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柔性行政 推行政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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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指导名词解释

行政指导名词解释

行政指导名词解释行政指导是指有关行政部门向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传递和阐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行政文件,委托、授权行政部门的业务以及行政策划、规划等相关事项。

行政指导是一种行政手段,通过指导性文件或其他途径,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履行法定义务和享有权益的过程中遵守法律和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行政指导与行政命令、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行使方式不同,它是一种具有指导性、协商性和柔性的行政手段。

行政指导的目的是通过明确引导和合理建议,促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法、守规,提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行政指导具有以下特点:1. 引导性:行政指导是一种通过建议、指导等方式影响人们行为的手段,其主要目的是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规章制度,并在特定情况下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

2. 协商性:行政指导的过程中,行政部门与行政相对人可以进行双方协商,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建议、解释和约定,以达到共同理解、共同协商的目的。

3. 柔性:行政指导相对于其他行政手段来说,具有较高的柔性和适应性。

行政指导的实施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和变动,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行政指导的对象主要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对于公民来说,行政指导可以通过教育培训、宣传等方式,提高其法律意识,引导其正确行为。

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说,行政指导可以通过与其协商、指导咨询等方式,帮助其理解法律规定,规范其经营行为,防范风险。

行政指导的内容多种多样,可以包括规划指导、方案建议、政策解释、技术指导、行为规范等方面。

行政指导的形式可以是文件通知、公开声明、咨询会议、工作座谈等。

行政指导具有一定的约束性,虽然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指导,不会承担直接的行政责任,但是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总之,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柔性、协商性的行政手段,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公共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它通过明确引导和有效建议,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遵守法律、规章制度的同时,合理解决问题,促进行政活动的规范化、透明化和有效性。

解读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

解读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

解读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摘要】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是一种灵活的管理方式,它强调在保持民主原则的前提下,有效地应对复杂多变的问题。

柔性操作的实施方式包括倾听民意、协商决策、弹性执行等。

其优势在于能够迅速适应环境变化,有效解决问题,但也存在执行难度大、目标清晰性不足等局限性。

通过案例分析可以看到,柔性操作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未来,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可能会更加注重参与度和透明度,并面临着管理效率与民意表达之间的平衡挑战。

柔性操作对民主行政的意义在于强调民主价值观,激发公民参与意识。

未来的发展需要更加注重数据驱动、技术支持等新变革。

【关键词】民主行政、柔性操作、内涵、关系、定义、实施方式、优势、局限性、案例分析、发展趋势、意义、启示、挑战1. 引言1.1 民主行政的内涵民主行政的内涵是指在政治体制和管理运作过程中,实现民主、公平、自由、参与和透明的原则和价值观。

民主行政注重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和协商,重视民众的意见和利益,倡导政府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民主行政还要求政府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遵守程序规定,实现政府行政管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

在民主行政中,政府不仅要权衡各方利益,还要尊重民众的权利,保障民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民主行政重视政府与民众的互动和合作,通过公开透明的政府决策和政策制定过程,促进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沟通和信任。

1.2 民主行政与软性操作的关系民主行政与软性操作的关系密切相关,软性操作是民主行政的重要实践手段之一。

在民主行政中,软性操作是指政府利用非强制性手段,通过引导、协商、协调等方式来实现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良好互动和合作。

民主行政的核心理念是尊重公民权利,倡导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平等合作关系,软性操作正是体现了这一理念。

软性操作是民主行政的重要支撑。

在民主行政中,政府需要倾听民意、尊重民意,软性操作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方式来实现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共建共治,为民主行政的实施提供了重要支持。

