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用闲置设备管理规定
闲置设备管理制度

闲置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闲置设备的保管、维护、处置等管理工作,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闲置设备的保管、维护、处置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设立闲置设备管理小组,负责闲置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闲置设备管理小组成员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闲置设备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闲置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闲置设备的登记、保管、维护、处置等具体工作;(三)定期对闲置设备进行清理、盘点,确保设备安全;(四)负责闲置设备处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五)向公司领导报告闲置设备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闲置设备的认定和登记第五条闲置设备的认定标准如下:(一)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二)因技术更新、设备淘汰等原因暂时不使用的设备;(三)因生产任务调整,暂时不使用的设备;(四)其他经公司领导批准的闲置设备。
第六条闲置设备的登记程序如下:(一)使用部门应在设备停用后一个月内,向闲置设备管理小组提出闲置设备认定申请;(二)闲置设备管理小组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设备符合闲置标准后,进行登记;(三)闲置设备管理小组对登记的闲置设备进行编号,建立台账,详细记录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停用时间等信息。
第三章闲置设备的保管和维护第七条闲置设备的保管和维护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确保设备不受损害;(二)节约资源,合理利用能源;(三)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状态良好;(四)环境保护,防止污染。
第八条闲置设备的保管和维护措施如下:(一)设备停用后,使用部门应切断电源、水源、气源等,确保设备安全;(二)定期对闲置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设备性能良好;(三)对易损、易腐蚀的设备,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设备损坏;(四)对长期闲置的设备,应采取封存措施,防止设备被盗、损坏等。
第四章闲置设备的处置第九条闲置设备的处置方式包括:(一)内部调配,将闲置设备调配给其他部门使用;(二)对外出租,将闲置设备出租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使用;(三)对外出售,将闲置设备出售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四)报废处理,对无法修复、无利用价值的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闲置设备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GG209-025A作业文件闲置设备管理规定版号: A发放号:作业文件闲置设备管理规定1、目的规范公司闲置设备管理,搞好闲置设备处理,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闲置设备的管理。
3、定义和术语本规定所称闲置设备是指:设备更新改造淘汰不用的设备;在企业固定资产中连续停用一年以上的设备;购进二年以上,因各种原因未能投产使用的设备。
4、职责4.1机动能源处是公司闲置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承担以下管理职责:4.1.1负责公司闲置设备统一管理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制(修)订工作,并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1.2负责组织闲置设备的确认,指定存放场地,并组织制定保养、维修方案及实施工作。
4.1.3负责闲置设备的内部调剂和对外处理工作,并负责相关手续的办理。
4.2财务处负责组织成套或综合性闲置设备的评估工作,选择、联系评估机构,并将评估结果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负责闲置设备处理款项的收取及损益帐务处理。
4.3设备材料部负责单台设备的评估作价工作,并负责闲置设备对外出让后出厂证的开具工作。
4.4发展计划处负责提供设备添置计划,并参与闲置设备的确认工编制:审核:批准:编号:GG209-025A页码:第2页共4页作。
4.5监察处、审计处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罚意见。
4.6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闲置设备的上报工作,负责本单位闲置设备维护、保养方案的拟订和具体实施工作。
5、管理内容与要求5.1闲置设备的确认及管理5.1.1设备使用单位按每年度向机动能源处上报闲置设备清单,由机动能源处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确认。
5.1.2各单位上报的闲置设备经确认后,由机动能源处登记造册,并对设备给予封存。
5.1.3闲置设备在使用单位原地封存的,由原使用单位保管,闲置设备在公司内部异地封存的由机动能源处委托相关单位保管。
5.1.4闲置设备一经封存,任何单位和人员未经机动能源处批准,不得启用或拆卸设备配件。
设备封存报废及闲置管理制度

设备封存报废及闲置管理制度概述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设备的封存、报废和闲置管理的流程,并有效保护公司的利益,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设备的封存、报废和闲置管理。
设备封存管理封存定义设备封存指某一时间内,为了确保设备状态不被他人使用、修改或者操作所采取的一种管理方式。
封存设备的目的是隔离设备,以便进行维修、验收、专项管理或控制设备的合法使用。
封存流程1.相关部门提出封存申请,并向设备管理员提供封存原因及封存期限。
2.设备管理员审核封存申请并确认封存期限。
3.设备管理员对设备进行封存,包括删除或冻结设备账号、停止设备访问网络或系统等操作。
在特殊情况下,设备管理员会在设备上加上有关封存的标记或者标签,来表明设备已经被封存。
4.设备管理员维护封存设备的记录,包括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操作者、封存原因、封存起止时间、解封时间等。
