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工作制度
采煤工作面变化管理工作制度

采煤工作面变化管理工作制度
是为了保障采煤工作面安全、高效运转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可能包括在采煤工作面变化管理工作制度中的内容:
1. 监测系统:建立采煤工作面的实时监测系统,包括传感器、监测设备和监测系统软件,用于监测瓦斯浓度、风速、变形等指标,及时发现工作面的变化。
2. 工作面预警:建立工作面预警机制,当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或超过安全限值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通知相关人员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3. 人员调度:根据工作面的变化情况,合理安排人员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确保工作面的连续运行,避免人员疲劳导致操作失误。
4. 物资调配:根据工作面的变化情况,合理安排和调配所需的矿灯、通讯设备、工具等物资,确保工作面的正常运行。
5. 警示标志:在工作面的附近设置警示标志,指示危险区域和禁止临时施工区域,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6. 紧急应急措施:建立紧急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预想,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步骤,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7. 工作面变化记录:对工作面的变化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变化时间、变化原因、采取的措施和效果等,以便后续分析和总结。
采煤工作面变化管理工作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参与和执行,确保采煤工作面的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煤矿变化管理制度

煤矿变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变化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所有煤矿的变化管理。
第三条煤矿变化管理,是指在煤矿生产经营活动中,煤矿的生产设施、设备、生产工艺、生产组织形式以及生产作业的环境等方面的改变,并对这些变化进行合理的管理。
第四条煤矿变化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谨慎管理,合理变化。
第五条煤矿变化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要求以及煤矿安全生产要求。
第六条经核准后的变化方可进行实施。
第七条煤矿变化管理应坚持全员参与、防范为主、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八条煤矿变化管理应当依据科学技术发展,不断更新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第二章变化申报第九条煤矿变化管理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变化申报制度,对煤矿变化进行申报,经过批准方可实施。
第十条煤矿变化必须事先向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变化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变化申报书应包括变化的性质、内容、原因、影响范围、变化过程及保证措施等。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在接到变化申请书后,对变化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并根据变化内容的重要性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批准。
第十三条对于重大变化,应当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评审。
第三章变化实施第十四条变化实施方案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五条实施变化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变化实施前,应对变化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保证措施和应急预案应一并制定。
第十七条实施过程中,应当配备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变化实施方案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对于设备、工艺等重要变化,应当进行试运行,并由相关专业人员现场检验。
第十九条变化实施中如有违背变化批准的内容、超越变化批准范围、未按变化批准的时间实施或者未完成变化实施后的验收等情况时,应当立即暂停变化并报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处理。
第四章变化验收第二十条变化实施完成后,应当组织验收。
第二十一条验收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对变化的效果、质量、安全等进行详细检查。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公司各矿、部门,在安全上实行安全目标管理与考核,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矿井无工亡,重伤不超过一人,轻伤不超过9人.2、每年年初前由公司业主和矿长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结合下年度生产计划安排制定全年安全目标,并组织不同季节、不同采掘区域的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目标管理重点.3、矿的安全目标确定后,各部门围绕矿的安全目标制定和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目标.安全管理上实行部门、单位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4、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安全目标,下达各工种、各岗位的全年、季、月安全目标,发挥全体职工的安全管理积极性与主动性.5、矿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或矿在一定时期内的特殊情况,开展一定时期内的安全生产竞争活动,同时制定该时期内的安全目标,但这种短期目标不得与矿年、季、月安全目标相抵触.6、在安全目标实施过程中,矿、部门、岗位要进行细致的管理与严格控制,如有发现偏离目标的现象,相互之间应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指导,同时加以必要的协调和控制.7、实行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每月对各岗位的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每季对矿、部门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季、年对矿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8、通过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找出安全目标管理过程中的潜在问题、限制因素和解决问题的方法.9、安全目标成果考核与工资、奖金挂钩,各工种岗位逐月考核,各部门分别按月、季度考核,矿分别按月、季度、年度考核.10、安全目标成果考核必须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奖惩条例及安全目标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掺杂照顾情绪或平衡关系因素.“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通风瓦斯管理制度1实行分区通风,及时调节,合理分配风量,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风和无风、微风作业.2加强对采区回风巷和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维护管理,保证风流畅通,断面达到要求.3井下各掘进工作面严禁随意停、开局扇和减少风量,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4局扇选型、安装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风筒吊挂平直,不得拐死弯,风筒出风口距的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加强风筒破口粘补,尽量减少漏风,保证作业面所需风量.5不得任意损坏风门、密闭、风窗、风桥等通风设施,以免造成风流短路.6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7巷道在贯通相距20米前,由技术部按规定要求将贯彻通知单下发相关部门,随时掌握好情况,贯通当班由通风员派人进行现场贯通系统调整.8建立测风制度.