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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的公司章程(3篇)

个人独资的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独资公司的组织与运营,保障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致力于(公司主营业务),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经营业务范围,如: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教育培训等)。

第二章股东第六条公司由(股东姓名)一人出资设立,出资额为人民币(出资额)元。

第七条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2. 分配公司利润;3. 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4. 依法转让其出资;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2. 遵守公司章程;3. 不得抽逃出资;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一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 修改公司章程;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股东提议召开。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第十五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姓名)为董事长。

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精选3篇

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精选3篇

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年*****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宅第一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其次条公司住宅:******其次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转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需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增减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做出决议。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

****年***月**日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二篇)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摘要:本章程为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章程,包含了公司的基本情况、经营范围、合伙人权益、公司组织架构、公司运营规则等重要内容。

本章程经公司合伙人一致通过,自行具有法律效力。

正文: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第一条公司名称:【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一个人的独资有限公司章程(优秀9篇)

一个人的独资有限公司章程(优秀9篇)

一个人的独资有限公司章程(优秀9篇)一个人的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篇一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一、章程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因转让出资变更股东,若提交的是新章程,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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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所在地公司的营业地址位于(公司地址)。

第三条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_____________(填写公司宗旨)。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填写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填写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为个人独资类型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法律适用本章程的解释适用中国法律。

第八条生效日期本章程自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九条公司股东1. 公司的唯一股东为(股东姓名),号码为_____________。

2. 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益和义务按照其出资比例确定。

3. 股东有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进行增资,但须经过公司股东会议的审议和决策。

第十条公司经营管理1. 公司的经营管理由股东负责。

2. 公司设立总经理一职,由股东任命并聘任。

3. 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并代表公司进行对外事务。

第十一条公司决策机构1. 公司设立股东会议作为最高决策机构。

2. 股东会议由公司股东组成,由股东行使表决权。

3. 股东会议召开须提前七天通知,且必须有超过一半的股东出席方可召开。

第三章公司运营第十二条公司财务1.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由负责人负责财务管理和监督。

2. 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财务会计记录,并定期进行内外部审计。

第十三条公司留存利润和分配1. 公司在支付各项费用及税金后,应将利润的10%列入公积金账户。

2. 公司将剩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四条公司违约及处罚任何股东如违反本章程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相应受到处罚。

第四章解散与清算第十五条解散公司在以下情况下解散:1. 公司目标实现或无法实现;2. 公司破产;3. 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第十六条清算公司解散后,应进行清算工作,按照法律相关规定进行财产清算,并对公司债务进行偿还。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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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________个人独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本公司注册地为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公司组织形式第四条公司性质本公司为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________个人所有。

第五条公司章程的约束力本公司章程是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行为准则,各股东应遵守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股东权益与出资额1. 各股东应按照其出资额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

2. 各股东出资额及占比分配情况如下:(此处列出各股东姓名、出资额及占比等信息)第七条公司管理机构1. 公司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

2.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公司经营管理。

3. 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董事会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第八条董事会1. 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_____名执行董事和_____名非执行董事。

2. 董事的选举、任期、权益和职责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九条监事会1. 监事会由_____名监事组成。

2. 监事的选举、任期、权益和职责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十条股东大会1. 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益机构,由股东全体组成。

2. 股东大会负责审议并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的修订、董事、监事的选举和罢免,以及公司的并购等。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管理1. 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和财务报告。

2. 公司财务报告应由独立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根据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进行公示。

第三章公司运营细则第十二条公司工作机构1. 公司设有______部门/岗位,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2. 各部门/岗位的职责由本公司决定,并根据公司运营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公司业务流程1. 公司业务流程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2. 公司业务流程应在公司内部进行规范化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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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_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本公司的住所设在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公司股东:本公司唯一股东为_________。

第七条公司运营期限:本公司运营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八条公司章程:本章程是本公司的基本章程,是本公司股东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依据。

第九条公司经营方式:本公司经营方式是以盈利为目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进行。

第二章股权第十条股权种类:本公司只设有一种股权,即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第十一条股份变更:股东可以随时变更其持股比例,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二条股份转让:股东可以将其持有的股份有偿或无偿转让给其他人。

但转让的对象必须获得公司股东会的通过。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本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修改公司章程;2、选举和罢免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等;3、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4、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计划;5、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等。

第十四条股东会召开:本公司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必须至少在召集时间前7天向股东发出通知,并在通知中注明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

