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小组工作制度
招标工作小组职责及工作纪律

招标采购小组工作职责
一、贯彻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按照医院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工作;
二、申报、委托招标项目,搜集、整理、起草招标所需文件资料;
三、负责按批准的招标方式组织招标(邀请招标部分);
四、协助、配合代理公司做好招投标工作;
五、组织合同的谈判、起草和落实合同的签订、履行;
六、负责招标项目资料库的建立和文档管理;
七、负责处理其他有关招标的事宜;
八、完成医院招投标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标采购小组工作纪律
1、招标工作实行集体研究的工作制度,贯彻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意见服从集体意见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会前不允许相互串通,会中坚持原则,会后有不同意见保留,但必须认真执行经集体研究,报党委批准的决定。
2、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合理造价和社会信誉开展竞争,择优录用。
3、招标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在招标过程中如有索贿、徇私舞弊、泄露标底、串通作弊等行为,一经查明严肃处理。
4、招标小组成员接待投标单位,必须在办公室接待,且须两人以上,外出办理招标事项,必须两人,招标资料全封闭装袋,招标成员不得打听,更不得接触标底。
未经允许,在招标小组会议之外不得传播有关标底和评标信息。
5、招标、投标、委托编制标底、发标、开标、签订发包合同等一系列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按《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执行。
工程招标的制度

工程招标的制度一、总则为保障工程项目招标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招标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招标的单位和个人,旨在通过明确招标程序和要求,促进公平竞争,选择最优的合作伙伴。
二、招标组织机构1. 设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监督管理招标工作。
2. 成立招标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答疑、投标文件的接收和保管等日常工作。
3. 组建评标委员会,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评审投标文件并提出中标推荐。
三、招标程序1.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包含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2. 发放招标文件: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招标文件,并提供必要的项目资料和数据。
3. 答疑和修改: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必要时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
4. 投标: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5. 开标:在公开和透明的环境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启投标文件。
6. 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7. 中标公示: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8. 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投标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
2.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商务报价、资质证明等内容。
3.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以保证投标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招标规定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招标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招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对于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可适当调整相关条款。
结语:。
招标小组管理制度

招标小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活动,推动社会公平竞争,保障国家利益,促进招标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招标小组,负责招标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招标小组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招标小组在开展招标活动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得私相授受、徇私舞弊、违法违规操作。
第二章组建和职责第五条公司依据业务需求成立招标小组,委任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人,并明确其他成员及其工作职责。
第六条招标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标活动,包括制定招标文件、筛选投标人、评标、拟标、定标等工作。
第七条招标小组负责收集和整理招标信息,评估投标人资格和能力,确定中标人,并和法务部门一起起草招标合同。
第八条招标小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流程,确保招标程序的合规、透明、公开,保障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招标小组应当在招标需求确定后,制定招标计划和时间表,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确保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招标小组应当依法依规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条件、标准、要求,具体规定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标书要求。
第十一条招标小组应当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并组织评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招标小组应当组织研究评审结果,确定拟标人,并组织对拟标人进行财务审计、资格审查等工作,最终确定中标人。
第十三条招标小组应当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和中标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招标合同,保障中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招标小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招标活动的全过程,做到有据可查,确保招标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四章审核和监督第十五条公司应当成立招标工作审核委员会,负责对招标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
工程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制度

工程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采购行为,提高招标采购工作效率,保证招标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招标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由招标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招标采购计划第五条招标采购部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安排,编制招标采购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招标采购计划应包括招标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规模、投资额、预计招标时间、招标方式、采购方式、预计成交金额等信息。
第三章招标采购文件第七条招标采购部门应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草案等。
第八条招标采购文件应明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签订程序等内容。
第四章招标采购程序第九条招标采购部门应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第十条招标采购部门应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选择中标人。
第十一条招标采购部门应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
第五章招标采购监督第十二条公司设立招标采购监督机构,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三条招标采购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招标采购活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公司领导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公司招标采购监督机构依法予以查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招标工作制度

工程招标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二、招标范围和方式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以及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工程招标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公共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直接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是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并对招标项目负有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招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三)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人可以自行组织招标,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为组织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三)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设施;(四)拥有取得相关从业资格的招标业务人员;(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须知;(二)合同条款;(三)技术规格、要求和标准;(四)投标文件格式;(五)评标标准和和方法;(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文件送达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保证招标文件的保密性。
五、投标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具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三)具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程招议标制度

工程招议标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工程项目的招标与议标活动,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招标与议标的单位和个人。
3. 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1. 设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招投标工作。
2. 招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答疑、评标等工作。
3. 成立评标委员会,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负责评标工作。
三、招标程序(一)招标准备1. 确定招标方式: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2. 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技术要求、投标资格要求、投标评审办法等。
3.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指定媒体和平台公布招标信息,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
(二)投标1. 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2. 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并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
(三)开标与评标1. 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单位或其代表有权参加。
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3.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单位,并公示中标结果。
四、议标程序(一)议标条件1. 对于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可以采用议标方式。
2. 议标应在满足公开、公平原则的基础上进行。
(二)议标流程1. 明确议标范围和标准,制定议标方案。
2. 邀请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参与议标,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商务条件。
3. 组织专家进行技术交流和商务谈判,形成书面议标记录。
4. 根据议标结果,确定合作单位,并签订相关合同。
五、监督管理1. 建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机制,确保各环节的透明和公正。
2. 对于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鼓励社会各界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接受公众投诉和建议。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招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投标领导小组及制度范本

