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公司法之六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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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有奥迪轿车一辆,由 于该公司没有公务用车,因此该经理打算出 售给该公司。则此买卖行为必须符合什么条 件才发生效力?


A.经董事会同意
B.经股东会同意


C.当公司章程允许此行为时,该买卖有效
D.只要依法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则不必经其 他机构同意。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的,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 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No.147)
第二节 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一、忠实义务
(一)界定 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诚 尽力、殚精竭虑的义务,当自身利益与公司的利益 存在冲突时,须以公司的利益为重。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
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 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 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 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 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
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 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内容

1、不得利用职权获取非法利益


2、不得收受贿赂、某种利益或所允诺的其他利益
3、竞业禁止义务
4、不得与公司从事交易(禁止自我交易原则)
5、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6、不得篡夺公司商业机会 7、不得擅自以公司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8、特定情况下的回避义务

第149条
Fra Baidu bibliotek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节 任职资格问题
一、积极资格

各行业不同
二、消极资格

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 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 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 归公司所有。


二、勤勉义务(善管义务)
董事须以一个合理的谨慎的人在相似的情况下所表 现的谨慎、勤勉和技能履行其职责,如果董事履行 其职责时,没有尽到合理的谨慎,应对公司承担赔 偿责任。 美国《修正标准公司法》第8.30节第1项 董事履行作为董事(包括委员会成员)的义务时必 须满足以下要求(1)处于善意;(2)尽到处于相 似地位的普通谨慎之人在类似情形下所应尽到的注 意;(3)以其合理相信的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方 式处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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