由生产技术部每10天进行一次全矿井,作业地点测风.9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认真收集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严格按设计允许进尺施工.10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案.1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放炮的管理制度.12严格密闭施工质量,减少老塘漏风.13加强现场瓦斯管理.使用的瓦斯检查仪器必须完好准确.做到瓦斯检查记录牌、手册、日报表三对口,严禁瓦斯检查员脱岗和出现空、漏、假检现象.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汇报,遇紧急险情,瓦检员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待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14排放瓦斯必须制定专项措施,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严禁“一风吹”.15坚持使用和维护好瓦斯监控系统.瓦斯探头悬挂到位.2、防灭火管理制度1重要机房、硐室采用不燃性材料构筑,并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和定期更换处理,加强对井口及机房火源管理,严禁有明火,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2机电设备必须符合防爆管理规定,电缆和风筒必须达到双抗标准要求.3避雷系统设置符合规定,能正常发挥作用.4加强放炮管理,水炮泥、黄泥充填符合规定,严禁使用非煤矿许用炸药.5加强对回采工作面管理,浮煤收尽,通风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采结束后必须及时封闭.6加强对正常作业区域及密闭的气体检查,发现有发火预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7加强全矿员工对各种火灾事故的处理方法培训,便于一旦发生火灾时能采用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事故范围扩大.3、防尘管理制度公司所属矿的煤尘无爆炸危险性,为了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采取综合防尘措施.1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网系统,定期进行调试.2对产生煤尘飞扬的地点,必须采用喷雾降尘措施.3每十天对产生煤尘严重的区域进行清扫粉尘.4加强对产生粉尘的地点进行检测,浓度超标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5采取湿润打眼、装岩洒水的综合防尘措施.6采煤工作面下口装煤点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掘进碛头每次放炮后必须洒水防尘.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了解和掌握矿井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预警监控管理,特制定该制度.1、安监科负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如实向矿领导申报.2、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宣传培训工作.在日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要将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培训,使员工学习掌握重大危险源管理所必备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了解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重要意义,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教育员工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3、在企业资金安排时要优先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4、建立健全全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责任,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5、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6、对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的检测,对重要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入井使用的矿用设备器材必须对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间隙及接线引入装置等隔爆部位进行详细检查,隔爆性能必须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严禁失爆设备器材入井.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3、必须填写入井设备检查记录,合格的设备方可签发入井合格证.4、各类矿用设备器材必须按各自的规定正确使用和操作,严禁超负荷运行.经常保持机房、硐室、设备器材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5、维修人员要定期巡视查验矿用设备器材,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保证设备不带病运转.6、矿用设备器材必须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修,检修应保证质量,检修后的设备性能应达到有关标准要求.7、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8、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检修时,所有手把都打到电源的闭锁位置,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只有直接从事本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9、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修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10、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的物理、化学性能检测和电气耐压试验,每年应进行一次,但对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应每六个月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并做好记录.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对特种设备应设专人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经上级专业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2、专管人员必须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3、特种设备、动能设备和引进设备必须逐台建立档案和建立各项有效的管理制度,每月由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组织一次检查评比.4、操作者每班进行严格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油位油温、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5、严格执行交接班等各项设备管理制度,并做好设备运行及交接班等各种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发现重大问题要立即汇报和通知有关人员共同研究处理.6、设备运行达到规定时间后,以操作人员为主,维修人员配合,按规定内容进行检修保养;定期检修保养完成后,由有关技术人员进行评定,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存档.7、每年应按规定进行一次对特种设备、动能设备和引进设备的全面技术性能的测定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校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物资采购员对物资采购负有安全责任,对物资质量、价格、产品合法性负有管理责任.2、对矿生产、建设、科技和安全工程所需的物资、材料、设备和配件按照计划数量和时间要求及时供应.3、采购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逐步提高物资鉴别能力,井下使用的矿用产品要严把规格质量关,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矿用防爆产品必须有煤矿安全标志和防爆合格书,否则不准投入使用.4、加强火工产品的采购、运输管理,坚持正规的领退发放制度,防止火工产品流失,确保社会安全稳定.5、因采购员失职而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赔偿.6、因物资采购员未能准时完成采购任务和计划而影响正常安全生产,造成不良影响和贻误安全抢险的,按有关责任规定从严处罚.