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制度改革之必然性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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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建设工程监理的变革思路与现状

当前建设工程监理的变革思路与现状

浅析当前建设工程监理的变革思路与现状[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我国建设市场的进一步改革与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必将推动我国工程建设事业向高水平、高效益方向发展。

文章针对当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变革的思路、转型的必然性进行了探讨研究。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变革思路现状中图分类号:f407.899 文献标识码:f 文章编号:1009-914x(2012)26-0174-011 当前我国工程监理制度的现状由于我国传统的项目管理体制与国际项目管理“业主-工程师- 承包商”模式不同,行业管理不统一,行业分段专业资质认证注册制度,以及监理单位不参与或很少参与项目建设前期阶段和项目建设准备阶段,全过程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缺乏等原因,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缺乏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统一协调与管理,监理制度尚不完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1 实施及环境方面1)项目管理法定机制尚未建立,建设监理市场运机制不够健全。

2)工程监理企业取费低,责任大。

3)监理费用由业主单方支付,监理单位在工程实施、合同管理、索赔等工作中难以保证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了自保往往偏向业主,有失公正性。

4)监理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缺乏对业主违规行为的有效制约。

造成当前工程项目中,存在业主在项目建设中不执行法定的项目建设程序。

5)在管理机制上,业主、监理、承包商之间缺乏完善有效的相互制约。

2??工程监理行业的变革转型的必然性2.1变革的理论依据所谓竞争优势理论,是指一个企业在某行业(或市场)中采取创造经济价值的行动而很少有与其竞争的其他企业采取类似的行动,这一企业就获得了竞争优势。

如果一个企业在一个行业(或市场)中竞争的理论与该行业或市场的经济过程一致,而且很少有企业能够分享这一理论或具备完全实施这一理论的能力,该企业将获得竞争优势。

如果有很多企业能够理解这同一理论并有能力实施这一理论时,企业将获得竞争对等。

而如果一个企业在一行业(或市场)上如何成功竞争的理论与该行业或市场实际经历的经济过程不一致时,这个企业就获得了竞争劣势。

工程监理制度的重要性

工程监理制度的重要性

工程监理制度的重要性一、引言工程监理制度是指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由监理单位或者第三方监理服务机构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工程监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旨在确保工程施工过程的合规性和质量可控性,保障工程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性。

本文将从工程监理制度的重要性、建立目的、工作内容和实际应用中的作用等方面展开阐述。

二、工程监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工程质量。

工程监理制度能够通过监督和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施工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提高工程质量和可靠性。

2. 优化工程管理。

工程监理制度规范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的职责分工及合作方式,确保各方按照指定流程和程序进行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进度和效率。

3. 降低工程风险。

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全程监督和管理,工程监理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中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降低工程发生意外事故和质量事故的风险。

4. 保障投资回报。

工程监理制度能够帮助建设单位有效控制工程成本和预算,避免因施工中的纠纷和问题导致工程预算超支和工期延误,最大程度保障投资回报。

5. 增强监理能力。

建立健全的工程监理制度,能够培养和强化监理单位的核心能力和竞争力,提高监理单位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6. 提高施工单位的责任意识。

工程监理制度规定了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帮助施工单位养成良好的施工行为和管理习惯,提高其责任意识和自律性。

7. 促进工程标准化和规范化。

工程监理制度要求工程施工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提高工程施工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增强工程施工的可控性和可持续性。

以上是工程监理制度的重要性的主要方面,下面将详细介绍工程监理制度的建立目的、工作内容和实际应用中的作用。

三、工程监理制度的建立目的1. 规范管理。

通过建立工程监理制度,规范和管理工程监理活动的全部过程,明确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分工和配合机制,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监理制度变革分析

工程监理制度变革分析

工程监理制度变革分析一、现状分析工程监理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现有的工程监理制度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其中主要表现为:1.监理权责不明确:目前工程监理制度中,监理人员的权责较为模糊,容易引发监理人员和其他参与方之间的职责纠纷,影响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2.监理机构相对独立性不强:有些监理机构存在与建设单位和承包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导致监理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受到损害,监理效果不佳。

