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件通报制度
中国建立中央国家机关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制度.doc

中国建立中央国家机关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制度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罗沙史竞男)中央国家机关工委6日印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的规定(试行)》,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制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公众传播媒介公开有关党纪处分典型案件情况。
规定提出,凡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纪工委查处或批准,向纪工委备案以及其他由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查处的党纪处分案件,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可以在中央国家机关党组织范围内发文通报有关党纪处分案件情况。
这些案件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以及涉刑案件,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可以曝光。
其中顶风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以及纪检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应当予以曝光。
通报、曝光的内容包括违纪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主要违纪事实、处理结果。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俞贵麟表示,违纪案件通报曝光胜过千言万语,以案说纪是最生动的纪律作风教育,不仅能令违纪违规者受到惩戒、感到震撼,还能令心存侥幸者望而却步、三思而行。
俞贵麟说,各部门要以推进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为契机,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推动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常态化、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和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常态化,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准备金制度改革的紧急通知发文单位:中国建设银行文号:建总函[1998]125号发布日期:1998-4-1执行日期:1998-4-1生效日期:1900-1-1中国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苏州分行,三峡分行,济南、杭州、浦东分行,总行营业部:为进一步完善存款准备金制度,理顺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关系,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8年3月21日起对现行存款准备金制度进行改革。
为贯彻落实新的存款准备金制度,结合我行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中国人民银行对各国有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一)调整金融机构一般存款缴存范围。
关于典型案例通报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典型案例通报工作实施方案一、引言典型案例通报工作是为了向广大群众宣传典型案例,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将就典型案例通报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探讨。
二、确定通报对象和范围1. 通报对象:典型案例通报工作应针对社会热点事件、法治宣传典型案例以及重要判例进行通报。
2. 通报范围:通报范围应覆盖全国范围,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全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通报方式和渠道1. 通报方式: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通报,包括文字通报、视频通报、微信公众号推送、新闻发布等。
2. 通报渠道:通报渠道应广泛多样,包括主流媒体、政府官网、社交媒体平台等。
四、通报内容和形式1. 通报内容:通报内容应包括案件的基本情况、案情回顾、法律分析和社会影响等方面的内容,以便读者全面了解案件。
2. 通报形式:通报形式可采用文字叙述、图片呈现、视频还原等多种形式,以增强信息传递的效果。
五、通报周期和频率1. 通报周期:根据案件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确定通报周期,一般为每周一次或每月一次。
2. 通报频率:通报频率应根据案件数量和社会需求进行调整,避免频繁通报或长时间不通报的情况。
六、通报机构和责任分工1. 通报机构:典型案例通报工作应由司法机关、执法部门、媒体机构等共同参与,形成多方合作的工作机制。
2. 责任分工:各机构应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通报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信息传递中的失误和偏差。
七、通报效果评估和改进1. 通报效果评估:定期对典型案例通报工作进行效果评估,了解通报工作对社会的影响和反响。
2. 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通报策略和方式,改进通报工作,提升通报效果。
八、典型案例通报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典型案例通报工作对于宣传法治理念、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推动社会法治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九、总结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工作,可以借鉴成功经验,宣传法律知识,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典型案例通报工作的实施方案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乡镇典型案件警示通报制度细则

乡镇典型案件警示通报制度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防范各类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提高反腐败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意识,健全案件预警和惩戒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典型案件警示通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对发生的重大案件和对全局性工作具有警示作用的案件进行通报,是审慎监管、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实施典型案件警示通报的情况,应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收集整理社会各界反映的意见、建议,采纳合理建议,推动工作落实。
第四条镇属各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认真掌握和处理案件信息,并提出通报的建议。
通报事项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真实原则,通报情况失实、信息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条通报范围原则上为镇属各部门、各村(社区),必要时发至驻镇单位。
第六条通报的内容。
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处置情况,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案、破案情况,重大生产、交通、消防事故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情况,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相关的重要维稳、治安警示性信息,以及案情严重,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社会各界比较关注,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的重大案件等。
对立案查处过程中的案件一般不进行通报。
有苗头性、警示性的未结案件可视情况予以通报。
第七条通报形式。
主要采取《工作通报》、简讯、会议、以及其他便于公众
知晓的方式,择机适时进行通报。
民警案例通报制度模板范文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为了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提高执法质量,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案件,现将本季度民警案例通报如下:一、案例概述(本季度共处理案件XX件,以下列举部分典型案例)1. 案件名称:XX盗窃案简要案情:2021年X月X日,犯罪嫌疑人XX(男,XX岁,XX市人)在XX商场盗窃价值XX元的商品。
接报后,我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处理结果:犯罪嫌疑人XX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 案件名称:XX故意伤害案简要案情:2021年X月X日,张某(男,XX岁,XX市人)与李某(男,XX岁,XX 市人)因琐事发生争执,张某持刀将李某捅伤。
接报后,我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张某抓获归案。
处理结果: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3. 案件名称:XX毒品案简要案情:2021年X月X日,我局民警在办理一起治安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XX(男,XX岁,XX市人)。
经进一步侦查,成功破获一起重大毒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XX名,缴获毒品XX克。
处理结果:犯罪嫌疑人XX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二、案例分析1. 盗窃案分析从本季度盗窃案来看,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多样,主要以现金、手机、首饰等贵重物品为目标。
作案时间多选择在夜间、凌晨,作案地点以商场、小区、公共场所为主。
为此,我局将继续加大巡逻力度,提高见警率,有效震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 故意伤害案分析本季度故意伤害案多因琐事引发,当事人情绪失控,导致严重后果。
为此,我局将加强对涉及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民间纠纷的排查化解,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3. 毒品案分析本季度毒品案件表明,毒品犯罪仍然存在较大隐患。
我局将继续深化禁毒人民战争,加强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毒品犯罪的发展蔓延。
三、工作建议1. 加强治安巡逻,提高见警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典型案件通报制度

