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表格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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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资料【绝密】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资料【绝密】

第一章 总 论表一、法律关系 主体(双)自然人 自然人(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定主体 机构、组织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 国家 内容权利~ 义务积极、消极客体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 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行为 人身表二、法律事实分类内容标准事件绝对事件(自然现象)、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对事件(社会现象)行为 合法行为(等) 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违法行为(等) 表三、法的形式 形式制定机关。

注意要点宪 法 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 律全国人大——基本法律 人大常委会——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法规行政法规 国务院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规章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效力排序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表四、法的分类 .划分标准法的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创法成不成)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那(内)三小子根本太普通) 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内容很诚实)/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小三长的特别一般)一般法和特别法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祖国) 国际法和国内法 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目的是为了开公司) 公法和私法~【记忆口诀】“小三(根据三种效力)长的特别一般(分成一般法和特别法)”。

表五、经济仲裁适用范围适用“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不适用《仲裁法》 】 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不能仲裁 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人身)原则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无隶属关系 仲裁协议 形式 必须书面!效力 (1)独立存在不受合同影响(2)对效力有争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3)双方签订有效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仲裁裁决开庭、不公开、执行回避制度、可以和解亦可以调解但不能违背一裁终局原则,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注意】区分仲裁庭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和未能形成多数意见的处理措施表六、民事诉讼适用范围“平等主体”“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审判制度}(1)两审终审制;(2)合议制;(3)执行回避制度;(4)开庭并公开诉讼管辖级别管辖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地域管辖普通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特殊管辖(1)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可以协议: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2)保险合同纠纷——保险标的物所在地(3)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4)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始发地、目的地(5)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注意】以上诉讼均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专属管辖。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第二轮章节练习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第二轮章节练习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第二轮章节练习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了支配与被支配、管理与服从的从属关系B.用人单位一律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C.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D.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可以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2.2018年4月,赵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双方口头约定了一个月试用期,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关于双方劳动关系建立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当与赵某补签劳动合同,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合同补签之日起建立B.赵某与甲公司未订立劳动合同,双方之间未建立劳动关系C.赵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赵某进入公司开始工作时建立D.赵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试用期满时建立3.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一定时间的用工形式。

该时间为()。

A.24小时B.20小时C.36小时D.30小时4.某企业急需交付一批产品,需要工人加班。

该企业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正确做法是()。

A.经总经理批准B.经工会同意C.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D.经劳动者同意5.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休息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支付其工资B.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C.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D.劳动者因为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6.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对此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2017我国经济法基础100条记忆小口决(上)

2017我国经济法基础100条记忆小口决(上)
时间 用工之日(不论是否签订合同及何时签订)
形式
书面
劳动者不签 订立时间:
自用工之日 (1)用人单位应当书面 签订 起 1 个月内 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合同 订立时间: 用人单位未签
(2)无需向劳动
(3)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 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
者支付经济补偿报酬Fra bibliotek用工之日起(1)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 倍的工资 (2)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的 单 方 解 随时通知解除

经济性裁员
谁也没错,提前 30 天或额外支付 1 个月工资(补偿) 试用期或劳动者有过错 单位经济原因(补偿)
8.经济性裁员 裁减人员有条件,特殊保护记心间(20 人、10%) 需要裁减人员 20 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 20 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 10%以上的情况: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的。 9.经济补偿 解除中止给补偿,区分违约赔偿异
C.2018 年 6 月 1 日 D.2019 年 6 月 1 日 【答案】 A 【解析】若遇中断重新记 9.地域管辖权 (1)一般地域管辖权 诉讼一发生,先把被告找 (2)特殊地域管辖权 合同起纠纷,两地都来管,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保险合同多,道理很简单,被告住所地,标物所在地; 若问侵权事,官司打在哪?被告住所地,侵权实施地, 侵权结果地,两者均可以; 有交通事故,诉损害赔偿,被告住所地,事故发生地, 最先到达地,飞机先降地; 有交通事故,诉联运纠纷,被告住所地,运输始发地, 还有目的地,哪个都可以; 海损或碰船,诉讼赔偿起,被告住所地,事故发生地, 加害船被扣,最先到达地; 海难救助费,也把纠纷起,船舶得救后,最先到达地。 还有谁能管?船舶救助地。 共同海损来,最先到达地,海损理算地,航程终止地; (3)专属管辖 若因不动产,来把诉讼提,要找不动所在地。 港口作业中,诉讼纠纷起,要看港口所在地。 继承遗产时,若也起纠纷,要问谁是管辖地:被继死亡住所地,主要遗产所在地。 活学活练 9 【单选题】甲、乙因某不动产发生纠纷,甲欲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其选择诉讼管辖法院 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 A.甲只能向甲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B.甲只能向乙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C.甲只能向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D.甲可以选择向乙住所地或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 C 【解析】若因不动产,来把诉讼提,要找不动所在地。 活学活练 10 【多选题】甲企业得知竞争对手乙企业在 P 地的营销策略将会进行重大调整,于是到 乙企业设在 Q 地的分部窃取乙企业内部机密文件,随之采取相应对策,给乙企业在 P 地的 营销造成重大损失,乙企业经过调查掌握了甲企业的侵权证据,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可以 选择提起诉讼的法院有 ( )。 A.甲企业住所地法院 B.乙企业住所地法院 C.P 地法院 D.Q 地法院 【答案】 ACD

