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时代──台湾总督的研究 - 中学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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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据时期日本法律对台湾殖民统治的影响

日据时期日本法律对台湾殖民统治的影响

1 日本殖民时期“台湾法律”演变1895年中日海战,中国惨败后,无奈之下与日本签署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将台湾割让给了日本。

台湾在日据时期,依照日本帝国整个殖民统治时期政策,大致上以1923年为界,分为前后两时期。

1.1 特别统治法制时期(1895-1923)日本人统治初期,台湾人也有一段武装抗日时期,除了他们不甘心被殖民者外,日本政府发现台湾在政治、文化等各方面都与日本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台湾的汉人在当时尚未接受西方理论,仍然信奉儒家的思想,故日本初期采取了西方强权在亚非殖民地的统治模式,强行输入近现代的法律制度和思想,直接引发了台湾当地居民的激烈反对。

在施展国家统治权的行政及司法机关,原则上依日本殖民统治者的法律,兼采当地人行之有年的制度,例如保甲或由行政官员调解纷争。

立法权虽大幅授予了解当地民情的殖民地行政首长,但帝国中央政府仍然有最终决定权。

涉及统治与社会秩序的刑事法,依日本殖民统治者的法律;不过由于当地台湾人对于日本人统治激烈反对,经常爆发武装冲突,故日本人颁布了“匪徒刑罚令”和“犯罪即决令”加强对殖民的统治。

涉及一般人民日常生活的民商事法,则依当地习惯即可[1],而当地习惯更多就是传统中国法规范畴。

台湾法律史学者王泰升一针见血的说道,近代西方所发展出来的现代法规范,乃是披着“日本法”的外衣,随着日本尖刀踏入台湾。

因为身份地位不同,台湾人民接受近代法比日本人更为辛苦,用武器胁迫的滋味,难免会使人们产生反感情绪,慢慢一些务实的台湾人发现现代法律有可保障私有财产和发展产业的可爱一面,才慢慢改变态度。

[2]而普通百姓对于中国法的观念已存在上千年,很难朝令夕改。

虽然日本政府出于稳定殖民地统治的自利动机,而兼采台湾旧惯,但在结果上也提供了台湾人民从传统社会,逐次过渡到近代社会的契机。

1.2 内地延长法制时期(1923-1945)1920年代,面对澎湃的民族自决思潮,以及受到1919年朝鲜三一独立运动的刺激,日本帝国的殖民统治政策趋向于内地延长主义,企图从制度的同一做起,弱化进而消弭被殖民民族的自我认同。

日据时代的台湾教育

日据时代的台湾教育

日据时代台湾的教育摘要:1895年4月,清政府被迫签下《马关条约》,从此台湾与大陆分离。

台湾成为日本占据的首个殖民地,日本对台实行“北守南侵”的政策,对台湾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毫不松懈,各方面均全盘日化,以达到完全占有台湾的目的。

在教育,表现的尤为明显。

关键词:日据时代差别教育台湾日据时期是台湾地方史上一个特殊的时间概念。

它是指1895 年清政府签定《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及澎湖列岛给日本政府, 至1945 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惨败后退出台湾, 中国对台湾恢复行使主权之间的50 年历史。

在这50 年中, 一方面是日本殖民总督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宗教等各个层面对台湾民众及社会进行残暴的殖民统治; 另一方面是台湾各阶层人士始终采取强烈的或较温和的手段来抵抗日本殖民者的残暴统治。

二者是相伴日据台湾始终的一对矛盾, 是历史的必然产物。

明治维新后的日本仿照欧美教育制度, 建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教育体制。

日本殖民者占据台湾后, 遂以其国内的教育体系为蓝本实施台湾社会的教育, 并将台湾的教育事业区分为应急事业与永久事业两部分,并逐步明确了以同化教育和差别教育为特征的渐进主义教育政策。

实行差别教育政策表现为:首先在学校教育级别的设置上,大力发展小学教育,限制中等和职业教育,严格控制高等教育。

其次在教育资源的分配上,台人在入学机会、师资构成、升学标准和所学专业等方面受歧视和限制。

关于日据时期台湾教育的分期问题,钟安西将日据台湾50 年的教育分为四个时期,1895-1898年为草创期;1898-1919年为成型期;1919-1937年为扩展期;1937-1949年为蜕变期。

