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陆重工: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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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号科创板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模板】

第十六号科创板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模板】

第十六号科创板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适用情形:1.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适用本公告格式指引。

2. 上市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适用本公告格式指引。

3.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披露除按照本公告格式指引披露外,还应遵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要求。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XXXX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重要内容提示: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对上市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的影响。

一、概述公司应简单说明本次会计差错、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公司应说明董事会审议会计差错、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的表决情况。

董事反对或弃权的,应当披露反对或弃权理由。

对于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前述事项,应当在公告中特别载明:上述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一)重大会计差错公司应披露如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更正金额、财务指标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如果更正事项涉及公司资产重组相关业绩承诺的,还应当说明更正事项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影响。

2.更正后经审计年度财务报表和涉及更正事项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报告;如果公司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但不能及时披露更正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应就此更正事项及时刊登“提示性公告”,并应当在该临时公告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披露。

3.更正后的中期财务报表及涉及更正事项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4.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而无法进行追溯重述的(例如因火灾导致企业账簿毁坏无法确定影响数的),应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对前期差错开始进行更正的时点、具体更正情况。

002255海陆重工2023年三季度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002255海陆重工2023年三季度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海陆重工2023年三季度风险分析详细报告一、负债规模测算1.短期资金需求该企业经营活动的短期资金需求为79,972.65万元,2023年三季度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193.15万元。

2.长期资金需求该企业权益资金能够满足长期性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并且还有175,353.79万元的权益资金可供经营活动之用。

3.总资金需求该企业资金富裕,富裕95,381.13万元,维持目前经营活动正常运转不需要从银行借款。

4.短期负债规模根据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计算,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为111,973.98万元,在持续经营一年之后,如果盈利能力不发生大的变化,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是143,160.43万元,实际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193.15万元。

5.长期负债规模按照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速度,企业有能力在2年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27,567.21万元,企业有能力在3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35,363.82万元,在5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50,957.04万元,当前实际的带息负债合计为193.15万元。

二、资金链监控1.会不会发生资金链断裂从当前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来看,该企业不存在资金缺口。

如果当前盈利水平保持不变,该在未来一个分析期内有能力偿还全部有息负债。

企业的负债率也不高,发生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较小。

资金链断裂风险等级为2级。

2.是否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该企业不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并且长期性融资活动为企业提供191,753.49万元的营运资金。

3.是否存在经营性资金缺口该企业经营活动存在资金缺口,资金缺口为79,789.51万元。

这部分资金缺口已被长期性融资活动所满足。

其中:应收账款减少11,963.32万元,预付款项减少2,224.28万元,存货增加51,958.57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增加44.02万元,共计增加37,814.99万元。

应付账款减少43,911.29万元,应付职工薪酬增加274.32万元,应交税费增加710.61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66.68万元,其他流动负债增加730.6万元,共计减少42,262.44万元。

公开转让说明书 会计差错更正

公开转让说明书 会计差错更正

公开转让说明书会计差错更正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为了保障股东的权益,可以通过公开转让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为了确保交易的透明和公平,公司需要编写一份详细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供相关股东和投资者参考。

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公司需要详细说明会计差错的情况,并进行更正。

会计差错是指公司对于过去某个会计期间的账务处理发生的错误,可能导致财务报表信息的不准确。

常见的会计差错包括:1. 记账错误:例如错将一笔收入记入了支出账户,或者错将一笔支出记入了收入账户,导致相关账户的余额出现错误。

2. 计算错误:例如在计算某项费用或损益时,出现了计算错误,导致相关财务报表信息的不准确。

3. 记录错误:例如将某笔收入或支出的金额错误地记录在了财务报表中,导致财务报表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公司需要逐一列举并解释会计差错的具体情况,包括差错的种类、金额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等。

同时,公司还需要说明针对这些会计差错所采取的纠正措施,以确保财务报表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更正会计差错时,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 修正财务报表:公司可以修正相关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以反映会计差错的实际情况。

2. 进行调整记录:公司可以在财务报表中增加或减少相应的调整记录,以反映会计差错的影响。

3. 通知相关方:公司需要及时通知相关股东和投资者有关会计差错的情况,并说明纠正差错的措施和时间表。

总之,公开转让说明书是公司向股东和投资者公开披露有关股权转让和会计差错更正等信息的重要文件。

公司需要认真编写说明书,确保其中的信息准确、真实、完整,并按规定进行公开发布。

同时,在更正会计差错时,公司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财务报表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以保障各方利益。

上市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上市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上市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尊敬的投资者:根据公司内部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为了保证会计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我们特此公告上市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

一、背景和概述为了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经营情况的演变,上市公司的会计估计是不可避免的。

会计估计是指在会计处理过程中,针对无法准确确定的事项进行主观判断和估测,主要体现在收入确认、费用计提、资产减值等方面。

会计估计是合理和必要的,但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上市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1. 经济环境变化:市场环境、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动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进而导致会计估计的调整。