3.监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当前监理人员市场竞争激烈,为了降低成本,有些监理公司在用人标准和培训上存在问题,导致一些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不够。

4.监理流程繁琐:目前的监理流程通常较为繁琐,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影响了工程的进度和效率。

5.监理数据管理不规范:监理工作涉及大量数据的采集和管理,但目前的监理数据管理体系不够健全,存在数据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

以上问题表明,现有的工程监理制度亟需改革和完善,以适应当前建设发展的需求。

二、变革方向1.监理规范化:建立完善的监理规范,明确监理人员的权责,并建立监理人员的准入标准和培训制度,提升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2.监理独立性:加强监理机构的独立性,建立独立的监理机构,确保监理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3.监理流程简化:优化监理流程,简化监理手续和流程,提高工程的监理效率和质量。

4.监理数据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理数据管理体系,完善监理数据采集和管理流程,确保监理数据的及时、准确和可靠。

5.监理技术创新:推动监理技术的创新,引入先进的监理技术和装备,提高监理效率和质量。

以上是工程监理制度变革的主要方向,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确保变革顺利进行。

三、变革策略1.政策法规支持: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监理制度的改革方向和目标,为工程监理制度变革提供政策支持。

2.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监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和效果。

工程建设监理的必要性

工程建设监理的必要性

工程建设监理的必要性工程建设监理是指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质量、进度以及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对于任何一项工程项目来说,工程建设监理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提高工程安全的必要手段,也是维护投资者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工具。

下面将从多个方面分析工程建设监理的必要性。

工程建设监理是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保障。

只有具备了高质量的工程建设过程,才能确保工程的安全、稳定、长久使用。

而工程监理的职责就在于对工程建设中的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在工程施工中,监理可以对施工方的工作流程、施工质量进行持续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质量问题,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相关标准,从而保障工程质量。

工程建设监理有助于控制工程成本,确保工程的经济效益。

在实际工程建设中,成本通常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而施工中的违规行为或质量问题往往会导致工程成本的增加。

通过工程建设监理的全程监督和管理,可以有效避免施工中出现多余的浪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项支出都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检查,减少因违规或质量问题造成的额外成本支出,从而控制工程成本,确保工程的经济效益。

工程建设监理还有助于提高工程的安全性。

工程建设过程中,尤其是在大型或复杂的工程项目中,安全问题往往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通过工程建设监理的全程监督和管理,可以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措施进行有效的审核和监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环境,提高工程的安全性。

监理还可以对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从而确保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不会发生安全事故。

工程建设监理对于维护投资者和业主的权益,以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可以对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方案、合同履行、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督和核查,确保施工方依法依规履行合同,并保障投资者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思考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思考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思考随着建设工程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是指在施工现场对建设工程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督检查与管理,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的顺利完成。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有效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加强安全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保障工程造价优惠!下面,我将就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重要性、建立与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及具体实施监理制度的措施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一、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重要性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以及合法合规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1.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加强对施工工艺、施工材料、施工质量以及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施工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通过监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从而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建设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最终保障工程质量。

2.加强安全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常面临着各种安全隐患和风险,如高空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安全等。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通过监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减少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3.规范施工行为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规范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行为,确保他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监理单位可以对施工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监理制度的实施,可以规范施工行为,提高工程建设的规范化水平。

4.保障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加强对工程投资的管理和控制,避免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浪费和挥霍现象。

监理单位可以对工程造价进行监督和审查,确保工程建设的投资合理、科学。

通过监理制度的实施,可以保障工程造价,避免投资的浪费和挥霍。

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发展与改革的几点思考

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发展与改革的几点思考

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发展与改革的几点思考摘要:我国工程建设监理伴随FIDIC条款的引入应运而生,已经成为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社会化、专业化的重要技术力量。

对我国工程建设监理过去2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的许多问题进行了思考;对监理在新的历史发展机遇期如何改革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工程建设;建设监理;改革思考中图分类号:TU712.2文献标识码:A1导言回顾我国工程建设监理20余年的发展历程,许许多多成功的经验值得总结,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惑和制约同样值得思考。

