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3年山东省“癌痛要求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工作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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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实践与体会论文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实践与体会论文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实践与体会【摘要】目的:探讨创建癌痛规范性治疗示范病房的临床价值,从而为临床提供借鉴意义。

方法:选取我院2013年2月到2013年5月内收治的癌症患者30例,对其所住的病房进行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的创建,分别从成立项目活动小组、设立质量控制体系、癌痛护理小组的建立与工作任务、编制癌痛规范化治疗培训手册、开展护士定期培训等方面着手。

然后从护士和患者的角度评定创建效果。

结果: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的创建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护士的职业技能和护理能力,同时有效提高了患者对癌痛的掌握率。

结论:通过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提高了我院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减少了医患纠纷,同时提高了护士的护理能力,值得在全市甚至全国推广。

【关键词】癌症疼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6-0506-01癌症疼痛是肿瘤患者最常见却又最难控制的症状之一,据相关报道指出,全世界每年有1000万新发癌症患者,600万人死于癌症,其中一半的患者均有癌症疼痛的症状,而70%的晚期癌症患者则主要表现为疼痛,已经对患者的日常生活构成了威胁。

疼痛包含很多成分,常见的为生理、感觉、情感、认识、行为和社会文化[1]。

癌症患者一旦确诊,惧怕疼痛等心理作用会在其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随着疾病的恶化,患者对治疗失去信心,脱离社会活动等都会进一步加重疼痛。

对于癌症疼痛的治疗一般采用药物治疗为主,手术治疗往往需要考虑患者的总体身体状况和生存期。

近年来,我院根据卫生部颁发的有关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的文件,对部分病房进行了创建实践,现将成果和体会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选取我院从2013年2月到2013年5月内收治的30例癌症患者,将这些患者作为研究对象。

其中男性患者为17例,女性患者为13例,年龄为59~85岁之间,平均年龄为68.2±8.6岁。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年版)》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年版)》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年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1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完善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卫生部启动了“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卫生部组织专家制定了《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年版)》(可在卫生部网站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附件:癌痛规范化诊疗规范(2011年版).doc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年版)一、概述疼痛是癌症患者最常见的症状之一,严重影响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

初诊癌症患者疼痛发生率约为25%;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约为60%-80%,其中1/3的患者为重度疼痛。

癌症疼痛(以下简称癌痛)如果得不到缓解,患者将感到极度不适,可能会引起或加重患者的焦虑、抑郁、乏力、失眠、食欲减退等症状,严重影响患者日常活动、自理能力、交往能力及整体生活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癌痛诊疗行为,完善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提高医疗机构癌痛诊疗水平,改善癌症患者生活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二、癌痛病因、机制及分类(一)癌痛病因。

癌痛的原因多样,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1.肿瘤相关性疼痛:因肿瘤直接侵犯压迫局部组织,肿瘤转移累及骨等组织所致。

2.抗肿瘤治疗相关性疼痛:常见于手术、创伤性检查操作、放射治疗,以及细胞毒化疗药物治疗后产生。

3.非肿瘤因素性疼痛:包括其他合并症、并发症等非肿瘤因素所致的疼痛。

(二)癌痛机制与分类。

1.疼痛按病理生理学机制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伤害感受性疼痛及神经病理性疼痛。

