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出院管理制度(试行)
卫生部的出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出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私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出院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出院流程规范、有序,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二章出院前准备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出院前准备工作流程,包括:(一)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出院时机;(二)对出院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三)为患者提供出院指导,包括用药、饮食、康复等;(四)为患者开具出院医嘱,明确出院后注意事项。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出院前的沟通,确保患者及家属了解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和后续治疗。
第三章出院手续办理第六条患者出院前,医疗机构应当完成以下手续:(一)患者或家属填写出院申请表;(二)医务人员对患者的病情、治疗情况进行复查,确认患者符合出院条件;(三)开具出院医嘱,包括出院日期、出院诊断、出院后注意事项等;(四)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五)结算出院费用。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确保出院手续办理的透明度,为患者提供便捷的服务。
第四章出院随访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出院随访制度,对患者出院后的健康状况进行跟踪管理。
第九条出院随访内容包括:(一)了解患者出院后的康复情况;(二)解答患者及家属的疑问;(三)指导患者进行康复训练;(四)宣传健康知识,提高患者健康素养。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出院患者进行随访,随访方式包括电话、短信、上门服务等。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出院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将出院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违反出院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出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
患者入院出院规章制度范本

患者入院出院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患者的入院与出院流程,维护医疗秩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患者的入院与出院流程。
第三条入院:患者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程序进行入院手续办理,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病史,并接受医院的检查与诊断;出院:患者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完成出院流程,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医生同意。
第四条患者入院应遵守医院的管理制度及规章,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发表困难和意见时,可向医院投诉建议。
第五条患者出院应按医生指示合理安排治疗方案,并接受医院出院评估,出院后做好康复护理等工作。
第六条患者入院与出院手续办理应提前预约,准备好相关资料并接受医院安排的检查与治疗。
第七条患者入院与出院应遵守医院的医疗制度,严禁患者自行治疗、乱用药物等违规行为。
第八条医院将根据患者的病情严格控制入院与出院的时间,保障患者的健康与安全。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由医院负责解释并实施。
第二章入院规定第一条患者入院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并填写《患者入院登记表》。
第二条患者入院前须与医院预约入院时间,并提前做好检查准备。
第三条患者入院时应携带个人用品和相关资料,如洗漱用品、换洗衣物、病历资料等。
第四条患者入院时应进行健康体检,并接受医生的诊断与指导。
第五条患者入院应遵守医院的规定,服从医生的治疗方案和护理措施。
第六条患者入院时如有特殊要求或健康状况不明,应提前告知医院并接受专业评估。
第七条患者入院时需支付相关费用,如住院押金、治疗费用等。
第八条患者入院时需签署《患者入院知情书》,知晓医院治疗方案、费用标准及安全措施。
第三章出院规定第一条患者出院应按医生的诊断结果确定出院时间,并在医生指导下完成出院流程。
第二条患者出院前应支付相关费用,如住院费用、检查费用等。
第三条患者出院时应接受医生的嘱咐,如需继续治疗,应按医生建议做好康复护理。
第四条患者出院前应领取《患者出院小结》,了解病情和治疗效果,并接受医生的进一步指导。
健全医院住院病人出院管理制度

