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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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上海市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试行)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2010年6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1、目的 (4)

2、适用范围 (4)

3、基本要求 (4)

4、规划原则 (4)

5、规划期限 (5)

第二章村庄布点规划 (6)

1、村庄布点规划的制定 (6)

2、规划范围 (6)

3、规划内容 (6)

4、成果要求 (7)

第三章村庄规划内容 (7)

1、村域规划 (7)

2、居住点及集中居住点规划 (8)

3、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流转规划 (9)

第四章村庄规划技术规定 (10)

1、村庄建设用地 (10)

2、村域用地布局 (11)

3、集中居住点的选址 (11)

4、住宅建筑 (12)

5、公共服务设施 (12)

6、产业用地布局 (13)

7、绿化景观及村容村貌规划 (13)

8、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14)

9、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4)

10、河道水系规划 (15)

11、村庄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5)

12、防灾减灾规划 (16)

第五章村庄规划的成果要求 (17)

1、说明的内容 (17)

2、图纸的内容 (20)

3、附件的内容 (21)

第六章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流转规划 (22)

1、规划要求 (22)

2、主要成果 (22)

第七章村庄规划的制定 (24)

1、编制单位 (24)

2、报批(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二条) (24)

3、公示(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 (24)

附件一:村庄类型与面积统计表(示例) (25)

附件二:村庄现状及规划用地汇总表 (26)

附件三:集中居住点规划用地平衡表 (27)

附件四:新村建设与旧村改造规划项目和估算一览表(示例) (28)

附件五:村庄规划村民调查问卷(示例) (30)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为指导上海市郊区村庄规划工作,特制定《上海市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未涉及的内容,应参照现行的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3、基本要求

村庄规划以上一层次规划为指导,以行政建制村为规划编制单元,综合部署生产、生活等各项建设,确定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为村庄居民提供切合当地特点,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居环境。村庄规划编制之前,应确定村庄布点规划,村庄布点规划要与区域总体规划、镇域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做好衔接。村庄规划主要包括村域规划以及居住点和集中居住点规划两部分。

4、规划原则

4.1 城乡统筹的原则。村庄规划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相衔接。坚持长期发展的“三集中”方针,正确处理好村庄建设中农民的主体地位与政府引导作用的关系,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4.2 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当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特点等,切合实际布置村庄各项建设,注重实效,量力而行,合理安排建设时序。

4.3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为宗旨,村庄规划应当切实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

4.4 保护文化、注重特色的原则。保护村庄地形地貌、自然肌理和历史文化,注重村庄生态环境的改善,突出乡村风情和地方特色,提高村庄环境质量。

4.5 民主化、公开化的原则。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尊重村民意愿,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在村内公示征求意见。

5、规划期限

村庄规划的期限宜与上位规划一致,并建议以近期为重点。

第二章村庄布点规划

1、村庄布点规划的制定

村庄布点规划由区(县)政府或镇政府牵头组织,结合区域总体规划和镇域总体规划,以区(县)或本镇为单位,确定村庄布点规划。按照节约资源、集聚发展、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各镇的经济发展情况,结合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合理布局,节约农村建设用地等方面,对镇域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点进行村庄布点规划,为下一步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提供依据。

2、规划范围

原则上以镇域行政范围为最小编制单元。

3、规划内容

对镇域居民点进行整体规划,对镇域内行政建制村分类提出处理原则,原则性划分为保留改造型、置换搬迁型、适当发展型三种类型,对各村庄的功能定位、产业职能、建设用地规模等提出控制要求,制定村庄规划的时序计划。村庄布点规划的成果应以能指导镇居民点布局、指导村庄建设和规划管理为目标。

保留改造型:指基本保留村民居住点的现状格局与建筑形态,规划重点在于对居住点进行局部空间环境的整治和对建筑实体的局部改造。

置换搬迁型:指现状村民居住点由于某种原因全部或部分建筑需要进行功能置换,原居住于其中的村民需要搬迁至周边其他居住点或集中安置。

适当发展型:指在居住条件较适宜的地区适当扩建现有居住点,或在现状非村民居住点的地区新建一定规模的居住点。

4、成果要求

村庄布点规划的成果应至少包括以下几项:

说明书:对规划的目标、原则、规模、布局、发展方向和实施计划等内容和有关规定性要求等进行必要解释和说明。

统计表:包括村庄类型、人口与面积统计表、村庄类型、迁并政策(发展、保留、搬迁)、新村建设面积、旧村整治面积、村庄整治与建设时序等内容的表格。(附件一)

主要图纸:

⑴镇域村庄布点现状图:明确现状村庄位置与范围、各村现状各类建设用地面积。

⑵镇域村庄布点规划图:明确镇域内各村庄的位置与范围,明确保留改造型、置换搬迁型、适当发展型的村庄范围。

第三章村庄规划内容

1、村域规划

1.1 村域用地布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2 依据村庄所处区位和区域总体规划、镇域总体规划以及村庄布点规划,将村庄归纳为三种类型,不同类型的村庄其规划内容各有侧重:

①村庄范围已在城市规划用地内的,以相关城市规划要求控制。

②邻近城镇集中建设区的村庄,规划重点要解决村民居住点建设与城镇建设的衔接以及宅基地置换等操作的衔接问题。应综合考虑城市化推进和村庄产业发展的影响,合理控制村庄规模,注重与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有机衔接,改善村庄居住环境品质。

③远离城镇集中建设区的村庄,是城镇发展需要进行规划控制范围以外的地

区,应根据其现状资源条件及发展特点,逐步归并居住点,缩减现有工业用地,鼓励发展农业,注重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1.3 根据村庄现有资源条件和上位规划中的定位,确定村庄主要功能导向。

1.4 结合区域总体规划、镇域总体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等相关规划,合理确定村庄人口规模。原则上规划居民总户数不增加,鼓励居民向相邻镇区集中。

1.5 合理确定村域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布局及规模,并处理好与基本农田保护的关系。

1.6 确定村域范围内各村民居住点的建设用地范围、人口规模、村民居住点的建设类型(分为保留、搬迁、新建)。

1.7 在村域范围内统筹布点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明确规模。

1.8 确定村庄道路等级、宽度及相应交通设施的布局。

1.9 综合配置市政基础设施,明确村庄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方式和排水、垃圾出路。

1.10 根据上位水系规划,梳理现状河道水系。

1.11 合理确定耕地、园地、林地等产业分类和农用地布局。

2、居住点及集中居住点规划

2.1 每村结合现状情况,宜确定1~2个集中居住点。针对集中居住点和重要居住点(20户以上)的规划深度参照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其他居住点也应适当归并,相对集中布局。

