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薪酬所得税会计处理分析
支付员工奖金的会计账务处理

支付员工奖金的会计账务处理
1、计提公司所需要支付的奖金,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奖金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奖金发放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奖金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企业缴纳个税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哪些内容?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按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属于负债类科目,主要核算的内容包括:职工工资、
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非货币性福利;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等。
支付员工工资会计分录
1、工资计提(应发工资数)
借:管理费用——工资(管理人员)
销售费用——工资(销售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企业缴纳的五险一金
借:管理费用(管理人员)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上面1和2可以合并处理,这里分开是为了说明问题
3、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工资数)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实发工资数)
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代扣代缴金额)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金额)
4、实际交纳社保、公积金、个税: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含政策文件

一、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第六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会计实务中一般是按照财企(2009)242号文件界定的范围作为表-1备注:上表财企(2009)242号文件规定的“剔除项”,在会计核算时不作为福利费核算而作为工资进行核算。
大家在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欢呼时,可能忘记了财企(2009)242号文,34号公告仅仅也是向242号靠拢而已。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前,会计实务中一般是职工福利费按照工资的14%进行计提,借方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贷方计入负债;而会计准则修订后,不再预提,而是按照实际发生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职工福利费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于职工福利费没有进行明确的定义,但是在国税函(2009)表-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此处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并且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而不是会计上的工资薪金提取数总额。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问题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职工薪酬常见问题的财税处理

贷: 所得税 费用
4
( )0 9年 度 , 法 计 提 数 :4 0 2 %= 0( 元 ) 会 22 0 税 20 x . 6 万 5 , 计 实际发生 数 4 8万 元 小 于 税 法 计 提 数 . 在 当 年 全 额 据 实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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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 固定 资产或无形 资产成本 。( ) 三 上述 ( ) 二 ) 外 一 和( 之
的 其 他 职 工 薪 酬 . 入 当 期 损 益 新 准 则 将 所 有 与 职 工 有 关 计
预计 甲企业 在可抵扣 暂时性差 异转 回的未来期 间能 够产生
足够的应纳 税所得额 : 年 度适用 的所得税税 率均为 2%。 各 5 ( )0 8年 度 , 法 计 提 数 :0 0 25 5 ( 元 ) 会 12 0 税 20 x .%= 0 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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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 得税 费用 所 3 1x 5 ( 2 2 %)
贷: 递延所 得税资 产
3
1计提 职工福 利的会计 处理 : 、
( )0 0年 度 , 法 计 提 数 :2 0 25 8 ( 元 )会 32 1 税 3 0 x .%= 0 万 , 计实 际发生 数 5 6万 元 小 于 税 法 计 提 数 .可 在 当 年 据 实 列
纳税 调 整 :税 前允 许 扣 除 的 职 工 福 利 费 为 l 4万 元 ( 00 1 %) 税 法采取 实际发 生 ,4 10 x 4 。 1%限额扣 除的办法 , 分
企业代扣代缴个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代扣代缴个税的账务处理企业代扣代缴个税的账务处理个人所得税是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在实际工作中,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纳税人自己负担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只负有扣缴义务;〔2〕扣缴义务人既为纳税人负担税款,又负有扣缴义务。
许多企业在履行扣缴义务时没有严格区分上述两种情况导致税款计算错误,此外对扣缴义务人代付税款的会计处理没有明确。
那么,企业应如何正确计算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进行账务处理呢?下面笔者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以企业经常发生的支付工资薪金、劳务酬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业务为例进行分析。
一、支付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一〕由纳税人自己负担税款1、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法?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进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1:某企业职工王力2021年3月份取得工资、薪金所得5500元,由职工自己负担个人所得税款。
王力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假设本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仅减除费用标准2000元,下同〕:依据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求得:王力应缴纳个税=〔5500-2000〕×15%-125=525-125=400〔元〕2、账务处理为了正确记录、反映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情况,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单位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核算。
