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堰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教师聘任细则(2024年版)

事业单位教师聘任细则(2024年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聘任条件和原则1.1 聘任条件1.2 聘任原则第二条聘任岗位和职责2.1 聘任岗位2.2 岗位职责第三条聘任期限3.1 聘任期限的种类3.2 聘任期限的起止时间第四条聘任待遇4.1 工资待遇4.2 福利待遇4.3 绩效考核第五条聘任流程5.1 聘任公告5.2 应聘报名5.3 资格审查5.4 面试考核5.5 体检5.6 公示5.7 聘任通知第六条解聘和辞退6.1 解聘情形6.2 辞退情形6.3 解聘和辞退的程序第七条继续教育7.1 继续教育的要求7.2 继续教育的形式7.3 继续教育的考核第八条保密协议8.1 保密内容8.2 保密期限8.3 违约责任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9.1 协商解决9.2 调解解决9.3 仲裁解决9.4 诉讼解决第十条其他约定10.1 违约金10.2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0.3 合同的终止10.4 合同的保管第十一条附件11.1 附件一:聘任申请表11.2 附件二:聘任合同书11.3 附件三:继续教育证明11.4 附件四:保密协议第十二条生效、终止和解除12.1 合同生效条件12.2 合同终止条件12.3 合同解除条件第十三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3.1 法律适用13.2 争议解决第十四条合同的修订和补充14.1 修订和补充的条件14.2 修订和补充的程序14.3 修订和补充的内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聘任条件和原则1.1 聘任条件(二)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者其他相关证书;(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2 聘任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则;(三)业务水平与岗位相匹配的原则;(四)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条聘任岗位和职责2.1 聘任岗位聘任岗位包括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具体岗位及名额根据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2 岗位职责(一)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二)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关心学生的成长,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四)履行其他岗位职责,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中小学学校岗位聘任及管理实施方案

中小学学校岗位聘任及管理实施方案一、引言为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中小学教师岗位聘任和管理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指导思想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发挥教师专业特长,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教师岗位聘任和管理制度,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4.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师个体差异,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三、岗位设置与聘任1. 岗位设置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设置以下岗位:(1)教学岗位: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各学科教师岗位。
(2)管理岗位:包括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等行政管理人员岗位。
(3)教辅岗位:包括图书管理员、实验员、网络管理员等教辅人员岗位。
(4)工勤岗位:包括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等工勤人员岗位。
2. 聘任原则(1)公开聘任: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布招聘岗位、任职条件、招聘程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公平竞争: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参加竞聘,学校按照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择优聘用。
(3)公正评价:学校成立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对教师的专业水平、教学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评价。
(4)合同管理: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岗位管理1. 教学岗位管理(1)制定教学计划:学校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各学科教学计划,确保教学任务的有效实施。
(2)实施教学评价:学校定期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包括课堂教学、作业批改、学生评价等方面,以提高教学质量。
(3)开展教师培训: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双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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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双聘人员的管理,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本单位与外单位签订双聘协议的人员。
第二章双聘人员资格
第三条双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 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管理能力;
3. 符合外聘单位的岗位要求和条件。
第三章双聘协议
第四条双聘人员与外聘单位签订的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双聘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学衔等基本信息;
2. 双聘人员在两个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3. 双聘人员的薪酬待遇;
4. 双聘人员的考核评价机制;
5. 双聘协议的有效期限。
第四章双聘人员管理
第五条双聘人员在两个单位的工作中,应遵守各自的规章制度,不得因双聘而影
响正常工作。
第六条双聘人员在外聘单位的工作时间,原则上应与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相协调。
第七条双聘人员的考核评价应结合其在两个单位的工作表现进行。
第五章薪酬待遇
第八条双聘人员的薪酬待遇由外聘单位和本单位根据协议约定执行。
第九条双聘人员的薪酬待遇应与其实际工作量和贡献相匹配。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本细则由XXX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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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上述内容仅为示例,具体的双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机构的规定和需求来制定。
如果需要针对某个具体机构的双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请提供该机构的名称或相关文件的具体信息。
中心学校岗位聘用实施细则