(1)伤害感受性疼痛是因有害刺激作用于躯体或脏器组织,使该结构受损而导致的疼痛。

伤害感受性疼痛与实际发生的组织损伤或潜在的损伤相关,是机体对损伤所表现出的生理性痛觉神经信息传导与应答的过程。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标准及癌症疼痛诊疗规范解读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标准及癌症疼痛诊疗规范解读
(2)中度疼痛:疼痛明显,不能忍受,要求服用镇
痛药物,睡眠受干扰
(3)重度疼痛:疼痛剧烈,不能忍受,需用镇痛药 物,睡眠受严重干扰,可伴自主神 经紊乱或被动体位
癌痛评估—全面评估
癌痛全面评估是指对癌症患者疼痛及相关病情进行全面评估。 包括疼痛病因及类型,疼痛发作情况(加重或减轻的因 素),止痛治疗情况,重要器官功能情况,心理精神情况, 家庭及社会支持情况,以及既往史(如精神病史,药物滥用 史) 等 全面评估通常使用《简明疼痛评估量表(BPI)》,评估疼痛 及其对患者情绪、睡眠、活动能力、食欲、日常生活、行走 能力、与他人交往等生活质量的影响。应当重视和鼓励患者 描述对止痛治疗的需求及顾虑,并根据患者病情和意愿,制 定患者功能和生活质量最优化目标,进行个体化的疼痛治疗
项目意义
• 提高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
• 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 人才培训: 专业医生,专业护士 • 科普宣教癌痛知识 • 推动肿瘤姑息与支持治疗 • 创建学科品牌
内容提要
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背景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重点及进展
如何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
背景介绍:我国癌痛治疗的现状
癌痛的评估
癌症疼痛评估应当遵循‚常规、量化、全面、 动态评估‛的原则
癌痛评估是合理、有效进行止痛治疗的前提
癌痛评估--常规评估
癌痛常规评估是指医护人员主动询问癌症患者 有无疼痛,常规评估疼痛病情,并进行相应的 病历记录。对于有疼痛症状的癌症患者,应将 疼痛评估列入护理常规监测和记录的内容 疼痛常规评估应当鉴别疼痛爆发性发作的原因, 例如需要特殊处理的病理性骨折、脑转移、感 染以及肠梗阻等急症所致的疼痛
副组长:欧阳志焕 副处长 王安平 院 长

癌痛示范病房建设经验

癌痛示范病房建设经验

科室示范病房创建及癌痛规范化治疗
• 科室创建与组织管理
• 癌痛的规范化评估和治疗 • 患者教育
癌痛患者宣教
科普讲座与健康宣教咨询活动
建立癌痛患者宣教制 度,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 科普讲座与健康宣教咨询 活动
35
癌痛患者宣教
癌痛患者座谈会与联谊会
积极组织癌痛患者座 谈会与联谊会,在欢乐祥 和的气氛中进行了疼痛知 识宣教,并进一步加深了 医患沟通,获得广大患者 好评
癌痛患者入院后8小时 内完成全面癌痛评估,并
动态评估疼痛程度、性质
变化,观察爆发性疼痛发 作情况及不良反应,并予 相应处理;病程记录体现 对疼痛的评估和处理;有
疼痛护理单;病床旁有疼
痛评分脸谱图。
22
新型体温单
体温单上体现了疼痛强度的评 分,将疼痛做为第五大生命体 征给予积极的关注 其中,新型体温单 的创立在“医疗质 量万里行”、“三 甲复审”等检查中 设计并建立独立的疼痛护理 得到评审专家的高 单,对患者的疼痛情况进行 度赞同和大力好评 更详细的记录和护理
8 9 10 11 12 13 14 15
2011/8/16 2011/9/1 2011/12/1 2011/10/1 2011/10/1
太行大酒店 华庭商务酒店 华庭商务酒店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 院
80 34 36 120 24 31 150 40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 院 2012/4/19 华庭商务酒店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 2012/5/31 河北省GPM启动会 院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 2012/5/18 院肿瘤内科GPM护士 院 培训会
患者单页随访表
31
癌痛规范化评估与治疗
7、门诊癌痛患者的评估和随访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2011年版)为进一步规范我国肿瘤性疾病诊疗行为,提高我国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改善对肿瘤患者的医疗服务,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制定本标准。

一、科室基本标准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肿瘤专科医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肿瘤科、疼痛科或者晚期肿瘤治疗、临终关怀相关科室。

(一)肿瘤科。

1.三级肿瘤专科医院和三级综合医院:(1)开展肿瘤科临床诊疗工作5年以上,床位不少于30张,年收治中晚期肿瘤患者800例次以上,能够为肿瘤患者提供规范化疼痛治疗;(2)具有独立设置的肿瘤科门诊,能够为癌痛患者提供门诊服务,年开展癌痛治疗240例或1500例次以上;(3)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肿瘤科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4)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每年培训5名以上癌痛治疗医师、6名以上癌痛治疗护士的能力。

2.二级肿瘤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1)开展肿瘤科临床诊疗工作5年以上,床位不少于20张,年收治晚期肿瘤患者400例次以上,能够为肿瘤患者提供规范化疼痛治疗;(2)具有独立设置的肿瘤科门诊,能够为癌痛患者提供门诊服务,年开展癌痛治疗150例或900例次以上;(3)技术水平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级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4)具有培训同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经验和能力。