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公司各矿主要灾害有:瓦斯、水灾、顶板.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的安全.1、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制定矿井的主要灾害的预防与处理预案.3、有计划、有组织的提前做好所需的物资准备.4、加强主要灾害的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强化主要灾害的认识.5、认真按措施执行到位.6、强化现场管理,监督落实好各项规定.7、开展每周一次的主要灾害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定专项措施,按措施整改到位.8、建立主要灾害的汇报制度,当发现有主要灾害的预兆时,要立即汇报,便于及时性的采取针对性的措施.9、当井下发生灾害时,为了防止事故的扩大,及时采取补救措施.10、强化救护演习,不断提高救灾能力.11、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矿井的安全综合管理标准化,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为了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相对应的完善作业技术措施、规程,按措施施工作业.1、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机构.由生技科和安监科牵头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然后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汇审.2、必须做到一工程一措施.3、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4、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体现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当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补充措施.5、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要做到严格把关,必须各级审批人员签署安全意见.6、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的档案管理制度.7、审批完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及时发到各部门和施工队, 并组织培训、学习.8、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出现失误而造成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必须追究审批人员的责任.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安全第一的意识,各工种工作人员及时学习操作规程和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特制订本制度.1、凡到矿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入井前,必须经矿组织入井基本安全知识、井下安全环境知识、井下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和所从事工种的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允许安排上班.2、矿内每年必须按规定组织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学习,井下“五大”灾害防治措施计划和避灾路线,以保证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撤离事故现场.3、凡新水平、新采区、新开采掘工作面在作业前,必须组织从业人员学习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4、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矿内、上级各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活动,并经考试合格,持证方能上岗.5、各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职工大会,队、班组每周一组织员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总结当月的安全生产状况和事故分析,提高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自觉性.6、在作业过程中,未按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进行的,经纠正教育后,仍然违章的,应停止其从事井下工作.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为了保证安全投入,防止安全技措资金被挪作他用,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1、公司按财务制度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10.5元/吨,维护费用10元/吨,并单独列帐,专款专用.2、矿每年初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和安全设备更新计划,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资金计划,财务根据资金计划做好资金安排,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和安全设备更新的所需资金.3、安全技术措施资金使用的复核工作由安全副矿长负责,没有安全副矿长签字的支出不能作为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开支.4、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设备投入必须实行验收制度,安全改造工程的验收必须有安全副矿长的签字,并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设施的验收由矿技术负责人和机电部、队长负责,没有验收合格单的工程款及安全设备款财务一律拒付.5、矿财务室每季度将安全技措费用支出报矿长、安全副矿长各一份,便于检查是否专款专用.消防管理制度1、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定期召开例会.2、各重要场所配置齐所需的消防器材,保障所需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及时补充所需的消防物资.3、对使用场所的消防器材要实行规范管理.4、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按期处理.5、加强井口的管理,严禁携带烟火入井.6、井下电焊作业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按措施作业.7、严格电器管理,严禁出现失爆,定期进行失爆检查.8、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各种处理消防事故的能力.9、一旦发生火灾时,根据不同的火灾性质,采取相应的措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了保证矿井各种事故能够得到有效地组织抢救,及时性地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特制定本制度.1、公司、矿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2、当事故发生后,矿立即成立抢险救援小组,并组织抢险工作,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别,制定相应的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3、事故发生后按规定及时上报.4、执行抢险命令后,保证通讯畅通,并认真如实的汇报灾区情况,同时作好记录.5、听从指挥组的统一指挥,根据不同类别的事故,及时撤离受威胁区的人员.6、进入灾区探险和救援时,要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执行,防止事故范围的扩大而造成更多的人员伤亡.7、严格出入井人员的管理,必须清点准确到位.8、经指挥组确认灾区救援结束后,方可解除救援命令.