健全医院住院病人出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医院住院病人出院的合理性、安全性和及时性,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出院病人的判定与评估第一节出院判定1.医院住院病人经主治医师或经治医师评估并获得同意后,符合以下任一情况之一,方可判定出院:1)病情稳定,经临床检查和必需的辅佑襄助检查,医学问题已解决,无需进一步住院治疗;2)医治实现预定目标,实现出院指标,可在家庭或其他社区环境中进行进一步的病愈和护理;3)病人要求转院,并经与转入医院协商全都。
第二节出院评估1.出院评估应由主治医师或经治医师负责,确保医院住院病人的出院工作符合相关要求。
2.出院评估重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病情稳定性评估、治疗效果评估、不安全因素评估、转诊需求评估等。
3.出院评估结果应书面记录,并由责任医生和主管护士签字确认。
第三章出院流程第一节出院通知1.主治医师或经治医师在出院判定后应立刻向病人及其家属或监护人进行出院通知。
2.出院通知内容应包含出院理由、出院时间、出院后的注意事项、病愈引导、随访布置等。
3.出院通知应书面记录,并由病人、家属或监护人签字确认。
第二节出院准备1.出院准备包含病人的医疗、护理、病愈等相关工作,由责任医生和主管护士负责组织。
2.出院准备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病情总结、医嘱处理、病历归档、出院医嘱和药品准备等。
3.出院准备工作应确保病人出院时的医疗、护理和病愈需求得到满足。
第三节出院手续办理1.病人出院需办理相关手续,包含结算费用、取回押金、停药引导等。
2.出院手续办理应高效、便捷,病人及其家属或监护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
3.出院手续办理工作应由医院财务部门和相关科室协同进行。
第四节出院随访与回访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出院随访与回访机制,以确保病人出院后的病愈和护理工作。
2.出院随访应依据病人的实际情况订立,包含但不限于复诊布置、病愈引导、营养引导等。
3.出院回访应及时进行,重要了解病人出院后的身体情形、治疗效果、药物使用情况等。
规范的出院管理制度

规范的出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的出院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住院病人出院流程,包括医生发现病情稳定且适合出院的病人、病人家属主动要求出院的病人等。
第三条出院管理应遵循“病情稳定、医嘱明确、病人同意”的原则,确保病人出院后身体健康,减少再次住院的风险。
第四条出院管理应充分尊重病人及其家属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决定权,不得擅自将病人强行留院或提前出院。
第二章出院申请第五条医生在病人病情稳定、医嘱明确且病人同意出院的情况下,可向医务部门提交出院申请。
第六条病人家属如需提前出院,应填写出院申请表并由医生审批同意。
第七条病人家属如需转院,应提供目标医院的相关资料,并经医生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转院。
第八条医院接收到出院申请后,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审核确认病人的出院条件及医嘱,做好出院准备工作。
第九条出院申请需在出院前至少提前24小时提交,以便医院做好出院安排。
第三章出院流程第十条医生在确认病人出院条件满足后,应书面告知病人及其家属出院意向,并做好出院医嘱。
第十一条出院前,医院应进行出院指导,包括病情解释、用药指导、注意事项提醒等,并向病人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病人在医生出院医嘱下,领取出院证明后方可办理出院手续。
第十三条病人在完成出院手续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离院,不得滞留医院。
第十四条医院应做好出院病人的出院信息记录和归档工作,确保病人出院信息的完整和准确性。
第四章出院评估第十五条出院后,病人家属及病人本人可对医院的出院管理进行评估反馈,医院应认真对待并及时改进。
第十六条出院后病人如有疑问或需要咨询,可随时联系医院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和解答。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医务部门所有,如有修改或补充,应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以本制度为准。
以上为出院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应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患者入院、出院管理制度和标准

中医医院患者入院、出院、转科服务管理制度和标准一、入院制度(一)病人住院持门诊、急诊医师签署的住院票、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卡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急、重、危病人优先收治,无床时护士应加床收治,不得拒收或推诿。
(二)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时,对再次入院患者应明确上次住院费用是否结算完毕。
(三)凡办理入院手续的病人应于当日入科,对未发生费用的患者予以“取消入院”;对已发生费用的患者按出院办理。
(四)危重病人入院时,应由医护人员用平车推送至病房,并于病区医护人员进行床旁病情交接;对行走不便的病人应主动搀扶、护送至病房。
(五)病区护士对入院病人应热情接待,测量体温、脉搏、血压,详细介绍住院规则和病区环境,准备好住院病历,并于5分钟内通知医师进行检诊处理,同时将有关资料输入计算机。
入院标准:1.符合本专业收治范围、标准;2.需要进一步明确、完善诊疗;3.其他情况。
