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干部调配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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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干部人事档案有关规定

2021年干部人事档案有关规定

When your heart is tired, take a rest.同学互助一起进步(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干部人事档案有关规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1、保管干部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3、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转递和统计。

4、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5、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6、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7、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8、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9、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的人事档案。

10、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原则1、干部人事档案主要是供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考察、任免、调动、政治审查、组织处理、入党、出国、福利待遇、治丧等工作时使用,其他一般不予查阅。

干部亲属入党、入团、升学、参军等政审,应由干部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出据证明材料,调查人不得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编写党史、军史、革命斗争史、地方志和撰写人物传记等,一般不得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可直接向干部本人采访。

如该干部已经死亡或因年迈丧失记忆,有病不能口述、书写,可查阅其履历和自传的有关部分。

凡因了解干部的入党、入伍时间和与他人案件有密切关系,而该干部已经死亡或因病不能口述和书写,无法直接提供情况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须查阅其人事档案取得证明材料的,要从严掌握,经批准后,只能查阅有关材料。

2、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

3、非党领导干部和非组织人事部门不予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因工作需要了解干部的情况时,需经党委(党组)负责人同意后由档案管理部门提供有关情况。

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手续1、查阅单位必须填写《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按照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不得凭借调查介绍信和行政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2021年乡镇干部职工双向选择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乡镇干部职工双向选择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干部职工双向选择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干部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工作责任感、事业心,最大限度地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激发其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全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一般工作人员实行双向选择工作。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__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__大和__届__中、__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提高干部素质,立足于推动工作,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干部力量的合理配置,建立健全我乡干部队伍管理的用人机制、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乡机关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负重拼搏、敢为人先的工作热情,激励机关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积极主动、奋发向上,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干部队伍整体活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平衡全面发展,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__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定岗定员、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双向选择的岗位根据乡机构改革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规定,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本次双向选择的岗位为本乡四条工作线,参加双向选择的对象为乡机关院内一般干部职工,各条工作线人员岗位数如下:1、后勤、宣传、文教卫生:2名分管领导,9名一般工作人员;2、企业、招商引资、综治线:2名分管领导,8名一般工作人员;3、农林水、计生、武装线:2名分管领导,8名一般工作人员;4、美丽乡村建设、国土、城建线:2名分管领导,9名一般工作人员。

四、程序和方法(一)宣传发动(7月6日)。

研究并制定《__乡干部职工双向选择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双向选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将确定的各线岗位名额进行公示。

(二)双向选择(7月7日—7 月10日)1、岗位选择。

组织干部进行岗位选择,由一般工作人员自愿选择自认为合适的岗位,并填写《__乡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岗位自选表》,每位干部可填写1—2个志愿(分第一、第二意向),填好后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截止时间为7月9日上午11:30前。

干部调配实施方案模板

干部调配实施方案模板

干部调配实施方案模板一、背景分析。

当前,我单位面临着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岗位匹配不精准、人才流动不畅等问题,影响了工作效率和队伍稳定。

为了更好地发挥干部的作用,提高组织运转效率,需要对干部进行合理的调配和安排。

二、调配原则。

1. 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突出工作实绩。

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干部岗位,突出业绩导向,确保干部能够发挥所长,充分发挥其能力。

2. 突出潜力挖掘,注重人才培养。

对于有潜力的干部,要给予更多的培训机会和成长空间,激发其工作潜力,提高综合素质。

3. 调配公平公正,遵循程序规范。

在干部调配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遵循程序规范,确保每一位干部都能够得到公平的机会和待遇。

三、调配实施方案。

1. 调查摸底,明确需求。

通过调查摸底,了解各部门的实际工作需求和干部现状,明确需要调配的岗位和干部人选。

2. 制定调配方案,明确责任。

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具体的调配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调配工作有序进行。

3. 沟通协调,做好解释工作。

在调配过程中,要与相关部门和干部进行充分沟通,解释调配的原因和意义,消除干部的顾虑和疑虑。

4. 落实执行,确保有效。

按照制定的方案和时间节点,落实调配工作,确保干部调配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四、调配效果评估。

1. 绩效考核,量化评价。

通过绩效考核,对干部调配后的工作绩效进行量化评价,了解调配效果,为后续调配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 反馈意见,改进完善。

及时收集各方反馈意见,总结调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改进完善调配方案,提高调配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总结展望。

通过本次干部调配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有效地解决了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岗位匹配不精准等问题,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

未来,我们将继续优化干部调配机制,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适应性和稳定性,为单位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以上就是本次干部调配实施方案的模板,希望能够对各位文档创作者有所帮助。

调下干部的管理制度

调下干部的管理制度

调下干部的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干部管理制度也需要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下干部队伍建设的需求。

传统的干部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化管理的要求,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革。

二、调整内容1. 强化干部选拔机制当前,干部选拔机制需要更加公平和透明,注重实绩和能力,避免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应设立专门的评定委员会,进行严格的选拔评审,确保选拔出的干部具有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