2.2根据居住点现状进行梳理,从方便村民生产、生活出发,相对集中居住点并进行用地布局,确定住宅建筑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绿化用地等的用地规模和分布。

2.3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和占地规模。

2.4 确定居住点内部道路宽度、停车配套指标等。

2.5 确定市政配套标准、主要管线走向。

2.6 确定保留、改造和拆除的建筑。

2.7 确定需要保护的建筑、古迹、名木等,以保护和利用结合为原则,明确保护要求。

2.8 结合村庄现状自然环境、河道水系特点,提出绿化和景观规划策略。

2.9 编制整治工程一览表,制订实施计划,对近期项目进行资金估算。(附件

四)

3、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流转规划

为推动上海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鼓励各村在编制村庄规划时,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增加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流转规划的相关内容。具体编制要求详见第六章。

第四章村庄规划技术规定1、村庄建设用地

1.1 村庄用地分类

1.2 村庄建设用地指标

远离城镇集中建设区的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00~120m2/人;邻近城镇集中建设区的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宜适当减少。为集约利用土地,新建居住点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宜取下限。

1.3 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

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是指单项用地除以总人口的数值。具体参照下表中的有关规定。

新建居住点的人均住宅建筑用地指标可适当降低,整治和扩建的村庄,现状人均住宅建筑用地面积大于85平方米的,应合理降低人均用地水平。

2、村域用地布局

2.1 村庄各类用地应相对集中布置,节约使用土地。

2.2 扩建村庄要与原村庄在社会网络、道路系统、空间形态等方面良好衔接。

3、集中居住点的选址

3.1应根据上位规划确定的村庄布点,综合分析用地的自然环境条件、建设条件,合理选址。

3.2应与生产劳动地点联系方便,并充分依托和利用现有的生产、生活设施及交通条件。

3.3 应根据当地农业产业化水平、环境容量、交通条件等,并按照合理的集中度发展目标,确定相对集中的居住点,人口的集聚规模一般约300~700户。新建集中居住点的容积率宜控制在1.0~1.5的范围内,特殊地区可适当降低。

4、住宅建筑

4.1 新建村民住宅的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宜为35~65 m2/人。改建村民住宅的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尽可能控制在指标范围内,若现状已超标,则改建后不能超过现状水平。

4.2 新建住宅建筑的朝向、间距等应符合《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从节约用地的角度倡导多层、联排、叠加等住宅类型。

5、公共服务设施

5.1完善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重点建设完善“三室两点”,即村委会办公室、医疗室、老年活动室和便民店、健身点。

5.2 公共服务设施宜集中布置在位置适中、内外联系方便、服务半径合理的地段。使用功能相容的设施,应集中布置,复合使用。

5.3 人口超过2000人的村庄,可根据需求情况考虑设置小型的幼托和托老设施,以解决青壮年人口外出,村留独居老人和儿童的托管问题。

5.4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按每千人1000~2000 m2建筑面积计算,各类设施的规模可根据村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原则上以常住人口计算配置指标。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表

注:●——必须设置的项目;〇——可根据需要设置的项目。

6、产业用地布局

6.1 原则上不新增工业仓储用地,现有工业应逐步向工业园区集中。

6.2 农产品加工、旅游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等与环境相容的产业,容积率一般控制在1.0~1.5。

6.3 临近新城、城镇、产业园区的村庄,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在交通、配套条件好的区域,安排一定量的商业办公用地,容积率不宜超过2.0。

6.4 结合村庄自然、文化等特色,可适当开展农家乐等旅游项目,布局在设施条件好、交通便利的区域,适当集中建设,容积率不宜超过1.5。

7、绿化景观及村容村貌规划

7.1 保护和利用村庄现有良好的自然环境,发挥其防洪、排涝、生态景观等多种功能作用,提高村庄生态环境质量。

7.2 村庄绿化应以培育乡土树种和果树为主,植物品种宜选用具有地方特

色、多样性、经济性、易生长、生态习性好的品种,并提倡自由式布置。

7.3 新建村庄的建筑风格、体量、色彩、材质等应与环境协调,突出地域特色,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的有机结合。

8、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8.1 村域内居住点之间,居住点与相邻城镇间应有道路联系。

8.2 应至少有一条公交线路在村域范围内设站,设公交始末站时,其用地面积应不小于400m2。

8.3 村域道路系统分主路和支路2个层次。主路构成村庄道路骨架,并与外围公路至少有2个方向的连接。主路路面宽度建议控制在6~9m,支路路面宽度建议控制在4~6m。

8.4 根据农村生产生活需要,合理配置停车设施。

9、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9.1 应以“配套完善、运行可靠、因地制宜、近远结合”为原则,明确村庄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方式和雨水、污水、垃圾出路,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应设施。

9.2 供水

生活用水应纳入区域供水系统,供水水量及水压应满足生活及消防要求,农业浇灌用水取自河道。

9.3 雨水、污水

雨水排放应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就近自流入水体。

有条件的村庄,污水应纳入镇域污水处理系统。难以纳入镇域污水处理系统的,可因地制宜,采取组团式污水处理的方式,并根据排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指标要求,执行相应的污染排放标准。

9.4 能源

村庄的电力应由城市电网提供。生活用电标准参照所属市镇的标准。集中居住点内需根据负荷预测结果设置必要的供电设施。

有条件的村庄,燃气应纳入区域燃气系统。离区域燃气管网较远的村庄,可设置集中液化气气化站或采用罐装液化气等。

应积极倡导、大力推广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的使用。

9.5 通信

村庄通信服务应纳入城市通信系统。集中居住点内需设置集约化通信接入点机房。

9.6 环卫

结合村庄公共设施布局,合理配建公共厕所,每1000人至少设置一座公厕。

应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制度;生活垃圾应集中处置,纳入城乡一体化管理体系;餐厨垃圾就地自行消纳利用。

10、河道水系规划

村域范围内的原有河道水系原则上予以保留,严禁擅自填堵河道。确需调整的,调整后的水系应能保证村庄排水安全及地区农田水利需要;河道之间应连通成网,地势低洼的村庄应自建水位控制设施,保证安全。

11、村庄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1.1 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各类文物保护建筑和近现代优秀建(构)筑物和遗址,规划建设中必须进行相应的保护,对现已破损的应按原貌进行修缮和恢复。

11.2 应结合经济、社会和历史背景,全面深入调查村庄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和现状,依据其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确定保护的目标、具体保护的内容和重点。

11.3 村庄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保护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三部分:

11.3.1 历史空间格局和传统建筑风貌;

11.3.2 与历史文化密切相关的山体、水系、地形、地物、古树名木等要素;