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根据煤矿行业的特殊情,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配齐井口检身人员,隶属安监部直管.2、所有的入井人员必须经过企业的正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办理用工手续方可入井作业.3、入井人员必须熟知国家行业管理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规定.4、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穿化纤衣服以及严禁喝酒入井,并自动接受井口检身.5、井口检身人员对入井人员实行上岗挂牌管理,准确及时地记录好入井人员的检身状况、人数及进出井时间等情况,严禁外来人员未经矿级领导批准私自入井.6、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遵守矿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损坏井下的安全设施.7、入井上班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8、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好安全防护用品并能正确使用.9、认真履行好工种岗位责任制,服从现场管理.矿长下井及带班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矿长下井带班制度.1、矿配齐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2、必须参加矿的班前会,布置好当班的安全生产任务.3、分区域配齐井下现场跟班管理人员和矿级领导带班人员.4、必须履行好岗位责任制,强化责任心,能及时的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隐患.5、必须做到与工人同进同出,遵守劳动纪律.6、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准违章指挥.7、严格按照规程、措施要求,规范现场管理,有义务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8、处理好当班安全生产事宜,真实做好现场交接班记录.9、井下发生事故时,及时撤出受威胁的人员,按照制定的救灾方案措施,及时组织抢险救灾.10、下井必须认真做好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有安全危险的头面,立即停止作业,待安全隐患处理好后方可恢复生产.11、下井带班期间因工作失职而造成事故,必须及时进行追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劳务用工制度为了科学合理地配备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范录用过程中的流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在人员招聘中实行公开、公平性原则和人岗匹配原则.在人员考核、录用中对所有应聘者以岗位职责要求为考评依据录用,在人员招聘中需遵循能力与岗位要求相吻合的原则.2、应聘人员年龄在18岁至55岁,严重违章上黑名单或生理缺陷的不予录用,不适宜井下工作的人员不得录用从事井下工作.3、所有招聘人员必须由矿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者不得参加培训并录用.4、体检合格必须按照矿要求准确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5、录用人员必须经矿方组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与矿签订劳动合同.6、分到部门后,新工人需在老工人带领下跟班学习三个月后,经矿方考核认可后,方能独立从事井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7、受聘员工在签定劳动合同后,由矿统一办理工伤保险手续.8、受聘员工必须遵守矿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有严重违章、违纪造成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给予辞职.安全操作制度为了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安全操作的培训1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培训:特殊工种上岗前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后方能上岗,并按相关规定按期复训,矿所在的部门要按规定定期对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2非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培训:非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矿级、队级、班组级三级安全培训,施工队负责进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2、安全操作1各工种作业过程中须严格按照设备、仪器、仪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程序及工艺流程操作.2各工种在操作过程中加强工种、工序之间的配合、协调,实现“三不伤害”,保证操作安全.3非特定工种严禁擅自操作.3、安全操作的管理1现场管理:安全操作的现场管理由跟班管理人员或组长负责,员工对自身的操作安全负责.2部门管理: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操作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须深入作业现场协调解决安全操作中的问题,及时处理安全隐患.3矿领导:职能部门按矿的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操作管理,监督检查部门、车间队级、工种的安全操作,发现安全操作隐患责令处理,并给予处罚.矿负责安全操作管理的指挥、协调、分工,保证安全操作人员的人、财、物所需,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操作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安全生产各级管理人员有义务进行事隐患排查.每班必须有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生产现场进行事故隐患排查.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提高素质和责任心,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记录.3、强化现场管理,切实做到不安全不准生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现场安全隐患做到当班处理完成,若确实不能处理的必须在现场向接班人交待清楚.4、一旦发生事故,安监部、救护人员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按措施进行抢救,并查明事故原因.5、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由安监部门以书面的整改通知单发送施工单位负责人,按照“五落实”必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到位,安监部门定期进行复查,经复查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准同意生产,若经复查整改不到位的,对现场负责人进行帮教和处理.6、对事故隐患排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是因事故排查没有尽职尽责,而造成安全事故,对参加排查人员进行追究处理.7、公司每旬、矿每周定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制订相应的整改方案.隐患整改制度1、公司、矿建立规范的隐患整改机制.成立以总经理、矿长为组长的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组织、督察隐患整改到位.。
煤矿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工作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工作制度
是指为了适应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程和程序。
以下是煤矿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安全生产变化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安全生产变化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安全生产变化管理流程:确定安全生产变化管理的具体流程,包括安全生产变化的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决策部署、措施落实以及效果评估等环节。
3. 安全生产变化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变化管理信息系统,用于收集、分析和共享安全生产变化的信息,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 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培训制度: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工作的认识和能力。