2. 完善干部培训体系干部培训是提升干部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需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干部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

同时,要注重干部培训的实效性,确保培训成果能够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果。

3. 强化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是干部管理的重要环节,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明确目标和任务,确定考核标准和指标,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激励干部积极工作。

同时,要注重考核的公正性和公信度,避免一刀切和任人唯亲的现象。

4. 加强干部交流机制干部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是提升管理效能的重要途径,应建立开放包容的交流机制,鼓励干部之间相互学习和借鉴经验,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作的开展。

同时,要注重干部交流的多样性和广泛性,促进干部群体的整体素质提升。

5. 修改干部激励机制激励是干部管理的重要手段,应建立多元化、灵活性的激励机制,根据干部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相应的激励方式,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同时,要注重激励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避免激励机制的失衡和滥用。

6. 加强干部监督机制干部监督是干部管理的重要保障,应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干部履职尽责,避免腐败和失职现象的发生。

同时,要注重监督机制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确保监督能够发挥作用。

三、调整目标通过以上调整,旨在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组织目标的顺利实现。

同时,要注重调整措施的落实和执行,确保调整效果能够最大化发挥作用,为组织的发展和壮大提供有力支撑。

单位干部调动工作制度

单位干部调动工作制度

单位干部调动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干部调动工作,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调动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充分发挥干部的潜力,促进单位各项工作的发展。

第三条干部调动工作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二、调动条件第四条干部调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二)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实绩显著;(三)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和任职资格;(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五)具备其他符合调动条件的。

第五条干部调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考虑:(一)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

三、调动程序第六条干部调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个人申请:干部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向人事部门提交调动申请;(二)部门推荐:申请调动的干部所在部门对申请人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并提出推荐意见;(三)考核评估:人事部门对申请调动的干部进行考核评估,全面了解其工作业绩、业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四)民主测评:对符合条件的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了解其群众基础和口碑;(五)领导审批:根据考核评估、民主测评结果,单位领导审批干部调动事项;(六)办理调动手续:人事部门根据领导审批意见,办理干部调动手续。

四、调动管理第七条干部调动后,应尽快适应新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无故再次申请调动。

第八条干部调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擅自泄露调动信息。

第九条干部调动后,原岗位由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五、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人事部门。

单位名称:制定日期:年月日。

双向选择方案

双向选择方案

双向选择方案篇一:公司员工双向选择方案员工岗位双向选择方案为了充分运用和改进优化工作岗位,激发员工的其他工作积极性,根据《四川电力工程方案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设置调整建设》的岗位总体设置,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任人唯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原则,推行“双向选择”措施,做到工作岗位优化组合。

二、组织机构公司成立四川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工作岗位双向选择领导小组:组长孟义,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组长李洪武,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付佾修,副总经理罗忠华,副总经理王慧玲,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王刚,总工程师成员尹俊辉、李杰、汤卫红、李伟、李渝、何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员工岗位双向选择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委员尹俊辉。

三、双向选择的对象英国公司本部在岗人员(不含现职中层干部及顾问专家)。

四、基本原则(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广泛听取并充分考虑员工的和建议,尊重员工的意愿;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2)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做到职位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3)坚持双向选择和法则保持稳定原则。

参加双向选择的员工,根据自身特长、意愿,选报一个工作岗位;各部门根据员工的特长和财务人员表现选择工作人员。

五、岗位设置。

本次双向选择岗位共26个,其中:(1)综合管理办公室5个;(2)人力资源部4个;(3)财务部5个;(4)安全质量管理部2个;(5)市场发展部5个;(6)工程管理部5个。

设岗说明:(1)辅助服务人员不占岗位职数;(2)本次双向选择岗位的岗位名称、岗位层级、岗位定员及其职责详见附件一;双向选择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表(上岗基本条件)详见附件二。

六、方法步骤(1)公布岗位(2021年10月19日前)。

召开本部职工大会,公布各部门岗位设置和主要包括职能职责、上岗条件,由员工根据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和本人能力,自愿报名选择工作岗位并填写《四川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员工岗位双向选择申请表》(详见附件三)。

人事调配管理制度

人事调配管理制度

人事调配管理制度
是指企业或组织根据人力资源需求,合理安排和调配员工的工作和职责的一套规章制度。

它包括人事调动、人员编制管理、招聘与选拔、岗位调整、人员晋升、劳动关系处理等方面的规定和程序。

人事调配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确保员工的发展空间和岗位适配度,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工作效率,增强组织的竞争力和适应能力。

人事调配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人事调动:规定人事调动的原则、程序、方式和具体操作,例如团队内部调动、部门间调动、跨地域调动等。

2. 人员编制管理:规定人员编制的设置和调整原则和程序,例如根据岗位需求和组织结构调整人员编制。

3. 招聘与选拔:规定招聘和选拔的流程和标准,例如发布职位需求、进行面试和评估等。

4. 岗位调整:规定岗位调整的程序和条件,例如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整或岗位转岗。