(二)疼痛科。

开展疼痛科临床诊疗工作2年以上,设置疼痛科门诊。

1.三级医院疼痛科门诊能够独立开展癌痛治疗等工作,每年开展癌痛治疗150例或1000例次以上;或者疼痛科每年收治癌痛患者50例以上;具有年培训3名以上癌痛治疗医师、4名以上癌痛治疗护士的能力。

2.二级医院疼痛科门诊能够独立开展癌痛治疗等工作,每年开展癌痛治疗80例或500例次;具有培训同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经验和能力。

(三)其他晚期肿瘤治疗及临终关怀相关科室参照上述标准。

二、人员基本标准(一)三级医院至少有5名医护人员专职负责癌痛评估与治疗工作,其中至少有2名医师、3名护士。

病例讨论题目(有答案版)

病例讨论题目(有答案版)

请问此患者下一步治疗的建议?
回答参考: 首先此病例考虑是单次用药剂量不够导致,建议增加奥施康定单次的剂量 ,止痛方案调整: 奥施康定80mg Q12h +西乐葆0.2Qd
假如增加剂量后仍维持不到12小时,可考虑增加给药次数如Q8h给药奥施康定
Case2
患者,男性,66岁 入院时间:2014-02-08 ,主诉咳嗽、胸闷3月余,加重伴腰痛10余日 入院时查体:ECOG 3分,右锁骨上窝可触及一肿大淋巴结,约1×1cm,质硬,固定,左下肺 呼吸音低 初步诊断:左肺肿物性质待查:肺癌可能性大 镇痛治疗史:服用扶他林8天, 目前疼痛评分:NRS 5分 疼痛描述:腰背部持续性疼痛,时有左下肢放电样疼痛,变换体位与活动时明显加重
答 案 :
B、可以
问题12:
《癌痛诊疗规范(2011年版)》关于药物止痛治疗, 维持治疗时,是否可以每4小时口服即释吗啡治疗?
A、不可以 B、可以
答 案 :
A、不可以
问题13:
《癌痛诊疗规范(2011年版)》关于药物止痛治疗,维 持治疗时,是否可以每12小时口服盐酸羟考酮缓释片治 疗?
A、不可以 B、可以
答 案 :
A、不推荐
问题01:
2011--2013年原卫生部“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 病房”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
答 案 :
进一步加强我国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提高癌 痛规范化治疗水平,改善肿瘤患者的生存质量, 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问题02:
举一例可用于滴定的强阿片类缓释药物?剂量 如何选择?为什么?
问题14:
简述疼痛的定义?
答 案 :
疼痛是组织损伤或潜在组织损伤所引起的不愉 快感觉和情绪体验。

癌痛示范病房建设经验

癌痛示范病房建设经验
3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 卫生部文件(2011-3)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 河北省启动会(2012-5)
成立创建工作恩 副组长: 李 勇 宋子贤
徐金升 王贵英
专家小组
组 长:刘 巍
成 员:张俊贞 刘志敏 陈璐 付建峰
姜达 刘小立 贾慧群 邢玉英
实施小组
组 长:李 勇 副组长:何宏涛
31
14
2012/5/31
河北省GPM启动会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 院
150
15
2012/5/18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
院肿瘤内科GPM护士 培训会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 院
40
13
分享内容
一、医院示范病房创建工作组织落实 二、科室创建及示范病房癌痛规范化治疗 三、相关科室工作
14
科室示范病房创建及癌痛规范化治疗
• 科室创建与组织管理 • 癌痛的规范化评估和治疗 • 患者教育
创建科室团队
顾 问:黄赐汀、杨瑞合 组 长:刘 巍 副组长:王玉栋、洪 雷 成 员:姜 达、刘风玲、魏素菊、刘志敏、石军梅
刘 英、石书芹、吕雅蕾、孔 雁、刘明峰
癌痛医师(8人):崔彦芝、刘义冰、吕雅蕾、董 倩 洪 雷、左 静、孔 雁、王玉栋
5月 6月 7月 7月以后
我院“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 创建活动
多次研究部署和创建准备工作,制订了“癌痛 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创建示 范病房工作管理制度,并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体 系
我院“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 创建活动
项目小组人员及创 建科室医务人员学习相 关创建活动文件,熟悉 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方案 及相关要求。
刘巍
成 员:宿桂霞 周 烨 张俊贞 杜文力 刘 江 王明霞 陈宗义 姜 达 刘志敏 刘小立 张 静陈璐 宛春甫 贾慧群 付建峰 徐红萌 李 杰 王玉栋 洪雷 王龙

