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单位车辆使用,提高车辆利用率,保障车辆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单位内所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车辆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各部门要按照单位的需求,合理安排车辆使用,严格控制车辆开支和费用。
第五条车辆的使用分为公务用车和私人用车两种情况,公务用车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使用,私人用车需经单位审批方可进行使用。
第六条车辆的保养、维修、保险等费用由单位负责,车辆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车辆保养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车辆的油耗、里程等相关信息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统计和记录,定期向单位报告。
第八条车辆的使用责任由车辆使用人员承担,车辆使用人员需具备相关驾驶证件和驾驶经验。
第九条车辆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情况,应及时向单位汇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车辆使用人员需加强安全意识,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二章车辆使用规定第十一条车辆使用需经单位相关部门审批,按照用车计划进行安排。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员需提前向单位申请使用车辆,申请内容包括车辆型号、用车时间、用车事由等。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员在用车前需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员需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驾驶,不得私自改变。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人员需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不得酒后驾车或违规驾驶。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人员需爱护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或私自使用。
第十七条车辆使用人员需做好车辆加油、洗车等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车辆使用人员需保持车辆内外清洁,不得在车内吸烟或乱丢垃圾。
第十九条车辆使用人员需按照规定归还车辆,不得擅自延长用车时间。
第二十条车辆使用人员需按照规定的标准归还车辆,保证车辆完好无损。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建立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车辆使用和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管理,建立车辆档案,定期检查车辆的使用情况。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三篇)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保障企业员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确保我公司工作、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部、省有关交通安全和生产的法令、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机关各部门、基层各单位及外聘人员,股份制公司和各种多经实体也应参照本办法要求,做好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第三条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各部门、各单位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提高全员交通安全意识,做好交通事故的防范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第四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安委会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协调在交通安全管理上的关系,发布指令性安全措施计划。
第五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各用车部门和基层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兼职的车辆管理人员。
第六条车辆管理部门职责车辆管理部门为机动车辆安全的主要责任部门,其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部、省有关交通安全法令、法规和制度,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指导基层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工作。
(二)实施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车辆档案,编制实施车辆的更新、改造、大修和保养计划,组织车辆年检工作。
(三)实施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对驾驶员的培训考核、证照审验等工作。
建立健全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制度。
(四)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善后工作并按要求进行职工伤亡登记和向上级报告工作。
(五)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检查,及时清除隐患,提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计划,保持机动车辆的车容车貌和良好的车况,减少违章现象的发生。
(六)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和人员素质等情况,对机动车驾驶人选进行审核,确保驾驶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和素质的提高。
(七)按照劳动保护的法规、制度把交通安全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并进行年度总结、考核评比和开展各种竞赛活动。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科学高效地运用公务车辆资源,遵守财务纪律,提高公务人员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车辆管理责任第二条公务车辆的管理责任由所在机关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条为落实公务车辆的使用责任,各机关应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权限、管理流程和管理要求。
第四条部门负责人需组建专门的车辆管理小组,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调度、维修保养、加油加气等。
第五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公务车辆的配备情况,车辆购置、出售和调配工作,并定期进行车辆资产清查。
第三章车辆使用原则第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遵循公务需要、权限合理和节约用车的原则。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符合机关工作的需要,不能用于私人用途,严禁利用公务车辆参与营利性活动。
第八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权限应根据职务等级进行明确划分,不同权限的权限等级和使用范围应按需使用。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时间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避免浪费和耗损。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坚持节约用车原则,提倡合理、文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杜绝浪费和滥用。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调度应通过电子调度系统进行,确保调度过程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加油加气应到指定的加油站或加气站进行,确保质量可靠、数量准确。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保险应及时办理,确保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事故或损失时能得到赔偿。
第十五条公务车辆的年检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确保车辆在合法有效的年检标志。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细则应制定明确,包括但不限于一车一档管理、公车私用的惩罚措施、公车改革等。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设置专门监督机构,按照规定对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车辆管理制度办法