最新会计初级考试 经济法 基础重点内容汇总

最新会计初级考试 经济法 基础重点内容汇总

经济法基础重点背诵内容经济法基础背诵的重点有以下: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等。

经济法基础是会计初级考试的一门重要科目,背诵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章节: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以及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这几章的内容是经济法基础的重点考试内容,基本上占试卷总分数的80%左右,所以需要熟练掌握以上内容。

加深对基础知识点的掌握需要在复习过程中反复记忆,不断加深印象,才能达到好的效果。

1、支票概念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使用范围(1)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普通支票既可用于转账,也可用于支取现金。

(2)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3)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3、出票(1)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2)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4、付款(1)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者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不能背书转让。

(3)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

5、空头支票(1)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对空头支票,付款银行有权拒付。

(2)法律责任①单位或个人签发空头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②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经济基础中的计算题:1、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X增值税税率一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含税销售额/ (1 十增值税税率)X 增值税税率-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 (1+成本利润率) ÷(1-消费税税率)2、小规模纳税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X 征收率3、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 税率 =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X 税率关税=关税完税价格X 关税税率4、扣缴计税方法: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格÷(1+税率) X 税率5、从价定率的消费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6、从量定额的消费税: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 定额税率7、复合计征的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X 定额税率8、从价定率的消费税的组价:(1) 自产自用: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利润÷ (1-比例税率)(2) 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加工费) ÷(1 比例税率)(3) 进口: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比例税率)9、复合计征的消费税的组价:(1) 自产自用: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利润+数量X 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2) 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加工费+数量X 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3) 进口: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数量X 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10、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3500 或4800) X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1、年终一次性奖金的个税计算(1) 当月工资薪金所得≥3500 元或4800 元: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X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 当月工资薪金所得<3500 元或4800 元:应纳税额= (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3500 或4800 的差额) X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个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以前年度亏损) X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个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X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一必要费用) X 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14、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税的计算:(1) 每次收入不足4000 元的: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额-800) X20%(2) 每次收入在4000 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X (1-20%) X20%(3)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 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X (1-20%) X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5、稿酬所得应纳个税的计算:(1) 每次收入不足4000 元的: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额-800) X20%X (1-30%)(2) 每次收入在4000 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X (1-20%) X20%X (1-30%)1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个税的计算:(1) 每次收入不足4000 元的: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额-800) X20%(2) 每次收入在4000 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x (1-20%) X20%1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税的计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X20%18、财产租赁所得应纳个税的计算:(1) 每次(月) 收入不足4000 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月) 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额-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800 元]X20%(2) 每次(月) 收入在4000 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月) 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额-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 ]x (1-20%) X20%19、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税的计算:应纳税额- (收入总额-财产原值一合理费用) X20%20、偶然所得、其他所得应纳个税的计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X20%21、从价计征房产税=房产原值X (1-扣除比例) X1.2%从租计征房产税=租金收入X12%(或4%)22、土地增值税的计算过程:(1) 确定收入一一题目给出(2) 确定扣除项目金额<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一一题目给出<2>房地产开发成本一一题目给出知识点】:法的本质和特征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一章总论(一)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试卷18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试卷18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试卷18(总分:7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6,分数:52.00)1.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5小题。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解析:2.下列情形中,订立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具备主体合法性的是( )。

A.未满16周岁的小张与某餐厅签订的劳动合同B.未满16周岁的小李与某杂技团签订的劳动合同√C.未满16周岁的小王与某快递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D.未满16周岁的小赵与某保安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解析: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不满16周岁。

3.周某于2014年4月11日进入甲公司就职,经周某要求,公司于2015年4月11日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已知周某每月工资2000元,已按时足额领取。

甲公司应向周某支付工资补偿的金额是( )元。

A.0B.2000C.22000 √D.24000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前1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所以甲公司应向周某支付工资补偿的金额是2000×11=22000(元)。

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对无效劳动合同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B.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C.无效劳动合同自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之日起没有约束力√D.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解析: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5.方某工作已满15年,2015年上半年在甲公司已休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5天;下半年调到乙公司工作,提出补休年休假的申请。

乙公司对方某补休年休假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答复是( )。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必背10页纸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必背10页纸

