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基层司王学泽副司长到大观街道办事处调研医疗纠纷调
2024年街道司法所季度工作总结

2024年街道司法所季度工作总结2024年的工作对于街道司法所来说是极为关键的一年。
在这一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原则,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绩。
一、推进“阳光司法”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作为司法机关,我们始终将公信力作为工作的核心,通过开展“阳光司法”活动,提高司法透明度,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
我们加强与社区、街道机关的沟通合作,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通过适用简易程序,及时解决一些小额争议,减少了社会矛盾的滋生。
同时,我们加强司法公开,实现了案件审理公开、判决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的全覆盖,让人民群众随时可以查询案件进展和执行情况。
此外,我们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素质为了适应新时代司法工作的需要,我们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通过组织各类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与此同时,我们注重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对司法队伍的指导和帮扶,更好地发挥优秀干部的示范作用。
通过这些努力,我们的司法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升,为推进司法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
三、深化司法改革,提高司法效能在司法改革方面,我们紧紧围绕提高司法效能这个核心目标,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创新。
我们推动建立了司法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度,明确了司法人员的权责,并对工作成效进行定期评估。
通过这种考核机制,激发了司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改进司法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例如,我们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和分析,实现了审理周期的缩短和质量的提升。
这些改革措施的推行,使司法工作更加规范化、高效化,有效提高了司法效能。
四、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形成合力在____年,我们坚持与相关单位开展密切合作,形成了工作合力。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部机关后勤机构设置和人员分流实施方案》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部机关后勤机构设置和人员分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1.12.13•【文号】司发党[2001]89号•【施行日期】2001.1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部机关后勤机构设置和人员分流实施方案》的通知(2001年12月13日司发党[2001]89号)部机关各司局、机关服务中心:《司法部机关后勤机构设置和人员分流实施方案》已经部党组第 38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司法部机关后勤机构设置和人员分流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1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司法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90号)及《司法部党组关于印发司法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制定司法部机关后勤机构设置和人员分流实施方案。
一、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一)规范机关后勤服务管理职能1.部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由计财装备司、机关服务中心承担。
计财装备司对机关后勤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并负责机关行政经费的统筹安排、使用,监管机关的国有资产,与机关服务中心签订并履行服务合同。
2.机关服务中心(对外可称机关服务局)的主要职责是:承担机关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根据机关后勤工作规划和要求,与机关签订并履行服务合同;逐步承担机关划转和委托管理的部分行政事务工作;承担机关交由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使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推动所属服务经营单位通过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提高经济效益。
3.机关划转给机关服务中心的职能(1)计财装备司发放的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和部机关职工部分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工作。
(2)办公厅管理的机关文印室的经费结算及人员编制由机关服务中心负责。
司法部发布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案例

司法部发布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司法部,司法部,司法部•【公布日期】2022.09.05•【分类】其他正文司法部发布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案例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指导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2022年9月5日,司法部发布“重庆市潼南区法律援助中心对谭某等19名农民工劳动争议提供法律援助案”“上海市青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未成年人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提供法律援助案”“广东省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对农民工张某劳动争议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徐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王某某矽肺职业病工伤赔偿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等5个案例,旨在向社会展示法律援助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障服务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良好效果,为指导促进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提供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经验。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021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颁布并于2022年1月1日实施,法律援助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此次发布的案例集中在劳动纠纷、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工伤事故纠纷等事项范围,受援人包括了农民工、未成年人、退休军人遗属等,展现了法律援助作为国家的重要制度安排,在维护法律平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5个案例中,有的法律关系复杂,有的历经多个诉讼程序,法律援助律师从法治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出发,依法办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用心用情做好援助服务,最大限度保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具有较强的典型性、示范性、借鉴性和指导性。
目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推进法律援助法落地落实,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模拟法庭』常态化师生合力沐法雨