他认为,台湾殖民教育有以下特点:(1)始终为日本的殖民政策服务,带有强烈的“同化主义”的色彩;(2)有明显的愚民政策痕迹;(3)实行双轨差别教育,台湾人民深受歧视;(4)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如在台湾建成了涵盖全岛的普教网络,最后使本地8-14岁适龄儿入学率达到70%以上,以及大力推行职业教育和师范教育等。

日本在台湾殖民统治特征述论

日本在台湾殖民统治特征述论

中共党史研究2019年第2期·党史资料·LMNOPQRSTUVJW臧 运 祜 从1895年6月17日到1945年10月25日,日本对台湾实施了长达50余年的殖民统治。

其间,日本的殖民统治,因内外情势变迁大致经历了三个不同的阶段,其方式与策略也有所差异。

关于日本在台湾50余年的殖民统治,台湾学界已进行过较多的研究;最近10多年来,中国大陆的台湾史学者们也进行过诸多的个案与专题式研究①;日本学界在战后开展研究较早,且有关专题研究成果较多②。

但总体而言,宏观性的历史总结与探讨仍显不足。

本文拟在参考与引证海峡两岸及日本学界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研究之研究”的方式,从四个方面论述日本在台湾殖民统治的历史特征。

一、总督独裁的严苛政治台湾因《马关条约》而被割让后,日本政府任命的第一任台湾总督、海军大将桦山资纪,于1895年6月17日在台北开设台湾总督府,并以此作为“始政”,开始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殖民统治。

日据时期,日本在台湾殖民统治的政治层面上,推行总督独裁和严刑峻法的严苛统治方式。

(一)总督独裁“总督独裁”可谓日本殖民统治台湾在政治体制上最为显著的特征。

日本统治台湾50余年,前后共计19任总督,虽然大致经历了军政———民政———军政三个不同的阶段,但总督在任何阶段都拥有绝对的权力③。

无论武官总督还是文官总督,都是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官吏任免诸权于一身的高度集权的独裁者,掌握着对台湾人民的生杀予夺大权。

在台湾人民反抗尚未敉平的时候,日本殖民者就依照1895年8月6日大本营制定的《台湾总督府条例》,对台实行“军政”统治。

该条例规定:台湾的立法、司法、行政大权,皆由台湾总督总揽。

台湾总督颁布的“军令”成为本时期治理台湾的法源。

④据此,当时作为最高军事长官的台湾总督桦山资纪,就顺理成章地成为握有上述权力的最高统治者。

继实施了8个月的“军政”之后,1896年3月30日,日本议会颁布法律第63号(史称《六三法》),标志着日本在台湾的殖民统治从此进入所谓“民政”时期。

日据时期台湾总督名单

日据时期台湾总督名单

南 弘 (Minami Hiroshi)
1932/03/02 - 1932/05
富山
政友会
64岁
1869 -
中川 健藏
1932/05/27 - 1936/09
新?
民政党
58岁
1875 -
后期武官总督时代
小林 跻造 (Kobayashi Seizo)
1915/05/01 - 1918/06
长野
陆军大将
62岁
1853 - 1932
明石 元二郎 (Akaishi Motojiro)
1918/06/06 - 1919/10
福冈
陆军中将
55岁
1864 - 1919/10/26
文官总督时代
田 健治郎 (Den Kenjiro)
列表
日治时期 台湾总督列表
总督
任期
出身地
军阶/政党
到任
生卒年
初期武官总督时代
桦山 资纪 (Kabayama Sukenori)
1895/05/10 - 1896/06
鹿儿岛
海军大将
58岁
1837 - 1933
桂 太郎 (Katsura Taro)
1896/06/02 - 1896/10
山口
陆军中将
49岁
1848/11 - 1913/01
乃木 希典 (Nogi Maresuke)
1896/10/14 - 1898/02
山口
陆军中将
47岁
1849/11 - 1912/09
儿玉 源太郎 (Kodama Kentarou)