医院癌痛示范病房实施方案

医院癌痛示范病房实施方案

医院癌痛示范病房实施方案随着癌症患者生存期的延长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控制癌痛日益成为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提高癌痛治疗的水平和质量,我国医院纷纷开设癌痛示范病房,帮助患者实现“无痛苦、高质量”的康复期生活。

本文将介绍医院癌痛示范病房实施方案。

1. 引进先进设备首先,在医院癌痛示范病房中必须引进一流的癌痛治疗设备,如疼痛评估仪、物理治疗设备、生物反馈治疗设备、放射性核素治疗设备等,以满足不同阶段妥善治疗的需求。

2. 建立多专业协作团队建立癌痛病人治疗专业团队,由临床麻醉师、疼痛专家、放射科医师、康复医师、心理治疗师等多专业医护人员组成。

在工作中每个专业人员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确保病人得到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治疗。

3. 制定规范化治疗流程制定规范化治疗流程,针对不同的癌痛病人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治疗方案并预测病人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以便整个治疗流程的顺利实施。

治疗流程还应有完善的病人康复计划与专家会诊等环节,对康复带来的影响要进行评估,并探讨优化方案。

4. 优化物质设施环境医院癌痛示范病房优化物质设施,优化环境条件与医患之间的交流,同时加强与社区关系的合作与交流,积极探索建立医闲社区共建计划,以便最大限度地提供病人的福利。

5. 加强病人自我教育通过开展针对术后患者、放疗后患者及病情进展患者等不同类型的自我教育,让癌痛患者了解和掌握相关癌痛预防知识,具备自我治疗和自我调节病情的能力,以便提高医疗治疗的效果。

综上所述,建立医院癌痛示范病房涉及到多方面因素的考虑,需要引进一流的医疗设备,建立多专业协作团队,制定规范化治疗流程,优化物质设施环境及加强病人的自我教育。

我国癌痛示范病房的建设仍在起步阶段,未来需要更多医疗机构加入到这一计划,共享资源,并以敬业、服务、团队合作精神推进医护事业的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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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1-2013年山东省“癌痛规范化治疗
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的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提高肿瘤的规范化治疗水平,提高肿瘤患者的生存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卫生部《2011-2013年“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方案》,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提高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改善肿瘤患者的生存质量,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二、活动目标
利用3年时间,通过开展山东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至2013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创建全国“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10-15家;创建省级“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60个,其中三级医院示范病房40个,二级医院示范病房20个。

通过示范病房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提高我省肿瘤规范化诊疗水平,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

三、活动范围
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及肿瘤专科医院。

四、组织管理
省卫生厅负责国家和省级“示范病房”创建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主要职责是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山东省癌痛规范化治疗专家组(附件);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我省的“示范病房”创建和审核标准;组织审核、推荐国家“示范病房”,审核、确定省级“示范病房”。

省卫生厅委托省肿瘤质控中心负责“示范病房”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协助组建山东省癌痛规范化治疗专家组;协助制订“示范病房”创建和审核标准;印制癌痛规范治疗相关培训教材并组织培训;协助组织对“示范病房”申请单位进行技术审核和指导;开展相关工作信息分析评估等。

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内医院“示范病房”创建相关工作。

四、活动内容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有以下几项重点内容:㈠提高肿瘤规范化诊疗水平。

1.按照肿瘤诊疗相关规范、指南要求,开展医护人员定期培训,提高肿瘤规范化诊疗水平;
2.建立癌痛评估标准和治疗规范,保证患者的疼痛能被及时发现,对疼痛的程度和性质进行正确评估并进行合理镇痛治疗。

㈡提高医院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规范化管理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完善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改进工作机制,优化管理流程,保障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需求。

㈢提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合理应用水平。

1.贯彻落实《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和《癌症三级止痛阶梯疗法指导原则》等规范性文件,提高麻醉和精神药品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合理为癌痛患者进行止痛治疗;
2.建立医护人员定期培训制度,进行癌痛治疗相关知识的培训及更新;
3.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癌痛治疗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并指定专人定期对本科室癌痛治疗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和反馈。