2. 业务模式变更:公司经营策略的调整、产品结构的改变、目标市场的调整等因素,往往会引起会计估计的变更。

3. 法规和会计准则的变化: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的更新和修订可能对会计估计产生影响,公司需要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4. 其他因素:如重大合同签署、资产收购、业务整合等重大事项,也可能引起会计估计的变更。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方法会计估计变更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直接使用更可靠的信息:在存在更可靠的信息时,直接采用该信息进行会计处理,以提高会计估计的准确性。

2. 采用更合理的假设: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预测,选择更合理的假设条件,从而调整会计估计。

3. 修改计算方法或模型:对于计算的方法或模型进行修改,以适应新的经营环境和业务特点。

4. 提高审慎性和准确性:在会计估计过程中增加审慎性,采用更保守的估计值,提高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和应对措施会计估计变更可能会产生以下几方面的影响:1. 财务报表的数据变动:会计估计变更通常会导致财务报表中的某些数据发生变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资产负债表结构、现金流量等。

2. 投资者关注度的提升:会计估计变更可能引起投资者的关注,特别是在涉及重大业务变动或利润相关的估计调整时。

002642荣联科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002642荣联科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公告编号:2021-050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公司在编制2020年度报告过程中,经自查发现:公司2016年度至2018年度对存货的管理存在疏漏,导致部分订单存在成本结转不充分的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16年度至2018年度存货及成本结转情况进行了认真仔细核查并进行追溯调整。

二、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处理(一)前期会计差错的具体会计处理针对上述会计差错,公司对2016年度至2018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相应调整存货、营业成本等会计科目。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1、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按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本次更正对2016年度财务报表主要项目调整前后影响的对照如下:(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单位:元(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单位:元2、公司针对上述会计差错按追溯重述法进行了调整,本次更正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主要项目调整前后对照如下:(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单位:元(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单位:元3、公司针对上述会计差错按追溯重述法进行了调整,本次更正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主要项目调整前后对照如下:(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单位:元(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单位:元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报告中的前期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关于重大会计政策

关于重大会计政策

关于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中审亚太审字[2009]010186-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牛山公司)200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2008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200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09年4月27日签发了“中审亚太审字[2009]01018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贵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罗牛山公司2008年度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会计差错更正事项2008年8月29日,罗牛山公司的联营企业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海南省三亚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三亚地税函〔2008〕49号),海南省三亚市地方税务局根据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1月13日提出的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事项申请,经审核,允许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税前扣除财产损失金额109,708,566.25元,其中允许税前核销应收账款损失109,188,357.67元,固定资产损失520,208.58元。

据此,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对2007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2007年度应纳所得税额15,457,499.83 元,相应调减年初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5,457,499.83 元,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15,457,499.83 元。

罗牛山公司持有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16.48%的股权,罗牛山公司根据持股比例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2,547,395.97元。

二、对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罗牛山公司调整前2008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22,335,266.22元,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24,882,662.19元,调增2,547,395.97元。

企业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分录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企业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分录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企业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分录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企业发现前期差错时,应当根据差错的性质及时更正。

1. 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追溯重述法的具体应用与追溯调整法相同。

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更正。

前期差错的重要程度,应根据差错的性质和金额加以具体判断。

2. 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例】 20x9年12月31日,甲公司发现20x8年公司漏记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300 000元,所得税申报表中也未扣除该项费用。

假定20x8年甲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和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1) 分析前期差错的影响数20x8年少计折旧费用300 000元;多计所得税费用75 000元(300 000×25%);多计净利润225 000元;多计应交税费75 000元(300 000×25%);多提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22 500元(225 000×10%)和11 250元(225 000×5%)。

(2) 编制有关项目的调整分录① 补提折旧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管理费用 300 000贷:累计折旧 300 000② 调整应交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75 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75 000③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25 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本年利润 225 000④ 因净利润减少,调减盈余公积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2 500——任意盈余公积 11 25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3 750(3) 财务报表调整和重述(财务报表略)甲公司在列报20x9年度财务报表时,应调整20x8年度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

东南: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东南: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关于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目录页次一、审核报告1-2二、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1-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153号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完整地编制《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以下简称“上述说明”)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贵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相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事项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相关的信息披露使用,未经本会计师事务所书面认可,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魏琴(项目合伙人)(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夏育新中国•上海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会计差错更正原因本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原因如下:1、2013-2017年度公司通过多开票的形式多计收入24,905,209.71元,2016-2018年度通过补发货不开票的形式消化了7,102,300.31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多确认收入17,802,909.40元,考虑增值税因素后,应收账款原值应调减14,672,076.37元,预收款项应调增6,200,266.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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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公告编号:2020-020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对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1、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将未实际收到的存货转销预付账款;
2、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销售多晶硅材料等与供应链相关的业务收入在财务报表列报不恰当,应调整为净额法在财务报表进行列报;
3、本公司2018年对原子公司张家港海陆沙洲科技有限公司丧失控制权,在合并报表层面未将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等,在丧失控制权日转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存在跨期成本费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账务处理。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调整对公司2018年度、2019年第一季度、2019年半年度、2019年前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单位均为人民币“元”)(一)对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合并利润表项目
3.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4.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二)对2019年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未经审计)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合并利润表项目
3.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三)对2019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未经审计)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合并利润表项目
3.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四)对2019年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未经审计)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合并利润表项目
3.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审核报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0】004385号)。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更正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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