中心学校岗位聘用实施细则为了规范中心学校的岗位聘用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职责与要求1.中心学校聘用的岗位包括教师、行政人员、专业人员等。
2.招聘单位应明确岗位职责,并明确职位要求,包括学历、专业背景、工作经验、技能等。
3.招聘单位应制定明确的任职资格标准,确保招聘人员符合岗位要求。
二、招聘流程1.招聘需求确定:招聘单位应根据中心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招聘需求及岗位职责。
2.岗位发布:招聘单位将岗位需求发布在中心学校的官方网站、招聘网站等媒体上,同时通知相关渠道发布。
3.简历筛选: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简历进行筛选,选择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4.初试面试:对通过简历筛选的候选人进行初试面试。
初试面试内容包括岗位相关知识、技能以及岗位职责等方面的考核。
5.终试面试:初试面试通过的候选人进入终试面试。
终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养、综合素质、沟通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6.考察调研:对通过终试面试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调研,包括书面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确认其背景信息及工作表现。
7.录用决定:综合考虑考察调研结果,招聘单位做出录用决定,并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8.公示:公示录用结果,以确保招聘公开透明。
9.岗前培训:招聘单位应针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培养其岗位能力。
三、录用合同1.招聘单位应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试用期等相关条款。
2.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员工的权益受到保护。
四、岗位晋升与考核1.岗位晋升:中心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岗位晋升制度,为员工提供晋升的机会,根据不同岗位设置不同的晋升条件与标准。
2.评估考核:中心学校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评估考核,包括工作表现、能力发展、岗位成绩等方面的评估,以确定员工在晋升、薪资等方面的具体待遇。
五、争议处理1.招聘单位应制定相应的争议处理程序,对于招聘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纠纷进行公正、公平的处理。
“市管校聘”班主任岗位设置及聘任实施方案

“市管校聘”班主任岗位设置及聘任实施方案市管校聘班主任岗位设置及聘任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市管校班主任岗位的设置和聘任实施,提高班主任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效能,制定以下方案。
二、岗位设置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市管校应设立班主任岗位。
岗位设置的原则如下:1. 班主任岗位数量应与学校的班级数量相匹配,确保每个班级都有专职班主任负责。
2. 班主任岗位应根据不同年级和班级特点进行细分,以便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
三、聘任实施班主任的聘任应根据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具体聘任实施方案如下:1. 选拔条件: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 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2. 聘任程序:- 学校通过内部选拔或外部招聘的方式确定候选人。
- 候选人需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 学校按照一定的评审标准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
- 最终确定聘任结果并向候选人发出聘书。
3. 聘任期限:班主任的聘任期限应与学生的研究年限相符,通常为一学年。
四、职责和权益任职期间,班主任应履行以下职责和权益:1. 负责班级管理工作,包括学生的研究、生活和安全管理。
2. 协助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家校合作工作。
3. 参与学校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4. 享受相应的工作待遇和福利。
五、评估和培训为了不断提高班主任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应进行评估和培训:1. 定期对班主任的工作进行评估,以提供改进的建议和指导。
2. 组织班主任参加相关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六、实施监督学校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班主任聘任实施的公正、公平和规范。
实施监督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 监督者对聘任程序和聘任结果进行抽查和审核。
2. 随机抽查班主任的工作情况,以确保其履行职责的质量和效果。
以上为市管校聘班主任岗位设置及聘任实施方案,旨在提高市管校班主任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效能,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管理环境和教育条件。
教育中心岗位职责

教育中心岗位职责1. 背景与目的本规章制度旨在明确教育中心的岗位职责,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企业整体发展。
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教育中心的全部岗位工作人员。
3. 岗位分类与职责3.1 教务主管•负责订立教育中心的教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推动执行;•组织订立、完善和实施教务管理制度,确保教务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引导并监督老师队伍的日常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执行教育中心的教学考核制度,并提出改进看法;•开展师资培训和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提升老师的专业素养。
3.2 老师•依据教育中心的教学计划,备课并教授相关课程,确保教学质量;•定时完成学员的作业批改和成绩评定,并予以合理的反馈;•关注学员的学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与学员及家上进行沟通;•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活动,提升教学水平;•搭配教务主管的要求,乐观履行教务主管委派的其他工作。
3.3 学科顾问•负责对学员进行学科发展规划和选课辅导,帮忙学员订立学习计划;•倾听学员的需求,并及时供应专业的咨询和建议;•帮助招生部门进行咨询工作,介绍教育中心的课程和优势;•与老师和家长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学员的学习进展;•乐观参加学科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自身的学科水平。
3.4 学员督导员•负责学员的日常管理,包含考勤、纪律等;•组织并参加学员的集中学习和活动,培养学员的团队合作本领;•关注学员的心理健康情形,及时发现问题并供应适当的帮忙;•及时与学员家上进行沟通,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和表现;•搭配教务主管和学科顾问的要求,乐观履行其他工作。
3.5 行政助理•帮助教育中心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包含文件整理、会议布置等;•负责教材和教学用品的采购、分发和管理;•组织和维护教育中心的信息管理系统,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帮助招生部门进行宣传和招生工作;•帮助教务主管完成其他行政工作。
4. 权责交叉与协作关系教务主管与老师、学科顾问、学员督导员、行政助理之间的职责存在肯定的交叉与协作关系。
双聘工作实施办法_规章制度_

