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事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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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严格做到“四不放过”,总结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13号主席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国家安监总局42号令)、《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236号令)等法律规范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事故的管理工作。

4.事故的分类本制度所指事故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与人的意志相反的,迫使生产经营活动暂时地或永久地中断的事件。

事故的后果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环境恶化并形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关注以下事故:4.1 工艺操作责任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工艺指标,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或因操作、指挥失误等原因,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使生产波动或停车。

4.2 设备事故及设备责任事故: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器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或损坏,并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正常运行、产品产量、质量的事故,均为设备事故。

因操作和维修质量而造成的事故为设备责任事故。

4.3 质量事故:由于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要求的事故。

4.4 交通事故: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交通工具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5 火灾事故:公司范围内,因发生着火,而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4.6 爆炸事故:公司范围内,因某种原因发生物理或化学爆炸,而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4.7 伤亡事故:公司在册职工(包括劳务派遣工),在公司活动所涉及到的区域范围内,由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客观危险因素影响,突然使人身受到损伤或器官失去正常机能,致使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经医疗部门诊断需要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者,为伤亡事故。

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事故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故处理行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损失,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及相关部门,事故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设备损坏事故等。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置的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改进。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前进行预防控制措施,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应对。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通报制度,对事故发生后统一上报,并建立事故分析、统计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第二章事故报告管理第六条事故报告是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书面报告,包括事故基本情况、发生原因、损失情况、处理意见等。

第七条事故报告应当按照事故等级进行分类,对于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事故报告应当真实客观,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详细描述,不得有隐瞒虚报等行为。

第九条对于发生的事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告,逾期未报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三章事故调查管理第十条对于发生的事故,企业应当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

第十一条调查组应当由相关领导、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组成,对事故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

第十二条调查组应当对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调查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报告,并向上级领导汇报,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四章事故处置管理第十四条对于发生的事故,企业应当根据调查报告和事故等级,及时进行处置,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对于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企业应当及时进行救治,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六条对于因事故造成的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清理。

第十七条对于因事故造成的损失,企业应当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并依法进行赔偿。

第五章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责任人、应急措施、报告程序等。

事故管理制度范本

事故管理制度范本

一、为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维护和增进职工的健康,保护国家和社会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进行的各类生产经营活动。

2. 本单位包括生产、加工、制造、服务等行业。

三、事故管理组织机构1. 本单位设有事故管理委员会,由单位负责人主持,安全生产负责人、生产主管、质量主管等相关负责人为委员,事故调查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为委员会成员。

2. 事故管理委员会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目标,并监督实施,落实责任。

3. 本单位设有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生产负责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员,并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

四、职责和权利1. 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管理的最高负责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 安全生产负责人是本单位的专职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3. 生产、质量等主管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4. 事故调查人员必须客观、公正、认真地进行事故调查,提出事故原因和相应的改进措施。

5. 应急救援人员必须随时保持警惕,掌握应急救援的技能和知识,使生产安全得以保障。

五、事故预防措施1. 做好生产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2. 做好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执行,加强巡视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 做好安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设备的巡检,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 做好职工的健康检查,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加强保护措施。

5. 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保障生产安全。

1. 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停止生产活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2. 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和事故原因的调查。

3. 报告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报告,接受检查和处理。

七、质量安全控制1. 做好原材料的进货检验,严格把关质量标准。

事故管理制度文字

事故管理制度文字

事故管理制度文字一、编制目的为了加强对事故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减少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特编制此事故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供应商及访客。

三、术语及定义1. 事故:指在作业、生产、工程建设等过程中,因人为或者自然原因所造成的对人身健康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事件。

2. 事故管理:指对事故的预防、监测、应对和处理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3. 事故调查:指针对发生事故的原因、过程和结果进行调查和分析。

4. 事故报告:指对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

5. 事故纠正措施:指对发生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事故预防1. 公司应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2. 公司应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3. 公司应定期对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

4. 公司应加强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有特殊安全风险的设施的监管和管理。

5. 公司应落实岗位安全防护措施,明确员工的个人防护措施。

五、事故预警和监测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事故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2. 公司应采取科学的监测手段对员工的工作环境、生产设施等进行监测和评估。

3. 公司应建立并完善事故统计和报告系统,做到事故的及时上报和记录。

六、事故应对和处理1. 一旦发生事故,员工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尽快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和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2. 公司应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尽快清理现场,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3. 公司应尽快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明确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

4. 公司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员工家属和社会公众进行通报和公告,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七、事故调查和分析1. 公司应成立专门的事故调查小组,迅速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和分析。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严格事故管理,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规定、标准、制度,结合公司特点制定本制度。

环境污染事故不适用本制度.(二)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四)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二、事故的分类和分级(一)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者3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轻伤无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伤标准按原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60]中护久字第56号)执行。

轻伤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构不成重伤者.(三)事故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1、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善后费用及财产损失价值;(1)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善后费用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2)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①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②损坏后能修复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损坏的修复费用计算。

事故管理制度规定

事故管理制度规定

事故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事故的预防和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保护环境,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部事故管理工作。

第三条事故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能够有效、迅速地处置各类事故。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管理工作台账,记录重大事故的处理情况和教训,不断改进事故管理工作。

