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部总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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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印章控制规定

检验印章控制规定

1 目的
用于公司产品生产全过程,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2 范围
本程序规定对质量印章的控制、发放、使用和保管。

3 职责
3.1授权人员
授权人员负责对自己的印章进行监管、控制和正确的使用。

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将自己的印章借给或转让给其他人。

3.2各部门主管
需使用质量印章的部门将印章的详细功能需求提交给质量室,该新的质量印章的设计包括使用的详细描述、类型及尺寸要求。

3.3航空项目部经理:接受使用印章申请时确认以下事项:
➢申请人符合以下要求后,批准申请单
➢已完成基础理论的培训课程
➢适用时,所从事的检验工作已认证
➢已掌握与从事工作相关的程序和要求,能够胜任工作
➢获得的知识进行了评估
3.4质量室
➢授权发放质量印章,保留发放记录;
➢指导其员工使用质量印章,质量印章应清晰可辨。

5 相关文件
文件编号文件名称

6
7 对应要素及修订状态
标记处数更改单编号更改人更改日期
4.4条款 1 Q/WSQ0001-J02-2008 吕刚杰2008.11.15
附件表单 1 吕刚杰2008.11.15
8.附件:印章发放记录表
文件批准人:
附件:
印章发放记录表。

部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部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部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文部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部门印章使用和管理,规范印章使用行为,确保印章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部门印章包括公章、合同章、发票章、财务专用章等,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部门印章由主管部门负责申领、管理、使用和保存。

第四条部门印章的所有权归所属部门所有,不得私自擅自挪用、借用、私藏或转交他人使用。

第五条部门印章准许出借或移交使用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出借手续,同时记录出借或移交使用的理由、对象、时间和方式。

第六条部门印章使用人员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印章的使用权限和安全管理,确保印章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七条部门印章丢失或损坏时,使用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办理重新申领或补办手续。

第八条部门印章一经损坏或过期,应及时予以封存或销毁,不得继续使用,并由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新的印章。

第二章部门印章的申领与归还第九条部门印章由主管部门负责申领和归还。

第十条部门印章申领时,应按照规定填写申领单,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领取。

第十一条部门印章归还时,应由使用人员出示申领单,并经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归还。

第十二条使用人员在部门外使用印章,应事先向主管部门报备,并填写相关申请单,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部门印章的使用权限第十三条部门印章的使用权限应根据职责和工作需要进行划分,并由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部门印章的使用权限分为核心权限和日常权限两类。

第十五条核心权限指的是具有重大财务决策、合同签订、重要文件审批等权责的人员,拥有使用部门印章的核心权限。

第十六条日常权限指的是具有日常办公、公文处理、合同管理等任务的人员,拥有使用部门印章的日常权限。

第十七条核心权限人员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使用部门印章,但需事先书面通知主管部门,并记录委托事由、对象和期限。

第十八条使用部门印章的权限可以随着工作需要的变化进行调整,但需经过主管部门批准。

公司规章制度总章

公司规章制度总章

公司规章制度总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内部正常运转,确保员工权益,规范员工行为,制定本公司规章制度总章。

第二条本公司规章制度总章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公司内部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司的章程、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内部管理规定。

第四条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制定符合公司实际运作和员工特点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总章由公司领导核定,下发后进入执行阶段。

第六条本公司规章制度总章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违反本规章制度总章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二章公司纪律制度第七条入职时,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纪律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不得私自离岗、离职,不得逃离工作岗位。

2.不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进行恶意竞争、诋毁公司声誉等行为。

3.不得私自调动、更换工作岗位,必须得到公司批准。

4.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5.不得私自借用公司财产。

6.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非工作相关的活动。

第八条员工违反公司纪律制度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工资、警告、停职、辞退等。

第三章考勤制度第九条入职员工应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考勤,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考勤,必须提前请假并得到公司批准。

第十条考勤记录将作为员工工资计算的依据,员工不得擅自变动考勤记录。

第十一条迟到、早退、旷工的员工将按照考勤制度进行相应的扣款或扣减工资。

第十二条出勤良好、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将享有相应的奖励和福利。

第四章员工行为规范第十三条入职员工应当遵守以下行为规范:1.严禁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私人通话和使用社交媒体等不相关的应用。