2019年第05
期
4月20日,司法部行政复议与
应诉局局长陈富智一行到当阳调研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 四化 建设情况㊂调研组先后深入玉阳司法所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倾听基层的情况㊂
在玉阳司法所,工作人员汇报了利用科技手段 司法E 通 管理社区服刑人员㊁100余次远程会见让高墙不再阻碍亲情㊁年均300件矛盾纠纷调解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㊁法务指
导中心打通法律服务 最后一公里 等情况㊂得知玉阳司法所所长简龙卫担任所长15年㊁纠纷调解成功率高达98%以上,陈富智由衷地表示赞叹: 司法所工作做得很好,不愧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当阳市主动落实司法部建设公
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要求,2015年便建成市㊁镇㊁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㊂2018年,市政府为提档升级市级平台,调剂国有资产,打造成沿街㊁落地㊁独立㊁公益㊁便民㊁综合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50平方米㊂ 听到工作人员的介绍,陈智富露出欣慰的笑容,认为当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计大方㊁设施完备,充分展现了司法行政形象和服务水平㊂通过与工作人员交流,了解到3名工作人员一年要办理1000余件公证时,陈富智赞赏地说: 现在还处于公证改革过渡期,公证员远远不够㊂你们3人不忘初心,认真严谨办好公证,
保证了公证改革平稳过渡㊂ 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当阳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及行政复议与应诉情况,重点就基层司法所配置㊁行政执法队伍情况㊁律师队伍管理㊁社区矫正力量㊁财力物资保障等
情况作了详细了解,并征求了相关意见建议㊂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㊁副厅长张圣
华,宜昌市副市长张鹏,宜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㊁局长叶爱华等参加调研㊂
JINGCHU GEDI
荆楚各地
司法部调研当阳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四化建设
Һ刘玥
87。
关于建议司法部对我国基层法律服务所转型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引发社会恐慌的建议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起源与发展
我国基层法律服务所最早于1980年底出现在广东、福建、辽宁等地,主要是面向广大农民群众,开展调整生产经营性纠纷,代书、解答法律咨询等简单的法律服务工作。1984年8月,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印发了辽宁海城的经验材料,充分肯定了这一新生事物。同年11月,司法部在广东省召开现场会,介绍了他们建立乡镇法律服务机构的经验,要求各地在试点的基础上加以推广。从此,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发展起来。1985年3月,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根据“四个服务”的指导思想,再次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在乡镇设立法律服务机构。同年7月,中央书记处(第221号)会议纪要充分肯定了司法部“四个服务”的业务指导思想,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第 1 页 共 1 页
关于建议司法部对我国基层法律服务所转型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引发社会恐慌的建议
【内容提要】:基层法律服务所是在县(区)一级司法行政部门领导下,应聘担任基层法律顾问,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事务文书等的基层法律服务组织。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基层法律服务所已成为我国法律服务领域仅次于律师的的一支法律服务队伍。因其收费低廉,扎根基层与群众结合密切等特点,这一服务主体逐渐被中低收入群体所接受,近年来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改革的呼声很高,各种讨论也很多,就在司法部正逐步限制和取法律服务所时,中央立法准许法律工作者的合法执业地位后,司法部的限制பைடு நூலகம்消行为显然不可能了。但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2月4日生效的《适用民事诉讼法解释》第88条第2款将法律工作者限制在乡镇导致引发社会恐慌,并产生群访事件,本人主要从基层法律服务所改革转型做一些可行性的建议:
司法部关于《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司法部
•【公布日期】2024.07.29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司法部关于《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国公民、组织依法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维护我国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司法部会同有关方面起草了《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邮件发送至:************.cn,邮件主题请注明“《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3.信函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司法部立法三局(邮编1000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8日。
司法部2024年7月29日。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0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0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24.06.07•【字号】粤司函〔2024〕1037号•【施行日期】2024.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0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粤司函〔2024〕1037号黄芷君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试行“一个律所服务一个镇街”模式的建议》收悉,我们十分赞同您提出的“在落后地区试行‘一个律所服务一个镇街’模式的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总体情况自2014年我省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来,我厅高度重视做好律师资源调配,把其作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
工作开展之初,针对粤东西北部分地市律师资源严重不足的问题,我们参照省对口帮扶的做法,出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对口支援工作指引》,对派出律师的地市和接受律师的地市分别提出要求,明确共同培训等,确保律师能进得去、发挥作用。
目前,每年组织9000名左右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深入基层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工作,对推动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等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共为村居“两委”和镇街党委政府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分别超过190万次和18万次,举办法治讲座102万多场次,出具法律意见(含审查合同、代书)超13.6万件次,提供法律咨询超过375万件次,直接参与调处矛盾纠纷12.6万多宗,为村(社区)和村(居)民提供其他法律服务近34万件次。
二、组织探索开展1家律师所服务1个镇街或者相邻多个镇街工作的情况2021年,为进一步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经过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我厅结合各地法律服务需求的特点以及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取得较大增长等情况,印发了《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若干措施》,明确要求“欠发达地区县(市、区)要针对辖区村(社区)法律服务需求特点,探索1家律师所服务1个镇街或者相邻多个镇街的方式,提升法律顾问服务效率”,并组织指导欠发达地区部分地市因地制宜开展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作者:暂无来源:《新长征·党建版》 2015年第4期吉林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王进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期。
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做出了具体部署,翻开了法治吉林建设的新篇章。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在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伟大实践中,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重要职责。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正确认识、主动适应形势的新变化,努力发挥好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等工作职能,在服务大局中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就要主动适应形势变化,立足吉林司法行政实际,牢牢把握“法治、改革、发展、严格”的总要求。
一是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180 余项任务,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多达30 余项;省委就推进依法治省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详细、更具体、更明确的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必须紧紧围绕“法治”这个中心,找准自身位置,担当起法治重任,履行好职责使命。
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更加清醒地认识法治主要是规范和约束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有权力就有责任,坚决落实好依法用权、消除特权、严惩滥权。
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要履行好法律赋予的工作职责,解决好权力来源、权力边界、权力程序、权力监督和权力追责问题,积极践行法治理念,把尊法守法作为基本行为准则,让学法用法成为工作常态,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坚持以“改革”为动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任务,基本涵盖了司法行政全部职能。
中央和省委连续出台的改革举措,释放了巨大的发展活力,也为司法行政在新形势下实现新的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必须统一思想认识,抓住发展机遇,用好发展机遇,在落实改革任务的过程中,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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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基层司王学泽副司长到大观街道办事处调研
医疗纠纷调解工作
2011年10月31日司法部基层司王学泽副司长到我省就云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项工作进行视察,并于2011年11月1日下午到昆明市五华区大观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昆医附一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了实地调研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情况。
云南省卫生厅医管处调研员杨宇、五华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天福、五华区司法局副局长赵家荣、大观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王仁其、昆医附一院医务部医疗安全管理科科长孙嘉智和大观司法所的干警陪同了考察。
调研工作在亲切、祥和的气氛中进行。
在昆明市五华区大观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昆医附一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内,王副司长详细了解了大观街道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的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发展思路,并翻阅了调解室的卷宗。
现场相关领导就本职工作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人员构成、专家库的建立及保障机制的健全等进行了汇报。
王副司长对大观街道办事处的医疗纠
纷人民调解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就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询问。
司法部基层司王学泽副司长的到来,为研究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的新规律和新特点,不断探索适合大观街道实际,创新富有特色的医疗调解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大观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