双聘工作实施办法“双聘”工作实施办法根据保利物业公司保物司字[1999]084号“关于贯彻集团公司规范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集团公司关于实施领导职务聘任制度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干部聘任、员工聘用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主管(含)以上管理干部实行聘任制,除公司级领导外,由分公司签发《聘任》。
2、员工实行岗位聘用制。
按照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聘用上岗,并由分公司签发《聘用协议书》。
3、干部聘任与员工聘用应符合本岗(职)位技能要求,并为实现组织目标尽职尽责。
二、聘任与聘用管理办法:(一)干部聘任管理办法:1、公司级领导成员由上级公司聘任;2、公司级以下管理干部由分公司聘任,财务经理、人事经理、销售经理等需上级批准的职务聘任与解聘,应上报物业公司批准,其他部门经理聘任与解聘需上报物业公司备案;3、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含外聘、回聘)、临时工及借调人员一般不得聘任管理干部职位;4、管理干部聘任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在职人员中凡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的双方,不得在同一部门担任有直接隶属关系的行政领导职务。
5、担任领导干部的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办理职务解聘手续:(1)工作岗位调整的;(2)离岗学习时间超过半年的;(3)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含)以上的;(4)离岗休息、退职、退休的;(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职务的。
(二)员工聘用管理办法:1、新员工聘用应符合分公司员工招聘程序规定,通过用人部门与人事部门考核、面试,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聘用。
2、在职员工聘用应依照本办法“岗位考核”程序规定,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聘用,并签发“岗位聘用协议书”。
3、员工在下列情况下应办理岗位解聘手续:(1)工作岗位调整的;(2)离岗学习时间超过三个月(含)的;(3)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三个月(含)以上的;(4)离岗休息、退职、退休的;(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本岗位继续留用的。
三、考核与评估:1、干部聘任考核、任职年度考核工作,由分公司组成临时考核小组进行。
教师教师岗位聘任管理规定