5. 安全生产变化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变化管理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6. 安全生产变化管理预案:编制安全生产变化管理预案,包括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7. 安全生产变化管理评估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变化管理评估制度,评估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工作的效果和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
通过制定和完善以上工作制度,可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变化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发展。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红头文件

各煤矿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一)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安全生产,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形成责任明确、分工合理、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三)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加强对矿井通风、采掘、运输、提升、排水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四)加强安全投入保障。
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五)强化安全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六)严格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及时组织调查处理,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三、严格奖惩,强化执行(一)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一)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充足。
(三)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应急联动,形成应急救援合力。
五、加强宣传引导(一)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周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请各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采掘工作面变化管理制度

采掘工作面变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采掘工作面的变化管理,预防和控制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范围内所有采掘工作面的变化管理。
第三条采掘工作面变化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采掘工作面变化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五条采掘工作面变化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地质条件变化管理:包括地质构造、煤层厚度、煤质等变化的管理。
(二)支护参数变化管理:包括支护方式、支护材料、支护强度等变化的管理。
(三)生产工艺变化管理:包括采煤方法、掘进工艺、通风系统等变化的管理。
(四)安全措施变化管理:包括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应急预案等变化的管理。
第六条采掘工作面变化管理要求:(一)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采掘工作面的变化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根据变化信息,及时调整和优化采掘工作面的生产组织、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
(三)对重大变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制定实施方案,并报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
(四)加强对采掘工作面变化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第三章变化信息的收集与分析第七条采掘工作面变化信息的收集:(一)地质条件变化信息:包括地质构造、煤层厚度、煤质等变化情况的观测和记录。
(二)支护参数变化信息:包括支护方式、支护材料、支护强度等变化情况的观测和记录。
(三)生产工艺变化信息:包括采煤方法、掘进工艺、通风系统等变化情况的观测和记录。
(四)安全措施变化信息:包括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应急预案等变化情况的观测和记录。
第八条采掘工作面变化信息的分析:(一)对收集到的变化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找出变化的规律和特点。
(二)针对分析结果,提出针对性的调整和优化措施。
(三)及时将分析结果报告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煤矿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工作制度(4篇)

煤矿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工作制度煤矿安全生产是国家生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煤矿企业发展的基本保障。
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管理和落实,需要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以规范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
本文将从煤矿安全生产的变化管理角度,探讨煤矿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工作制度。
一、煤矿安全生产的变化管理意义煤矿安全生产的变化管理,指的是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要求。
煤矿是一个复杂的生产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涉及到人员、设备、工艺、制度等方方面面,需要不断跟进和调整,才能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的变化管理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通过及时的变化管理,能够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够随时针对生产环境的变化进行调整,确保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2.防范事故风险和遏制事故发生的可能。
通过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变化管理,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前预防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减少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概率和影响。
3.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通过变化管理,能够更好地提高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的浪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煤矿安全生产变化管理的基本原则煤矿安全生产的变化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科学性原则。
建立变化管理的科学决策机制和方法,确保管理策略和措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防控性原则。
实行早期预警、防范为主的管理控制思想,强化安全隐患的监测和控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分级负责原则。
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和责任单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4.综合管理原则。
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体系,与生产、质量、环保等管理工作相结合,形成全面综合管理。
5.风险管理原则。
通过风险评估、风险管控等手段,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和关键工艺进行风险管理,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和风险。