5. 人员晋升:规定晋升的条件和程序,例如根据工作表现、能力发展和职业规划等进行人员晋升。

6. 劳动关系处理:规定劳动关系处理的原则和程序,例如处理员工的不当行为、纠纷解决和劳动合同终止等。

通过建立和执行人事调配管理制度,企业或组织可以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同时也能够更好地适应组织的发展和变化。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借用和挂职工作的通知三篇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借用和挂职工作的通知三篇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借用和挂职工作的通知三篇挂职就是在不改变干部行政关系的前提下,委以具体的职务到其他地方,培养锻炼的一种临时性任职行为。

WTT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借用和挂职工作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借用和挂职工作的通知1各镇、办事处、管理处、管理区党委,市纪委,市人武部党委,市经济开发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各机关党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委局及各人民团体党组(委):为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用、挂职和调配工作进行规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用、挂职人员清理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派出和接收借用人员,以及长期在外挂职人员的情况摸清底数,为清理和规范工作奠定基础。

本通知下发后,所有未经市委组织部批准的借用人员,一律回原单位上班。

所有挂职期满逾期不归人员,由其所在单位负责通知回原单位上班。

仍未回原单位上班的借用人员及挂职期满逾期不归人员,一经查实,作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对清退不力,长期借出人员的单位,由市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借出人员数提请市编委核减该单位编制总数,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用、挂职1.从严规范人员借用。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各单位以各种形式(含跨行业、跨地域)借用工作人员的,必须经市委组织部批准,严禁“先到位,后审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联系,自行选派和接收借用人员。

2.从严规范干部挂职。

干部挂职是培养锻炼干部的一个重要途径,市委组织部是选派干部挂职的审批机关,任何形式的挂职行为必须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其他单位没有选派干部挂职的权限。

三、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工作机制建立干部调配联席会议制度,作为干部调配的前置预审环节。

今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凡涉及干部调配的,必须经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三家部门组成的干部调配联席会议预审,经预审同意后,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分别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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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保证调配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具有全民所有制身份的干部。

第二章调配原则
第三条干部调配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为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服务,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和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干部调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编制员额和干部人数计划进行,保证干部在地区、行业、部门之间的合理分布及部门内的合理配置。

第五条干部调配应坚持以工作需要为主,注意发挥干部的专业特长,适当照顾干部的实际困难,鼓励和支持干部到基层单位、艰苦行业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

第六条干部调配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有关干部回避的规定。

第三章调配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各级人事部门可根据下列原因之一,在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之间调配干部
( 一 ) 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进行的人员调整;
( 二 ) 满足国家重点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及国家重点加强部门的需要;
( 三 ) 充实基层单位,支援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
( 四 ) 补充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空缺;
( 五 ) 安置因单位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而富余的人员;
( 六 ) 调整现任工作与所具有的专业、特长不相适应的人员;
( 七 ) 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或其他特殊困难;
( 八 ) 符合政策规定的易地安置;
( 九 ) 满足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其他工作需要。

第八条干部具有下列情形之—的,一般不得调动
( 一 ) 见习期末满的;
( 二 ) 正在按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第九条干部因工作需要跨地区调动的、一般应夫妻同调。

第十条干部跨地区调动,有关部门可根据其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家属随调或随迁手续。

第十一条具有全民所有制身份的干部调到非全民所有制单位、其全民所有制身份可以保留。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是干部调配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同级党委和政府确定的管理范围内的国家干部的调配工作。

第十三条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之间的干部调动,由各有关部门审批。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在京外直属单位之间跨地区调动干部。

应与调入地区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协商办理。

第十四条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干部调配,由各有关部门与其所涉及地区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
协商办理。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在京事业、企业单位从京外调入干部,报人事部审核批准。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干部调配,由所涉及地区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审批办理。

第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干部调配,凡是由事业、企业单位调入到国家行政机关的,须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办理。

第五章调配程序
第十七条调动干部时,应先由调出、调入单位进行商洽,并征求被调干部的意见,然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八条干部个人要求调动的,应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九条调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证明;接收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拟调干部进行认真审核。

第二十条从事业、企业单位调入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应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干部调配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干部调出单位接到调动通知后。

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章调配纪律
第二十二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严格遵守组织原则和调配规定,对上级按有关政策下达的调配任务,应予完成。

第二十三条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有义务根据国家需要调出干部支援国家重点建设、边远贫困地区和重点加强部门;有责任接收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按有关政策分配的干部。

第二十四条从事调配工作的干部,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

违反调配纪律的,应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各级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的调动和安排、凡接到调令的干部,须按规定的时间办理调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动,经批评教育无效的,要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调动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应视为旷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干部调配工作中、涉及职务、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时,分别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可根据本规定并结合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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