软性操作在民主行政中的作用不可忽视,它既是民主行政的重要实践手段,也是实现政府与社会互动、合作的有效途径。

行政民主化与行政指导制度发展(下)——以建设服务型政府背景下的行政指导实践作为故事线索

行政民主化与行政指导制度发展(下)——以建设服务型政府背景下的行政指导实践作为故事线索

型化 的行 政 管理 行 为 , 也是 理 论基础 较 弱 、 实务 问题 蛮 多、 法 治程度 不 高的 重 大行 政 现 象 。理 应通 过 观 念 更新 和制度 创 新将行 政 指 导纳入 法 治轨道 , 发 挥其 优 化行 政 管理 、 改善 政 民关 系、 提 升 行政 效 能的 调
整功 用 , 这是 运 用法 治思 维和 法 治方式推 动行 政 革 新 、 实现 依 法行 政 的重 大课 题 。 莫 于川教 授 从 2 0年
展 的方 向和客 观要求 , 正 确运用 它 , 有可 能走 出一条 中国特 色行 政指 导制度 发展 的道 路 。为什 么这样说 呢?我们 先讨 论一 下认识 问题 。
首先需要辨析一下行政指导的概念 , 弄清楚什么是现代行政法制意义上 的行政指导行为 。所谓行 政指导 , 是指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 为实现一定的行政 目标 , 采取 的符合法律的精神 、 原则 、 规则或政
视、 认 真克服 , 努 力 实现行 政 指导行 为的 法治化 , 提 升依 法行政 、 民主行 政 、 高效行 政 的水 平 , 走 出一 条具
有 中国特色的行政指导制度发展道路。
关 键词 : 行政 民主 ; 行 政指 导 ; 服务 型政 府 ; 行政 方 式创新 ; 法 治化路 径
中图分 类号 : D 9 2 2 . 1 文献 标识 码 : A 文章编 号 : 2 0 9 5— 3 2 7 5 ( 2 0 1 3 ) 0 4— 0 0 0 1 —1 6
2 0 1 3年第 4期
政策的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其行为依据是多元的 , 操作方式是多样的。行政指导这一行为方式 、
管理 机制乃 至行 政职 能 的出现 和广泛 运用 , 具有 特殊 的社 会 背景 。这 里 选择 重 点讨 论 行政 指 导 的 理论

昆山市安监局关于推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荐下载

昆山市安监局关于推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荐下载

昆山市安监局关于推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昆山市安监局关于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各科室、监察大队、培训中心、行业协会: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昆山市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昆政办发〔2009〕7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更新监管执法理念、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改进监管执法工作、强化和谐监管、提升服务水平,达到“事先指导、事中规范、事后巩固”的行政管理目标,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重要意义行政指导既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方式并列,又区别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有单方性、强制性为特征的传统管理模式,是在法定监管职能、职权、职责范围内,根据经济和社会管理需要,基于国家法律精神或政策规定,通过非强制性的柔性管理方式(如:采取具体的指导、提示、建议、劝告等),引导相对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达到实现行政管理、提高相对人法律意识的目的,达到自觉停止违法或避免违法的效果,有助于形成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协作的和谐行政管理关系。

推行行政指导工作:一是有利于服务经济发展。

为我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促进安全监管和经济发展的统一;二是有利于创新安全监管方式。

全面拓展和深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深化服务职能,促进安全监管和服务职能的统一;三是有利于维护相对人的权益。

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安全监管和维护权益的统一;四是有利于提升执法工作水平。

显著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整体水平,促进安全监管和依法执法的统一。

二、行政指导的工作原则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指导工作应立足于“监管职权所能、法律法规所许、经济发展所需”的基本要求,坚持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在法定职责与职能范围内实施行政指导,所实施的行政指导行为不违背法律精神、原则、规定或国家相关政策。

(二)合理性原则。

行政指导的内容应当适当、合理,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点,处理好行政指导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其他管理方式的关系,不能因行政指导而放弃依法应当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为,也不能一味强调强制性监管方式而忽视行政指导方式作用的发挥,既可单独运用一种管理方式,也可综合运用多种管理方式。

论柔性行政方式及其法治化

论柔性行政方式及其法治化

i n t h e l a g s i n r e s e a r c h、 i n a d e q u a t e p r o t e c t i o n o f t h e i r g h t s 、 l a c k o f s y s t e m g u a r a n t e e a n d S O o n,i t s h o u l d b e c o n t r o l l e d b y l a w-
A n a l y s i s o f N o n - a u t h o i r t y A d mi n i s t r a t i v e Me a n s a n d I t s R u l e s o f L a w
LI Ya -n a n
( L a w s c h o o l , S h a n d o n g U n i v e r s i t y , J i n a n 2 5 0 1 0 0 , C h i n a ) [ A b s t r a c t ] Wi t h t h e a c c e l e r a t i o n o f t h e p r o c e s s o f d e mo c r a c y a n d t h e r u l e o f l a w i n a d mi n i s t r a t i v e a r e a s ,t h e n o n — a u t h o i r t y
现代行政民主化潮流中出现的及时灵活简便高效的柔政法理论与行政法实践的发展要求行政机关尽性行政方式一改往日简单冷漠刻板强制单可能少地运用强制手段行政执法而需更多地采向的管理方式暴露的弊端融人现代行政管理或用权力色彩较弱的行政手段来使相对一方主动参执法的人文关怀体现了行政主体对相对人的人与实现行政目的或者自愿服从行政机关的意格尊重与权利保障有助于减少摩擦增进社会的志

