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通知 (1)
2015年重庆市选调生招考公告信息

2015年重庆市选调生招考公告信息2015年重庆市选调400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为努力建设高素质年轻干部队伍,切实为加快重庆“五大功能区”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有力人才支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高校选调一批2015届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选调对象和条件(一)选调对象2015届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2015届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较大;3.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截止2014年12月11日);4.学习成绩优良,截止2015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15年12月31日);5.截止2014年12月1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6.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7.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名额选调名额400名,其中面向全国“985”、“211”高校2015届应届大学毕业生选调200名,其他普通高等院校2015届应届大学毕业生选调200名。
各职位招录名额详见附件1。
三、选调程序(一)职位查询各区县(自治县)选调生招录人数和有关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各区县(自治县)选调的专业要求,统一参考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详见附件3、4、5)。
(二)网上报名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于2014年12月11日9:00至2014年12月17日17:00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2012青海省2012年选调生工作公告

青海省2012年选调生工作公告青海省2012年选调生工作公告根据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青组字〔2012〕191号),决定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和“特岗教师计划”人员,以下统称“四类人员”)选调10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政法系统(法院、检察院、公安派出所)和乡镇机关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调数量及范围选调名额共100名,其中: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务员各24名,公安派出所公务员32名,乡镇机关公务员20名。
1、基层法院公务员24名,从省内外高等院校、四类人员中法律、计算机、财会及其他相关专业选调,其中,从四类人员中选调12名。
2、基层检察院公务员24名,从省内外高等院校、四类人员中法律、计算机、财会及其他相关专业选调,其中,从四类人员中选调12名。
3、基层公安派出所公务员32名,从省内外公安院校(不限专业),省内外其他高等院校、四类人员中公安、法律、医学、文秘、计算机及其他相关专业选调,其中,从四类人员中选调16名。
4、乡镇机关公务员20名,从省内外高等院校、四类人员中选调,不限专业,其中,从四类人员中选调10名。
二、选调条件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观念强,服从分配。
2、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4、应届大学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6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以后出生);四类人员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懂藏汉“双语”考生(通过面试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6、四类人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2010年9月以前选派)经历,并考核合格。
2022年江苏南通如东县面向优秀青年人才招考选调生公告25人

2022年江苏南通如东县面向优秀青年人才招考选调生公告25人一、选调对象和名额选调对象一: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面向部分“双一流”大学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选调对象二:面向2022年至2022年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招录的、享受专项事业编制待遇、目前仍在职在岗的高学历人才(以下简称“县统招的高学历人才”)。
选调名额:25名左右。
其中,5名面向县统招的高学历人才公开选调。
二、选调条件选调对象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二)如期毕业,并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三)着眼我县战略性产业、重点支柱产业建设发展需要,优先选调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命健康、生态旅游和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以及城建规划、建筑工程、工程管理、航道港口、安全环保、法律、审计、经济金融等领域专业人才;(四)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1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县统招的高学历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五)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和具有学生干部经历、获得奖励比较多的人员;(六)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七)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选调对象一中,已在如东工作的不在此次选调范围之内。
三、选调程序对选调对象一采取以下程序。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3月20日。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初试与复审。
对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初试。
2011年河北省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

2011年河北省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大力培养经过实践锻炼、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为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目标提供人才支撑和有力保证,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2011年继续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选调数量2011年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816名,其中,从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中选调566名(石家庄市72名,承德市30名,张家口市50名,秦皇岛市20名,唐山市26名,廊坊市30名,保定市100名,沧州市60名,衡水市28名,邢台市120名,邯郸市30名);从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中选调250名(石家庄市18名,承德市20名,张家口市50名,秦皇岛市15名,唐山市12名,廊坊市20名,保定市28名,沧州市30名,衡水市7名,邢台市30名,邯郸市20名)。
二、选调条件(一)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报考选调生的条件(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以上学位条件。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非中共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调。
(3)本科生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1985年3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82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以后出生)。
(4)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各种处分的毕业生不得参加选调。
(二)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报考选调生的条件(1)河北省省、市、县2009年及以前选聘、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聘期内表现优秀,考核称职。
2015河南选调生考试招录公告

2015河南选调生考试招录公告2015河南选调生考试交流群群号:139395306各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公务员局,各省管普通本科院校: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的重要举措,对于拓宽基层干部来源渠道、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长远战略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精神,结合河南实际,2014年继续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各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公务员局,各省管普通本科院校: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的重要举措,对于拓宽基层干部来源渠道、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长远战略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精神,结合河南实际,2014年继续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的有关要求和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县乡培养锻炼,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为各级党政机关选调公务员、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丰富人才资源。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一)选调数量根据《2009—2020年河南省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要求,2014年计划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400名左右,其中: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280名左右,应届毕业生120名左右。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1、附表2。
2015福建省选调生考试公告