招投标领导小组及制度范本一、招投标领导小组的设立为了加强对我镇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领导,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决定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
招投标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镇长、纪委书记、财政所长、审计所长、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二、招投标领导小组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研究制定我镇招投标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指导和监督全镇招投标活动的开展,对招投标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
3.审核招投标方案,确定招投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
4.对招投标过程中的投诉和举报进行调查处理,维护招投标市场的秩序。
5.定期总结和分析招投标工作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
三、招投标制度范本1.招投标公告制度:公开发布招投标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投资金额、投标资格等,确保公开透明,让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充分了解项目信息。
2.投标报名制度:投标人需按照公告要求,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企业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等。
3.投标文件递交制度: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投标文件应包含技术方案、商务报价、工期保证等内容。
4.开标制度: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到场参加,公开拆开投标文件,宣读投标内容,确保投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5.评标制度: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技术方案、商务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标人。
6.中标公告制度:将中标结果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中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7.投标保证金制度:投标人需缴纳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以保证投标人的投标诚意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8.合同签订制度: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公司招标小组工作制度

公司招标小组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招标工作,提高招标质量,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招标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
招标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采购总监等相关人员组成。
2. 招标领导小组设立招标办公室,作为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澄清、修改等工作。
招标办公室设在公司采购部。
三、招标范围和方式1. 公司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项目总投资在规定金额以上的;(2)项目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3)项目对社会影响较大的;(4)公司规定必须招标的其他项目。
2.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通过媒体、网络等公开渠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对象参加投标;邀请招标是指公司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邀请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特定对象参加投标。
四、招标程序1. 编制招标方案招标办公室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方案,包括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投标资格条件、评标标准等,提交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 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办公室应提前在指定媒体、网络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20天。
邀请招标的项目,招标办公室应向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发送邀请函。
3.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办公室根据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格、投标文件格式等,提交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4. 答疑与澄清招标办公室在招标过程中,对潜在投标人的疑问和澄清,应及时回复,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5. 接收投标文件招标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接收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 开标开标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由招标办公室主持,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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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小组工作制度(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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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小组工作制度
由于现在建筑市场较为混乱,良莠不齐,为了选择信誉良好、实力雄厚、人员技术装备齐全、内部管理规范、保修服务到位的施工单位,提高工程质量,有效降低我们的开发成本,减少我们在施工过程中管理难度,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了招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公司开发工程的招标工作。
1、
(1
(2
(3
(4
(5
(6)负责监督小组成员工作,违规处理;
(7)负责督促管理小组成员工作效率。
2、副组长1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并与设计单位对接;
(2)提供正确有效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或零星工程方案审核小组签字认可的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给预算人员和工程部;
(3)复核标底的准确性,并对标底人(造价咨询单位)的工作给予监督,做出评价;(4)负责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信息,选择合格的投标方,发售招标文件,接收投标书,发放中标通知书;
(5)负责组织小组成员讨论甲方甩项工程和其它项目计入标底的方式,必要时可邀请工程部及项目部经理参加;
3、副组长2工作职责:
(1)审核标底准确性,并对标底编制人(造价咨询单位)、复核人的工作给预
审核监督,做出评价,密封保管标底。
(2)负责组织小组成员与中标方商谈合同最终价格,预算部应配合编制公司
控制价格,作为谈判的依据。
(3)负责与中标单位进行协商、沟通、协调;
(4)根据开标情况编写评标报告报小组组长;
4、投标单位调查、评价员工作职责:
(1)根据工程部推荐的投标单位,通过实际考察和社会调查的方式,对准备邀请参与投标的单位从企业信誉、资质、资金实力、人员技术装备、近三年业绩、内部质量管理等多方面进行调查,向小组提报调查结果评价表。
(2)对调查、评价合格的投标单位建立合格投标方名录。
(3)复核标底的准确性,并对标底编制人(造价咨询单位)的工作予以监督,作出评价。
5、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起草员工作职责:
(1)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提供的证件符合、有效、准确。