初级经济法基础考前必背10页纸目录【必背1】我国法的主要渊源(3年5次) (1)【必背2】法律责任(3年8次,连考3年) (1)【必背3】会计工作岗位设置(3年5次,连考3年,不定项考点) (2)【必背4】会计工作交接(3年4次,不定项考点) (2)【必背5】会计工作监督(3年4次,连考3年) (2)【必背6】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3年7次,连考3年) (2)【必背7】预付卡(3年7次,连考3年,不定项考点) (3)【必背8】支票(3年10次,连考3年,不定项考点) (3)【必背9】票据必须记载事项(3年4次) (4)【必背10】提示付款期限(3年4次) (4)【必背11】承兑(3年5次,连考3年,不定项考点) (4)【必背12】票据权利时效(3年2次) (5)【必背13】增值税的征税范围(3年8次) (5)【必背14】增值税视同销售(3年4次,连考3年,不定项考点) (5)【必背15】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3年15次,连考3年,不定项考点) (6)【必背16】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3年5次,连考3年,不定项考点) (6)【必背17】消费税的征税范围(3年10次,连考3年,不定项考点) (7)【必背18】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3年6次,连考3年,不定项考点) (7)【必背19】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预扣预缴(3年10次,连考3年,不定项考点) (7)【必背20】财产租赁所得相关规定(3年5次,连考3年,不定项考点) (7)【必背21】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3年11次,连考3年,不定项考点) (8)【必背22】房产税税收优惠(3年4次,连考3年) (8)【必背23】税款征收的保障措施(3年7次,连考3年) (8)【必背24】试用期(3年7次,连考3年,不定项考点) (9)【必背25】劳动合同的解除(3年14次,连考3年,不定项考点) (9)【必背26】医疗期(3年7次,连考3年,不定项考点) (10)【必背27】工伤保险的其他规定(3年5次) (10)初级经济法基础考前必背10页纸初级经济法基础考前必背10页纸 1【必背1】我国法的主要渊源(3年5次)【解题技巧】效力层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本级及下级地方政府规章【必背2】法律责任(3年8次,连考3年)初级经济法基础考前必背10页纸2【必背3】会计工作岗位设置(3年5次,连考3年,不定项考点)【口诀大招】两个不得,保管稽核;四个账目,收支费债(出纳不得兼任) (1)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2)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经济法基础重难点总结

经济法基础重难点总结

经济法基础重难点总结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这些内容的考点大概占试卷总分数的80%。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重点关注以下知识点:
1、劳动合同的订立;
2、试用期;
3、劳动合同的解除;
4、劳动合同的终止;
5、经济补偿;
6、劳动仲裁。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需要重点关注以下知识点:
1、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2、基本存款账户;
3、银行卡;
4、国内信用证;
5、票据权利的取得;
6、票据的记载事项;
7、背书;
8、承兑;
9、保证;
10、商业汇票。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属《经济法基础》最重要的知识点了。

需要重点关注以下知识点:
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
3、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4、消费税的税率;
5、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6、营业税的税目;
7、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8、营业税的税收减免。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需要重点关注的知识点如下:
1、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2、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3、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
4、工资、薪金所得;
5、劳务报酬所得;
6、稿酬所得;
7、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经济法基础重难点总结]。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大家要记得学习,考试大纲贯穿整个考试复习过程,复习的每一步都不能偏离大纲。

有部分同学根本不看大纲而去盲目的复习,这是万万不可的,及影响初级会计学习效率,又没有学习方向。

大纲作用主要是明确复习方向,让我们又重点的学习。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地点可能与用人单位住所地不一致)(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为了做好与《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衔接、促进该法的落实)(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提示:(一)工作时间: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

1、标准工时制:(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2)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加班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l小时;(有特殊原因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②生产没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不定时工作制,也称无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日,是指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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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订立主体 劳动者 年满16周岁(文艺、体育、特种工艺除外) 用人单位 无执照亦无委托书不得订立劳动合同,不得扣押证件和收取财物 建立关系 “用工之日”(不论是否签订合同及何时签订)

签订合同 形式 书面(例外:非全日制用工) 订立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

不签的后果 一个月内如是劳动者原因:“终止关系”“支付报酬”“无补偿” 满一个月不满一年则单位违规:“支付双倍工资”“补签合同”,此情形下劳动者不签可终止关系并要求补偿。 满一年则单位严重违规:“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立即补订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新增) 可订立口头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无补偿、报酬结算周期不得超过15日。

合同效力 生效 协商一致、签字盖章、依法订立即生效。(诺成)

无效 前提 已经成立 法定情形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后果 自始无效;(劳动者付出劳动可要求报酬,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 表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无固定期限合同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③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注意】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2008年1月1日后续订起算。