车辆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位车辆的管理,保障车辆的安全运行,规范车辆使用行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单位内所有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车辆管理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服务为主,合理使用,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保障车辆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五条车辆管理工作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合法合规。
第六条车辆管理工作应当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提倡绿色出行。
第七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水平。
第二章车辆登记管理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车辆登记管理制度,对所有车辆进行登记备案,确保车辆管理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车辆登记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包括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码、使用部门、责任人等内容。
第十条单位应当定期对车辆登记信息进行核对更新,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部门应当负责对所辖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向管理部门提供相关报告。
第十二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车辆台账核查,确保车辆的实时掌控和管理。
第十三条新购进的车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备案,并按照规定手续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车辆报废、处置时,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合法合规。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五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车辆使用计划,并加强对车辆使用情况的监控。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部门应当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车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车辆使用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借用、挪用车辆,严禁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范围,不得越级使用、私自外借。
第二十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驾驶员具备合格资质。
第二十一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事故处理制度,保障车辆事故的及时处理和善后工作。
车辆管理实施办法9篇

车辆管理实施办法9篇车辆管理实施办法 11.0目的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
2.0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负责管理的所有车辆。
3.0职责3.1车管员职责3.1.1协助综合事务部经理做好公司驾驶员及车辆各项管理工作。
3.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模范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并组织具体实施和检查。
3.1.3负责公司车辆的养路费、车辆使用税和保险费缴交办理等工作。
3.1.4负责安排公司车辆的保养、年审和二保工作,对公司审批权限内的车辆保修进行监督和安排车辆进厂修理。
3.1.5负责每月召开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交通事故及机损事故记录,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维修档案,及时填写各类报表。
3.1.6负责核实驾驶员报销费用,按照上级下达的车辆预算费用指标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费用。
3.1.7负责调度车辆,安排驾驶员各项工作。
3.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2车辆安全员职责3.2.1协助车管员完成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及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3.2.2贯彻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单位下达的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负责贯彻、传达交通管理部门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3.2.3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思想素质。
3.2.4负责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完成公司车辆安全考核指标。
3.2.5负责组织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保持车辆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隐患。
3.2.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3专职驾驶员职责3.3.1爱护车辆,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牢固树立安全行车的观念,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供文明、礼貌、安全行车服务。
3.3.2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保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要及时汇报和排除,不开带“病”车。
单位车辆管理办法(三篇)

单位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车辆的管理,保障车辆安全、提高使用效率,促进单位车辆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车辆指用于本单位工作或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各类车型的汽车、摩托车等。
第三条单位车辆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效率。
单位车辆管理要坚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做到统筹规划、合理使用、科学管理。
第四条单位车辆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各级负责人,下属人员负责具体执行。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单位车辆管理机构,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并将单位车辆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第五条单位车辆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合理配置,满足工作需要;科学管理,确保安全;合规运行,促进环保。
第二章车辆配置与购置第六条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车辆,遵循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的原则,选择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车辆型号,减少车辆购置和使用成本。
第七条单位车辆采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车辆采购需要经过招标、评标等程序,选择合格的车辆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第八条购买的新车应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合格并与合同规定一致。
第九条车辆在领用之前,应进行登记,规范化管理,包括办理车辆登记手续、领取牌照等。
第十条单位要建立车辆档案,对每辆车进行登记备案,并定期进行更新、整理和归档。
第十一条单位应制定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车辆的使用范围、使用标准和限制条件,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制度。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保养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并严格按照交通法规和安全行驶规定进行驾驶,杜绝超载、超速、酒驾等违章行为。
第十三条单位要建立车辆使用申请制度,明确车辆使用的流程和条件,并加强对车辆使用人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应按照合理的行车路线和节约用车的原则,合理规划行车行程,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费用。
第十五条车辆保养是保障车辆正常运营的重要环节。
单位应建立车辆保养制度,明确保养内容、保养周期和保养责任人,并建立保养记录和检查机制。
车辆管理实施办法6篇