二、出院制度(一)病人出院须经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并交代注意事项。
(二)病人出院需于出院前1日预约出院,如特殊情况需当日出院者,应请科主任批示后方可执行。
(三)出院前,护士按规定注销一切治疗、护理,核算住院各项处置治疗项目,认真核查收费项目,避免漏收或多收.(四)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告科主任或医务科,并由病人本人或家属在病历上签署自动出院协议书。
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要耐心做工作,必要时通知其所在单位共同做工作。
(五)病人用过的物品要及时换洗消毒。
病人出院前应做好健康教育、征询病人意见。
出院标准:1.达到临床治愈者;2.临床症状消失或改善、病情稳定者;3.其他情况.三、转科制度(一)病人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
由转出科室医师下达转科医嘱,护士按规定整理病历,注销各种治疗、护理、登记卡、床头牌。
(二)转科病人,必须在完成转科手续后,方可将病人送往所转科室.(三)转出科室须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室,并向值班人员交清病历资料和病人情况.专科标准:1.患者住院期间出现其他科室病情或确诊为他科疾病);2.患者所患他科疾病比本科疾病更为严重;3.患者及家属坚持要求转入其他科室;4.其他情况。
出院15天管理制度

出院15天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保障出院病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出院病人的順利康復,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在醫院治療結束,已經痊癒病情或者病情穩定,需要出院的病人。
第三條醫院應當依據出院病人的病情情況,合理制定出院方案和管理措施。
第四條出院病人應當嚴格遵守醫院的出院指示和醫生的建議,按時服用藥物,保持良好的生活方式,進行康復治療。
第五條出院病人應當避免過度勞累和受涼,保護自己的身體健康,避免病情復發。
第二章出院前的準備工作第六條出院前,醫院會向病人及其家屬提供出院指示和注意事項,病人應當仔細閱讀並理解。
第七條出院前,病人應當與醫生討論康復計劃,包括藥物使用、生活方式調整、定期體檢等。
第八條出院前,醫院應當對病人進行健康教育,指導他們如何預防病情復發,保持良好的健康狀態。
第九條出院前,病人應當與家屬商量好康復計劃,確保他們的生活環境和生活方式適合康復治療。
第十條出院前,病人應當準備好必要的藥品和醫療用品,確保自己能夠按時服用藥物,保持良好的生活方式。
第三章出院後的管理措施第十一條出院病人應當按照醫院的出院指示和醫生的建議,按時服用藥物,進行康復治療。
第十二條出院病人應當定期到醫院進行復診,接受醫生的檢查和指導,及時調整治療方案。
第十三條出院病人應當避免過度勞累和受涼,保護自己的身體健康,避免病情復發。
第十四條出院病人應當保持良好的生活方式,飲食均衡,避免暴食暴飲,不吸煙不喝酒。
第十五條出院病人應當遵守醫生的指示,積極參與運動,保持適量的運動,增強身體免疫力。
第十六條出院病人應當與家屬共同維護良好的生活環境,避免感染和病毒傳播。
第四章管理措施的監督和檢查第十七條醫院應當定期對出院病人進行監督和檢查,確保他們按時服用藥物,保持良好的生活方式。
第十八條醫院應當建立出院病人的檔案,記錄他們的病情情況、治療方案和進展情況,以供追蹤和檢查。
第十九條醫院應當定期舉辦康復講座和健康講座,提高出院病人和家屬對健康知識的認識和了解。
离院康复和患者出院指导管理制度

离院病愈和患者出院引导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提高患者离院病愈效果,并有效引导患者在出院后的病愈过程中维持良好的健康情形,本医院订立了离院病愈和患者出院引导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患者顺利病愈,降低复发率,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2. 术语定义•离院病愈:指患者完成在住院期间所需的医疗治疗和病愈护理后,依据医生的引导,以非住院方式连续接受病愈治疗和自我管理的过程。
•患者出院引导:指医院为患者供应的在患者出院后连续追踪引导和支持,以确保患者能够健康病愈并维护良好的生活习惯。
3. 离院病愈流程3.1 病愈评估和计划订立1.由医生负责对患者进行病愈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病愈计划订立的依据。
2.病愈计划由医生和病愈师共同订立,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病愈目标,确保病愈方案的个性化和针对性。
3.2 病愈引导和治疗1.医院将为患者供应认真的病愈引导和治疗计划,包含饮食引导、运动磨练、药物管理等方面。
2.病愈师负责监督和引导患者进行病愈治疗,供应必需的病愈护理和技术支持。
3.3 出院准备和交接1.出院前,医生将评估患者的病愈情形,并确保患者已实现出院的条件。
2.医生将向患者进行出院引导,包含药物使用方法、复诊布置、病愈计划等。
3.医生将与患者或其家属对患者的出院情况进行交接,确保患者在出院后能够得到连续的病愈治疗和引导。
4. 患者出院引导管理4.1 出院引导与随访1.出院引导包含但不限于病愈方案的连续执行、药物的正确使用和复诊的布置。
2.医院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出院患者进行随访,了解其病愈情况,并依据需要供应进一步的引导。
4.2 患者自助管理1.医院鼓舞患者乐观参加病愈过程,并供应相关的自助管理教育。
2.患者应严格遵守医嘱,定时服药,并定期监测和记录相关生理指标。
4.3 病愈支持和教育1.医院将为患者供应病愈支持和教育,包含病愈知识的宣传、社交支持和心理支持等。
2.医院将组织定期的病愈讲座、病愈活动等,供应病愈知识和技能培训。
