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上安镇中心幼儿园办园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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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幼儿园章程

中心幼儿园章程

中心幼儿园章程一、总则中心幼儿园章程是中心幼儿园的基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中心幼儿园的办学行为,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行和幼儿的健康成长。

本章程适用于中心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

二、办学宗旨中心幼儿园秉承“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健康、快乐、积极向上的幼儿,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教育目标1. 培养幼儿的基本生活自理能力,包括穿衣、饮食、卫生等方面的技能;2. 培养幼儿的社交能力和合作意识,使其能够与他人和谐相处;3. 培养幼儿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提高他们的听、说、读、写能力;4. 培养幼儿的艺术兴趣和创造力,开发他们的想象力和审美能力;5. 培养幼儿的运动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四、教育内容中心幼儿园的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语言与文字启蒙:培养幼儿的听、说、读、写能力,提高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2. 数学启蒙:培养幼儿的数理思维能力,提高他们的数学运算能力;3. 科学与探索:引导幼儿主动观察、探索和实验,培养他们的科学兴趣和科学方法;4. 艺术与创造:开展绘画、手工、音乐等艺术活动,培养幼儿的艺术鉴赏和创造能力;5. 健康与体育:开展体育锻炼和健康教育,促进幼儿的身体发展和健康意识。

五、教育管理1. 教师队伍:中心幼儿园注重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经验,建立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2. 教学计划:中心幼儿园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的全面性和系统性;3. 教学评估:中心幼儿园进行定期的教学评估,对幼儿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调整教学策略;4. 安全管理:中心幼儿园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5. 家校合作:中心幼儿园积极与家长合作,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和发展。

六、家长权益与义务1. 家长享有了解幼儿园教育情况的权利,可以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家长会议和活动;2. 家长应配合幼儿园的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幼儿的学习和生活;3. 家长应按时缴纳幼儿园的学费和其他费用,并按规定参加家长义务劳动。

大邑县上安镇中心幼儿园办园章程

大邑县上安镇中心幼儿园办园章程

大邑县上安镇中心幼儿园办园章程大邑县上安镇中心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园全称大邑县上安镇中心幼儿园,以下简称本幼儿园、幼儿园或本园。

隶属上安镇学校,是一所集体办幼儿园,幼儿园园长实行上安镇学校校长任命制,园长对本园安全和保育保教工作负责。

第2条为了持续、健康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事业,为全县幼儿教育事业作出贡献,加强本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3条本幼儿园是对3周岁左右至入小学前的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我镇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前教育的基础阶段。

第4条本幼儿园的任务是:遵循幼儿教育规律,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第5条本幼儿园招收的适龄幼儿为3-6周岁,学制一般为三年。

本园地址:大邑县上安镇新安社区二组(原上安镇中心小学校内)。

第6条本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一、体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二、智促进幼儿智力,发展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求知欲,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

三、德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四、美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7条幼儿园实行全日制的办园形式。

入园幼儿中午可在本园午餐午睡。

第8条本幼儿园尊重、爱护每一个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二章幼儿入园及编班第9条本园每年秋季招生。

平时若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本园对烈士子女或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的子女和其他家庭非常困难的子女等入园,采取减、免保育费及管理费措施。

2、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征,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

成都市大邑县上安镇学校章程.doc

成都市大邑县上安镇学校章程.doc

成都市大邑县上安镇学校章程序言大邑县上安镇学校属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国家公办学校,是由原上安镇初级中学校和上安镇中心小学校(1937年9月创建的“启文小学”发展而成)合并另择地址于2006年8月新建而成,是由成都市委市政府投资500余万元兴建的标准化学校。

学校地处大邑县西南大邑至新津路中段西侧的上安镇境内新安社区五组,距县城约23千米,学校占地面积46亩。

学校自合并组建以来,秉承原学校“团结务实、奋进创新”的思想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学、以德治校”的教育办学思想,以“为每个孩子的终身发展和幸福奠基。

”为办学目标;以“把身边的每一件事情做好”为校训。

学校精神文化要求是:修德、感恩、励志、尚美。

以剪纸艺术教育为特色,全面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能力与综合素质;以养成教育为特色,规范师生教育教学行为,坚持做人良好德行的养成教育为重点,共同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名与地址】本校全称为大邑县上安镇学校,住所地址为大邑县上安镇新安社区五组。

第三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本校由大邑县人民政府举办,经成都市人民政府登记机关批准,属公益教育类事业单位。

本校是一所实施九年一贯制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核定办学规模为25个教学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标识】学校校标校徽1、上安镇学校校徽标识及说明此校徽标识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上方的体现我校剪纸艺术教育特色和学校名称的“上”字;二是下方的学校名称中文、大写汉语拼音名称。

