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指导提示书
行政指导事项一览表

商业诋毁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
行政告诫
直销企业未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报备和披露
《直销条例》第五十条:直销企业未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报备和披露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
行政告诫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未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警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送达《行政建议书》提示
行政建议
对符合备案条件的玩具产品申报备案
《云和县木制玩具企业知名商品备案登记办法(试行)》第四条
送达《行政建议书》提示
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
行政告诫
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商标法》第四十五条“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
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
行政告诫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而。
《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收缴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河南行政指导文书使用说明

河南省行政指导文书使用说明一、简易行政指导记录簿。
“简易行政指导记录簿”用于行政机关定期归集统计适用简易行政指导的档案案卷。
行政机关可以按照行政指导的方式、时间等分类,对简易行政指导统计表或简易行政指导书定期进行归档。
二、简易行政指导统计表。
“简易行政指导统计表”用于行政机关根据日常管理、行政执法或为满足行政相对人的简单需求,通过电话、短信、发放材料等简便易行的方式实施的行政指导,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简要统计,对于大量的、口头方式实施的简易行政指导可不予统计。
“序号”用阿拉伯数字编号。
“时间”填写实施行政指导的日期。
“行政指导的方式、对象和内容”对实施行政指导进行简要概括,如“为辖区农户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提醒农民卖粮应注意事项”。
“指导结果”填写实施行政指导后的情况,如“村民们表示将认真了解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
“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共发放材料300份”。
三、简易行政指导书。
“简易行政指导书”用于行政机关根据需要,当场通过书面形式实施的简易行政指导。
本文书除送达行政相对人外,留一份归档。
“编号”可按照“行政区划简称+行政机关简称+文书简称+年份+序号”的方式填写,如“豫政简行指2017第001号”,也可依本单位实际自定。
“行政指导方式”填写具体的行政指导方式,如“提示”“规劝”“建议”等。
“行政指导内容”简要叙述实施行政指导的原因、指导的内容、相关建议意见等。
如“我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你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二手车经销企业备案手续,现对你单位提示如下: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度。
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请你单位尽快携带以下材料到XXX商务局办理备案事宜:1.填写《XX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企业备案登记表》;2.企业申请;……。
行政指导建议书一

行政指导建议书一行政指导建议书一、背景介绍根据您提供的任务名称,我们了解到您需要一份行政指导建议书。
在这份建议书中,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行政指导方案,以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二、问题分析根据我们的调查和分析,我们发现以下问题需要解决:1. 组织架构不清晰:目前的组织架构存在模糊不清的问题,导致工作职责不明确,协作效率低下。
2. 沟通不畅:由于沟通渠道不畅通,信息传递存在滞后和失误的情况,影响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决策效率低:决策流程繁琐,决策时间长,导致问题无法及时解决,影响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解决方案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行政指导建议:1. 优化组织架构:重新评估现有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流程的清晰和高效。
2. 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通过定期组织会议、使用沟通工具等方式,建立起畅通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3. 简化决策流程:对决策流程进行优化,明确决策的权限和程序,减少决策时间,提高决策效率。
四、实施计划为了顺利实施上述解决方案,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计划:1. 组织架构优化计划:- 成立组织架构优化小组,负责评估和优化现有的组织架构。
- 与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 制定新的组织架构图,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大家对新的组织架构有清晰的认识。
2. 沟通渠道建设计划:- 选择合适的沟通工具,如企业微信、内部邮件等,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大家能够熟练使用。
- 定期组织部门间的沟通会议,以及全员大会,分享工作进展和重要信息。
- 设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不断改进沟通渠道的效果。
3. 决策流程简化计划:- 评估现有的决策流程,发现繁琐和冗余的环节,进行优化和简化。
- 设立决策委员会,明确决策的权限和程序,确保决策的高效和准确。
- 建立决策记录和追踪机制,确保决策的执行和效果的评估。
行政指导建议书

行政指导建议书一、背景介绍根据贵公司所提出的行政指导需求,经过充分调研和分析,我们整理了以下建议,旨在提供行政管理方面的指导,匡助贵公司优化运营效率、提升员工工作满意度,并提供了相应的数据和案例支持。
二、组织架构优化建议1. 细化职责分工: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需求,建议对各部门的职责进行进一步细化,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权限,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担当度。
2. 推行扁平化管理:建议适当减少中层管理人员,实现组织的扁平化,减少层级间的沟通成本,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力。
3. 强化跨部门协作:建议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定期召开部门间会议,促进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以提高整体协作效率。
三、流程优化建议1. 优化审批流程:建议对公司内部的审批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审批层级,提高审批效率和准确性。
2. 引入自动化工具:建议引入相关的自动化工具,如电子文档管理系统、在线会议工具等,以提高信息传递和协同办公效率。
3. 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建议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制定明确的绩效指标,激励员工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
四、员工福利建议1. 提供灵便工作制度:建议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度,根据员工个人需求和工作性质,灵便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提高员工工作满意度和生活质量。
2. 加强培训和发展:建议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投入,提供专业技能培训、职业规划指导等,增强员工的专业能力和职业发展空间。
3. 建立健全的福利制度:建议完善公司的福利制度,如提供丰富多样的员工福利,如健康保险、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和福利满意度。
五、信息安全建议1.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议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资产分类、访问控制、网络安全等,确保公司信息资产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培训:建议加大对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减少信息泄露和安全威胁的风险。
行政案件法律提示书范文(3篇)

