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数据处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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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数据处理规范

环境监测数据处理规范

环境监测数据处理规范前言:环境监测是保障人类健康和生态平衡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得到准确、可靠的数据,确保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比性,制定一系列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环境监测数据处理的规范,以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和准确性。

一、数据采集与传输环境监测数据采集过程中,应采用符合规范的仪器设备,并确保其校准和信息传输的准确性。

以下是数据采集与传输的规范:1.选择合适的仪器设备:根据实际监测要求,选择符合标准要求的仪器设备,确保其测量范围、精度和灵敏度等指标符合监测要求。

2.实施校准和维护: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并记录校准和维护的过程和结果,便于后续数据处理和分析的可追溯性。

3.数据传输和存储:采用可靠的数据传输方式,如加密的网络传输或本地存储设备等,确保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二、数据处理流程环境监测数据处理流程应按照规范进行,确保数据的可信度和可比性。

以下是数据处理流程的规范要求:1.数据录入和校验:对采集到的原始数据进行录入和校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录入过程中,应设立适当的异常数据检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数据。

2.数据清洗和筛选:根据监测要求和数据分析的目的,对原始数据进行清洗和筛选。

清洗过程包括去除异常值和填补缺失值等,筛选过程包括剔除不符合监测要求的数据点。

3.数据归一化和标准化:为了比较不同监测点的数据结果,需要对数据进行归一化和标准化处理。

归一化过程包括按照一定的计算公式将数据压缩到指定范围内,标准化过程则是将数据按照指定的标准进行转换。

4.数据分析和解释:根据处理后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趋势分析,并对结果进行解释。

通过图表、报告等形式,向相关人员进行数据展示和解读。

三、数据质量管理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管理是保证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数据质量管理的规范要求:1.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立数据质量控制的目标和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标准、流程和责任分工等。

化验室检验电子数据的管理规程

化验室检验电子数据的管理规程

化验室检验电⼦数据的管理规程1.⽬的:建⽴化验室检验电⼦数据的管理规程,防⽌检验电⼦数据的丢失,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原始⼀致。

2.范围:化验室各种检验电⼦数据的保存、使⽤、更改、删除及管理。

3.职责:◆系统管理员(质量管理科科长)负责监督检查并确保本管理规程的执⾏。

◆管理员(中⼼化验室主任)负责本管理规程执⾏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数据完整性负责。

◆受限制⽤户(化验员)严格按照本管理规程执⾏。

4.内容:◆定义●电⼦数据:也称数据电⽂,是指以电⼦、光学、磁或者类似⼿段⽣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电⼦签名:是指电⼦数据中以电⼦形式所含、所附⽤于识别签名⼈⾝份并表明签名⼈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数据完整性:是指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于描述存储的所有数据值均处于客观真实的状态。

●授权管理●化验室的电⼦数据⼀般来源于电⼦系统,数据采集、修改、备份、恢复和管理均由质量管理部授权的系统管理员(由质量管理科科长担任)、中⼼化验室主任和检验员完成;为确保电⼦数据的真实、有效,针对不同的⼈员,授权操作,设置相应的访问权限。

●⼀级管理员(系统管理员,由质量管理科科长担任):经质量管理部负责⼈授权的⼈员,具有系统的所有访问权限。

有权建⽴⼆级管理员账户,如电脑系统时间、系统⽇志、操作员权限、增减登录帐户和初始登录帐户密码等,对所有使⽤的应⽤软件进⾏进⾏原名称安装、修复、备份和卸载,必须使⽤和验证应⽤软件为仪器供应商提供的正版软件,保留证书,重装和更换电脑、系统升级应进⾏风险评估,通过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对系统和应⽤软件采集的电⼦数据进⾏备份和恢复,对下级⼈员没有权限的内容设置成灰⾊不能使⽤,下级⼈员没有删除和修改、复制和粘贴、剪切和转移、备份和重命名权限。