在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同时代扣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科目。
实际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是中国经济发展和企业会计实践需要的基础上制定的,用于规范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准确计算和核定职工薪酬的企业会计准则。
以下是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中关于职工薪酬的相关要点进行的参考内容整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将职工薪酬定义为企业对职工直接或间接提供的经济利益,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补贴等各项薪酬及各类个人所得税和附加等。
根据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基本薪酬和奖励薪酬分别核算和报告。
1. 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是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固定薪酬,包括工资、津贴、补贴等,根据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规定的支付形式和期限予以支付。
基本薪酬的核算应当按照现金实际支付金额计入成本费用或相应的资产成本。
2. 奖励薪酬奖励薪酬是基于企业绩效评价或个人表现而支付的激励性薪酬,如绩效奖金、提成、股权激励等。
奖励薪酬的核算应当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计入成本费用或相应的资产成本。
3. 年终奖金年终奖金是企业按照内部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在每年年底向职工支付的额外奖励性薪酬。
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计入该期费用。
4. 福利费用福利费用包括企业为职工提供的各项补充福利,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
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支付金额或权责发生制检测到的义务以公允价值计入费用。
5. 退休费用退休费用是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向退休职工支付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的经济利益。
企业应该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量、计入成本费用或相关资产成本。
6. 职工个人所得税企业应当按照税法规定扣除、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将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入费用或资产成本。
总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在核算和报告职工薪酬时,应当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计入相关费用或资产成本,并严格遵守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扣除、代扣代缴。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注意准确记录和披露相关的职工薪酬信息,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关于职工薪酬的核算及相关涉税处理】职工薪酬核算内容

【关于职工薪酬的核算及相关涉税处理】职工薪酬核算内容确认负债时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对发生的职工薪酬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
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酬、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应由企业管理部门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管理费用。
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酬、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应由销售部门负担职工薪酬,计入销售费用。
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酬、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四、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在建工程或无形资产成本。
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酬、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五、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补偿”。
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核算一、货币支付的核算第一,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酬”。
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第二,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如职工的借支、代垫的家属药费、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第三,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为职工报销燃油费、交通补贴、午餐费补贴、通信补贴、节日补助)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应付职工薪酬所得税汇算清缴

应付职工薪酬所得税汇算清缴(导读)职工薪酬是企业财务人员每天都接触的业务,笔者在审计时发现,许多企业对于职工薪酬的运用,没有完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要求操作,以致职工薪酬税法上的处理,也与会计处理混为一谈。
为了方便相关人员理解掌握,笔者就职工薪酬常见问题的财税处理作详细解析。
应付职工薪酬明细科目的汇算清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相关规定,“应付职工薪酬”科目需明确:(1)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2)本科目应当划分为“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等明细科目,对于以上明细科目,实务中应关注以下几点:(一)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会计处理的含义“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会计核算反映的是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许多会计人员模棱两可,其实“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的会计处理与旧准则下“应付工资”的会计处理相同,只是进行了名称上的更换。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属于负债类科目,贷方反应的是计提数,借方反映的是实际发放数。
(二)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汇算清缴时,“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的税前扣除,应该参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对工资支出合理性的判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雇员实际提供了服务,二是报酬总额在数量上是合理的。