11.3.3 反映历史风貌的其他不可移动的历史文物,体现民俗精华、传统庆典活动的场地和固定设施等。

12、防灾减灾规划

12.1 消防规划

12.1.1 靠近城区、镇区的村庄可依托城区、镇区消防队,其它村庄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12.1.2 应结合村庄供水管网安排消火栓,有条件的地区可因地制宜地利用天然水体作为消防水源。

12.1.3 村庄应按规范设置消防通道,主要建筑物、公共场所应设置消防设施。

12.2 防洪除涝规划

村庄除涝采用20年一遇标准。

根据流域城镇防洪要求,因地制宜安排各类防洪设施。结合农田水利及村庄建设要求,合理确定村庄排涝模数和排涝工程设施规模。

12.3 地震灾害防治规划

根据地震设防标准与防御目标,明确疏散通道、避震场所等规划措施和工程抗震设防措施。

第五章村庄规划的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一般由说明、图纸和附件三部分组成。

1、说明的内容

规划说明采用章节格式,要求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结构严谨、措辞规范。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现状综述

包括对村庄的区位条件、现状人口、现状经济产业、现状用地权属、现状土地使用和发展条件的分析

二、规划总则

1.规划依据。包括已审批的上层次规划及专项规划、适用的法规规范和其他依据。

2.规划原则。村庄规划编制所遵循的主要原则。

3.规划目标。明确村庄的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提出发展目标。

三、村域规划

1. 产业规划

明确村庄产业发展重点和发展策略。对主导农业产品提出指导意见。明确第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村办企业的发展出路。对可能性的第三产业提出发展建议。

2. 土地利用规划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各类建设用地的范围。

第一产业用地:确定集中成规模的农用地区域,落实耕地、园地、经济林、养殖水面、禽畜饲养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对农产品加工类项目明确用地范围和容积率。

第二产业用地:村域范围内的现状工业点不得扩建,进行整合归并,确定控制范围;不得新建工业仓储类项目。

第三产业用地:确定村域范围内较大规模三产发展项目的具体范围和开发容积率。

(可选做)生态用地:确定集中成规模的湿地、生态片林以及区域性的生态廊道等用地。

3. 村民居住点布局规划

根据镇域总体规划、村庄布点规划的要求和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预测总人口。

确定居住点数量,划分集中居住点和一般居住点,确定各居住点人口和用地规模。

确定各居住点的建设类型。建设类型一般分为保留改造、置换搬迁、适当发展三类。

4. 道路交通规划

对镇域规划确定的村域范围内的道路系统、公交站点和交通设施予以落地。

确定村庄对外交通的组织,包括村级道路的沟通和公交系统组织。

确定村庄内部道路系统及红线控制宽度、典型断面形式、停车设施的配置等。

5.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对镇域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确定的市政站点以及主要市政走廊加以落实。

明确村域范围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方式和垃圾、排水出路,预测市政设施需求量,安排相应的设施。

6. 水系规划

对村域范围内的村级以上河道进行梳理整治,控制河道宽度及走向。

现有河道原则上予以保留,严禁擅自填堵现状河道。确需调整的,应不降低

现状水面率。对现状淤积、污染严重的河道以及低洼地区的河塘应提出具体整治措施。

7. 绿化景观与村容村貌规划(可选做)

对有特色的村落,提出保护与延续乡村风貌特色的措施。

明确需要保护的范围。对具有一定价值的建筑、空间、肌理、环境应加强保护。

四、居住点和集中居住点规划

1. 用地布局

进行村民居住点的用地布局规划,确定住宅建筑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绿化用地等的用地边界和用地规模。

确定保留和新建住宅的建筑规模。

2. 公共服务设施

配置中心村的公共服务设施。确定各类设施的规模。

3. 道路交通

确定内部道路系统,道路的断面形式和宽度。

对公交站点位置、停车配套指标、交通组织等提出实施建议。

4. 整治改造内容

对保留、改造、拆除建筑提出分类整治措施。

对道路、河道、绿化等方面提出整治改造措施。

对供水、排水、燃气、供电、通信、环卫等系统提出整治建议。

5. 规划实施对策

确定近期建设重点,落实主要项目的布局,并进行经济测算。

提出规划实施建议。

2、图纸的内容

规划图纸分为必备图纸和可选图纸。

2.1 必备图纸包括:

①村域规划总图:重点表达村域范围内的各类用地界线、用地性质、主要道路交通走向、市政设施站点、市政管线走向等内容。图纸比例为1:3000~1:5000,图幅大小为A0或A1。

②集中居住点用地规划图:按“集中居住点规划用地平衡表”中的用地分类划出居住点各类用地的范围,公共服务设施布点、道路交通设施、市政设施站点等内容。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图幅大小为A1或A2。

③集中居住点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主要表达居住点的整治方式及整治后的形态布局。图纸比例和图幅大小与“集中居住点用地规划图”统一。

2.2 可选图纸包括:

可选图件采用A3或A4图幅,各类图纸均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等,显示出地形、行政界线。图纸所表示的内容与要求应当与说明一致。

⑴区域关系图

图纸反映相邻的新城、新市镇、村庄的名称、位置、行政区划、工业区位置、主要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线等重要交通设施等内容。

⑵村域土地使用现状图

按照“村庄现状及规划用地汇总表”的用地分类划出村庄各类用地的范围,标注现状道路、河流及主要单位的名称。

⑶村域规划结构图

标明村域的规划功能、布局结构,居住点的分布示意。

⑷村域产业规划图

标明村域范围内各类产业用地的空间布局。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审细则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形成有利于激发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的培养机制与资助机制,学校设置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院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外国语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本《上海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包括研究生学习与科研考评部分和综合素质与社会服务考评部分,其中研究生学业与科研考评部分占总评的70%,综合素质及社会服务考评部分

(7)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均无不及格记录。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 5、凡在本学年中受到各类处分及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学院、系、所、中心) 通报批评、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况等,均无资格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已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被发现有上述情况者,撤销奖学金获奖资格,并收回奖学金。 (二)评审机构与程序 1、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行政教育管理人员、 研究生代表为委员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初步评审工作。 2、研究生本人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经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以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内有异议者,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案 1、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 (1)学院参照学校规定的各等级学业奖学金分配比例,并考虑各专业具体情况进行核算,为各专业分配学业奖学金指标。 (2)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第一学年可享受一等(名额不超过30%)和二等(名额不超过70%)学业奖学金,以入学面试成绩为依据。 (3)统考生根据报考志愿、研究生入学国家统考成绩、研究生入学复试成绩、评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2、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 (1)第二学年学术硕士学业奖学金评审主要由课程成绩(50%)、科研成果(30%)、学院学术讲座参与度(20%)确定。一等、二等奖学金申请者各门课程成绩均须达到75分及以上。 (2)第三学年学术硕士学业奖学金评审主要由科研成果(80%)、学院学术讲座参与度(20%)确定。 (3)第二学年专业硕士以课程成绩(40%)、实践成果(40%)、科研成果(10%)、学院学术讲座参与度(10%)为主要考核内容。一等、二等奖学金申请者各门课程成绩均须达到75分及以上。 具体细则见附录。 附录:学习与科研评价指标细则 (一)课程成绩 指所有学习课程平均成绩,由学院审核。 (二)科研成果量化细则

