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邦-升C小调圆舞曲Op64-2

肖邦《#c小调圆舞曲》曲式分歧之比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0d1108645.html, 肖邦《#c小调圆舞曲》曲式分歧之比较 作者:张雪锋 来源:《音乐时空》2016年第13期 摘要:在整个音乐系统的结构形式和结构原理之间,存在着许多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同构性和同源性结构因素。本文以理论界对肖邦《升c小调圆舞曲》的相关分析进行比较、研究,探讨不同学者对该作品“差异和同一”两种性质的认识。 关键词:肖邦圆舞曲边缘套合倒装 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曲式结构原则结合或套合在一起的音乐作品,被学界称为混合曲式或边缘、中介曲式。这些定义在学界已约定俗成,在每个研究者心中都有自己的定位,也暂时不用讨论它的是非曲直。而回旋性原则与三部性原则结合的作品实属不少,回旋性原则与三部性原则结合一般有两种情况:第一是呈示部为三部曲式,而在再现部进行紧缩,这样使中部好像成了回旋曲式的第二个插部,如比才的《卡门序曲》;另一种情况是三部曲式的结构比较自由,其中又因某一部分出现三次而具有回旋曲式的要素。这里笔者将以肖邦《升c小调圆舞曲》(Op.64 No.2)为例来列举相关学者对回旋性原则和三部性原则相结合的有关看法与判定。总体上分为三种:一是混合曲式或边缘曲式;二是复三部与迭部后置的回旋元素交叉套合曲式;三是倒装回旋曲式(变体回旋曲式)。 一、混合曲式或边缘曲式 混合曲式或边缘曲式是指一部音乐作品中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曲式结构原则结合在一起,并且相互渗透,使之异化或自由化的曲式。李吉提著《曲式与作品分析》把该作品判定为“混合曲式或边缘曲式。因为再现单三部曲式与回旋原则混合结构的形式还包括某些在再现单三部曲式的每一个段落后面都附加一个回旋性主题的特殊结构样式。作为再现单三部曲式的“主体部分”,它本来只包括;第一部分,#c小调,这是一首比较女性化的委婉主题歌调,属于复乐段结构(9+7,9+9+7);第二部分,bD大调,这是一首比较热忱的男性化主题歌调,属于开放性的对比复乐段(9+8,8+7);第三部分:回主调#c小调。再现第一个主题和复乐段结 构。以上在单三部曲式的每一个主体部分后面均出现的“附加性主题旋律”是一曲新的、渲染舞会上旋转性律动的音乐段落,8+8结构,并反复一遍,以便其规模能与主体结构相抗衡。该附加性段落的另一个特点是,它也占据#c小调的主调位置,因此,它的“穿插出现”又具有回旋曲式中“主部A”的含义。为了与标记的A相区别,把原本是再现单三部曲式的主体标记为B、C、B。于是就形成了再现单三部曲式与回旋性原则“同时穿插结合”的形式,就显示为BA—CA—BA的结构样式。有的理论家称之为与“回旋曲相类似的曲式”。说明它既不好单纯的看作是单三部曲式,又不能称它为插部在前的回旋曲式。因为B的再现,使乐曲的三部性仍然相当明显,所以应属于混合曲式或边缘曲式范畴。”笔者认为李先生的分析面面俱到且思维犀利,充满了戏剧性和多样性。其观点以回旋原则和三部性原则交织为前提,认为两种原则是对抗的、不相上下的,没有哪一种占据主导地位;而在近现代音乐分析学中又把类似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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