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
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潍质监〔2010〕03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更好地执行新颁布的《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I—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268—2008),《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141—2008)等规范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1.0.2条凡在潍坊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1.0.3条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应当符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的要求。
第二章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第2.0.1条竣工验收按单位工程组织验收,一般分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单位工程,分别按观感质量、安全及使用功能、质量保证资料三个方面进行评价,然后进行综合评价。
观感质量评价应采用本办法附表1的统一格式,安全及使用功能评价应采用本办法附表2的统一格式,质量保证资料评价应采用本办法附表3的统一格式,综合评价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采用本办法附表4的统一格式。
第2.0.2条工程质量综合验收结论为“合格”、“不合格”两种评价意见,其中安全与使用功能评价为否定项目,若存在影响安全与使用功能的重大质量隐患,则工程评价为“不合格”。
第2.0.4条本办法由潍坊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
第2.0.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表1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价表附表2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及使用功能评价表附表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评价表附表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价记录附表1-1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评价记录附表1-2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价记录附表1-3单位(子单位)工程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评价记录附表2-1单位(子单位)工程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评价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评价记录附表2-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评价记录附表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评价记录附表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附表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附表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用表附表5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预验收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78号令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00年4月4日经第二十二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2000年4月7日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第五条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五)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六条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建设部令第78号[2000]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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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8号2000年4月1日发布 2000年4月1日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第五条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难许使用文件;(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五)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六条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八条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建质[2013]17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2月2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第一条为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工程符合以下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制度1. 总则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制度。
2. 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类订单、合同、质量、安全等资料编制。
3. 规范性要求1.工程竣工资料必须按照结构设计图进行编制,包括静态、动态、水电安装等各方面资料,按《建筑工程竣工与验收标准》,对竣工资料进行评估。
2.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手续,所有竣工资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存档备份,并进行完备齐全的归档。
3.工程竣工资料归档要求完备齐全、精确规范、准确无误、内容真实可靠。
4.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图样制品、设计计算书、竣工报告、竣工图集、验收报告、安全生产资料、保修手册等资料,并在归档时进行分类、整理。
4. 管理程序1.组织编制:竣工资料编制要在总工程验收之前,由工程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资料编制,由总工程师负责审核、签字确认。
2.归档管理:资料归档负责人负责将各类竣工资料分类整理清楚后,按照项目归档目录进行归档,并定期进行盘库。
3.监理审核:竣工资料编制一次完成,应当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进行初审后,再进行复审确认,以确保所有竣工资料完备齐全、精确规范、准确无误、内容真实可靠。
4.质量管理:资料编制的质量重要保证,草图必须经过专业设计人员审核确认后,始能够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施工标准。
5.档案管理:竣工资料归档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档案管理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档案保护或出借。
5. 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制度流程图流程图流程图6. 其他本工程竣工资料编制及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加强本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本制度的要求,切实抓好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与管理工作。