第十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事故管理组织第十一条企业应当设立事故管理委员会,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包括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事故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企业的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设立事故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事故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包括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保部门、生产部门的相关人员,负责协调各部门的事故管理工作。

第三章事故预防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生产作业的过程和要求。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设施和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制度,确保设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规范生产作业过程,严禁违章操作和施工。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事故教育宣传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公司生产事故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生产事故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本制度旨在通过规范生产事故的管理流程,提高事故应急响应能力,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公司应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执行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同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三、事故预防1.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3.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泄漏等多种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四、事故报告与调查1.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并迅速向上级管理人员报告。

2. 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总结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事故处理1. 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如疏散人员、封锁现场等。

2. 对于受伤人员,应立即进行救治,并安排后续的医疗照顾。

3. 保护现场证据,为事故调查提供必要条件。

六、事后处理与改进1. 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2.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3. 加强事故案例的宣传教育,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

七、监督与考核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照公司纪律予以处罚。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1. 目的公司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了本事故管理制度,以规范事故的报告、处理和防范工作,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岗位及工作场所,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3. 员工安全意识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应急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事故案例分析等。

4. 事故报告程序一旦发生事故,员工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部门负责人应立即通知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合处理。

5. 事故处理流程1) 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2) 对于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公司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客户投诉或责任纠纷引发的事故,公司应及时展开调查,保留证据,并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6. 事故预防措施1) 各部门应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及时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安全可靠性。

2) 对于岗位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加强监督和培训,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3) 对于容易引发事故的岗位或工作环境,公司应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7. 领导责任公司各级领导应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于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负有最终责任。

领导应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于违反规定者依法进行处理。

8. 处罚措施公司对于违反本事故管理制度的员工,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对于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9. 制度修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本事故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10. 结语安全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基石,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是公司最宝贵的财富。

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本事故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公司的安全环境,共创美好未来。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事故管理工作,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减少事故损失,确保生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事故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消防事故等。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等,提高应对各类事故的能力。

第四条本单位相关部门应加强事故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能够有效应对各类事故。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中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事故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二章事故应急预案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逃生、报警、灭火、救援等措施。

第七条事故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确保在实际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八条每个部门和岗位应当明确事故应急预案中的责任分工和行动方案,确保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在事故中的责任和任务。

第九条事故应急预案应体现科学化、合理化和人性化原则,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应当及时进行,结合本单位新情况和新技术,不断提高其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第三章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明确对各类事故的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理流程。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应当包括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追究、整改措施等内容,确保事故后能够及时处理和防范再次发生。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客观,并对其做出的处理决定负责。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汇报,并按照规定实施整改和改进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应当进行事故责任追究,确保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章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及时报告、事故记录保留和整理等。

第十七条事故信息报告应当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便于分析和处理各类事故。

事件 事故管理制度

事件事故管理制度一、应急救援管理1、应急救援组织:(1)建立和维护本机构应急救援体系;(2)组织和管理应急救援队伍;(3)启动应急救援预案;(4)开展应急救援演练;(5)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的实战能力;(6)整理应急救援演练资料。

2、应急救援设施和装备管理:(1)建立、维护应急救援设施;(2)维护和管理应急救援装备设备;(3)组织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应急救援设施和装备。

3、应急预案管理:(1)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2)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3)收集整理应急预案演练资料。

4、应急信息管理:(1)收集整理事故应急信息;(2)组织开展应急信息通报。

5、事故评审审计:(1)成立事故评审审计委员会;(2)开展事故评审审计。

6、应急救援标志管理:(1)编制和颁布应急救援标志管理制度;(2)维护和管理应急救援标志。

7、消防安全管理:(1)结合工作实际、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2)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8、应急救援培训:(1)制定应急救援培训计划;(2)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培训。

9、统计分析:(1)定期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统计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2)将统计分析结果及时报送主管领导。

10、督导检查:(1)制定应急救援督导检查计划;(2)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事故调查处理管理1、事故调查处理组织:(1)成立事故调查处理组织;(2)统筹协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现场保护处理:(1)进行现场保护;(2)保护现场物证。

3、事故原因分析:(1)进行事故原因分析;(2)寻找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4、事故责任追究:(1)制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2)调查事故责任,追究责任。

5、事故调查处理档案管理:(1)整理事故调查处理档案;(2)管理事故调查处理档案。

6、事故调查处理报告:(1)编写事故调查处理报告;(2)提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7、事故预防:(1)提出事故预防措施;(2)重典事故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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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及调查处理。

3.定义:
3.1 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3.2 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4. 事故报告
4.1 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而后迅速逐级报告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应报告到总经理。

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2 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 事故的救援
5.1 接到事故报告的部门负责人,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5.2 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

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5.3 伤势较轻者,现场人员可采用妥善办法将伤害人员迅速进行救护。

情况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

5.4 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6. 事故调查处理
6.1 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处理,公司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

6.2 发生轻伤事故,由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组织调查。

调查组由公司有关领导、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事故发生的部门人员组成。

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6.3 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6.4 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7. 其它要求
7.1 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无论何时,事故发生地的部门必须于10分钟内将事故报告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公司有关领导。

轻伤事故要先口头报告,在15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7.2 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7.3 公司应建立事故档案,该项工作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

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7.4 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抢救、瞒报、迟报事故、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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