上海市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上海市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试行)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2010年6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1、目的 (4) 2、适用范围 (4) 3、基本要求 (4) 4、规划原则 (4) 5、规划期限 (5) 第二章村庄布点规划 (6) 1、村庄布点规划的制定 (6) 2、规划范围 (6) 3、规划内容 (6) 4、成果要求 (7) 第三章村庄规划内容 (7) 1、村域规划 (7) 2、居住点及集中居住点规划 (8) 3、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流转规划 (9) 第四章村庄规划技术规定 (10) 1、村庄建设用地 (10) 2、村域用地布局 (11) 3、集中居住点的选址 (11) 4、住宅建筑 (12) 5、公共服务设施 (12) 6、产业用地布局 (13) 7、绿化景观及村容村貌规划 (13) 8、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14) 9、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4) 10、河道水系规划 (15) 11、村庄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5) 12、防灾减灾规划 (16)

第五章村庄规划的成果要求 (17) 1、说明的内容 (17) 2、图纸的内容 (20) 3、附件的内容 (21) 第六章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流转规划 (22) 1、规划要求 (22) 2、主要成果 (22) 第七章村庄规划的制定 (24) 1、编制单位 (24) 2、报批(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二条) (24) 3、公示(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 (24) 附件一:村庄类型与面积统计表(示例) (25) 附件二:村庄现状及规划用地汇总表 (26) 附件三:集中居住点规划用地平衡表 (27) 附件四:新村建设与旧村改造规划项目和估算一览表(示例) (28) 附件五:村庄规划村民调查问卷(示例) (30)

镇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镇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背景 1.1.1项目名称:某县某镇群众文化活动中心 1.1.2承办单位:某县某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1.1.3拟建场址:某县某镇棋盘岭原第五陶瓷厂院内 1.1.4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 某镇地处某中部,距县城7公里,交通和自然具有相对优势,是某古老的陶瓷文化发祥地,被誉为某陶瓷工业重镇。石太铁路、石太高速公路、307国道东西横穿;宜沙公路南北沟通,石太高速公路在镇境内有东西双向道理口。石家庄市原火陶瓷有限公司、xx 常青集团、中国吉运集团、某县化工一厂、计划建设的大唐微水电厂、xx丰江达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座落在镇境内。辖南某、北某、xx村、吴家庄、北张村、南横口、北横口、李家庄、张家庄、翟家庄、袁峪、马峪、铺上、庙岩、东山、梅庄、东柏山、西柏山、牛王庙、神堂寨20个行政村,总人口26925人,其中:城镇人口11995人。全镇总面积58.71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25990亩,其中水浇地19393亩。2007年全镇财政收入3200万元。 1.2编制依据 1.建设部1997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深度规定》; 2.国家建设部建质[2003]84号文关于颁布《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版)的通知; 3.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依据资料及关于“某县某镇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思想和使用要求。 4.我国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及定额。 1.3编制原则

1.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规范。 2.积极进行实地考察,充分了解项目现有的设施及用地情况。 3.根据群众文化活动中心设计总平面布置,结合长远发展,合理进行布置,节约用地,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节约能源、节省投资,注重环境保护,注重立面造型,进一步美化环境。 1.4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工作范围 本项目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建设地点选择、总图布置、建筑方案、实施进度计划、投资估算、经济效益及社会评价的基础上完成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1.5 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工作概况 我单位在接受了该项目进行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委托后,组成了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小组,对“某县某镇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此项目基本情况,重点了解了“某县某镇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对目前及以后发展的需求状况以及水、电、暖供应情况,收集了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规划定额等大量资料;根据该工程现状进行了多个方案的比较,并提出了推荐方案,对“某县某镇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建设方案的建设规模及对水、电、暖需求进行了初期设计。重点对某县某镇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工程方案等诸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全面考察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在此基础上完成该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1.6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1.6.1 建设方案 本项目规划拟建三层,框架结构。 1.6.2综合评价结论 新建某县某镇群众文化活动中心,位于某县某县某镇棋盘岭原第五陶瓷厂院内,不占用农田。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可行的。

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方案

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方案 一、背景 切合村子当前的实际情况,村民缺乏学习和获取知识及有用信息的场所和途径,制约 了村级经济、文化的发展。为响应国家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号召,在村里建设 村民文化活动中心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目标 在村里建设一个集文化活动、村民健身、科技培训为一体的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室内 设有图书阅览室、村民娱乐室、社团活动室、多媒体培训室、卫生间等,提高村民思想文 化水平、提高村民文化素质,丰富村民的精神世界。 (二)建设内容 1、图书阅览室 ●建设标准:使用面积为40~50㎡。 ●可设书籍分区:专业类、儿童读物类、政治法律类、经济军事类、教育文化类、语音 文学类、艺术类、历史类、自然科学类、亲子育儿类、家居生活类、小说类、综合类、杂志类等。 ●设置捐赠公益区:号召社会热心人士及相关机构,把社会上的一些闲置书籍,捐赠给 乡村,并有序组织志愿者前往乡村与孩子们交流,改善乡村教育资源匮乏的现状。 ●设置课后辅导区:学生的课后的互帮互助辅导区域,高年级学生帮助低年级学生,学 习成绩好的学生帮助学习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学生之间的自我交流。 ●功能:为村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供便利场地。 ●内部设施: 1.书籍类:

2.物品物质类:

●概念图:(可变换公益区、辅导区) 2、村民娱乐室 ●建设标准:使用面积30~40㎡。 ●分区:象棋区域、围棋区域、麻将区域、扑克区域、饮用水区等。 ●功能:为乡民提供棋牌休闲娱乐的场地。 ●内部设施: ●概念图:(可变换比赛区域)

3、社团活动室 ● 建设标准:使用面积40~50㎡。 ● 功能:为村民提供唱歌、跳舞、绘画的场地。可定期举行兴趣班,提高村民的文化素 养和文化水平,陶冶村民情操。 ● 内部设施: ● 概念图:(可变换多功能空间)