带薪年休假 【注意】看累计工作年限(1年起步,10年分界) 满1年不满10年 5天 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不享受 带薪事假累计20天以上;享受寒暑假超过年休假天数均不享受 满10年不满20年 10天 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不享受

满20年 15天 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不享受 【注意】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换工作不影响享受假期。

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 部分人放假节日 有工资无加班费

平时加班 150% 周末加班 200% 法定休假日加班 300%

不支付加班费的罚则 先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仍不支付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特别注意】计算加班费时需扣除正常工资(2013年新变化) 扣工资 “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表三、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不得约定 【注意1】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 【注意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约定工资的80%”;“最低工资标准”

不满3个月 3个月以上,不满1年 不得超过1个月

1年以上,不满3年 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 不得超过6个月

无固定期限

服务期 单位出钱培训且有凭证 服务期长合同顺延 违约赔偿以培训费为限并计算已履行服务期比例 劳动者原因解除合同照赔 单位原因解除合同不赔

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 可以约定,但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 无效 在签订时“必须有补偿条款”否则就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该协议当然无效

失效 在条款有效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再支付补偿金,或用人单位未按期支付补偿金,“经劳动者催要后仍不支付”

表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法定解除 劳动者 提前通知解除 谁也没错试用期3天,非试用期30天 随时通知解除 单位错误在先,但不严重(补偿) 无需通知即可解除 单位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甚至威胁生命(补偿)

单位 提前通知解除 谁也没错提前30天“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补偿) 随时通知解除 “试用期”或劳动者有过错 经济性裁员 单位经济原因(补偿) 终止 合同期满、退休或享受养老待遇、一方驾鹤西游

排除事项 常识 高危职业未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疑似职业病在医学观察期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女职工孕、产、哺乳期 记忆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补偿金 法定情形 【注意】无论合同解除还是终止,只要不是在试用期间,劳动者无过错且非主动提出离职就应当给予补偿,这是单位的社会责任!

年限 看本单位工作年限:满1年算1个月;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半年计算 基数 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工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特别注意】只有劳动者月工资>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情况下才受到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的限制。

法律后果 ①双方劳动关系消灭 ②单位应出具离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转档 ③合同归档,至少保存“2年”备查 表五、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2013新增) 集体合同 订立主体 工会(上级工会指导下的劳动者)与企业 生效要件 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报劳动行政部门,自其“收到”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 争议解决 由“工会”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劳务派遣 派遣(用人、输出)单位 ①与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②劳动者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 ③将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劳动者,不得克扣报酬

用工(输入)单位 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②告知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③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④对在岗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⑤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劳动者 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有权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注意1】劳务派遣三性原则:“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 【注意2】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均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表六、劳动仲裁

基本规定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非一裁终局) 劳动仲裁不收费

参加人 当事人 ①劳务派遣②承包③单位驾鹤西游④集体合同 当事人代表 劳动者一方 “10人以上”推举“3至5名”代表

代理人 无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才为其指定 第三人 有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参加或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

管辖权 地域管辖权 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管辖 两地申请 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 【注意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但有地域管辖问题 【注意2】两地申请指争议双方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两地申请,区分立案在先原则

申请 时效 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方式 书面、口头均可(与经济仲裁区分) 开庭 开庭并“公开”、执行仲裁庭制、适用回避制度、可以和解与调解

裁决 终局裁决

涉及钱且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合同必备条款争议

【注意】终局裁决非一裁终局原则,对终局裁决不服依然可以提起诉讼(终局裁决与非终局裁决只是生效时间不同)

生效 终局裁决:作出之日起 非终局裁决: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 表七、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订立合同 不订立合同、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超过规定、扣押证件、收取财物

履行合同 单位不按期支付劳动者应得报酬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 “加”付“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

解除或终止合同

合法解除或终止合同,但不履行支付补偿金义务,经催告逾期仍不履行“加”付“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 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依照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就不再支付补偿金) 【区分】“合法”解除或终止合同但不支付补偿与“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表八、基本养老保险(2013新增)

类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包括:所有类型的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不包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

组成 单位缴费部分 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个人缴费部分 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也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府补贴部分

缴费 单位缴费 20% 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个人缴费 8%

享受条件 年龄条件 一般情况 男 60 女 50 女干部 55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 男 55

女 45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男 50 女 45 缴费年限 累计缴费满15年 【注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若选择缴费至满15年,只能延缴保费,不能一次性补足;若不愿意延缴保费,也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保险金;选择一次性领取的,不可以再办理转型。(三条不归路)

表九、基本医疗保险(2013新增) 类型 同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 单位缴费 6% 单位缴费的30%转入个人账户

【注意】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计算 个人缴费 2%

享受条件 定点、定围(急诊、抢救除外) 支付标准 支付区间 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10%(起付线)~年平均工资6倍(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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