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是一个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一部分,主要规定了企业内部的货币资金的收取、使用、保管、监管等方面的要求。
该制度将帮助企业合理规划、使用资金,避免因资金失控而引发的风险,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货币资金的收取管理规定1、货币资金的来源(1)进货收入:收取进货费用;(2)销售收入:收取销售费用;(3)随机事件:如合同解除、不良应收款的收回,保险赔偿、投资回收等。
2、货币资金的收款管理(1)收据制度:所有收款都应经过收据,中介机构收款必须与企业名一致;(2)内部审批:审批部门必须鉴别收款是否真实有效;(3)操作系统记录:与实际现金收款一致。
二、货币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1、货币资金的支出方式(1)内部转账:仅限人民币;(2)支票支付:仅限与本企业业务往来且账户名受理和企业名一致,并要求承兑银行开具支票;(3)现金支付:仅限于特殊需要或小额支付。
2、货币资金的支出审批(1)内部审批:注意支出可行性,审批权必须确定;(2)单据完整性:任何支出必须附加完整单据,如发票、收据等。
三、货币资金的保管管理规定1、货币资金的保管(1)财务区域化:财务存款应区分,定期/薪资储蓄/流动现金等;(2)权限分配:存款及取款权限必须与个人职务相关,取款必须经过内部授权。
2、风险防止(1)信用风险:资金应在高信誉银行存放;(2)流动性管理:资金应预留一定流动性;(3)操作风险:为减少操作风险,应设置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四、货币资金的合理使用1、利用结余资金(1)合理运用:预测公司未来业务需求,运用储备资金。
(2)风险评估:评估一定风险下公司的现金流量可能进一步降低。
2、银行融资(1)考虑报价限制:数据报表必须替代公司信誉提供资料;(2)发行额度:融资额度必须在承销证券最大额之内;(3)还款比率:每年必须还款,贷款额度必须在年度净收入之内。
结论: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一部分,起到管理和监督资金收取、使用、保管等方面的作用,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防范各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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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精心整理货币资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工作,建立货币资金管理责任制,保障各公司货币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货币资金周转速度和使用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暂时停留在货币形态上的资产,本规定所指货币资金是指各公司所拥有和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货币资金归口管理部门为集团和各公司财务部,管理货币资金和办理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各公司可以结合公司自身特点在不违背本制度前提下制定本公司实施细则。
第四条公司负责人及经营部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五条各公司应加强资金使用效益分析,努力提高流动资金周转率,降低使用成本。
第二章资金计划和控制第六条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应建立货币资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货币资金收支预算包括货币资金持有量、货币资金收入、货币资金支出、货币资金余缺及货币资金调节等。
第七条各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确定公司年度及月度货币资金的合理持有量。
货币资金持有量的确定主要由以下因素决定:(一)正常经营规模。
为维持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货币需要量,包括采购开支、日常经营费用。
(二)周期性支付规模。
如应交税金、支付利息等。
(三)突击性(偶然)支出规模。
突击性(偶然)支出一般数额较大,如重大赔偿及罚款。
(四)风险规模。
即公司安排的应付货币资金短缺风险而进行的货币资金准备第九条新成立公司及集团直属经营部初始营运资金由集团办公会确定投入金额,属于员工应缴纳的个人风险金部分一律直接交付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再按确定的营运资金标准进行拨付。
具体由各公司提出申请,经集团财务部审核,集团负责人批准后拨付。
各公司下属经营部营运资金由各公司确定,报集团备案,其所需资金由各公司统一安排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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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三条公司对于下属各分店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货币资金管理模式,各分店每日经营所实现的现金收入都应缴存公司开户银行,有公司统一调配使用。
第四条公司对各分公司实行货币资金定额拨付制度,保证各下属单位账户日结存余额不超过定额,以确保正常营业活动。
对于较大项目的支出(如承建在建工程、购置固定资产等)直接由公司支付或经营各分店(分公司)书面申请,由公司拨款。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第五条公司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公司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公司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该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七条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或上级授权人报告。
第九条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申请。
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项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和同台或相关原始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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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其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
第五条公司在办理有关货币资金的收入、支付、保管事宜时,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原则与依据第六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实施资金预算制度。
资金预算的编制和审批严格遵循资金预算流程的规定。
一)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资金预算,对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起指导性作用。
二)公司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和月度工作计划,编制月度资金预算,是公司月度资金管理的指令性标准。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设资金管理岗,负责收集各部门的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公司的月度资金预算,提交公司月度工作会议讨论批准。
第八条批准后的月度资金预算是公司下月资金使用的准则,必须严格遵守。
预算外资金的使用由使用部门申请,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共同批准后,财务部方可办理。
第九条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
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
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
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妥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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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是指企业或组织对其资金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的一套规章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合理分配和利用资金,实现资金的最大化利用和安全性保障。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资金管理目标和原则:明确资金管理的目标和原则,如保证资金的正常使用和流动性、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效益等。
