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我国社会救助的主要问题研究
对中国农村社会救助政策的框架性思考

对中国农村社会救助政策的框架性思考农村贫困救助问题的凸显,来自两方面原因:一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形成了趋于统一的国大市场,在市场的作用下,城乡之间、农村部的贫富差距都越拉越大,农村社会的贫困问题也越来越突出,陷于绝对贫困的人口群体在扩大。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的贫困不仅表现在绝对贫困人口的生活状况难以有效改善,还表现在略高于绝对贫困人口的低收入人口生活状况的不稳定。
根据2002年农村居民生活消费价格指数,农村绝对贫困标准为年收入627元,低收入人口标准年收入869元,该年底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为2820万,贫困发生率为3%.初步解决温饱但还不稳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为5825万,低收入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为6. 2%[1].2003年,我国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80万人,贫困人口自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以来首次出现反弹.二是农村社会的贫困救助资源一贯来自集体经济,例如始于20世纪50年代即农业合作化时期建立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一直是政府规定政策,乡村集体供应,属村社集体保障制度。
农村实行分田到户的生产责任制以来,集体经济瓦解了,主要依靠农村自身产出和提供救助资源的途径行不通了。
研究农村社会救助政策,其意义不仅在于解决农村贫困救济问题,更深远的意义是冲击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制度矛盾,推动中国社会走向以公平求开展的可持续道路。
本文拟在整理农村现行的社会救助措施根底上,提出对我国农村社会救助政策体系进展总体性思考的初步框架。
即重塑农村社会救助概念,建立开展型政策框架,实施全覆盖的农村贫困救济制度,突出能力扶助和公共服务——投资农村公共福利资产和社区组织,支持集体福利,整合各类资源,探讨社区扶助型的社会救助,为农村逐渐向现代化目标开展服务。
一、中国农村社会救助领域中的主要措施在中国农村社会救助领域,现行的主要政策措施有五保供养、特困户救济、临时救济、灾害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政策等。
下面分述之。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现存的问题及对策

在社会保障体系 中, 社会救助是最基础的或最
低层次的社会保障, 是公 民生存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期 , 完善社会救助体
保 障制度不健全 ,很多困难群体难 以进入养老 、 医
疗、 失业等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 看病难 、 上学难、 住房 难是他们面临的主要 困难。 据全国总工会 20 年对 03
受助者的现象 , 使得受助者 自尊心受挫 , 不利于社会
的稳 定 。 们应 当在 帮助 贫 困者 、 者 的同时注 意维 人 弱
2 社会救助资金供需矛盾突 出。 . 近年来 国家在 社会救助支出方面虽然逐年增加 , 占国家财政支 但 出的比例仍然偏低 , 供需矛盾依然突出。 城市低保制 度在实施中面临较大的资金支付压力 , 部分城市低 保标准偏低 , 不能满足分类施保 的要求 。 医疗救助 、 助学 、 住房等困难群体急需的专项救助资金严重不 足。 19 ~ 0 3 据 99 20 年五年的民政事业 费支出统计数 据, 我国民政事业费支 出占国内生产总值 比例分别
、
1社会 救 助立 法层 次 低 。 . 目前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我 国社 会 救 助 立
村全部困难群体 的有效制度安排 , 专项社会救助制 度的建立和完善依然任重而道远 。
4 公 民对 社 会救 助 态度 偏 失 。 会 救助 长 期不 . 社 够公 开 透 明 , 民对 其 了解甚 少 , 至没 有 “ 会救 公 甚 社
2% 。
首先 , 确立社会救助的基本原则。 第一 , 保障生
存权原则 。 社会救助法救助生活困难者 , 帮助其维持
・
3 专项社会救助制度相对缺失 。 . 由于我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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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现实困境和发展措施-社会救助论文-社会学论文

浅谈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现实困境和发展措施-社会救助论文-社会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摘要: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形成了自然灾害救助、城市单位救济与农村集体救济相结合的社会救助制度。
市场经济改革以来,随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创新发展,中国社会救助制度内容不断丰富,制度规范不断提高,形成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八项救助内容。
社会救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满足了贫困群体的基本需要,保证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维系了社会和谐,促进了社会公平。
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走向是:救助对象从覆盖市场转型的城市新型贫困者向全体贫困者过渡;从城市社会救助体系为主体向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过渡;从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分离向社会福利整合社会救助制度过渡;长远来看,从政府主导向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过渡。