台湾地区民国文献调查

台湾地区民国文献调查

中央 研 究 院近 代 史 研 究所 藏 有 大量 特 色 民 国文 献 , 其 档 案 馆 所 藏 民 国 文 献 主 要 分 为 如 下 几 类 :外 交 部 门 档案 ( 见表 2 ) 、经济部门档案 ( 见表 3 ) 、 中外 地 图档
生 署 、 国 民大 会 、考 试 院 等 1 4个 机 构 的档 案 ,共
为 特 殊 ,包 括 台 湾 总 督 府 档 案 、 台湾 总 督 府 专 卖 局 公
文类纂 、台湾拓殖株式会社文书 3大类 ( 详见表 1 ) 。
市 ) 及 其 下 属 机 关— — 国 史 馆 台 湾 文 献 馆 ( 南投 市 ) 组 成 ,是 民 国文 献 的重要 典 藏 机 构 。
2 . 1 “ 国 史馆 ” ( 台北市 )

中 央 研 究 院 中央 研 究 院 1 9 2 8年成 立 于南 京 , 1 9 4 9 年 在 台湾 复

截至 1 9 9 5年 ,国史 馆 ( 台北 市 )存 有 民 国档 案 2 0 多万卷 , 另存 有人物 档案 1 8万 卷 ( 件) ,照 片 档 案 1 0
官 公 署 档 案 、台 湾 省 政 府 及 所 属 各 单 位 档 案 和 台 湾 省 地政处档案 3 个 部 分 ,共 计 2 8 2 5 4卷 [ 4 ] 。 民 国人 物 史 料 与 文 物 包 括 蒋 介 石 、蒋 经 国 、陈 诚 、 严 家淦 、谢 东 闵 等 民 国 时 期 人 物 的 文 物 , 以及 阎锡 山 、 汪兆铭 ( 精卫) 、许 常 惠 等 民 国人 物 个 人 史 料 。值 得 一
建 。 目前 台 湾 中 央研 究 院 民 国 文 献 主 要 分 布 在 中 央 研 究 院 近 代 史 研 究 所 、历 史 语 言 研 究 所 、 台湾 史 研 究 所 、 数 学 研 究 所 图 书 馆 ,其 中 以 近 代 史 研 究 所 典 藏 的 民 国

台湾日治时期土地权演变的历史考察及其评价

台湾日治时期土地权演变的历史考察及其评价

东岳论丛Nov.,2007Vo.l28No.6 2007年11月(第28卷/第6期)(Dong YueT ri bune)台湾日治时期土地权演变的历史考察及其评价陆 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关键词]日治台湾;土地旧惯;物权;演变[摘 要]日治时期土地权的演变是一个逐步梳理、阐释、取舍、改造、最终与日本近代民法物权制度接轨的渐进过程。

从客观上讲,它开启了台湾土地法制的近代化进程,推动了殖民地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奠定了 国治 时期民法实施和土地改革的基础;但究其实质,其又不过是日本殖民者为了达到对台湾人民进行经济剥削和殖民同化的目的而推行 法律霸权主义 的结果。

[中图分类号]D9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7)06-0147-06自17世纪上半叶始,西方强国荷兰、西班牙先后在台湾建立殖民地政权。

从那时起,台湾历经了 荷治 、 (明)郑治 、 清治 、 日治 和 国治 多个政权的统治,台湾的法律文化也在社会的沧桑沉浮中几经变迁;而日治台湾的五十年间所实施的法律变革对台湾近现代法律制度的影响尤为深刻,它是台湾法律近代化的开端,台湾社会延续了200多年的传统中华法律制度自此开始向近代西方大陆法律制度转变。

尤其是1922年以后,随着 内地 延长主义政策的实施,大量日本近代西式法律纷纷在台湾适用,加速了台湾法律近代化的进程,也为1945年后 国治 时期的近代西式法律制度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本文拟以日治时期土地权的演变为例,考察其从传统旧惯到近代西方物权制度的嬗变及其意义。

一、日治时期台湾土地制度演变的历史背景1895年,清朝政府作为中日甲午战争的战败方,被迫签订 马关条约 ,将台湾割让于日本。

此时的日本,刚刚完成了以富国强兵、殖产兴业、文明开化为目标的 明治维新 ,为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废除领事裁判权,明治政府用了将近三十年的时间大量引进西方法制,初步完成了从原来的传统中华法系向近代欧陆法系转变的法律近代化过程。

台湾与日本

台湾与日本

题目日据时代的台湾姓名林元雁学号 3120101940 授课教师陈群元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年级 2012级日据时代的台湾林元雁3120101940信通1201指导老师:陈群元周二下午班摘要:1894年日本发动甲午战争,翌年清政府战败,于4月17日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把台湾割让给日本。

