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支持港澳青年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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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深港合作区简介

前海深港合作区简介

前海深港合作区简介前海深港合作区全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位于深圳南山半岛西部,伶仃洋东侧,珠江口东岸,由双界河、月亮湾大道、妈湾大道、宝安大道和西部岸线合围而成。

前海紧临香港国际机场和深圳机场两大空港,深圳-中山跨江通道、深圳西部港区和深圳北站、广深沿江高速公路贯通其中,未来可在10分钟内抵达深港两地机场,半小时内抵达香港中环。

是未来中国的“曼哈顿”,预计2020年全面建成。

前海紧临香港国际机场和深圳机场两大空港,深圳-中山跨江通道、深圳西部港区和深圳北站、广深沿江高速公路贯通其中,未来可在10分钟内抵达深港两地机场,半小时内抵达香港中环。

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南坪快速路、海滨大道等高快速公路穿过该区域,穗莞深城际线、深港机场连接线、深圳地铁1号线、地铁5号线、前海枢纽站等铁路、地铁交通设施将在这里与整个珠三角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前海具有良好的海陆空交通条件和突出的综合交通优势,在粤港澳区域内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深港合作成为前海发展最鲜明的主题,令前海更具备了一个不可复制的优势。

从政策环境上看,国务院此前陆续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均明确要求深圳加强与香港更紧密合作,加快推进前海的规划建设和体制创新。

而《粤港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确定前海作为粤港重点合作区。

值得关注的是,深港两地政府均意识到了前海合作的重要性,不仅签署了《关于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的意向书》,而且成立了前海专责联络机构和协调机制,两地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环境保护、要素流动等方面相继签署了一系列合作文件,已初步形成了前海深港合作的政策框架。

再看产业环境。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是全球服务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服务业占GDP比重92.3%,服务业贸易出口总值位列全球城市前10名。

而深圳服务业发展迅猛,服务业的基础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53.2%,已具备了和香港在较高水平上合作发展的能力。

前海人才特区实施方案

前海人才特区实施方案

前海人才特区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前海人才特区是指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内设立的特殊人才政策区域,旨在吸引和集聚高端人才,推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创新发展。

为了更好地实施前海人才特区,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二、政策支持。

1. 人才引进政策,针对在前海人才特区工作的高端人才,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和住房补贴,并简化其在深圳的户口落户手续。

2. 人才培养政策,设立前海人才培训基地,引进国内外一流的培训资源,为前海人才特区的人才提供持续的学习和成长机会。

3. 人才创新政策,为在前海人才特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创业扶持资金,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人才在前海创新创业。

三、产业支持。

1. 人才公寓建设,在前海人才特区内建设高品质的人才公寓,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和便利的生活配套设施,吸引更多人才来此工作和生活。

2. 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在前海人才特区内建设高水平的科研实验室、创新中心和孵化基地,为人才创新提供良好的平台和条件。

3. 产业发展资金支持,为前海人才特区内的企业提供创业扶持资金和技术研发资金,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推动产业发展。

四、环境支持。

1. 生活便利设施建设,在前海人才特区内建设便利的购物中心、医疗机构和教育机构,提高人才的生活质量。

2. 环境保护政策,加强前海人才特区的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3. 社会文化建设,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和交流活动,促进人才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增强前海人才特区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五、总结。

前海人才特区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助于吸引更多高端人才来此工作和生活,推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创新发展,提升整个区域的产业竞争力和影响力。

希望通过政策支持、产业支持和环境支持的综合措施,前海人才特区能够成为人才聚集、创新活跃、生活便利的理想之地。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21.09.06•【文号】•【施行日期】2021.09.06•【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香港特别行政区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2021年9月6日)开发建设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是支持香港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粤港澳合作水平、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增强香港同胞对祖国的向心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推动前海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先行先试,推进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丰富协同协调发展模式,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不断构建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立健全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初步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高端要素集聚、辐射作用突出的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多轮驱动的创新体系成效突出,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引擎作用日益彰显。

到2035年,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建立健全与港澳产业协同联动、市场互联互通、创新驱动支撑的发展模式,建成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强、创新策源能力强、协同发展带动能力强的高质量发展引擎,改革创新经验得到广泛推广。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90号(统战政协类016号)提案答复的函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90号(统战政协类016号)提案答复的函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90号(统战政协类016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16•【字号】粤府函〔2020〕231号•【施行日期】2020.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90号(统战政协类016号)提案答复的函全国台联界: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大湾区设立“港澳台侨青年创业园区”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推动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是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具体举措。