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XX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1.1 编制目的 (2) 1.2 适用范围 (2) 1.3 指导思想 (2) 第二章规划编制要求 (2) 2.1 村庄规划类型 (2) 2.2 村庄规划编制单元 (3) 2.3 规划原则 (3) 2.4 规划依据 (3) 2.5 规划期限 (4) 2.6 公众参与 (4) 第三章村庄规划编制主要内容 (4) 3.1 分类指导 (4) 3.2 主要规划内容 (5) 第四章技术要点 (7) 4.1 村庄用地分类 (7) 4.2 空间管制规划 (8) 4.3 建设用地布局规划 (8) 4.4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8) 4.5 基础设施规划 (9) 4.6 综合整治规划 (10) 4.7 村民建房规划 (11) 4.8 近期建设规划 (11) 第五章成果要求 (11) 5.1 成果要求 (11) 5.2 保护类村庄规划成果要求 (11) 5.3 改善类村庄规划成果要求 (12) 5.4 简易类村庄规划成果要求 (12) 5.5 建房说明书成果要求 (12) 5.6 图纸要求 (12) 第六章附则 (13)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科学指导我省村庄规划编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XX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城市、县城、镇、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村庄规划编制。 1.3指导思想 本导则遵循“分类指导、便于操作”的指导思想,达到提升村庄规划实效性的目的。 第二章规划编制要求 2.1村庄规划类型 根据村庄对规划的需求,将村庄规划分为保护类村庄规划、改善类村庄规划、简易类村庄规划、建房说明书。 2.1.1 保护类村庄规划。主要指中国和省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范要求,编制的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2.1.2 改善类村庄规划:主要指中心村和国家、省相关试点示范村编制的村庄规划。规划包括村庄产业发展、综合整治、建设用地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安排、村民建房等内容。其中,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美丽宜居村庄、美丽乡村等对规划有空间要求的试点示范村,还应按要求增加相关规划内容。 2.1.3 建房说明书:主要指村庄建设活动量较少的村,只需编制引导和规范村民建房的简要说明。 2.1.4 简易类村庄规划: 主要指上述3种情况以外的村,根据规划需要编

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

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上海市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聘任制,坚持总量控制、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严格考核、聘约管理的原则。 第二条在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中,强化岗位意识,严格掌握聘任条件,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第三条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坚持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目标相结合,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0〕68号),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总编制数和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总数内设置岗位。 第五条学校在教师、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档案、新闻出版、医疗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系列设置专业技术岗位。 第六条岗位设置坚持总量控制、重点扶持、合理优化和动态平衡原则。 第七条学校根据岗位设置与人员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各学院(部门)岗位数,并根据学院(部门)的发展变化情况,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第三章聘任条件 第八条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对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员,或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弄虚作假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学校不聘任其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职务。 三、应聘人员应履行《上海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试行)》(上大内〔2003〕64号)规定的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的近五年考核合格。申报应聘的岗位必须有空缺岗位。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具体要求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文化活动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项目名称 (1) 1.2建设单位及项目法人 (1) 1.3拟建项目概况 (1) 1.4研究依据、原则和范围 (2) 1.5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3) 1.6社会效益 (3) 1.7研究结论及建议 (4) 第二章项目提出及必要性 (5) 2.1********市工业园区发展情况 (5)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6) 第三章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7) 3.1建设规模 (7) 3.2建设内容 (7) 第四章建设条件和项目选址 (8) 4.1建设条件 (8) 4.2项目选址方案 (12) 4.3建设场址条件 (13) 4.4项目其它建设条件 (13) 第五章工程项目建设方案 (15) 5.1规划规划原则及依据 (15) 5.2项目平面布臵 (16) 5.3土建工程 (17) 5.4给排水及消防 (17) 5.5环保与节能设计 (20) 5.6供配电及弱电 (20)

5.7绿化 (24) 第六章环境保护 (25) 6.1主要环境影响 (25) 6.2环境保护 (26) 6.3项目建设期间对环境的影响及措施 (26) 6.4三废治理方案 (27) 第七章建筑节能 (28) 7.1设计依据 (28) 7.2建筑围护结构节能 (28) 7.3给排水节能 (31) 7.4电气节能 (31) 第八章项目组织管理与人力资源配臵 (32) 8.1项目组织管理 (32) 8.2人力资源配臵 (32) 第九章安全运行与劳动保护 (34) 9.1编制依据 (34) 9.2劳动安全 (34) 第十章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与质量保证体系 (37) 10.1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37) 10.2项目建设质量保证体系 (38) 第十一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40) 11.1估算范围 (40) 11.2估算依据 (40) 11.3编制方法 (40) 11.4投资估算 (41) 11.5资金筹措 (42)

《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法规名称】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颁布部门】河北省建设厅【发文字号】冀建村[2006]425号【颁布时间】2006-09-11【实施时间】2006-09-11【效力属性】有效【法规编号】282055 什么是编号?【正文】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 各市规划局、建设局,扩权县(市)规划局、建设局: 为指导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我厅制定了《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 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创建文明生态村的总体部署,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河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村庄,编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应遵循本导则。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三条村庄规划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基本目标,立足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环境“脏、乱、差”;保护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防止自然灾害、注重村庄安全;一切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分步实施,防止大拆大建。 第四条编制村庄规划,应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建制镇(乡)总体规划为依据,采用符合规划要求的勘察资料和地形图。 村庄规划远期到2020年,近期一般为3-5年,并与建制镇(乡)总体规划期限相协调。 第二章村庄规划组织与审批 第五条村庄规划应以行政村为单位,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村委会应指定人员参与村庄规划编制过程,并协助做好规划相关工作。

文化活动中心设计

区文化活动中心设计 一、项目名称:文化活动中心建筑设计 二、建设地点:中国某市 三、项目概述 中国某市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在该市文化一条街的改造中拟建文化活动中心一座,为市民提供丰富的文化生活。建筑面积为6000M2。 四、用地概况 项目位于该市文化街与平安干道交叉口的东北地块,地段北侧为居住建筑,东侧为办公建筑。用地内有两棵古树须保留,该地段地势平坦。 五、规划设计要求 1.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建筑覆盖率:不得大于40%。 (2)建筑高度:以二层为主,高度不大于9m,局部可以为三层,高度不大于12m。 2.规划建筑退让东侧用地边界不得小于7m,退让南侧道路红线不得小于15m,退让西侧道路红线不得小于12m,退让北侧用地边界不得小于7m,并且距北侧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必须大于1:1.2。以上退让要求均包括规划建筑的底层踏步和悬挑部分的水平投影。 3.合理布置绿地、人流集散广场和地面临时停车场以及回车场地,在用地的西南角应留出不少于800m2的绿地。 4.规划设计应做好交通组织设汁,减少对校园交通的干扰。机动车出入口应设置在用地西侧北端,并距道路交叉口不得小于30m。 5.配建停车位控制指标: 机动车泊位:不少于2辆/1000平方米; 自行车泊位:不少于50辆/1000平方米(不宜停在南、西干道口旁)。 六、建筑组成及设计要求 1.活动用房2360M2 (1)排练中心600 M2 1) 大排练厅240平方米(另附男女更衣2X16m); 2) 中排练厅160 M2 (另附男女更衣2X12 m): 3) 小排练厅100 M2 (另附更衣12平方米); 4) 储藏问32 M2。 (2)演出中心800平方米(含观众厅300座,0.8平方米/座,舞台、后台、门 厅、休息厅等); (3)音乐茶座200平方米(含服务问、小卖部): (4)展览中心600平方米(含展具储藏20平方米); 2.专业工作用房1120平方米 (1)文艺工作室100平方米; (2)美术工作室100平方米; (3)书法工作室100平方米; (4)文学工作室50平方米; (5)摄影工作室50平方米; (6)音乐工作室100平方米; (7)舞蹈工作室120平方米:

