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员工手册、安
全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保密制度等。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由公司领导班子负责制定,经公司全体员
工讨论通过后正式施行。
第四条公司规章制度应当公开透明,员工应当认真学习并遵守,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
第五条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由各部门负责人监督,对违反规定
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奖惩。
第六条公司规章制度的修改应当经过公司全体员工讨论通过,
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七条公司规章制度的废止应当经过公司领导班子讨论通过,
并通知全体员工。
第八条公司规章制度的具体执行细则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并报公司领导班子备案。
第九条公司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遵守。
第十条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第十一条公司规章制度的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由公司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生效。
公司最新规章制度管理规定(7篇)

公司最新规章制度管理规定(7篇)公司最新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篇1)1.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日常考勤规定2.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
(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2.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2.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2.3.2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2.3.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2.3.4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2.3.5迟到早退的处罚: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元/次部门经理级:150元/次部门主管级:100元/次部门专员级:50元/次部门文员级:40元/次员工级:30元/次2.4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2.5.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管理体系,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度的体系规划、计划、起草、征求意见、审批、颁布、备案、执行、修改、监督、考核、废止等各项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制度”是指公司及各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各类规范经营管理行为的、具有长期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各类制度模板审计方法案例报告模板关注公众号内审兵工厂可以获取],包括规定、办法、细则、标准等。
第三条制度管理原则:制度要符合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一)前瞻性原则: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制定制度,避免因经营环境的快速变化而频繁修改。
(二)实效性原则:从公司运营实际出发制定制度,认真调查研究,确保制度的可操作。
(三)系统性原则:从公司全局出发制定制度,避免制度间相互冲突。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制度的管理,涉及党务工作或工会工作的制度按照相关规定管理。
各分子公司的制度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规章制度分类及基本要求第五条规章制度分类。
公司规章制度分为基本管理制度、具体规章制度二类。
(一)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销售业务、资产管理、采购业务、工程项目、人力资源、生产管理、资金活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基本业务的制度。
(二)具体规章制度,主要指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框架下,为规范各项具体业务管理工作由各部门制定的工作标准、实施细则等。
第六条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一)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相关强制性标准。
(二)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分工明确,便于检查和评价管理结果。
(三)统筹兼顾:注意制度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与管理流程协调和匹配,避免重复制定和各项制度之间冲突、交叉和遗漏。
(四)兼顾稳定与时效性: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功能定位、管控模式及管理重点相适应,在确保相关制度相对稳定运行的同时,要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不断评价和更新。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时间:2017-09-29 16:42 浏览次数: 78次字号:[小中大] [我要打印][关闭]视力保护色: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加强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促进公司管理实现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建立简捷、实用、高效、统一的制度管理体系,使规章制度保持合理性、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力,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之制度建设管理是指对公司各类制度的起草、审核、发布、备案、执行、修改和废止工作及其相关活动进行统一规范。
第三条规章制度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科学、合理地规定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公司内部的管理秩序,是指公司系统内制定的要求各部门及职工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涉及一个以上部门的行政管理文件,均应通过规章制度进行下发。
第四条制度制定应当从公司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遵循合法、利于实施的原则。
规章制度管理应坚持“谁制定谁负责、谁制定谁培训、谁制定谁监督落实、谁制定谁改进”的制度管理原则。
第二章制度分类第五条本办法之制度按性质,分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专项制度三类。
(一)根本制度是企业管理系统的基本框架,为加强某方面业务工作的管理而制定,是有关人员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用以指导某一长期性工作系统规范的规定。
适用于公司层面。
包括公司章程、机构设置、职责划分、岗位设置等方面管理的制度。
(二)基本制度是对于一项具体工作、操作步骤或对于一个具体项目的管理所做出的要求,主要是规范专项业务活动和专业管理行为,适用于部门层面。
包括人力资源、行政管理、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资金管理、财务审计、法律事务、工程建设、采购、营销、信息等方面管理的业务管理制度。
(三)专项制度是对某专项的涉及到全公司或某一个专业系统内的工作所做出的具体要求,主要是阐明和确定技术要求方面的规定,适用于基层层面。