5.在封存期限到期之前,设备管理员不得擅自解封。
封存原因1.设备丢失或被盗,需要找回设备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设备准备进行彻底检测或维修。
3.设备正在处于一些重大项目工作中,需要进行专项管理或控制设备的合法使用。
4.设备可能存在安全风险,需要进行封存管理直到再次完全检查或处理途中。
设备报废管理报废定义设备报废是指设备因为年限终止、技术甚至存在缺陷而不适用于公司需求,且不存在维修或改造的可能性,需要处置除掉所采取的管理方式。
设备报废后,公司应当进行处置。
报废流程1.设备管理员提出报废申请,并说明报废原因和过程。
当设备年限终止或因为技术或制造原因无法进行维修或改造时,应当执行报废。
2.设备管理员就报废设备进行标识、记录,包括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操作者、报废原因和日期等。
3.设备管理员负责与其他部门联系,安排设备的处置工作。
设备处置应当根据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处理。
报废原因1.设备已达到了最大使用寿命,且不宜再进行维修或改造;2.设备因为技术或制造原因无法进行维修或改造。
设备闲置管理闲置定义设备闲置是指设备虽然未达到报废的期限,但在一段时间内未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本制度将通过设立清单并及时管理,激发公司上下对于闲置设备的重视程度。
设备闲置管理制度内容

设备闲置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设备闲置管理,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设备利用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设备的闲置管理。
第三条设备闲置是指设备处于非正常使用状态或长时间未被使用的情况。
第四条设备闲置管理工作应当遵循节约资源、提高效率、优化配置的原则,确保设备得到充分利用。
第五条设备闲置管理由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负有配合的责任。
第二章设备闲置管理的范围和程序第六条设备闲置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具、办公设备、生产设备、建筑设备等。
第七条设备闲置管理的程序如下:(一)设备管理员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统计,确定设备的使用情况。
(二)设备管理员按照设备使用情况,确定设备是否处于闲置状态。
(三)一旦确定设备处于闲置状态,需要填写设备闲置申请表,并报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四)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对设备进行封存并进行详细的闲置记录。
(五)经过一定期限后,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可根据情况进行设备的重新配置或处置。
第三章设备闲置管理的要求第八条设备闲置管理应当做到以下几点:(一)及时发现和申报:设备管理员应当及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统计,发现设备闲置情况,及时申报。
(二)详细记录:对设备的闲置情况应当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产地、制造厂家、数量、封存日期等。
(三)封存保管:封存闲置设备的单位应当对设备进行保管,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四)重新配置或处理: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可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决定是否重新配置或处理设备。
第四章设备闲置管理的责任第九条对设备闲置管理工作负有以下责任:(一)设备管理员应当认真履行设备闲置管理工作,确保设备得到充分利用。
(二)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设备闲置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设备管理员的工作。
(三)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开展设备闲置管理工作。
(四)对于设备闲置管理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设备闲置封存启用管理制度(3篇)

设备闲置封存启用管理制度1. 目的:设备闲置封存启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合理管理公司的各类设备,防止设备闲置造成浪费,并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办公用具等。
3. 定义:本制度中,设备闲置定义为设备在一定时间内没有被正常使用或者使用频率低于设定阈值。
4. 封存:对于长时间闲置的设备,公司有权决定对其进行封存。
封存的设备应当进行清理、包装,并标明相关信息,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序列号、封存时间等。
5. 封存期限:设备的封存期限根据设备的种类和使用情况决定。
一般情况下,封存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封存期限后,设备可以继续封存或进行其他处理。
6. 启用:封存的设备可以在特定需求的情况下进行启用。
启用设备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或人员的审批,并严格按照启用流程进行操作。
7. 启用流程:启用设备的流程包括申请、审批、验收等环节。
申请人需要填写设备启用申请单,包括设备信息、使用理由、使用期限等。
审批人对申请进行审批,确保设备的启用符合公司的规定和需求。
验收人对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的功能正常。
8. 维护:对于启用的设备,公司有责任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延长设备的寿命。
9. 处理:对于无法启用或不再需要的设备,公司有权进行处理。
处理的方式包括报废、出售、捐赠等,具体方式由相关部门或人员决定。
10. 监督与检查:公司应建立相应的监督与检查机制,加强对设备闲置封存和启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11. 违规责任: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进行相应追责,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辞退等处理措施。