2.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喝酒及其他不良嗜好。

3.严禁恶意中伤、诽谤他人。

4.严禁在工作场所传播色情、暴力、恶心等信息。

5.严禁私自接受或索要他人财物。

6.严禁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使用公司机密信息。

第十四条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检验专用章管理制度

检验专用章管理制度

检验专用章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检验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检验专用章的安全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个人持有和使用检验专用章的情况。

3.检验专用章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以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为宗旨。

二、检验专用章的种类和制作1.检验专用章分为单位检验专用章和个人检验专用章两种。

2.单位检验专用章由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制作,并由专业机构进行制作和管理。

3.个人检验专用章由相关单位或机构申请审批制作,并作为个人财产由个人妥善保管。

三、检验专用章的管理1.单位检验专用章由单位负责人统一保管,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个人检验专用章由个人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借给他人或用于非法目的。

3.使用检验专用章时应核对章面文字和编号是否与实物相符,如有错漏应予以纠正并报告相关部门。

四、检验专用章的使用1.使用单位检验专用章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在章面上注明使用单位和日期。

2.使用个人检验专用章时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不得擅自修改章面内容或使用非法章面进行检验。

3.检验专用章使用后应当及时清洁、保养和存放,以确保下次使用的效果。

五、检验专用章的转交和报废1.单位检验专用章由单位负责人统一管理和处置,不得私自转交、出售或废弃。

2.个人检验专用章在无法继续使用或者遗失时应当及时向单位或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程序进行报废。

六、检验专用章的监督1.单位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检验专用章的管理和监督,对违规使用者进行严肃处理,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2.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检验专用章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发现违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补充规定1.对于检验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单位负责人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做好相关记录。

2.个人持有的检验专用章在离职或转岗时应当及时归还,如有遗失或者损坏应当向单位说明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八、附则1.本制度由单位负责人负责解释和修订。

检验印章管理办法

检验印章管理办法

4.6 遗失检验印章的管理
4.6.1 检验、试验人员应立即向质量部领导报告。
4.6.2 质量部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
4.6.3 在检验印章遗失期间,用遗失印章开具的一切质量证明文件一律无效。
4.6.4 由于遗失检验印章所造成的后果,由遗失印章的人员负责。
4.6.5 遗失检验印章者,应写出书面报告,经质量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取新的印章。遗失
XXXXXX 科技有限公司
检验印章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Q/XXXXXX-03-07
编制 审核 批准
检验印章管理办法
XXXXXX 科技有限公司
Q/XXXXXX-03-07
版本号
A/0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共2 页
第1页
1 目的 为了加强检验印章的管理,确保检验印章能清楚地起到对产品符合性鉴证和明确放行责任者
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7 附录 附录一
检验印章发放、回收登记表
附录一
检验印章发放、回收登记表
记录编号:CCCC-8.6-04
印章保管人:
序号 印章名称 印章图样 领用人 领用日期 交回日期
批准
b. 以后不再加工和不再涂覆的表面;
c. 型号/图号旁;
d. 整齐、美观、相同的部位。
4.5 检验印章的回收
4.5.1 检验人员离职或调离检验岗位,检验印章必须交回质量部。
4.5.2 检验印章使用日久,字迹不清或检验印章损坏时,应立即将印章交到质量部,并办理
交旧领新手续。
4.5.3 检验印章管理人员应填写检验印章发放回收登记表。
检验印章管理办法
Q/CCCCCCC-03-07
版本号
A/0
XXXXXX 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检验专用章管理规定