定期校验,并对重要操作进⾏复核和审核。

化验室电⼦数据管理规程升级应进⾏风险评估,通过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对系统和应⽤软件采集的电⼦数据进⾏备份和恢复,对下级⼈员没有权限的内容设置成灰⾊不能使⽤,下级⼈员没有删除和修改、复制和粘贴、剪切和转移、备份和重命名权限。

检验规程范本

检验规程范本

检验规程范本
以下是一份检验规程范本,供参考:1.目的本规程的目的是确保检验
过程的准确性、可靠性和一致性,以保证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和材料。

3.检验程序
3.1检验前准备3.1.1确认检验标准和要求。

3.1.2准备检验设备和工具。

3.1.3确认检验样品的数量和规格。

3.2检验过程3.2.1检验员应按照检
验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

3.2.2检验员应使用正确的检验设备和工具进行
检验。

3.2.3检验员应记录检验结果和相关数据。

3.2.4如发现不合格项,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3检验后处理3.3.1检验员应将检验结
果和相关数据记录在检验报告中。

3.3.2检验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

3.3.3如发现不合格项,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检验设备和工
具的管理4.1检验设备和工具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4.2检验设备和工
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尘的环境中。

4.3检验设备和工具应有专人负
责管理和保养。

5.检验记录的管理5.1检验记录应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和保存。

5.2检验记录应保密,不得泄露。

6.变更管理6.1如需对本规程进行
修改,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6.2修改后的规程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7.附则7.1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质量部门所有。

7.2本规程自发布之日
起生效。

数据处理操作规程

数据处理操作规程

数据处理操作规程1.前言数据处理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各个领域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确保数据处理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制定数据处理操作规程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数据处理操作规程的相关内容。

2.数据采集和录入2.1 数据采集数据采集是数据处理的第一步,需要确保采集到的数据准确、完整和可靠。

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2.1.1 确定采集数据的类型和范围,明确需要采集的信息;2.1.2 使用合适的采集工具,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高效性;2.1.3 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必要的验证和清洗,剔除异常数据和重复数据。

2.2 数据录入数据录入是将采集到的数据输入到计算机系统中的过程。

在数据录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2.2.1 确保录入人员具备良好的数据录入技巧和操作经验;2.2.2 使用专门的数据录入软件或工具,提高录入效率和准确性;2.2.3 对录入的数据进行必要的校验,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精确性。

3.数据清洗和筛选3.1 数据清洗数据清洗是为了去除数据中的异常值、缺失值和重复值,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在数据清洗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3.1.1 制定清洗规则,明确需要清洗的数据类型和标准;3.1.2 使用合适的数据清洗工具,提高清洗效率和准确性;3.1.3 对清洗后的数据进行记录和备份,以便后续分析和使用。

3.2 数据筛选数据筛选是根据特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数据进行筛选和过滤,以获取符合要求的数据。

在数据筛选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3.2.1 确定筛选条件和目标,明确需要筛选的数据范围和要求;3.2.2 使用合适的数据筛选工具,提高筛选效率和准确性;3.2.3 对筛选后的数据进行验证和确认,确保筛选结果的准确性。

4.数据分析和处理4.1 数据分析数据分析是根据需求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统计和分析,以获取有意义的信息和结论。

在数据分析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4.1.1 确定分析目标和需求,明确需要分析的数据指标和方法;4.1.2 使用合适的数据分析工具,提高分析效率和准确性;4.1.3 对分析结果进行解释和总结,得出相应的结论。

数据处理操作规程

数据处理操作规程

数据处理操作规程一、背景介绍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信息时代的到来,数据处理成为了各个领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合理、准确地处理数据对于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以及隐私保护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数据处理的流程和操作,提高数据处理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一份数据处理操作规程是必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数据处理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数据分析、客户管理等工作领域。

三、数据处理流程1. 数据采集:从合法、可靠的渠道采集所需数据,确保数据来源准确可靠。

2. 数据录入:将采集到的数据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录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 数据清洗:对录入的数据进行清洗和筛选,剔除重复、无效或错误的数据,保证数据的质量。

4. 数据分析:对清洗后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根据需求选择合适的统计方法和工具进行数据分析。