典型案件通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筑牢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防线,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典型案件通报是指在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完结后,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以案为鉴,通过对典型案件成因的分析,掌握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因素,开展的带有剖析、反思、总结性质的通报工作,以此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防止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第三条案件通报以事实为依据,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
第二章通报主体和对象、范围第四条案件通报的实施主体为纪检监察组织。
第五条案件通报的对象为机关干部职工。
第六条案件通报的范围为:党员干部严重违纪、有代表性的案件;案值较大的窝案、串案等经济案件;顶风违纪典型案件;违反效能建设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案件;其他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
第三章通报层次、方式及内容第七条根据案情实际和警示教育的需要,案件通报形式分为二种:在案发单位或系统内部通报,向社会公众通报。
第八条在案发单位、系统内部通报的,可分别采用发文或会议通报方式,具体通报内容是案件概要和查处的结果,案发的原因和应汲取的教训,包括被查处人的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案发单位制度与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等。
在社会公众中通报的,采用新闻媒体通报等方式。
具体通报内容是案件概要和查处的结果。
第四章通报的审批程序、时限和要求第九条通报的案件,确定通报方式、层次、时间,形成通报材料,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审定后予以通报,最后由办公室负责印发通报文件。
第十条案件通报时限分为定时通报和适时通报两种,原则上一般在案件办结后进行通报,同时根据案件性质和工作需要,择机适时通报。
第十一条案发单位应在案件通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通报意见,将整改计划、措施报告,整改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报告落实情况。
逾期未能落实到位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凡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容,不得通报。
规章制度之案件情况通报制度

案件情况通报制度【篇一:执法案件报告和通报制度】河南省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案件报告和通报制度为进一步加大对畜牧兽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统一指挥、信息互通、全省联动、运转有力的案件查办机制,不断提高畜牧兽医违法案件的查办能力和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案件的报告(一)报告的范围和时限1.发现重大案件或线索,超出本级控制的范围,或可能对其他地方造成严重危害的,要立即上报;2.查处的案件,违法主体涉及两个以上管辖区域,要及时向共同的上级报告;3.查处的案件,性质恶劣,危害严重,涉嫌刑事犯罪的,或发现新的违法手段和行为,需要全省高度防范的,要尽快上报;4.查处的一般案件,每季度上报一次,报告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的前10天。
(二)报告的程序1.一般程序:对于不需要全省立即采取措施的案件或线索,逐级上报;2.特殊程序:对于需要全省立即采取措施的,或因保密等情况需要的,可以直接向省畜牧兽医执法总队报告。
(三)报告的方式1.一般程序报告的案件或线索,以书面形式上报;2.特殊程序报告的案件或线索,可以书面形式上报,也可以电话、电报等形式上报。
二、案件的通报(一)通报的内容1.重大或突发的案件案情、案件线索;2.执法过程中态度消极应付或有严重失误的反面事例;3.未依法依规进行案件查处的;4.报送的执法案卷抽查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5.全省范围内发生的有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案件;6.不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已通报的案件再次发生的;7.成功经验或值得推广、借鉴的工作方法。
(二)通报的时间1.一般案件:每季度通报一次;2.特殊案件: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的案件,随时通报。
(三)通报的形式1.省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系统平台公开通报;2.书面形式通报;3.其他途径通报。
三、报告和通报工作的考核各级畜牧兽医执法机构应严格执行案件报告和通报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篇二:违法违纪案件通报制度】违法违纪案件通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发挥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作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筑牢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防线,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执法典型案例报送制度范本