消息传出后,举国同愤,反对割台;台湾全省“哭声震天”,鸣锣罢市。

协理台湾军务的清军将领刘永福等率军民反抗日本的侵占,坚持了5个多月的战斗,历经大小百余仗,使日本侵略者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但终遭失败。

从此,台湾沦为日本的殖民地达50年之久。

一、台湾日据时期:台湾作为日本明治维新以来第一个殖民地,充满了日本帝国主义殖民政策导向及活动形态1。

由于日本是最后一个跻身近代殖民帝国的国家,其帝国主义型态具有后进性,和西方由资本主义引导国家海外殖民政策不同,日本国内的资本主义尚不发达,无力在台湾从事大规模资本活动,因此日治初期,是由台湾总督府主导殖民地的开拓规划。

原则上,由官方为日本资本家量身定做各种规则,迫使台湾提供资源、物产及劳力,为其服务。

在国家发展定位上,日本将台湾作为支持本国工业的后盾,同时是日本向南方发展的基地。

日本在台湾实行特别法,以警察政治控制社会,台湾人没有平等的参政权,现代化教育在初期台人教育程度也远低于在台湾的日本人,日后逐年普及,但教育制度上与日人相比仍相对不平等2。

日本在台湾的统治经历了始政时期(1895-1915)、同化时期(1915-1937)和皇民化运动时期(1937-1945),其政策从高压到软硬皆施,最后企图将台湾变为日本的一部分儿进行皇民化运动,特别是在二战期间日本对台湾的皇民化运动,对台湾社会的影响深远3。

始政时期(1895-1915):在此约二十年内,以台湾总督府与日军为主的日方统治,遭遇台民顽强的抵抗。

同化时期(1915-1937):在此时期,国际局势有了相当程度的变化。

1914年到1918年惨烈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从根本上动摇了西方列强对殖民地的统治权威。

日治时期的台湾

日治时期的台湾

市区改正后出现可供汽车行驶的宽敞道路, 整齐市容(台南大正道路,今中山路)
受降典礼
• 1945年10月25日同盟 国中国战区台湾省受 降典礼于下午十字点 于台北公会堂(战后 改名为中山堂)举行, 中华民国陆军二级上 将陈仪以台湾省行政 长官的身分代表同盟 国中国战区最高统帅 受降,从末代台湾总 督安藤利吉手中接过 了降书。
• 除了总督与总务长官外,台湾总督府尚有 缜密的官僚体系,其辖下设有总督官房, 警务局,农务局,财务局,文教局,矿工 局,外事部及法务部。而除了行政机关外, 台湾总督府还设有功能型的所辖官署。
社会控制
• 三段警备制 保甲制度 警察制度 镇压抗日活动的法令
台湾民主国建立
• 1895年5月25日,台湾官民宣布成立台湾民 主国,推举巡抚唐景嵩为总统并向各国通 告建国宗旨。
铁道部
• 掌管台湾铁路的铁 道部成立于日治时 代的1899年11月8日, 成立之后,日治时 期的铁道建设迈入 积极开发期。在日 本治台将近50年的 期间中,最大的成 就莫过于1908年, 纵贯线全线贯通。
• 1928年,铁道部于台湾日日新报刊登的观 光地图,上面标明台湾铁路沿线各大站及 城镇位置,并注记台湾八景与十二名胜
• 日治时代台湾 自制日语电影 “莎勇之钟”, 李香兰主演
宗教感化
• 北投普济寺的日本建筑风格
台湾日治时期高等教育机构
• 台北帝国大学(今台湾大学)的校门
日治时期台,日籍儿童初等教育就学率比较
• 义务教育(初等教育)
三大“陋习改正”
• 日治初期,台湾总督府认为台湾三大陋习 分别为吸食鸦片,缠足与辫发
• 裕仁皇太子在1923年 维普灚慭台湾,照片 摄于高雄驿前 日本治台的第二时期, 自西来庵事件(又称 噍叭哖事件或玉井事 件,发生于今台南市 玉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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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日治時代──台灣總督的研究作者王勇翔。