关键词: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经济;市场经济;The Reform and Development of China s Social Assistance SystemAbstract:In the period of planned economy,China formed a relief system combined natural disaster relief,urban units relief and rural collective units relief systems.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period,with the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minimum living security system,China has formedInterim Measures of Social Assistancewith eight rescue provisions in it.The trend of development of China s social assistance is:the relief object is in the transition from covering the new urban poor to covering all urban poor;from the urban social relief system as the main body to the integrated urban and rural social assistance system;from the separation of social relief and social welfare to the integration of social welfare and social assistance system;from the government leading to the plural subject of government,market and society.Keyword:social assistance; minimum living security; planned economy; market economy;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计划经济时期以救灾救济为制度主体的时期;二是改革开放以来至20世纪90年代末的制度过渡和转型时期;三是90年代后期,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到目前的制度全面建设时期。
新时期中国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 国家 自然灾 害救 助应 急预 案》 提 出了救 灾工 作 以 , 人为本 、 统一领 导 , 分级 管理 , 工协作 , 分 依靠 群众 等
工作原则 , 明确 了预案启 动条件 和 四级响应 规程 , 提
出了国家减灾委员 会为 国家 自然灾 害救助 应急综 合 协调机构 , 资金 安排按 照救灾 工作分 级负 责 、 救灾 资
素, 比上年实 际增长 8 0 , 村居 民家庭 食 品消 费 .% 农
支出 占家庭消费总支 出的 比重 为 4 . % , 2 0 3 7 按 0 8年 农村贫 困标 准 116元 测 算 , 9 年末 农 村贫 困人 口为
40 7 0 万人 , 大的贫 困人 口数 目迫 切 呼唤 完善 的农 庞
题得 到很大缓解 。
由集体经济负担 , 十一届三 中全会 以后过渡到 以乡统 筹和群众共 同负担 的 原则 ,03年农 村税 费 改革 以 20
后 由地方政府 负担 , 当然每一个时期都辅之 以国家必 要的补助 , 救济标 准不得低 于当地村 民的平均 生活水 平, 并根据 当地村 民平 均生 活水平 的提高适 时调 整。 据统计 ,0 8 2 0 全年共 计 11 9亿元 , 5. 全年 累计支 出五
国 3 个省 区市都 已建 立 了农村 最低生 活保 障制 度 , 1 覆盖了 20 8万人 ” …到 2 0 6 , 0 8年末全 国农 村低保对 象 已增 至 1 6 . 6 5万户 、 8 . 万人 , 年 累计 支 出 9 42 4 3 全 农村低保资金 2 2 3亿元 , 2. 全国农 村平均低保标准 为 每人每月 8 . , 2 3元 月人均补助为 4 9元。 五保供养制 度 。15 9 6年《 高级农 业 合作社 示 范 章程》 提出了对农村 “ 三无 ” 人员 的“ 五保 ” 政策 , 一 这
社会救助调研报告

社会救助调研报告近年来,**县的社会救助工作开展得卓有成效,为全县的救助对象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对扶贫济困、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日,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更好地保障**县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由县人武部汇同县民政局一道对全县的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救助现状(一)各项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
一是成立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民政、教育、财政、劳动保障、卫生、农林水、城建、环保、国土、司法、工商、税务、规划、宣传等部门和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团体相互配合,团结协作,逐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基本建成了以城乡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和乡镇、村(居)委会为依托的管理平台,形成了齐抓共菅,整体联动的工作合力。
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县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县农村低保实施方案》、《**县农村低保实施细则》、《农村低保核查办法》、《农村低保指导人数分配表》、《农村低保核查表》等,有效地保障了**县社会救助工作的施行。
(二)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
全县制定出台了《**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规范细化了报灾查灾救灾、灾情评估、应急保障、安置转移、生活保障、灾后重建等工作,建立了排险防灾、转移安置、查灾核灾、资金筹措、物资动员、灾后重建等六大机制,先后对清江水布垭库区景阳段、花坪乡黄木垭滑坡险情等进行了成功救助,确保了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有医疗”。
(三)救助范围逐步增大。
**县先后建立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了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制、慈善捐赠办法等。
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社会救助效果明显:农村低保对象9135户18673人,其中孤儿219户234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4%,月人均补助47元,较好地保障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今年州民政局给**县增加农村低保对象指标8763人,从7月1日起农村低保对象将达到27200人,保障比例占全县农业人口的5.9%;城市低保对象4229户7405人;农村五保老人1361人(其中,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177人,分散供养五保对象184人);40%救济对象53人;城镇定救对象28人;一般救济对象11人;其他救济对象5人。
社会救济制度分析:现状、问题与对策

社会救济制度分析:现状、问题与对策学校:山东财经大学专业: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制度分析:现状、问题与对策摘要: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基础的制度安排,它是社会成员生存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新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原有的社会救助凸显出了诸多不适,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一个牢固的社会安全网,已成为了市场经济转型的迫切需求。
