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日常管理办法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与办法范本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与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出勤情况,加强学生的学习纪律和教育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学生。
第三条学生考勤管理应秉持公平、公正、严明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考勤管理主要依据学生的出勤情况和请假情况进行评定。
第五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由学校负责制定和实施,学生应严格遵守。
第二章考勤方式第六条学校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学生考勤管理。
第七条学生每天上下课都需要进行刷卡,记录考勤情况。
第八条学校每天都会生成考勤报表,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第九条学生考勤报表将根据学生的考勤情况进行评定,公示在学生考勤管理系统上。
第三章请假制度第十条学生请假需填写请假单,并经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事务处的审核。
第十一条请假单需注明请假的原因和请假时间。
第十二条学生请假的时间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需经过学生事务处负责人的批准。
第十三条学生请假后需要向班主任汇报请假事由和时间。
第四章考勤管理责任人第十四条学校将每个班级分配一名班主任负责学生的考勤管理。
第十五条班主任应每天检查学生的考勤情况,对缺勤的学生进行登记并与学生核对情况。
第十六条班主任应对请假学生的请假情况进行登记,并汇报给学生事务处。
第十七条学生事务处负责学校整体的考勤管理,对每个班级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第十八条学生事务处将每个学期的考勤情况进行整理并向学生、家长和教师进行公示。
第五章考勤管理奖励与处罚办法第十九条学生考勤管理奖励主要包括学习成绩排名提升、奖学金评定和荣誉称号等。
第二十条学生考勤管理奖励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学生考勤管理处罚主要包括扣除学分、限制活动参与和记录不良学生档案等。
第二十二条学生考勤管理处罚将根据学生的违纪情况和考勤情况进行评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与办法应定期检查和修订,以适应学校管理的需要。
第二十四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与办法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生效,学生应明确遵守。
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范员工工作时间,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
本办法旨在明确员工考勤及请假、休假制度,确保公司人力资源合理利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借调员工。
2. 兼职员工、实习生的考勤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可另行规定。
三、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工作时间如下:-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共计5天。
- 工作时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共计8小时。
- 休息日:周六、周日。
2. 特殊岗位或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如有需要加班,应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并按照公司加班管理规定执行。
4. 公司鼓励员工合理规划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无效加班。
各级主管应加强对员工工作时间的合理安排和指导。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 员工每日需通过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确保考勤记录真实、准确。
- 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员工卡等,具体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定。
- 员工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数据将作为考勤的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 员工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 上班签到时间为上午08:45至09:00,下班签到时间为下午18:00至18:15。
- 员工应在规定签到时间内完成签到,超出规定时间视为迟到或早退。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在当日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返回公司后第一时间完成签到。
- 员工需提供因公外出的有效证明,如出差单、外出工作单等,由直接上级确认并记录在案。
4、忘记签到处理- 员工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情况。
员工考勤制度管理办法7篇

员工考勤制度管理办法7篇员工考勤制度管理办法【篇1】第一条严格遵守考勤、请、休假管理程序,每日上班有指定人员考勤,外出办事要请假。
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脱岗、串岗、空岗。
第二条员工要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第三条旷工处罚规定(一)公司部门经理或主管,当月有旷工记录的,按以下规定处理:1、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内的(包括1个工作日),扣除2个工作日应发工资;2、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上不足2个工作日,扣除4个工作日应发工资;3、月累计旷工2个工作日以上内不足3个工作日,扣除6个工作日应发工资;4、月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相关待遇后作辞退处理。
5、年累计旷工8个工作日以上的,扣年末各项奖金交作辞退处理。
(二)公司普通员工或实习员工,当月有旷工记录的,按以下规定处理:1、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内的(包括1个工作日),扣除1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2、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上不足2个工作日,扣除2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3、月累计旷工2个工作日以上内不足3个工作日,扣除3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4、月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相关待遇后作除名处理。
5、年累计旷工10个工作日以上的,扣年末各项奖金交作辞退处理。
第四条员工迟到、早退处罚规定(一)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按当前的作息时间为准。
部门负责人或主管违反规定的应自觉接受以下处理:1、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20元;2、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的,扣30元;3、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50元;4、迟到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5、迟到60分钟以上9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一天处理(二)普通员工或实习员工违反考勤作息时间规定的,应自觉接受以下处罚。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10元;2、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的,扣20元;3、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40元;4、迟到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考勤管理办法