患者出院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患者出院服务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出院患者服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患者出院服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患者;(二)依法依规,规范服务;(三)注重实效,持续改进;(四)保密原则,尊重患者隐私。
第二章出院患者服务管理职责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出院患者服务管理部门,负责患者出院服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出院患者服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出院患者服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二)负责患者出院前的健康评估和出院指导;(三)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出院患者服务工作;(四)收集患者出院后的反馈意见,改进出院服务;(五)组织开展出院患者服务培训和考核;(六)负责患者出院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第六条各科室的出院患者服务管理职责:(一)按照出院患者服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做好患者出院前的准备工作;(二)对患者进行出院健康教育,指导患者正确用药、康复锻炼和注意事项;(三)负责患者出院时的病情告知和出院证明的填写;(四)协助患者办理出院手续;(五)负责患者出院后的随访工作。
第三章出院患者服务管理内容第七条患者出院前的健康评估和出院指导:(一)对患者进行全面的健康评估,包括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二)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出院指导方案;(三)告知患者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包括用药、饮食、康复锻炼等;(四)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提高患者的自我管理能力。
第八条出院手续办理:(一)患者出院前,由出院患者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出院手续;(二)出院手续办理过程中,应当告知患者出院费用、报销流程等相关事宜;(三)协助患者办理出院证明、病历资料等手续。
第九条出院后的随访工作:(一)出院患者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患者随访制度,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二)随访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用药情况、康复锻炼等;(三)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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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出院管理制度(试行)
一、患者出院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包括主治医师)在评估患者健康状况、治疗情况、
家庭支持能力及当地卫生资源等基础上,按照本科的具体要求决定。
主管医师在评估病人需求的基础上,根据病人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出院计划。
如果病人有特殊治疗需求,应及早制定出院计划,必要时鼓励患者及家属一起参与。
二、主管医师应提前向患者或家属告知,包括拟定出院时间、出院带药、合适的交通工具、出院后去向等。
医师应向每一位出院患者提供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等医疗文书。
三、医师、护士应根据病情为出院患者提供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四、制定出院计划后,主管医师下达“计划明日出院”医嘱,将病人出院列入预约出院统计,并与护士协调出院过程,将出院病历提交到住院收费处。
五、财务科结算人员当天对科室提交的出院病历进行出院结算工作,并填写“委托办理出院手续协议书”,第二天早上财务科结算人员将“出院协议”拿到病房,病人签字后连同“医疗预交单”、现金等拿到住院收费处代病人办理出院手续,出院药品仍由科室领取,收费员将出院发票等送到病房交给病人,病历交回病房。
六、病情不宜出院而患者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继续治疗的重要性及自动出院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劝阻无效,应报请科主任或科副主任批准,由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相关知情同意文书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
如患方拒绝签名,医师在病程记录中写明知情同意告知情况及患方拒绝签字的情况,请在场的第三方证人(如另外一名医师或护士)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书写者签名。
七、医师通知出院而拒绝出院者,应积极劝导并向患方发出《出院通知书》,必要时报告医务部、保卫部和患者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共同协助做好出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