇孕检:根据孕周要求进行孕妇的孕期B超、抽血检查、羊水穿刺等孕检项目,以了解胎儿的发育情况和孕妇的健康状况。

6.定期复诊:孕妇需按时复诊,每月一次直至怀孕28周,随后每两周一次直至怀孕36周,之后每周复诊一次,以确保孕妇的健康和胎儿的安全。

7.根据需要转诊:对孕妇出现异常情况或需要进行进一步检查、治疗的,及时进行转诊和协调,并记录转诊情况和结果。

四、工作要求:1.门诊保健医生应具备妇产科专业背景和相关的临床经验,熟悉妊娠期保健的知识和技能。

2.门诊保健医生应保证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处理工作。

3.门诊保健医生应注重对孕妇的隐私保护和个人信息的保密,确保工作过程的安全和合规性。

妇幼保健院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

妇幼保健院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

妇幼保健院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第一篇:妇幼保健院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一、保健部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保健部内各科的保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协调各科室间的关系。

2.制定保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掌握影响全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群体健康的主要因素。

掌握全市孕产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4.开展妇女儿童系列保健、优生优育、健康教育,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5.制订妇幼保健人员培训计划,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6.督促检查各科完成工作计划,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做好各类人员业务技术考核、考绩工作。

7.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国家级、省级、院内科研工作。

8.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单位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二、保健部主任(副主任)职责9.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制订保健部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按时完成年终总结。

10.督促检查所属科室完成工作计划和各类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各科室完成妇幼保健任务。

11.制订切实可行的干预计划,降低本地区的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2.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全面指导本地区基层妇幼保健业务、妇幼卫生信息、健康教育等项工作。

13.定期参加保健门诊及专科门诊,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以利于指导面上工作。

14.有计划安排本部门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培训,协助院领导做好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考核、晋升、晋级工作,安排实习、进修人员的工作。

15.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工作。

16.保健部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各项工作。

三、妇女保健科科长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制订本科各项工作制度、诊疗常规及岗位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做好妇女保健方面调查研究,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产科预防接种人员职责与工作制度

产科预防接种人员职责与工作制度

产科预防接种人员职责与工作制度1、严格遵守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穿戴工作服、帽、口罩、持证上岗,有专人负责,并备有抢救药品。

严禁无预防接种资格人员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2、严格执行冷链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冰箱温度记录齐全,帐苗相符。

3、接种前严格履行登记、询问、检查和接种前告知程序,发现有禁忌症和当前健康状况异常的不予接种或暂缓接种。

4、接种时,严格按预防接种技术操作要点,卡介苗皮内注射,乙肝疫苗肌肉注射。

5、预防接种一律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前检查失效期、包装有无破损。

6、及时填写新生儿预防接种登记表和登记本,告知家长持卡1个月内到新生儿居住地接种门诊办理预防接种证。

每月5日之前向县级疾控机构上报新生儿乙肝、卡介苗接种报表。

疫苗、注射器和冷链管理制度1、健全疫苗、注射器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注射器领发台帐,出入库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名称、数量、生产单位、批号、有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签名等。

2、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

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3、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

4、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经常擦拭保洁,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

每日上、下午2次观察冰箱、冰柜运转温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5、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预防接种消毒、安全接种制度1、接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执业护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等资格,并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预防接种全部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进行,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

孕产妇保健工作岗位说明书

孕产妇保健工作岗位说明书

孕产妇保健工作岗位说明书一、岗位背景和职责孕产妇保健工作是一个关键的社会工作岗位,其目标是维护孕妇和新生儿的身体健康,并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度过孕期和产后恢复期。

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相关医学知识和技能,以提供适当的指导、支持和关怀。

他们还需要与医生、助产士和其他专业人员密切合作,确保孕妇和新生儿得到全面的保健服务。

二、工作职责1. 提供孕期保健指导孕妇需要在怀孕期间接受定期的保健检查和咨询。

保健工作人员的职责之一是提供孕妇关于健康饮食、适当运动和合适的生活方式的指导。

例如,他们可以和孕妇一起制定饮食计划,确保孕妇摄入足够的营养。

此外,他们还可以指导孕妇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既有助于保持孕妇的健康,又能促进胎儿的发育。