本设备闲置封存启用管理制度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并于规定日期起执行。
如有需要,制度可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经同样流程审批通过后生效。
设备闲置封存启用管理制度(2)是一种规范和管理组织内设备闲置状态的制度,旨在确保设备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闲置设备的管理制度

闲置设备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科学利用公司闲置设备,推动设备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保障设备安全和设备价值的最大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闲置设备的管理和利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工器具等各类设备。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权限属于公司设备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及员工都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对闲置设备的管理和利用。
第二章闲置设备的定义第五条闲置设备是指在公司内部无法正常使用或暂时不需要使用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被新设备替换;2. 因为工艺流程变化或产量变化而无法使用;3. 维修、保养、更新等原因暂时不能使用。
第六条闲置设备不包括因为故障损坏、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无法继续使用的设备,这类设备应当按照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章闲置设备的管理流程第七条闲置设备的管理流程包括设备闲置申报、评估、确认、调配、利用等多个环节。
第八条设备闲置申报:部门负责人应当定期对本部门的设备进行检查和排查,将可能闲置的设备情况向设备管理委员会进行申报。
第九条闲置设备评估:设备管理委员会收到申报后,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闲置设备进行评估,包括设备的技术状况、市场价值、维护保养情况等。
第十条闲置设备确认:设备管理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对设备进行闲置处理,并通知申报部门。
第十一条闲置设备调配:确定闲置设备后,设备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公司的需要和设备的实际情况,决定是自行利用还是向外部进行处置。
第十二条闲置设备利用:如闲置设备由自身部门继续利用,应当对设备进行重新鉴定和登记,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如向外部进行处置,应当通过采购、拍卖或转让等方式,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四章闲置设备的管理责任第十三条设备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内部闲置设备的管理负有最终责任,应当对闲置设备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工厂闲置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闲置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确保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闲置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闲置设备是指因生产任务调整、技术改造、淘汰等原因,暂时不再使用的设备。
第四条闲置设备管理应遵循合理、高效、节约、环保的原则。
第二章闲置设备分类及鉴定第五条闲置设备分为以下几类:(一)因生产任务调整而闲置的设备;(二)因技术改造而闲置的设备;(三)因淘汰而闲置的设备;(四)因维修保养而闲置的设备。
第六条闲置设备的鉴定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鉴定标准如下:(一)设备已达到报废标准;(二)设备因故障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三)设备因生产任务调整、技术改造等原因不再使用;(四)设备因维修保养等原因暂时闲置。
第三章闲置设备购置及验收第七条闲置设备购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满足生产需要;(二)质量可靠;(三)价格合理;(四)售后服务良好。
第八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闲置设备的购置工作,购置前应进行市场调研,确定购置方案。
第九条闲置设备购置后,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一)设备外观、性能是否符合要求;(二)设备附件、备品备件是否齐全;(三)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等文件是否齐全。
第四章闲置设备使用及维护第十条闲置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操作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设备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闲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闲置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三条闲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上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安排维修。
第五章闲置设备处置第十四条闲置设备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合理利用资源;(三)防止环境污染。
第十五条闲置设备处置方式包括:(一)内部调剂使用;(二)对外出售;(三)报废处理。
第十六条内部调剂使用:设备管理部门根据生产需要,将闲置设备调剂给其他部门或车间使用。
设备闲置封存启用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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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闲置封存启用管理制度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设备的闲置、封存和启用管理,确保设备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提高企业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设备的闲置、封存和启用管理。