㈣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宣教。

建立医护人员定期培训机制,提高医务人员肿瘤规范化诊疗水平。

建立患者定期宣教制度,采用发放患者宣教手册、设立宣教栏等多种形式,提高患者对癌痛治疗的认知度和用药依从性。

五、实施步骤
㈠筹备启动阶段(2011年7月)
1.省卫生厅制定下发“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方案和创建标准;
2.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和我厅要求,
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并部署创建工作。

㈡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8月—2013年9月)
1.拟创建“示范病房”的医疗机构逐级向省卫生厅提出创建申请;
2.各申请医院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开展“示范病房”创建相关工作;
3.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医院“示范病房”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4.分阶段组织开展“示范病房”审核工作。

省卫生厅组织有关专家,按照《活动方案》和《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审核标准》的要求,对申报的省(部)属医院及各市卫生行政部门推荐的医院进行审核。

对审核合格的单位,授予“山东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

审核工作分3批进行:
⑴第一批“示范病房”审核工作(2011年10月-11月)。

在全省范围内创建20个“示范病房”,其中三级医院示范病房16个,二级医院示范病房4个。

⑵第二批“示范病房”审核工作(2012年10月-11月)。

在全省范围内创建20个“示范病房”,其中三级医院示范病房12个,二级医院示范病房8个。

⑶第三批“示范病房”审核工作(2013年6月-7月)。

在全省范围内创建20个“示范病房”,其中三级医院示范病房12个,
二级医院示范病房8个。

⑷按照卫生部要求,每年在“山东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中推荐部分医院申报卫生部“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

㈢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9月—2013年11月)
1.各市卫生行政部门、省(部)属医疗机构对本市(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终期总结评估,并于2013年9月底前将总结评估材料报卫生厅;
2.卫生厅组织对全省“示范病房”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3.卫生厅组织召开总结会,组织各地区、各医院间交流经验、总结工作,宣传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同时,研究建立肿瘤和癌痛规范化治疗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医院要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切实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㈡抓好落实,稳步推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医院要按照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建立肿瘤和癌痛规范治疗管理的长效机制。

各市要
建立本辖区癌痛规范化治疗专家组,发挥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医疗机构要认真、全面地开展自建自查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扎实稳步开展,持续提高我国肿瘤规范化治疗水平、医务人员癌痛治疗能力和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临床应用管理水平。

㈢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适时组织对有关医院“示范病房”的创建情况和效果开展评估。

评估时要注重癌痛患者的感受和评价,注重患者满意度,切实加强癌痛规范化诊疗工作,积极探索建立肿瘤和癌痛规范化治疗管理的长效机制。

附件:山东省癌痛规范化治疗专家组名单
附件:
山东省癌痛规范化治疗专家组名单
组长:
于金明山东省肿瘤医院研究员副组长:
李宝生山东省肿瘤医院研究员王哲海山东省肿瘤医院研究员傅志俭山东省立医院主任医师周文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主任药师梁军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主任医师组员:
王潍博山东省立医院主任医师张鉴山东省立医院主任药师王秀问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主任医师程玉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主任医师李岩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主任医师姜玉华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主任医师亓元富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主任医师隋中国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主任药师陈伟芬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主任护师
陈绍水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主任医师叶书成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副主任医师王绍平山东省肿瘤医院研究员
盛立军山东省肿瘤医院研究员
翟立民山东省肿瘤医院研究员
王凯国山东省肿瘤医院副主任医师刘玉国山东省肿瘤医院副主任药师王红山东省肿瘤医院副主任护师孙玉萍济南市中心医院主任医师马学真青岛市肿瘤医院主任医师张强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主任医师王涛枣庄市立医院副主任医师王炳平胜利油田中心医院主任医师王旬果东营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张良明烟台毓璜顶医院主任医师张恩宁烟台市烟台山医院主任医师于国华潍坊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刘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管林泰安市肿瘤医院主任医师王爱蓉威海市立医院主任医师丁兆军日照市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任刚莱芜市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王守峰临沂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石建华临沂市肿瘤医院副主任医师孟琦德州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吴振瀛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司海运聊城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陈友山菏泽市立医院主任医师毕经旺济南军区总医院主任医师李明春解放军第401医院主任药师秘书:
谢超山东省肿瘤医院
孟凡松山东省肿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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