考勤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保障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考勤由综合部负责,部门经理监督实施。
第二条按照国家规定,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
第三条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及网上发送工作日志制度。
所有员工均应履行上下班打卡和发送工作日志的义务。
员工每月有2次迟到豁免的机会,但应按实际出勤时间打卡。
超出豁免机会迟到、早退1次扣50元绩效,每月迟到、早退3次(含3次)以上者,另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全部绩效。
每月迟到、早退超过5次(含5次),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外,另按旷工1天处理。
未按规定发送工作日志,每次扣50元绩效,每月超过3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第四条未请假、请假未经同意、不能提供有效休假证明、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视为旷工,迟到、早退超过60分钟(含6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旷工半天扣200元绩效,旷工一天扣500元绩效,旷工2天扣发当月全部绩效。
连续无故旷工3天(含3天)以上,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则视为员工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条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管理制度,外出办事需在外出地点打卡并且报备。
第六条审批管理权限:一般员工请假半天(含)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一天(含)及以上由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请假半天(含)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公司副职领导班子向总经理请假,总经理和董事长互相通报请假。
第七条公司考勤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综合部本月22日前收集考勤情况,汇填“考勤汇总表”(见附表1)报综合部负责人签字确认,考勤结果作为核发工资的依据并纳入绩效考核。
考勤原始依据原则上保存一年后方可销毁。
第八条公司对有迟到、早退现象的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应进行教育;属屡教不改的员工,应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对已受到纪律处分而不改正的员工,可以给予辞退处理。
第九条考勤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伪造考勤记录视为严重违纪。
第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综合部。
安徽省考勤管理办法

安徽省考勤管理办法一、目的为确保安徽省各企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作时间得到有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徽省考勤管理办法》。
本办法旨在规范员工考勤管理,明确工作时间、考勤制度、请假制度等相关事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1.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内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全体在岗员工。
2. 临时工、实习生、劳务派遣人员等非正式员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3. 特殊岗位、特殊工时制度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本办法基础上制定相应细则,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三、工作时间1. 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2.各单位应确保员工每周至少休息1天,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连续休息。
3.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或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单位,应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
4.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加班的规定,控制加班时间,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确需加班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5.单位应合理安排员工休息和休假,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需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签到,作为出勤记录的依据。
(2)签到方式可采用纸质签到、电子签到、生物识别签到等,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3)员工签到时应确保签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禁止代签、伪造签到记录等行为。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次数原则上不少于2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2)上班签到时间为规定上班时间前10分钟,下班签到时间为规定下班时间后10分钟。
(3)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推迟签到,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考勤记录中注明。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在返回单位后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并由上级确认外出事项。
(2)员工应在考勤记录中注明因公外出未签到的原因和时间,并由直接上级签字确认。
考勤打卡规定管理制度(5篇)

考勤打卡规定管理制度(5篇)考勤打卡规定管理制度(5篇)在企业的发展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考勤打卡规定管理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考勤打卡规定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考勤打卡规定管理制度(篇1)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实施细则和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纪律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5次算1天旷工,每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
旷工连续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7天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二、假期的种类与待遇(一)国内探亲假凡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假期: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中小学(含党校、幼儿园)教职工因已按规定享受寒暑假,故不再享受探亲假期。
(二)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1、假期: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考勤打卡管理办法6篇

考勤打卡管理办法6篇考勤打卡管理办法 (1)一. 作息时间 9:00——18:001)每周工作六天,工作人员可在周二至周五之间根据部门人员情况安排1天休息,并上报公司行政部报备,若临时有事需要调休的必须事先填写调休单,经领导签字批准后交由行政部。
如无批准不予安排调休。
2)异地员工休息如涉及返家,可提前申请由部门经理安排调休,否则不予安排调休,需凭往返车票做为返家凭证。
3)各部门每月30日前将值班安排以书面形式报行政部,如有改动须提前到行政部备案。
二. 考勤打卡1)公司员工必须上、下班在指纹机处打卡签到、签退。
2)新员工入职3日后即需输入指纹安排打卡。
3)凡正常出勤但忘记打卡均视为未打卡。
4)因手指受伤等特殊情况导致指纹机无法识别,需当时与行政部文员确认,到行政部填写《手工签到单》否则视为未打卡。
5)因临时性工作外出无法到公司打卡,需在2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供《员工未打卡说明》,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递交行政部,否则月底核查考勤记录时视为未打卡。
6)上述记录请按时申报,逾期不予补办手续。
未打卡者经调查为正常出勤,按5元/次扣罚,其他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 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到而未到岗,并未请假者视为迟到。
下班时间未到离岗而未请假者视为早退。
1)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为10元/次。
2)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第一次按罚款10元/次处理,第二次处理则为20元,第三次罚款为40元,第五次罚款位80元,第六次罚款为160元,依此类推。
3)迟到或早退2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每次旷工按100元/次罚款4)由于公事推迟上班而未提前经主管同意者,按迟到论。
5)月累计超过5次,公司发送书面警告一次,季度累计迟到15次以上取消公司任何优秀评选资格,情况严重者予以辞退。
四. 擅自离岗、旷工工作时间内,未请假而离开工作岗位1小时以内视为擅自离岗,到上班时间未到岗或未到下班时间离岗未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及工作期间未请假离开工作岗位1小时以上为旷工。
机关考勤管理办法