你们提出的相关建议对粤港澳大湾区引才、聚才、用才具有积极参考意义,我省将认真研究吸纳。

一、关于建立设施配套完整创业园区,并引进国外品牌企业设立分支,创设园区国际化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我省高度重视港澳青年来粤就业创业,在粤港澳大湾区领导小组下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专项小组,统筹推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9〕122号),力争在2025年前实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平台“1+12+N”的空间布局。

即: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龙头,围绕服务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精心谋划、科学设计,完善配套设施,有效串联三地资源,打造集交流、培育、实训、孵化、展示、对接等功能为一体的示范性平台。

目前,我省港澳台创业平台建设初具规模,培育建设南沙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中国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中国(江门、增城)“侨梦苑”华侨华人创新产业集聚区等12家基地,带动各地建成一批社会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截至2020年8月底,13家重点建设载体已有11家投入运营,有效引进一批港澳台青年创业项目入驻。

2022年广东公务员申论考试真题及答案-市县卷(精品真题)

2022年广东公务员申论考试真题及答案-市县卷(精品真题)

2022年广东公务员申论考试真题及答案-市县卷材料一在夜景卫星图上,珠江入海口,一片灯光分外璀璨的区域囊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9市,总面积达5.6万平方公里。

这里就是粤港澳大湾区,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

2020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就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出部署,“要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推动三地经济运行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促进人员、货物等各类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

2021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提出,希望广东联手粤港澳打造更具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2017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中央政府将一如既往“支持香港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人民币国际化等重大发展战略中发挥优势和作用”。

同一天,在习近平总书记的见证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共同签署了《深化粵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

按照协议,粵港澳三地将在中央有关部门支持下,完善创新合作机制,促进互利共赢合作关系,共同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更具活力的经济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和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的示范区,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这标志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正式启动。

2019年2月,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下,中央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这对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迈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

纲要出台后,各级政府到2021年4月已出台231部涉粤港澳大湾区相关政策文件。

2021年4月20日,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在“大湾区、大未来”主题宣传媒体见面会上介绍粵港澳大湾区的亮眼成绩:2020年,大湾区经济总量达11.5万亿元,比2017年增长1.4万亿元,进入世界五百强企业达21家,比2017年增加4家;广东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3万家,比2017年增加近2万家。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
第二十八条对前海合作区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积极采取宣传引导、合 规指引、行政提示、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第二十九条前海管理局建立企业合规公共服务平台,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企业 提供合规风险测评服务,引导企业制定合规管理规范,建立合规风险防范报告机制,形成合规管理体系。
第二十六条前海管理局应当每年公开发布关于前海合作区投资环境的白皮书。白皮书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和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情况、满意度测评情况、企业负担监测情措施。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前海管理局推动建立健全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全面实行清单式监管和联合 检查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共享和处理结果互认。
鼓励港澳行业协会、商会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办事处,促进企业家的交流合作。
第二章投资便利
第六条前海管理局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制度,对市场准入政策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测和评估,保障市场准 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
第七条前海合作区深化商事登记行政确认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商事登记程序,提升登记服务水平,营造更加宽 松便捷高效的投资环境。
前海管理局会同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与人民银行驻深机构等单位的联系沟通,支持前海合作区的征信机 构开展跨境征信合作,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第十七条前海管理局会同海关等部门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前海合作区推进建设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丰 富完善跨境数据应用场景,实现跨境数据互联、单证互认、监管互助,提升跨境贸易政务服务水平。
第二十条前海管理局应当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完善政府采购流程,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应当在 公告成交结果时说明采用该方式的理由。
第二十一条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持续优化前海合作区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体系,依托中国(深圳)知识 产权保护中心,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知识产权规划布局指导、专利申请预审、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一站式协同保 护、专利导航预警、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等服务。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发文字号】深前海规[2018]1号【发布部门】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发布日期】2018.06.05【实施日期】2018.06.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深前海规〔2018〕1号)各有关单位:《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2018年6月5日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和《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国函〔2012〕58号)支持前海建设深港人才特区及中央人才协调小组批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建设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有利于前海合作区人才集聚的激励机制,为前海开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9号)和《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前海〔2015〕4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每年从前海产业发展资金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作为人才发展引导资金。