3. 管理标准3.1. 设备闲置管理1.对于长时间未使用的设备,应及时进行闲置管理,并填写《设备闲置登记表》,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等信息。
2.设备的闲置期不得超过6个月。
超过闲置期的设备,应进行淘汰或重新分配。
3.闲置设备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和丢失。
3.2. 设备封存管理1.当设备暂时不需要使用时,应进行封存管理,并填写《设备封存申请表》。
2.设备封存申请应包括封存原因、封存日期、预计封存期限和封存地点等信息。
3.封存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完好。
4.封存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年。
超过封存期限的设备,应重新评估封存的必要性。
3.3. 设备启用管理1.设备启用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安全可靠。
2.启用设备应填写《设备启用申请表》,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启用日期、启用人员等信息。
3.设备启用后,应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4. 考核标准4.1. 设备闲置考核1.对于超过闲置期的设备,仍未进行淘汰或重新分配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受到相应的批评教育和处罚。
2.对于未填写《设备闲置登记表》的闲置设备,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受到相应的批评教育和处罚。
4.2. 设备封存考核1.对于超过封存期限的设备,仍未重新评估封存的必要性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受到相应的批评教育和处罚。
2.对于未填写《设备封存申请表》的封存设备,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受到相应的批评教育和处罚。
4.3. 设备启用考核1.对于未经必要检查和测试就启用设备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受到相应的批评教育和处罚。
2.对于未填写《设备启用申请表》的启用设备,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受到相应的批评教育和处罚。
5. 附则1.部门负责人应负责监督和执行本制度,并对本部门的设备闲置、封存和启用管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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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用、闲置设备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生产系统装置内停用、闲置设备管理,延长停用、闲
置设备使用寿命,确保停用、闲置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减少和避
免设备在停用、闲置期间造成非正常损坏和丢失,间接节约公司生产
成本,保证后续正常生产。特制定《停用、闲置设备管理规定》。望
各相关车间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做好设备在停运期间的维护、保养、防盗、防冻、防腐等工作,
确保设备长期处于完好状态并具备随时开启能力,为后续生产做好准
备工作。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停用、闲置设备。含装置、各装
置自控仪表、电气配电设施(含应急发电机组)等。
3.定义
停用、闲置设备:凡按公司要求暂停和停止运行的正常设备总称。
4.职责
各使用车间负责设备的登记造册、维护、保养、防盗、防冻、防
腐等工作;
公司生产运行管理处负责生产系统停用、闲置设备的检查、管理
并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车间出具考核依据,同时负责环氧乙烷、乙
烯装置的停用、闲置设备的具体管理工作;
生产运行管理处负责对违反本规定的车间或个人进行考核。
5.管理规定
各部门、车间要做好对停运设备的定期巡回检查工作,防止设备
丢失、损坏,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
每台设备要按照设备各自的维护、操作规程进行维护和检查,将
设备检查和维护情况详细、如实记录;
对于处在停运状态且检修合格的设备,车间要进行彻底除锈防
腐,并保持设备的整体清洁、明亮;
停用、闲置后检修合格的设备,各润滑点必须按润滑五定(定质、
定量、定时、定人、定点)要求的内容进行检查维护(包括各个紧固
螺栓的润滑,防止锈蚀);
对于重点、关键运转设备,要进行手动盘车,防止转子在静止状
态下形成不平衡现象;
部分自动控制系统(排气阀、反吹阀),根据情况按时控制启动,
防止腐、锈卡死;
检查所有机器设备的房屋门窗有无损坏,做好设备防护;
对于露天设备,在不使用时视情况可以切断水源并排干设备、管
线中的积水,以防止冻裂;
空压机停运期间,每周应定时将油气罐凝结水排出,防止结冻;
对现场仪表元件、油管线、添加剂管线要进行彻底检查并做好防
护,防止冻裂、堵塞;
在长期停运期间,各电动机和配电柜要防止湿气侵入,在开机前
应全面检测电动机绝缘性,以防电机因绝缘不佳而烧毁;
设备长期停运超过6个月,再次开车前应将所有润滑油、脂进行
更换,防止润滑油长期吸附潮气而变质;
停用、闲置设备的异动、调拨、调剂、处理、报废均按公司进行
管理;
原则上不允许拆卸长期停用、闲置设备的零部件,如遇急需,必
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方能实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审批手续为
工段申请,车间核实,生产运行管理处审核备案、主管副总批准。
6.考核
未按规定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防盗、防冻、防腐工作的,
一经查出考核责任车间200元/次。
设备在停用、闲置期间出现被盗现象的,直接考核分管车间承担
被盗设备50%金额(现有净值)的罚款作为赔偿。
未经公司允许擅自拆卸、调拨、调剂、处理、报废停用、闲置设
备的按偷盗设备处理。
在接到公司“正常运行”后设备不能开机运行的按《设备事故管
理规定》进行考核。
7.附则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生产运行管理处,修订亦同。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