机关考勤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机关单位人员考勤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旨在明确考勤制度、请假制度、休假制度以及迟到、旷工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为机关单位提供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考勤管理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单位全体在职人员,包括合同制员工、临时工以及借调人员。
三、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机关单位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2. 工作时间安排:上午工作时间为8:30-12:00,下午工作时间为14:00-17:30。
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14:00。
3. 工作时间调整: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机关单位实际情况,工作时间可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方案由机关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提前通知全体人员。
4. 加班规定: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填写加班申请表。
加班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休或发放加班费。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全体在职人员每日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方式由机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采用纸质签到簿、电子打卡机或其他电子签到系统。
(2)签到时,需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严禁代签、伪造签到记录等行为。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次数为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签到时间为8:30-9:00,下午签到时间为14:00-14:30。
(3)签到时,如有特殊情况导致迟到,需在签到簿或电子系统中备注原因。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人员,需在返回单位后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并由上级在考勤系统中备注情况。
(2)因公外出当天未能签到的人员,需在次日前提交外出公务证明,经直接上级确认后,予以免签处理。
4、忘记签到处理(1)忘记签到的人员,应在发现未签到情况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情况。
(2)经核实确系忘记签到且无其他违规行为的,由直接上级在考勤系统中予以备注,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免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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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为严格公司劳动纪律,保障工作秩序顺畅,形成良好工作作风,针对各部门不同工作性质及方式,力求做到既有严肃认真,又有灵活实际、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
根据省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假
员工因个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的,根据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实际需要酌情核给。
请事假的,按请假天数(法定休假日除外),扣发当日全部薪酬。
每月事假不得超过5 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4 天,逾期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经办公会批准的例外)。
计算公式为:扣发金额=请假天数X(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宁
21.75
二、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本市定点医疗单位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可参考医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核给病假(病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医疗期,超过的解除劳动关系)。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外。
病假按请假天数(扣除法定休假日),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发本人
请假当天岗位工资的50% ;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五年者,发本人请假当天岗位工资的60% ;连续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发本人请假当天岗位工资的70%;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者,发本人请假当天岗位工资的80%;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者,发本人请假当天岗位工资的90% ;连续
工龄满二十年以上者,岗位工资
不予扣发
扣发金额=请假天数X {岗位工资*扣发比例+绩效工资}+21.75
三、婚假、产假员工婚假、产假可根据个人和部门实际情况给予适当
假期。
四、丧假
1 、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8 天(包括法定休假日)。
2、直系血亲及岳父母丧亡可请假6 天(包括法定休假日)。
按省公司下发有关年休假办法的文件执行。
员工事假或病假可以用未请的年休假及加班天数抵消,年休假及加班天数不足抵消时,按日计扣薪酬。
五、日常考勤(迟到、早退、旷工、离岗)
1 、工作时间禁止进行上网玩游戏、打牌、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违反
劳动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职工应严守考勤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上班时间
开始后30 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处,罚款50 元;超过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扣除半天的工资及绩效工资;提前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罚款50 元;超过30 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扣除半天的工资及绩效工资。
旷工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连续旷工时间超过5 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迟到达到15 次或累计旷工时间达到10 日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各部室应严格考勤制度,据实记录职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职工如因公事外出临时离岗,需向直接主管部室主任请假,同时在效能监督公示牌认真填写“离岗记录”单,将自己离岗时间、去向、离岗事由、估计返回时间、联系电话等相关内容一一注明,在安排其他职工暂管其职责后方可离岗,且时间不得超过预定的回岗时间。
公司将加大效能监督管理,其间负责考勤部门及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可不定期对员工进行离岗情况抽查,通过拜访地电话回拨或与拜访人员联系核实离岗情况,如无特殊情况员工要配合检查工作。
如是因私事而离开工作场所,或早退外出
时,应办理请假手续。
否则,按旷工处理。
4、因天灾、人祸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而迟到,经提出报告而查明确实者,或报经核准后而迟到早退的,可免按迟到早退计算。
六、加班加班指员工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因临时性工作或领导交待事项需要继续工作的时间称为加班,岗位本职工作因工作时间完成不了需要通过其他时间完成的不属于加班。
1、员工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加班费。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无特殊原因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费。
3、在休息日工作的,一律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岗位工资200% 支付加班工资。
4、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岗位工资300% 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费核算公式
加班费=加班天数*岗位工资—21.75*加班时间类型倍数
七、结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特作如下具体规定:
1.员工除下列情况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签到。
(1)因公出差经公司负责人核准并由主管领导上报信息至综合部报备。
(2)因故请假,经核准并将请假条交至综合部报备。
2.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季节时间调整公司将下发通知
上午:自8 时至12 时整
下午:春秋冬季:自14 时30 分至17 时30 分
夏季:自15 时至18 时整
3、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签到,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旷工一天论,并按其情节酌以惩处。
(1)委托他人代签者。
(2)有涂改情况者。
(3)故意毁损签到本者的示情节严重性给予旷工一天或开除处理
如有第(1)项的情形发生,代签者亦以旷工一天论并同受惩处。
4、员工全年累计迟到次数达到3 次或旷工1 次,取消年度评优评先及岗位竞升资格。
八、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应于事前上交请假报告并填写请假单,按级请假,否则视为无效请假。
核准后送综合部部备案。
2、病假应随同请假单检附医师诊断书。
诊断书逾期时应即补具新诊断书。
公司认为必要时,可指定医师重新开具诊断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