第1篇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行政案件的法律提示如下,请您仔细阅读并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一、案件基本情况1. 案件名称:[具体案件名称]2. 案件编号:[具体案件编号]3. 被告单位:[具体被告单位名称]4. 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具体法定代表人姓名]5. 诉讼请求:[具体诉讼请求内容]6. 争议焦点:[具体争议焦点内容]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5. 相关司法解释及法律法规三、诉讼权利和义务1. 诉讼权利:(1)申请回避权: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其回避。
(2)提供证据权: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供、补充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3)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权:当事人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并有权向证人发问。
(4)辩论权: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辩论。
(5)申请撤诉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申请撤回起诉。
(6)上诉权: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 诉讼义务:(1)依法参加诉讼:当事人应当依法参加诉讼活动,按时出庭,接受人民法院的审判。
(2)遵守法庭纪律: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审判人员,服从法庭指挥。
(3)履行判决、裁定: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
四、举证责任1.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
2.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3.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据,但不得强制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据。
五、诉讼时效1.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河南行政指导工作规范

河南省行政指导工作规范(修订)第一条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依法积极推行行政指导,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利高效服务,保护和增进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以引导、示范、提示、辅导、建议、规劝、约谈、回访等非强制方式,依法促使行政相对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实现行政目的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积极推行行政指导,行政机关的法制机构负责行政指导的组织协调、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工作,相关业务部门(机构)负责行政指导的实施和业务指导。
第四条实施行政指导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合法原则。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应当符合法律精神、法律原则、法律规范和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实施,并符合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程序等要求,不得以实施行政指导代替依法应当作出的行政行为。
(二)增益止损原则。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应当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有利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行政相对人违法而使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和自身合法权益遭受损失。
行政相对人听从行政指导而实施的行为应当给予信赖保护。
(三)自愿原则。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应当注重同行政相对人互动沟通,争取其理解、支持与配合,提高行政指导的实效性。
行政相对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听从、配合行政指导,行政机关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强制性手段以及其他不利于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手段强迫其接受行政指导。
(四)合理原则。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积极履行职责,优先采用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方式实施行政管理,实施行政指导要尽量采取合理、简易、便捷的行政指导方式,做到实施程序简便,行政成本降低,行政效率提升。
(五)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应当公平公正,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应当实施相同或者类似的行政指导;实施行政指导必须符合行政目的,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其他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01 重点项目行政辅导书

扬州市邗江区公路管理站
重点项目行政辅导书
扬邗路导字()第号
:
为了服务企业做强做优,本单位将按照公路管理职能开展行政指导工作。
根据前期与贵单位沟通协调,你(单位)事宜已列入本单位重点项目行政辅导事项。
为了加快项目进程,更好地落实规范要求,现与你(单位)签订行政辅导书,明确相关人员,负责具体指导事项,提供优质服务。
相关事宜请与本单位工作人员联系。
企业联系人:辅导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企业名称(章):辅导单位(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深入开展学习实

令被处罚对象 停 止 和 改 正 违 法 行 为,并 告 知 其 应 当 遵 守 的 行 为 规 范和改正违法行为的措施,防止违法后果进一步扩大,引导相对人 走上合法经营之路。
(六)重大 案 件 回 访。行 政 机 关 对 符 合 行 政 处 罚 备 案 条 件 或 对社会具有普遍影响的案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回访,督促整改措 施落实,巩固行政执法效果,促使行政相对人继续自觉遵守法律法 规,防止违法行为的反复发生。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深入开展学习实 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认真做好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 群众的工作,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 步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部门的行政工作职能,增强行政工 作透明度,使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理解、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为此我们编印了《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行政指导手 册》,免费向基层、企事业单位、社区和群众发放。
四、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流程 68
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
常发改[2012]246号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服务 管理理念和 管 理 模 式 转 变,全 面 提 升 行 政 执 法 水 平,强 化 和 谐 监 管,优化职能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为行政相对人营造更加宽松、和 谐、有序的发展环境,根 据 常 熟 市 《市 政 府 印 发 关 于 全 面 推 行 行 政 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经委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委推 行行政指导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三)提升工作水平。通过行政指导这种新型管理方式的探索 和创新,进一步推动发改委管理部门自身建设,提升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促进管理理念的转变。抛弃管理就是处罚、许可的传统观念,强 化管理应当引导、服务的新型观念,全面实现从“管制型”到“服务 型”行政理念的转变。二是促进行政管理民主化建设。在传统的管 理方式下,相对人完全出于被动接受的地位,没有选择余地。所以行 政部门的推行行政指导过程中,要注重与相对人的意见交换、引导配 合,充分尊重相对人的利益,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民主价值的取 向。三是促进发改委服务型建设。凸显职能部门和相对人之间服务 与被服务的关系,使发改委服务工作更加制度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