建设部文件[2002](221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6087cb19c281e53a5802ffde.png)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规范化管理,使其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范围内道路、桥梁、广场、隧道、公共交通、排水、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等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凡参加上述工程的有关单位按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中未涉及到的或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减内容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执行。
第四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而填写、收集、整理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材料等应当归档的保存的文件。
第五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按本规定的统一表格、表式(见附件)填写;未有统一规定表格、表式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作出规定。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六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保存,其他参建单位按其在工程中的相关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报送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七条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汇集、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有关施工技术文件。
第八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所需表格应按本规定中的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完整真实。
第九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中,应由各岗位责任人签认的,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盖图章或由他人代签)。
工程竣工后,文件组卷成册后必须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法定代表或法人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完整word版)市政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计划
目录一、编制依据 (1)二、组织与管理 (1)三、文件材料收集与整理 (2)3.1施工技术准备、地基处理、图纸变更等文件 (2)3.2施工材料送检见证授权书、见证取样记录表 (2)3.3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报告 (2)3.4施工试验记录 (2)3.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2)3.6施工记录 (2)四、资料档案管理与移交 (2)4.1资料编制与组卷 (2)4.2工程档案验收与移交 (10)竣工文件编制计划一、编制依据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2、江西省档案馆的有关要求。
二、组织与管理1、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专职人员,建立临时档案室。
2、及时完成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护和报送工作。
我项目部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的竣工文件编制小组,副组长***,成员:***。
计划工作分工:***总体负责,协调人员配置、工作分工、施工总结编制。
***竣工文件的编制,计划落实。
小组成员负责合同管理文件,竣工图编制,桥涵资料清理、补充、归档,试验资料的分类、整理,影像资料档案,安全及文明施工文件等任务。
整理、归档2019年10月30日完成。
补充、组卷2019年11月20日完成。
项目部高度重视,统筹资源,充分配合竣工文件编制任务。
并加强与局指挥部、业主、监理、江西省档案馆沟通联系,及时了解竣工文件编制、组卷与移交等相关要求,做好分工安排和计划,确保资料准确无误,避免出现“返工”情况。
三、文件材料收集与整理3.1施工技术准备、地基处理、图纸变更等文件1、施工组织设计2、技术交底3、图纸会审记录4、工程定位测量记录5、工程定位测量复核记录6、导线点、水准点测量复核记录7、工程轴线、定位桩、高程测量复核记录8、设计变更通知9、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3.2施工材料送检见证授权书、见证取样记录表3.3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报告3.4施工试验记录3.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3.6施工记录具体相关资料见附件-桥梁工程文件归档范围。
最新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整理和归档要求
最新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整理和归档要求一、资料整理及归档的重要性1、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所做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等应当归档的资料,它是评定工程质量、竣工交付使用的必要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依据。
因此,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认真进行填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而且必须由各级施工技术负责人审核,竣工后资料成果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责任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3、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由施工企业负责。
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施工技术资料工作的管理的领导,建立和健全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制定岗位责任制。
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有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城建档案和建设工程档案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宣传建设工程项目建档、归档和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移交档案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人们的档案意识和法制意识。
5、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开展档案资料的形成、积累、归档、整理等档案理论知识、具体业务规范标准和业务操作技能的培训工作。
6、施工企业应把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纳入企业的奖罚制度。
对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玩忽职守造成资料不合格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市政工程资料整理内容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雨、污水厂站及防洪等工程。
单位工程竣工的施工技术资料规定项目如下:(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在组织施工前编制。
规模大、施工工期长的工程可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分部位、分单位工程等分阶段进行编制。
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审批方为有效。