“柔性执法”助推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探索与启示

“柔性执法”助推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探索与启示

“柔性执法”助推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探索与启示作者:苏蕾权来源:《城市管理与科技》2023年第06期柔性执法体现了我国法律的人本思想,是指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依法采取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方式。

随着强制性执法模式逐渐被非强制性执法模式所替代,承载着更多“价值理性”追求的城管柔性执法形式成为普遍选择。

柔性执法应用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是对执法相对人的无心之失给予合法尺度内的容错空间。

但这并不意味着妥协、被动地放松监管,不等同于宽松执法,而是有着“执法文明,适当变通,变堵为疏,堵疏结合”的含义,是以张弛有度的方式开展执法。

尽管柔性执法给予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执法者更大的自由空间,给予了失范者一定的容错空间,但其仍然是建立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之上,确保在城管执法领域发挥警示与教育作用。

城管执法要找准尺度与温度的平衡点,取得更好的治理和教育成效。

对于轻微的失范行为,采取以批评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实现文明执法与文明管理的双赢。

城管执法部门在全面准确掌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更加精准地把握执法的尺度,做到“情理法”相统一,因类施策,将柔性执法融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践,实现执法更加规范、高效。

作为一种引导治理结构适配营商环境治理需求的认知方式,温度逻辑是指营商环境治理应遵循以人民为中心、以文化为引领、注重人文关怀的价值规律。

包容有序的制度环境,更有助于促进相对人守法经营、实现城管执法目的,为城市精细化治理不断赋能。

柔性执法选择更加人性化的措施,对执法对象进行宣传教育,让其感受“有温度的监管”,有利于维护和创造包容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城管执法部门以“服务型执法”理念,试行审慎执法、包容管理,通过创新执法方式,免罚不等于免责,免罚不免监管,推动城管执法行为从监管为主到服务为主转变,解决涉企检查事项多、处罚重等问题。

执法部门跟进指导企业制定整改计划,达到引导和强化经营者自律的目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导语】实施⽅案是指对某项⼯作,从⽬标要求、⼯作内容、⽅式⽅法及⼯作步骤等做出全⾯、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类⽂书,是应⽤写作的⼀种⽂体。

以下是整理的⾏政指导⼯作实施⽅案,欢迎阅读!【篇⼀】⾏政指导⼯作实施⽅案 为深⼊贯彻国务院《全⾯推进依法⾏政实施纲要》,进⼀步转变⼯作作风,创新社会管理⽅式,降低⾏政成本,提⾼管理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现就本局推⾏⾏政指导⼯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案。

⼀、指导思想 ⾏政指导⼯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经典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的要求,探索创新⾏政执法⽅式⽅法,充分运⽤⾏政指导⼿段,不断完善⾏政执法机制,全⾯提升依法⾏政⽔平,为构建和社会,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基本原则 ⾏政指导是指在本局职能、职责或管辖范围内,为适应规划管理需要,保障城乡规划顺利实施,在国家的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范围内,适时灵活地采取辅导、提⽰、告诫、劝勉等⾮强制性⽅法,谋求⾏政相对⼈的同意或协助,以有效地实现规划实施管理⽬的、维护正常的⾏政管理秩序的⾏政活动。

推⾏规划⾏政指导⼯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应当在本局法定职责、职能范围内实施⾏政指导,所实施的指导⾏为不应违背法律精神、法律原则,不得与现⾏法律法规相抵触。

2、正当性原则。

通过说法、说理的过程向⾏政相对⼈展⽰⾏政指导的正当性,从⽽限度地谋求⾏政相对⼈对⾏政导指导的主动配合,不得增加⾏政相对⼈的义务,尽量避免给⾏政相对⼈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3、必要性原则。

如果采⽤⾏政指导能够实现规划管理⽬的,不再实施权⼒性⾏政⾏为。

同样,如果实施⾏政指导的客观依据不存在,也不能为规避⾏为的法律责任⽽实施⾏政指导⾏为。

4、平等性原则。

实施⾏政指导时,应当确⽴与⾏政相对⼈的平等关系,可以通过平等协商、双向互动⽅式,交换⾏政管理意见,改进⾏政管理⽅式,提⾼规划实施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住建系统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住建系统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1.11.02•【字号】明建办〔2021〕39号•【施行日期】2021.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住建系统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建办〔2021〕39号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三明市住建系统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21年11月2日三明市住建系统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意见》(明委发〔2020〕10 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柔性执法理念全面树立。

通过开展柔性执法工作,推动我市住建系统执法人员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念贯穿执法全过程。