2对工程建设监理发展历程的思考2.1FIDIC条款的引入和应用20世纪80年代中期为了满足世行贷款项目的需要,我国引入了FIDIC条款,对我国建设体制产生了深远影响。

最典型的体现就是原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行了与FIDIC框架一致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FIDIC条款用来处理项目业主、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材料配件和设备供应及监理工程师等之间的关系。

这个条款强调的是“工程师”在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灵魂地位和作用。

条款事先确定的规则有利于各方权利主体相互制衡,同时也能大大降低建设成本,提高建设质量,从而取得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进而从根本上遏制建筑行业乃至社会腐败的发生。

FIDIC条款由于具有条款严密、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强、工程建设各方(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风险责任明确、权利义务公平等特点,逐步为我国所接受和使用。

但是非常遗憾的是,在使用过程中我国根据具体情况对监理工程师的职权进行了调整。

首先,我国的法律机制存在一定差距。

FIDIC制定了工程招标投标程序。

这些内容并不针对特定的法律制度,具有明显的自由经济色彩,很少涉及政府干预工程。

但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方面,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规定,“工程师”在这方面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其次,FIDIC合同提倡对“工程师”进行充分授权,让其“独立公正地”工作。

目前,我国建设单位对“工程师”的信任不够充分,对“工程师”往往授权不足,多方掣肘,使得FIDIC合同条款的特色难以发挥。

工程监理制度

工程监理制度

工程监理制度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监理机构或监理人员,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管理的制度。

工程监理制度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工程监理制度的定义、必要性、存在问题及改革方向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工程监理制度的定义工程监理制度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监理机构或监理人员,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管理的制度。

工程监理制度旨在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二、工程监理制度的必要性1. 提高工程质量:工程监理制度可以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从而提高工程质量,避免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2.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程监理制度可以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严格把控,确保工程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促进经济发展:工程监理制度可以有效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成本,确保工程进度,提高投资效益,从而促进经济发展。

4. 规范工程建设市场:工程监理制度可以对工程建设市场进行有效监管,规范建设行为,维护公平竞争,提高市场秩序。

5. 加强政府监管:工程监理制度可以加强政府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管力度,提高政府监管效果,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工程监理制度存在的问题1. 监理市场混乱:部分监理机构资质不足,监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监理效果不理想。

2. 监理职责不清: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职责划分不明确,导致监理工作难以开展。

3. 监理制度不完善:现行监理制度在法规、标准和程序等方面存在不足,不利于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4. 监理费用不足:部分建设单位对监理费用的投入不足,导致监理工作缺乏足够的经费支持。

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发展与改革的几点思考

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发展与改革的几点思考

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发展与改革的几点思考摘要: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带动了建筑行业的进步,在建筑行业中工程建设监理与发展历经改革逐渐完善,为推动建筑行业和领域的进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国的工程建设建立从1988年开始,经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现实问题。

因此,针对工程建设监理的改革进行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发展与改革;思考引言:进入新时代以来各个行业迅猛发展,对于各个行业也进行了完善,以适应社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在建筑行业领域中,工程建设监理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从1998年到1993年,是工程建设监理的试点阶段;从1993年到1998年,是我国建设监理的发展阶段;1998年至今,我国的工程建设建立得到了长足发展,更好的适应了行业的需要。

但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才能更好的制定完善策略促进工程监理的发展与改革。

一、工程建设监理相关概述(一)工程监理概念工程建设监理是监理单位接受工程单位的委托,同时,监理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法人资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有关文献签订合同,根据所签订的合同在建筑施工期间对工程的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管理。

这些监督与管理的内容包括工程材料、工程建设质量、建设投资以及工程建设进度等。

通过对工程监理的概念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工程监理的主要特点是具有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平性等。

(二)工程建设监理发展中遇到的问题1.当前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还处于长期发展的阶段,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以及服务水平但各个环节均需要进一步完善,还难以满足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