5. 数据挖掘:通过数据挖掘技术,发现数据中的潜在模式和规律,为决策提供支持和参考。

6. 数据存储:将处理后的数据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存储和备份,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7. 数据报告: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生成相应的报告和可视化图表,能够清晰、直观地呈现数据分析结果。

四、数据处理操作要求1. 数据安全:对于涉及敏感信息的数据,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政策,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 数据准确性:确保数据的录入和整理过程中不出现错误,对于有疑问或不确定的数据应及时核实。

3. 数据一致性:根据统一的标准和规范,确保数据录入和处理的一致性,避免不同人员或不同时间点的数据产生差异。

4. 数据完整性:录入和整理的数据应包含全部必要信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 数据备份:对处理过程中的数据进行定期备份,以防止数据意外丢失或损坏,同时保证数据的可追溯性。

6. 数据传输:在数据传输过程中应采用加密等安全措施,防止数据被篡改或泄露。

7. 数据使用权限:对于敏感数据和个人隐私数据,应限制访问权限,确保数据的合法使用和保护。

检验结果超标、超趋势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检验结果超标、超趋势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制定检验结果超标或超趋势情况的处理,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客观,准确。

应用范围:适用于QC 所有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超出质量标准规定的检验结果(OOS)及超出趋势的实验结果(OOT)的处理,但不包括新仪器设备在批准使用前的仪器和系统的验证的处理。

责任人: QC、QC主任、质量部经理、生产技术部经理。

内容1定义1.1 超出质量标准的实验结果(OOS):检验结果超出法定标准、厂内控质量标准所规定的限度。

1.2 超出趋势的实验结果(OOT):检验结果虽在质量标准之内,但是仍然比较反常,与长期观察到的趋势或者预期结果不一致。

1.2.1 OOT的限度应根据稳定性试验数据、历史批次实验结果的回顾总结及产品特性的了解制定。

例如:活性成分的含量检测,两份平行样品之间的差异大于2.0%;稳定性试验含测的结果与上一个结果绝对偏差大于3.0%,且与初始值的绝对偏差大于5.0%。

1.3 异常数据:指超出标准及超趋势以处的异常数据或来自异常测试过程的数据或事件。

例如:仪器设备停机,人为差错,系统适用性不合格,样品或样品溶液异常等等产生的数据或事件。

2产生的原因2.1 与实验相关的偏差。

2.2 与生产制造过程无关的偏差(如取样时出现差错)。

2.3 与生产制造有关偏差。

3 职责3.1化验员化验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并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并且必须警惕实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系统适用性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所得数据均为无效;试验溶液在核对质量标准确认实验结果符合规定后方可处理。

试验结果为OOS、OOT或得到异常数据时,必须通知化验室主任,并实事求事的同化验室主任一同进行结果调查。

3.2 化验室主任化验室主任必须客观、及时、公正的进行实验室调查,对可能的差错必须立即确认。

清晰、完整的记录调查过程,并确保调查在限定时间内完成,一般调查时限不超过20日。

应将调查进展以及最终结果和改正预防措施及时向质量管理负责人汇报。

调查确证后,告知和培训所有相关化验员。

(新)检验结果异常处理操作规程

(新)检验结果异常处理操作规程

文件标题 检验结果异常处理操作规程 页数:编制部门 文件编号起草人 审核人 QA审阅 批准人 起草原因: 新订 修订说明: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分发部门执行日期 年 月 日1、目的:制定检验中浮现的异常值时应采取的措施,查明原因(生产、取样、样品保存和检验),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避免重复浮现。

2、范围:合用于在质量控制实验室进行的各项成品检测、中间体检测、原辅料检测、工艺用水检测等。

3、职责:3.1检验人员职责:(1) 检验人员的首要责任是获得准确的检验结果;(2) 必须使用经过批准的检验方法;(3) 使用经过校验和适当维护的仪器、设备,而且运行良好;(4) 使用有效期内的标准物质、对照品和合格的试剂、试液;(5) 在丢弃样品制备液、对照品液和标准制备液之前,检验人员应该核查数据对标准的符合性,并正确处理数据;(6) 如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差错,检验人员应即将住手检验;(7) 浮现OOS结果,及时控制样品、溶液至调查结束;(8) 浮现OOS结果,通知QC主管和检验组长,并协助调查;(9) 与QC主管和检验组长等相关人员做出调查结论并完成相关调查报告。