实际操作中应主要考虑雇员的职责、过去的报酬情况,以及雇员的业务量和复杂程度等相关因素。
同时,还要考虑当地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三)“五险一金”的财税处理1.会计处理。
实务中企业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提取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时,不少会计人员在会计处理时仍采用原准则的做法,即计提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其他应付款”;支付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并未按照新准则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3)上述(1)和(2)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2024年所得税汇算清缴: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2024年所得税汇算滞机职工薪B1.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一、职工新州的范围会计准则规定,职工薪酬I,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供应的服务而赐予各种形式的州劳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全部人员,含全职、款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在企业的支配和限制卜.,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供应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纳入职工范昭,如劳务用工合同人员。
职工薪酬,包括企业为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供应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
供应应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研养人的福利等,也属于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焚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其中,养老保险费,包括依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脸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依据企业年金支配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脸费。
以购买商业保隆形式供应应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职工薪酬。
(四)住房公枳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化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供应应职工运用、为职工无偿供应医疗保健服务等“(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赐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供应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没有运用职工薪酬的概念,但在《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对工资薪金进行r界定.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全部现金形式或者#现金形式的劳动册劳,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4;3号)其次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辙”,是指企业依据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化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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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薪酬所得税会计处理分析企业职工薪酬所得税会计处理分析摘要:自2021年7月1日起?企业会计准那么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版正式于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那么的企业当中施行。
该修订版会计准那么对职工薪酬有关方面的规定作出了相应变化,由此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也颇大。
本文将首先阐述职工薪酬的概念,然后在职工薪酬范围、计量上具体分析会计准那么和所得税法上职工薪酬的差异,最后提出协调差异的建议。
关键词: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那么;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分析自2021年7月1日起?企业会计准那么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版正式于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那么的企业当中施行。
该修订版准那么对职工薪酬有关方面的规定作出了相应变化,由此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也颇大。
两者对职工薪酬的范围界定及其计量方法存在比拟大的差异,此外对职工薪酬的处理也不尽相同。
一、职工薪酬概念的界定1.企业会计准那么对职工薪酬的概念界定在未修改的企业会计准那么中对职工薪酬的概念界定只停留在其外表层次,认为职工薪酬仅仅只是为了能够得到员工对企业所投入的效劳而为其提供的各种形式的薪酬,而这里的职工也仅仅是指的与企业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人员;在企业会计准那么修订之后,对职工薪酬有了一个新的概念界定,它认为职工薪酬不仅仅包括了提供效劳期间的薪酬,同时还包括了各种福利,与此同时,职工的界定也突破了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局限,认为其还包括了虽然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为企业提供应了效劳的人员,企业会计准那么的这一修订让职工薪酬有了一个新的概念界定,让职工范畴定义更广,也更趋于合理。
总的说来,职工薪酬的内容主体包括以下主要局部: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以及生育险等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解除劳动关系所作补偿费用;短期薪酬、离职后的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他职工薪酬等。
2.所得税法职工薪酬的概念在我国的所得税法中,没有针对职工薪酬提出了其具体的概念界定,知识对其中的各种概念加以了一定程度的规定。
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在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的时候,不能够直接的将职工薪酬加以税前扣除作为最终的会计处理元素,而是应该将所得税法进行比照,最终将职工薪酬中的各个局部进行调整,以此来让其能够适应整体的税法法那么。