2.当前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国的工程监理建设相关制度以及规定主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渐进行“本土化”,但结合我国的国情依然存在一系列值得完善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内容形式过于简单、主题结构不够明确以及层次不够深入等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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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制度改革之必然性探讨徐欣,丁海波(上海同建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201899 E-mail:xuxin771017@)摘要:“放开监理服务价格、缩小强制监理范围”监理制度改革方案,引发了监理行业强烈反响。

业内企业向行业协会提出各种理由反对前述改革方案。

为消除企业忧虑,树立对政策扶植作用的正确认识,结合我国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以监理制度的创立、成长、发展瓶颈、行业中权力寻租、监理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等事实为依据,论证了反对理由的不合理性。

阐明了废除政府管制,回归市场竞争的工程建设监理制度改革之必然性。

并且提出以“成本价约束、行业协会再监理、强制监理的豁免改革、监理混业经营、建筑工程质量责任险”等一系列改革建议,预防改革风险,应对市场变化。

主题词:监理制度改革强制监理的豁免成本价约束再监理建筑工程质量责任险A study of the inevitability of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supervision reformXU xin, DING Hai-bo(Shanghai TJ Project Management & Consultation co.,Ltd, shanghai 201620,China)Abstract: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reform plan of releasing supervision services price and narrowing the mandatory supervision scope raised a strong reaction in the supervision field. Many related enterprises rejected the reform for a variety of reasons. In order to eliminate the enterprises’ worries and establish a correct understanding about the reform, this paper discussed the irrationality of the bined with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hina's construction market, based on the facts of the creation, growth, development bottleneck, status of the supervision system, the inevitability of abolishing government regulation thus to return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field to the market competition were discussed. At last, in order to prevent the reform risks and cope with the market changes, a series of reform proposals were raised such as the cost constraint, associations re-supervision, compulsory supervision exemption,construction quality liability insurance, etc.Key words: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reform; compulsory supervision exemption; cost constraint; associations re-supervision; construction quality liability insurance引言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网登出一篇题为《监理制度改革须缓步前行》的文章(以下简称“缓改”)。

文章的基本内容为:国家相关部委“拟于近期放开工程监理服务价格,由市场自主定价。

同时鼓励上海、广东、江苏等地区试点缩小强制监理范围,放开对民营投资的房地产工程项目实施强制监理的规定。

”的改革方案引发上海监理行业的担忧,企业纷纷建议:“现阶段监理取费标准不宜马上取消,就上海是否试点缩小强制监理范围,行业也达成了高度一致的意见,认为现阶段本市不宜先行先试。

”上述观点一言蔽之,“不愿改革,名为缓步前行,实则以缓阻改。

”可见业内对改革积极意义缺乏认识。

有必要对监理制度改革的必然性进行讨论。

1放开工程监理服务价格的必然性讨论及改革建议1-1监理服务政府定价的由来1989年颁布《建设监理试行规定》第一条明确提出:“为了改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建立建设监理制度,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确立建设领域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特制订本试行规定。

”当初市场化改革被冠以“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名称。

也就是当初创立监理制度,虽然实际上就是以市场为导向,但是受制意识形态,监理的市场地位没有被确立。

也正是历史的局限性,造成监理制度在市场化方面先天不足。

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479号文件《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政府定价制度初步确立。

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政府定价制度固定下来。

在监理制度建立的初期,政府定价起到了引导社会资源投入,起到扶持行业发展、培育市场的作用①。

其历史作用应该得到客观评价。

回顾监理行业发展经历,并不是来源于市场真正的自发需求,即先设定行业,引进监理制度,而后才有市场(强制监理),而不是发达国家为满足市场需求而产生并发展起来的行业。

强制监理,它不但直接无视了作为投资者的建设方的建设管理需求和委托服务的自由意愿。

也扭曲了市场的供求关系,弱化了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①。

可以说我国的监理行业,缺乏市场的适应性。

1-2市场规律对监理服务价格的影响由于监理实行的是企业制,在市场经济制度被确立后,企业的经济本能被激发出来。

而且在政府定价保护和限制下,监理企业不是通过“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的本质盈利方向。