车辆管理实施办法6篇车辆管理实施办法 (1)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合理安排调度车辆,保障生产、抢险及其它公务用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机动车辆。
第三条本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副总以上的专用车辆由副总本人或专职司机自行管理)。
公司公务车及维修车的证照、年审、保险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人员与司机共同办理;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清洁由各车司机负责。
第四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非本市城区)用车,须事前预约申请,综合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并指派车辆出车;部门维修车辆在正常情况下由本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量自行安排,但须节约用油,减少不必要的出车次数,公司如有其它工作需要调动部门车辆出车,在不影响正常维修抢险任务情况下,所属部门应服从综合管理部的安排。
第五条公司人员一般不得申请个人用车,因重病就诊、重病住院和个人紧急等特殊情况必须用车的,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可以用车。
第六条各部门用车应设置《车辆使用及运行记录台账》,详细记录每日车辆的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车事由及部门,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综合管理部每月核对一次运行台账。
第七条各类机动车辆下班后(中午、晚上),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公司院内),钥匙交调度(带班负责管理)。
星期六、日及节假日缴款车照常缴款。
第八条驾驶员不得私自向外借车、换车或出私车。
因向外借车、换车、出私车以及不遵守交通规则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全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九条车用油料由综合管理部按照公司标准统一管理控制(详见燃油费补贴标准及管理办法),综合管理部有义务对油耗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测算,合理调整用油标准,控制管理费用。
第十条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特殊情况需到非定点厂修理,须说明理由,经部门领导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综合部监督方可维修。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确需进厂维修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审定,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维修。
车辆管理办法(精选17篇)

车辆管理办法(精选17篇)车辆管理办法篇1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
一、车辆管理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
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
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
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
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
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
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
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
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5、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
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
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
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6、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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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为合理调配和使用好公司公务用车,保证行车安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负责管理的所有车辆。
第二、职责
2.1车辆管员职责
2.1.1做好公司驾驶员及车辆各项管理工作。
2.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模范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并组织具体实施和检查。
2.1.3负责公司车辆的养路费、车辆使用税和保险费缴交办理等工作。
2.1.4负责安排公司车辆的保养、年审和二保工作,对公司审批权限内的车辆保修进行监督和安排车辆进厂修理。
2.1.5负责组织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保持车辆性能良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交通事故及机损事故记录,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维修档案。
2.1.6负责核实驾驶员报销费用。
2.1.7负责调度车辆,安排驾驶员各项工作。
2.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专职驾驶员职责
2.2.1爱护车辆,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牢固树立安全行车的观念,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供文明、礼貌、安全行车服务。
2.2.2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保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要及时汇报和排除,不开带“病”车。
2.2.3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停放车辆的防盗防抢防破坏措施。
2.2.4车辆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等候交警部门处理,并通知车管员和单位领导。
2.2.5未经公司分管领导的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
2.2.6每次出车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2.2.7每年与公司签订一次《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
第三、车辆使用及管理
3.1所有车辆均由公司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3.2车辆只能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因工作需要购买燃油的,必须经车辆管理员同意。
3.3车辆—律停放在指定的停车点,不得乱停乱放。
3.4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检查各自的车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否则发现损坏由当值驾驶员承担。
3.5严禁无证驾驶车辆和私自出车,违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3.6调派车辆往辖区路段以外地区办事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7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用于办私事,严禁利用公务用车外出旅游或学习驾驶技术。
3.8非公务不准在节假日和平时下班后使用车辆。
确因特殊情况需用车的,经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3.9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由司机登记行车来住地点,使用车人员签名核实。
3.10所有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
驾驶员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3.11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安全奖1000元。
3.12车辆的一切费用(修理费、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必须先经主管领导签字,再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3.13为了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行驶过程中驾乘人员一律不准瞌睡及影响安全的活动,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负。
第四、车辆检修
4.1机动车辆的检修,注明检修内容及有关情况,经核准后方得送到定点修理厂进行检修。
4.2特殊情况下需就近维修的,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修理,修理后所有更换的零配件,必须带回交车辆管理员检验认可。
第五、事故处理
5.1凡因违章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不准报销。
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特别是无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的,发现情况即免职处理。
5.2车辆如在正常工作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公司主管领导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六、奖惩办法
具体参照《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之奖惩办法执行。
第七、本制度由综合事务部负责制订和解释。
第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