國立大里高中。

一年十四班壹●前言:在日本統治時代中,日本人對台灣人的待遇是隨著國際局勢起伏不定的。

然而就在這之中,也出現了許多台灣總督幫助台灣人接受新事務、協助台灣人興建工程、改善台灣人的生活等,由於他們的那些行動,使得台灣人淺移默化地接受日本人的生活。

其中,歷屆統治台灣的總督,對台灣的治理影響非常大,其統治態度及政策,是足以影響台灣人民之生活。

但我們卻未能充分地去了解,所以我才會想去了解日治時期中,那些總督究竟是如何治理台灣的。

本小論文主要在探討日治50年間(1895年-1945年)台灣總督的資料,研究他們的所作所為給了台灣的人民有什麼影響,以及他們卸任台灣總督後之事跡。

此小論文內容主要分成三大部分:一、初期武官總督時期,二、文官總督時期,三、後期武官總督時期,透過不同時期的分別,把每個台灣總督個別的按照先後順序排列,一一的研究其對台之治理及成就。

貳●正文:一、初期武官總督時期:01.樺山資紀(1837年12月9日—1922年2月8日):西元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結束,清廷戰敗,中日簽署馬關條約,將台灣全島及其附屬島嶼永遠割讓與日本。

同年5月,日本北白川宮能久親王率軍登陸澳底沿著三貂角、基隆,成功地入主台北城,從此台灣正式地進入歷史中的日治時期。

日本治台首任總督是樺山資紀,在前往台灣赴任的途中,就已發表「治台宣言」,採行恩威並施的方針來統治台灣,對於抵抗日軍的台灣人民,予以消滅,對於一般順民,則行綏撫。

同時,樺山資紀為了安定民心,統治初期,對於台灣的寺廟,原則上不加以干涉,放任其自由發展,並積極利用台灣民間鄭成功的信仰,圖謀透過宗教活動的友好行為,以期淡化抗日的民族意識。

(註一)02.桂太郎(1848年1月4日—1913年10月10日):長州藩出身(今山口縣),曾任台灣日治時期第2任總督,後來三度出任日本內閣總理(1901年-1906年;1908年—1911年;1912年—1913年),是日本有史以來任職時間最長的首相,元老之一。

任內締結英日同盟,進行日俄戰爭,並策劃吞併朝鮮。

(註二)03.乃木希典(1849年12月25日—1912年9月13日):日本陸軍上將。

出生於日本長州藩(今山口縣)藩士(下層武士)家庭,從師玉木文之進。

參與多次日本發動的侵略戰爭,在二戰前與東鄉平八郎一起被多數日「武聖」)。

在戰後,由於受到司馬遼太郎作品《坂本人奉為「軍神」(又稱「聖將」、上之雲》的影響,有論者開始評價乃木希典是無能的「愚將」。

不過對於乃木希典能力的爭論至今仍然持續。

(註三)04.兒玉源太郎(1852年3月16日—1906年7月23日):長州藩的支藩——德山藩出身(今山口縣),台灣日治時期第4任總督(1898-1906)。

兒玉在總督任內,也在中央身兼數職,因此在台灣的時間很短。

實際在台灣負責政務的人是民政長官後藤新平,此時期奠定台灣的近代化,被稱為「兒玉、後藤時代」。

於明治36年兒玉(別號第三孔明)中將後繼田村怡與造為陸軍參謀本部次長(參謀總長為大山巖),日俄戰爭中兒玉源太郎升為大將調為滿州軍總參謀長,在二百三高地爭奪戰中支援乃木希典大將為戰場總指揮。