此校徽的基本含义是:用镂空的剪纸“上”字,体现我校师生积极向上、永争一流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合作、勤奋向上的求实创新工作、学习要求。

“上”则“安”,“上”则“进”,“上”则“创新”,“上”则“成功”,一个“上”字体现我校的事业一定会蒸蒸日上,未来一定会无限光明。

2023幼儿园章程办园章程(最新版)

2023幼儿园章程办园章程(最新版)

2023幼儿园章程办园章程(最新版)目录2023幼儿园章程办园章程(最新版)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2)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3)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6)第五章党组织建设 (7)第六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9)第七章章程的修改 (10)第八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11)第九章附则 (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幼儿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园品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园全称为_____中心幼儿园,英文表述为;中文域名为_____中心幼儿园.公益。

官方网址为,微信公众号为_____中心幼儿园。

第三条本园由_____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_____教育局举办,经_____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第四条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招生对象为3-6岁的幼儿。

办学规模为26个班级,818人。

联山园区占地面积约6039㎡,建筑面积约4742㎡。

第五条本园为实施三年制幼儿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_____。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人民币伍拾万元;出资者:_____,金额:人民币十万元。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本单位办学层次为学前教育,是对2周岁至6周岁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办学规模12个班级,计划招收2-6周岁幼儿360名;办学形式为全日制。

幼儿园章程(示范文本)范文

幼儿园章程(示范文本)范文

幼儿园章程(示范文本)范文.幼儿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园的名称是。

第二条本园的性质是举办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教学活动的民办简易幼儿园。

第三条本园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依法开展保育、教育活动,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本园办学规模(填在园幼儿人数)。

本园办学层次:学前教育。

本园办学形式:日托或全托第四条本园的审批机关是XXX。

本园的登记机关是XXX。

第五条本园的地址是。

第六条本章程各项条款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资产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园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或者其代表作为本园理事会成员,依据本章程规定的权限与程序参与对本园的办学和办理活动。

第八条本园资产数额万元,固定自查评估万元(以审计师事务所评估的结果为准)。

本园资产的出资人是,出资性子是投资办学(多人出资的应划分载明出资人及其出资金额、出资性子)。

.第九条本园的业务范围:学前教诲第三章构造与活动第十条本园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园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须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教职工代表由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五人组成,设理事长一人。

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理事会理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本园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修改园章程和制定园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开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园的分立、合并、终止;(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一)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时;(二)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时。

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幼儿园的办学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办学宗旨第二条本幼儿园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章办园理念与目标第三条本幼儿园秉持“以儿童为中心,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注重个性发展,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的办园理念。

第四条办园目标:建设一所管理科学、教育优质、环境优雅、特色鲜明、家园共育的现代化幼儿园,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快乐、有益的成长环境。

第四章幼儿园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本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本幼儿园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确保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章招生与班级设置第七条本幼儿园根据所在地区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幼儿园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招生计划,确保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得到满足。

第八条班级设置遵循年龄适宜、班级规模适度的原则,确保每个幼儿都能得到充分的关注和个性化的教育。

第六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九条本幼儿园遵循国家颁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科学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第十条注重课程整合,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培养幼儿的主动学习和探究能力。

第七章教职工管理第十一条本幼儿园重视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教职工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精神。

第八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本幼儿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经费的安全、有效、透明。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公开收费标准,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九章卫生保健与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本幼儿园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注重幼儿饮食营养和日常卫生习惯的养成。

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章程一、总则1.1本幼儿园章程是为了规范和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形成一套固定的教育管理制度。

1.2本幼儿园章程适用于所有在本幼儿园接受教育的幼儿及其家长,以及教职工。

二、幼儿园的宗旨与任务2.1宗旨:本幼儿园的宗旨是全面关注幼儿的身心健康,促进他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健康、快乐、积极向上的幼儿。

2.2任务:本幼儿园的任务是为幼儿提供优质的教育环境,开展丰富多样的教育教学活动,培养幼儿的基本素质和兴趣爱好,促进他们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

三、办园形式与管理机构3.1办园形式:本幼儿园以非营利性为主的社会办园形式。

3.2管理机构:本幼儿园设有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负责对幼儿园的教育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招生与入园4.1招生对象:本幼儿园招收3-6岁的幼儿。

4.2入园条件:幼儿必须年满3岁,并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4.3入园程序:家长准备入园材料,填写入园申请表,经幼儿园审核后,按照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参加入园摇号或面试等方式进行分班。

五、家长的权利与义务5.1家长的权利:家长有权利参与幼儿园管理与决策,并对幼儿园教育教学提出合理化建议。

5.2家长的义务:家长应积极配合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定期参加家长会、家长讨论会等活动,并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教师的权利与义务6.1教师的权利:教师有权利享受合理的工作条件和薪酬待遇,获得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培训。