本文通过分析中国社会救济制度的发展历程和当代中国社会救济制度存在的问题,从而找出实践中的缺陷和不足,并结合中国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帮助我们进一步完善社会救济制度。
关键词:社会救济制度分析改革保障一、我国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我国自建国50来,社会救济制度一直没有形成一个比较系统的体系,而是非常分散,甚至可以说应急性规定比较多,尽管如此,我们仍能够看到,国家对于社会救济一直是非常重视的,不仅制定了大量法规政策规范社会救济事业,而为社会救济投入了大量才力和物力,保障了那些处于生活困境的人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新中国成立初期,针对城市大量流落街头的难民、灾民、无业人员等贫困人口,政务院于1949年12月发布了《关于生产救灾的指示》,1950年6月政务院又发布了《关于救济失业工人的指示》,同年7月劳动部发布了《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
与此同时,党和政府拨出大量粮食和经费,对不同情况的人员给予不同的救济。
1952年全国152个城市经常得到救济的有120余万人,冬季期间达到150余万人,占各城市人口的20%-40%.从1953年到1957年国家支付城市社会救济费1亿多元,救济1000多万人。
在农村,1950年到1954年国家发放10亿元的救灾救济款及大量的救济物资,救济灾民和孤老病残人员。
[1]1956年,我国开始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以后,在城市形成了就业与保障一体化的保障制度,农村生活困难的农民由生产队给予补助。
在这个时期,社会救济主要面向城乡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没有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社会成员,社会救济费由国家承担。
社会救助调研报告3篇

2019年社会救助调研报告3篇关于《2019年社会救助调研报告3篇》,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党的xx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刻阐述了关注民生,建立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大政方略。
在我州全面实施三州战略,推进绿色繁荣的进程中,作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中重要职能部门之一的民政部门,关注民生,全力做好新形势下社会救助工作更应全力应对,认真研究和探索现阶段乃至今后稍长一段时期内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趋势,为整合各种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资源,不断完善救助体系作一些积极的有益的探索。
一、社会救助工作政策依据和现状(一)政策依据社会救助是指政府为帮助维持基本生活有困难或遭遇临时突发事情,造成生活困难的城、乡家庭和个人,给予必要的经济援助和物质帮助,以确保其能维持基本的正常生活。
现阶段社会救助方式也更加灵活多样,具有较强的人性化特点;社会救助种类呈现多样化,基本能够满足各种救助对象的需要;救助标准逐渐提高,能够解决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困难。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工作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各县市结合各自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全力保障城市贫困对象的基本生活,实现应保尽保目标。
2、省政府下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州政府下发《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恩施州政发[XX]20号)等文件,对农村低保范围、审批管理、资金来源、资金发放及操作规范等作了规定,形成了较完善的制度体系,保障了农村低保工作的规范运作。
目前,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目标。
3、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全力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大力发展具有我州特色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恩施模式”。
4、XX年5月,恩施州人民政府出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XX年10月,州政府对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并出台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我国社会救助社会化之路

我国社会救助社会化之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救助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但政府仍是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主导,它在凸显国家道义和政府责任的同时,也制约了社会救助水平的提升、受益面的扩大和社会力量的参与。
目前,投资主体单一、救助对象狭隘、救助内容单一、救助理念差异大、救助队伍非专业等因素导致当前我国救助制度社会化程度低。
社会救助应以社会化为目标,从投资主体多元化、救助对象大众化、救助内容多样化、救助理念社会化、救助队伍专业化等方面予以完善。
标签:社会救助;社会化;慈善超市一、当前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状况与主要问题社会救助亦称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面向贫困人口和不幸者组成的社会脆弱群体提供款物救济和扶助的一种生活保障制度0。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国的社会救助由早期的临时性紧急生活救助,发展为以农村为主、城乡分野的经常性、定期定量救助,再到改革开放以后以城乡低保为核心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变迁,当前我国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包括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救助、农村五保供养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以及临时性生活救助等项目在内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
这个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从功能上已经开始从“生存保障”向“生活保障”转变,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上述发展历程不难看出,政府主导是贯穿我国社会救助半个多世纪发展的主轴,社会救助被视为政府的当然责任和义务,这已经成为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共识,似乎不容置疑。