(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如有工艺变动和有施工措施较大变动时,应有变动审批手续。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2000年6月30日施行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五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十)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竣工图规定
1基本介绍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竣工图,就是在竣工的时候,竣工图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实际情况画出的图纸,因为在施工过程中难免有修改,为了让客户(建设单位或者使用者)能比较清晰地了解管道的实际走向和设备的实际安装情况,国家规定在工程竣工之后施工单位必须提交竣工图。
2法律规定在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SH3503-2007 中对竣工图的编制和图章格式进行各较大的修改。
原竣工图章签字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完成,但是在最新的2007版本规范中变成了由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签章。
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城建[2002]221号)中有如下规定:1、工程竣工后应及时进行竣工图的整理。
绘制竣工图须遵照以下原则:(1)凡在施工中,按图施工没有变更的,在新的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的标志后,可作为竣工图。
(2)无大变更的,应将修改内容按实际发生的描绘在原施工图上,并注明变更或洽商编号,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其它重大改变;或虽非重大变更,但难以在原施工图上表示清楚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2、改绘竣工图,必须使用不褪色的黑色绘图墨水。
在《国家建委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82]建发施字50号)中有如下规定:一、基本建设竣工图是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改建、扩建的依据,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档案。
全国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主管部门。
都要重视竣工图的编制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
二、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工程,特别是基础、地下建筑、管线、结构、井巷、峒室、桥梁、隧道、港口、水坝以及设备安装等隐蔽部位,都要编制竣工图。
编制各种竣工图,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在竣工后),及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整理好设计变更文件,确保竣工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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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施工)
第一卷综合文件
第一册投标文件
第二册1、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
2、单位营业执照
3、资质等级证书
4、安全施工许可证
5、质量监督手续
6、安全监督手续
7、施工许可证
8、本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任命文件
9、从业(执业)人员资格
10、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及持证上岗证书
第二卷计量支付、竣工决算
第三卷竣工图表
1、道路竣工图表
2、排水竣工图表
3、综合管沟竣工图表
4、照明竣工图表
5、绿化竣工图表
6、交通标志竣工图表
第四卷施工技术文件
第一分卷总体开工报告
1、总体开工报告
2、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3、测量、试验仪器计量校准标定证书
4、测量复核记录
5、人员、机械、材料进场确认记录第二分卷安全生产管理文件
1、安全管理机构
2、安全保证体系
3、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责任制
5、安全生产操作程序
6、安全培训教育
7、安全巡查记录
8、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9、文明施工方案
10、安全开工条件审查报告
11、危险源的识别确认与控制方案
第三分卷道路工程施工技术文件
第一册路基路基
第一分册路基路基工程开工报告
1、路基工程开工报告
2、路基施工方案
3、路基测量放样记录(中线、上边坡边线、下边坡边
线、横断面复测)
4、土的含水量、密度、液塑限、CBR试验报告
5、清淤、清表记录
6、试验路施工方案与试验路总结
第二分册路基填筑资料(可分若干分册)
1、93区压实度试验与检验批质量
2、94区压实度试验与检验批质量
3、96区压实度试验与检验批质量
第三分册路基质量评定资料
1、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2、检验批资料
第二册道路基层
第一分册道路基层开工报告
1、道路基层开工报告
2、道路基层施工方案
3、道路基层测量放样记录
4、道路基层原材料出厂(场)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
5、道路基层原材料进场复试报告及记录
6、道路基层配合比试验报告
7、道路基层试验路施工方案与试验路施工总结
第二分册道路基层质量评定资料
1、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2、检验批资料
3、施工中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三册道路面层
第一分册道路面层开工报告
1、道路面层开工报告
2、道路面层施工方案
3、道路面层测量放样记录
4、道路面层原材料出厂(场)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
5、道路面层原材料进场复试报告及记录
6、道路面层配合比试验报告
7、道路面层试验路施工方案与试验路施工总结
第二分册道路面层质量评定资料
1、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2、检验批资料
3、施工中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三册人行道
第一分册人行道开工报告
1、人行道开工报告
2、人行道施工方案
3、人行道测量放样记录
4、人行道所需原材料出厂(场)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
告
5、人行道所需原材料进场复试报告及记录
6、人行道配合比试验报告
7、人行道试验路施工方案与试验路施工总结
第二分册人行道质量评定资料
1、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2、检验批资料
3、施工中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三分卷排水工程施工技术文件
第一册雨水排水
第一分册雨水工程开工报告
1、雨水排水开工报告
2、雨水排水施工方案
3、雨水排水测量放样记录
4、回填土的含水量、密度、液塑限、CBR试验报告
5、雨水排水工程原材料出厂(场)合格证或出厂试验
报告
6、雨水排水工程的圆管、水泥、红砖、砂、石、钢材
等原材料进场复试报告及记录
7、雨水排水工程水泥砼配合比、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8、雨水排水试验段施工方案与试验段施工总结
第二分册雨水排水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1、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2、检验批资料
3、施工中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二册污水排水
第一分册污水排水工程开工报告
1、污水排水开工报告
2、污水排水施工方案
3、污水排水测量放样记录
4、回填土的含水量、密度、液塑限、CBR试验报告
5、污水排水工程原材料出厂(场)合格证或出厂试验
报告
6、污水排水工程的圆管、水泥、红砖、砂、石、钢材
等原材料进场复试报告及记录
7、污水排水工程水泥砼配合比、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8、污水排水试验段施工方案与试验段施工总结
第二分册污水排水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1、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2、检验批资料
3、施工中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