6.2教师的义务:教师应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教育教学任务,热爱幼儿事业,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七、教育教学内容与方式7.1教育教学内容:本幼儿园按照国家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幼儿的年龄特点,制定各阶段幼儿的教育教学计划,注重启发幼儿的思维发展、语言表达能力、社交能力等方面的培养。

7.2教育教学方式:本幼儿园倡导以幼儿为中心的教育教学方式,通过游戏、探索、互动等多种形式,让幼儿在快乐中学习、成长。

幼儿园章程范本2023

幼儿园章程范本2023

幼儿园章程范本2023一、目的和宗旨本幼儿园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家长和社会的需求,为3-6岁的幼儿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发展环境。

我们的宗旨是让幼儿在快乐与安全的氛围中发展身心,培养他们的社交能力和学习兴趣,帮助他们全面发展。

二、办园性质和管理机构本幼儿园为非营利性机构,由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和监督。

管理委员会由家委会选出代表组成,委员会负责制定幼儿园的发展目标和规划,并监督幼儿园的日常运营。

三、入园条件和程序1.幼儿年龄必须在3-6岁之间。

2.家长需要提供幼儿的身份证明和健康证明。

3.家长需要填写入园申请表,并提交入园费用。

4.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和面试结果,确定入园名单。

四、教育目标和内容1.培养幼儿的社交能力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2.培养幼儿的动手能力和创造力。

3.培养幼儿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培养幼儿的数学、科学和艺术兴趣。

五、教学计划和活动1.幼儿园将根据幼儿的年龄和发展水平,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

2.教学内容涵盖语言、数学、科学、艺术和社交等方面。

3.幼儿园将组织一些有趣和富有教育意义的活动,如户外探索、艺术创作和健康运动等。

六、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1.幼儿园将拥有合格的教师和保育员队伍,他们拥有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经验。

2.幼儿园将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

3.幼儿园将通过家长满意度调查和教育评估,监测和改进教学质量。

七、安全管理和卫生保健1.幼儿园将确保幼儿的安全,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2.幼儿园将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确保教室、餐厅和卫生间的清洁和卫生。

3.幼儿园将提供营养均衡和安全的食物,同时关注幼儿的饮食健康。

八、家长参与和沟通1.幼儿园将定期组织家长会和亲子活动,鼓励家长参与幼儿教育。

2.幼儿园将通过家校信箱、电话和网络平台等方式,与家长保持及时和有效的沟通。

九、章程的修改和解释1.幼儿园章程的修改需由管理委员会提出,并由家长代表投票通过。

2.对于章程的解释和执行细则,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并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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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上安镇中心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园全称大邑县上安镇中心幼儿园,以下简称本幼儿园、幼儿园或本园。

隶属上安镇学校,是一所集体办幼儿园,幼儿园园长实行上安镇学校校长任命制,园长对本园安全和保育保教工作负责。

第2条为了持续、健康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事业,为全县幼儿教育事业作出贡献,加强本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3条本幼儿园是对3周岁左右至入小学前的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我镇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前教育的基础阶段。

第4条本幼儿园的任务是:遵循幼儿教育规律,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第5条本幼儿园招收的适龄幼儿为3-6周岁,学制一般为三年。

本园地址:大邑县上安镇新安社区二组(原上安镇中心小学校内)。

第6条本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一、体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二、智促进幼儿智力,发展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求知欲,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

三、德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四、美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7条幼儿园实行全日制的办园形式。

入园幼儿中午可在本园午餐午睡。

第8条本幼儿园尊重、爱护每一个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二章幼儿入园及编班第9条本园每年秋季招生。

平时若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本园对烈士子女或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的子女和其他家庭非常困难的子女等入园,采取减、免保育费及管理费措施。

我园寒假、暑假期间,可根据家长需要,本园可办假期班。

第10条幼儿入园前,须按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乙肝等体检合格且按照儿童免疫接种要求,完全免疫接种者,方可持证入园,以确保无任何传染病进入校园流传。

第11条本园建成达大邑县二级幼儿园标准;每个班的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必要时可增加班数。

第三章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第12条本园严格执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第13条本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

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

并注意幼儿的口腔卫生和保护视力。

第14条本园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第15条本园建立房屋、设施设备、消防、交通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药品、食物等管理制度和幼儿由监护人和保教人员接送制度,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

第16条本园为幼儿提供合理的膳食,提前一周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摄取量。

第17条本园保证供给幼儿饮用开水,保证幼儿的饮水卫生;并且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限制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