(2)造价大于5万元或小于5万元的重要工程应根据工程特点、公司要求编制招标文件,负责组织小组成员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收集各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完成后将招标文件提报给招标小组组长。
(3)协助调查、评价员对投标单位进行调查、评价。
6、标底编制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根据批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方案按选用的定额标准编制标底,经请示后,按指示传递给相关审核人员审核。
做好标底的保密工作。
(2)根据相应合同示范文本起草施工合同,并收集施工合同评审意见,对施工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完成后提报给招标小组组长。
7、财务部经理在招标小组中的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对招标文件、投标书和施工合同进行评审。
小组全体成员都要参与招标文件、投标书和施工合同的评审,必要时,由小组组长决定其他部门参与人员。
三、工程招标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1
工程量计算,借助软件确定工程的直接费用和材料的准确数量,编制材料用量(汇总)表。
单体楼座工程采用综合定额每份标底编制时间控制在15日内。
2、预算员根据材料招标小组招标确定的材料价格计入标底内,完成施工图(方案)的标底编制工作,并编制标底说明书。
3、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需增加的费用、地下或不可预见因素及材料受市场波动因素发生费用,在施工图标底完成后,由标底编制、复核、审核人员共同研究一个合理标准向总经理汇报后计入标底中,作为最终标底。
4、施工图标底完成后,由标底编制人请示总经理后,按指示报相关复核、审核人。
复核、审核人员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规定逐项进行审核,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反馈给标底编制人(复核人)进行修改。
并根据审核出的问题性质和涉及到费用的多少报总经理给予处罚。
编制人应向复核、审核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复核、审核人每单体工程的审核时间不超过7天。
5、对标底没有疑义后,由最终审核人将标底进行密封保存,加盖公章。
作用力为招标价格的依据。
6、工程标底必须在开标以前编制、审核结束。
(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工作
1、公开招标工作
(1)在工程项目办理完规划手续,施工图或施工方案确定后,由工程招标小组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标公告。
公告中应明确投标单位报名时间、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项目概况、对投标单位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方式等内容。
(2)招标公告由编制招标文件的人员起草,经小组讨论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布。
(3)招标文件应在公告中写明的领取时间以前起草、评审完毕。
(4)按照报名单对参与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投标单位提报的相关材料,调查评价员、资格审查员和项目经理通过社会调查和考察的方式进行审查。
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投标。
2、邀请招标工作
(1)由工程部提供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名单,调查、评价员和资格审查员通过社会调查和考察的方式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函。
邀请函中也应明确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项目概况、对投标单位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方式等内容。
(2)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起草、评审完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预算部向投标单位发售。
3、招标文件发出后,由副组长1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写明的时间进行现场踏勘。
4、在编制标底前,由副组长1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图纸内容进行会审,汇总分类整理后,属设计单位问题的,联系设计单位解决;属公司要求的,汇报招标小组组长,讨论后做出书面答复。
招标答疑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不接受投标单位口头质疑,也不作口头答复。
否则,后果由答疑人承担。
5、由财务部负责收取、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给交纳方出具收款凭证。
6、由副组长1负责接收投标书,检查投标书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接收了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书影响开标结果的由副组长1承担责任。
7、招标小组组长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开标,由小组成员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单位提供的证件、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和委派的项目经理进行评审,选择符合公司要求和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对投标书或项目经理有疑义的可让投标单位做出解释或更换。
如果延期开标,应提前通知投标单位延期、说明延期的理由和开标时间。
将开标情况由副组长2编制评标报告报小组组长批准后存入招标资料中。
8、定标结束,在中标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由副组长1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单位办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手续。
9、由标底编制人员在开标以前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示范文本起草施工合同,确定中标单位后,由副组长2组织相关人员与中标单位对合同内容进行协商、补充、修改,然后将结果汇报小组组长,合同最终评审完成后报小组组长。
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四、相关处罚制度
1、在施工图纸和方案齐全的情况下,预算员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报出材料明细表,影响了材料招标,每拖期一天扣50元/楼;如提报材料明细表不详细,导致材料招标种类、规格不齐全,影响标底进价的,每项扣50元;如材料明细表审核人员不及时审核影响材料招标的,每拖期一天扣50元/楼;如审核过程中未发现错误和材料不齐全,影响标底进价的,每项扣80元。
2、在施工图纸和方案齐全的情况下,采用综合定额编制单体楼座标底超过规定时间(15日/幢),每拖期一天扣50元/幢;标底错误较多与最终审核额超过±5%的,每发现一份扣200元;复核、审核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7天/幢)审核完毕的,每拖
期一天扣50元/幢;复核未发现问题,被审核人发现问题,且超过最终审核额的±3%的,每发现一份扣复核人200元;在开标后发现标底存在明显错误,对造价的准确性影响较大的,每发现一份扣审核人200元。
3、标底编制人员、相关复核、审核人员泄露标底的,每发现一次扣相关人员3000元;
4、因招标文件的起草和汇总工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影响招标文件的发售,延长开标和开工日期的,每拖期一天扣起草人50元;如因招标文件评审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评审完毕,且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到起草人员手中的,每拖期一天扣评审人80元;
5、如未组织又没有及时通知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的,给投标单位造成损失,又达不到我们招标目的的,由组织人承担全部责任,每次扣100元;
6、如未及时组织图纸会审,或对会审出的问题未及时处理,影响标底编制的,每拖期一天扣100元;
7、如接收了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书,影响开标结果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
8、施工合同在评审过程中,涉及到本部门的问题评审不细致、不全面,导致对合同约定不到位或没有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做出对公司不利的解释时,由相关部门评审人承担责任,并罚款3000元。
9、如施工方案或施工图纸未经审批,预算完成后又有较大变动影响了预算的准确性,由副组长1承担责任,并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如预算人员采用了未经审批的方案编制预算,而又未提出需审批的异议,对预算编制人员处以200元/次的罚款。
工程招标小组
2014.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