质量检验专用章管理规定

目录1 目的 22 适用范围 23 编制依据 24 术语和定义 25 工作职责 26 工作规定 27 相关文件 31 目的为规范质量检验章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质量检验专用章的管理;3 编制依据公司印章管理规定4 术语和定义质量检验专用章:质量检验专用章是指质量检验专用章和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不合格品等级判定章;5 工作职责总经办负责质量检验专用章的刻制、下发和回收;质检部负责质量检验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6 工作规定质量检验专用章的制发质量检验专用章刻制,由质检部提出申请,总经办负责按公司印章管理规定进行质量检验专用章的刻制和下发;质量检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质量检验专用章用于公司进厂原材料、出厂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单、产品合格证及产品质量证明书,其他文件不得使用质量检验专用章;质量检验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质量检验专用章由质检部质检员负责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规定,不得转借或作它用;质量检验专用章必须在本规定范围内使用,不得在未填写或不完整的空白报告单、表格等处用印;质量检验专用章用印时必须保证位置恰当,字组端正,图形清晰;进厂原、辅材料、化学药剂、助剂的检验报告单由质检部当班质检员按相应标准进行质量判定,签字后加盖合格品或不合格品等级判定章及质量检验专用章;出厂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单、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证明书由质检部当班质检员按原材料、产品质量检查管理规定及相应标准进行质量判定,签字后加盖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或不合格品等级判定章及质量检验专用章;对于违反本规定使用质量检验专用章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质量检验专用章遗失,应立即逐级报告并办理挂失手续,由总经办按条重新刻制和下发;7 相关文件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检验印章管理制度_检验印章管理制度办法

检验印章管理制度_检验印章管理制度办法

检验印章管理制度_检验印章管理制度办法检验印章管理制度篇11 目的检验印章是公司质量管理活动中表明产品质量符合性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产品质量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做到责任明确,管理科学,确保正确安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此办法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检验印章的管理。

3 职责 3.1 技术中心负责公司产品检验印章的设计。

3.2 质量部负责公司产品检验印章的制作申请、领用和归口管理和监督检查。

3.3 总经办负责公司产品检验印章的制作4 工作流程4.1 技术中心根据公司产品质量检验的需要和公司的要求设计产品检验印章的图样,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4.2 质量部依据总经办注册的检查员名单提出刻制检验印章的申请,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3 总经办负责按照批准的检验印章的图样和申领数,负责联系雕刻检验印章。

4.4 刻制好的检验印章交由质量部主管管理。

4.5 检查员领取检验印章,必须由质量部主管批准、检查员本人签字,方予领取。

不得冒领或代领。

4.6 检验印章必须由检查员本人保存和使用,并且只能在本人的质量检验记录上使用,严禁他用,严禁他人使用或代用。

4.7 在产品合格证上加盖检验印章,应由质量部主管批准,并由专人负责实施。

4.8 检验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丢失,不乱用,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办报告;同时,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因此而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

4.9 检验印章持有情况应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检查员调离该岗位,应主动将检验印章交回质量部,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质量部主管负有监督回收的责任。

4.10 检验印章的作废包括不适用作废、磨损作废、遗失作废等。

经确认作废的检验印章由质量部提出销毁申请,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销毁。

检验印章管理制度篇21.目的检验印章是检验人员的资格证明,为加强检验印章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执检部门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执检部门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执检部门管理制度汇编范文执检部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执检部门的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增强执检工作的效率和公正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执检部门是指依法对各类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进行执法检查、执法监督、违法行为处罚等工作的组织。

第三条执检部门负责执法检查、执法监督、违法行为处罚等工作,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奉行公正、客观、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执检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工作标准,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执检部门应当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执检部门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法纪律,保持廉洁自律。

第七条执检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组织的合作,互通情报,共享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执检部门的组织结构包括领导机构、执检队伍和支持机构。

第九条领导机构由执检部门的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执检部门的决策、规划和协调工作。

第十条执检队伍由执检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执法检查、执法监督、违法行为处罚等工作。

第十一条支持机构包括行政支持、技术支持和信息支持等,为执检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

第十二条执检部门应当按照工作需要,合理配置人员和资源,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执检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经过职业资格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执检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法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财物或者利益,不得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五条执检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执法监督、违法行为处罚等工作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确定检查对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计划,确定检查的对象并告知其检查事项和时间。