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继续教育答案及作业(整理版)

3. 知情同意包括过程和文件两部分。 (填空 ) 142 一、填空题 1、1975年,澳大利亚哲学家彼得?辛格撰写的《动物解放》一书,用大量残酷的动物实验案例展示了受试动物所遭受的巨大痛苦。 228 2、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大学教授一年必须有9个月时间为学校效力。 176 3、对研究参与者的风险评估包括伤害、隐私、保密和研究方法的设计。 4、工程师作为一种专业角色有其角色—责任,它又可分为义务—责任和过失—责任。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12月10日。 310 6、科技的专业目标大致分为知识性目标和应用性目标。 87 7、科学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开放性的累积活动,新的科学发展是对旧有知识传统的继承、发展和超越。 49 8、科学精神气质中的公有性原则要求科学家公开科研成果,即科学家只拥有科研成果的优先权,而不享有占有权。 57 9、科学研究的基本伦理原则可分为预防的基本伦理原则和倡导的基本伦理原则。 104 10、科学研究的基本伦理原则可分为尊重与无害基本伦理原则和客观性与公共福祉优先基本伦理原则。 11、科学哲学家库恩将科学发展划分为常规时期和革命时期。 49 12、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制度包括调查方式、调查机构和调查程序。 13、科研不端行为与科学道德学风问题处理的责任主体有申请者、评议评审者、研究者、项目依托单位、项目推荐者。 14、美国的实验动物立法有《动物福利法》、《实验动物饲养与管理指南》、《人道主义饲养和使用实验动物的公共卫生服务方针》等。 235 15、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伦理原则中,尊重个人包含的道德信条有:一是个人享有自治权,二是保护丧失自治力的人。141 16、涉及人类受试者的研究伦理原则包括尊重原则、风险(伤害)最小化原则、有利原则和公正原则。212 17、现代学术研究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18、选题的内涵不只包括一个简单的范围和一般性的问题,还应包括立意和主题。 19、学术评价的标准,包括分类评价、注重质量与合理量化、保护学术自由。 20、学术评价的一般规则包括时间空间双重制约、程序正义原则和匿名与公开相结合的原则。 283 21、学术评价的一般规则中,单向匿名式评价,有利于专家独立思考、独立判断,维护学术评价的独立性。 22、学术研究是指在实证精神和理性精神指引下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探索、求知,以获得新的知识、理论以及对新知识、新理论应用的行为。 13 23、研究中的错误大致分为故意的错误和无意的错误两类。88 25、引用未成文的口语实录包括口头演讲、课堂教学实录和采访记录。244 26、有些机构界定了科研不端行为的三项主罪是伪造、捏造和剽窃。 111 27、在过去的一个世纪中,科学从“小科学”和“学院科学”嬗变为(大科学)和(后学院科学)。 117 28、在数据的收集中,应该做到保证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180 29、在中国哲学思想中,“道德”一词可追溯到老子的《道德经》。 124 31、只有符合作者或成果完成人身份要求者才享有署名权。 254 二、单选题 1、“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自(论语)。 2、“引用”是在自己本身有著作的前提下,基于参证、注释和(评论)的目的,在自己著作中适当使用他人著作的某一部分。248 3、《法哲学》一书的作者是(黑格尔)。 13 4、爱因斯坦讲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上帝是微妙的,但不故意捉弄人。”他所说的上帝指(自然规律)。

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VILLAGE PLANNING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05

目次 1 总则 (1) 1.1 关于本导则 (1) 1.2 关于村庄规划 (1) 2 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 (3) 2.1 主要任务 (3) 2.2 现状调查要求 (3) 2.3 规划内容 (4) 2.4 成果要求 (5) 3 村庄规划 (7) 3.1 主要任务 (7) 3.2 现状调查要求 (7) 3.3 用地分类 (8) 3.4 规划内容 (10) 3.5 成果要求 (16) 附表1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 (18) 附录1 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说明的主要内容 (19) 附录2 村庄规划说明的主要内容 (21) 本导则用词说明 (23)

1 总则 1.1 关于本导则 1.1.1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两美”浙江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立适应我省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科学指导村庄规划编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导则。 1.1.2 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管辖范围内的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包括建制镇、乡的村庄布点规划和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村庄规划的编制。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1.3 本导则遵循“完善体系、突出重点,增强实用、分类指导,简洁易行、便于操作”的指导思想,完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重点把握村庄规划的基础性内容;增强村庄规划的实用性,针对不同特点的村庄编制相应内容和深度的规划;充分考虑对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意义,保证村庄规划编制的操作性。 1.1.4依据本导则编制的村庄规划为法定规划。 1.1.5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1.1.6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1.2 关于村庄规划 1.2.1 村庄规划编制体系包括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村庄设计、村居设计四个部分,本导则重点阐述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规划。 1、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市域总体规划,以镇(乡)域行政范围为单元进行编制,可作为镇总体规划和乡规划的组成部分,也可以单独编制。小城市试点镇、中心镇、重点镇等宜单独编制乡镇域村庄布点规划。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重点对镇(乡)域内的村庄进行综合布局与规划协调,并统筹安排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上海大学管理学院学术期刊认定标准(讨论稿)

上海大学管理学院学术期刊认定标准 (讨论稿) 在2012年教育部发展中心学科评估中,上海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点一级学科及工商管理硕士点一级学科的排名均有不同程度下滑。为了加快提升学科建设水平,从重数量向重质量逐步转变,鼓励教师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在原有期刊分级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 新的标准主要借鉴国际上通行的“UTD-24国际顶级管理类期刊列表”、“FT-45国际顶级经济管理类期刊列表”、以及国内著名商学院认定的“管理类国际期刊A-B-C分级表”。具体列表详见附录。