甲午戰爭(日本方面稱為:日清戰爭)時期擔任陸軍次長,之後獲升為陸軍大將,後續也擔任過內務大臣、文部大臣,並收封伯爵。

(註四)05.佐久間 左馬太(1844年11月19日—1915年8月5日):長州藩出身(今山口縣),台灣日治時期第5任總督(1906年—1915年)。

日本領台以後,台灣全島的漢人抗日活動在一段時間後逐漸趨於平息,日本政府遂將目光轉向理番事業,並且決定採用武裝鎮壓的手段來對付原住民。

因為佐久間曾經參與對原住民作戰的牡丹社事件,日本遂決定啟用他擔任總督。

佐久間在任內不斷地對原住民用兵,其有名的「五年理蕃計畫」,以北討泰雅族,南撫布農族為原則。

當理番事業告一段落之後,隨即卸下總督職務。

是台灣總督中在任最久的一位。

佐久間到台灣當總督之前,就曾參加過1874年著名的石門之役,然其最有名莫過於「太魯閣之役」(大正3年,1914年),率軍親征約2萬人,總部就設於石門山山下。

(註五)06.安東貞美(1853年10月20日—1932年8月29日):1915年以陸軍大將身分,前往台灣擔任台灣總督,為台灣日治時期第6任總督。

任內發生西來庵事件,以及開始開發太平山、八仙山,及宜蘭、屏東線鐵路的開工。

(註六)07.明石 元二郎(1864年9月1日(元治元年8月1日)—1919年10月24日):台灣日治時期第7任總督,首任台灣軍司令官。

日本福岡縣人。

任內創立台灣電力株式會社,將日本時代台灣最大規模的電力建設——日月潭水力發電計畫定案。

就任的翌年,病逝於故鄉福岡,是唯一一位在任期中死亡的總督。

死後遵照其遺言「願余死後能成為護國之魂,亦或鎮護吾台民」,葬於台北三板橋墓地(今林森公園),是唯一一位埋骨於台灣的總督。

1999年改遷葬於臺北縣三芝鄉福音山基督教墓地。

2006年東映製作之超級戰隊系列年度作品轟轟戰隊BOUKENGER的隊長冒險紅,其姓名延伸自明石元二郎。

(註七)三、文官總督時期:01.田健治郎(1855年—1930年):台灣日治時期第8任總督。

田健治郎畢業於東京帝國大學,歷任眾議員、貴族院議員、遞相等,1919年10月成為台灣第一任文官總督。

任內以「內地延長主義」為施政方針,標榜「內台融合」、「一視同仁」,完成許多重大改革,如改革地方制度廢止笞刑、台日共學制、台日通婚制、修為五州二廳、以「法三號」取代「三一法」、建嘉南大圳等。