2. 资金预算和计划:制定资金预算和计划,明确每个时期内的资金需求和来源,并进行合理的预测和调整。
3. 资金获取和运用:确定资金的获取渠道和方式,如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并规定资金的使用范围和限制。
4. 资金监控和控制:建立资金监控和控制机制,包括制定资金流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明确资金管理责任人等。
5. 资金投资和理财:规定资金投资和理财的标准和程序,包括确定投资策略、选择合适的投资工具等。
6. 资金结算和回收:规定资金结算和回收的流程和要求,确保资金的及时回收和正确结算。
7. 资金风险管理:制定资金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对资金流动风险、市场风险等进行评估和控制。
8. 资金报告和分析:制定资金报告和分析制度,定期对资金状况进行监督和分析,并及时向上级管理机构和内部相关部门报告。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增强企业或组织对资金的管理能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促进企业或组织的经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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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管理制度1.本规定所称货币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金。
2.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3.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及财务专用章。
4.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5.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对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法的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6.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设账外账。
7.财务应当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的管理,核定的库存限额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交存银行。
8.必须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现金的使用范围包括: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等各类奖金、对职工个人发放的劳保、福利支出、出差人员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的其他支出。
9.应当加强现金的管理,明确收付款等各个环节中出纳人员与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10.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不得作支现金。
11.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12.出纳人员要认真记载现金日记账,并与会计核对总分类账,保证账账、账款相符,不得白条抵库和挪用现金。
13.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
14.单位除了按规定留存的库存现金以外,所有货币资金都必须存入银行,单位一切收付款项,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部分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15.出纳人员应当及时核对银行账户,确保单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符,并于每月底记完账后编制当月“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出纳报告单”,一并装订在当月会计凭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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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对货币资金的收支、使用、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它在企业运作中起到重要的作用,能够确保企业资金的合理运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进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货币资金管理的意义、目标、原则,以及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内容等方面进行详细论述。
一、货币资金管理的意义与目标货币资金是企业经营的血液,在企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货币资金管理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证企业的连续经营:货币资金是企业运营的基础,合理管理货币资金能够确保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证企业的持续经营。
2.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货币资金管理能够确保企业资金的有效配置和利用,避免资金闲置或者过度运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
3.降低资金风险:货币资金管理能够规避各种资金风险,如支付风险、市场风险等,保护企业的资金安全。
1.保持企业资金的流动性:确保企业能够及时支付各项费用和应付款项,避免因资金不足而影响正常经营。
2.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合理配置和管理,提高资金的收益率,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避免资金浪费和风险:规范企业的资金使用行为,避免资金被浪费和滥用,规避各种资金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原则1.合理性原则:制度的制定应基于实际情况和操作需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不能脱离实际。
2.公平公正原则:制度应保证公平、公正,对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和人员一视同仁,避免出现突破制度规定的现象。
3.高效性原则:制度的执行应简洁明确,操作简便,能够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
4.风险控制原则:制度应规避各种资金风险,通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5.审计监督原则:制度应明确责任和权限,建立健全的审计和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监督。
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内容1.资金调度管理:包括资金预算、资金计划、资金监测等,确保资金的准确掌握和合理运用。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国货币资金管理,推动经济稳定发展,保障国家财政安全,提高货币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单位和个人的货币资金活动。
第三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金融监管政策为依据,坚持统筹规划、合理配置、稳健运营、风险防范的原则。
第四条货币资金管理应当坚持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原则,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做到规范管理、明晰职责、保证安全。
第五条货币资金管理工作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监管规定。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六条货币资金管理应当坚持节约用途、保值增值、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七条货币资金使用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切实防范财务风险、合理提高资金运营效率,确保资金安全。
第八条货币资金管理应当坚持根据业务规模和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和调配资金,提升利用效益。