二、企业会计准那么职工薪酬和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差异分析1.职工薪酬范围上的差异分析职工范围上的差异分析在新版的企业会计准那么上对职工进行了详尽的分类,主要将其分为了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主要是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人员,其中不仅仅是正式员工,还包括了临时性员工,但都与企业签订了合同;第二种类型那么是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企业正式对其进行任命,这就让其在某种程度上也属于企业的员工,其薪酬也应该计入职工薪酬的范围当中;第三种类型那么是以上两种情况都不符合,既没有签订正式合同,也没有被企业正式命名,但是这一类人为企业也提供了效劳,需要从企业那里得到其应有的劳动报酬。
但是在所得税会计处理当中,仅仅是将第一类和第二类人作为职工的范围。
由此可见,会计准那么规定的职工范围更广,分类更明确,而所得税法对企业职工的范围有所限定,不计入本钱和费用的职工工资不被包括在内。
职工薪酬范围上的差异分析在上文中已经针对会计准那么的职工薪酬范围加以阐述,下面就针对税法中职工薪酬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其中主要指的是企业应该支付给与企业签订了正式合同或者是正式任职的员工在一个年度之类的劳动报酬形式,其原那么上只包含了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于会计科目“应付工资〞栏核定的费用,而企业会计准那么对职工薪酬的规定不仅包括了核定的应付工资费用,与此同时,其还包括了各种福利等等。
所以总体上来看,企业会计准那么在职工薪酬范围上大于所得税法在此方面的规定,两者在这方面上存在着很大的不同。
2.职工薪酬计量方法上的差异分析在企业会计准那么当中对职工薪酬的计量方法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即首先企业应该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把包括计提根底以及计提比例的方式来计算职工的薪酬;而如果国家没有针对其加以明确的规定,企业就应该结合自身的情况科学合理的去计量职工薪酬。
所得税法那么是遵循实际发生的原那么,职工工薪酬主要按照实际发放和支出的数额为基数,不超过规定比例和实际支付的金额在税前列支,会计准那么下已经计提但没有发放的职工薪酬在所得税法下不允许税前扣除。
商业保险费计量的差异企业会计准那么对商业保险费的计量方法,主要是按照国家、各地政府或者企业年金方案所规定的基准及比率来进行计算,企业为职工购置的五金及其人职工购置的各类商业保险同属于职工薪酬范围内。
而在所得税法那么规定中商业保险并不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而被列为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关联的支出,因此不能在税前列支。
所以,企业职工薪酬中如果有为投资者或是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那么在年终汇算清缴时要进行调整。
职工福利费计量的差异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企业支付的职工福利费用只要不超过总工资、薪金的14%,那么准许扣除。
所以,要计算职工福利费占实付职工薪酬的比例,假设超过14%,那么,超过14%的金额要作调整。
公会经费计量的差异在所得税会计处理当中,只要公会经费要小于其最终总和工资的2%,企业就能够将其作为实际发生并且加以扣除。
计提的工会经费无法在税前扣除,而是在费用实际发生时才能被扣除,此外如果企业实际支付的公会经费超出了工资、薪金的2%,那么超出局部费用需要在企业进行年终汇算清缴时作出相关调整。
职工教育经费计量的差异和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当中,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如果不超过其总工资的2.5%,就能够对其加以扣除;而如果超过了2.5%,就需要对超过的局部进行年度结转再扣除。
3.企业薪酬处理差异分析非货币性福利存在的差异分析针对企业非货币性福利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①企业给职工发放本公司自行生产的产品,所发产品按正常销售行为处理,按商品实际价值与税费进行记录: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产品发放给职工转变为企业的收入。
同时,企业实物福利也是职工的薪酬的一种形式,因此应被计入职工个人收入,与职工薪金一起计算个人所得税,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②职工无偿使用企业名下资产的行为,属于企业向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资产折旧计入公司本钱。
公司为职工租赁的住房是非货币性福利的一种,如职工是无偿使用,房屋租金应计入企业本钱或者当期损益。
③企业获得资产或效劳后以更低价格提供应职工,是对员工的一种变相补贴行为,因此也是非货币性福利的一种。
在会计处理中,企业向职工提供补贴与企业补贴之后向职工提供非货币性福利是不同的,需注意区分对待。
根据所得税法,企业给职工发放本公司自行生产的产品,与公司正常销售商品行为一样,销售收入等于该商品公允价值。
同时,以该产品公允价值计算职工工资收入和企业薪金支出;职工无偿使用企业名下资产的行为,如果该资产的折旧费用不能计入本钱或者当期损益的,需要在年终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处理;企业租赁住房并无偿提供应职工使用的,如果每期应付租金不能计入企业本钱或者当期损益的,需要在年终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处理。
辞退福利处理的差异分析企业在计算辞退福利给公司带来的负债时,应严格按照辞退方案条款执行,这也是企业会计准那么规定的。
具体有三种情况:①如企业对员工实施强制辞退,根据辞退方案条款,企业应记录此次辞退过程中,因此辞退福利而给企业带来的负债情况。
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②如员工对于辞退是自愿接受的,在辞退行为发生之前,企业需预估辞退人数及每一位员工辞退补偿金额,以辞退福利计提。
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贷:预计负债――辞退福利。
③如企业中员工的辞退工作在一年的期限就已经全部完成了,这时候的补偿资金却需要在接下来的几年之内逐步下发,这个时候企业就应该对这些金额加以折现,让其计入当期的发生金额,以此来让其能够实现最终的费用管理。
另外,这局部也需要计入企业的辞退方案会计分录当中,以此来对企业的辞退情况有一个较好的呈现情况,借:管理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实际支付辞退款项时的会计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贷:银行存款,同时,借:财务费用,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除此以外,企业由于预计和确认才产生的辞退福利应该根据其实际发生情况作出最终的抉择,只有在实际发生之后才能够将其加以税前扣除并且计入损益当中。
三、会计准那么和所得税法在职工薪酬上会计处理差异的调整建议1.财务人员要全面掌握企业会计准那么和所得税法,分析了解两者间的差异,全面准确的完成纳税调整工作。
2.企业会计准那么和所得税法在职工薪酬处理上的不一致,导致年终汇算清缴时调整内容过多,增加了许多工作量。
建议立法部门需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统一职工薪酬的内涵,包括对职工的界定、职工薪酬的概念,将会计准那么和所得税法口径协调一致。
3.所得税因牵扯到福利费、公会经营费等的扣除比例,可以有效防止企业为减少赋税而人为虚假调整行为,因此保护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但过度的赋税会增加企业的支出,对企业的开展不利。
因此在扣除标准确实定上应以保证财务收入为前提,采取统一处理的方式。
四、结束语企业职工薪酬的划分一直是很多财务人员混淆不清的概念,在职工薪酬的计量和处理上,企业会计准那么和所得税法有着许多差异。
我们必须清楚明确的知道企业会计准那么和所得税法在职工薪酬上的差异并能够协调处理。
也希望立法部门能全面统一职工薪酬,让纳税工作能够更加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1】杜雪华.新会计准那么下职工薪酬变化及其影响[J].经济研究导刊,2021.【2】全泉.浅议新会计准那么下的应付职工薪酬[J].会计师,2021.【3】赵延.基于新会计准那么下应付职工薪酬运用的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21. 【4】向仕雄.职工薪酬会计准那么的变化及对企业的影响研究[J].财经界,2021.【5】张青仙.新旧会计准那么下职工薪酬比拟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