第18条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1小时,同时加强冬季锻炼。

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的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肌体,增强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

本园将对体弱或有疾病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

第19条本园夏季通过室内的空调等设备保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保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冻伤。

第四章幼儿园的教育第20条本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1、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互相渗透,有机结合。

2、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征,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

3、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确教育。

4、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

5、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

6、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第21条本园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动静交替,注重幼儿的实践活动,保证幼儿愉快的、有益的活动。

第22条幼儿园日常生活的组织,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的合理的常规,坚持一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第23条幼儿园的教育活动是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

第24条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

本幼儿园①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游戏;②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游戏材料强调多功能和可变性;③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根据幼儿的实际经验和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的指导,保持愉快的情绪,促进幼儿能力和个性的全面发展。

第25条本园对幼儿的品德教育以情感教育和培养幼儿的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第26条本园在各项活动的过程中,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尤其注重根据幼儿的个体差异,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不强求一律。

第27条本幼儿园使用全国统一使用的普通话。

第28条本园将与我镇小学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

第五章幼儿园的园舍、设备第29条本幼儿园设幼儿活动室、儿童厕所、盥洗室、保健用房、办公用房、厨房、幼儿寝室和教职工值班室等。

第30条本幼儿园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备必要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创造条件开辟砂地、动物饲养角及种植园地。

根据本园的幼儿特点,绿化、美化园地。

第31条本幼儿园配备有适合幼儿特点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以及其他必要的教具、玩具、图书、音乐器材等。

本园还设有若干活动器械。

第32条本园规划面积定额、建筑设计要求、教具玩具的配备,严格按重庆市二级幼儿园的等级标准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幼儿园的工作人员第33条本幼儿园按编制标准、上级要求和实际确定园长,全权负责本园的管理。

根据要求安排一名学校校级领导分管幼儿园工作。

并设幼儿教师、保育员和其他人员。

教师、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均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办法聘任,其任期为1年,于每年8月25日颁发聘书。

第34条本幼儿园的一切工作人员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尊重、关心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教态、着装、言谈、举止符合教育要求。

品德良好、忠于职守、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第35条本幼儿园的园长除符合本章程第34条的要求外,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同时还应有一定的教育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原则上应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园长负责本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乡镇和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幼儿园主管单位(上安镇学校)的规定;2、领导幼儿园的教育工作、卫生保健工作、安全保卫工作;3、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4、指导、检查、评估教师、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5、负责本园的教师、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他们进行文化、业务的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6、关心和逐步改善园内各类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7、组织管理本园的园舍及设备,由上安镇学校统一管好用好经费;8、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负责与社区的联系与合作。

幼儿园的后勤及财务工作由上安镇学校统一管理。

第36条本幼儿园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或专文考资格证书,并符合本章程第34条的规定。

幼儿园教师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1、观察、了解本园幼儿,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制定和执行教育工作计划,完成教育任务,达到教育目标;2、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知道并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的生活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3、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4、参加业务学习和幼儿教育的研究活动;5、定期向园长汇报工作,并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第37条本幼儿园的保育员除符合本章程第34条规定外,还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并受到幼儿保育的职业培训。

本幼儿园的保育员的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指定各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2、在教师的指导下,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3、园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38条本幼儿园的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和职责,由我校参照政府和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39条本幼儿园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优良者,除能继续受聘外,年度考核可评优秀,同时评先进和工资晋级优先考虑。

对不履行职责者,应给予批评教育,同时予以解聘;情节严重者甚至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本园予以除名。

本幼儿园一切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资晋级、职称评定均在学校和县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进行。

第七章幼儿园的经费第40条本园的办园经费全部由学校负责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41条本园收费按成都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执行。

第42条本幼儿园的一切经费开支,每学期初由园长先提出预算支出方案,经学校研究决定,并严格按预算方案执行,期末决算。

第43条收取的管理费和保育费等用于保障本园的正常运转(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公业务开支等);若有盈余,则按不同比例用于还贷付息、奖励有功人员、开支家庭特别困难的幼儿的保育费及管理费补助,余额全用于公共积累(含幼儿教师的储备保障金)以改善办园条件等。

第44条本园的幼儿膳食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每月公布账目。

第45条本幼儿园建立经费预算和决算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并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章幼儿园与家庭、社区第46条本幼儿园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向家长宣传科学保育、教育幼儿的知识,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任务。

第47条本幼儿园建立幼儿园与家长联系的制度。

幼儿园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家长正确了解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内容、方法,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并指导家长的来访和咨询。

家长可评议教师、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幼儿园要认真分析,吸收家长对幼儿园保育、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本幼儿园实行“家长开放日活动”的制度,每期开放2-3次。

第48条本幼儿园成立家长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1、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2、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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