第九条货币资金管理应当坚持合理配置、分散投资、多元化投资,降低风险。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十条各单位应当依法设立会计账簿,建立健全运营机制,确保账务记录清楚准确。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资金使用权限,规范资金使用程序。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监督审计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合法、规范。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制定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和相关规范,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财务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外部经济、金融市场变化的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定合理的应对策略。
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合理的资金预算、计划和安排等制度,对各项资金支出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规范资金调拨和款项支付等活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批。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当合理配置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资金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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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之一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
强化企业资金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范围
适用于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工作。
3、职责
财务中心负责货币资金管理,各部门配合执行。
二、现金业务管理
1、现金业务核算程序
(1)、审批
对现金资产实行严格的限制接管措施,业务经办人员办理现金收、付业务要得到授权许可,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审核
在编制现金收款或付款凭证前,主办会计审查现金收付原始凭证基本内容的完整性,处理手续的完备性,经济业务的合规、合法性,并签字盖章以示审核。
(3)、收付
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收款和付款凭证收款或付款,收付完毕,在现金收款或付款凭证以及所附原始凭证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并签字盖章以示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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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之一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4)、复核
记账前,由复核人员审核现金收付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基本内容的完整性,处理手续的完备性,经济业务内容的合规、合法性,以及所反映的收支内容和金额与原始凭证的一致性,并签字盖章以示复核。
5)、记账 (
一切现金收付业务都应及时按先后顺序入账,避免由于日期的颠倒、任意调剂来掩盖不正当的挪用现金或者舞弊行为的出现。
设置现金日记账和现金总账。
(6)、对账
主办会计与出纳人员核对现金日记账与总账的发生额和余额;出纳人员核对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的实存数量,并签字盖章以示核对。
(7)、清点
出纳人员每日清点库存现金实有数,并与日记账余额相互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8)、盘点
主办会计和出纳应当定期(每月月初盘点上月)或不定期地清查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2、现金业务内部控制管理
(1)、出纳人员负责现金的日常管理,不得兼管或临时代理凭证的录入和会计稽核;不登记除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外的其他帐簿或台帐;不参与任何购、销业务和实物收发;对保管的有价证券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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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之一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负责。
(2)、遵守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超出结算起点的付款应转帐结算。
现金库存限额一般以3天的现金日常需要为准,除零星现金收入可补充库存外,不得坐支现金。
(3)、严格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付款。
财务人员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的内外部凭证。
现金收付时应坚持“当面点清”原则。
(4)、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得用白条抵充现金、不准因私借支现金。
出纳不得接受公司任何人员的授意,将现金收入存入非公司账户。
严禁公司、部门设立“小金库”。
三、银行存款管理
银行存款核算程序 1、
(1)、审批
业务人员办理有关银行存款事项或者经办有关业务,需核实原始凭证内容并签章,交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超出业务部门权限规定的银行存款收支业务,需报经上级领导审批签字。
2)、审核 (
主办会计审核原始凭证和结算凭证,签字盖章同意办理银行存款结算。
(3)、结算
出纳人员根据审签的凭证,按照授权办理银行存款收付业务。
(4)、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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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之一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复核员审核银行存款收付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及结算凭证、结算金额是否一致,记账科目是否正确,有关人员是否签字盖章等,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
(5)、记账
出纳员按照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主办会计根据收付凭证登记相关明细账、总账;各记账人员在记账凭证上签字盖章。
6)、对账 (
月末,主办会计和出纳核对银行存款明细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对账单,出纳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加强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明细账的相互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2、银行存款内部控制管理
(1)、开立银行帐户必须由公司财务中心出具专项报告,说明开户理由、用途等经公司总裁审批后方可办理。
(2)、财务中心应定期对各银行帐户进行清理、核对,对不需要的帐户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
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便利或出租、出借银行帐户。
除正常业务中的保证金、定金等收退外,不得对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生代收、代付行为。
(3)、财务中心必须定期核对银行存款账目,根据银行对帐单核对银行日记帐、并查明未达帐项及其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其说明,报财务负责人。
银行余额调节表及其说明应装订归档、妥善保管。
(4)、公司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流程。
出纳人员应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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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之一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格把关,确保每笔款项支付单据齐全、手续完备并合乎规章。
公司领导出差休假等非在职期间,应取得相应的授权。
四、其他
公司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五、附则
本制度由财务中心负责解释和修改。
二0一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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