2. 开展孕期健康教育活动孕期健康教育对于提高孕妇的健康意识和专业知识非常重要。

保健工作人员可以组织和开展孕期健康教育活动,向孕妇提供关于孕期注意事项、产科疾病预防和生育知识的详细信息。

举个例子,他们可以组织孕妇健康讲座,邀请医生和营养师来分享相关知识,并回答孕妇的问题。

3. 提供心理支持和咨询孕妇在孕期和产后常常面临着各种情绪和心理困扰。

保健工作人员不仅需要关注孕妇的身体健康,还需要关心她们的心理健康。

他们可以与孕妇建立积极的沟通,提供情绪支持和心理咨询,帮助她们应对孕期和产后的各种挑战。

例如,他们可以引导孕妇学习放松技巧,提供孕妇交流小组等社交支持。

4. 进行产后护理和康复指导孕妇在分娩后需要接受专业的护理和康复指导。

保健工作人员负责确保产后妇女得到必要的保健服务,促进其身体的快速康复。

他们可以为新妈妈提供乳房护理、产后体形恢复、育儿知识等方面的指导。

例如,他们可以教授新妈妈正确的喂养技巧,预防乳腺炎等问题,同时也可以向新妈妈介绍适合进行的产后恢复运动。

三、职位要求1. 医学和健康知识保健工作人员需要对孕期和产后的医学知识有深入的了解,熟悉孕期和产后常见的疾病、并发症和饮食要求。

孕产妇保健人员岗位职责

孕产妇保健人员岗位职责

孕产妇保健人员岗亭职责之五兆芳芳创作
1、依照孕产妇保健任务制度要求,做好孕产妇保健各项任务;开展全天候保健门诊,实行首诊担任制.
2、认真做好辖区内青春期、围婚期、生育期、围生期、围绝经期、老年期女性保健及心理疏导任务.
3、严格遵守孕产妇保健、筹划生育技巧任务标准,在执业规模内从事计生办事任务,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咨询办事,发放避孕药具.
4、介入持续医学教育,不竭更新知识,提高孕产妇保健理论水平和专业技巧办事能力;开展孕产妇保健安康教育任务,普及优生优育、孕产妇罕有病、多病发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5、进行科学有效的孕产妇保健根本情况区域诊断,做出阐发、评价,制定干涉措施.
6、做好辖区内孕产妇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阐发、上报任务,实时反应下层任务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孕产妇保健任务任务.。

孕产期保健人员工作制度

孕产期保健人员工作制度

孕产期保健人员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孕产期保健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护孕妇和新生儿的健康,特制定此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孕产期保健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二、工作岗位三、工作职责1.孕产期保健医生负责孕妇健康状况的评估、诊断和治疗。

2.助产士负责孕妇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护理和指导。

3.护士负责孕妇和新生儿的日常护理工作。

4.其他相关专业人员根据需要参与孕产期保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职责。

四、工作制度1.孕产期保健人员要按时按量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不能私自拖延或推卸责任。

2.孕产期保健人员要密切关注孕妇和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相关问题。

3.孕产期保健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不能私自离岗、旷工或违规操作。

4.孕产期保健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专业能力。

5.孕产期保健人员要保护孕妇和新生儿的隐私权,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6.孕产期保健人员要与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良好的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五、工作条件1.孕产期保健人员要保持身体健康,不得带有传染性疾病上岗工作。

2.孕产期保健人员要有必要的职业装备和工作器材,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孕产期保健人员要工作环境整洁、安全,没有任何危害人员身体健康的元素。

4.孕产期保健人员要定期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确保自身身体状况符合工作要求。

六、工作安全1.孕产期保健人员要充分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制度,切实做到安全第一2.孕产期保健人员要正确使用工作器材和药品,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3.孕产期保健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受伤风险。

4.孕产期保健人员要及时报告并处理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

七、奖惩制度1.孕产期保健人员在工作中表现出色,能够有效地保护孕妇和新生儿的健康,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扬。

2.孕产期保健人员如果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操作或给孕妇和新生儿带来伤害,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八、附件1.相关岗位的详细职责、技能要求等可以作为附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围产保健科岗位说明书

围产保健科岗位说明书

围产保健科岗位说明书一、岗位背景围产保健科(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Department),是医院中负责妇产科疾病的诊疗工作的科室。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围产保健科在医疗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具体介绍围产保健科岗位的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培训要求。