教师教师岗位聘任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教师教师岗位聘任管理规定是指教育行政部门为规范教师招聘和聘任工作,保障教师队伍的质量和稳定性,制定的相关管理规范。
本文将围绕教师教师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展开详细阐述。
二、招聘程序1.招聘需求确定: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教学和管理需要,确定招聘的教师岗位职位及招聘计划。
2.发布招聘信息:教育行政部门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人员。
3.报名和资格审核:报名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包括学历、职称等条件的核实。
4.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者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学能力和沟通能力。
5.体检和背调:经过笔试和面试合格的应聘者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同时教育行政部门还将对应聘者进行背调,核实其个人品行和背景。
6.选拔决策: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背调结果,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7.公示和聘用:教育行政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经过公示期后,教育行政部门正式聘用教师。
三、聘用条件1.学历和专业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和教学任务的要求,确定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要求,如小学教师需要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科专业背景。
2.职称评定要求:教师的职称评定是教师素质提升和专业技能发展的重要标志,教师教师岗位聘任管理规定中明确了不同职称的评定要求和条件。
3.工作经验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和职位级别的要求,确定相应的工作经验要求,如高级中学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
四、择优录用原则1.综合素质优先:教育行政部门在择优录用时,除了考虑教师的学历和专业背景外,还注重综合素质的评估,如教学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2.职称评定加分:已经获得较高职称的教师在择优录用时,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
3.工作经验加分: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教研经验的教师在择优录用时,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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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双堰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政策指导和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的《织金县双堰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岗位设置方案》,特制定以下《织金县双堰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一、聘用工作领导机构为了确保聘用工作顺利进行,中心成立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谭明跃(中心主任)副组长:高婷(中心副主任)成员:罗朝龙周泽敏赵祖耀王晓段佳罗天华米红林谢忠品曾国友王娅二、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从而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学育教学工作的发展。
三、基本原则坚持学科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位取酬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聘用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
四、聘用程序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公布岗位数及其任职条件,职责待遇。
2.应聘人员对照条件职责,自愿申报应聘岗位。
(拟写个人竞聘岗位申请书)3.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
4.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5.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正式聘用人员,并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6.与受聘人员鉴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条件1、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技能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
2、中级专业技术条件(1)竞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①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教学理论水平较高,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和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胜任本职工作;③具有组织和指导教学研究的能力,并能主动承担校级以上的公开课或示范课;⑤身体健康,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有团队意识和创新精神;⑥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首次竞聘可在十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含同等奖项);或地、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含同等奖项);或地、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含同等奖项)排名前五名者;B、任现职以来,参与省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或参与完成地、厅(局)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或主持完成县(处)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C、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市(州、地)级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含同等奖项);D、其它经市(州、地)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认可的条件。
单位获得的省(部)级、市(州、地)级、县级党委或政府表彰的综合类奖项,可作为单位负责人同级获奖奖项。
(2)八级直聘条件: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由专业技术十级或九级岗位直接聘入专业技术八级岗位:A、市(州、地)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B、市(州、地)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C、市(州、地)级人民政府先进工作者;D、获得副高任职资格,因缺岗未被聘任到副高专业技术岗位的;E、其它经市(州、地)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认可的条件。
②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直接聘入专业技术八级岗位;③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12年以上,年度考核累计三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并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的,直接聘入专业技术八级岗位;(3)竞聘八级岗位的人员,需个人写出竞聘岗位申请并提供小学高级职称文件、资格证及聘任证作为佐证材料,达到竞聘条件的优先聘用、同等条件人员除达到以上条件外,还要结合中心对其绩、德、能、勤等量化考核后,择优竞聘。
(4)竞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任现职以来,获和地、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含同等奖项)②任现职以来,参与地、厅(局)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或参与完成县(处)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③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含同等奖项);④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工作成效显著;⑤其它经市(州、地)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认可的条件。
(5)九级直聘条件: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由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直接聘入专业技术九级岗位:A、县(区、市)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B、县(区、市)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C、县(区、市)级人民政府授予的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D、其它经市(州、地)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认可的条件。
②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直接聘入专业技术九级岗位;③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8年以上,年度考核累计三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并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的,直接聘入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6)竞聘九级岗位的人员,需个人写出竞聘岗位申请并提供小学高级职称文件、资格证及聘任证作为佐证材料,达到竞聘条件的优先聘用、同等条件人员除达到以上条件外,还要结合中心对其绩、德、能、勤等量化考核后,择优竞聘。
(7)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现行国家和省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格条件执行。
个人写出竞聘岗位申请并提供小学高级职称文件、资格证及聘任证作为佐证材料,达到竞聘条件的优先聘用、同等条件人员除达到以上条件外,还要结合中心对其绩、德、能、勤等量化考核后,择优竞聘。
(8)竞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具备助理级任职资格条件,有较强的业务技能,能胜任和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另外,获得中级任职资格,因缺岗未被聘任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直接聘入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个人写出竞聘岗位申请并提供小学一级职称文件、资格证及聘任证作为佐证材料,达到竞聘条件的优先聘用、同等条件人员除达到以上条件外,还要结合中心对其绩、德、能、勤等量化考核后,择优竞聘。
(9)专业技术十二、三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现行国家和省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六、聘用办法根据竞聘人数和岗位职数具体情况,竞争同一岗位者,则采用近三年在学校工作量化情况,通过量化积分办法,积分高者优先聘用。
<一>工龄、任职年限加分。
应聘者从参加工作起,每年工龄加0.5分。
任现职年限,每年加1分。
<二>教学成绩按《教学成绩评比方案》,2011年以来在全镇教学成绩评比中获第一、二、三名,积分为: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
<三>近两年所获荣誉加分。
1、个人或集体(包括个人代表集体)获国家、省、地、县、镇(含中心表彰)表彰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2分。
(含教师指导奖。
教师指导奖指教师指导学生在本学科所获得的奖项,包含在校内负责某些专项工作所获得奖项,指导学生获奖的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其他部门。
有活动安排的文件,内容必须是教育教学方面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场地)内统考完成的竞赛,具有辅导文件和证书,具备以上条件的奖可以加分。
通过购书,订报组织形式的竞赛活动;属于宣传普及某方面知识的活动,不属于教育教学学科竞赛,其所获奖项不作为加分条件。
论文类未经中心推荐获奖的也不能作为加分依据。
)2、骨干教师县级加2分、地级加4分、省级加6分、国家级加8分、3、班主任、教研组长、后勤人员、行政人员。
(1)班主任每学年的基准分为1分,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不享有基准分。
(2)后勤人员、教研组长,每学年基准分为2分,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不享有基准分。
(3)学校行政领导每年的考核成绩,教育局行文的以织金县教育局的考核为依据、村小的由中心考核为依据,完成本职工作者予以聘用。
<四>、其它。
1、认真履行本职工作,服从学校安排的(除本职工作外)其它工作,且完成情况较好,对学校作出特殊贡献的教职工,由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酌情加分。
2、借出人员经借用单位考核为中等以上,方可享受现有岗位工资,借出人员不能竞聘上一级岗位。
4、近两年年终考核评为优秀者每年得积分1分。
竞聘同一岗位者如积分相同,则由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投票方式聘用。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解聘其专业技术岗位。
1、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
2、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下等次(不含称职或合格)的。
3、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4、近两年中有一学期请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
<六>、有下列情况者,在聘期内不能解聘。
1、因公负伤,经劳动部门鉴定为1—4级伤残者;2、患病或受伤在规定治疗期内者;3、女教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者;4、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解聘聘用合同的其它情形者;5、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脱产学习的;6、男教职工55周岁以上,女教职工50周岁以上,在任现职期间,教育教学质量,工作完成情况属于中等以上水平的。
本细则由双堰街道教育管理中心2014年3月22日教师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本细则的解释权在聘用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