3.2 QC主管和检验组长职责:(1) OOS结果进行确认,对可能的原因进行客观及时的评估;(2) 与检验人员讨论方法,确认检验人员知道并执行了正确的检验方法;(3) 检查原始分析中得到的记录,包括图谱、计算、溶液、检验用材料、仪器和玻璃器具。

确定有无异常和可疑信息;(4) 检查仪器的性能、使用记录;(5) 检查标准品、对照品、试剂、溶剂和其他用到的溶液,应满足质量控制标准的要求;(6) 评估检验方法的执行情况,以保证是按照标准执行的,其标准的制定以方法验证数据和历史数据为基础;(7) 如果OOS结果确定为实验室差错(培训、仪器、工作不子细等),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根本原因分析,确定差错的来源,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以避免再次发生;若属于检验人员错误,则需组织对检验人员进行再培训;(8)整个调查过程中的记录和证据。

检验原始记录管理规程

检验原始记录管理规程

目的:规范检验原始检验数据的填写、复核以及最终检验报告。

范围:适用于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的管理。

职责:质量管理部经理、检验科主管、检验员、复核员。

规程:1. 记录的填写1.1 全部原始数据和计算 (如称重、读数等) 直接记录在相应的检验原始记录上。

1.2 原始记录需用墨水书写,字迹应清晰,需更改时应在错误的原始数据上划一条横线,并将改正数据写在旁边,以保证其清晰可辨并由修改人签名。

2. 检验前准备记录2.1 检查所用检验方法是否有效,记录分析数据并签名;2.2 记录所用的标准品或对照品的名称、纯度、称量。

3. 检验记录应包括分析图谱和其它记录,这些图谱都应同检验报告附在一起,所有分析记录仪的图表(图谱)等应注明品名、批号、项目、日期并签名;4. 检验完成时,将全部检验记录和剩余的样品送至分样员处,由分样员将检验结果交复核员,检查,复核结果;5. 复核员复核完毕签名后,将检验记录交分样员,打印检验报告。

6. 检验员应对检验质量及检验中的错误负责,复核员也应对计算中的错误负责。

7. 各种数据的准确度:7.1 样品称量的有效数字应与所用天平的精密度保持一致;7.2标准溶液消耗的ml数应读到0.01ml;7.3 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对有效位数之后的数字修约采用“四舍六入五留双”的规则。

7.4最后报告的检测结果的有效位数应与方法要求相一致。

在运算过程中,其有效位数可适当保留,而后根据有效数字的修约规则,修约至规定有效位。

再将修约后的数值与标准规定的限度数值进行比较,以判定实际指标或参数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例如:测定值规定值修约值是否符合规定0.106 ≤0.1 0.1 符合规定99.283% 99.0%~101.0% 99.3% 符合规定8. 含量分析的相对偏差的要求:a.HPLC法≤1.5%b.UV法≤1.0%c.滴定法≤0.5%d.微生物检定法≤2.5%9.最终检验报告的签发9.1 质量部经理按规定的检验方法,检查检验员所得的原始数据、计算和检验结果的准确度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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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检验数据处理规程
分发部门:总经理室、质量技术部、物资部、行政部(存档)
检验数据处理规程
1 目的
制订本标准的目的是建立检验数据处理规程,保证实验数据的运算处理准确、可靠。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检验工作中除生物检定统计法以外的各种测量或计算而得的数值的处理。

3 责任人
质量技术部QC 人员。

4 内容
4.1 相对偏差按式计算
相对偏差(%)=X
X X i -×100 式中:Xi ——某一次的测定值;
X ——测定值的平均值。

平行样相对误差按式进行计算
平行样相对误差(%)=2
2
121X X X X +-×100 4.2 标准偏差
算术平均值:多次测定值的算数平均值可按式计算
2/5 检验数据处理规程 QC -O-063
X =n X X X n +++ 21
=n X n i i
∑=1
式中:X ——n 次重复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n ——重复测定次数;
X i ——n 次测定中第i 个测定值。