而是转向了,降低支出的方向上。

因为这样实现利润更容易、更直接。

因为拿到项目,只要降低成本就有利润;相反的,如果不降低成本,为了保证服务质量,采取足够资源投入的监理企业,反而无法获取利润。

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政府定价无疑将使市场失去最重要的“定价”功能,市场价值规律被打破。

市场中的差异化竞争被平滑,抑制行业创新发展的动力;按质论价的市场法则难以实现,抑制了行业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价值的动力以致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

市场的进出机制不完善,同时,地方保护、行业垄断等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市场竞争机制的功能发挥①。

市场机制失灵,必然诱发寻找经济租金的现象出现。

所谓寻租,通常理解为个人和组织通过直接非生产性活动控制或影响资源的分配者,不正当的获得高于一般的经济收益或好处,其结果不是生产产品,而是利益主体之间不正当转移,扰乱资源配置,败坏社会风气,损坏他人利益,减少社会福利②。

监理市场中有违公平竞争的现象时有发生,监理的职业道德和诚信底线市场受到挑战①。

正是寻租的结果。

回归市场规律,监理才能获得正常的发展机遇。

1-2 监理服务政府定价有无必要?《缓改》提出反对放开监理服务价格理由有:1、监理承担了一定的社会责任,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是属于重要的公益性服务。

2、强制监理项目的费用应属于政府定价的范畴,由市场自主定价还不具备充足的条件;3、监理在建设主体中的地位较弱势,取费得不到保障。

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上述理由值得商榷。

首先,监理的公益性从何而来?社会责任和公益性并不对等?实际上绝大部分行业都有社会责任。

不能说有社会责任就要公益性。

监理企业是收费服务,由于社会分工而形成职业道德和行业的社会责任并不能理解为公益性。

其次,强制监理项目应属于政府定价范围。

强制监理,是政府对建设行为的规范。

在建设领域类似的行为规范很多,例如:建筑工程必须发包给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可以理解为“强制发包”。

难道建筑工程承发包也要政府定价?若论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保障,是施工单位的责任大,还是监理的责任大?就是任何一个监理人员都会认为施工者责任大。

而我们知道,承发包实行市场定价。

再次,监理弱势取费无保障。

这种说法似乎政府定价了,监理取费就有保障了。

实际上,政府定价并没有改善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收支状况。

国家规定取费的所形成的利润,成了权力寻租的重要途径,形成权贵们的灰色收入,滋生腐败的温床。

我国检察系统2010年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中,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占81.5%③。

监理行业自然不能独善其身,加上寻租的空间存在,监理领域的不良现象也是大量存在。

在一些地方,公共工程项目监理的“中介费”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而“中介费”甚至能达到监理费的30%左右。

在私人项目资本,为绕开政府强制招标、强制备案管理,当事人往往签订多份内容不一致,这些合同被称为“黑白合同”。

“白合同”指备案的中标合同,“黑合同”未经备案而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另行订立与备案中标合同实质内容不一致的合同,以备案合同为依据④。

但是我国,同时又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企业的“诉讼记录”的要求;实际也堵死了,企业的法律维权的道路。

通过黑白合同的方式,监理实际交易也不按照政府定价执行。

总之,政府定价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监理取费问题。

最后,我国的监理制度是“参照国际惯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监督制度,以提高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⑤”的行业,国外的同类行业没有政府定价,但是他们围绕市场需求开展服务。

而我们则是,让政府强制创造“市场”,让别人被迫接受服务,被服务者也完全感受不到这种服务的价值所在。

监理行业自然清楚自身在建设单位心目中的地位,监理行业甚至形成了“脱离政府保护,监理无法生存”的错觉。

强调市场定价条件不成熟,为政府价格定价保护下市场不可能成熟。

综上所述,从行业的长远发展的考虑,政府定价不是可取的方法。

1-3 如何应对政府放开价格管制可能出现恶性竞争政府定价的初衷是避免恶性竞争,恶性竞争是否应该由政府来管?其实我国的《招投标法》明确:“低于成本价投标,被确认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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