第十五条股东会决议:股东会的决议应当经过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数过半数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股东会表决:股东会表决采取发言、举手、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数计算结果。

第十七条股东会记录:执行董事应当将股东会的决议内容制成书面记录,并保存公司档案。

第三章公司管理第十八条董事会:本公司设有一个执行董事,由股东选举产生,行使下列职权:1、领导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2、召开股东会,向股东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3、实施股东会的决议;4、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预算等;5、决定公司的人事任免和奖惩等。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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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性质第三条公司住所本公司的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出资人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司章程的效力本章程是出资人设立本公司的基本准则,具有法律效力。

出资人、本公司及其员工、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应遵守本章程。

本章程对出资人、本公司及其员工、债权人和债务人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注册资本第七条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_________元)。

第八条出资方式出资人以货币形式出资,一次性足额缴纳注册资本。

第九条资产评估出资人对其出资的货币进行自我评估,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十条经营管理机构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为董事会和经理。

第十一条董事会(一)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由出资人担任董事长兼董事,并可根据需要礼聘其他董事。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定的董事代理。

(二)董事会的职权1. 制定和修改本章程;2. 决定本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3.决定本公司的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4. 选举或者更换经理,并决定其报酬;5. 决定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6.审议并批准经理提交的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和损益补偿方案;7.监督经理的工作,并有权随时查阅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8. 其他根据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应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三)董事会的会议1.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提前十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通知董事。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出席、表决等程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会议的内容和结果,应制作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盖章,作为本公司的重要文件保存。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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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个人独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个人独资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点本公司注册地点为X。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

第二章公司资本第五条:公司资本总额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元。

第六条: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为X。

第七条:公司股分数量本公司股分总数为X股。

第八条:股分持有股分持有者对本公司享有投票权及分红权。

第九条:股分转让未经股东大会的批准,任何股分持有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分。

第十条:股分转让的限制在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下,本公司只接受有限的市场交易对公司股分的转让。

第三章公司管理第十一条:公司管理机构本公司设有一个董事会、经理以及其它必须的管理组织。

第十二条: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到七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但不能超过两届。

第十三条:董事会职务由董事会中产生董事长和及其它必须的职务,同时设置经理职务。

第十四条: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为本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具有决策和管理的职权。

第十五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为本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可以决定公司的各项重大事务,同时审批公司的各项工作报告及财务报表。

第十六条:经理经理由董事会任命,其职权为公司的具体管理及经营决策。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会计核算制度本公司采用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第十八条:财务报告本公司每年年底需要编制完整的年度财务报告,报告内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

第十九条:税务管理本公司应依法纳税,及时缴纳各项税款。

第二十条:利润分配本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的分红政策及利润情况,及时向股东分红。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法律责任本公司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章程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该责任由违规方承担。

第六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公司投资协议2. 公司分红政策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公司设立、组织、经营、监督和解散等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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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尚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于晓会一人出资设立河北尚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河北尚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安国市安望路西药市北大街298号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1.保健食品生产与销售;预包装食品生产与销售;食品生产(药食同源);2.乳制品(含婴儿配方乳粉)销售;3.沐浴制剂,合成洗涤剂研发、生产与销售;日用化妆品;保健化妆品、百货;4.生物技术开发、咨询、推广服务。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十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一个:股东名称:于晓会住所:河北省安国市育英胡同18号身份证号码: 132440************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和选举监事的权利;(二)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三)有权查阅公司章程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五)公司清盘解散后,由股东执行;(六)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二)股东的住所;(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注册资本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

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于晓会 500万 100%第十三条股东以货币出资。

第十四条股东已于公司注册登记前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不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股东可以以非货币出资,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

第四章股东会第十七条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股东行使股东会权利。

第十八条股东作出以下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委任和更换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九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执行董事第二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推荐产生,任期三年。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任届期满,可以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任期三年。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六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七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执行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执行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可以随时解聘。

第七章监事第二十九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壹名,监事由股东委任,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四)向股东提出提案;(五)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六)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财务、会计第三十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至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三条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三十四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三十五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第三十六条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九章解散和清算第三十七条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

第三十九条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

第四十条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二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第四十四条财产清偿顺序如下: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五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确认。

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六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章程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变更及其它重要条款变动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规定。

修改公司章程,只对所修改条款作出修正案。

第四十八条股东通过的章程修正案,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九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条公司股东通过的有关公司章程的补充决议,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本章程于公司核准登记注册后生效。

股东盖章及签字:年月日【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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