附录1:AI级期刊 1.Nature 2.Science 3.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 4.Academy of Management Perspectives 5.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6.Accounting, Organizations and Society 7.Accounting Review 8.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 9.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0.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 11.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 12.Econometrica 13.Entrepreneurship Theory and Practice 14.Harvard Business Review 15.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https://www.360docs.net/doc/0d1258563.html,rmation Systems Research 17.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18.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19.Journal of Applied Psychology 20.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 21.Journal of Business Venturing 22.Journal of Consumer Psychology 23.Journal of Consumer Research 24.Journal of Finance 25.Journal of Financial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 26.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27.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 28.Journal of Management Studies

山东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山东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试行) 山东省建设厅 二○○六年六月

前言 本导则主要为指导山东省内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而制定。 根据建设部要求,贯彻落实国家《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由山东省建设厅村镇处和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完成本导则。 本导则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经过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贯彻国家有关村庄建设规划的政策,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对山东省内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等方面作了规定,并广泛征求了全省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确定。 本导则由山东省建设厅负责管理和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反馈给山东省建设厅村镇处。

目录 1、总则 (1) 1.1 规划目的 (1) 1.2 适用范围 (1) 1.3 规划依据 (1) 1.4 规划原则 (1) 1.5 规划任务 (2) 1.6 规划编制与审批 (2) 1.7 规划期限 (2) 2、村庄建设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3) 2.1 村庄用地分类 (3) 2.2 宅基地标准 (3) 2.3 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3) 2.4、建设用地构成比例 (3) 3、村庄分类 (3) 3.1 村庄规划分类 (4) 3.2 改建、扩建型村庄规划 (4) 3.3 新建型村庄规划 (5) 3.4 村庄撤并 (5) 4、村庄建设用地布局 (5) 4.1 村庄建设用地选择 (5) 4.2 规划布局原则 (6) 4.3 规划布局类型 (6) 5、住宅 (6) 5.1 住宅建设标准 (6) 5.2 住宅设计原则 (7) 5.3 住宅平面设计 (7) 5.4 住宅立面设计 (7) 6、公共设施 (7) 6.1 公共设施分类 (7) 6.2 公共设施的配置原则 (8) 6.3 公共设施的布局 (8) 6.4 公共设施的配置标准 (8) 7、生产建筑 (9) 7.1 农业生产设施用地 (9)

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澄江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简介 澄江镇位于寻乌县北部30公里处,处于两省(福建、江西)三县(会昌县、寻乌县、武平县)交界,辖区总面积191平方公里,14个行政村、181个自然村,人口3.2万余人,1.8万亩耕地。 澄江镇由于人多地少,果树种植又有一定的时令季节性,致使各村群众一年中有一定的时间有一定的人员在家闲居。由于村民文化生活十分单调,科技知识匮乏,不仅严重制约村级产业发展增效,成为农民增收的颈瓶,同时还造成赌博、迷信等活动在农村难以杜绝,群众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渴求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今天,丰富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已经不仅仅是为了打发农闲时光,已经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利用农闲为自己充电,提高科技文化水平,利用科技发家致富的一种手段。由于澄江镇各村除农家书屋外暂时农民还没有学习和获取知识及有用信息的场所和途径,制约了我镇村级经济、文化的发展。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谐社会建设,在各村建设一个文化活动中心是十分及时和必要的。 今年初,中央文明办提出了在赣州试行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国务院关于支持苏区振兴《若干意见》也对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建议和要求,基层文化建设已经逐步纳入国家有关社会协调发展的总体战略,使基层文化建设在被赋予新的历史使命,同时,也获得了新的社会支点、发展动力和经济支持。

因此我镇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在全镇14个行政村,每村建有一个集文化活动、农民健身、科技培训为一体的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室内设有图书阅览、电视机、VCD、乒乓球室及电脑、照像机等设备,规划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 该项目的实施,是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根本,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增进农村乡风文明,能逐步缩小城乡文化差距,使农民群众能比较方便地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对建设繁荣、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该项目总体投资为420万元,其中活动室建设资金280万元,其他配套设施投资为140万元。整个项目将分步实施,计划在“十二五”期间,每年投资120万元,兴建4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5 年内完成14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 为切实加强全镇村级文化阵地建设,丰富村民业余文化生活,我镇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申报此项目。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是村级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具体情况,本着因地制宜原则,文化室建设项目确实可行,恳请上级有关部门对本项目建设资金筹措予以大力支持,促使这一建设项目早日付诸实施。

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方案

红岗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方案 文化活动中心是我区群众文化工作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开展文化工作的基本阵地,长期以来在活跃区内文化生活,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解决我区文化活动中心无房和面积不达标问题,改善我区公共文化服务条件,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要按照“四个结合”和“二个统一”的要求组织实施。“四个结合”即与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相结合,与红岗区建设规划相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相结合,与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及体育健身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等建设工程相结合。“二个统一”内容和形式相统一。 二、建设要求 (一)选址要求。文化活动中心是公益性文化设施,选址综合考虑方便群众就近、经常性参与以及交通便利等因素,文化活动中心设在五个街道或社区。 (二)面积标准。根据各街道(社区)的实际情况因地

制宜,结合实际确定面积,本方案所确定的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规模应不低于200平方米。经济状况比较好、人口较多的街道(社区)可根据有资金的情况适当扩大面积。 (三)功能布局。文化活动中心基本功能空间要求做到室内与室外相结合。 室内基本功能空间应当包括: 1.多功能活动厅:主要用于开展小型演出、文艺排练、游艺等活动。 2.书刊阅览室:主要用于图书、报刊的借阅。 3.培训教室:主要用于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和农村实用科技知识培训。 4.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可以作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微机室。 5.管理用房:文化活动中心工作人员用房。 室外基本功能空间(文化活动广场)应当包括:篮球场、健身场地、露天舞台等配套设施,占地面积1500~2000平方米。文化活动中心室外部分属指导性和规划性标准,可利用辖区内原有的活动场地。 (四)基本设备配置标准。影视灯光音响设备、书刊资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乐器、体育活动健身器材等。 三、管理模式

员工活动中心方案

员工活动中心方案 创建目的: 发展特色企业文化活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更好的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项目规划: 文化娱乐活动室的建设将本着节俭的原则,尽量利用公司现有的资源,将普管层饭堂旁边空间改建而成,功能分为5大块,分别为阅览室、棋牌室、乒乓球运动区,文化墙,多功能区,电脑培训室。具体规划方案如下(该方案包括中心布置方案和中心装修方案): 工程蓝图