公司规章制度颁布程序和施行管理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颁布程序和施行管理办法公司规章制度的颁布程序和施行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公司运营的正常进行,确保员工的权益和公司利益的统一。
一、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 确定制定或修改的必要性: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制定或修改某项规章制度的必要性,并明确制定或修改的目的和意义。
2. 制定或修改草案:由相关部门负责起草制定或修改草案,草案中应包括制度的名称、适用范围、具体内容和执行细则等。
3. 内部讨论和意见征集:将制定或修改草案进行内部讨论,并征求员工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4. 审核和批准程序:经过内部讨论和意见征集后,草案需要提交给上级部门审核,并经公司领导批准。
5. 公示和备案:制定或修改的规章制度需要在公司内部公示一定的时间,并备案于公司档案管理系统中。
二、规章制度的施行管理办法公司规章制度的施行管理办法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 通知和宣传:制定或修改后的规章制度需要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通知,并进行相关宣传工作,确保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制度要求。
2. 培训和指导:公司应组织相关的培训和指导活动,确保员工对新的规章制度有正确的理解和应用。
3. 监督和检查:公司管理层需要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并及时纠正和改进。
4. 处罚和激励: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需要根据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同时,对于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也应给予相应的激励和奖励。
5. 定期评估和修订:公司应定期对规章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
三、乐观的前景通过公司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和管理,可以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同时也能够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运营的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只有通过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施行,公司才能够实现长期健康发展的目标。
结语公司规章制度的颁布程序和施行管理办法对于公司的稳定发展和内部秩序的维护非常重要。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办法制度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办法制度规章制度制定
管理办法
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序和管理办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确定制定程序:确定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序,包括哪些部门或人员参与制定、制定的时间节点等。
2. 编制草案:相关部门或人员根据需要,起草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草案,并收集意见和建议。
3. 内部审查:对草案进行内部审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专业人员进行审查,确保草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 征求意见:将草案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征求意见,向公司员工、职工代表等征求意见和建议,以确保制定出的规章制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需求。
5. 确定正式制度: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对草案进行修改,并最终确定成为正式的公司规章制度。
6. 公示通知:将正式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和通知,确保全体员工都能知晓和遵守。
7. 实施监督: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8. 修订更新: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及时对公司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员工需求的变化。
总之,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序和管理办法需要遵循科学、公正、透明、民主的原则,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需要与相关法规、政策和行业标
准相衔接,以确保公司规章制度的合规性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的主要管理制度(通用5篇)

公司的主要管理制度(通用5篇)公司的主要管理制度(通用5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的主要管理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的主要管理制度1为了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和谐的办公环境,经公司高层认真研究决定,自本日起实施以下规章管理制度,以期各位同仁遵守。
一、作息时间:1、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2、公司实行夏季作息(五月份至十月份)和冬季作息(十一月份至次年四月份)两种;夏季作息时间:冬季作息时间:早8:00上岗早8:30上岗上午8:00—————12:00办公上午8:30———12:00办公中午12:00————14:30午休中午12:00———14:00午休下午14:30————18:00办公下午14:00———17:30办公二、休息日:公司每周日休息。
(可依据工作需要选择串休。
)三、出勤: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超过一小时扣半天工资)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扣罚20元,旷工三次者视为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
四、请假:员工请假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同时,不予结算假期内薪金,如有紧急情况员工本人应亲自向总经理汇报审批,不可以发短信或转告的形式请假,未经批准缺勤者均作旷工处理。
(详情请见《章程》)五、加班:根据工作需要,员工的工作未完成,应主动加班予以完成,薪金根据公司总体业务调整,给以奖励,不按点、日加班计算。
六、公司推行礼貌接待,接电话按规范用语:“您好,智道广告”,接待客户用语:“您好,请问找谁?”,不讲粗话和讲有损公司形象的话,违者罚款5元。
七、上班时间内,举止文明,应着装整齐,大方得体,保持个人卫生干净整洁,不可着奇装异服,不可污头垢面,不可梳另类发型、留长指甲,违者罚款10元。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细则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细则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细则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30—12:00,13:00—17:3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
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条由于公司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
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围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第八条公司实行视频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视频登记。