煤矿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制度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安全生产变化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变化管理责任,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安全生产变化管理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变化的收集、审核、分析、判定、控制和评估等环节,确保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3.安全生产变化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变化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制度,明确收集的内容、报送的时限和报送的部门。
4.安全生产变化的分析评价制度:对收集的安全生产变化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价,确定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影响程度和危害程度,为后续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依据。
5.安全生产变化处理控制制度:根据分析评价结果,对不同程度的安全生产变化采取相应的处理和控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6.安全生产变化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变化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安全生产变化信息的集中管理和查询,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总之,煤矿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制度是为了有效地应对和控制煤矿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变化和风险,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
定进行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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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工作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工作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变化的管理, 掌握现场变化情况, 实现主动超前预测变化、科学减少变化、有效控制变化, 真正把变化落实在基层、落实在现场, 着重从人员、时段、三工、系统和环境变化四个方面抓好管控, 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精度, 构建透明、简洁、高效的安全生产体系, 实现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 特制定本规定。
一、人员变化
㈠新工人入矿
1、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经考试合格, 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 方可持证上岗。
2、由矿组织学习相关规程措施, 经考试合格后, 方可从事施工作
业。
㈡借调人员
1、本专业内借调人员, 由借用部门组织学习规程、措施, 并经考试合格后, 方可上岗工作。
2、跨专业借调人员, 必须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经考试合格, 取得安全资格证后, 方可上岗工作。
㈢离岗返岗人员
1、离岗返岗人员是指六假、外出培训、旅游等离岗一周及以上人员。
2、离岗返岗人员上岗前, 矿必须重新贯彻学习规程措施, 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矿值班领导或负责分工的班组长必须向其交待本班组施工现场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
㈣人员变化管理由单位行政主管负责。
二、时段变化
㈠季节变化
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牵头, 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制定针对性措施, 并严格执行。
㈡重要节假日(双休日)的安全控制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确保安全监管不失控。
2、各基层部门须有干部在现场带班作业, 指挥安全生产, 并做好
安全关键环节、重点部位把关工作。
㈢生产班关键时段控制
中、夜班及早班下半班、交接班时间, 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验收员、瓦安员四员要加强检查验收, 把握好安全、质量关。
三、三工变化
㈠工艺变化
生产现场工艺变化, 由分管专业副总工程师牵头, 组织安全生产部门及所在部门技术主管召开现场会, 并形成纪要。
矿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要, 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考试。
㈡工序变化
生产现场工序变化, 由矿行政主管亲自安排, 做好工序调整工作。
㈢工具变化
现场使用的工具变化, 必须由供应部门向使用部门提供质量合格的生产工具, 及时调换质量不合格的工具;工具使用人员必须按使用说明正确使用, 有权拒绝使用质量不合格工具。
㈣三工变化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行政主管或现场负责人, 根据职责权限负责。
四、环境变化
㈠施工地点变化
1、由分管副总工程师牵头召开现场会, 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行政主管、技术主管参加, 并形成会议纪要。
单位技术主管根据会议纪要,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单位进入施工地点施工前, 必须经过安全生产部门联合验收合格, 并在现场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运行许可证。
3、矿技术主管负责组织职工进行新的规程、措施学习和考试, 并传达相关措施。
4、施工前, 各工种岗位必须先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正常生产的第一个班次, 必须有副科级及以上管理干部带班作业。
㈡地质条件变化
1、采掘头面出现地质变化时, 现场跟班干部向矿调度室和矿值班领导汇报, 单位要及时向职能管理部门汇报。
2、职能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分管副总工程师汇报, 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矿技术人员召开现场会, 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并形成纪要。
3、矿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要, 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4、矿技术主管负责组织参加施工人员学习措施, 并进行签名确认。
5、职能管理部门加强现场安全监管, 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落实兑现, 确保地质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
㈢单项工程施工
1、单项工程开工前, 必须由分管副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牵头, 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参加, 对其进行会审, 并形成会议纪要。
2、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并经会审批准。
3、施工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所有参加单项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学习, 并签名确认。
4、施工单位向安全生产部门提交开工申请报告, 并经审查批准。
5、施工现场明确指定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6、安全生产部门加强现场监管, 坚决执行原则, 确保所有单项工程安全可控。
㈣应急性工作
现场出现应急性工作, 由管理部门人员到现场协调, 现场跟班干部安排工作, 班组长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管。
㈤环境变化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行政主管或现场负责人, 根据职责权限负责。
五、考核
对各类变化控制不到位的, 按职责权限, 对相关责任人按不尽职
直至严重不履职考核, 并处100~3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