资金规模可根据引导资金申报情况、前海合作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个税增长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条前海合作区人才发展引导资金奖励对前海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才,奖励对象包括一般支持对象和其他支持对象,按照自愿申报、严格审核的原则进行核准。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号:国函[2012]58号颁布⽇期:2012-06-27执⾏⽇期:2012-06-27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政法规⼴东省⼈民政府、发展改⾰委:发展改⾰委《关于报送⽀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的有关政策(送审稿)的请⽰》(发改地区〔2012〕76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实⾏⽐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先试政策,打造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珠三⾓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

⼆、⽀持前海在⾦融改⾰创新⽅⾯先⾏先试,建设我国⾦融业对外开放试验⽰范窗⼝。

(⼀)允许前海探索拓宽境外⼈民币资⾦回流渠道,配合⽀持⾹港⼈民币离岸业务发展,构建跨境⼈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

(⼆)⽀持设⽴在前海的银⾏机构发放境外项⽬⼈民币贷款;在《内地与⾹港关于建⽴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积极研究⾹港银⾏机构对设⽴在前海的企业或项⽬发放⼈民币贷款。

(三)⽀持在前海注册、符合条件的企业和⾦融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在⾹港发⾏⼈民币债券,⽤于⽀持前海开发建设。

(四)⽀持设⽴前海股权投资母基⾦。

(五)⽀持包括⾹港在内的外资股权投资基⾦在前海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在资本⾦结汇、投资、基⾦管理等⽅⾯的新模式。

(六)进⼀步推进前海⾦融市场扩⼤对⾹港开放。

⽀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港⾦融企业在前海设⽴机构和开展⾦融业务的准⼊条件。

(七)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和规范发展要求,⽀持前海试点设⽴各类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型⾦融机构,探索推动新型要素交易平台建设,⽀持前海开展以服务实体经济为重点的⾦融体制机制改⾰和业务模式创新。

(⼋)⽀持⾹港⾦融机构和其他境内外⾦融机构在前海设⽴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加快提⾼⾦融国际化⽔平,促进前海⾦融业和总部经济集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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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支持港澳青年发展专项资金
个人申请表
主体责任告知书
申请人申请前海深港合作区支持港澳青年发展专项资金时,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前海深港合作区支持港澳青年发展专项资金政策要求办理,确保材料真实、合法、准确、与实际情况相符。

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追究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第十四条企业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违反规定使用、骗取的有关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被骗取有关资金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或者被违规使用有关资金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二)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三)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四)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

《<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责任追究】享受资助的单位或个人有以下情形的,前海管理局可以终止其享受的相关资助,追回其已享受的相关扶持奖励资金以及同期银行利息,并纳入相关信用监管体系,5年内不再受理其各类财政补贴或扶持资金申请:
(一)享受资助的个人工作关系迁离前海企事业单位;
(二)享受资助的单位注册地址迁出前海;
(三)享受资助的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结构、项目负责人变更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或发生经济、法律纠纷等重大事项且未及时告知;
(四)资助申请、执行过程中弄虚作假、未按规定专款专用,且拒绝配合监督检查;
(五)发生前海管理局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承诺书
本人不存在以下情况:1.三年内,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不依法纳税、申请前海产业发展资金存在不诚信行为;2.本人对所在单位三年内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不依法纳税、申请前海产业发展资金存在不诚信行为负有主要责任;3.本人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明确结论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4.申报时,本人在深圳市及前海信用平台有正在执行、未解除、未整改完毕等行政处罚记录的,或本人对申报单位在深圳市及前海信用平台有正在执行、未解除、未整改完毕等行政处罚记录负有主要责任的;5.申报时,本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本人对所在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负有主要责任的。

在同一年度,申请人申报《<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前海规〔2019〕7号)的有关资助与前海出台的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从新、从优、从高的原则执行,不重复申请与享受。

符合《<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前海规〔2019〕7号)两项以上资助条件的申请主体,每个单位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每个个人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通过公示后,支持港澳青年发展专项资金由申报单位拨付至本人银行账户,本人同意由申报单位按照“偶然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本人对所填报内容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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