但反观中西方社会救助的历史,我们会看到社会救助从来都不仅仅是政府行为,它更是一种社会行为。
在前工业时期,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社会救助的责任都是同时由个人、家庭(包括家族)以及社会组织(主要是宗教组织)来承担,政府只在重大灾害事故发生时才承担有限救助的责任。
而在现代西方福利国家,虽然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险和国家福利制度高度发达,但在社会救助领域活跃着大量的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它们以经济募捐、社会服务和其他慈善活动来开展自发性救助,是政府主导的社会救助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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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我国社会救助的主要问题研究作者:朱婷婷来源:《智富时代》2019年第01期【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社会救助的内容和特点,阐述了我国社会救助立法制度的发展过程以及我国目前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完善我国社会救助的具体对策,以期能够推动更加完善和公平公正的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保障国家社会的稳定发展,维护公民的权益。
【关键词】社会救助;立法;保障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一项主要内容,它为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口提供了帮助与服务,起到了减缓压力的作用,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保障了公民的人权。
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建立了完善的社会救助立法制度,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阶段,社会结构的变迁可能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所以为了应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一些列问题,社会救助成为了有效的解决途径。
但是我国的社会救助立法制度还很不完善,存在种种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社会救助立法制度,保障国家社会的稳定发展,维护公民的权益。
一、社会救助的内容和特点(一)社会救助的含义社会救助,又被称为社会救济、社会援助和社会帮助。
它指的是国家和社会出于各种原因为处于困境的公民提供经济援助和生活援助的制度,以保护他们的最低生活需要。
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社会救助有所不同。
社会保险的目标是防止劳动风险,社会救助的目标是减轻生活困难。
是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为受到各种自然灾害、劳动力丧失或其他低收入公民提供物质援助或精神援助的措施,以维持他们基本生活需要,保证最低生活水平。
在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德国《社会法典》第九条中规定,社会救济是指对那些没有自己生活能力,并且不能在社会其他方面得到生活满足的人,为其提供社会生活费用,使他们有自主生活的能力,能够参与到社会生活当中去,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但是在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的含义被狭义的理解为对社会上的老弱病残,或者是低收入人群以及收到紧急自然灾害的公民提供的社会福利。
有学者认为,社会救助是许多国家得到的立法保障中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由国家和社会对难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提供的生活物质援助。
(二)社会救助的特点一是,救助对象的选择性。
社会救助的对象则是处于贫困标准以下的公民,所以社会救助的对象是有选择性的,社会救助的工作开展的第一步骤就是对全国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并设立了贫困的标准,对于一些家庭经济情况处于贫困标准及以下的家庭,社会和国家会定期为他们提供社会救助,以维持他们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二是救助标准的低层次性。
社会救助的标准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当中最低的,仅仅是为了帮助那些家庭已经陷入经济困难状态的人,帮助他们维持基本生活,它所提供的救助是整个社会保站体系当中最低的救助标准,也是社会保障中最后一道防线。
三是权利义务的单向性。
社会救助的费用不需要被救助的主体承担,也不需要他们提前缴纳保证金之类的费用,享受社会救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国家和公民为了保证公民基本生存而提供的单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所以说社会救助的权利义务具有单向性。
[1]四是社会救助的短暂性。
因为我国的人口基数太大,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贫困人口也比较多,所以不可能对贫困人口一直进行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的目的也是在保障他们基本生活之后,让他们有能参加到社会生活中去的能力。
如果长期进行救助,就达不到激励人的作用,反而会造成一些人好吃懒做混日子的行为发生。
二、我国社会救助立法制度的发展过程我国社会救助立法经历了漫长的过程。
自1994年以来,该法已被列入第八届,第九届和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计划,并进行相关立法研究。
2008年,国务院原法制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草案。
民政部征求社会意见,纳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计划。
之后,国务院常务会议两次审议社会救助草案法律,并提出需要进一步论证的问题。
国务院前法制办和民政部进一步修订了社会救助法相关问题草案,并将其纳入全国人大立法工作计划。
201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立法工作计划法律被列出。
但是,该法律草案未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批准。
到2014年,国务院公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成为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第一部行政法规。
[2]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处于新的历史起点。