2.组织检查人员:按照工作需要确定所需的检查人员,并制定检查方案和任务分工。

3.进行检查:按照检查方案进行现场检查,查验相关证据和资料,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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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五十八中检查部总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组织结构------------------------------3 第一节组织结构图
第二节小组分工
第三节人员分工
第三章工作时间及扣分细则---------------4 第一节各组别工作时间及分工
第二节扣分细则
第四章人事管理------------------------------6 第一节人员产生方式
第二节组长及以上负责人选举细节
第三节人员吸收开除原则
第五章部员义务------------------------------8 第六章活动处理方案------------------------8 第七章例会流程------------------------------9 第八章总章修改办法及保存规定--------10 第九章生效时间-----------------------------10 附录:总章修订记录保留记录
青岛五十八中检查部
第一章总则
检查部作为学生会中较大的一个部门,执行着高一高二级部纪律维持,扣分检查的重要工作,肩负着极重要的责任。

为保证纪律检查工作高质量完成,特撰写此章程,并要求各位部员,组长,副部长,部长严格按照总章中的各项规定进行日常工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一节组织结构图
第二节小组分工
(1)晚自习组:负责每日晚自习纪律检查任务。

(2)午休组:负责每日午休人数核查,纪律检查任务。

(3)校卡组:负责每日校卡检查,旋转楼梯检查工作。

第三节人员分工
部长:对检查部全局工作进行部署,规划工作,审核主要决定,为一人。

副部长:至少三人,每人负责一个大组。

负责进行相关组别的任务部
署,安排,规划工作。

组长:对干事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同时也是进行日常工作与监督的基层干部,通常为每大组两名组长。

干事:基层人员,负责进行每日检查,巡查工作,按照情况规定人数。

第三章工作时间及准则
第一节各组别工作时间及分工
第一条:晚自习组
每天第三节晚自习刚上课(8:55-9:05)以及接近下课(9:50-9:55)的时间进行检查。

每天检查分为两个时间点,每个时间点巡查两至三层楼层。

第二条:校卡组
每天观看电视的时间进行校卡抽查(6:30),每次抽查至少二个班级,旋转楼梯检查则于每天跑操及晚自习进行。

第三条:午休组
每日午休进行签到(12:30-12:45),核查各班午休人数,在13:00时进行纪律巡查。

第二节扣分细则
第一条:晚自习组扣分细则
1、说话超过3秒扣1分
2、隔长距离传递东西且影响别的同学扣1分
3、3对以上说话,整体乱扣2分
4、玩手机、使用mp3等电子工具扣1分
5、随意下位走动,随意出教室扣1分
6、未穿校服扣1分
7、吃晚饭、零食等任何食物扣1分
8、睡觉警告
9、不配合检查人员工作,拒签多扣1分
10、对检查人员发生辱骂行为,不尊重检查人员多扣2分
11、其他影响同学学习的行为扣1分
第二条:校卡组扣分细则
1、1人未带校卡警告
2、2人以上未带校卡扣1分
3、5人以上未带校卡扣2分
4、秩序极乱扣1分
5、现场分发校卡扣2分
6、不配合检查人员工作,拒签多扣1分
7、对检查人员发生辱骂行为,不尊重检查人员多扣2分第三条:午休组扣分细则
1.12:25铃声向后各班级未处于安静状态。

扣1分
2.签到人数不对,少或多1-2人。

扣1分少或多3-5人。

扣2分
3.班级整体乱,吵闹声音很大。

扣2分
4.1点之前出入教室及聚集在厕所门口。

扣1分
5.午休期间讲话(包括讨论问题、板报等)。

扣1分
6.使用手机、MP3等电子工具。

扣1分
7.擅自使用电脑。

扣1分
8.吃午饭和零食等任何食物。

扣1分
9.不配合检查人员工作,拒签。

多扣1分
10.对检查人员发生辱骂行为,不尊重检查人员。

多扣2分
11、其他影响同学学习的行为扣1分
第四章人事管理
第一节人员产生方式
部长:
每年副部竞选前后(根据学校安排进行),由全体部员投票形成部内推荐后上报团委,经学校批准后授予职务。