执法典型案例报送制度范本一、目的和意义为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效率,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执法公正,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执法典型案例的报送范围、程序、要求和处置措施,旨在为执法人员提供明确的指导,促进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形成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包括:(一)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影响力的案件;(二)涉及新型法律问题、疑难问题的案件;(三)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四)其他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的案件。
三、报送程序和时间(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符合典型案例范围的案件,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包括案件基本情况、执法依据、执法过程、处理结果等。
(二)执法人员应当在案件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将典型案例材料报送所在单位的执法部门。
(三)执法部门应当在收到典型案例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要求的,报送给上级执法部门。
(四)上级执法部门应当在收到报送的典型案例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典型案例,并进行通报。
四、报送要求(一)典型案例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二)典型案例材料应当包括案件基本情况、执法依据、执法过程、处理结果、案例分析等内容。
(三)典型案例材料应当规范书写,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五、典型案例的处置(一)典型案例将作为执法人员培训、考核的重要素材,供执法人员学习、借鉴。
(二)对报送典型案例的执法人员,给予一定的表扬和奖励。
(三)对未按要求报送典型案例的执法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纳入执法考核。
六、附则(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各级行政执法部门。
(三)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典型案件警示通报制度

典型案件警示通报制度篇一:作风方面案件通报曝光工作的规定作风方面案件通报曝光工作的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XX系统作风方面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更好发挥案件查办的教育警示作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通报,是指由XXXXX局纪委在全县XXX系统内发文通报有关作风方面案件情况。
本规定所称曝光,是指由县XXXX局党委、纪委通过公示栏、XXX网等公众传播媒介公开有关作风建设方面典型案件情况。
第三条凡由上级纪委查处的作风建设方面的案件,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可以通报。
第四条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精神案件以及纪检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精神的案件,要及时予以曝光。
第五条通报、曝光的内容包括违纪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主要违纪事实、处理结果。
第六条通报下发到XXXXXXXX,同时抄送局党委。
各XXXX接到通报后应当及时组织学习,引以为戒。
第七条XXXX局党委、纪委应当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批、报备。
XX在查处本单位作风建设方面案件时,要及时向XXXX局党委、纪委报批、报备,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县XXXX局党委、纪委应当约谈XX党委(支部)书记。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县XX局党委、纪委可以通过召开典型案件通报会的形式,开展作风建设方面案件通报曝光工作。
第九条XX党委(党支部)应重视和支持作风方面案件通报曝光工作。
第十条本规定由XXXX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二:银行业违法违规案件通报制度银行业违法违规案件通报制度银监办通[2004]132号2004年6月7日第一条为进一步防范银行业各类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意识,健全案件预警和惩戒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案件通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的重大案件和对全局性工作具有警示作用的案件进行通报,是审慎监管、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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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件通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筑牢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防线,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典型案件通报是指在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完结后,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以案为鉴,通过对典型案件成因的分析,掌握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因素,开展的带有剖析、反思、总结性质的通报工作,以此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防止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第三条案件通报以事实为依据,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
第二章通报主体和对象、范围
第四条案件通报的实施主体为纪检监察组织。
第五条案件通报的对象为机关干部职工。
第六条案件通报的范围为:党员干部严重违纪、有代表性的案件;案值较大的窝案、串案等经济案件;顶风违纪典型案件;违反效能建设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案件;其他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
第三章通报层次、方式及内容
第七条根据案情实际和警示教育的需要,案件通报形式分为二种:在案发单位或系统内部通报,向社会公众通报。
第八条在案发单位、系统内部通报的,可分别采用发文或会议通报方式,具体通报内容是案件概要和查处的结果,案发的原因和应汲取的教训,包括被查处人的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案发单位制度与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等。
在社会公众中通报的,采用新闻媒体通报等方式。
具体通报内容是案件概要和查处的结果。
第四章通报的审批程序、时限和要求第九条通报的案件,确定通报方式、层次、时间,形成通报材料,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审定后予以通报,最后由办公室负责印发通报文件。
第十条案件通报时限分为定时通报和适时通报两种,原则上一般在案件办结后进行通报,同时根据案件性质和工作需要,择机适时通报。
第十一条案发单位应在案件通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通报意见,将整改计划、措施报告,整改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报告落实情况。
逾期未能落实到位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凡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容,不得通报。
对有专门要求的重大案件内容应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层次、一定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