二、岗位职责围产保健科医师负责妇产科疾病的诊断、治疗和手术操作。

他们需要具备良好的医学知识和技能,处理各种疾病和并发症,确保孕妇和产妇的安全和健康。

具体职责包括:1. 孕前检查和咨询:围产保健医师会对待孕妇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估,包括测量体重、测血压、检查妇科病史和家族病史等。

他们将提供适当的建议和咨询,帮助孕妇和她们的家人了解和做好准备。

2. 孕妇产检和咨询:围产保健医师要定期对孕妇进行产前检查,包括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

他们会对孕妇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检查胎儿的发育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建议和咨询,以确保母婴的健康。

3. 分娩和产后护理:围产保健医师通常会参与分娩过程,确保产妇和胎儿的安全。

他们将随时观察产程和胎儿的状态,处理产妇可能遇到的并发症,并提供产后护理和宝宝的咨询。

4. 手术操作:在需要的情况下,围产保健医师还将进行妇产科手术,如剖腹产、阴道手术等。

他们需要熟练掌握手术技巧,确保手术安全和病人的康复。

5. 妇科疾病治疗:围产保健医师将负责妇科疾病的治疗,如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等。

他们会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制定治疗方案,并进行相应的治疗操作和药物治疗。

三、技能要求为了胜任围产保健科医师的工作,需要具备以下技能要求:1. 医学知识:围产保健医师需要具备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包括妇产科学、内科学和外科学等方面的知识。

他们应该了解各种妇产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并能及时应对各种急诊情况。

2. 沟通能力:围产保健医师需要善于沟通和倾听,并能清晰地向病人和其家属解释诊断和治疗方案。

他们还需要与其他专业人员(如护士、麻醉师)合作,确保病人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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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制度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围产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开展辖区内孕产妇保健工作,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技术规范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提供孕产期保健技术服务。

二、负责为为辖区内孕妇建立《开封市孕产妇保健手册》(孕产妇健康档案),提供不少于5次的产前检查,提供孕期保健、营养咨询、医学指导等服务。

同时进行产前检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请做好异常情况随访工作。

三、负责高危孕产妇的筛查(高危评分)、管理、转诊、随访等工作。

对辖区内孕妇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登记、系统管理,并及时转往上级医院,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四、负责将孕妇(妊娠28~36周、37~40周)转往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对其产检信息定期随访。

五、负责产妇的产后访视工作,对高危产妇、高危儿酌情增加访视次数。

为辖区内产妇进行产后42天健康检查和保健指导,检查发现异常者,应转往上级医院。

六、开展孕产妇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普及孕产期保健、优生优育等科普知识,加强宣传,公示免费服务内容,提高早孕建册率。

七、接受上级部门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业务培训及工作指导;按时参加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工作例会;参加
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及专业技术水平。

八、定期组织召开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例会,并对信息收集、相关监测等工作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

九、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做好围产保健门诊各项登记,完成辖区内孕产妇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及反馈工作。

十、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孕产妇保健工作任务。

围产保健工作制度
一、开展围产期保健,对辖区内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

12周前建立《开封市孕产妇保健手册》,并做好登记,孕中期检查2次,孕晚期检查2次,如有高危因素的孕妇酌情增加产检次数。

为孕产妇提供孕期保健、咨询、健康教育等服务,孕产期系统管理、高危妊娠管理及产后访视。

二、对高危孕妇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在《围产保健手册》做高危标志,详细记录高危妊娠的发生、转归、结局等情况。

根据职责分工对高危孕产妇及时给予治疗或者转往上级医院保健机构就诊,定期追访,加强管理。

三、教会孕妇进行我自监护,做好产后访视和42天健康检查。

四、对不宜妊娠者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和知情告知,适时终止妊娠。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门诊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定期举办孕妇健康教育学堂,开展孕期保健、孕期卫生、营养个性化指导;进行产褥期保健教指导和育儿指导。

六、严守工作岗位,热情接待孕产妇,耐心询问病史,认真仔细检查。

完成妇女保健服务各种信息的收集、统计、汇总、分析总结及上报质控工作。

七、门诊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技术。

八、完成各项孕产妇保健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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