副部长:
1、副部长由每年的副部竞选大会产生。

2、部门推荐按照学校团委安排下发,在经过全体部门投票后按照多数票原则进行分发。

(部荐不发给已获得班荐或团荐资格的人)组长:
在新部员入部一个月后,由各组成员无记名投票选出。

干事:
每年九月份根据团委安排进行统一纳新招收下一届成员。

在学校
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第二次乃至多次纳新,以弥补人员空缺。

第二节组长及以上负责人选举和投票决议细节
第一条:
1、第一部分为部员投票(每人每张有效投票计作一票,当总票数少于或等于发出选票时,选举有效)。

2、第二部分为本部副部以及部分骨干投票(每个人的有效投票记作两票,,当票数少于或等于发出选票时,选举有效。


第二条:出席人数不少于绝对多数(2/3x+1)时,选举有效。

第三条:检查部副部在获得部长批准后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投票结果进行微调。

第三节人员吸收开除原则
第一条:新部员的产生
纳新时,报名人员每人准备一段一分钟左右自我介绍。

根据部员介绍内容和现场表现进行评定,根据副部决定选择新部员,在经过讨论(应至少有不少于三分之二的管理人员同意)后,既可对该名同学进行吸收。

第二条:开除部员原则
1、当一名部员出现严重违纪并被给予处分时,应立即开除职务,不需通过部门人员投票同意。

2、在部员工作过程中如果多次出现严重疏忽,工作态度不认真,不遵守章程,或考试成绩过差时,或者三次例会无故缺席,在经过讨论(应至少有不少于三分之二的管理人员同意)之后,可以对该名部员实行开除部籍处分。

第三条:人员补充
1、在组长及以上的人员中如果有人长时间离职时,可以建议学校再次选拔一人弥补该职务空缺。

第五章部员义务
第一条:部员不论是否在岗执勤,都应当佩戴部卡。

第二条:工作时禁止吃东西,禁止喧哗。

第三条:严禁凭借职权徇私舞弊。

第四条:按时工作,按时参加例会,按时完成所规定的任务,有特殊情况应至少托人报告。

第五条:严格遵守本章程中各项规定,公正严谨工作按时。

第六条:遵守学校所规定的所有规章制度。

第七条:接受组长、副部、部长、监察部及全校师生的监督和批评。

如有违反,在经过核实后,副部有权按照第四章对部员进行停职或开除部籍。

第六章活动处理方案
第一条:
学校举办大型活动(如运动会、辩论赛、文艺汇演、副部竞选等活动),需要检查部进行工作时,应由副部在活动进行前至少一周完
成一份活动管理方案,在经过全体部员讨论(通常是在每周二的例会上),并同意(不少于会议到场总人数的简单多数(1/2x+1))后,提交团委审核,审核完成后方可实行。

第二条:
在部分更为紧急情况下(例如活动的突然举办),副部有权行使紧急处理权跳过全员投票直接进行工作。

但事后必须在例会上进行工作报告。

第三条:
新上任副部在行使该权利时应当预先请示部长。

部长批准后才有权限使用该权利。

第四条:
每个假期副部应筹办至少一次参加人数不少于10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并留档记录。

注:紧急处理权是指在学校突然举办活动,工作发生紧急状况,需处理突发事务,筹备某些紧急活动等无法召开会议讨论时行使的做出必要决定的权力。

第七章例会流程
第一条:例会召开时间为每周二下午6:10~6:30,地点由副部决定
第二条:例会具体流程
1、副部对工作进行总结,提出部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对提议进行投票表决。

3、如果副部行使了紧急处理权,应当在此时进行工作报告。

4、各位组长进行详细工作布置。

附注:每次纳新后的第一次例会,将由组长对各位新部员成绩和通讯方式进行统计。

第三条:副部有权在取得校方同意的前提下召开紧急会议。

第八章总章修改办法及保存规定
第一条:部门中所有人员均有对总章提出修改意见的权利,所有人提出的总章修改意见将先汇总至副部处,再由副部归纳整理,并于周二例会进行投票,决定建议是否有效,是否根据建议修改总章。

投票遵循绝对多数票(2/3X+1)原则。

第二条:所有修改应在部员投票通过以及校团委批准后才能确认修改并生效,否则该次修改作废。

第三条:每次修订后应在《总章修订记录》中记录。

第四条:本章程一式两份,一份由学校团委存档,一份由部长指定的一位副部保管,并负责交给下一届保留人,每届保留人应填写保留记录。

第九章生效时间
本总章由2013年12月起开始实行,接受全校监督。

附录:总章修订记录
保留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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