一.阅览区 配置报刊架2个,保留近一个月的各类报纸. 配置书架3个(也可沿墙打造书架3组),摆放图书200-300本,提供图书借阅服务(书籍种类可定期更换)。 二、棋牌区 1. 配备小方桌4张、方凳8把,供下棋者使用. 2. 配备象棋、围棋、军棋等各四副。 三、乒乓球运动区 1.配备可拆卸乒乓球桌一张,球拍4副,(当活动中心有大型活动时,可拆卸乒乓球桌,作为物品收纳区使用) 三、文化墙 1.做成宣传栏形式,张贴公司相关荣誉证书,好人好事通告,公司文化宣传告示等。 四,多功能区 1.配备2M条桌10张,圆凳40张。 1.可作为会议与员工培训场所; 2.可作为举办大型文艺活动场所(如唱歌比赛,踢键子比赛,跳舞等) 五、电脑培训室 1.逐步将公司部分办公电脑淘汰,放置该区,作为员工培训使用。 2..对于有兴趣学习电脑的员工,进行相关电脑培训。 3..规划出一台电脑用作图书及活动中心财产管理。

装修方案 本着节俭的原则,充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作以下方案: 一. 屋顶 1.本区域为铁皮房区域,铁皮屋顶有破损区须修补,该加固的须加 固.另,考虑夏天火热,需加装隔热材料。 2.靠鼎丰侧铁皮未遮盖至围墙,需做延长。 3.考虑美观,需吊顶(建议用白石膏),吊顶面积约112平方米。 4.安装8盏顶灯,各自控制,6部风扇。 二、四周围墙(靠厂区侧为A墙,靠鼎丰侧为B墙,靠马路侧为C墙,靠普管层饭堂为D墙) 1.A,B墙均为半墙,上半部分需密封。(面积均为32平方米) 2.A墙考虑利用公司资源,做铁架,镶较厚的PVC板进行密封。 3.B墙同A墙做成可以推拉的(夏天时可打开通风), 4.C墙做成砖墙(考虑到防水与安全,面积约为22平方米) 5.D墙做成砖墙(因隔壁为饭堂,考虑防水,面积约为22平方米) 6.电脑培训室另一侧做成铁皮墙并开一门。(面积约为22平方米)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 (试行) (2005年1月24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展和繁荣我校教学和科学研究事业,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复旦大学教书育人的决定》,特制定《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规范)。 第二条高等学校是人才培养和学术创新的重要基地,规范我校教学、科研工作人员的学术行为,加强学风建设和提高职业道德修养,保障学术自由,促进学术交流、学术积累与学术创新,在复旦大学倡导并形成保护知识产权、依法治校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本规范旨在倡导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学风严谨的优良风气,发扬学术民主,鼓励学术创新;引导教师正确对待学术研究中的名和利;反对在科学研究中沽名钓誉、弄虚作假。 第四条复旦大学所有从事教学、科研和其他有关工作的人员及研究生应共同遵守本规范。 二、基本学术规范 第五条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术规范: (一)在学术活动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 (二)学术研究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遵循学术界关于引证的公认的准则。在作品中引用他人的成果,必须注明出处;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 (三)合作作品应按照当事人对科学研究成果所作贡献大小并根据本人自愿原则依次顺序署名,或遵从学科署名惯例或作者共同的约定。任何合作作品在发表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所有署名人均应对作品承担相应责任,作品主持人应对作品负主要责任。 (四)在对自己或他人的作品进行介绍、评价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 (五)认真维护学术评价的客观公正。正确行使学术评价权力,公正发表评审意见是评审专家的职责。在参与各种推荐、评审、论证、鉴定、答辩和评奖等活动中,要坚持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坚持按章办事,不徇私情,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和干扰。

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试行)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二〇一九年八月 目录 1总则- 1 - 1.1地位作用- 1 - 1.2适用范围- 1 - 1.3制定依据- 1 - 1.4规划原则- 3 - 1.5规划期限- 4 - 1.6编制单元- 4 - 1.7工作底图- 4 - 2工作流程- 4 - 2.1现状调查- 4 - 2.2规划编制- 5 - 2.3批前公示- 6 - - -

2.4审查报批- 6 - 2.5批后公告- 6 - 2.6成果备案- 6 - 3规划内容- 6 - 3.1分类指导- 6 - 3.1.1村庄类型- 7 - 3.1.2内容要求- 8 - 3.2发展分析与定位- 8 - 3.3生态保护与修复- 9 - 3.4农田保护与土地整治- 9 - 3.5产业发展与布局- 10 - 3.6道路交通- 11 - 3.7基础设施- 12 - 3.8公共服务设施- 13 - 3.9农房建设- 16 - 3.10绿化景观- 18 - 3.11历史文化保护- 19 - 3.12防灾减灾- 19 - 4规划成果- 20 - - -

4.1文本- 20 - 4.2图件- 21 - 4.3数据库- 21 - 5规划实施- 22 - 附录1:规划控制指标表- 22 - 附录2: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23 - 附录3:近期建设项目表- 24 - 附录4:村庄规划管制规则样式- 25 - - -

1总则 1.1地位作用 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编制的“多规合一”的实用性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1.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山东省行政区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村庄和农村新型社区规划编制工作。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渡期内,在市县中心城区、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村庄和农村新型社区规划编制,参照本导则执行。 1.3制定依据 1.3.1法律法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

中心村规划编制导则

中心村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中心村村庄规划组织 (3) 第三章中心村村庄规划编制要点 (3) 第四章中心村村庄规划编制的主要容 (5) 第五章中心村村庄规划编制成果要求 (8) 第六章附则 (12) 附表一:规划公共建筑项目配置表 (13) 附表二:用地分类及图例表 (14) 附表三:村民规划意愿调查表 (15) 附表四:基础资料列表 (15) 附表五:主要技术指标一览表 (16) 附表六:村庄用地平衡表 (16) 附录一:名词解释 (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进一步落实《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建设中心村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10]97号)、《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心镇中心村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村发[2010]126号)等省、市文件精神,加强对我市中心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市域围、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围外的中心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围中心村的规划按城镇规划的要求进行编制。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各类资源保护围及其它有特殊要求区域的中心村村庄规划编制,应同时符合相应有关法律法规、规规定及规划要求。 第三条中心村村庄规划的编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促进城乡统筹为目标,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的要求,着力引导农村产业和农村人口向中心村转移,吸引农民向中心村相对集中居住,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中心村重点配置。 第四条中心村村庄规划编制应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中心村村庄规划要避免“就村论村”,必须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着眼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统筹考虑村庄的功能、数量和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可持续发展。中心村村庄规划要体现发展经济、集聚集约、保护生态的要求。坚持新增建设用地和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结合,坚持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并举,人居环境优化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力争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3、体现特色。中心村村庄规划要避免“千村一面”。既要体现要素集聚、功能完善的一般要求和中心村的一般特征,更要体现特色要求。不仅要考虑历史文化的传承保护,还要考虑各自的产业发展特色和平原、山区、湖岛等不同地形地貌的自然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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