社会救助立法的背景和条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第一,中国经济多年来一直保持可持续发展。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位,成为名副其实的经济体。
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都有了显着提高。
目前,中国正处于从人均收入不断增加,我们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与不平衡发展不足之间的矛盾,保障民生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发生了变化。
第二,过去十年,中国的社会援助发展最快,政府对社会救助的金融投资以年均18.49%的速度增长。
2016年,各级政府投入社会救助,加上临时救助社会。
救助资金已达到2263.6亿元。
[3]第三,随着农村贫困地区全面扶贫,在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社会救助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三、我国目前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一)制度体系不完善在中国的社会救助体系中,由于各部门控制各种公共服务,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健全,导致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中其他组成部分协调不足,救援效果无法实现最大化。
社会救助中行政机关职能的重复交叉不仅导致管理层重叠,而且导致管理成本过高,管理和管理之间也存在差距。
缺乏监督机制也直接导致救助管理机构执行力不高,容易滋生腐败,甚至导致新的社会不公平,这需要民主监督和其他相关的监督制度来控制。
(二)帮扶效率低下我国部分城乡社会救助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管理人员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
由于预算紧张,一个员工往往有多个工作岗位,这是通过大量贫困人口信息筛选核实验证的。
动态管理工作严重不匹配。
这就是一些地方出现“关系保护”和“个人保护”等问题的原因之一。
同时,中国的“低保”对象资格标准,“低保”待遇标准,“低保”申请流程标准等缺乏严格的标准化流程管理。
贫困人口的评估方法不够科学,存在人为干预系统运行的行为,并且这些行为不能有效排除。
因此,中国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待提高,标准化管理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
(三)救助观念落后长期以来,中国的“解决温饱问题”被视为扶贫的标准。
大多数救援方法都是基于补偿性援助。
在这种救援思想和目标的长期影响下,大多数穷人都会享受救助。
因为人的心理和他的收入是相互联系的,如果对于救助的依赖性过于强烈,这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
因此,更新扶贫的概念,应注意有效利用心理健康咨询、法律援助、精神援助和生活劳动技能培训等活动,结合政策制定、运作来改变被救助人的心理状态。
同时,社会需求等方面的决策信息不对称,社会救助的执行水平低下,一些政策决定和实施结果不一致,导致救援效果不佳。
[4]四、完善我国社会救助的具体对策(一)加快完善法律建设虽然颁布了社会救助相应的行政法规,确立了社会救助制度的内容,明确了社会救助的原则,但其约束力有限,一个成熟完善的社会救助制度需要一个完整的约束和保障。
通过法律规定,被救助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受到规范,社会救助的科学性和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得到提高,人为操作存在随机性、恶意欺骗性,以及一些地方因社会救助财政支出困难,如停发和减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
因此,加快立法进程势在必行。
(二)转变救助的观念首先,要注意提高社会救助对象自身的能力,彻底改变思想观念,改变被动“输血式”救援,转变为主动“造血”是一种有效的方法,一味的给予救助对象资金和物资,只能帮助救助对象一时,久而久之还可能造成救助对象形成“等靠要”的思想,要真正解决救助对象的问题,还是要转变救助关系,从授之以鱼到授之以渔,从“输血”到“造血”,为救助对象安排工作岗位拟,提高救助对象的个人技能,帮助他自力更新,增加收入,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救助的目的。
其次,要改变社会救助的时机,除了了解和采取措施减轻贫困外,还要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恶劣的生活条件恶化,在贫困发生之前进行干预,预防贫困的发生。
[5](三)提高救助工作的专业化程度社会救助的工作人员应该是具有专业知识和先进理念的专业社会作者。
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背景下,我们努力吸收社会优秀人才从事专业社会救助工作,将有助于救援工作的规范化。
在充分了解救助对象心理的基础上,专业技术人员要想办法维护救助对象的尊严,扭转社会救助的概念,避免救援对象的依赖,增强救助对象的社会参与和存在感。
(四)开发整合社会救助资源中国的社会救助不仅限于政府和国家的援助,也不能忽视非政府组织参与的能力。
在增加政府投入的同时,我们应该探索、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和一些爱心企业,积极参与并发挥各自的作用,动员和团结全社会的力量和爱心。
在充分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的同时,也要形成对救助资源的监管机制,防止有社会团队打着救助的幌子骗取爱心人士钱财,这些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帮助需要救助的人员,确保救援活动的有效实施。
五、结语贫困问题一直是困扰着我国国民的一项基本问题,贫困风险也是社会成员面临的最大的也是最基本的风险。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等一起构成了社会保障体系,在保障人民的生活和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的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社会保障给予居民的一道安全防线。
因此,社会救助工作需要社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这样才能保障我国的社会安定和谐。
不仅如此,未来还要对社会救助的工作进行全面的研究和探索,不断地推进社会救助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1] 高来.中国社会保障体系框架下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的关系[J].行政管理.2011.11.[2] 张浩.中国发展型社会救助制度建设[J].改革与战略.2013.8.[3] 林闽钢.社会救助通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7.[4] 吕静.日本社会救助制度的最新改革及对中国的启示[J].苏州大学出版社2016.3.[5] 刘涛.社会服务管理体制改革与社会管理创新[J].行政管理.2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