(註八)02.內田 嘉吉(1866年—1933年):台灣日治時期第9任總督。

曾於佐久間左馬太及安東貞美總督時代擔任民政長官,也擔任過遞信次官,時任貴族院議員。

任內發生檢舉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會員的「治警事件」。

(註九)03.伊澤多喜男(1869年—1949年):台灣日治時期第10任總督。

歷任和歌山、愛媛、新潟縣知事(縣長)、警視總監、貴族院議員。

日本領台初期的學務部長伊澤修二為其兄。

伊澤多喜男後來在回東京養病時,被推舉為東京市長,從此沒有再回台灣。

伊澤為「蓬萊米」的命名者。

(註十)04.上山滿之進(1869年—1938年):台灣日治時期第11任總督。

歷任熊本縣知事、農商務次官、貴族院議員。

任內發生台灣銀行事件、創設台北帝國大學、臺中不敬事件,後來因為臺中不敬事件而引咎辭職。

(註十一)05.川村竹治(1871年—1955年):台灣日治時期第12任總督。

歷任台灣總督府內務局長(佐久間左馬太總督時代)、和歌山、香川、青森縣知事、內務次官、滿鐵社長等,被任命總督時為貴族院議員。

卸任後,曾任司法大臣。

(註十二)06.石塚 英藏(1866年—1942年):台灣日治時期第13任總督。

石塚畢業於東京帝國大學,歷任台灣總督府參事官長、警務局長、總務局長(皆為兒玉源太郎總督時代)、關東都督府民政長官、貴族院議員等職。

因為任內發生了震驚國際的霧社事件,引咎辭職。

(註十三)07.太田政弘(1871年—?):台灣日治時期第14任總督。

歷任日本福島、石川、熊本、新潟縣知事、警視總監、貴族院議員、關東廳長官。

(註十四)08.南 弘(1869年—1946年):台灣日治時期第15任總督。

歷任福岡縣知事、貴族院議員、文部次官等。

是任期最短的總督,來台就任不到三個月,就因內閣改組,辭職回東京擔任遞信大臣。

(註十五)09.中川健藏(1875年—?):台灣日治時期第16任總督。

歷任熊本縣知事、北海道長官、東京府知事、文部次官、貴族院議員等。

在任內實施了地方(市、街、庄)議員選舉,此為台灣史上第一次的選舉。

(註十六)四、後期武官總督時期:01.小林躋造(1877年—1962年):台灣日治時期第17任總督。

歷任海軍次官、連合艦隊司令官,後被編入海軍預備役大將。

總督卸任後,曾任國務大臣。

(註十七)02.長谷川清(1883年—1970年):台灣日治時期第18任總督。

曾以日本全權代表的身份出席日內瓦裁軍會議,歷任海軍次官、支那方面艦隊司令官兼第三艦隊司令官等職。

(註十八)03.安藤 利吉(1884年4月3日—1946年4月19日):台灣日治時期第19任(最後一任)總督。

安藤為宮城縣人,陸軍士校、陸軍大學畢業。

曾任南支那方面軍司令官、台灣軍司令官、第十方面軍司令官。

就任總督時並兼任第十方面軍司令官。

日本戰敗,安藤總督代表台灣總督府和駐軍向盟軍投降,翌年(西元1946年4月19日)於獄中自盡身亡。

(註十九)五、日本總督統治之特色參●結論:在眾多的台灣總督之中,雖然有許多總督都是很不願意去打理台灣的事務,而且又很痛恨台灣人,以至於在他們的台灣總督任期內,幾乎都是沒有對治理台灣有所貢獻的。

但是也有一些台灣總督是很用心的去經營台灣,雖然是要把台灣經營成日本化,但這還是直得令人去敬佩的。

又在那些台灣總督中,有些總督更是用心,他們幫助台灣人民解決了許多生活上的困擾,例如:修建嘉南大圳、協助廢除留髮纏足的陋習、推動國民義務教育等等,以至於有些台灣人也開始承認自己是日本人,並且也以這件是為榮。

肆●引註資料:(註一)/question/?qid=1406010700689(註二)/w/index.php?title=%E6%A1%82%E5%A4%AA% E9%83%8E&variant=zh-tw(註三)/w/index.php?title=%E4%B9%83%E6%9C%A8% E5%B8%8C%E5%85%B8&variant=zh-tw(註四)/w/index.php?title=%E5%85%92%E7%8E%89% E6%BA%90%E5%A4%AA%E9%83%8E&variant=zh-tw(註五)/w/index.php?title=%E4%BD%90%E4%B9%85% E9%96%93%E5%B7%A6%E9%A6%AC%E5%A4%AA&variant=zh-tw(註六)/w/index.php?title=%E5%AE%89%E6%9D%B1% E8%B2%9E%E7%BE%8E&variant=zh-tw(註七)/w/index.php?title=%E6%98%8E%E7%9F%B3% E5%85%83%E4%BA%8C%E9%83%8E&variant=zh-tw(註八)/w/index.php?title=%E7%94%B0%E5%81%A5% E6%B2%BB%E9%83%8E&variant=zh-tw(註九)/w/index.php?title=%E5%85%A7%E7%94%B0% E5%98%89%E5%90%89&variant=zh-tw(註十)/w/index.php?title=%E4%BC%8A%E6%BE%A4% E5%A4%9A%E5%96%9C%E7%94%B7&variant=zh-tw(註十一)/w/index.php?title=%E4%B8%8A%E5%B1% B1%E6%BB%BF%E4%B9%8B%E9%80%B2&variant=zh-tw(註十二)/w/index.php?title=%E5%B7%9D%E6%9D% 91%E7%AB%B9%E6%B2%BB&variant=zh-tw(註十三)/w/index.php?title=%E7%9F%B3%E5%A1% 9A%E8%8B%B1%E8%97%8F&variant=zh-tw(註十四)/w/index.php?title=%E5%A4%AA%E7%94% B0%E6%94%BF%E5%BC%98&variant=zh-tw(註十五)/w/index.php?title=%E5%8D%97%E5%BC% 98&variant=zh-tw(註十六)/w/index.php?title=%E4%B8%AD%E5%B7% 9D%E5%81%A5%E8%97%8F&variant=zh-tw(註十七)/w/index.php?title=%E5%B0%8F%E6%9E% 97%E8%BA%8B%E9%80%A0&variant=zh-tw(註十八)/w/index.php?title=%E9%95%B7%E8%B0%B7%E5%B7%9D%E6%B8%85&variant=zh-tw(註十九)/w/index.php?title=%E5%AE%89%E8%97% A4%E5%88%A9%E5%90%89&variant=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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