第九条员工忘记视频打卡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条:考勤设置种类: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销假)①请假A、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请假程序:请假员工要填写请假条(到公司行政部领取统一假条),注明原因、请假天数,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休息,假条存放在考勤员处,作为日后发放工资的依据。
C、批准权限:一般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须请事假的,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②销假程序:A、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B、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带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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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建议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提高规章制度的质量和执行力,明确各部门规章制度管理职责,实现依法治企,保障股份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的定义)本制度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的程序制定,用于指导、规范和保障股份公司管理、生产、经营等活动,经股份公司公布具有长期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和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
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指出资或股权直接或者间接全部为股份公司所有的企业(以下简称“各公司”)。
股份公司控股公司依照其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规章制度制定应遵循的原则)规章制度制定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合规性: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二)系统性: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具备规划性,内容涵盖各项业务及管理工作的全部环节和所有流程;(三)程序性:规章制度在制定及修改时,应当依照本制度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规章制度的计划、起草、审核、审议、发布和后评价等工作;(四)科学性:规章制度与股份公司的业务及管理目标相协调,权责明确,有效规范管理操作、控制风险;(五)操作性:规章制度的条文用语应当准确、简洁,内容应当明确、具体,操作要求、操作流程和环节应当清晰,符合业务实际,保证规章制度的可执行性。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分类第五条本制度规定的规章制度分为基本制度和具体规章,其中具体规章包括管理规范和操作程序。
各类型的规章制度应按照股份公司的规章制度体系框架进行汇总。
第六条基本制度是股份公司组织管理系统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总纲,就股份公司管理方针和目标、管理架构和要素作出规定,包括章程、规则、制度。
章程是指依照《公司法》制定的,规定股份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
规则是指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裁办公会及下属委员会的议事规则以及各公司的同类议事规则。
制度是指对经营管理事项的基本原则、管理框架和组织结构进行规定的纲领性文件。
第七条管理规范是各管理体系的主体指导文件,是基本制度的细化和量化,具有更强的指导性和灵活性,包括规定和办法。
规定或者办法是指规定经营管理事项的具体原则、管理方法、具体工作流程和监督检查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操作程序是各项具体管理事项的指导性文件及表单,包括实施细则和规程。
实施细则是指为有效实施股份公司有关制度、办法、规定,而对管理流程、操作环节等进行细化规定的规章制度。
规程是指规定股份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业务、产品或者服务的操作环节、操作方法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下列形式的文件不属于本制度规范的规章制度:(一)转发法律、法规、外部规章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发文及各公司转发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的发文;(二)股份公司就具体事项对有关公司提出工作要求、对于具体请示给予答复或者回复指导意见以及其他用于解决和办理日常工作事项并非长期适用的各类“通知”、“计划”、“实施方案”等发文。
第十条根据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的规章制度包括股份公司规章制度、事业部规章制度和各公司规章制度。
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在全公司统一适用,其规章制度类型包括基本制度、管理规范和操作程序;事业部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事业部及从事其主管业务的各公司,其规章制度类型包括管理规范和操作程序;各公司制度在其所辖范围内适用,其规章制度类型包括基本制度、管理规范和操作程序。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实行统一标准、分级制定、归口管理、分工负责体制。
第十二条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在规章制度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股份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拟订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年度制定计划;(二)负责组织或者参与重要规章制度的论证、起草工作;(三)负责制定、修改、解释本部门的规章制度;(四)负责审核、会签其他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五)组织有关部门对规章制度进行后评价;(六)组织有关部门对规章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并协调处理实施过程中的冲突;(七)负责规章制度的清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规章制度进行整理汇编;(八)指导各公司及控股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股份公司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能,负责规章制度的计划、调研、起草、培训、后评价等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从股份公司实际需要出发,根据其职责范围和业务分工提出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或废止意见,提出本部门的年度制定计划;(二)按照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年度制定计划,作为主办部门或者协办部门参与其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的调研,并制定、修改及解释具体的规章制度;(三)负责对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培训;(四)负责对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后评价;(五)根据职责范围组织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根据职责对各公司及控股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予以指导。
第十四条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审议的会议安排、规章制度公布的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由总裁办公室负责。