2015福建省选调生考试公告2015年福建省选调生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yIupo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编办、教育工委,政府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公务员局,法院、检察院,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有关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为进一步做好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增强基层干部队伍活力,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和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15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调名额2015年计划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360名,其中:党政类260名(含硕士研究生50名),法院、检察院类100名(含硕士研究生30名)。
计划从2013年任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中选调240名,其中:党政类220名,法院、检察院类20名。
根据2013年大学生村官聘任期满生源分布情况,在选拔计划内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定向招录名额给予适当倾斜。
应届博士研究生侧重选拔财政金融、外经贸易、规划建设、交通水利、环境保护、海洋经济等专业的毕业生。
接收安排选调生所需的行政编制,由各地在省里下达的本级行政空编中解决。
博士选调生的安排,根据省直部门和各地实际需要及编制情况确定。
二、选调范围省外列入“211工程”的重点大学,以及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3所法律专业院校(仅限报考法、检类选调生)的福建生源全日制2015届优秀大学本科、硕士毕业生;省内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福建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泉州师范学院、☆仰恩大学、☆闽江学院、☆莆田学院、☆三明学院、☆龙岩学院、☆福建警察学院、☆武夷学院、☆福建江夏学院、☆宁德师范学院(打“☆”号的12所院校,只招录定向分配至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应届毕业生)的福建生源全日制2015届优秀大学本科、硕士毕业生;省内外高等院校全日制2015届优秀博士毕业研究生。
速看!2023年福建省选调生选拔工作启动

速看!2023年福建省选调生选拔工作启动2023年福建省选调生选拔工作启动一、选调范围及名额(一)计划从省内外部分高校(见附件1)福建生源2023年全日制应届硕士、本科优秀毕业生中,选拔选调生400名(见附件2),其中:党政类350名、法院类25名、检察院类25名。
(二)计划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2023年全日制应届博士优秀毕业生中,通过“双向选择”方式选拔一定数量选调生,名额不作指令性安排。
二、选调资格条件选调对象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新福建建设服务奉献。
(二)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志愿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7年11月及以后出生,以下类推),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
(四)研究生须是参加教育部规定的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录取的,在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本科生须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不含春季高考)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在2023年1月1日—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五)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学生干部。
(1)硕士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应担任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
(2)沿海(包括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或校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副职,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正职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团支部副书记、副班长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副职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2学年。
2011年山东省选调生简章(项目生版)

2011年山东省选调生简章(项目生版) 各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今年省委组织部继续从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录部分选调生。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调范围和数量1、选调范围。
2009年以前选聘、经主管部门考核称职(合格)、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目前在岗的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1年2月28日。
服务基层项目包括:省委组织部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共青团山东省委组织的省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高校不包括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网络学院、成人高校、民办高校等。
2、选调计划。
全省选调300名。
其中,济南18名,青岛15名,淄博14名,枣庄11名,东营6名,烟台15名,潍坊28名,济宁26名,泰安21名,威海15名,日照7名,莱芜7名,临沂56名,德州13名,聊城18名,滨州12名,菏泽18名,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计划纳入今年全省选调生考录总计划。
填报志愿不限生源,不限户籍。
各职位报考人数与考录计划比例达不到4:1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二、选调条件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时间科学发展观;品行端正,遵守纪律,群众威信高。
2、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大学本科生27周岁以下(1984年3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可以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的法院、检察院系统选调生职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已考取公务员、研究生、事业单位人员;未经选聘单位同意自行离开服务单位人员;退出服务项目自谋职业人员;已被解聘或解除服务协议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1次以上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在《党章》规定时间内转为正式共产党员或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超过一年的人员;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等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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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选调工作的通知
宿迁学院党委:
根据《关于从宿迁学院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宿组通〔2007〕2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
宿迁学院应届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成教生)。
二、选调名额
20名。
三、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成绩优良,并获得学士学位;
3、在大学期间担任过班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获院级表彰和院三等以上奖学金,无处分;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荐、学院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具体程序是:
1、公布条件。
发布选调通知,公开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产生程序及办法,进行宣传动员。
2、公开报名。
由毕业生个人自愿提出报名申请,各系党组织推荐。
符合选拔条件的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提供身份证和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
3、资格审查。
宿迁学院党委对各系党组织推荐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不低于拟选调名额1:5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合格后将有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
4、素质测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测试。
笔试内容参照每年的《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申论》。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人选,按1:1的比例组织体检。
5、组织考察。
由市委组织部对人选逐一进行考察了解,并形成考察材料。
考察主要采取考察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能力状况、学习情况以及诚信度等。
6、确定人选。
由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宿迁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对通过公示的人选,确定为选调生录用人选。
7、办理录用手续。
选调生录用人选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分配方案,并由各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录用承诺书,作出诚信承诺。
录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具体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8、档案接转。
宿迁学院及时将档案转到市委组织部青干处,并注明是市委组织部选调生档案。
五、分配原则及管理措施
选调生先期分配到村(居)一线工作锻炼,时间为两年以上,行政关系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身份。
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满后,由县(区)委组织部在选调生所在村(居)采取公开述职评议的办法进行考核。
对工作积极、作风踏实,各方面评价较好的,结合专业岗位需求和本人情况,适时选拔到市、县(区)事业单位相应岗位工作,也可拿出部分公务员岗位面向他们公开招考。
六、时间安排
1、3月底下发选调通知到宿迁学院,各系组织动员报名,报名时每人须交报名费100元。
2、4月中旬学院完成推荐人选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
3、笔试时间安排在4月下旬,面试时间安排在笔试后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5月份确定具体录用人选。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