标准偏差S =()112
--∑=n X X n i i =1/12
1-⎪⎭⎫ ⎝⎛-∑∑==n n X X n i n i i i 式中:X ——n 次重复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n ——重复测定次数;
X i ——n 次测定中第i 个测定值;
S ——标准差。

相对标准偏差RSD=100⨯X
S RSD ——相对标准偏差;
加入的标准物质的回收率按式计算P=%10001⨯-m
X X 式中:P ——加入的标准物质的回收率;
m ——加入的标准物质的量;
X 1——加标试样的测定值;
X 2——未加标试样的测定值;
4.3 直线回归方程的计算:
在绘制标准曲线时,可用直线回归方程式计算,然后根据计算结果绘制。

用最小二乘法计算直线回归方程的工式
QC -O-063 检验数据处理规程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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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2222222Y Y n X X n Y X XY n r X X n Y X XY n b X X n XY X Y X a bX
a y 式中:X ——自变量,为横坐标上的值;
Y ——应变量,为纵坐标上的值;
b ——直线的斜率;
a ——直线在Y 轴上的截距;
n ——测定值;
r ——回归直线的相关系数。

4.4 有效数字
食品理化检验中直接或间接测定的量,一般都用数字表示,但它与数字中的“数”不同,而仅仅表示量度的近似值。

在测定值中只保留一位可疑数字,如0.0123与1.23都为三位有效数字。

当数字末端的“0”不作为有效数字时,要改写成用乘以10n 来表示。

如24600取三位有效数字,应写作2.46×104。

4.4.1 运算规则
1.除有特殊规定外,一般可疑数表示末位1个单位的误差。

2.复杂运算时,其中间过程多保留一位有效数,最后结果须取应有的位数。

3.加减法计算的结果,其小数点以后保留的位数,应与参加运算各数中小数点后位数最少的相同。

4.乘除法计算的结果,其有效数字保留的位数,应与参加运算各数中有效数字位数最少的相同。

5.方法测定中按其仪器准确度确定了有效数的位数后,先进行运算,运算后的数值再修约。

4.5 数字修约规则
4.5.1 再拟舍弃的数字中,若左边第一个数字小于5(不包括5)时,则舍去,即所拟保留的末位数字不变。

4/5 检验数据处理规程QC-O-063 例如:将14.2432修约到保留一位小数。

修约前修约后
14.2432 14.2
4.5.2 在拟舍弃的数字中,若左边第一个数字大于5(不包括5)则进一,即所拟保留的末位数字加一。

例如:将26.4843修约到只保留一位小数。

修约前修约后
26.4843 26.5
4..
5.3 在拟舍弃的数字中,若左边第一个数字等于5,其右边的数字并非全部为零时,则进一,即所拟保留的末位数字加一。

例如:将1.0501修约到只保留一位小数。

修约前修约后
1.0501 1.1
4.5.4 在拟舍弃的数字中,若左边第一个数字等于5,其右边的数字皆为零时,所拟保留的末位数字若为奇数则进一,若为偶数(包括0)则不进。

例如:将下列数字修约到只保留一位小数。

修约前修约后
0.3500 0.4
0.4500 0.4
1.0500 1.0
4.5.5 所拟舍弃的数字,若为两位以上数字时,不得连续进行多次修约,应根据所拟舍弃数字只左边第一个数字的大小,按上述规定一次修约出结果。

例如:将15.4546修约成整数。

正确的做法是:
修约前修约后
15.4546 15
不正确的做法是:
修约前一次修约二次修约三次修约四次修约(结果)
15.4546 15.4545 15.46 15.5 16
4%)。

QC-O-063 检验数据处理规程5/5 4.6 平行试验的相对误差不得超过0.5。

4.7 相对误差不得超过10%。

4.8 标准溶液配制的相对误差:单人配制不得超过0.1%,双人复核不得超过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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