需提交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的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安排。
第十五条审计稽核部、监察部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监督规章制度的实施,并负责查处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章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第十六条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包括计划、起草、审核、审议、公布、备案。
国家法律、法规等对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节计划第十七条各部门根据经营管理、业务发展的需要,认为需制定、修改、废止相关规章制度的,应当在每年12月15日前拟订本部门下一年度的规章制度年度制定计划,并报送法律事务部。
计划制定的规章制度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责的,主办部门应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向法律事务部报送股份公司年度规章制度年度制定计划。
第十八条股份公司年度规章制度建设计划表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制定或者修改规章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二)制定或者修改规章制度的目的、主要依据;(三)制定或者修改规章制度的基本思路;(四)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进度安排及完成时间;(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计划表中未对制定、修改规章制度的必要性进行论证或者规章制度年度制定计划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制度规定的,法律事务部不予受理。
第十九条法律事务部对各部门报送的股份公司年度规章制度建设计划表进行汇总,进行相应调研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后拟定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年度建设计划,与年度经营计划一并上报审批。
第二十条因工作急需制定而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由相关部门按本制度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向法律事务部申报补充计划,由法律事务部上报董事会审批;已列入年度计划因情况变化而无制定必要的,由申报部门与法律事务部协商,经董事会授权总裁或者总法律顾问批准后撤销。
第二节起草第二十一条除股份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以外的规章制度,由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建设规划确定的责任部门作为主办部门负责起草、修改工作。
规章制度建设规划中未明确的规章制度,涉及一个部门职责的,由该部门作为主办部门负责起草、修改工作;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职责的,由股份公司总裁指定主办部门负责起草、修改工作。
第二十二条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应当由主办部门负责人组织。
起草工作应当分为起草初稿、征求意见和形成送审稿三个阶段。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在起草规章制度时,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对规章制度的调整范围、调整对象、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与股份公司现有规章制度的关系、管理职责划分以及主管部门的确定等,做出充分论证,明确相应的制度设计,增强其针对性和有效性。
拟制定的规章制度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规章制度应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宗旨;(二)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三)负责规章制度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四)实施方式及具体程序;(五)违规处理;(六)施行日期;(七)其他应当包括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规章制度的格式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规章制度应当结构完整,内容顺序按照总则、分则、附则的逻辑顺序排列;(二)涉及事项范围广、内容多的应当分章、节、条、款、项、目,涉及管理事项范围窄、内容少的应当直接分条、款、项、目;(三)规章制度的章、节、条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
款不编号;项应当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应当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四)各条之间应当层次清楚、顺序适当,逻辑关系清晰,属于同一条文内的事项应当采用款、项、目的体例;(五)条文用语应当准确、简洁、严谨、规范,各条文之间用语应当保持一致,对于具有特定含义的概念,应当进行专门解释。
第二十六条主办部门完成起草工作后应当将规章制度初稿送相关部门和有关公司分别征求意见。
被征求意见的相关部门和有关公司应当认真组织研究征求意见稿,及时回复意见并附充分理由或者明确依据。
第二十七条规章制度主办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回复意见,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并按照该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
达不成一致的,主办部门在报送审议时应当说明有关情况和理由。
第二十八条起草规章制度时应当同时撰写起草说明,其内容包括: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和意义、起草和征求意见过程、对主要条款的说明、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第三节审核第二十九条规章制度主办部门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后,应当将送审稿报法律事务部进行审核,同时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一)规章制度送审稿;(二)规章制度起草说明;(三)相关部门的意见;(四)其他需要报送的材料。
规章制度送审稿报请审核时由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审核送审单。
第三十条法律事务部在收到送审稿后,应当就以下内容组织审核:(一)规章制度送审稿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是否符合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二)规章制度送审稿与现行规章制度的衔接情况,是否存在与股份公司章程及现行规章制度冲突的规定;(三)规章制度送审稿是否履行了必要的起草程序,是否正确处理有关部门对草稿主要问题的意见;(四)规章制度送审稿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第三十一条法律事务部应当在收到规章制度送审稿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规章制度主办部门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主办部门根据法律事务部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规章制度草案。
第四节审议与发布第三十二条规章制度主办部门应根据规章制度的类型以及内容提请相关机构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审议:(一)对于除股份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以外的基本制度草案,主办部门应当提请总裁办公会讨论,讨论通过后由总裁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董事长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