(二)执法方式、方法有明显改变。

在柔性执法理念的指导下,执法手段具有灵活多样性和调节方式的适度弹性,还具有柔和、及时、实用、注重效果等一系列突出特点和长处。

实现柔性执法方式不断完善、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柔性执法制度体系全面形成。

编制柔性执法“四张清单”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将柔性执法理念和执法手段予以法治化、制度化、固定化,形成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二、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此次活动,组织成立三明市住建系统柔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冬市住建局局长副组长:郑礼群市住建局副局长成员:张晓艳市住建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邓赛娥市住建局审批科科长汪朝阳市住建局建筑业科负责人林彬市住建局房地产和住房保障科负责人翟向东市住建局消防科负责人廖育申市住建局城乡建设科负责人游万里市住建局科技科负责人组长王冬局长作为此次活动的总负责人,主要负责此次活动全面协调和总控工作;副组长郑礼群副局长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及落实。

关于柔性执法的素材

关于柔性执法的素材行政强制法、《法治中国(2020—2025年)》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都提出了柔性执法要求,税务执法应遵循以刚为本、追求柔性的行政理念,努力实现刚柔相济、法理相融。

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提出要推进柔性执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指出,在部分地区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

这些为税务部门推行柔性执法提供了指引。

笔者认为,税务机关要在坚持刚性执法的前提下,努力追求柔性执法,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

税务柔性行政的探索20世纪末21世纪初,随着法治、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提出和深入推进,我国行政管理模式逐渐由管理向服务转变,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探索运用指导、协商等柔性行政方式开展工作。

如青岛市税务局200年探索推出税法援助、“首违不罚”等柔性行政方式,2012年在李沧区税务部门试点开展柔性行政,该试点做法2014年在全市税务系统推广,并于2016年推广到全市执法机关。

税务柔性行政方式,是指税务机关在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协商劝诫等柔性手段实施的非强制性行政方式,引导税务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

从青岛市的实践来看,适合基层税务工作的柔性行政方式有税务行政指导、疏导、协议、奖励、调解、建议和道歉。

在实施这些行政方式的同时,结合税收执法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在税务部门内部推行税务行政监督,主动化解和防范纳税人缴费人的纳税及缴费风险,形成“刚性为本、追求柔性”的税务行政文化。

税务柔性行政以纳税人问题管理和合理需求为导向,重视纳税人的参与和互动,通过指导、合作、协议、救助等授益性行政方式,实现权力运作由单向、强制、刚性管理,向合作、包容、协商治理转变,体现了对纳税人利益的尊重和合理需求的考虑。

基层工商行政指导“柔性执法”与依法监管中的问题与建议


不 适 当 的执 法 目的是 指 具体 行 政 决定 所 追 求 的 目的不是 法律 授权 的 目的 , 或者 在追求 法 定 目的 同时
还存 在着 法律 所不 允许 的附属 目的或 隐藏 目的。 政 行 指导 “ 性执 法 ” 柔 执法 目的不 当一 般包 括三 种情 形 , 一
果, 使相 对人 的合法 权 益及期 待利 益缩 水 或丧 失 。 因
“ 性执 法 ”与依法 监 管 自由裁量 权就 是法 律 赋予 执 柔 法 机关 和执 法人员 自主决定 的 “ 空间 ” 。
5 团工 4十 商管理轩宽
2 1 — 0 1 1 O
监 管执 法
( ) 商 行 政 指 导 “ 性 执 法 ” 依 法 监 管 自 由裁 二 工 柔 与
基 本合 理 公 正 。但 是 , 如果 执 法 者 进 行 的行 政 指 导 “ 性执法 ” 柔 自由裁 量 超 过 一 定 的标 准或 范 围 . 果 结
方式、 层次 还有待 深入研究 , 水平也亟须提高等 问题 。
出 现 畸轻 畸重 的 现象 , 显失 公 正 。 就


基 层 工 商 行 政 指 导 “ 性 执 法 ” 在 的不 足 柔 存
济 结构 调整 优化 , 防市 场违法 案件 发生 等 方面 发挥 预 了不 可 替代 的重要 作 用 , 级 党 委 、 府 和行 政相 对 各 政 人 给予 了积极的评价。 由于工商 系统 开展这项 工作 时问
还 不长 , 些单位 还存在 着主动性 、 一 自觉性不 够 , 围 、 范
尽 管 多 年来 工 商 部 门 内部 也在 不 断 加 大 干部 培 训力度 , 特别 是 着 力 于法 律 法 规 的学 习培训 . 由于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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